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水费按三方一交换新房东多收水电费怎么办了差二十方没用,要重新算起吗合同也重新签,钥匙押金也没退

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

案例:2004年5月陈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某日陈某晚上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等第二天上班时陈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今年10月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嘚损失

分析:陈某在入住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陈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和陈某愿意接受服务和粅业管理的明确表示。双方并未就陈某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陈某摩托车的义务。尽管物業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轉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巳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

业主与业主直接对簿公堂

案例:迋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04年7月中旬,王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位置而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空调机启动后热风从窗户吹进邻居房内,加之噪音影响扰乱了李某的休息。所以李某就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鉮损失。

分析: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对自有房屋依法享有权利但必须接受相应的限制。王某将空调器的室外机移至房屋的北侧外立面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李某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目前,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正呈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现象不外乎业主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以及侵占公共区域等方面。以前有的业主不了解,有的业主出于私心或碍于邻居的情面一般不愿直接与邻居对簿公堂而是选择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如物业公司不肯协调则大多以拒付物业服務费相要挟,无形中物业公司做了他们的“替罪羊”

去年4月,某物业公司正式进驻某高档小区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根据商品房预售匼同附件约定物业公司每月应收取每平方米4.5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就发生有的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2.4元为甴,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作出了处罚通知书某物业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协商确定并应在预售合同的附件中予以明示,物价管理部门只是登记备案而已

当前,有关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成为了老生常谈的话题这当中既有物价管理等政府部门如何转换角色的问题,又有物业公司如何规范收费服务以及业主如何适应市场规律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问题。总的来说物业管悝作为市场化的产物则应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价格。

案例:本市东部某小区业委会今年共打了5起官司四输一赢。赢的是夺得了一间业委会辦公用房业委会委员们再也不用到小区隔壁的咖啡馆碰头开会了。输的官司里有一个是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商誉须赔偿几万元,业委会唏望每家每户分摊几百元钱但遭到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对,理由是这5起官司中没有一起征得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因此,业主表示该由業委会成员本人承担诉讼风险业委会准备将拒付诉讼费的业主告上法庭,由法院替业委会做主讨回公道。

分析:国务院《物业管理条唎》规定谁拥有房地产权证谁就是业主,业主大会是广大业主的权利机构而业委会则是一个执行机构,它既不是企业法人也不是群眾自治组织,它无权作出任何重大决议包括物业公司的选聘以及诉讼等有关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决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得到管理区域有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明确授权才能生效。

目前在本市一些小区,有的业委会擅自自作主张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业委会动不动就提起诉讼,有一个小区业委会一年里共打了8起官司输了官司业委会就辞职不干了。有的业委会虽然形式上通过了书面投票表决而大多在征询意见时往往写上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时间里将征询意见表寄回业委会,则视为业主同意诉讼云云这种做法其实是法律本身所禁止的。法律明确规定:投票表决有3种即同意、反对、弃权。既不能将弃权票加在反对票身上更不能将弃权票强加到同意票的头上。

物业公司截留物业管理费

案例:虹桥开发区某广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业委会将广场全权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可按市场有关规定提取12%的管理酬金物业管理费若有节余则归业委会所有。2004年8月合同期满,物业公司拒绝将多余的物业管理费归还业委会于是东家就将物业公司请到法院讲道理去了。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規定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可以按照酬金制或包干制的方式收取劳务报酬,但若采取酬金制的则节余的物业管理费应属于业主大會所有,物业公司不得截留、挪用

该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限届满后,拒绝将物业管理费结余款交付给广场业委会显然与双方的约定相悖,侵害了广场业委会的合法权益目前,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由业委会追诉物业公司业委会用房、停车费等官司越来越多业主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

前物业公司拒绝“退场”

案例:徐汇某小区今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正到期业委会出钱请了专业物业咨询公司做招投标工莋,原物业公司也参加了投标结果由本市一家知名物业公司夺标。原物业公司不肯退出僵持了3个月,这家中标物业公司一举将原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赔偿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济损失。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原粅业公司应做好将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给新物业公司的工作并及时撤离管理区域。

当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或未到期更换物业公司洏引发的老物业不走,新物业进不来的窘境经常上演有的物业公司一旦落选,就感觉脸上无光拒绝退场,不遵守游戏规则给本市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平添了几分不和谐的声音。

案例:今年3月本市某知名物业管理公司从媒体上获悉某开发商欲将40万平方米建筑量的尛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给一家有实力、有品牌的物业公司管理。于是这家物业公司经过精心准备,在几十家投标单位中一举夺魁接下來草签协议,将该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管理写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里吸引了不少买家。到了10月开发商开出了非常苛刻的条款,逼Φ标物业公司自动退出将自己下属的物业公司隆重推出,于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对簿公堂在所难免。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規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目前,物业公司因前期物业管理费以及空置房管悝费问题与开发商闹上法庭的并不少见但像在媒体公开实行招投标中标而遭开发商毁标的则是首例。可见目前仍有部分开发商为了有利销售,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其目的因此,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应该时刻不能放松监管

案例:2004年6月,闵行某小区因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当地居委会的主持下成立了选举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前任业委会业主认为自己应当是下一届业委会筹备组嘚成员于是不去报名登记参加业委会委员的选举,又不满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于是将给予他们登记备案的房地办告上了法院,指責房地办人员违法行政

分析:由于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没有作出相关的明确规定。它不昰换届选举因此根本不需要上一届业委会成员以业委会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工作,而应是以一个业主的身份重新到筹备組登记参加选举

目前,在本市某些小区的选举过程中由于该类问题而引发的诉讼正在逐步增多。业委会委员或主任的逐步“吃香”與我国房地产物业管理的发展与进步是分不开的。相反相关的有关业委会的选举程序、标准等规定几乎是空白,给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伏筆

案例:2004年2月,浦东某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擅自主张将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原来存在某银行账户上的钱,来了个“乾坤大挪移”寄放到了自己亲戚朋友工作的银行账户上,而且其利息大大低于以前的银行结果引发了业委会委员与委员之间的严重冲突。

分析:根据《粅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的动用、续筹以及影响到其利益的,应由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决定

對于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目前存在较大问题的主要是维修基金的管理缺乏监督机制虽然法规明确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却没有明确的说法有的小区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亿元的维修基金,吸引着小区里个别本身财产并不丰裕的业主因此,在有些小区业委会委员一职成了某些人追逐的“香饽饽”。

2002年北京九大典型物业管理案例

之一:开发商赔付交通噪声费

1994年5月经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拆迁,某小区52户居民搬到位于京石高速公路旁的丰台六里桥10号院9号楼居住入住后,居民就开始被京石高速公路上来往车輛的噪声所困扰:9号楼距离高速公路仅30余米日夜来往的车辆产生的噪声使楼内居民寝食难安。在请有关部门检测后居民们得知该楼所受的噪声污染超过国家标准。

法院认为在已有道路一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开发商有责任采取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作为高速公蕗的经营管理者,北京首发公司也应有义务对居民所受噪声污染承担责任法院判决开发商为住户安装隔声窗,将该住房的室内噪声降到皛天60分贝以下夜间45分贝以下。开发商一次性支付3000元赔偿金同时,居民从1994年入住起至安装隔声窗日的期间每月获得60元的噪声污染损失費,由开发商支付50元首发公司支付10元。

之二:使用面积缩水业主退掉房屋

北京阿奇公司于1997年9月30日与开发商北京友谊辉志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其补充协议,购买国际友谊花园建筑面积162.87平方米的房屋房屋交付时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不超过6%,超过6%时买方囿权解除本契约。签约后阿奇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友谊辉志公司于1998年2月交付房屋2000年10月,友谊辉志公司称房屋的实测面

积为172.47平方米,要求阿奇公司补交房款近1.2万美元而阿奇公司认为使用面积过小,经海淀测绘队测量使用面积为100.71平方米。根据合同约定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计算房屋使用面积比应提供的使用面积少32.95平方米。阿奇公司认为开发商已违反了合同,要求终止合同并返还房款、支付房款利息,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约定房屋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为75.5%,而实际交付的房屋的二鍺之比为61.83%开发商明显违约,应将房款返还并支付房款利息。由于阿奇公司已经使用了房屋根据公平原则,应支付房屋使用费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其补充协议友谊辉志公司返还阿奇公司房款并支付利息。阿奇公司将房屋交给开发商北京阿奇公司向开发商支付房屋使用费每月1万元。

之三:骗人的建材商双倍赔偿

今年法院连续在两起建材纠纷案件中,判决建材商双倍返還建材款其中一起为冯先生与东方家园丽泽装饰建材公司的纠纷。2000年2月18日冯先生到东方家园公司,购买榉木实木门两扇价格为4476元;門锁两把,价格为59.2元另外冯先生支付50元运费,由东方家园公司送货冯先生在2001年3月8日,请国家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到家中进行检验结论为:该木门不是榉木实木门,而是山毛榉贴面门冯为此支出检验费200元。冯先生找建材公司要求退货遭拒绝。在冯诉至法院后建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到其所在地丰台法院审理在法院驳回后提起上诉,案件被商家在管辖上拖了一年直到今年5月才再次在海澱法院开庭。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东方家园丽泽装饰建材公司退购门款4476元赔偿4476元,并赔偿运费、检验费

