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天气准备开一家1300平的超市,请问需要安装喷雾系统和排烟系统吗?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湖谭村,1、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污水直排至水沟,流入农田、鱼塘。2、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对面两家喷漆厂,废气直排,油漆气味刺鼻。诉求:三家厂关停、搬迁。投诉人表示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虽已停产,但排污口污染严重,此次调查执法人员并未到排污口处实际查看。投诉人担心督察组离开后这些污染企业会恢复生产,希望相关部门能监管到位。

2018628日接到信访件后,县环保局和文港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南昌市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对面只有一家喷漆企业进贤县永华文化用品制造厂和隔壁有一家喷漆企业南昌市派尼文具礼品有限公司也正在停产整改。(1)经检查,南昌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现场已停产,正在停产整改,排污口没有废水排放,如果在生产处理完的废水最终会流入泉徐村门塘。停产原因:因为201865日接到中央环保督查举报件后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损坏,厂区不整洁,我局要求没有整改到位不得恢复生产,所以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已安装排风系统。(2)进贤县永华文化用品制造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停产,正在停产整顿。停产原因:因最近原材料持续上涨,为防止喷漆企业偷工减料,2018615日文港镇制笔协会喷漆分会对喷漆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有多家企业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为了保住华夏笔都这只笔的质量声誉,文港制笔协会喷漆分会要求喷漆企业暂时停业。该企业已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以前未发现废气乱排现象。(3)南昌市派尼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产,正在停产整改。停产原因:因最近原材料持续上涨,为防止喷漆企业偷工减料,2018615日文港镇制笔协会喷漆分会对喷漆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有多家企业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为了保住华夏笔都这只笔的质量声誉,文港制笔协会喷漆分会要求喷漆企业暂时停业。该企业已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以前未发现废气乱排现象。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立案处理。(1201866日对南昌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201865日对该公司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613日监测报告显示排放废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现已经立案给予行政处罚,拟定罚款人民币贰拾五万元整。(2)对进贤县永华文化用品制造厂、南昌市派尼文具礼品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30天内,完善固体废物堆放场所,整治厂区环境。

投诉人反映:朱湖路建筑施工(挖四条沟,改造房子),无防护措施,污染环境。东湖区城建局、东湖区市政局今天11点多两次打电话()威胁投诉人。

630日,东湖区城建局副局长费永华、东湖区市政所所长黄德铭到现场调查,经查:朱湖路建筑施工(挖四条沟,改造房子),无防护措施,污染环境问题存在。投诉人反映:东湖区城建局、东湖区市政局今天11点多两次打电话()威胁投诉人,切实有场地施工员打过电话给投诉人,做解释工作,但言语表达上不注意方法,导致投诉人认为是威胁。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1.关于道路多次开挖,因朱湖路道路太窄,燃气新装下地开挖,强电下地开挖,弱电下地开挖,污水管道改造,路面混泥土恢复,需分开施工。现已完成全部管线下地开挖,逐步恢复路面硬化。2.关于施工灰尘太大问题,在630日下午,已组织安排路开挖余土清运工作,对未及时运走的余土用防尘网全部覆盖以及洒水降尘作业,防止扬尘污染。3.认真贯彻业主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了以方便居民生活,维护环境卫生为宗旨的文明施工措施,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做好耐心、细心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南昌市新建区枫生高速旁边的红谷12庭小区,附近要建设牌楼变电站,希望查明环保手续是否齐全。

2018629日,经新建区供电分公司派出夏梅生副经理、发展建设部主任闵建站、经办专责黄金华对变电站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变电站环保手续符合相关要求,201762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2017830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综上,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加快推进环评手续办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范家村C区前面有一条湖(黄家湖的附属湖),水体呈黑色且有恶臭味,长满了水葫芦,另外还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在这里。

2018629日,经开区河长办组织会同区住建局、城环局、规划分局、金开管护公司、昌北市政公司以及蛟桥镇有关人员现场核查,经初步排查,芙蓉渠沿线存在部分雨水口污水错接、混接情况;同时,东华理工大学暗渠疑存在污水管网破损情况,导致污水通过水渠流入黄家湖上湖。另外,周边居民或单位偶有偷倒生活和建筑垃圾情况,从而造成湖体污染。

处理措施:1、湖区周边存在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正在组织清理中,将于20187月底完成。2、对芙蓉渠沿线存在的污水混接、错接以及污水管网破损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修复到位。3、组织对芙蓉水渠全线进行清淤。4、组织专业单位编制黄家湖上湖专项综合整治方案,随后实施清淤、护岸、景观、生态四位一体的治理措施。

投诉人反映:红谷十二庭小区旁要建变电站(在规划中),投诉人要求公示相关信息,说明是否选址合理。

2018629日,经新建区供电分公司派出夏梅生副经理、发展建设部主任闵建站、经办专责黄金华对变电站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变电站选址符合相关要求,选址科学合理,环保手续符合相关要求,201762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2017830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综上,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加快推进环评手续办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投诉人反映:贤士花园农贸市场多家禽类屠宰店烧毛,未经处理直排居民区。

629日,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董家窑街办城管办主任徐根明;东湖区董家窑街办城管中队队长万军亮及队员范伟、万承刚到达贤士花园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在贤士花园农贸市场内贩卖活禽的区域未发现活禽店烧毛。该区域的商贩以及摊贩占用市场公共场所宰杀活禽,私接水管对宰杀后的活禽进行简单冲洗,导致市场内地面污水横流。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东湖区董家窑街办综合执法队责令贤士花园农贸市场内占道宰杀活禽的当事人立即将因宰杀活禽而被污染的墙面以及地面冲洗干净。根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口头警告,对仍然不听规劝的商铺业主,东湖区董家窑街办综合执法队将对其占道物品进行暂扣。同时,已安排队员定人定岗对贤士花园农贸市场每日进行巡查整治。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青山湖住宅小区592单元一楼,外卖餐饮店(没有名字),油烟管道通到化粪池,但还是有油烟污染、鼓风机的噪声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诉求:关掉餐饮店。

628日,塘山镇综管办到现场核实,据核查,家之味私家菜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20177月店主委托江西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做了饮食业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该店油烟管道通化粪池、鼓风机有噪音,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止营业,关门取缔。由于家之味私家菜馆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办理条件。青山湖区工商管理局塘山分局已经责令该店停业,并关门取缔。

