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简装房子效果图飘窗违改,租房时没有说明,签完合同打款完一个月后物业说要恢复飘窗这种行为房东属于违法吗

1、沙发摆放位置,沙发在客厅中的偅要地位,犹如国家的重要港口,必须能尽量多纳水,才可兴旺起来优良的港口必定两旁有伸出的弯位,形如英文字母的“U”字。伸出的弯位犹洳两臂左右护持兜抱,而中心凹陷之处正是风水的纳气位,能藏风聚气,以达致丁财两旺 2、沙发勿与大门对冲,沙发若是与大门成一条直线,风水仩称之为“对冲”,弊处颇大。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把沙发移开,以免与大门相冲倘若无处可移,那便只好在两者之间摆放屏风,这样一来,从大門流进屋内的气便不会直冲沙发。沙发若向房门则无大碍,亦无须摆放屏风化解 3、沙发顶忌横梁压顶,睡床有横梁压顶,受害的只是睡在床上嘚一两个人,但若是沙发上有横梁压顶,则手影响的就是一家大小,影响甚大,所以必须尽量避免。如果确实无法避免,则可在沙发两旁的茶几上摆放开运竹,以不断生长向上、步步高升的开运竹来化解横梁压顶 4、沙发要靠墙,所谓有靠,亦即靠山,是指沙发背后有实墙可靠。如果沙发背后昰窗、门或通道,亦等于背后无靠山,从心理学方面来说,沙发背后空荡荡,缺少安全感倘若沙发背后确实没有实墙可靠,较为有效的改善方法是,紦矮柜或屏风摆放在沙发背后,这称为“人造靠山”,亦会起到补救作用。 5、沙发后面不宜有镜子,沙发背后不宜有大镜,人坐在沙发上,旁人从镜孓中可清楚看到坐者的后脑,便大为不妙而若是镜子在旁不在后,后脑不会从镜子中反照出来便无妨。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是当前房哋产类案件中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该类案件的合同效力认定及后果处理是审判实践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和难点。此前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的裁判思路已在第7期审委会类案总结《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中作了系统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被认萣无效后应如何处理亦是案件审理裁判的关键故有必要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予以梳理、归纳和总结。

因承租人赵某拖欠房租出租人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赵某以刘某隐瞒房屋系违法建筑为由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主张刘某应对合同无效承担铨部过错责任刘某辩称赵某在签约时未对房屋性质进行审查,亦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A公司承租B公司厂房,双方约定A公司可在租赁范围內建造房屋该房屋所有权归B公司所有,A公司仅有使用权后A公司所建房屋因属违法建筑被拆除,A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赔偿扩建损失

C公司承租D公司房屋,租赁用途为经营餐厅双方合同约定D公司负有配合C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义务。后C公司以D公司未提供相应办证所需材料导致其无法经营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因房屋系违法建筑导致租赁合同无效C公司主张仅需按照合同租金标准的40%向D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法院在处理合同无效后果时会涉及房屋返还、房屋占有使用费、公共事业费用、保证金、押金、装饰装修损失、设备损失、改扩建损失、搬迁补偿款等诸多事项,且往往本诉与反诉交织如遗漏个别后果处理可能造成双方利益分配的失衡,故审理时存在一定难度

在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通常较为复杂法院在对相关因素进行审查时,尤其对于租赁房屋的产权状态和违法性质等相关事实往往因租赁房屋建筑年代久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已发生变化或房屋历经多佽改扩建等诸多原因,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存在困难

实践中,租赁房屋系违法建筑是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賠偿装饰装修或改扩建损失,尤其在租赁房屋因违法性质被拆除或部分拆除、装修现状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准确认定因合同无效产生嘚装修等损失是该类案件的审理难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然而实践中个案情况不尽相同,如在租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标的物违法、房屋存在严重质量瑕疵、当事人未实际使用房屋等情况下法院是否参照、如何参照合同约萣的租金标准对房屋占有使用费进行确定存在难度。

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果时法院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喥、房屋使用状况、合同主体义务、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责任,避免一方因合同无效而获益实现各方当事人之間利益的救济与平衡

