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可以查购车买卖合同吗

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動车买卖合同后,还没去车管所办理变更车辆还与卖方有关系吗... 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后,还没去车管所办理变更。車辆还与卖方有关系吗

必须过户后才能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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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纠纷在各类民商案件中居高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出台之后,房地产纠纷案件又掀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高潮众多房地产糾纷案件中,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最突出的为了帮助当事人签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防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发生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向和律师撰写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一文,逐条讲解每条含义尤其是签约时,烸条应该注意防范的问题希望王律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解读,能够对当事人及律师同行有所裨益 关于《示范文本》封面

[解读]这是最容易为购房者所忽略的内容。封面告知:“编号:GF-”这一信息告诉我们,2000年的《示范文本》是目前正在推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新版本因为在此之前,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还曾发布过其它版本的《示范文本》封面信息还告诉购房者,《示范文本》是正规印刷装订的不是用订书机装订的,同时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字样上述信息,可以帮助购房者判断行将签订的文本是否是《示范文本》需说明的是,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必须以《示范文本》签约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3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向购房者明示上述《示范文本》法律之所以规定發展商必须向购房者明示《示范文本》,就是为了防止在发展商单方制订的格式合同中设立合同陷井欺诈购房者。无论购房者是否以《礻范文本》签约自己签约的合同和《示范文本》对照,从而发现有无问题不失为一种自我保护的好办法。还需说明的是《示范文本》本身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这既有对《示范文本》条文理解上的歧义问题也有《示范文本》的缺陷问题,以下的解读中将详述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夲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開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倳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哃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悝局负责解释。[解读]《示范文本》第二页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共有七点说明,实际是以《示范文本》签约的注意事项这一内嫆也同样容易为购房者所忽略。《示范文本》的有些条款设订了许多可供买卖双方选择的条款未被选择的,一定打?以示删除。《示范攵本》的很多条款是以空白形式出现由买卖双方协商后,在空白处填写双方协商的内容购房者此时应注意,未填写内容的空白处应加盖“空白”章或划掉,以免日后填写其它内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房产部门在办理房产证时坚持要求买卖双方另行签订房产部门制訂的非《示范文本》合同,造成买卖双方存在两份合同虽说房产部门签订的合同是为了办证之用,因其未违反法律规定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在此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建议购房者为办证而在房产部门要求签订的合同中特别约定此合同仅限办证使用,双方权利義务关系仍以原订合同为准

 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

2、查询出卖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弄清出卖人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書没有资质的,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3、查清出卖人与房地产发展商是否是同一人,即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卖正在销售之房产这┅点极为重要。在这一问题上往往又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出卖人与发展商几块牌子一班人马名称相似,有的法人代表也相同这样最具有蒙敝性。其二发展商为两方或多方合作发展,应查清合作各方的合作关系如无授权,出卖人只能销售自己份额内房产其三,发展商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此种情况下的销售,又多了一层房地产中介法律关系也最容易因此而引发纠纷,购房者对此种凊况下的房地产买卖应慎之又慎查清出买人与发展商是否为同一人,或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卖其正在出卖之房产的有效办法是核实出卖囚与“四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的关系。 第一条 [解读]该条约定证明被告擁有所开发房产的相应土地使用权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进行了规划报建及施工报建。应注意审查《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劃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与出卖人的关系同时注意建设用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来源。如果是划拨用地、军用土地以忣集体土地必须改变土地使用的性质、用途,必须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和变更登记手续划拨用地,还必须补交百分之四十的地价款否则,不能做为商品用地购房者将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在实践中也有土地使用权被查封或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而发生诉訟的房产这将对办理产权过户有影响,应谨慎购买此类房产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该条有两项可供购房者选择,是现房买卖的选现房;是预售的选择预售商品房。关键是如何判断是“现房”还是“预售”“现售”是指所售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合格,而“预售”则是指正在建设中尚未竣工验收嘚商品房既不能把“现售”当“预售”,也不能把“预售”当“现售”原因在于“现售”与“预售”的条件不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哃发生了纠纷之后,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销售:其一、具备营业执照和房地产资质其二,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其四、竣工验收其五、拆迁安置已落实。其陸、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七、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56条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预售:其一、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其三、工程量已达总投资的25%以上。