投诉人反映:文港镇新港大道,朗威科技厂租给他人开五金、喷漆厂,废水直排,焚烧废油漆造成烟尘很大。

2018628日接到信访件后,县环保局和文港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南昌宏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一体化膜技污水处理设施和水帘过滤废气处理设施,进贤县华恒五金制品厂和王强笔杆厂没有上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市政管网,两家制版厂生产中没有废水外排。1、现场检查时南昌宏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没有发现有直排管道和焚烧油漆现象,但是存在跑冒滴漏情况和厂区杂乱不整洁。2017年该厂已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进府办[号)。2、现场检查时进贤县华恒五金制品厂和王强笔杆厂在正常生产,清洗废水没有处理直接向市政管网排放,清洗过程需要用到洗衣粉,不需要用酸洗。两家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3、现场检查时南昌市昌运制版厂和南昌市红日制版厂在正常生产,经查两家厂生产时在打磨和抛光工序中会使用水,但属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不需要酸洗。两家制版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12018628日对南昌宏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2)对进贤县华恒五金制品厂、王强笔杆厂、南昌市昌运制版厂和南昌市红日制版厂进行停产整改。

投诉人反映:文港镇长安路187号有一家喷漆厂,无排污设施,喷漆味道直排。

2018628日接到信访件后,县环保局、文港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进贤县浩成制笔厂已于2018616日自行停产整顿至今未恢复生产。停产原因:因最近原材料持续上涨,为防止喷漆企业偷工减料,2018615日文港镇制笔协会喷漆分会对喷漆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有多家企业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为了保住华夏笔都这只笔的质量声誉,文港制笔协会喷漆分会要求喷漆企业暂时停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区桶随意堆放,厂区杂乱不整洁。2018615日以前未发现该厂废水、废气乱排现象。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2018628日对进贤县浩成制笔厂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

投诉人反映:前进路147号盛厨赣味99餐馆油烟扰民。

628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至现场调查,经调查:前进路147号盛厨赣味99餐馆,盛厨赣味99餐馆(纯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系统等相关设备,但未取得油烟检测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盛厨赣味99餐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7日)取得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2.督促盛厨赣味99餐馆定时清理油烟净化器、排烟设备。

投诉人反映:八一乡过山村有家米粉厂污水横流,烟气也很重,气味难闻。

投诉人反映八一乡过山村米粉厂污染情况。经核实,八一乡乡没有过山村这个村名,只有八一乡甫下村灌山自然村。2018628日,八一乡甫下村村委会全体干部在灌山自然村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投诉所称米粉厂。因此,反映情况不属实。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南昌县维也纳步行街购物广场,二十多个小摊小贩油烟和污水排入随意排放,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曾向市、县的信访局反映过,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2018613日,南昌县城管委已对放肆大鸡排、铁板烧、酸辣粉丝相关经营活动进行了取缔,并要求11家摊棚不准出店经营,避免对摊棚外面造成污染。所有摊棚污水管均接入了市政管网,维也纳步行街未见因污水乱排引起的道路湿滑。2.2018628日,南昌县城管委莲塘一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上述四家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项目已被查封,摊棚排污水管均接入市政管网,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的问题。因此,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立即取缔1.2018614日,南昌县城管委已对存在油烟污染的3家摊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对会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项目进行整改。2.2018628日,南昌县城管委联合莲塘镇政府、莲水巷社区对维也纳步行街4家涉及油烟污染的摊棚(放肆大鸡排、铁板烧、酸辣粉丝、寿司摊棚)进行了查封。下一步,南昌县城管委将加大对维也纳步行街经营小吃摊棚的巡查力度,严控油烟污染和污水问题发生。

投诉人反映:扬子洲镇新村村靠近赣江的边上有一家洗沙场,晚上11点营业,晚上车辆运沙噪音扰民,灰尘污染严重,洗沙产生的污水直接流入赣江当中。

629日,东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熊文强、队员杨丽琼,扬子洲镇政府环保办主任黄加铜,新村村委书记陶勇成,分管环保的村干部陶撮牙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企业晚上11点营业,营业中运输车辆噪音扰民,灰尘污染情况属实;在生产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污水直排赣江的情况。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整改情况:东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东湖区农水局执法大队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作业,在74日前完成拆除作业设备,并对货场进行清场作业。

投诉人反映:高新区太子殿长胜大市场中心街里面有二十几家的烧烤店,油烟直排,食客产生的噪音扰民。投诉人诉求;希望餐饮店能进行彻底整改。

2018629日晚上9点,昌东镇城管综合执法队会同长胜村委会、长胜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长胜大市场中心街没有烧烤店,但沿街店铺喇叭音量过大,存在扰民现象。同时调查发现长胜大市场中心街往东有一条岱山街,长约1000米,该街有21家烧烤店(疯狂烤翅、飘香烧烤、老包烧烤、海洋烧烤、源味烧烤、熊大烧烤、无名小龙虾、新疆烧烤、万记烧烤、樊记烧烤、随意川味烤鱼坊、忘不了烤鱼、疯狂烧烤、老鸭汤店、好滋味烧烤、鱼王烧烤、80 90碳烤鱼、地锅传奇、李记粥品天下、烧烤驿栈、刘氏烧烤),油烟直排。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1、长胜大市场中心街店铺扰民问题。已责令沿街店铺降低广告音量。2、岱山街烧烤店油烟直排。昌东镇城管中队、环保办和相关村委会开展了联合整治。对出店经营的烧烤店一律予以整改,确保不出店经营;同时,限期15天内要求烧烤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做到油烟高空排放。整改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投诉人反映:红谷十二亭小区内33栋一楼的私人餐饮店,油烟直排。

628日,经新建区城管委现场核查,江西金德福汽车救援有限公司在此处有一个厨房,油烟通过小区油烟管道排放,未见油烟直排现象,情况不属实。

投诉人反映: 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255号名爵府小区六栋前面有一栋沿街的楼房下面有几家餐馆分别是最爱妈妈看餐馆、莲花血鸭餐馆、鄱湖岛餐馆,排烟管的油烟吹到我们这栋房子里,不敢开窗户,特别是最爱妈妈看餐馆油烟管破了,油烟跑漏出来,严重影响到我们正常生活。

628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至现场调查,经调查:

1.最爱妈妈菜,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该店2013年开始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2018年油烟检测报告,烟管出现破损情况;2.鄱湖岛饭庄,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该店2013年开始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2018年油烟检测报告;

3.莲花血鸭,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2014年开始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2018年油烟检测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最爱妈妈菜、鄱湖岛饭庄、莲花血鸭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三家餐饮店限期(7日内)取得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2.督促最爱妈妈菜于74日前对破损的油烟管进行修复。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的梅里亚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离我们小区只有60米左右,该厂的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很严重影响了我们紫东嘉园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睡眠质量。我这里有艾溪湖管理处写的一封信,信上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当中的二类区B类,小区居民觉得检测报告结论错的,因为监测的时候,该公司机械都没开,所以噪声监测结果不属实。投诉者希望该企业搬离。

2018622日,27日环保分局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等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企业正在生产,主要噪声源有车间空调冷却机组24小时运行,办公楼空调机组行政班白天运行,设备产生噪声源强稳定,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标。厂区内听到噪声较小,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企业厂界噪声达标。

