房屋产权房子40年限到期怎么办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  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  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  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  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自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  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  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  用权。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  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  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  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  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  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麟泰房产与您分享,祝您开心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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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中国只有地奴和房奴,结果是以“地主价”买房以“地奴价”卖房  .  .  .  ▲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  目前买入的新房,到拆迁时,新的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写70年。商品房是按照50年使用年限来设计的 + 为拆迁留下20年的时间 = 任何新房的产权证统一写70年。这是明规则,这是约定俗成。表面上是政俯给你20年的“面包”,其实是房产税的套牢期,以防今后房主放弃老房子让政俯来处理建筑垃圾。  你房东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老房子剩下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拆迁补偿到的新房如实写35年,从价值上看,拆迁10套补偿到5套,实际上就变成2.5套,你愿意吗?土地使用权如实写35年,到下一次拆迁,你的土地使用权归零,存在土地被收回的风险,你愿意吗?  地方政俯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有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地方政俯手里,他们会将它作为交换的筹码,房东无偿获得35年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默认土地拍卖,于是政俯顺利获得新一轮35年的土地出让金。房东也顺利获得写明70年土地使用权的新的房产证。于是,新房的产权证70年 = 拆迁时剩下35年土地使用权 + 拆迁时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  于是,每一次拆迁,土地都要经过拍卖,房东的房产证都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说明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  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都做得天衣无缝,妙哉啊,妙哉。95%的人看不懂这样的“英模”,所以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70年里不需要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甚至寄希望于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  .  .   .  ▲通过简单的推理就知道70年后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免费续期的问题  “70年之后续期”的前提条件是【房龄71年时房子还没有拆迁】,是【房龄第71年时土地还在你的屁股底下】。 在中国,住房按照50年设计,唯利是图的开发商在排队买房、先交钱再看房的情况下,偷工减料是不言而喻的。住房平均寿命是30年。超过30年的房子你敢住吗?超过30年的出租房装修费收得回来吗?超过30年的房子银行敢抵押贷款吗?  “70年之后续期”是“假定”你现在这个商品房能够居住“70 + Y年”,可以“自动续期”Y年。可是,房东对住房只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正俯可以随意拆迁,于是陈大哥屁股底下那块土地……30几年后是王二的房子……60几年后是张三的房子……90几年后是李四的房子,说明根本就不存在70年后无偿续期的问题,说明陈大哥、王二、张三、李四都只是一个租地者,都只拥有越来越少的拆迁价值。  房龄30几年之前要么“被拆迁”了,要么“自己滚出来”了。第71年时你的房子在哪里?哪里还有神马可笑的无中生有的70年之后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用屁股想想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归零。1995年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重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说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届满,即年限已经归零。可是,每次拆迁,房东领到的新的产权证写的都是70年,永远不会遇到土地使用权年限归零的情况。就像法律规定:“居民年满700岁可以享受总里的一切待遇。”你在高兴什么?  “要求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想法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 = 永远拥有土地所有权。可是,你买一次飞机票不可能永远免费坐飞机。政俯都不是永久的,怎么会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即使政俯是永久的,根据有限政俯原则,官员的职位是有限期的,政俯的权利是有期限的。历代皇帝对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也只是黄粱美梦。故宫还是朱元璋家的吗?  .  .
