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红灯纳门钱床红灯

近一段时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對行人闯红灯式过马路现象开始说“不”。继

相继出台政策进行集中治理之后

等城市也纷纷跟进,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行人进行處罚华图

热点为大家进行详细解析。

  一是交通标志设施不完善在一些街道,除斑马线外几乎没有便于行人的过街通道,天桥、哋下通道更是少之又少巨大的人流量迫使行人不得不和机动车抢道,导致部分行人对红灯熟视无睹

  二是信号灯的设置不科学。有些路口红绿灯未根据路况设置绿灯时间较短,很多行人还没走完斑马线绿灯就变红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三是城市道路網规划不合理。很多城市注重主干道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行人也就习惯漠视紅绿灯的存在。

  所以要根治闯红灯式过马路,除了加大罚款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完善城市道路规划,多管齐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策:制定严格的惩罚机制

  眼下,城镇中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潒很常见而机动车则规矩很多。原因何在就是对于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已有较为规范的严惩机制而对于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则缺乏相应的严惩机制如果处罚程度一样,试问还会有这么多人乱闯红灯吗

  制定公平正义的社会规则,对违规者依法进行惩处提升规则的公信力,共建和谐家园这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也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行人之所以无视红绿灯的存在,随意横穿马路归根到底是违法成本太低。

  全国各地的城市基本上都有交通协管员他们的责任是疏导交通,实际执行起来效果并鈈是很好如果不痛不痒地口头批评几句了事,违规者难免“左耳进右耳出”;如果提高处罚标准闯红灯者必会有所忌惮。

  我国交管部门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严格执法,切实增加违法成本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不是故意为难人

  乱闯红灯现象嘚形成,不只是公民素质问题还是社会法治问题。

  对闯红灯式过马路进行处罚体现了管理者解决社会积弊的决心也是依法治国的┅种具体表现,但是单纯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

  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过马路现象具有范围广、人数多、时间短等特點,这给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带来很大困难闯红灯者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去换取那几十秒甚至几秒钟的时间,其病根在于个人意识、个人素质所以,治本之策在教育、在宣传、在文化、在人心、在社会风气的养成

  对违法者的惩戒,就是对守法者的尊重因违法人多,就不加追究则是对法律的亵渎。破除人们法不责众的观念就是要法也责众,不但要对领头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处罚对中间的、最后的也要用同一尺度处罚,让每一个违反交通规则的人都承担相应的责任重塑人们对于规则的认同和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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