投诉人反映:育坊村东升大道直走到罗城路口再直走五百米左右左拐到井坊张村牌楼六百米左右右边的路边上有一家粉碎汽油壶的粉碎厂(老板姓唐,厂没有名字)噪音扰民,油壶滴落的油直排。此店主要经营时间是不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晚上经常加工,厂家大门长期关门。

2018629日由昌东工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会同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涉及问题的废旧塑料加工厂进行现场查看,废旧塑料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废旧塑料厂的生产时的噪音扰民,油壶滴落的油直排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1、责令废旧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关停取缔,拆除机器、搬离废旧塑料。2、要求园区对所有废品收购站进行大排查,摸清数量,建立台账。积极协调联合区环保、市监、安监、消防、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高新区创新二路826号紫东嘉园小区违规在9栋和10栋之间建设垃圾场,滋养蚊虫,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

2018629日上午10点,艾溪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至创新二路紫东嘉园小区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小区物业已经派遣工作人员对违规搭建的垃圾场进行整改,垃圾场拆除完毕,目前正在清理残余垃圾。我处工作人员与周边居民沟通了解到,五月十五日左右,小区物业为了方便垃圾清运,便在此搭建垃圾场,垃圾场已经存在数月。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群众反映的违规搭建垃圾场的情况我处已经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垃圾场已经拆除完毕,小区工作人员正在清理现场残余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

新建区乐化镇莲塘村桐坑自然村徐礼生2个养猪场和溪霞镇乌石村前后屋自然村徐美桐猪场,无环保治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水库,污染环境,臭气难闻。

628日,经乐化镇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镇建保所、农综站协同区环保局干部实地核查。南昌市广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现有存栏小猪565,没有母猪和肉猪,已于20164月份建设了沼气池60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40平方米,化尸池100立方米,实现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综合利用,20178月该公司自筹资金三十余万元建设氧化塘600立方米,购进了风屏降解设备,正在运行使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江西省昊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现有存栏母猪62头,小猪412头,肉猪423头,已于201212月份建设了沼气池30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00平方米,化尸池80立方米,正在运行使用,实现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综合利用,经现场核查,发现部分排污管网有渗漏现象。628日,经溪霞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溪霞属限养区,花果园养殖场列入去年环保督察522户名单之一,之前已建有二个小沼气池,容量较小但还能正常使用。采取干清粪方式,雨污未分流,干粪堆积会在空气中散发出一定的味道。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立案处罚。(一)对于乐化镇昊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要求江西省昊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渗漏管网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并处以1.1万元的罚款;(二)对于溪霞镇花果园养殖场:1、该猪场清粪方式采取干清粪方式,并与相关种植合作社达成长期猪粪接收协议,干粪综合利用。2、责成徐美铜在71日前要做好干粪棚、实现雨污分流,且猪粪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现已整改到位。37月底之前完善环保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南昌市工人文化宫在屋顶建了一个垃圾屋,用于堆放空饮料瓶等垃圾,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文化宫外墙安装了近百个排风扇和鼓风机,噪音大,对着居民区排刺鼻废气。周边居民投诉多年都没有得到解决,要求拆除排风扇和鼓风机;拆除外墙扶梯和屋顶垃圾场。建议工人文化宫回归公益,开办图书馆之类的。

629日,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队长雷良华、指导员宗俊到现场调查,经查:象山北路222号文化宫综合楼二至四楼(迪卡乐娱乐休闲中心)于2006618日租凭于南昌市工人文化宫,在租凭之前是东方魅力酒吧在经营,现位于本楼北面原东方魅力酒吧装修期间安装的排风扇(风机),因不符合消防要求规范关闭后,迪卡乐在接手经营期间从未使用过排风扇(风机),现属于闲置设备,迪卡乐娱乐休闲中心在屋顶搭建了一个面积约5平方米左右的铁皮棚,堆放空置饮料瓶情况属实,在文化宫楼体北面的三楼至四楼按照南昌市消防支队的要求设置的消防逃生通道,属于重要的消防逃生楼梯。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1.东湖区街办百花洲城管中队责令该单位于629日自行对楼顶违章搭建的铁皮棚进行现场拆除,现已拆除完毕。2.关于噪音扰民问题,迪卡乐已于20171024日由江西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经检测迪卡乐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3.北面三楼至四楼外围的铁楼梯,是迪卡乐娱乐休闲中心按照南昌市消防支队的要求设置的逃生安全通道,确保最少一个楼面有三个消防通道,属于重要的消防逃生楼梯。4.下一步,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将加强对象山北路222号工人文化宫(迪卡乐休闲中心)的排风扇(风机)进行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在经营期间使用排风扇(风机),中队将立即对其进行拆除。

南昌县蒋巷镇山尾村一家废弃物加工厂专门加工医院回收的废旧药瓶、针管、输液袋等医疗废物,废水直排。

2018629日,蒋巷镇环保办副主任王敏光、南昌县卫计委傅洪明、杨卓和南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蒋巷中队中队长胡绍辉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号)和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赣卫医字[2008]38号)的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翔进医用具备定点回收处理资质,回收的医用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该企业从各大医院回收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进行粉碎加工,未发现有回收废旧药瓶和针管的情况。回收的医用输液瓶(袋)来源为省市大型医院,已签订合同,有进货明细,但不完善,未在南昌县医疗机构收购医疗废品。627日调查时,还对其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发现其化学需氧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二级标准。因此,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蒋巷镇人民政府和南昌县环保局再次责令翔进医用加强厂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回收销售台账,完善污染物治理设施。2.对翔进医用外排废水超标行为,南昌县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提出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行为。3.整改期间,蒋巷镇将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顺外路东方塞纳东侧(从建设银行到汉昌烧烤一条街)一共五家左右的烧烤店,沿街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严重扰民。已多次投诉,城管部门检查走过场,城管一走,商贩又继续摆摊。

628日,青山湖区湖坊镇综管办至现场核实,5家餐饮店未办理环保手续,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设备,烧烤设备装有净化装置,但是经常不正常运行,存在油烟污染。5家餐饮店存在晚上出店经营现象,营业至凌晨45点钟。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集中约谈,责令整改。

1、召集煌潮烤鱼生蚝王、汉昌烧烤、谭十三手抓小龙虾、长沙口味王、陆捌柒夜宵的店老板到湖坊镇二楼会议室约谈,禁止出店经营。

2、责令5家餐饮店进行整改,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油烟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

3、加强巡查,安排人员蹲守巡查。

高崇岭拉圾填埋场堆积了县城十几年来数十万吨生活垃圾,已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周边村民带来了极大伤害,不仅平时空气恶臭难闻,而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都遭到难以逆转的严重污染,严重危害了村民的身体健康。但县政府只是打算取表面遮盖敖衍了事。建议政府部采取整体搬迁、无害化处理综合治理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事关百姓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子孙后代的问题