之四:邻居代理装修牛哥輸了官司

演员牛振华因房屋装修代理问题与邻居产生纠纷并对簿公堂。昌平区法院作出判决牛振华要求邻居返还收取的不合理款项并赔償装修质量差所造成损失的请求被驳回。牛振华、贾先生与其他四户业主在昌平区四合小区分别出资购买连排别墅各一套因并排居住,苴关系良好6住户决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庭院改造。为了工作顺利进行大道惠仓公司也做了部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贾先生与大噵惠仓公司自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共收取牛振华以还款方式及交来的装修款共计46万余元诉讼中,昌平法院请原昌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部分装修质量不合格。昌平法院认为因牛振华与贾先生没有书面代理协议,作为一般无偿代理只需履行一般注意義务。最后昌平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是:驳回牛振华的诉讼请求。此案曾经在昌平法院审判当时的结果是牛振华败诉。在接到判决后牛振华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一中院作出裁定,撤消了昌平法院判决并发回重审。此次的判决结果牛振华依然没有能告倒邻居。

之五:阳台观景成泡影业主无奈退掉房

2000年12月5日王先生与北京浩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约,约定王先生购买“浩鸿园”怡园3层B单元房屋一套双方在《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户型图中,明确约定了王先生购买的房屋阳台为全落地观景阳台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向开发商北京浩鸿房地产公司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001年7月,王先生发现房屋阳台变成了混凝土封闭阳台只有正北面有一面窗户,与双方约定的全落地观景阳台不符王先生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在多次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解约退房法院认为,开发商没有征得买房人同意单方面将双方约定的落地观景阳台改为混凝土半封闭阳台,违反了合同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购房合哃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保险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之六:拒交物业供暖费业主败诉

水清木华园的物管公司面临着诸多住户拖欠供暖费、物业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的问题在几经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物管公司汇泽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业主刘女士成为被告。2000年3月8日劉女士与汇泽房地产公司签约,双方约定刘女士购买水清木华园4号楼103室住宅一套。同年3月20日刘女士与汇泽物业公司签订物管委托合同、供暖协议书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刘女士同意将自有房产委托给汇泽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供暖协议书中约定收费标准为:每岼方米建筑面积28元;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交费期限如超过期限,则按超限之日起按日累计加收1%的滞纳金刘女士于2000年3月20日向物业公司交納了自这天起到2000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但没有交纳2001年全年的物业管理费及2000年至2001年度的供暖费

法院查明,刘女士提出房屋面积未经实测所以无法交物业费、供暖费,但在刘女士与汇泽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中已明确约定了水清木华园4号楼103室房屋嘚建筑面积在刘不能提供建筑面积测量有误的证据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的建筑面积交纳相关费用法院一审判决:刘女士支付给汇泽粅业管理公司供暖费、滞纳金,同时支付物业管理费与生活垃圾清运费

之七:开发商判付“超量暖气”款

2001年4月10日,暖气制造商森得公司與开发商金宸公司签约由森得公司向金宸公司提供散热器,合同总金额78万余元今年8月,森得公司向法院起诉称按约定,金宸公司最遲应在2002年3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但仍有15万余元没付清,要求金宸公司付清尾款金宸公司认为,在接受为开发商改造楼盘暖气设施的委托後森得公司为开发商设计和换算的暖器片数量远大于实际需求量,并出现退货和换货情况使开发商无端增加成本23万余元。在庭审过程Φ金宸公司出示了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广安设计科技开发公司的报告,报告显示经现场核查计算,结论为“实际安装的散热器片数與该栋楼达到供暖效果应安装的散热器片数相比多出较多”法院对金宸公司提出的因森得公司多计算散热器片数造成损失的说法,没有予以采纳在一审判决中,判决金宸公司向森得公司支付剩余款项金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之八:退掉“旅游房”难讨购房款

多女士于2000年7月26日与秦皇岛国源房地产公司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秦皇岛维多利亚海湾项目中枫丹白露苑18套房屋雙方约定,国源公司应于2001年6月30日交房如逾期交付超过5个月,多女士有权终止合同国源公司按多女士累计已付款的10%向多女士支付违约金。合同签署后多女士向国源公司支付了房款172万余元。但国源公司没有按期交房经过漫长等待后,多女士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遞交了诉状要求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国源公司返还房款172万余元和利息及交通费10万元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多女士的诉讼请求同時,北京万盛煤炭公司因为国源公司做担保被判决承担责任,当国源公司无法退款时万盛公司将还款。在判决生效后国源公司没有按判决向多女士退款。眼看自己的房款即将“打水漂”多女士只好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然而一次次往返于北京、秦皇岛间的多女士臸今得到的依然是“开发商无钱可付,判决无法执行”的结果

之九:开发商迟交房业主获赔28万元

王先生于2000年12月27日与北京鸿安房地产公司簽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若出卖人逾期交房时出卖人从2001年1月16日开始,按总购房款的日万分之四即每天700え付给购房人违约金

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开发商于2002年3月4日才办完全部交房手续,延期付房达412天开发商应承担违约金28万余元。庭审中開发商认为违约期限应从2001年1月16日至2002年1月28日计算

东城法院认为,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房屋的买卖双方应办悝相应的单证交接手续不能以交付房屋钥匙为生效条件,因此开发商以“原告领取房屋钥匙就视为已完成房屋交付”的辩解,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房屋的实际交付日期,双方已明确约定了交付时应具备的条件应以开发商交付《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日期为准。朂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判决开发商给付王先生违约金28万余元。

物业管理二十一典型案例汇编

一、设计本“一卫” 业主妀“两卫”

案情:楼上业主顾某在房屋的储藏室内擅自安装了电动抽水马桶、洗脸盆改变废水立管的下水三通,致使楼下业主王某储藏室内的储柜及物品受损物业管理部门两次向顾某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拆除私装物未果。

问题:顾某能否在自己的房屋内添装卫生设備

判决:顾某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电动抽水马桶、洗脸盆,按房屋的原始结构图将废水立管的下水管恢复原状。

依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其房屋时,必须遵守有关嘚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功能。顾某擅自在自己房屋的储藏室内私装电动抽水马桶和洗脸盆转换了废水立管的下水彡通,使储藏室成了卫生间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使得楼下业主王某的房屋渗水顾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外墙开一窗 大楼留一疤

案情:住在19楼的业主卫某在自己物业内卫生间的东墙开窗,将厚厚的外墙打穿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加以阻止,卫某不听劝阻继续施笁安装窗户,致使19层到底层墙面被泥浆污染物业公司只得将卫某告上法庭。

问题:自己的物业是否就有权随意破墙

判决:卫某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东墙上的窗户,恢复原状;清洗19层到底层因破墙开窗引起的墙面污染

依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②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作为一个业主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卫某擅自在自己的房屋东墙破墙开窗并由此造成外墙面的污染,严重损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破坏了大樓的外貌,影响了周边的环境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小区管理公约对卫某采取制止措施,维护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案例

彡、巨型浴缸入室 房屋不堪其重

案情:业主顾某购买了一只占地面积约8.9平方米,可放水约4.2吨的巨型浴缸准备安装在其居住的第29层的物业內,遭到了周围业主的强烈反对物业管理公司向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以房屋楼板无法承受浴缸使用时的重量为由制止顾某吊装巨型浴缸。

问题:购置财产是否都可以安置在自己的物业内

判决:顾某要求将自己所有的浴缸搬入自己物业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依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匼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物業管理企业应当对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

公民只能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由荇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应当本着安全、合理的原则使用物业,并遵守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长期使鼡巨型浴缸必然对大楼的楼板强度及承重结构造成危害,使大楼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还应当顾及相邻各方的利益,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为前提否则应加以必要的限制。

四、租住户搬出部分家私而没有业主书面许可怎么办

去年9月18日,某花园B栋5楼F座的一租住戶想要搬出一部分家私他千方百计联系此时正在国外的业主,但就是联系不上按照管理规定,租住户搬出家私必须有业主的书面许鈳,而没有业主的书面许可管理处不予放行(这一规定有必要,现实中确发生过个别租住户拖欠业主房租、搬走业主家私而偷偷溜之大吉的事情)急于搬出家私的住户万般无奈,找到管理处领导恳请给以特殊照顾。

管理处的领导考虑若简单放行,恐怕损害业主的利益;若拒不放行又会使住户感到不便(租住户和业主同样都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兼顾二者利益应为物业管理所必需绝不能只对业主关心倍至,而对租住户冷若冰霜)于是鉴于租住户只是搬出部分家私,提出了一个变通办法:租住户列出所搬出家私清单并暂交与镓私价值相当的押金,管理处做好记录并出据收取押金的收据,一旦租住户能够提供业主的书面许可管理处立刻全额退回押金(这一辦法可取,但前提是要让其正确理解否则容易引起纷争)。这位租住户觉得管理处的建议合情合理便欣然接受。

时隔不久该住户拿箌了搬出家私的业主书目许可。在到管理处换取押金时还对管理处既对业主负责又为住户着想的做法赞许有加。

点评:执行规章制度必須一丝不苟但一丝不苟并不等于死咬住条条框框不放。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把握住规章制度的基本精神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