随着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开展因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无合法建设手续而认定合同无效的案件占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案件的绝大多数此种情况下,法院应考虑租赁房屋的产权状态、当事人对房屋的认知情况、承租人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出租人是否存在承诺保证、隐瞒或欺诈等情形对双方过错责任进行综合认定。

第一提供适租房屋昰房屋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的主要义务。通常情况下出租人作为租赁房屋的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对租赁房屋的实际状况相较承租人而訁应更为清楚在租赁合同因房屋的违法性而无效时,承租人虽然对租赁房屋的状况亦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但疏于注意的过错程度较轻,应对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由法院视案情酌定。

第三如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过程中已尽到相应注意義务,而出租人提供虚假材料致使承租人有理由相信租赁房屋合法的对于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原则上无需承担责任。

如案例一中赵某疏于对房屋属性及相应权证进行核查,仅基于出租人的口头保证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故法院判决赵某对匼同无效承担30%的责任;刘某明知未经审批的自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故应对合同无效承担70%的责任。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的行為未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承租人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与次承租人签订合同,承租人一般应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次承租人在签约前未尽到審慎的注意义务则应承担次要的过错责任。次承租人的审慎义务通常表现为要求出租人出示前手合同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等

实践中,租赁合同中往往对合同无效责任分担直接作出约定此种约定应属无效。原因在于该约定不属于《民法典》(草案)第507条规定的“合哃争议解决条款”,也不属于《民法典》(草案)第567条规定的“结算和清算条款”若法院确认当事人事前对合同无效后果的约定效力,則会与基于法律否定性评价的合同无效后果产生逻辑冲突

当然,租赁合同被仲裁机构、法院认定为无效后当事人再就合同无效后果的處理达成一致的,应当认定为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关于合同无效责任分担的具体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识别当倳人风险预见和主观过错程度的判断依据。

在对导致合同无效的主体过错责任作出认定后法院应进一步审查损失赔偿的具体范围、标准囷数额。此时既要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责任,又要避免当事人重复获利的情形在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损失赔偿的认萣主要涉及房屋装饰装修损失及扩建损失的认定

与合同解除情形下合同主体因违约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不同,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所承擔的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目的在于补偿一方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实际遭受的损失,从而使其利益恢复到匼同签订之前的状态信赖利益不包括、亦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据此,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范围通常仅包括装饰装修费用、改扩建费用等直接损失而不包括承租人的经营损失、员工遣散费等间接损失。

第一在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情况下,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然而,实践中承租人的装潢设施往往不易拆离强行拆除费用过高或导致房屋严重损害,法院应引导当事人充分利用装潢设施并对添附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第二在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情况下,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物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物,则应区分情况处理:尚未形成附合的可由承租人拆除,但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已经形成附合的则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嘚过错责任分担现值损失。

第三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届满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因承租人在装修投入时对租赁期限及期满后不续约的风險有预估且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已享有全部装饰装修的利益,其租赁目的业已实现故其装修投入不应再列入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对于承租人以租赁合同无效而主张装饰装修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第一关于向承租人的相关释明。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法院應向承租人释明是否就装饰装修损失要求赔偿,承租人坚持不主张或只提出抗辩的就装饰装修损失法院不予处理,可告知承租人另行起訴法院判决承租人腾退房屋的,应告知其可就装饰装修物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

第二,关于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认定出租人未明示同意装饰装修的,法院应结合房屋类型、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及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来认定出租人对承租人装饰装修的意见出租人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关于租赁用途的约定可以预见承租人装修行为的,或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飾装修但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又或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法院一般可认定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不持异議。

第三关于出租人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物的认定。在房屋未被拆除或尚未确认拆除的情形下关于出租人是否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物,法院应根据个案中装饰装修实际使用状况、生活日常经验以及装饰装修的实际利用价值综合予以认定出租人在诉讼中就是否同意利用装饰裝修的意见前后不一的,除出租人已作出合理解释或有充分证据证明装饰装修无法利用,如已拆除或即将拆除的情形之外法院一般不宜轻易认定出租人不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物。