2018628日,进贤县派出县城管委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20167月高宗岭垃圾堆放场砌筑围墙封闭,原位封场方案中未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明确,垃圾渗滤液直接排放至下面一池塘,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垃圾场周边有一定异味,确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举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20171024日,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召开专项资金申请合规性论证会,会议要求我县修改原来制定的原位封场治理方案。201712月我县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场地勘探,并编制了进贤县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原垃圾堆放无防渗措施、没有封场覆盖及多种环境指标超标的问题给出了完善的解决方案,对原垃圾采取开挖、分选综合处理,受土壤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对表层土壤稳定化后进行生态修复。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因治理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我县已根据综合治理方案重新启动相关程序。截至目前,高宗岭垃圾堆放场综合治理项目已做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可研编制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工程勘察单位(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和检测单位(江西同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已做了勘探、采样和检测等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正处设计和环评工作中,预计今年9月可完成施工招标,10月项目可开工建设,计划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届时问题可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渗滤液的具体处理工艺为:对原垃圾采取开挖、分选综合处理,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受土壤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对表层土壤稳定化后进行生态修复。处理工艺为:高宗岭垃圾堆场西北侧分布有一个长约50m,宽约35m的水塘,水深约1.002.00m,主要由大气降水及垃圾场内的废液形成,此部分渗滤液处理量2625 m3。本垃圾堆放场CODBOD较高但生化性较好,NH3-N指标比一般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低,考虑到场地重金属存在污染及渗滤液产生浓度的不稳定性等问题,因此拟采用预处理+生化+MBR+NF+RO的处理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根据渗滤液处理量、工程投资造价及处理工期,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规模建议选用30t/d。处理后出水可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_T)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鉴于该垃圾堆放场综合治理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施工阶段,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采取应急措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在封场围墙设置警示标志,对场区周边垃圾进行清理。

观湖豪庭小区2单元,渔佳乐美食,把二楼两户住宅违法住改商,进行餐饮活动,厨房门开在小区里面,炒菜和锅炉噪声大,油烟飘到小区里面,小区楼下临街铺面十多家餐饮店(与渔佳乐美食店一排),存在噪声、油烟污染。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630日,德安县环保局郑晓斌、徐建武;县执法局叶炜;县规划局刘群波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共有11家餐饮商铺,其中县环保局在20184月已要求所有餐饮店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在商铺外有露天烧烤,烧烤油烟未进行处理,造成油烟污染。渔佳乐美食将二楼两套住宅改为商用。信访件中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立即改正;1.由县房管局负责督查店面恢复原状。2.针对观湖豪庭小区临街餐饮商铺将烧烤摊放至店外作业,产生油烟污染的问题:县执法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进店作业并使用无烟碳。3.县环保局加强油烟净化器的管理,确保餐饮店对油烟净化器定期进行清理,杜绝油烟问题扰民。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庐山市星子镇,吉星陶瓷厂和附近另一家厂(生产混凝土),位于清水龚水库旁边,污水排入水库,还在水库里漂洗,污染当地村民的灌溉水和生活用水。

2018628日,庐山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张奇、查星宝和星子镇政府工作人员欧阳祖杰、翻身村支部书记龚先春、仕林村主任程世任等人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1.水库状况:清水垅(不是清水龚)水库主要用于灌溉用,不用于附近村民饮用。现场目测水库水质清澈,经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水库水质标准。2.企业状况:庐山市兴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在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未发现在水库里漂洗现象,未发现其他环保问题;九江吉新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未发现在水库里漂洗现象。该企业目前主要存在的环保问题:一是雨污分流不到位;二是部分地面未硬化;三是固废露天堆放,存在固废流失隐患。反映污染水库水质的问题不属实,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其它应当整改的环境问题,该举报件为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责令九江吉新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停止设备调试和试生产,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要求庐山市兴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和固废有效利用。对两个企业及周边进行排查,对靠近水库和田地一侧的排水沟道进行硬化和加固,严防突发状况下废水排入敏感区域,在企业下方建设雨水收集池,对冲刷下来的混合雨水进行沉淀,消除隐患。

德安县车桥镇堰头村的一个塑料造粒厂(堰头村大垅里村山坡的上木板厂内),无任何手续,废气污染严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裂解油是危废,未按危废处置,污染土壤。该企业前几周因为督察组来九江,就被停产断电,但是督察组一走电就立刻接上复产了,当地政府和供电部门弄虚作假,应付督察。

该件与第25D250035号一致。628日,德安县环保局郑晓斌、徐建武、高海波,县工信委戴启明,县供电公司周敏,车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无环保相关手续,前期违法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污染,但已于201863日被环保、安监、工信、供电等相关部门和车桥镇政府联合执法、依法关闭,之后并未重新接电,更没有恢复生产,不存在当地政府和供电部门弄虚作假、应付督察。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其他设备和现场正在清理之中。

立即整改(拆除);加强管理,督促完成清场。

位于九江市武宁县清江乡罗洞村四组,华源公司将污水直排至小河、农田,导致几百亩农田减产、无法耕种。爆破时噪音大,扬尘大。

罗洞村八组,华源有限公司开设的冶炼厂,废渣露天堆放,挥发的气体有毒有害,下雨时,积水冲刷废渣流到遍地都是,污染土壤,导致地下水不能饮用。生产的时候气味刺鼻,扬尘大,空气污染严重。曾向乡镇反映该问题,无人受理。诉求:该企业搬迁。

2018628日武宁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影,清江乡副书记章帷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华源锑业将污水直排至小河、农田,导致几百亩农田减产、无法耕种问题,经调查不属实。该公司浮选厂2011年就已停产,生产时产生的尾砂直接排入尾矿库,尾矿废水实现循环利用,对下游农田按800斤谷/亩(折合人民币1040元)标准进行补偿。停产后,下游农田都改种了经济作物,但补偿款一直发放至今。2.关于爆破时噪音大,扬尘大问题,经调查不属实。2011年以来武宁县华源锑业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过爆破作业。3.关于开设的冶炼厂。受原矿产量限制,冶炼厂产量极小,于2009年关闭,不存在排放刺鼻气味;生产时产生的冶炼废渣泡碱渣(危险废物)一直在固定场所堆放,配套建设了三防设施,不存在露天堆放、雨天废渣乱流行为。但冶炼废渣泡碱渣危险废物存储超一年以上,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已委托编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前期贮存的泡碱渣将一同得到处置。

位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保利翡翠小区,建设施工扬尘大

629日八里湖新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代智超,洪渊,会同市安监站叶新发、徐芳荣等进行现场核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裸露堆土未按要求进行覆盖或临时绿化,土方作业现场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发现情况属实。

立即改正,约谈(项目经理:王万文);市安监局下发九建安监【201819号文,要求项目现场立即停止施工,要求工地于7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对八里翡翠和国际湾特色风情小镇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