  你放心国内的房子是撑不到70年的,最多50年  
  .  ▲如果城市土地私有化,公务员的吃喝拉撒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际上已经沦为“政俯所有”和公务员的饭碗。2003年前,因为卖土地很少,所以年,全国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欠账达到9391亿元,导致50.6万名代课教师每月只有40-80元代课费。那时,许多公务员低工资,而且经常被拖欠,骑自行车上下班。如果免费续期,今后财政将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不管现在的法律如何承诺,即使70年后的大官是你,也不得不通过土地和住房来圈钱。2012年夏,开发商任志强称:“物权法没说到期后是否补交再使用土地的出让金?还留了个再收一次的口子。”  .  .  ▲即使土地私有化也不可能改变被圈钱的命运  70年后,中国的城市住房用地享有永久土地所有权是可能的,但是,住房的价值就因此提高了吗?经济发达国家的民众支付能力强,而且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可是,2013年,美国的房价收入比是3年,西方国家普遍在6年以下。即使像美国那样拥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也当不了地主,因为中国目前平均每年买房资金的时间成本达到12%,包括每年印钞机铸币税8%,折旧3.33%(30年),平均每年房产税交易税费0.67%.一旦房熊市就是房东每年花钱12%租用土地,是亏本生意。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的好处是可以自拆自建,但是在城里,政俯不可能让你自拆自建,不然就乱套了。  城市住房用地的“中国特色”可以用“菜na”和 “拆na”这二个词来概括。城市住房用地永远是地方政俯的菜,地主永远是地方政俯。今后,你即使拿到了标注拥有1万年土地所有权的房产证,也是“空欢喜”。宪法早就规定土地全民所有,哪个“民”买房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  .  ▲地主梦是白日做梦  什么才不是租地?你使用自家的冰箱、洗衣机,买入后不需要向他人交费。中国达到(孙中山说的)天下为公的途径是,房产税 + 遗产税 + 统一拆迁。还是哇哈哈公司老板宗庆后心如明镜,他一针见血地说:“房子70年使用太没道理了,我们世代人辛苦买房,世代还贷,永远没有停下的那一天。” 也就是说,他认为70年后我们的儿孙仍然需要为土地“还贷”。  房东是租地者。 2011年4月,民政部李波说:“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地是一模一样的道理,我可以只改一个字说:“房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租房和买房,在本质上都是“租赁关系”,租房是短期租用住房,买房是长期租用土地。也就是说,在中国只有二种选择:租地和租房。没有地主,只有地奴和房奴。墓地20年不会“半途而拆”,所以有“20年后交费续期”的问题,但房地三十几年就会“半途而拆”,所以根本就不存在“70年之后续期”的问题。  为子孙后代积累房产是花冤枉钱。你是工程师,你的老板对你说:“假如你能够再活70年,我就让你原地原职务自动续期。”这没有任何实惠,“逗你玩的话”而已,谁当真谁就是“2”。可是,数以亿计的城市有房者却相信“70年后可以再续期70年的逗你玩的话”,却相信房子底下的土地归根到底是我家的。在商品房的实际运作中,你家永远见不到“70岁的商品房”,你家永远不会遇到70年续期的问题。  .  .  .  ▲女大不中留。拆迁制度使得你最终不得不止损卖出  即使土地使用权规定为70000年,也当不了地主,因为平均寿命只有30年,因为25年就楼倒倒的信息不断见报,所以25年就不敢居住了,没面子去居住了。  在人少房多的年代,拆迁率将低于60%,所以等待拆迁可能遥遥无期,望眼欲穿,心中无数,却仍然要年年交房产税,年年在损耗时间成本,是亏本生意。  因为人少房多越来越明显,拆迁18层只能盖18层,因为18瓶酒有4人(房东、政俯、拆迁公司、开发商)在分享,所以今后拆迁18套就近补偿将少于9套新房(50%),拆迁也是亏本生意。  怎么办?如果不提前卖出,就会年年亏损,如果拖到房龄20年就难以卖出了,所以房龄15年之前卖出当然是最佳选择。真的是女大不中留。  非自住房已经不得不卖出了,如何传给子孙后代?如何抵御未来30年才可能发生的恶性通货膨胀?  .  .  ▲批驳“囤积住房最多的是当官的,怕什么?”的错误言论  ,最终主宰房市的是物极必反、盛极而衰和周而复始的客观规律。最终做决策的只有7人。7人以外的官,即使你是厅长、部长,也只有唯命是从、见风使舵的份,也是“不听”就“不长”。  普遍开征房产税就需要将各城市的房地产资料全国联网,谁在各地拥有多少住房一目了然。2014年将联网几百个城市,进行不动产登记制。住房的目标大,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房产税普遍开征而且越来越多之后就难以洗钱,一些官员害怕落下和珅的下场,归宿不在大陆。  在中国,地主是政俯,房东只是地奴和房奴。住房的价值是“地奴的价值”,被炒高到“地主的价格”,2013年相当于以黄金价买入一堆白银。炒房囤房者都在做“地主梦”,都准备长期投资,留给子孙后代,可是,一旦房熊市来临,年年亏钱,只能以“钢筋价”卖出以止损。  .  .
  哇评论秒删除呀  
  我说国内房子zui duo50nian,怎么咯,马上和谐,还有言论自由么  
  现在正常40年-50年就肯定得拆迁了、房子都等不到70年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谁的?  
  傻逼红眼脑残们总是认为房子三十年就完蛋了,一钱不值,这应该是从屁眼里得出的结论。  北京团结湖地区大片多层住宅,多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建成,自己算算,现在多少年房龄了?按照傻空的说法已经不值钱了吧。  哪位傻空能介绍一套那里每平米在两万以内的房子,成交后我给他提成百分之二十。
  作者:hong693 时间: 12:00:43  傻逼红眼脑残们总是认为房子三十年就完蛋了,一钱不值,这应该是从屁眼里得出的结论。  北京团结湖地区大片多层住宅,多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建成,自己算算,现在多少年房龄了?按照傻空的说法已经不值钱了吧。  ====================================  ▲为什么今后拆18层盖18层以下?  因为那时城市化已经基本完成,计划生育使得人口越来越少,炒房使得那时的空置房可能有1亿多套。如果拆一盖二,就是空置房2亿多套。  因为每年养房成本(印钞机铸币税、折旧、税费)高达12%,呈现亏钱效应。  因为那时,00后10后大多将继承三五套住房,甚至几十套住房,拆迁时只要补偿现金不要补偿房子。  因为打桩过的地基已经被破坏。  因为受到西方国家影响,那时的富人不愿意住高楼。  因为在住房过剩和空气严重污染的情况下不可能拆18层盖36层。  .