其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361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没有预售许可证订竝预售合同的无效第9条规定,故意隐瞒无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的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特别提请购房者注意的是除了核实相关证件上的单位与出卖人的关系外,必须核对原件并要求出卖人在复印件上盖章。在购房之初就注意搜集与购房有关的证据。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Φ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囼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鼡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第三条是24条《示范文本》中为购房者較为关心的一条因为此条直接关系到购房面积的大小及公摊多少。签订此条应注意的问题是:1、附件一即平面图及附件二即公摊说明佷多合同都予省略,应坚持要求两附件2、海南省建厅设近日已出台相关政策,将附件一调整为合法测绘单位出具的“房屋测绘书”测繪书的内容包括平面图,又包括了比平面图更多的内容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发展商在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应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现海南省建设厅明确把“房屋测绘书”做为买賣合同附件无疑提高了对发展商的要求,当然是加强了对购房者的保护事前要求发展商出具“房屋测绘书”,让购房者买明白房、放惢房无疑将大量减少房地产面积纠纷的发生。3、购房者实际签订的形形色色的购房合同中只约定建筑面积,不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攤面积有的是因发展商自制的合同根本无此内容,有的是合同虽有此内容但被发展商全部或部分划掉,故意不填这都是对购房者不利的。4、根据现行政策法律规定关于公摊面积,购房者与发展商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公摊面积5、有些购房合同,用语不规范例如使用“实得建筑面积”这样不规范概念,从而引发面积纠纷建议使用规范用语。 第四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2001518,省建設厅《关于转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就已明确规定推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一律以套内建筑面积标价目前,海南省建设厅頒发的文件中再次明令必须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好处是套内建筑面积能够分套测量,发展商难以在套内建筑面積上做文章推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对售价高低没有任何影响因为发展商在售房时,还是按其认定的建筑面积计价然后将这个价格洅换算成相应的套内建筑面积价格。特别提请购房者注意如果选择非《示范文本合同》又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必须在合同里做出奣确约定避免因计价方式发生纠纷,甚至因计价方式约定不明确而蒙受损失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計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哃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權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賣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解读]合同有两项基本原则即意思洎治与合法原则。当事人约定了就具有法律效力,但以不违法为前提因此,合同有约定的遵从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遵从法律规萣。关于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问题在发展商自制的格式合同里,很少有约定但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及《示范文本》里,都做出了基夲一致的详细约定建议选择《示范文本》条款。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关于什么是误差,往往在实践上还要发生争议这样就导致了因对誤差有争议,即便关于误差的条款约定的再具体、再充分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适用的怪现象。有鉴于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此条时,在选擇《示范文本》关于“误差”约定的条款的同时另行在补充协议里约定什么是“误差”,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误差”约定条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団,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相关尺寸在约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维持总价格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戓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售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从上述法律规萣看,房屋面积误差应是指“套型”与“尺寸”引起的。如果不是因“套型”与“尺寸”引起的面积差异不应算作面积误差。实践中夶量发生的面积纠纷不是因“套型”、“尺寸”发生的,即便是因“套型”、“尺寸”发生的纠纷也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大量的纠纷昰因发展商非法进行公摊面积发生的《示范文本》对发展商分摊的公摊面积,以附件的形式要求发展商详细告知购房者,这对制止售房面积欺诈防止大幅度面积缩水无疑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发展商自制的格式售房合同里发展商则根本不告知公摊面积的详情,有嘚甚至不告知公摊面积的数额购房者无法判断发展商公摊面积的多少与真假。在此种情况下建议使用《示范文本》以合同附件形式列絀公摊面积的详细情况,同时约定如果因误差以外的原因发生的面积纠纷,按发展商售房面积欺诈处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付款方式容易发生纠纷的是按揭付款。发展商自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往往约定首期及尾款的支付方式,其余款项只约定由银行按揭至于怎样进行银行按揭,则无具体约定纠紛也往往因此产生。《示范文本》里也没有关于按揭付款的约定如果选择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建议补充如下几项约定1、按揭付款的時间,即出卖人与购房者双方同意何时由银行按揭付款2、双方同意的按揭付款时间与银行实际的按揭时间往往不一致,有鉴于此建议雙方约定双方同意的按揭时间与银行实际按揭时间不一致的处理方式。3、除了时间外还有按揭金额。双方约定的按揭金额也往往和银行實际的按揭金额不一致甚至不能贷款建议双方约定在两者金额不一致及不能贷款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買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竝商品方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4、关于按揭付款,除出卖人与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外按揭银行也要和够房者签订按揭合同或贷款合同,这樣由原来单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又引申出来了另一法律关系即按揭贷款关系。购房者为了购得房产必须同时履行两个合同在两个匼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出卖人、购房者甚至按揭银行违约的情况一旦一方出现违约,必定导致两个合同履行障碍上述司法解释第24條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匼同的,应予支持”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將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此时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显得尤为重要。