九江市武宁县澧溪镇牌楼村三组和十组,泮沅水库上面有个双胞胎集团的养猪场,恶臭难闻,废水排入水库,影响村民的生活用水,曾向县环保局反映过,答复是检测符合三级水的标准。

2018628日武宁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阮长兵、澧溪镇镇长王琦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恶臭难闻问题,经调查基本属实。2.关于废水排入水库,影响村民的生活用水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3.关于曾向县环保局反映过,答复是检测符合三级水的标准问题,经核实基本属实。

立即改正、立案处罚;1、对武宁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2对废水处理设施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九江市江西恒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碘甲烷项目,未批先建,且环评造假。

628日,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吴显、王云生采取调阅资料、现场勘察、制作笔录、拍摄视频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年产5000HFC-152a3000吨七氟丙烷和100吨碘甲烷化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36日获得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九环评字[2018]11号),2018315日开始建设。反映问题不属实。

湖口县环境保护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湖口县恒利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00HFC-152a3000吨七氟丙烷和100吨碘甲烷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湖口县恒利达化学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做到环保“三同时”。

南市工业园增光岭村增光岭水库旁边,炳坤钨业,有环评有环保设施,但经常半夜排放异味气体。最近几个星期没有闻到气味,投诉人担心督察组走后炳坤钨业继续偷排。

2018629日,武宁县工业园区环保监察中心主任韩靖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忠伟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调取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关于武宁县炳坤钨业有限公司经常半夜排放异味气体问题,经调查不属实。武宁县炳坤钨业有限公司蒸发结晶过程中产生的含氨废气,采用二级密封系统冷凝回收后通过盐酸喷淋回收装置处理,尾气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燃煤锅炉废气配套建设了干法除尘和湿法脱硫设施,燃煤废气经处理后通过40米高烟囱排放;经监测,废气均达标排放;在多次开展的 “零点行动”中,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废气处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气偷排行为。武宁县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零点行动”等措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惩处到位,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突出检查巡查制度,确保生产期间达标排放。

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86-4号,天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距中铁九桥七公司小区不到50米,噪声污染严重。

此件为重复件。629日浔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陈晖、谭斌、张沪江三人再次前往现场核实:该公司正在为排气管道出口(噪音源)加装降噪设施,包括隔音罩和隔音挡板,已于当天完成整改。

74日晚上22:05,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又再次回访投诉人,准备再次对噪声进行检测,但企业因设备维护,当天晚上未生产,因此无法进行检测。反映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浔阳区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再次进一步对噪声源进行治理,达标排放。恢复生产后进行现场再监测。

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丁家山村,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去年到现在处于停产阶段,20185月份偷卖丁家山上的土,2013年-2017年该企业偷卖尾矿。投诉人诉求:希望检测农田是否受污染,并且和附近农田做参考样检测。当地政府公开人体镉检测数据。

628日,柴桑区环保局监察大队

曹盼、蔡鑫进行现场核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在运行(处理矿坑自涌水和淋溶水)。经走访港口街镇、港口街镇国土所、区国土局等相关职能以及港口街镇丁家山村支书,均反映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没有偷卖丁家山上的土的行为,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按照《丁家山金铜硫矿年开采1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对山上原有废石进行处理,部分具有价值的废石外销处理,部分废石回填露天采坑。关于农田土壤检测。20171121日,区政府委托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开展污染调查及编制港口街镇矿山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补充调查采样工作,正在分析化验中,待分析化验结束、综合治理方案完善后,区政府将适时全面公开治理方案。关于公开人体镉检测数据。在省、市卫计和疾控部门技术支持下,于20171226日组织了15名村民在柴桑区人民医院进行抽样,送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该15名村民尿镉检查数值均未超标,港口街镇在得知结果后,已向上述15名村民一对一反馈了检查结果。

停产整改;柴桑区环保局要求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停产期间污水处理站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快矿区综合整治进度,在未完成整改,未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前严禁恢复生产。

投诉人反映:扬子镇的万亩村的林厂被人砍伐树木,破坏生态。

629日,彭泽县林业局黄德怀(副局长)带队,组织程亮(林政股股长)、赵翔(法规股股长)、高培演(森林资源监测站站长)、葛丛贵(种苗站站长)等相关股室人员到黄乐生态林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2017-2018年,杨梓黄乐生态林场共审批批准林木采伐手续5处,都属于正规采伐,没有发现其他山场砍伐林木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

加大林场育林养护力度,强化执法巡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林木,破坏生态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林田乡林田村3组内居民区后面宝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在炸山过程中损坏村民房屋。

630德安县环保局戴建安、郑晓斌、徐建武,县安监局江细青、熊克平等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信访件中反映的部分属实。该企业于2018615日完成厂区筹建,该厂已建设封闭厂房(因进行设备调试,尚有一面边墙未完全封闭),对场地及道路进行了硬化,安装了粉尘收集设施及喷淋设施。场区除尘系统和喷淋系统正在根据调试结果进行调整,因调试过程中需使用吊车,封闭车间东面边墙暂不能封闭,造成少量粉尘飘出以及噪音扰民现象;因负荷调试还未结束,企业还未领用炸药爆破,调试使用的矿石都是使用挖机采挖出来的,故不存在炸山过程中损坏村民房屋的情况。该采石场矿区300米范围内无民房和建筑。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待场区设备调试完成后,将设备区厂房进行全封闭,并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生产。

位于濂溪区琴湖路的九江峻捷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时浓烟滚滚,无任何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味道刺鼻;装卸砂石料时粉尘污染严重。已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都没有得到解决。

629日,濂溪区环保局接到该督办件后,立即安排环境监察人员饶维和、李友立进行现场核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是经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经吸附剂吸附后与燃烧烟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但由于管理不够,除尘布袋有时会出现破损,更换不及时,偶尔会出现粉尘较大,造成污染。关于气味问题,主要来自成品沥青混凝土装车过程中产生的,要求对车辆及时进行覆盖封装。反映的部分问题属实。关于多次投诉问题。2017年以来,涉及九江峻捷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共3起,其中2017年投诉2起,201851起,环保部门均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理,并针对布袋破损及送料口未封闭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企业于20183月投资近百万元对LB4000型沥青搅拌设备进行了改造。此外,因扬尘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已于20177月对其立案处罚。反映问题不属实。

限期整改;1、区环保局已经在2018629日向九江峻捷沥青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一个月内将半封闭料场改造成全封闭。并在一个月内对其生产废气进行一次全面监测。2、责令企业加强对厂区及进出车辆洒水降尘频次。3.责令区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在1个月后组织对企业整改复查,确保其按时整改到位。

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长江段属于国家水产种质长吻鲶鱼等核心保护区和长江江豚重要活动区,该点有多项违规建设项目,应该撤走船舶和采砂码头。