.  .  ▲今后的拆迁补偿率不超过50%,因为自己1人拥有的茅台酒(1套住房)到拆迁时是4人在分享  在房牛市里的拆迁补偿率已经低于50%。喝醉了的拆迁户竟然忘记了拆迁的最本质的东西是,从破旧房到新房必然有许多损耗和税费,自己1人拥有的1瓶茅台酒(1套住房)到拆迁时是4人在分享,你喝到的酒不可能超过50%。近几年是房牛市,拆6层盖18层,拆迁户可以补偿到6层的新房 / 盖新房18层 = 房牛市里的拆迁补偿率(分享率)只有33%。这还是享受人口红利的情况,这还是房牛市的乐观的情况。  近十几年买入的新房,到房龄30几年拆迁时,拆18层盖18层以下,10套住房 × 今后的拆迁补偿率(分享率)33% = 一般地段的拆迁户只能就近补偿到3.3套(33%)的新房。即使是较好的地段,拆迁补偿也难以超过50%。  .  ..  ▲拥有8套住房,今后在3次拆迁后只剩下1套   近几年买入的新房,因为人少房多越来越严重,因为是高楼大厦,拆18盖18以下,所以房龄30几年拆迁时就近补偿难以超过50%。于是,8套住房 × 50% × 50% × 50% = 第三次拆迁后剩下1套。住房用地最终归还给政俯,说明城市住房无法世代相传。  剩下1套 / 原来8套 - 1 = 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都缩水87%。说明城市住房、住房用地都像汽车一样是日益贬值的消费品,无法保值增值。  我们在讲“愚公移山的故事”。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拆迁的“顶层制度设计”真的是神机妙算,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做得天衣无缝,结果是“我的是我的,你的最终也是我的”。“愚公”(政俯)通过“移山不止”(拆迁)的方法,到第N次,“智叟”(房东)的土地基本上都是“愚公”(政俯)的。说明房东在土地上亏钱越来越多,说明土地只是租用的,只是周期长达几十年而已。租地就像租房,土地增值归根到底于己无关。
  .  .  ▲政俯越强势,住房越无法长期投资,最终亏钱越多  因为中国的住房只有土地使用权,即使今后有了土地所有权,在房产税遗产税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最终仍然是“土地归公”。虽然我们不会看到改朝换代,但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女大十八变”,1949年是“分田分地真忙”,1955年合作化,1958年人民公社化,1963年“三自一包”,1966年“割资本主义尾巴”,1978年后老邓将土地分到各家各户,目前要“拆村上楼”,要土地流转,今后真的是变幻莫测,难以预料。  今后当然是往地方财政有利的方向转变。2013年11月,国家行政学院许正中教授对记者说:“有的地方政俯已经准备进行‘一房四吃’:一吃土地出让金,二吃转让住房所得20%的个税,三吃房地产税,四吃遗产税。”  价值决定价格,税费损耗价值。高位买房明显是一笔亏本买卖,而且拥有住房越久亏钱越多。强大的正俯和官员势不可挡,最终通过土地竞拍、各种管理性税费、交易税费、印钞机、拆迁、房产税、遗产税、红包这8个收费站,不但将土地价值和土地增值的钱“颗粒归仓”,而且还大大超额地圈钱了。  在房牛市,是卖方市场,税费成本可以转嫁给买方。到房熊市是买方市场,税费成本无法转嫁出去,所以握住房子就像被不断“加店租”(推高成本)的商店老板,终有一天会被高成本压垮,沦为亏本生意,不得不挂出“本店低价转让”的免战牌。.  .  .  ▲住房价值呈现不断贬值的“↘状态”  2010年8月,网友“乱七八糟啊”发帖说:“我现在在日本从事计算机方面的工作。”“通常日本的一套房子如果出租的话,7到10年就可以收回成本。”“日本的房子经过泡沫爆炸以后,已经不是任何的投资品,而是真正的消费品,跟电器家具一样,一旦用过了就开始贬值。最近有机会维护一个卖房子的软件。根据里面的数据来看,基本上一套房子住了超过10年就只能卖到当初购买价格的一半。”“如果是公寓的话,20年以上的老房子就很难卖掉了,价钱跌得厉害。”  .  .  ▲ 城市住房就像一台电冰箱,是日益贬值的消费品  假设35年后100平米的新房的总卖价是100万元。房龄35年的时候,马上就要拆迁,陈大要将100平米的老房子卖给李四。因为100平米的老房子只能就近补偿到50平米的新房,即总卖价为50万元。  这种情况说明,100平米的住房按照房龄呈现100万元 ……75万元 …… 50万元 …… 不断贬值的“↘状态”。说明城市住房就像一台电冰箱,是日益贬值的消费品,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可以续签合同的
  作者:蝼蚁且贪生 时间: 14:48:20  可以续签合同的  =============================  第71年续签合同,你的房子在第71年还在???
  放心吧,以现在的房屋质量,应该是撑不到7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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