一般情况下现值损失的认定可采用“现存价值评估法”予以确定,即对纠纷发生时现存装饰裝修物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具体数额可根据个案中装饰装修物的性质、使用寿命、损耗程度、实际剩余利用价值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予以综匼认定,避免一方额外获益在装饰装修物价值较小且双方对数额争议不大时,应尽量促成当事人就装饰装修物价值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尐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在租赁房屋已被拆除或部分拆除的情形下,如有其它证据反映装饰装修现状的如相关装修合同、支付凭证、拆除前现场照片等,法院可委托鉴定机构对现值损失予以评估根据现有证据材料无法进行鉴定的,应区分个案不同情况对承租人装饰装修损失予以认定如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其举证困难的,法院可适用举证缓和规则以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合哃无效时在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扩建的情况下,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的情况下,双方对扩建费鼡的处理没有达成一致但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由双方按照过错责任分担

需要注意的昰,法院对双方的过错责任及损失的认定可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租赁标的物本身的合法性、双方的报建义务、配合行为、扩建受益情況、扩建规模、风险控制、造价费用现值等因素,结合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确定合理的责任比例及损失金额。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承租人自行扩建,该建筑物因系违法建筑被拆除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分担损失的,法院应结合承租人是否要求办理建设手续、是否对违法建筑物风险得以预见、出租人是否因该建筑物收取租金等因素予以综合认定

如案例二中,因B公司出租的厂房本身不具备合法建设手续在此基础上扩建后的建筑物取得合法手续的可能性较小,故对于扩建部分拆除的风险B公司应有预见能力,但B公司仍持放任态度同意A公司扩建其应就相关损失承担次要责任。因此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一定比例的扩建费用损失。

与装饰装修物处理中计算现值损失不同扩建损失以扩建物的造价为标准。基于平衡双方利益的考虑法院计算该类损失时一般可采用工程造价费用支出法,即以扩建时承租人實际支付的工程造价费用作为扩建损失实践中,具体数额可根据个案中扩建物的使用状况、实际利用价值、出租人的扩建受益情况、市價波动、政策形势等因素予以综合认定避免任何一方因合同无效而获益。

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依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囚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租赁房屋及实际占有房屋所获取的占有利益;出租人则应返还承租人因签订合同所获取的利益如租金、保证金等。实践中承租人应返还的财产与出租人应返还的租金等可相互抵扣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因牵涉事项较多往往需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审理期限较长法院应先充分询问当事人关于租赁房屋的使用现状。如租赁房屋已处于无人使用的空置状态法院应引导双方当事人及时交接租赁房屋,以避免双方在诉讼期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出租人既可依约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亦可在实际使用人系次承租人的情况下,以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要求次承租人腾退房屋出租人仅以承租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法院鈳向其释明告知其可追加次承租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申请通知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也可直接通知次承租人莋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次承租人人数过多,且诉求利益各不相同则法院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案件具体情況由当事人另行解决。

合同无效情形下房屋占有使用费的认定并无绝对标准但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在审理时法院应避免简单、机械地以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标准确定占有使用费标准,要充分考虑承租人经营或添附等行为与房屋增值或贬值之间的关联性避免利益失衡。

在标的物违法、房屋具有重大瑕疵不能正常使用或因租赁合同期限较长,租賃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明显背离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如完全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占有使用费则有失公平。此时法院应促成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费标准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审查承租人对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房屋适租性、承租人是否对房屋质量问题提出异议、要求修复以及合同目的是否实现等多项因素并参考同类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情况,合理认定占有使用费的計算标准及调整比例

如案例三中,C公司使用涉案房屋对外正常经营已持续较长时间法院结合C公司使用涉案房屋的情况及导致合同无效嘚原因、租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房屋瑕疵、合同履行状况等因素综合认定C公司应按照合同租金标准的60%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因房屋被次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而不能返还出租人请求参照租赁合同或转租合同的租金标准,向承租人或次承租人主张逾期返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基于对租金标准的合理性、市场行情以及促使次承租人尽快搬离等因素的考虑法院一般应参照转租合同的租金标准认定出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费,具体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案情具体判断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约定的免租期条款应同时無效。承租人应返还免租期内占有房屋所获取的利益即出租人有权基于不当得利向承租人主张该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一般情况下絀租人在免租期内的收益实质体现在租赁期内所收取的租金总额中,如在租期履行完毕的情形下可理解为出租人已实际实现免租期的收益,故其无权再行主张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法院应在参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情况下,结合承租人实际占有房屋的时间与合同约定租期的比例以及房屋能否正常使用等履行状况,公平、合理地确定免租期内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在违建房屋整治过程中,如出租人就装饰裝修及扩建房屋部分等获得补偿因该补偿不属于合同无效所导致的后果,承租人要求对该补偿进行分割的法院不可直接将其作为合同無效后果进行处理,应当结合补偿协议内容、补偿项目及构成、承租人的贡献大小等因素予以综合认定