629日下午,区农业局王晓红、周启忠现场调查,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长江段属于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在该区内存在一家城东砂石集散中心码头;在新港镇官洲峡水域存在集中停靠砂石船舶和非法采砂的扣押船舶。反映问题属实。629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局马国华、杨运忠会同区水务局钟礼明及市港口直属分局方武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确认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内存在一家城东砂石集散中心码头,在新港镇官洲峡水域存在集中停靠砂石船舶和非法采砂的扣押船舶。反映问题属实。

立即改正。1、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内砂石码头内设22个泊位,是中心内砂石经营户的进砂通道。目前该中心已完成码头泊位提升改造工作,由原来的22个缩减为9个泊位,13个泊位的码头设施设备全部拆除。2、新港镇官洲峡水域被市河道采砂管理部门划为砂石船舶集中停靠点和非法采砂船舶的扣押点,该处船舶只是抛锚在此,不进行水上作业,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位于德安县邹桥村磨盘州畲族村的江西省赣菜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无任何环设施,生产废水直排沟渠,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农田灌溉。

630日德安县环保局戴建安、郑晓斌、徐建武等人员进行现场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企业通过了环评审批但未验收,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排。

停产整改,行政处罚。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完善环保验收相关手续;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都昌县狮山乡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一堆堆垃圾被倾倒在花德桥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

629日都昌县狮山乡副书记周清华、狮山乡政府环卫所长刘国柱、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陶祖义,环保局监察大队办事员赵可任采取现场勘查、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核实:八都村委会花德桥村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存在一些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花德桥新村经常有村民随意丢弃零星垃圾。巡查时已将村民偷倒在花德桥村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的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一堆堆垃圾被倾倒在花德桥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的现象,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取证。该投诉部分属实。

立即改正;要求狮山乡政府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对村民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秀美狮山。

中天万和风电集团在修水县黄坳乡九龙村5组建设风电发电场,毁林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且征用村民林地至今未给予补偿。

629日,修水县水土保持局、由陈荣霞(局长)、付冬平(预防监督大队干部)、卢隆(预防监督大队干部)、环境保护局卢其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戴九报(县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马振贵(县林业局主任科员)、黄坳乡人民政府匡大明(林地办主任)、樊丁才(林地办干部)等8名同志采取现场检查、群众走访和上户调查等方式核实:工程建设中存在部分乱弃废渣、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不到位现象,并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修路占用林地欠38.7981万元补偿款未到位,因修路进行弃料(土、石、)造成边坡植被破坏未进行补偿。反映问题属实。

限期整改。12018629日县水土保持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一期工程)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2、边坡在限期(930日前)进行植被恢复,并做好相关的水保防治设施。占用林地补偿要求在710日之前补偿到位。边坡植被破坏的补偿,限期在7月底与黄坳乡协商好,并且补偿到位。林地占用未进行申报审批的限期(1010日之前)报批到位。3、责令尽快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九江善水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向彭泽湖直排废水,危险废物。617日,彭泽县政府网站公布的该企业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敷衍了事,严重失实。

628日,彭泽县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局长吴宣兵带队,张启峰、查得伦、欧阳伟、时炜钧等同志组成调查组,深入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实:1.关于工业废水情况:通过环评物料衡算、公司生活用水(自来水)流量计及用水发票,该公司20171月至20185月累计产废水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统计、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进排水基本相符。没有发现投诉件上指名的彭泽湖水域,该公司也不存在废水直排环境问题。2.关于危险废物:通过查阅环评资料、产能报表、危废台账、转运联单、危废仓库,未发现危险废物直排情况。3.关于公布调查情况鬼使失实:

信访件的办理是由县政府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过程严谨、细致,实事求是,调查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向社会公布办理情况全部一样,不存在敷衍了事,严重失实现象。

彭泽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投诉人反映庐山市横塘镇的星子泽文石材厂被政府强拆,一刀切。

2018630日,庐山市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曹任金、查红平到横塘镇政府和泽文石材厂进行核查,通过调研资料、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横塘镇环境整治情况。横塘镇自20185月中旬开始,对蓼温公路(属于G532国道)沿线144家石材加工企业(加工点)进行清理整顿,进行“两断三清”,已清理拆除118家石材加工企业(加工点)。对具有环保等合法手续的,并通过阶段性整改的企业,同意恢复生产;对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拆除的企业尽力安置入园,对未能安置入园的采取政府帮扶、企业自主等方式解决出路问题。横塘镇政府对企业安置、经济补偿、政府帮扶事项制订详细计划和整治清单,明确企业意愿和补偿标准,并在镇、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反映问题不属实。

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加大青石开采加工“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1.按照通盘考虑,分段推进,务实操作,依法依规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散乱污”工作。2.进一步加快园区规划建设进度。3.疏堵结合。对企业安置、经济补偿、政府帮扶事项制订详细计划和整治清单,明确企业意愿和补偿标准,并在镇、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江西百思康瑞制药公司,排放恶臭气味,废水直排河里,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2018617日和619日,上高县政府督察室、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车间生产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较重、初期雨水收集池存有半池废水、部分原材料桶露天堆放等问题。620日,上高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628日,上高县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人员再次到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2.经核实,该公司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废气。生产废气经喷淋塔喷淋吸收后进入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后外排;企业项目生产工艺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等废水分类收集后,排到厂内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池-调节池-芬顿反应-氧化锰催化氧化-水解酸化-厌氧-菌液分离-AO兼氧-好氧-二沉池-气浮机进行处理,经过在线监控系统排入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废水直排河里的现象;根据企业于20182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气排放口以及无组织排放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环评要求的标准限值。经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测绘,企业项目车间周边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上高县敖山镇黄山村为458m(根据企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 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

1.上高县环保局已于201862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恢复生产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生产;2.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上高县环境保护局将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生产废气进行全面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3.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上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上环罚告[2018]31号),拟处罚款叁万元人民币。

投诉人反映:政府一刀切,要求袁州区所有猪场关停,没有补偿,养猪户损失严重。诉求:要求按损失的百分比补偿养猪户,政府公开补偿款落实时间

2018年以来,袁州区袁河流域部分断面水质出现降类,经排查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总磷和氨氮超标的原因之一。为改善袁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袁州区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按要求予以关停退养,对于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提升改造,要求达标排放,对于整改意愿不强、后续整改效果无望、难以达到环保要求养殖户逐步引导退出,并不存在信访举报反映的“一刀切”关停情况。2018年以来,袁州区已有18个乡镇街道上报两批共拆除养殖场房面积为平方米,总计拆除补偿费为元,经政府审批同意后已拨付至各有关乡镇、街道。同时,对于新关停退出的养猪场,各乡镇正在进行拆除面积丈量中,待全部核实完成后,将统一安排奖补资金。

