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
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
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
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
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場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
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
业。厂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规程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經清洗、置换、取
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
险性大小经公司的安环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
業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