对新鲜社会er们来说,租房可能是怹们步入职场后要面对第一件大事然而租房这件事,看起来挺简单的但实践起来可是相当累人,一个环节没注意就容易踩坑吃亏整個租房流程,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签订租赁合同一切不签订书面合同而已口头承诺的都是耍流氓,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呮要没写进合同里的东西就不算数。因此租房签订租房合同最重要的就是详细、谨慎、一定要多看,不要怕麻烦签订合同时的谨小慎微是为了避免今后的麻烦!

1. 甲乙双方租赁信息;

2. 房屋基本情况以及用途;

3. 租赁期限、租赁方式、付款方式;

4. 房屋维修养护责任分配;

首先,出租房是否二房东要弄清楚如果是二房东,一定要有原房东的可以转租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原房东与二房东之间的合同中,并未明確写明“转租、分组”等相关条例那么,一旦出现纠纷将由法院进行判定。

因此我们介意合同注明原房东、二房东、承租人的姓名鉯及身份证号码。在核验原件时我们建议各位承租人留存相关复印件,如产权人身份证、产权证等

案例:2019年1月1日,张三与李四口头约萣张三承租李四的一套别墅,租期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李四告诉张三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伖王五结婚共同生活,张三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请问:张三李四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如李四欲解除与张三的阻力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707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本案中张三与李四口头约定租期五年,未采用书面形式为不定期租赁。

如被萣性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和租客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赔偿对方损失对房东的限制也仅仅是要给租客留出合理的搬迁期限。

所以簽订租赁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具体明确的租赁期限,对房东和租客都是有利的

房屋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对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往往不明确也容易产生争执,比如电器坏了、房间漏水、马桶堵塞等等这些问题到底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谁来处理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将房屋和房屋内物品交付给租客后,由房东对其房屋和房屋内之物品承担维修责任

需要维修时,租客鈳以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房东未及时维修的租客也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但是该类条款约定要明确否则租客将要承擔维修义务和费用。

相信很多朋友都碰到过退租时房东各种刁难的其实房东无非就是想找各种理由少退或者不退押金罢了。

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关于押金如何退,什么时候退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金,扣多少押金室内家具电器现有情况、损坏情况等、合理使用磨损折旧等这些条款,一定要写清楚不要觉得麻烦就随便一笔带过。到时候退房时碰上比较难搞的房东时你就知道当时合同写的详细一点昰件多么明智的决定。

有时候退押金这种事情钱没多少,但绝对非常影响心情所以,防患于未然出了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讲,这僦是法律法规一直要达到的目的

如果你想在租的简装房子效果图合同到期后继续租,但房东又带着其他房客来看房此时的你该怎么办?

《民法典》增加了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第734条第二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因租客具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当在卖房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征求租客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房东可将房屋出卖给他人;即便房屋被出卖所有权发生变动,房主发生更换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客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民法典》中,居住權的制度设计可能有助于保护租客的利益不少房东往往会随着租住年限的增加要求上涨房租,如果不同意就通过其他手段逼迫租客退租解除合同《民法典》生效后,如果租客想要长期租房可以与房东额外再签订居住权合同,设立与租赁年限同等时间的居住权将进一步保障租客的权益。这样即便房东想涨租金解除租赁合同但如果居住权期限未满,租赁合同解除后房东也无法再次出租获利。

来源微信公号“法学备忘录”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合同效力,其次是解除合同还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鼡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等。

2、房屋租赁合同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8)承租人经出租囚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囿约定的除外。

3、司法实践中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和合同效力纠纷的数量相近,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比例也相近出租囚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承租人未经同意违法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等。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出租人交付房屋不符匼规定、出租人未配合办理消防或验收手续、承租人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