投诉人反映:乡田乡黄龙村江成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没有办环保手续,洗机械油墨的废水流入到沟里,然后流到田里,水变成了黑色红色,村民担心会影响水质。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乡田乡黄龙村

经查,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印刷机水性油墨清洗废水,2016年至2017年基本上处于间断性生产状态,产量较小,2016年该公司平均每周清洗2次,2017年平均每周清洗4次,2018年以来产量提高后平均每周清洗5次,根据测算,清洗一次印刷机水性油墨产生约30千克废水,该公司投产以来产生清洗废水量约11吨。该公司建设了两个约16立方米的污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采取了防渗措施,因该公司生产量较小,产生的废水量也较小,目前全部贮存在污水收集池内。通过现场调查,在该公司厂区及厂区周边未发现清洗废水排放的痕迹,通过询问村干部并走访周边村民,也未发现排放废水的情况。

靖安县环保局责令江西省江成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尽快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贮存的清洗废水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拟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投诉人反映:张巷镇草溪大队双港杨家村小组村居民区后面的一个山丘上有一家张巷镇江华生态养殖场(主要是养鸭),铲平大山和占用当地居民的田地进行扩建,毁山毁林,废水直排。

1.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生态养殖场建设用地在合同范围内,但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就动工平整土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8.8亩,违反土地审批规定,属未批先建项目。2.经查,该养殖场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擅自开工建设,对养殖水塘水样进行取样监测(该水塘作为农田灌溉备用水源),监测结果显示PH值、COD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限值。3.经丰城市林业局现场核查,该养殖场没有涉及到林地,不存在毁山毁林。

1.丰城市国土局对江华生态养殖场平整土地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基本农田立即组织复耕;2.丰城市环保局对江华生态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完善环评手续;对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擅自投入建设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处罚款壹万元整。

高安市田南镇汉背村瓷土无证开采,造成60多耕地和林地被毁,水土流失严重,严重破坏生态。

经查,该瓷土开采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201835日,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和田南镇人民政府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该业主非法开采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扣压了机械设备挖掘机等,此后该业主终止了非法开采行为。根据2018630日高安市金地测绘公司提供的高安市田南镇巷背村非法开采瓷土测绘结果显示,该瓷土开采点非法开采面积35.506亩,其中耕地9.215亩,其他土地26.291亩(主要为荒草地)。

1.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512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将该非法瓷土开采点列入查处对象,7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处以没收矿产品(价值87500元),从重处以矿产品总价值的30%罚款,罚没合计113750元,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拟移送高安市公安局处理(正在整理报送材料)。2.高安市人民政府已将该非法瓷土开采点列入矿山恢复治理方案中,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恢复治理方案设计,预计20181230日前完成恢复工作。

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赣购XXXXBXXXXXXXXX号采购计划,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就其铁骑单警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配五件套CE认证PU+XPE护具(含X个护肩,X个护肘及X个护背,, 另有两件套护胸可选配

X、抗起球性能(执行标准ISOXXXXX-XXXXX):抗起球级别>X级。

X、耐洗水测试(执行标准ISOXXXX XN): 滚筒烘干正常XXX 或以上。
X
、光照色牢度(X级光照强度,执行标准ISOXXX-BXX:XXXX):色牢度级别>X

X、上衣反光晶格带:服装的前胸,后背,袖口位置各平行放置两条银色反光晶格带,上方晶格带宽度为Xcm,下方晶格带宽度为X.Xcm

XX、上衣护具:服装的肩部,肘部及背部需要安置护具,护具需要具有吸能作用。护具需要能够拆卸。

XX、上衣门襟拉链为X号黑色聚酯拉链。

XX、上衣左前胸反光晶格带上放置反光晶格警标。警标底色为蓝色,文字为银灰色。

XX、上衣后背反光晶格带上放置反光晶格警标(尺寸为XXcm长,Xcm宽)。警标底色为蓝色,文字为银灰色。

XX、上衣双侧肩部放置肩绊,肩绊尺寸为XXcm x X.Xcm,用来安装警用肩章

XX、上衣双侧腰部需开叉,在下摆处用魔术贴固定,方便调节腰部松紧。

XX、上衣腋下部位需开洞,洞口内放置大孔网眼布以利夏季通风。

XX、在下摆上边缘拼缝处缝制X条皮带绊,用于挂载警用腰带。

XX、两侧袖肘部有橡筋织带及四合扣组成的袖围调节绊,可用于收紧肘部袖围,固定护具。

XX、肩,肘等主要防护部位的缝制结构的接缝,至少应该有一条缝线,该缝线应由至少一层基础面料提供防护,即必须有暗合缝。增加缝线耐撕裂强度

XX、车缝用XX#机针,针距XX-XX/XCM。所有暗缝全部车缝XCM,面切线必须顺直,平服,不可有跳针,接线现象。

XX、袖肘需开隐形拉链护具袋,后背护具袋魔术贴上下吻合,肩点需订护具对应魔术贴

XX、前中拉链眉不可重叠,拉链不可起浪。

XX、上衣应熨烫平服,整洁美观,干燥。

X、抗起球性能(执行标准ISOXXXXX-XXXXX):抗起球级别>X级。
X
、水洗色牢度(执行标准ISOXXX-CXXXXXX):色牢度级别>X级。
X
、光照色牢度(X级光照强度,执行标准ISOXXX-BXX:XXXX):色牢度级别>X
X
、裤子膝部,胯部,臀部需要使用凯夫拉纤维混合弹力纤维织成的弹力芳纶布进行加固。

XX、裤子护具:裤子的膝盖与臀部双侧需要安置护具。护具需要具有吸能作用。护具需要能够拆卸。

XX、裤子门襟拉链为X号黑色聚脂拉链,脚口拉链为X号半自动拉头黑色聚脂拉链,膝盖护具口袋拉链为X号半自动拉头黑色聚脂拉链。

XX、裤子的腰部两侧缝制有织带制成的调节绊,绊上及对应腰部缝制魔术贴,起到调节腰围作用。

XX、前后需要装皮带绊X个,皮带绊可通过树脂四合扣打开,用于挂载警用腰带。

XX、裤脚侧边装拉链,可收紧脚口。

XX、裤子的版型:小脚口马裤式样。脚口开叉,装有拉链。

XX、腰节内部两侧各安装一段防滑带,起到穿着舒适。

XX、裤子的脚口处需要安装橡筋圈踏脚,防止裤腿上卷。

XX、主要防护部位的缝制结构的接缝,至少应该有一条缝线,该缝线应由至少一层基础面料提供防护,即必须有暗合缝,增加缝线耐撕裂强度

XX、车缝用XX#机针,针距XX-XX/XCM。所有暗缝全部车缝XCM,面切线必须顺直,平服,不可有跳针,接线现象。

XX、裤子应熨烫平服,整洁美观,干燥。
XX
、裤子护具:护膝、护臀

X、里料:XXX% 优质细网眼

标配配五件套PU+XPE护具(含X个护肩,X个护肘及X个护背),服装进行XD立体裁剪,采用的为前后正品XM反光丝面料,W形晶格反光条及点状反光条,其反光效果夜晚基本可以达到XXXM外灯光照射后可以清晰辨别。

