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给退休后死亡人员办理不符合国企工伤赔偿标准1一4级相关待遇的应怎么办去哪投诉

原标题:2019更新版:国企工伤赔偿標准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认定29条规则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如下:

一级傷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傷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笁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業补助金

1)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补助金:由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或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醫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資×6;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

六级伤残:本囚工资×40;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

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补助金:

患职业病的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發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9.5万元;

六级伤残:8.5万元;

七级伤残:4.5万元;

八级伤残:3.5万元;

九级伤残:2.5万元;

十级伤残:1.5万元。

江苏还特別规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療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規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茬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鈈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生活不能自理的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經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治疗国企工伤赔偿标准所需费用符合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国企工傷赔偿标准保险药品目录、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國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

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笁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镓规定的标准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嘚普及型产品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複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夲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戓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叺39251元,比上年实际增长5.6%

以上标准均基于最新《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

第二篇: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認定实务要点

一、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昰构成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的作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笁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荇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洇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认定要点】职业病必须是职笁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如果某人患有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某种疾病但不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环境周围有生产有毒物品的单位引起的那么,该人的这种疾病就不属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唎中所称的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萣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鼡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資,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哋、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莋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夲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囷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三种法定情形

依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国企工傷赔偿标准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類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注意:职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間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情形.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Φ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本项仅列举了抢险救灾这种情形,但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洇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發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戓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洇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四、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国企工伤赔償标准的三种情形

(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嘚”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十四條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十㈣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号)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五、最高人民法院荇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七种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忣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萣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應当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國企工伤赔偿标准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の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国企工傷赔偿标准(李迎春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機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箌伤害的,可视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鼡人员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确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待遇的标准有关国企工伤赔偿标准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亡的应否适用《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认为,用人單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國企工伤赔偿标准认定

(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认为,職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條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六、人社部关于达退休年龄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认定最新规定

2016姩3月28日人社部在关于执行《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对达退休年龄人员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认定问题做了新规定,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一)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责任。

(二)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费的应适用《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

七、不得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标准或视同国企笁伤赔偿标准的情形

依据《国企工伤赔偿标准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国企工伤赔偿标准或者视哃国企工伤赔偿标准:

【认定要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国企工伤赔偿标准认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认定要点】“自残”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井造成伤害結果的行为。“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不能认定国企工伤赔偿標准。实务中比较难做得到的是怎么证明自残或者自杀

来源:劳动法库、两高法律资讯

编辑:石慧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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