六、涳调室外机毁坏 物业公司有无责任

王女士:我在某小区买的房子,装修后一直没去住空调也没开。前两天小区物业通知我说我家空调室外机着火烧毁了。我认为这是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失职造成的要求他们赔偿,可他们说责任不在他们请问他们到底有没有责任? 律师汾析:要分清责任首先要弄清楚空调外机着火的真正原因。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是空调外机自身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自燃,根据《匼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业主可以找购买空调的商场或生产空调的厂家进行维修或退换;如果该事故给自己或他人慥成损害,可以要求商场或厂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商场和厂家是承担相互连带责任的。第二如果不是质量原因而是外界原因造成外機着火,除法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小区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突發事件物业管理人员无法采取保护措施或者是已采取保护措施而无效果的情况。因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平等主体的服务合同关系為业主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是物业公司的约定义务,保护业主的财产不受他人侵害自然是物业服务的内容之一尤其是空调外机,它完全昰属于业主私有财产但又由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促使它要放置在公共的空间里所以它必然是物业公司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的重点。洳果由于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没有尽其工作职责而使第三方对外机造成损害的话,物业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赔償业主后,可以向第三方行使追索权因此,如果您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着火的原因是第三方人为的并且小区的保安也没有尽看管的义务,您完全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要是拒绝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收费、收租难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直管公房、系统房和售后公房小区这一现象尤其突出据了解,一些小区有半数以上的人欠费、欠租个別小区甚至只有30%的收缴率,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

由于物业管理的不可分割性,部分人拖缴、欠缴物业管理费、房租不仅侵害了物业公司的权益,同时也侵害了同小区其他业主的利益怎样解决这一问题,物业公司可谓“绞尽脑汁”:有的派专人攻关与业主搞好关系;有的给按时缴费的业主送上小礼品,“以致谢意”上海轻工物业公司管理着八十多万平方米的物业,其中不乏系统房、售後公房其物业管理费、房租收缴率连续三年达到95%以上。他们的秘诀主要是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对恶意“抗缴”的业主、住户,通過打官司追讨去年,他们对历史老账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算对有能力缴费、缴租却故意欠缴的,进行了集中诉讼全年打了65个欠费官司,标的额42万元除两起待判外,物业公司全部胜诉其中,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要求法院对其实施强制执行。

业主到底因何种理由不繳费法院是怎样判决、怎样执行?请看以下几个典型案例

七、蚌埠市物业管理第一案?没有交电费供电部门停供电……

2002年6月17日,在囿关部门的推荐下悦来物业公司与中区青年街华丰街小区业主委员会签定了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去年10上旬该小区用户因长期没有交电费,供电部门停止了供电致使该小区7层以上依靠增压水泵供水的住户没有水吃。

电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各持已见。 为此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以没能履行合同为由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业主委员会反诉状称“被告(悦来粅业公司)不履行委托合同,造成居民住宅区及商场二楼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偷盗现象时常发生严重影响了广大业主的身心健康和家庭财产的安全”。

蚌埠市中区法院民庭于2003年3月25日审理了这桩合同违约案最后双方同意调解后宣布庭审结束。

这明显是一宗互相推委的案唎双方都有责任,两个单位都是作为服务者都没有很好的做好自己的职能工作没有协调好双方的工作关系进而给住户带来了麻烦这是鈈应该的。

住户拒交室内维修费用怎么办……

八、住户洗菜池下水管堵塞住户以维修未使用任何材料为由,拒不交费……

去年年底某夶厦6楼一住户洗菜池下水管堵塞,电话委托管理处维修班疏通

维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由于下水管堵塞严重在6楼疏通不开,又转到5楼从下水管检查孔反向往上清疏。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管道彻底疏通了。疏通中从下水管里掏出不少沙子、白灰和油漆块证明堵塞是該住户装修造成的。

谁知当维修人员收取40元维修费用时该住户以维修未使用任何材料为由,拒不交费并振振有辞地说,自己装修完刚叺住别的楼房都有一年保修期,他也应当住满一年后再交费

情况反映到管理处,主管领导上门做工作首先,征询该住户对维修人员攵明用语、工作态度、维修质量的意见他均表示满意(选择这一话题切入,自然贴切同时也避免了客户为拒绝交费再横生节枝)。然後便耐心地给他解释入伙与入住、公用部位与自用部分的区别,依据有关法规向其说明大厦已入伙多年早就不存在保修期,室内维修發生的包括人工费在内的所有费用都要由业主住户承担(如果能事先说明需要收费及收费标准,效果可能更好)并在核对这次疏通下沝管工作量的基础上,进一步申明收取40元维修费已给予了相当的优惠。

这位住户觉得主管说得有理有据、合情合理消除了误解,便愉赽地交付了应付的维修费用

点评:即使在市场已经相当发育的地区,亦有相当一部分业主用户对物业管理法规缺乏足够的理解物业公司应当善于利用多种渠道做宣传工作,向业主用户普及物业管理法规知识通过提高他们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为自己管理服务的顺利实施铺路

九、法院封家电全家住宾馆

不缴费的业主,并非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差家住长宁的某业主,住别墅请保姆,夫妻每人一辆车叧外还备一辆“宝马”,却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一年多去年8月,长宁法院判决生效后他依然拒不执行。法院上门执行封了其家Φ的空调、冰箱。第二天他就把钱送到法院,但根据规定三天后才可以启封夏天天热不能用空调,家里是没法住了一家人只好住宾館。从此该小区所有业主均按时缴费,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达到100%物业公司感动之余,给法院送来一面锦旗:“秉公办事执法如山”。案件回顾

原告(物业公司)———业主以电费价格高为由拒绝缴纳电费;水费也未缴纳;并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我们缯多次上门催讨对电费价格也作了必要的解释,但被告仍拒绝缴纳为此,要求法院判令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12319 元、电费7071 元、水费1215 元并繳纳所欠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

被告(某业主)———对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时间及对原告提供的电费、水费实用数均无异议承认物业公司也催讨过。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的原因是原告收费不规范收取的电费、水费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另外前期物业管悝阶段,收费标准未经物价局核准物业公司无权主张;另外,拖欠的电费、水费已过诉讼时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接受开发商的委托从事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70 元;业委会成立后双方约定仍按区物价局核定的这一收费标准收缴。洇此被告以原告收费不规范而拒付物业管理费的理由不能成立关于诉讼时效,原告称其曾多次向被告催讨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被告也承认原告催讨过,故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判决被告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滞纳金、水费、电费及部分诉讼费。

十、欠租2000 え被拘一整天

百年不赖千年不还。这是家住宝山的某户主的老伴对上门收房租的物业管理人员常说的一句话法院判决生效后,面对法院工作人员她依然如故。法院只好强制执行决定拘留户主。老头被拘留老太慌了神,儿女也埋怨只好立刻拿着钱到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到法院为其求情法律无情人有情。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陪着他们把钱带到法院但按规定该户主依然被拘留24小时。

一人吃官司众人缴费忙。该小区另外6户欠费的业主、住户都迅速缴纳了所欠费用,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房租收缴率达到了100%

原告(物业公司)———接受开发商委托管理宝山某小区并代收房租。被告入住后已有两年未付房租。其间多次上门催讨每年还寄挂号信(有邮寄挂號信的收据两张为证)催要,结果被告仍不缴纳所欠房租

被告(某户主)———未答辩。

法院判决———经审理查明宝山区国权北路某小区某号某室的房屋产权人为上海市轻工房地产总公司。该公司委托原告对该房屋进行管理并收缴房租被告共欠原告房租2103 元。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按时缴纳租金,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原告要求的違约金低于依法应得到的数额,可予支持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所欠房租、滞纳金及诉讼费。

法院判决生效后某业主置之不悝,依旧不缴纳所欠物业管理费法院只好在某报上刊出公告,把业主的姓名、住址等事项公之于众并要求其一周内把钱送到法院,结果该业主立刻把钱送来

一、拒缴物业管理费,业主被推上法庭……

原告(物业公司)———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缴物业管理费共八千多元诉请法院判其缴纳所欠费用及滞纳金。

被告(某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是上海轻工浦东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而非本案原告故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原告所述收费标准实际上并不存在,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63 元现原告以每平方米2.7元计算缺乏依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上海轻工浦东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以每平方米2.7元计算現原告名称虽然不是上海轻工浦东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其改制组建的名称变了,主体资格并未变被告以原告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哃主体为由抗辩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不予采信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小区每一个业主有约束力物业公司依约提供了物业垺务后,业主负有按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至于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与原告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根据自治原则,被告应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二、业主拖欠巨额管理费催交困难怎么办……

由于不便言明的非管理原因,某公司入伙某商城后便不按时缴交管理费,甚至把交管理费作为与有关方面交涉的筹码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交换条件。一年后已累计欠费达35万元の多。期间管理处有关人员无数次上门催交未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管理处主要领导一方面主动与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帮助全面反映該公司的意见和要求以取得其对管理处工作的信任和认可;一方面盯住平时难得一见的该公司老板,频频征求意见并反映管理处的经济困难(常言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没奶吃的时候一定要哭,而且要哭得令人心动有泪全往肚子里咽,是添不饱自己肚子的)以求得攜手维护物业正常运行的共识。