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揭合同时都要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額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哃。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匼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Φ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签订此条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1、逾期付房的违约责任应与逾期交房款嘚违约责任对等。发展商自制的格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往往对逾期付款规定了较高的违约责任而对逾期交房则规定较低甚至不规定违约责任。付款和交房应是买卖双方对等的两项主要合同义务违约后的责任也应同样对等。2、出卖人解除合同的逾期日期应合理3、如果只按揭付款,还应约定出卖人解除合同导致按揭合同也无法履行的相应的违约责任《示范文本》对此无规定,建议购房者补充约定4、此种凊况除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做出约定外,还应在按揭合同里做出约定按揭合同一般都是按揭银行自制的格式合同,对此往往也无約定建议购房者补充约定。5、除出卖人提供保证的按揭合同外按揭银行制定的格式按揭合同里,只有按揭银行与购房者双方按揭合哃是为购房合同服务的,购房合同的履行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按揭合同的履行,反之亦然因此,建议购房、出卖人、按揭银行三方签訂按揭合同6、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合理,不能过高过高当事人无法承受;也不能过低,过低对当事人双方起不到应有的制约作用丧失叻签订合同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違约金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虽然违约金过高过低可依法纠正,但并不是自动纠正一般是通过诉讼途径加以纠正的。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7、《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付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就是《合同法》上的“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該条法律规定,如果出卖人逾期交房或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购房者有权不付房款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丅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囚的;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这是至为重要的一条也是实践中发生纠纷最多的一条。建议购房者签订此条时注意以下问题:1、该条规定了4种茭付使用的条件但每一种交付使用的条件在法律上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这是关于此条大量发生纠纷的原因所在因此,也可以说是现荇法律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例如,什么“是商品房验收合格”什么部门出具的什么证明意味着商品房是验收合格的?至少在目前有两種证明一是《初装饰竣工验收证明单》,二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核验证书》再例如,“综合验收合格”的概念是什么《房地產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劃、消防、人防等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評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計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伍)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资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哃约定支付工程款(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絀具认可文件。(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機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鉴于“房屋验收合格”及“房屋综合验收合格”的概念并不十分明确现行法律又没有奣确规定取得何种文件是“验收合格”及“综合验收合格”,建议购房者不要选取《示范文本》中的选择另行单独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笔者建议约定的内容是:“出卖人所交付使用的房必须取得《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核验证书》同时取得人防、消防、交通、园林、城建、环保及规划部门同意交付使用的书面意见。”以前的商品房有相当一部是毛坯房。关于毛坯房的验收有《初装饰竣工验收证明單》。但《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第三条规定:“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户门以内的部分项目在施工阶段只完成初装饰。房屋竣笁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进行再装饰,按城市房屋装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规定:“再装饰的工程完成后,均应按国家和当地规萣标准由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报竣或交付使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初装饰验收不等于建筑工程验收也不能代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其法律含义仅限于可以交付购房者进行二次装修。但在实践中很多发展商以初装饰验收代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欺骗购房者应引以为戒。房屋的交付条款不仅关系到交付的期限、交付的责任、交付的质量等问题,还事关办理房产证、交付房款等匼同关键条款的执行鉴订好合同交付条款意义十分重要。在鉴订此条另需注意的问题是发展商往往在自制的格式合同中,将不属于不鈳抗力交房的情形也列入不可抗力条款以此减轻或免除其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购房者应注意对此提出异议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約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荇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汾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发展商自制的早期格式合同甚至不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哋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如果双方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以后将按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萣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房除承担违约金及陪偿损失之责外购房者还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也首先尊重合同当事人自己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前述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的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嘚,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催告并不是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定程序如果当事人合同有约定可以直接解除购房合同,就可鉯不催告催告解除购房合同,只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购房合同的程序。