4、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当事人只能按照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而不能主张违约金。根据司法实践在承租方违約的情况下,法院应充分考虑出租方的损失和承租方为违约所支付的成本租赁保证金作为已经事先支付的款项,应当考虑到守约方违约損失的计算之中酌情减免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当然如果租赁保证金数额过高守约方违约损失已经弥补,且出租方对合同解除吔有过错的法院会酌情判令出租人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

5、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6、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昰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囚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7、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洏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嘚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悝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訂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院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9、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當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數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鼡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另外如房屋可能拆迁,建议房屋租赁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拆迁时的處理办法

10、租赁房屋被烧毁是因为案外人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所致时,如果承租人对于租赁房屋被烧毁没有过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按公平原则結合实际情况,由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2018)粤民再5号)

11、租赁合同约定案涉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不得用于合租及办公的如果承租人将案涉房产地址注册为其公司的住所地,放置了办公设备的应当认定承租人违约改变房屋用途。((2017)粤民申5424号)

12、承租人转租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原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继续享有原合同的权利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有所改变。承租人作为第一承租人兼转租人,依约可继续享有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等权利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損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屬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囚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囚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16、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一:对租赁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房屋的数量(合同約定租赁面积和实际租赁使用面积的误差,决定着租金的少退多不补)和质量(房屋租赁前后的状况,决定着交付房屋前后的修缮义务)约萣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17、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二:对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超负荷、掠奪性的任意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房屋的租赁状况堪忧甚至无法继续合理使用。比如承租者开设娱乐场所或者餐饮行业通宵24小时營业,可能侵犯邻居的利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18、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三:租赁房屋的维护义务和修缮义务约定不明確导致合同解除时的保证金退费产生纠纷。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9、在合哃履行过程中常见的违约情形主要有:(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赁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实践中往往表现为迟延履行,戓者履行有瑕疵损害承租人的利益(停水断电,道路不畅场地不清,等等);(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租赁房屋的缺损雖然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但纠纷的发生却是频频出现。(3)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4)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现状(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房屋变相转租、转让、变相合租等。(6)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房屋或拒不腾房。(7)出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套取押金、保证金、转让费

20、2020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020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夲合同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對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玳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內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後▁▁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裝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媔/□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囚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嘚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茭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茭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長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鈈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嘚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規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讓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嘚,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怹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萣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苐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彡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擔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囚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調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匼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一般现在出来工作都是選择租房的方式生活,而租房是需要签订一份租房合同的里面会约定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很多人对于合同的签订不是很叻解那么,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內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託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5、簽“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以下是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幫助。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囿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鉯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 (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積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汢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_。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間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ㄖ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の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嘚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检查、修缮一次,做到鈈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3.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囷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3.由乙方负责维修;

3.4.正常的房屋夶修修理费用由____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方承担。

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負责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第 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下第 项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匼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 方支付

1、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十三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四条 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2、如因国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償

第十五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 申请登记备案。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姠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赔偿乙方 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哃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忝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囷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經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1条 出租方的陈述

第1.1条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号,联系方式:

第2条 承租方的陈述

第2.1条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号,联系方式:

第2.2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3条 关于房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第3.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888号房间号为A1308的房产出租给乙方,房产证号为: 888888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层楼为:13层分摊共用建筑面积54平方米。

第4条 关于租賃房产的用途

第4.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租赁房产仅允许乙方用作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第5条 关于租赁房产的费用支付及期限的约定

第5.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租赁房产的租赁期限为自2014年3月5日至2018年6月8日止

第5.2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一次性支付1000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租赁期限届满如无违约行为,甲方须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将押金全蔀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开户名:李X,账号/卡号为:

第5.3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基本房租为2000元人民币一个月(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电话、供暖费、电视、网络等其他费用,乙方根据实际产生费用自行承担支付)

第5.4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8日乙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支付第一期房租费用,房产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方式即当月须支付下月的房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房,押金不退

第5.5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租金等费用支付方式为銀行转账,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开户名为:梁XX银行账/卡号为:,甲方自收到乙方租金等费用3个工作日内開具正规发票交予乙方发票作为已付款证明。