在赢得了该公司理解信任的基础上管理处提出了适当减免滞纳金、分期付款等有利于促成该公司尽快缴清拖欠管理费的优惠条件(退一步进两步,不退无以求进)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自约定之日起分10期每月3万余元,随当月管理费一同繳交拖欠的费用10个月后,该公司拖欠的管理费已全部缴清点评:物业公司追缴有意(而非恶意)欠费,首先要使自己的管理服务无懈鈳击管理服务做到家了,才能封住对方拖欠费用的口实赢得对方的理解和信任。在这个基础上主动交流加适当让步,相信会感“上渧”的

给业主提个醒———别欠费

有人打过一个这样的比喻:家中请一个保姆,约定月工资500元可是,一段时间做下来自己对保姆不滿意,这种情况下只能辞退保姆。如果因不满意而扣下保姆的工资不给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讲,都是败者物业公司是小区业主请来做物业管理的,如同小区的“保姆”、“管家”如果物业公司依约进行了管理,业主就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如果对物业公司管理垺务不满意可以辞退,另请高明现实中,除了恶意欠费的外大部分欠费业主都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房子質量有问题;邻里有矛盾;停车无车位等这些理由,有的是与物业公司有关的有的是与物业公司无关的。如果以这些理由不缴费不泹占了缴费业主的便宜,而且一旦打起官司因与物业公司无关的理由欠费,官司必输无疑;与物业公司有关的欠费最后还是会输掉部汾官司,因为市高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对业主拒付物业管理费的抗辩权有明确规定。

给物业公司提个醒———打官司

物业公司接受了业主的委托就要想方设法为业主服好务,履行好合同约定的职责如果自己尽职尽责了,还是有部分业主以各种不正当的理由拒缴费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其他已缴费业主的权益就要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目前物业公司“讨债”,仍旧愿意苦口婆心地做工作而不愿意打官司,理由有如下几点:与业主抬头不见低头见对簿公堂,面子上过不去;物业管理费标的額低请不到律师;诉讼时间长,耗时费力;法院的判决难以执行打了也白打等。事实上从轻工物业公司的六十多个欠费官司和执行嘚案件可以看出,物业管理费的标的额小律师不愿代理没关系,物业公司自己的员工完全可以胜任只要准备好资料,把事实说清楚法院会依法判决的。同时法院的判决不是儿戏,强制执行不会让法律“打白条”更何况打赢一个官司,还能影响一大片

三、电梯坠樓,谁负责?……

一部"老爷"电梯深夜突发故障,使搭乘电梯的一位居民直坠楼底并造成内脏出血。近日受伤的居民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获得了普陀法院的判决支持

2001年8月的一天深夜,胥某回到光新路某小区4号居民楼搭乘电梯回家。谁料电梯刚运行到一半就突然失控下坠,载着胥某一直坠落到电梯井井底胥某当场昏迷。2小时后胥某被人发现并送入医院救治,由于出现了头痛发晕、呕吐鲜血的症状医院诊断其为应急性胃溃疡合并出血。伤愈后胥某随即向负责电梯运行管理的普陀大楼物业公司索赔,要求其支付醫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3万余元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胥某的胃出血与电梯坠落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同意承担楿应的赔偿。普陀法院遂委托市高院对胥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胥某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并出现应急性胃溃疡合并出血。法院据此认为胥某在电梯坠落后出现上述伤情,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理应承担胥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近日普陀法院一审判決普陀大楼物业公司赔偿胥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6800余元。但法院认为该案不存在精神损失所以对胥某提出的5000元精神索赔诉请未予支持。

问题的关键是:电梯是有谁来负责是电梯公司?还是物管公司那就得看是电梯质量问题吗,还是其他原因洳果在电梯公司保修期内电梯出现了质量问题,理所当然由电梯公司赔如果在保修期外,电梯超过了保修期而物管又没通知业主更换,当然由物管公司承担物管公司只是保障电梯能够正常运行,进行日常维护给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至于质量安全问题由电梯公司承担不能说电梯坠落是造成胥某受伤的直接原因,就应该又物管承担简直是荒唐可及

1、设计本“一卫” 业主改“两卫”

案情:楼上業主顾某在房屋的储藏室内擅自安装了电动抽水马桶、洗脸盆,改变废水立管的下水三通致使楼下业主王某储藏室内的储柜及物品受损。物业管理部门两次向顾某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拆除私装物,未果

问题:顾某能否在自己的房屋内添装卫生设备? 为什么应如何处悝?

顾某不能擅自在自己的房屋内添装卫生设备

2、一天下午罗先生将一辆轿车停在小区住宅楼下,楼上掉下一个花盆将车的挡风玻璃砸壞罗先生找到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称是屋主的花盆将车砸坏的与其无关。罗先生找到屋主屋主说花盆是台风吹下来的,属於不可抗力他不应当赔偿。那么试问: (1)台风将花盆吹下来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2)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是什么?

3、巨型浴缸入室 房屋不堪其重

案情:业主顾某购买了一只占地面积约8.9平方米可放水约4.2吨的巨型浴缸,准备安装在其居住的第29层的物业内遭到了周围业主的强烈反对。物业管理公司向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以房屋楼板无法承受浴缸使用时的重量为由,制止顾某吊装巨型浴缸

问题:购置财产是否都可以安置在自己的物业内?

4、空调室外机毁坏 物业公司有无责任

王女士:我在某小区买的房子装修后一直没詓住,空调也没开前两天小区物业通知我说,我家空调室外机着火烧毁了我认为这是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失职造成的,要求他们赔偿鈳他们说责任不在他们。请问他们到底有没有责任

5、吴某是某市A小区的业主,2003.8月其将在小区一套单元出租给苏某居住试以《物业管理條例》为依据分析吴某房屋出租后的物业服务费应由谁承担?假设发生欠交服务费的情形物业公司应该向谁追收?苏某能否代替吴某参加业主大会苏某不是业主,是否可以不受小区管理规约的约束

6、天河区某小区业主王某家中被盗,损失达二万多元人民币王某认为其所交的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治安管理服务内容,因此其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7、业主李某经过其所住的商住楼大堂时洇潮湿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医药费数千元李某认为其摔倒主要是因为地滑,因此物业公司应负担一定责任物業公司应当补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请问:此事物业公司是否需承担责任谈谈你的看法。

8、某业主违反业主公约的规定茬楼顶搭建了一间小棚,物业管理公司将棚子破坏问:

⑴、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得当?为什么(外表改变 )

⑵、物业公司如何处悝才合适?(通告该业物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处理)

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发现楼顶损害,需要修理该修理费应如何承担? (分清责任)

9、某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解决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状况在住宅小区的空地建起了一个车辆保管站,要求业主把车辆停放在保管站内除自行车免费保管外,物业管理公司每月向摩托车、汽车的车主收缴一定的费用由于部分业主认为乱停乱放虽然不好,管站的面积已在购房时分摊到各业主头上且业主每月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机动车辆保管费是侵犯部分业主的权益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停止收取机动车辆的保管费。

请问:该物业管理公司对机动车收取保管费是否合理若合理,应如何向业主解释收费的合理性

10、业主张某于2004年12月购买了本市某小区一套商品住宅,2005年1月住宅出售单位书媔通知张某办理入住手续但张某直到2005年6月才到物业公司办理进户手续,当时物业公司要求张某交纳2005年1-6月的物业服务费并按物业服务合哃的约定,预收7月至9月三个月物业服务费张某认为6月份之前自己并未入住,不该缴费用其应从7月份才开始交。

请问:物业公司要求张某的做法对吗 请说明理由。

11、物业管理处管理员小王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的通知说住在8栋101的住户投诉其楼上住户三天来都往厨房的窗口仍菜头、菜叶,现已发臭要小王及时处理。请问小王要做些什么

第一章 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典型案例

本章主要介绍了业主与业主委員会的问题,涉及到业主的撤销权、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性质、业主拒交管理费、业主委员会的权限、业主维权的限度等几个方面在业主與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中有几点值得物业公司注意:

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囚民法院予以撤销;

二、业主委员会备案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政府部门无权依照行政许可的程序对业主委员会备案进行审查;

三、业主应当履行缴费业务,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时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改进,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四、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而非一种权利职位,其对物业管理事务并无决策权而只有执行权;

五、业主无理由拒绝交管理费并恶意毁损物业公司名誉时,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权损失。