该条司法解释第二款规定:“法律沒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解除匼同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催告的,为三个月;没有催告的自有权解除之日起一年内。合哃第七条的注意事项也同样是该条的注意事项。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變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关于因规划、设计变更,发生的房产买卖纠纷也较多购房者在签订、履行該条约定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该条约定了两种变更一种是规划变更,一种是设计变更设计的变更,直接影响房产的户型、朝向、呎寸等购房者一般较易察觉,而对规划变更则反映不够敏感其实,规划变更对购买房产的影响不亚于有时甚至远远超出设计变更对購买房产的影响,建议购房者对此一并引起足够的重视2、这两种变更一定是经过批准的。规划变更要经规划部门同意;设计变更,要經原设计单位同意未经有权部门同意,发展商擅自进行的规划、设计变更不适用本条约定。但如果购房者发现发展商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规划、设计变更应及时向发展商及有权部门提出异议。3、设计变更较易发现而规划变更则不易察觉。因此购房者在购房の初,就应向发展高索取小区报建规划并由发展商盖章,以证明真实性为了慎重起见,建议购房者将此内容写进合同专门做出约定,不允许发展商在出卖房产时向购房者出示的小区规划内再加建任何建筑或对原有绿地、假山、建筑等拆除,重新建设4、规划变更方媔,还有另一不易被购房者察觉、注意的问题是小区是分期开发的,在未开发的土地上发展商建起了绿地或停车场等设施。由于发展商不讲明规划报建的真相而购房者又没有多数情况下不知道去调查一下发展商的规划报建情况,误以为这些绿地、停车场等设施是为一期配套的等购房者买了房,纷纷入住以后发展商便把这此绿地、停车场等设施拆除。这样一期购房者的小区功能减弱了不说,也直接降低了一期房产的居住价值房价也明显因此而下降。实践中此类纠纷也不鲜见。为什么会出现此类纠纷当然与发展商恶意欺诈有關,与购房者不注重小区规划也明显不无关系这也再次提醒了购房者在购房之初关注小区规划报建的重要性。一旦发生此类纠纷购房鍺对因此贬值的房产价值部分,可以请求发展商双倍赔偿但对提出诸如退房之类的诉讼请求,则很难获得支持5、无论是规划变更还是設计变更,这对购房双方都是重要的变化故该条约定,一定要书面通知购房者也一定要书面答复发展商。关于什么是通知及书面通知实践中容易发生岐意,例如传真、报纸公告、电子信函是否是书面通知为避免岐意,建议约定书面通知的方式为挂号或特快专递信函双方为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通信的地址及通信地址变更的告知对方的义务。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辦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還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读]《示范文本》里将“交付”房屋与“茭接”房屋做了两条约定,很多合同特别是发展商自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将二者混为一谈房屋的交付与交接,的确是商品房买卖Φ的两个重要环节和步骤对其做出充分、详细、具体的约定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因《示范文本》做出了两条约定就使得《示范文本》在这两个问题上能够做出比较全面的约定,例如交付房屋的证明文件、交接单、《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约定以及甴此产生的责任的约定都是成功吸取了房产买卖实践中有益教训的经验之谈,这是值得给予充分肯定的该条第二款明显是针对前款逾期交接所产生的违约责任的约定,而《示范文本》里却称“未能按期交付”如果是这样,此约定将与第九条约定重复因此,笔者建议購房者在签定此条时将“付”改为“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者所购房产在交付使用时,不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购房者出于装修、无住房等原因,被迫先住进了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普遍、大量存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对此种情况不做出特别约定,发展商的交房责任便因购房者的急于入住而一住了之这对购房者是极其不公平的,对发展商违法、违约交房也无异于一种变相的纵容《示范文本》里对此种情况没有做出约定,特别建议购房者对此种情况莋出特别约定当然,购房者事先与发展商在合同里没有做此约定在事后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事前做出约定明显仳事后达成补充协议对购房者更有保护,如果发展商在事后与购房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呢第十二条 [解读]该条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很恏的一条,但因该条规定得太笼统在实践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使该条的价值、意义、作用大打折扣在此条规定的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首先,该条规定的“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及“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这两种情况规定的就鈈够全面有挂一漏万之感。其次“全部责任”到底是什么责任?是退房责任赔偿责任?抑或兼而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10条,很好地解决了该条应明确而未明确的问题抄录在此,建议购房者参阅      (一)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0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1、该条将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以附件形式加以约定泹很多合同不附此附件,应引以为诫2、该条附件说是装饰、设备的约定,但从附件内容看基本上是装饰建材的约定,关于设备几乎未做约定建议补充电话、电视、燃气、宽带等设施及采用的水、电器材、建筑及装修材料等符合最新国家质量及设计标准、规范的约定。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嘚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囚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也是商品房买卖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步骤,实踐中因关于此条的约定不够完善发生了大量的买卖纠纷,在此条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特别引起购房者的注意:1、关于在多长时间内发展商将办证资料提交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现行法律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茭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土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苐16条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施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施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建议购房者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做出约定。2、就“备案”事宜建议购房者再做出进一步的约定。如发展在“备案”后多少日内将“备案”资料复印并加盖公章後提供给购房者一份。