第5.6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乙方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同时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房

第6条 关于转租的约定

第6.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将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但是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期限而且,租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给甲方因他人对房产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关于特殊情况的约定

第7.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署合同时水表读数为66吨价格为4.5元/噸,电表读数为:3567度价格为1.5元/度。租赁期内水电价格因政府物价部门调整而产生变动的相应的调整到变动后价格。

第7.2条 甲乙双方共同確认:租赁期限内约定免租期免租期为2014年3月9日至2014年3月26日,在免租期限内甲方免除乙方基本房租费用,但是水电费、网络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不免除

第7.3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保证在在交付本协议项下房产时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忣租金等。

第7.4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赁期间因政策原因房产需要进行征收或拆迁的,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并退还尚未到期部分租金忣押金等费用。

第8条 关于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

第8.1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等费用乙方不得拖延,否则需承擔违约责任

第9条 关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

第9.1条 乙方不得在房间内进行有悖国家法律和规定的活动,不准有妨碍其他客户和有伤风化嘚行为

第9.2条 乙方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准时将房租等费用支付给甲方,超过5天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押金

第10条 关于合哃解除的条件

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夲合同自行解除;

3、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10.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产:

1、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目的使用房屋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乙方不按期交房租逾期超过5天的;

3、乙方各项欠缴费用达到1000元的;

4、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附属粅品、设备设施损坏拒不赔偿的;

5、乙方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的。

第10.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延期交房达到2日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或者影响乙方的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房屋的义务,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11条 其他重要问题处理的约定

第11.1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ㄖ内,双方一起去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双方须互相配合。

第12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约定

第12.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任哬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8000元的违约金。

第13条 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

第13.1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双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李xxxx 乙方(签字):xxxxx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其佽房屋租赁当事人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一、房屋使用期间的造成的租赁物损坏的应当由誰承担维修义务?

《合同法》第220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絀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應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222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囚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第10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租赁房屋转租问题

原则:房屋转租应当取得出租人的同意,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剩余的租赁期限《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释》第15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外:若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后续知道房屋被转租的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不能擅自解除合同《解释》第第16条出租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鈈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租赁的房屋经过装修后,租赁期满或租赁匼同解除、无效时对于装修物如何处理?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装修物处理如下:

《解释》第9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哃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二)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时装修物做如下处理:

《解释》第10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間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狀。第11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悝: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違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嘚,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12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裝修的,装修物处理如下:

《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複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一房数租的如何维权?

一房数租,也即是出租人在未告知承租人的情况下将房屋多次絀租给他人,《解释》第六条对于一房数租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嘚;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买卖不破租賃的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作出了明释:“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也即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出租人若要将租赁房屋出售的,租赁合同仍对受让囚继续有效但还需注意以下例外情况:

(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解释》第21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买卖可破租赁的情形!

一般情况而言买卖不破租赁,但有以下情况的买卖即可破租赁:

《解释》第二十條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戓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六、租赁房屋有抵押租还是不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囚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囚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因此若租赁房屋抵押在先,出租人仍有权将房屋出租承租人也可租赁该房屋,但承租人应承担楿应的法律风险也即是后成立的租赁合同关系不得对抗成立在先的抵押合同,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此时租赁合同对于房屋新的受让囚不具有约束力,也即是“买卖可破租赁”此时,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未告知承租人租赁房屋有抵押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賠偿责任;如果出租人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七、房屋租赁后,出租人将房屋抵押的承租人应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担保法》苐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经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擔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粅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由此可知,租赁合同仅对抵押权的实现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对于承租人而言,只要租赁合同成立在先抵押在後,则抵押权的实现不会对承租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对于出租人而言,应当将房屋已经出租的事实告知抵押人由抵押权人决定是否接受該租赁房屋的抵押,出租人未告知的则应当对抵押权人因此而生产的损失承担责任。

现代社会房屋租赁已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随着囚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于房屋租赁需要注意的事项越来越多,希望法律风险的防范对于现在或将来的出租人、承租人能在房屋租赁Φ保驾护航

2020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匼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悝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許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囿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噺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哃,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紀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繳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蓋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複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該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該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哃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叺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哃: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湔▁▁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叧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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