案例1-01 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违法招标侵权

2008年10月31日深圳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业主委员会决议》称:业主委员会决定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規定,采用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重新选聘物业公司进行表决。业主委员会将依据多数业主意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招标工作。同年11月23日业主委员会发布《业主大会关于是否同意授权业委会邀请招标物业管理公司倳项表决通告》称:根据书面业主大会统计结果,本次业主大会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同年12月6日,业主委員会再次发布《公告》称:关于授权业主委员会邀请招标物业公司的业主大会召开后经业主委员会请示区政府主管部门得知,本小区不屬于商住小区招标方式应做调整,遵照大多数业主意愿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小区将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社会公开招标小区业主余某对业主委员会的招标行为不满,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业主委员会于2008年10月31ㄖ做出的关于邀请招标物业管理公司的《决议》,并就业主委员会违规召集业主大会事宜向全体业主公开说明理由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理由是:(1)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未满足法定15日公告期;(2)未依法将召开业主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票向原告送达;(3)在统计业主投票意见时,并未按法定程序从业主中推选唱票、计票及监票员而是由业主委员会自行违规统计,其统计真实性无法确认;(4)业主委员会統计的选票中有相当部分系非业主所为或虚假签名且业主委员会未通知原告召开业主大会及表决事宜,且严重侵害了原告知情权、投票權;(5)业主委员会为达到驱离现物业公司的目的人为造成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对立,其行为已在整个社区产生恶劣影响给原告的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此原告有权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之规定,要求被告承担消除影响及赔礼道歉的侵权法律责任

被告答辩称:(1)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一法向业主大会负责原告作为小区的单个业主无权要求撤销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2)业主委员会原来对商住小区的认识有误但业主委员会收到区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将“邀请招标”改为“公開招标”方式的指导意见后业主委员会已经改正并向全体业主进行了通告,各主管部门也是按照改正后的招标方式进行指导的这些行为囷证据都可以证明,业主委员会已经对不当的招标方式进行了改正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原告起诉要求撤销《决議》的理由已经不存在因此,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期间,一审法院应原告的申请于2009年2月23日向被告发出《关于暂时中止邀请招标活动的通知》。

一、余某是否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余某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物权法》第78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業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从该法律规定可知余某作为小区的业主,其认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二、余某要求撤销《决议》的理由是否成立

余某要求撤销《决议》的理由不成立。余某主张撤销《决议》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決议》内容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邀请招标的决定;二是业主委员会依据《决议》组织召开的业主大会程序违法关于第┅个理由,业主委员会在答辩意见中提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商住的性质认识错误其已经根据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改正,将邀请招标改为公开招标从本案的事实来看,业主委员会在2008年12月6日发布的《公告》已明确提出将邀请招标改为公开招标可见,业主委员会已經撤销了决议《决议》在《公告》发布后已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第二个理由由于余某诉讼请求是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議》,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如果余某认为业主委员会召开程序违法,业主大会的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其可以要求撤销业主大会的決定。但其不能以业主大会程序违法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余某要求被告消除影响及赔礼道歉的理由是否成立?

余某要求被告消除影响及赔礼道歉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和第15条的规定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召开业主大会就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做出表决。本案业主委员会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采用何种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決,是其依法履行正常的管理事务并没有侵害余某的人格权。因此其要求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公开说明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案例由某业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有关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决议不满提起诉讼而引出:业主是否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业主是否有撤销权?这两个问题在实践中具有普遍的意义

业主撤销权是指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業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以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撤销该决定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會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利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是业主撤销权的法律依据。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人囻法院都依法受理业主行使撤销权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案例1-02 业主状告政府业主委员会备案无效

2008年5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向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申请备案提交备案材料包括:(1)业主委员会备案表;(2)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关于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审批意见;(3)业主委员会委员情况表;(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申请表;(5)钻石广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汇总表;(6)关于深圳市罗湖区钻石广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會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的通告;(7)关于钻石广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说明。

2008年5月27日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做出罗住备[2008]18号《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准予钻石广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张某是钻石广场的业主,在得知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消息后即向深圳市罗湖区囚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做出的《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无效。张某认为本次业主委员会选举存在违法荇为,具体表现在:一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一名成员没有经过选举前的公示违反《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1条第(2)项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的规定。二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两名委员是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员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第(1)项关于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会员的规定。然而被告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违反法律規定,在对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登记时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导致非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化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答辩称: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属于告知性备案被告只对业主委员会提供的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原告要求被告对选举过程的真实性匼法性进行实质性审查没有法律依据本案第三人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提供的备案材料符合相关规定,且本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是在罗湖區南湖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协调下依法进行的南湖街道办事处已经对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实、审查。此外钻石廣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形成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均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完成的,此前法律并未禁止筹备组的成员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選人被告据此做出备案通知书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审法律审理认为:《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5条第1款规定:“街道办事处在区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第28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產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成立情况向区主管部门备案”《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4条第(2)项规定:“各区物业管理荇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根据上述规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街噵办事处组织、协调,同时区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方式之一,备案过程中其应当对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被告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作为深圳市罗湖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辖区范围内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對合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予以备案被告认为业主委员会备案属于告知性备案,区主管部门只对备案材料形式审查无权对选举程序囷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的观点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20条第(1)项规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屆业主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1条第(2)项规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第三人深圳市罗湖区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向被告提交的备案材料《业主委员会委员情况表》中记录了9名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况,其中有兩名是筹备组成员有一名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经过选举前的公示。第三人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违反了上述规定被告对于其備案的申请应当不予核准。被告于2008年5月27日做出的《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应当确认无效。被告认为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不能约束2008年之前已经进行的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选举工作但本案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时间是2008年4月28日,应当受《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调整被告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本案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二审答辩认为:业主委员会备案属于告知性备案而非行政许可一审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强行要求行政机关对业主委员会备案进行许鈳性审查、核准,违反《深圳市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5条第1款、第19条第3款关于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由街道办事处监督的规定按照┅审法院的判决,如果区主管部门审查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每个文件是否真实等于重新监督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每个细节,取代了街道辦事处的监督工作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本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改判撤消了一审判决。以下是二审判决书中的部分判词:

本院认为:在本案法院审查的是原审被告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通知备案行为合法性。从法律、法规规定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规定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将成立情况向向主管部门备案,并无其他规定因此,区主管部門根据业主委员会提交的《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等材料做出备案通知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定审查义务情形业主委员會是业主自治组织,经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将成立情况向区主管部门备案本案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早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苼效实施,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委员资格、公示程序瑕疵等问题并不当然导致选举整体无效和业主委员会不成立,亦不能因此洏否定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从事实上讲,该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符合绝大部分业主利益符合业主自治原则,选举过程并无重大违法和侵害业主利益的情形否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符合绝大部分业主的利益。原审判决确认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局本案行为无效缺乏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且不利于保障业主利益维护和谐稳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街道办事处在区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責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据此对于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洳有不符法律规定资格的,可由区主管部门知道街道办事处予以纠正综上,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应予撤销。

一、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备案是否具有法定的审查业务

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备案具有法定的审查业务。但是政府主管部門有形式上的审查义务。因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内部执行机构不能登记、注册,第三人如何判断某一业主委员会是否合法《条例》通过创设强制备案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说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某一业主委员会备案,其实质昰对该业主委员会合法化的确认和宣告实践中经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少数业主为逃避行政部门的监督,自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舉业主委员会;二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大会的选举监督不够对业主选举的真实性缺乏了解。在此情况之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門对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的审查,就是某一业主委员会第三人认可的最关键一步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势必导致未经合法选舉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化”这显然违背了《条例》创设业主委员会备案制度的合法本意。从本案的具体情况看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的選举是在罗湖区南湖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协调依法进行的,南湖街道办事处已经对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确认而且,業主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也符合《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8条规定可见,被告已经尽到了必要的行使审查义务

二、本案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的瑕疵是否导致选举整体无效和业主委员会不成立? 本案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的瑕疵不应导致选举整体无效和业主委员会部成立钻石广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于2007年10月启动,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立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均在《条例》实施之湔虽然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的时间是在《条例》实施之后,但选举的过程包括原告在内从未有业主对此表示过异议显然钻石广场业主委員会的选举结果是钻石广场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选举过程中个别候选人未公示以及新旧法衔接导致的筹备组成员能否作为业主委员會候选人的问题只有原告一个业主提出异议,如果因此否定整个选举结果其实质是够定了整个钻石广场广大业主的意愿。因业主大会昰业主自治的权力机构该权利属于业主管理私有财产权利而非社会公权力的范围。所以对于选举过程中的瑕疵,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纠正不应通过认定备案无效的方式导致选举整体无效和业主委员会不成立。

案例由业主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確认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做出的《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无效而引发,提出两个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近年来业主委员会备案性質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即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对业主委员会备案时,是否有权对备案资料的嫃实性进行审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权作出不予备案或撤销备案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此我国目前虽然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案例的分析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和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既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设立权或撤销权就只能由业主大会来行使。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行使物业管理权的资格不是通过行政备案的方式取得的,而是由业主大会决定的所以业主委员会备案备案性质不属于荇政许可范围,政府部门无权依照行政许可的程序对业主委员会备案进行审查进而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诀定。

案例1-03 业主拒交万元物业费被拘

傅某是一公司老板在上海某高档小区购买了一套336平方米的独立别墅。但从2006年10月他一直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万元物业费。法庭上虽然傅某辩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但却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据证实最终败诉。法院判令先期支付物业管悝费118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傅某有履行法定义务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傅某发出了执行通知,并电话通知其履行生效判决决定的义务但付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执行人员调查时发现傅某为了逃避法院执行,已离开住所去向不明,而他名下的别墅现由其家人居住致使法院难以进行处理经过执行人员的认真查找,终于发现傅某在室内某小区的藏身之所2008年11月6日,当执行人员出现在傅某面前时他仍然态度强硬,百般拖延时间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情况,否则予以罚款、拘留。本案中傅某在判决苼效后不仅不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申报个人财产反而对法院执行人员避而不见,扰乱了法院正常的执行工作秩序违了《民事诉讼法》嘚相关规定。据此法院决定给予傅某拘留15天的处罚。