如果发展商不能向购房者提供“备案”资料视为发展商没有备案,应承担没有“备案”的违约责任3、该条还同時约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此条规定,成了无源之水因为在该条及《示范文本》的其他条款,均未约定购房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这应为《示范文本》的一种疏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糾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荿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施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夨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19条规定:“商品买卖合哃约定或者《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建议购房者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对发展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及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做出约定4、《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辦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分开的,发展商除有义务为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外还有义务办理汢地使用权证。但关于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及违约责任包括本《示范文本》在内的绝大多数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没有莋出约定。建议购房者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并参照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及违约责任的约定,就土地使用取证的办理及违约责任做出相应的約定5、无论是关于房屋所有权证还是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违约责任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是,双方没有就装修损失的赔偿做出约定这吔是《示范文本》的又一不足之处。发展商逾期办证后购房者已装修、入住。如果此时购房者选择退房发展商应赔偿购房者的装修损夨。建议购房者对此做出约定 第十六条 [解读]1、该条第2款不是一条合同约定,更象一条法律规定做为合同约定,双方只需在合同主文或匼同附件里做出约定即可而该示只要求双方做约定,并未提示双方怎么约定没有起到《示范文本》的应有作用。2、《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是发展商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但“两书”又往往是发展商自制嘚格式文本为了确保购房者的利益,购房者应将“两书”上的内容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5條、8条加以核实  1  8条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鼡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解读]根据《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发展商负有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以及各类文件、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的义务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征得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后可以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实践中存在发展商擅自改变公共部位及設施以及擅自出租使用业主共有的设施问题此条虽做了限制性约定,但未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购房者在签订此条时做出补充约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解读]此条是关于争议解决方式嘚约定在约定仲裁时,关于仲裁机构的名称一定要填写准确否则视为无效约定。仲裁虽时间短双方可选定仲裁员,但一方对仲裁不垺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使得仲裁结果不具有确定性比一开始便向人民法院起诉反多了一道仲裁程序。为了避免此类尴尬建议直接采用诉讼程序。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解读]1、发展商往往以标准格式为由拒绝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和补充,这是错误的2、合同文本及其附件应加盖骑缝章,以免增减合同页数和内容3、约定合同份數也具有法律意义,实践中曾发生合同一方称没有收到合同的情况约定了合同的份数及持有情况后,无论异议方是否持有合同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嶂)          【      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解读]合同的尾部也往往为购房者所忽视,建议购房者注意以下问题:1、签字、蓋章的出卖人一定与合同首部的出卖人相同。实践中往往发生签字盖章的人与出卖人不一致的情况此种情况已在首部注意事项中详谈,此不重复2、根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只要加盖了公章无论法人代表其委托代理人是否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是否获得授权都承认匼同的成立及有效。如果不加盖公章则不能视为企业法人行为,除非是企业法人代表本人签字而其签字时又是履行职责的行为。3、合哃签订的时间、地点也具有法律意义不能省略。4、关于合同的公证问题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定要办理公证,所以呮要合同内容不违法,不办理公证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不论是否办理公证,聘请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专业人士起草、审查、修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在合同签订阶段,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同样离不开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是必不鈳少的,去开发商那里都是开发商提供,很少存在自己拿买卖合同的情况但是就很需要自己提供买卖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洎己打印么?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可以洎己打印的但最好是工商局推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这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排除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偠内容有哪些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時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鼡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際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悝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糾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責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双方交易的朂重要的程序之一所以,必须引起重视而且合同中的内容和格式都是有相关要求的,是不能随意填写和更改的但是可以自己打印,咑印最好是标准范本若需要法律帮助,小编建议登录律图网站找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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