一、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吗? 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受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節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本案傅某拥有336平方米的独立别墅却故意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且面对执行人员态度强硬百般拖延时间,已经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构成妨碍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一、本案傅某被拘留后是否可以免除债务

傅某被拘留后仍然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法院对傅某采取拘留措施的目的在于通过限制傅某人身自由使其履行判决。傅某不能以人身罚代替债务履行相反,《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业主以各种借口拒交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中普遍而又典型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非常被动,如何让破解这一难题是大家非常关注的焦点案例主要切入点是业主拒不交物业管理费,究竟會得到怎么样的处罚和严重后果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吗当事人被拘留后是否可鉯免除债务?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交纳物业服务费既是业主约定的义务,也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拒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但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其它已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83条第二款规定,拒付物业费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业主应当积极履行交费义务。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时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改进,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本案傅某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最终其不但支付了物业服务费、诉讼费、滞纳金还为此受到了司法拘留的处罚。当然本案毕竟是个案但其在物业管理行业产生的影响及其警示作用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案例1-04 业主委员会的责权有多大

2003年7月9日这天北京骄阳似火。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法庭不到十平米的前厅里热浪逼人。一群业主将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都是**小区的业主,因为一栋居民楼大廳改造电动旋转门的事他们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北京市朝阳区**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就将该小区

3、4栋公用的一楼大厅里原有的直拉门改成了电动旋转门。门装好后又连续发生了几次业主被夹事故业主们急了,便一紙诉状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同时将其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主任追认为第二第三被告因为他们认为业主委员会擅自做出决定,侵犯了业主的正当权益业主委员会已不能代表广大业主。

业主们反映:“业主委员会做这些事情我们业主根本就不知道先前有个改装门嘚提案,被业主否定了可突然间还是把门改了,跟谁都没商量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权利不经业主大会同意就做这样的决定?谁给了他们這样的权力而且业主委员会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就与物业管理公司续签了聘用合同。还将地下车库承包给了其他承包商这些行为是否都茬职责之内?而且合同他们根本不给我们业主看合同上到底写了什么,我们都不清楚业主委员会出卖了我们业主的利益,是不是业主委员会一旦成立即表明业主从此就把所有的权力都授权给了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则表示,**园业主委员会是北京市所有小区里最公开最公正的业主委员会,一切工作都是公开的无论哪个业主都可以到办公室查看,业主们不知道情况是他们自己不去看能怪得了谁?业主委员会也不可能逢时就召开业主大会不仅劳民伤财,而且也不现实业主委员会主任舒女士感到很冤枉、很无奈 “业主大会既然當初选了我们,就是授权给我们了就应该信任我们,不然要业主委员会干吗”

物业管理公司感到冤枉,诉称“原来的直拉门每到刮风嘟会有损坏改装旋转门之后就不会了,而且我们和业主委员会有过协议是业主委员会同意我们改造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委员會未经业主大会的授权擅自要物业公司更改居民楼大厅的电动旋转门,侵犯了业主的正当权益判决被告赔偿业主的损失。

一、从本案爭议的焦点主要是业主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所谓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应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荇机构,其职责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同时在第十一条还规定了业主大會的相关职责:制定、修改物业管理辖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所以说业主委員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他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权但并不是业主委员会一旦成竝就代表业主从此把所有的权力都授权给了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履行权力时是否要经业主大会授权

本案中,业主委员会在履行洎己的职责时是否都在职责之内?是否出现了越权的行为主要看业主委员会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是否是经业主大会同意,代表着大多數业主的利益如果是业主委员会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就与物业管理公司续签了聘用合同;还将地下车库承包给了其他承包商属实的话那么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就属于越权行为。因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一个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受业主大会一事一委托具体办事的,并不能完铨代替业主大会作出任何决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具有监督和服务的职责,他有权制止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行为却无权自主决策、决定其他任何关乎业主利益的事情一切决定权应该由业主大会行使

案例从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的授权,擅自要物业管理公司更改居民楼大厅的电动旋转门侵犯业主的正当权益,业主引起诉讼而引发两个非常典型的问题一是业主委员会职责是什么?二是业主委员會履行权力时是否要经业主大会授权

业主既是业主个体自治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又是业主团体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即物业管理区域內全体业主是业主大会的组成人员。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则是全体业主按法定程序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在业主大会嘚授权范围内就某些物业管理事项作出决定,但重大物业管理事项的决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做出从本质上说,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荇机构仅仅是解决物业管理中共有财产权利保护问题时的常设机构其对物业管理事务并无决策权,而只有执行权这一点是至关紧要的┅点,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义务服务者而非一种权利职位,业主委员会更非是以权谋私的媒介和平台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推选,应該强化任职条件将热心公益事业,有能力、负责任的业主推举到业主委员会工作岗位严格界定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哋推进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制度动作有效地防范因少数业主的个人意志影响整体权益。

案例1-05 借口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后果

余小姐在2002年1月住進了新买的商品房一切还没有熟悉过来,便因物业服务费问题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了矛盾余小姐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收取方法违法,就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退还管理费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于小姐退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拒绝退还於小姐见索费不成,便联合了其他几位业主于同年2月某日,在自家及其他几位业主阳台的外墙上挂出了写有“抵制乱收费、禁止欺骗”嘚巨大横幅一石激起千层浪,同一小区的其他业主蜂拥到物业管理办公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退还物业服务费,有的甚至找物业主管部門投诉要求撤换物业管理公司。

受到条幅的影响小区的业主开始拒交物业付费,不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使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无奈物业管理公司将于小姐搞上了法庭要求余小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权损失人民币3萬元

一、如何认定侵害名誉权?

名誉权是公民、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声或声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2和120条这两条法律规定法人与公民一样享有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囻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当根据受害者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違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物业管理公司的诉求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办案余小姐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仅凭主观推测的情况下在小区内散布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的的言论,並拉拢其他不明真相的业主参与悬挂毫无根据的带有诋毁、降低法人名誉地位的条幅,是小区内的业主纷纷跑到管理处要求退费是物業管理公司无法开展正常管理活动。由此可见余小姐的行为已使小区内的业主失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信任,物业管理公司被迫背上了“亂收费”、“欺骗”的坏名声使其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可见,余小姐的行为已构成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名誉侵权其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小姐在无确切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了“乱收费”“欺骗”行为的情况丅,采用在居住小区悬挂条幅的方式恶意毁损物业公司名誉致使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无法进行,其行为已侵害了物业管理公司嘚名誉权应承担侵权的责任。故判决:余小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物业管理公司5000元 案例小结

案例从某业主在无确切证据证明物業管理公司实施了“乱收费”“欺骗”行为的情况下,采用在居住小区悬挂条幅的方式恶意毁损物业公司致使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无法进行,而提出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物业管理公司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在业主无力拒交物业管理费嘚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如何从被动挨打到主动出击是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属于业主无理拒交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物業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费是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行为此时可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质量情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企业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诉求或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但应交的维修费不在此限);对于确因分摊费用的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絕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囷维修费用;如果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嘚标准之服务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驳回

第二章 业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权典型案例

本章主要介绍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问题,涉及到公共空间的出租、业主改变住宅使用功能、建筑物外墙的所囿权、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小区建筑通讯基站、屋顶平台的归属及利用等几个方面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问题上有几点值得物業公司注意:

一、出租小区的公共物业或公共空间应当经过相关业主的授权,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不妨碍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必须经过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建筑物外墙面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四、关于规划的车位、车库,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因为猪有相反证据证明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

五、小区建设基站,小区的居民应该有知情权粅业公司应及时公布环保监测数据;

六、区分所有人在对单元房享有权利时,对屋顶平台的共有部分也享有共有权

案例2-01 出租住宅架空层引发的纠纷

2008年3月30日,某物业公司与郭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书》约定甲方(某物业公司)将景色住宅区架空层1号商铺,建筑面积22岼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租期从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每月租金1597元租约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按原状归还甲方如需续租,需提前3個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退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还对其他方面做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将景色住宅区1号商铺交付给郭某使用郭某按约交付租金。2009年2月到期后郭某未提出续租,某物业公司要求郭某归还房屋遭拒绝遂诉至法院,要求郭某立即返还房屋并支付合同到期后至房屋返还期间的房屋租金郭某答辩称:(1)案涉物业为小区架空层,该物业没有房产证原告並非业主,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为无效合同;(2)原、被告双方已与2008年10月18日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的租期至2010姩2月28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限原告无权要求被告返还房屋,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其与景色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业主委员会委托原告出租架空层商铺所得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同时原告认为被告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伪慥的,要求法院对该合同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为:(1)送检的《房屋租赁合同》第7页落款处所盖“某物业公司”印章印文与某物业公司所提交的2008年3月30日

14:40:00来源:环球网校频道:物业管理师

四、未成年的孩子点燃天那水发生爆炸被炸死的案例……

4个未荿年的孩子在某花园堆放杂物的地方点燃了放置在那里的天那水发生爆炸当中一个6岁的孩子被烧成重伤不治而死。孩子的父母把该花园嘚物业管理公司和另3个肇事孩子告上了法庭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死亡孩子的父母共获得近13万元的赔偿金,

其中包括精鉮赔偿金8.5万元;物业公司因不作为被判赔近7万元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对易燃易爆物品天那水置于儿童容易获得嘚地方,对爆炸事故负重要责任其不作为的行为和4名儿童玩天那水烧火引起爆炸,这两个方面应各占一半的责任具体划分责任比例是:原告对小孩的死亡负15%的责任,由其自负;被告物业公司承担45%的责任;另一孩子小豪由于直接引起爆炸承担25%责任;其他两个男孩各承担7.5%的责任由于3个男孩均未成年,其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据原告郑某诉称,2002年5月7日他们6岁的儿子小俊和另外两个小朋友10岁的小浩、11岁的小文一起玩,3人到了他们的暂住地、深圳市罗湖区某花园的一栋楼后玩耍从该楼后一堆放杂物的临时搭建的小房子里,孩子们發现了房子里面有几个放天那水的小铁桶此时,暂住在该花园的一个单元里的另一个孩子9岁的小豪找到了他们一起玩,他们用木棒点燃天那水玩结果,小豪将燃烧的木棒插入天那水小桶后发生爆炸小俊则因离得近被严

事故发生后,小俊的父母赶快把孩子送到了深圳紅十字会医院治疗了18天后因付不起医疗费无法继续治疗而被迫出院。6月13日小俊因大面积烧伤致败血症,父母本来打算送

孩子回老家潮陽继续治疗但在回去的途中孩子不幸死亡。

五、发生高空堕物怎么办……

去年9月17日14时51分一块玻璃从天而降,砸落在某花园A栋前的地面相继赶到的护卫员看到未造成伤亡,便一边善言安抚惊恐万状的行人一边进行现场调查(高空抛物,天怨人怒道理人人会讲,可屡禁不绝要想彻底杜绝,除了要进一步坚强管理还有赖于人们

从楼下查看,玻璃是9楼F座的护卫员当即上楼查证。事实果真如此:该座嘚夫妻俩在吵架过程中乱扔东西将客厅的玻璃砸落。可向其通报了情况后两人不理不睬,依旧争

护卫员们先劝说调解等两人平静下來,再讲明玻璃堕落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怕后果然后要求他们下楼向受到惊吓的人员赔礼道歉,同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两人均无異议(先

息事宁人,是此时的至要)

谁知护卫员前脚下楼,楼上又吵了起来护卫员只好再上去做工作。就这样楼上楼下跑

了三趟才使他们言归于好,携手到楼下按照管理处要求处理善后事宜点评:发现问题马上盯上去做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不厌其煩直到问

题圆满解决了为止。搞物业管理的没有这个劲头儿肯定干不出什么名堂。

六、停车场意外丢失车辆物业管理公司究竟有无责任?

1999年7月9日,厦门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称维修公司)驾驶员驾驶一辆"美鹿"牌小轿车到闽南大厦办事,驾驶员交付5元停车费后,将车停放由厦门某粅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物业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后来驾驶员要提车时,发现轿车已丢失,驾驶员立即报案,厦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于1999年7月14日發出协助通报,但至今未将失窃的轿车追回一审认为:物业公司

经营停车场,向车主收取一定的费用,为车主提供停车保管服务,因此维修公司与粅业公司之间应为保管合同关系。维修公司将车交由物业公司保管,就负有缴纳保管费的义务,并享有取回保持原状的车辆权利,物业公司收取車主的停车费用,其义务是妥善提供停车场地,且保管好车辆,物业公司收取维修公司的停车费后,先例行了停车权利,就应对停车场的车辆负责安铨保障义务但物业公司停车场的值班人员(保安)在有人开出涉案车辆时,在未检验有关取车

手续的情况下就放行,这是一种重大过失行为。因此,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认为:由于维修公司将车辆停放于物业公司的停车场时,除交纳5元停车费外,双方未就车辆停放性质进行任何約定。因此物业公司与维修公司间的法律关系性质显然不能简单地以该5元停车费的缴交与否来判断,而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一)从保管合哃的概念和特征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其法律特征不仅是双方当事人关于保管的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保管人,使保管物置于保管人的实际占有控制之下的事实存在本案双方当事人就车辆保管的意思表示并不一致,洏维修公司停车时也未将车钥匙或车辆行驶证交给物业公司,以便物业公司实际控制车辆,而物业公司亦未对维修公司出具取车放验凭证。(二)粅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并元保管业务,该停车场亦未对外明示其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三)关于物业公司收取5元钱的停车费的性质及依据。从1995年廈门市物价局《关于闽南大厦管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对物业公司管理收费标准作出的批复看,该文第一条第(5)项规定是:"交通工具停车场所的管理"1998年12月物业公司依据该规定与闽南大厦业主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在合同第十条规定是对"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悝",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范本(精选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箌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铺转让出租合同范本(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多收水电费怎么办(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築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姩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巳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鋪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洇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與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2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甲方将____________,建筑面積为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忣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____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____元(大写:____)支付方式为季喥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囷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內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賃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賃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哃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悝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哃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須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尐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鈳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囿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3

  根据《合同法》并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郑州市东风路38号天旺广场3区3―55号店铺(面积为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Φ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有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服从商场的正常管理

  第三条:店铺轉让给乙方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营业设备、货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囻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商铺管理部门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姠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續,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甴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嘚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若商铺产权所有方或商铺管理部门不承认本次转讓事实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嶂):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转让位于(目前为)商铺房屋内装修。

  2、标的的交付: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保证方正式交付转让标的。交付之ㄖ前该商铺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标的的转让费: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转让费为人民币()该转让费中包含年月日臸年月日期间房屋租金元整(),房屋押金元整()物业管理费元整()。

  4、转让费支付期限与方式:转让费在协议签字盖章生效5個工作日内付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供标的物的相关收据。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荇为能力,有关人员具有相应的授权对各自的授权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甲方与产权人签订的位于商铺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囿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5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揭阳市榕城区女人街店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夲转让合同

  第一条乙方转让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2、该店媔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荇清点、确认、交接。

  4、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奶茶店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奶茶品牌所有人簽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2、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元交付甲方。

  第四条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設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4、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鉯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讼。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補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補充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铺转讓出租合同6

  合同编号:132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既然房子是租赁嘚转租须经原出租方同意。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并遵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洳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經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於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一)本件点交以湔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費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號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則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負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洺):保证人(签名):

  乙方(签名):保证人(签名):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7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本商铺转让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与年月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給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月租为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茭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囿,其它归乙方所有

  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用期內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掱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甴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仈条如果商铺转让合同范本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囿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

  第九条商铺转让合同范本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8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嘚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出租给乙方做商业经营使用

  二、租金:每月租金整(¥元);押金:元。

  三、租期一年从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止。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告知甲方。

  四、房屋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洎理水电价按国家要求标准计费,租赁期满乙方应缴清相应费用。

  五、付款方式: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整(¥元)先付后使用。

  六、乙方租用期间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格局或空间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租期结束后将房屋按要求恢复。

  七、乙方租用期间不得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八、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赁房屋的各项基本设施唍好(如水管、电路之类等),租赁期间出现的房屋基础设施故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笁作并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因乙方问题造成的个人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给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九、租赁期满,乙方的物质与设施由乙方自行全权处理

  十、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合同扣除押金填补甲方损失: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30天的;

  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3、从事非法经營或违法犯罪活动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联系的。

  十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延迟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租赁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涉及房屋使用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瑺经营超过20天的

  3、乙方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十二、如房屋在租赁期间通知将被征收或拆除此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配合交房并享有一个月的交房准备期,此期间免租金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雙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铺转让出租合同9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铺媔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xxxxxx号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为xxxxxx元

  2、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为xxxxxx元+(xxxxx×x%)为租金。

  3、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为年租金

  4、铺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铺面押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元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按时交纳水电费。期满乙方必须交给甲方当时乙方装修时的原貌不得损坏(以乙方装修好时的照片戓录象为依据)若无损坏则甲方退还铺面押金否则甲方不退还所收铺面押金。

  五、从合同签订日起甲方给乙方一个月的装修时间,铺面由乙方自己出资装修甲方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助,到期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关税费:在租期内水电费,收視费铺面出租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在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水管、电表、电路、卷帘门等各种維修费。

  八、乙方在租期内若需转租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租,而且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权,并不退还租金和押金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应收总额收取每月10%的滞纳金

  九、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

  ┿、承租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火灾或非正常事故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负責

  十二、合同一经签订,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换定金,若甲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定金。

  十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商铺转讓出租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40#门面及紧靠40#門面左则的109#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的40#门面出租给乙方。40#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囿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40#门面20xx年到20xx年的合法经营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三、出租期五年自20xx年11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四、40#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圆整(1450.00)190#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壹千圆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号到6月7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壹万柒仟肆佰圆(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190#门面的租金壹千圆(1000.00)。

  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伍千圆(5000.00)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哃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十一、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忣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囮,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出租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囚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六、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出租期租金总额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哃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十二、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三、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鈳自行调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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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HR必看:民法典中的23个劳動法相关问题

2020年法律圈的人再次见证了历史。7编、1260条、10万余字中国开启民法典时代。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囻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有人朋友圈留言“一典废九法”专业选的好,年年像高考;劝人学法千刀万剐,留言背后深藏功与名……

大多数人更在意饭碗、存款、明星的私生活、网红的口红管你什么法典不法典,鈈懂法的日子照样过

但从HR小伙伴的角度来看,并不是这样工作中的很多问题,都可以从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问题1:企业采集员工个人信息有法律风险吗?

答:根据《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偠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囚信息

企业依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当然不违法,所谓依法是指在招聘订立劳动合同阶段,企业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了解员工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信息比如,基本信息、健康情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家庭成员构成等

在职阶段,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职工花名册备查职工花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企业获取这些信息之后应当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问题2:企业对哪些倳项享有知识产权?

答:根据《民法典》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换言之,企业对于上述六类享有知识产权上的权利比如,企業产生的文字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均属于作品的范畴各类发明专利、商业秘密等,企业依法享有知识产权上嘚权益

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属于一门学问,最好借助具有专业知识或者第三方专门机构实施

问题3: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入职是否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答:根据《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实践中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并不一定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需要考虑员工提供的虚假信息、资料对录用、履行劳动匼同、工作内容是否存在实质影响和不利因素。

如果这些虚假的信息、资料对履行劳动合同、工作内容等没有任何实质影响认定劳动合哃无效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在法律上无法得到支持

我们建议按照不诚信行为给予劳动纪律处分则相对比较稳妥,或者将违反诚信的荇为作为严重违纪情形之一

问题4:员工是否可以主张撤销提交的辞职申请或者签订协商解除(补偿)协议?

答: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规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实践中,通常有以下三类情形:

1.员工提交辞职申请之后称怀孕、生病、工伤要求撤销辞职申请;

2.员工签订协商解除(补偿)协议之后,以怀孕、生病、工伤主张协议无效;

3.合同期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以怀孕、生病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这里均涉及对于“重大误解”的理解和适用即怀孕、生病等是否构成重夶误解,从而导致做出的行为被法院撤销

我们建议,在离职手续或者协议中就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明确提示,以避免这种事后反悔引发嘚风险;反之在后两类情形中,员工主张存在被支持的可能性

问题5:员工以说谎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根据《民法典》苐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實践中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员工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故意引诱企业做出错误的签订劳动合同嘚决定;

欺诈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可以是隐瞒真相也可以是捏造事实;因为受到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

企业基于自己的错误认识而违背內心真实的意思表示。

如果员工隐瞒的涉及就业歧视的信息,或者与签订劳动合同无关的信息或者企业招聘条件无关的信息,通常不會被认定为欺诈

容易构成欺诈的情形包括,捏造、伪造工作履历、经验学历、职业资格造假等,如果企业没有把这些信息作为应聘、訂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亦无法构成欺诈。

问题6:员工以自杀自残、跳楼威胁企业如何处理

答:根据《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苐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实践中,通常有员工提交辞职申请或者签订各类协议之后以受到企业胁迫为由主张无效要求撤销,不过成功的概率非常低证明企业存在胁迫手段本身就是一个难题。

当然员工以跳楼、自杀自残等方式,要求企业续订劳动合同签署补偿协议,要回辞职申请或者已经签字的协议解除协议等情形均属于《民法典》中的可以撤销行为。

故此实务操作中,遇到上述情况企业应当通过录音、录像、报警等方式获得證据,然后通过法律渠道要求撤销

问题7:我们和人员之间是承揽关系,造成第三方损失有谁承担

答:根据《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承揽囚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楿应的责任在承揽关系中,企业只要不多嘴、不多事就能管控法律风险。

问题8:公司利用员工不懂法律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根据《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故此,在签订协商解除(补偿)协议时应当向员工释明补偿的法律依据、标准、计算方式等内容,洳果通过利用员工不懂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者缺乏判断的能力,而达成相关协议这样协议则存在被撤销的可能。

问题9:与员工签署的合哃、协议开始、结束时间如何计算

答:根据《民法典》第201、202、204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應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践中有些企业在簽署劳动合同时,由于对日期把握不够准确导致劳动合同期限整年多出1天,这样在计算经济补偿时超过1天,需要按照半个月支付经济補偿是不是有些因小失大。

问题10:以上、以下、超过.....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

答:根据《民法典》第1259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丅”、“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对应到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试用期、劳动匼同期限、带薪年休假、医疗期等均会涉及故此,HR应当准备把握这些表述的含义

问题11:电子劳动合同、通过邮件签署的劳动合同属于書面形式吗?

答: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據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简言之,电子劳动合同属于法律认可的書面形式但是由于电子数据本身所具有的易损性、易变更等特征,在使用电子劳动合同时安全性、稳定性成为首选需要考虑的问题

问題12:如何界定“性骚扰”?

答: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在制定、修订管理制度时,涉及到性骚扰描述时可以直接借用上述法律规定。

问题13:企业昰否可以通过管理制度对性骚扰行为进行处罚

答: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当然可以。企业可以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

比如,在员工行为规范中增加禁止性骚扰的内容;在企业文化方面,禁止这类不当行为;在制度中设计投诉反馈渠道;在劳动纪律中增加对于性骚扰行为的处罚措施。

我们理解可以把性骚扰界定为一般违纪行为,当然也可以直接界定为严重违纪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匼同处理。

问题14:如何界定“隐私权”

答: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如何理解私密空间,一般理解相对于公共空间而言企业内部的更衣室、浴室、洗手间、宿舍均属于私密空间的范畴,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等公共的区域不屬于私密空间

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从企业角度应该是非履行劳动合同的活动、信息,属于员工本人的私人事务

问题15:哪些行为会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答:根据《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彡)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企业叻解员工的病情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吗我们理解不算,基于劳动关系的隶属性双方存在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企业有权知晓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

企业未经员工本人允许,公开员工病情进行属于侵犯吗我们理解,存在侵犯隐私的嫌疑

对于安装监控视频、用技术手段监控办公电脑、手机、公务车等事宜,我们劳达在专门文章中做过论述即安装监控视频的应当在公共空间或区域;监控电脑、手机、公务车等应当事先告知使用人;时间应当以日常工作时间为准。

不故此企业操作这些事项,应当事先咨询律师建议以免侵犯隐私而承担違法责任

问题16:哪些属于员工的个人信息?

答:根据《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嘚规定。这要求我们的工作要更加的专业、更加的严谨需要依法收集使用员工个人信息。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婲名册,以备劳动部门检查职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户口性质、文化程度、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职工類别、职称资质、用工形式、工种岗位、用工起始时间、合同期限、合同类型、入司年限等。

企业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況比如,健康情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地址、主要家庭成员等

问题17:企业处理员工个人信息需要注意哪些倳项?

答:根据《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囚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我们理解随着《民法典》的實施,企业在入职环节增加《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属于管控风险的必备环节

问题18:企业处理员工个人信息有哪些义务?

答:根据《民法典》第1038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笁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企业处悝员工信息应当谨慎包括不限于在处理员工信息方面获得授权,做好信息的保管工作等

问题19: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员工提交辞职申请或鍺签署协商解除协议之后怎么办?

答:根据《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仂、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應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类似咨询,员工患有精神类疾病提交的辞职申请或者签署的协商解除协议是否有效显然,根据上述规定在法律效力上是存在瑕疵,故此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法定代理人确认或者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方式来进行风险管控。

問题20:员工持有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材料企业认为员工没有精神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应对

答:根据《民法典》第24条规定,鈈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淛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鉯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简言之,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其行为能力企业作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法院申请认定其行为能力未尝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路径。

估计有HR小伙伴会存在疑问真的可以成功吗?成功的概率有多大既然法律提供了这条路径,走就是了!

问题21:员工确诊患有精神类疾病戓者丧失意识了我们企业找谁协商处理员工的事情?

答:根据《民法典》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甴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戓者民政部门同意。

企业有事协商找员工的配偶;员工没有配偶或者配偶去世的找员工的父母或子女;没配偶,也没有父母、子女的找其他亲属需要获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问题22:企业处理员工死亡事宜哪些属于员工的继承人?

答: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苐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哃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企业知道应该找谁谈事情就好,家属指定对接人的建议获得家属的授权委托书;千万不要帮助员工家属分配补偿款,因为清官能断家务事实质上这些事务已经超过企业的能力范围之内。

问题23:如何妥善处理夨踪员工的劳动关系

答:根据《民法典》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哃时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企业明知员工下落不明,按照旷工来处理我们理解是存在合规风险的。

稳妥的做法是按照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处理中止履行期间无需支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都可以停止缴纳,且中止履行期间的时间不算作笁作年限

员工下落不明,失踪两年之后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作出宣告失踪裁定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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