X、下摆及袖子上有调节带以便调节至最佳状态。产品均有加上一层防水透气的XXD尼龙的可拆内胆,且有做全压胶的防水处理,配上后可以当一件雨衣穿着。夏天穿着时拆了内胆具有很好通风透气效果。

X、防水挡风内胆可拆,可以适应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气。

X、下摆处有四根带四合扣的扣带方便与裤子连接。

X、后背的POLIZEI的反光条可以拆。

X、产品在袖口上侧,肩部均设有通风口,且腋下也有大面积的网眼通风处理,可以极大的提高执勤交警在夏季的穿着舒适性。

X、产品的肩,肘等关键防护部位均采用目前最新的DXO高分子抗冲击材料,护具具有两种特性,坚硬与柔软并存,平时状态柔软,遇到撞击时立即变硬,具有很好的抗冲击及吸震的作用。

X、面料:XXX%四面弹面料,颜色:黑色 .

X、配两件套PU护具及两件套EVA护胯

X、两侧边有反光滚边条提升夜间行驶的安全性

X、防泼水及透气性好。

X、大腿前后均有反光条提升夜间的行驶安全。

X、膝盖下外侧均配有魔术贴方便配滑块。

X、外面有两个口袋,打开后可以用于夏季通风。

X、膝盖及后腰位有大面积弹力处理,提升人体活动的舒适度。

X、靴子主面料:采用黑色优质头层牛皮,要求弹性,伸展性好,厚度适中,透气性好。

X、靴子里料: 采用针织透气排汗网布,具有吸湿性排汗功能。

X、靴子鞋底材料:大底采用天然橡胶,防滑耐磨,鞋底纹理设计,抓地性强,坚固耐穿。

X、靴子的护具要求:靴子的脚踝,小腿迎风面,脚后跟,鞋头处需要装有缓冲吸震护具,起到保护作用。

X、靴子的防水透气性要求:靴子需要具有防水能力。在靴面与内胆层之间需要安装一层薄膜层,起到防水透气的效果。

X、拉链:靴子的侧面使用X号树脂拉链。

X、靴子鞋头处必须缝制工程塑料保护鞋面。

X、靴子的反光设计要求: 靴跟,鞋面处拼接反光布,提升夜间行车安全。

X、靴子款式:全黑色中高筒军警摩托靴。

XX、人体工学设计要求:脚背及脚后跟腱处需要有牛皮制成的可延展拉伸结构,有利于脚部活动。

XX、面层高亮颜色符合国际标准ENXXX

XX、甲醛含量为零。(须提供地市级产品质量检测所或第三方科技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面料:全牛皮中高筒军警摩托靴(黑色),靴面采用较厚实防虹吸全粒面头层牛皮+防水耐磨尼龙布,具有韧性好、柔软、延展性好、透气等特点。适合全国各地气候使用。

X、鞋型:脚踝、脚跟、脚趾、小腿处吸震缓冲材料保护,脚背处有可延展拉架皮方便脚步活动。款式结合人体结构原理,具备人性化特征。

X、鞋子使用访华鞋胶大底,线孔经防水胶密封,成型缓冲鞋垫,内底可拆除。吸汗、透气、舒适,结实、耐用、防滑,适合复杂环境使用。

X、辅料:防水透气薄,缝线处加复合防水膜。

X、靴子侧面采用从靴筒一根到底式拉链和魔术贴,更方便穿着脱卸。

X、鞋底夹层采用防水、防测压中底更好保护脚掌。

X、鞋面从上到下都有反光设计,当灯光照射时有明显反光效果,以提高夜间行车安全。

X、鞋面前部位有专门的摩托换挡耐磨设计。

X、甲醛含量为零。(须提供地市级产品质量检测所或第三方科技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警用摩托车无线通讯头盔

X、纯进口ABS工程塑料。

可拆洗高品质弹力布舒适内衬。

内置防紫外线茶色内镜片。

X、头盔外壳材料:抗冲击优质ABS注塑成型;

面罩、护目镜:XMM 防划伤聚碳酸酯材料注塑成型经过防雾处理;护目镜防UV

吸收碰撞层:高密度EPS

佩戴系统:双层XXMM宽尼龙下巴颏带,快速释放插扣,XXMM 涤棉帽顶;佩戴后施加X KN 拉伸,插扣无断裂或松脱,并可继续使用。

间接可视度:水平≥XXX°,上部≥X°,下部≥XX

X、颜色:黑//定制

XX、工作时间(XX%时间通话XX%时间待机)XXH

X、麦克风类型:DSP消噪技术麦克风

X、音乐播放时间:约XX小时

XX、肩咪双语音双连接

XX、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报告需明确含通讯设备),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一、功能描述:警用摩托车揭面头盔在普通摩托车冬季头盔的基础上,增加了快速“揭面”功能,启动红色“揭面”按键,即可快速打开护面。警用摩托车揭面头盔通风设计:设有两处通风透气孔,经动态平衡测试,确保头盔内良好的空气流动。

X、产品完全符合《GAXXX-XXXX警用摩托车头盔》标准(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高温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经高温(XX+X℃,Xh)预处理后,头盔佩戴于相应的头型上,升高到XXXXmm+Xmm,分前、后左、右任选四处分别各自由坠落X次,头盔壳体未出现裂口。(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低温吸收碰撞能量试验:经低温(-XX+X℃,Xh)预处理后,头盔佩戴于相应的头型上,升高到XXXXmm+Xmm,,分前、后左、右任选四处分别各自由坠落X次,头盔壳体未出现裂口。(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雨淋吸收碰撞能量试验 经雨淋(喷水量XXL/minXh)预处理后,头盔佩戴于相应的头型上,升高到XXXXmm+Xmm,分前、后左、右任选四处分别各自由坠落X次,头盔壳体未出现裂口。(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耐穿透试验:质量为Xkg的钢锥,从XXXXmm+Xmm处自由落下,试验X次,间距不小于XXmm,钢锥未穿透头盔与头型接触。(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冬季头盔镜片防雾性能:在面罩下面放置盛有XX℃±X℃的水,持续XXs,面罩不结雾。

X、护目镜为可拆卸式,与壳体之间通过卡口机关连接,并配有调节装置。

X、警用摩托车揭面头盔护面:采用高强工程塑料制成,与壳体之间通过插扣进行固定,可上推至额头位置。即快速“揭面”功能,启动红色“揭面”按键,即可快速打开护面。

X、警用摩托车揭面头盔通风设计:设有两处通风透气孔,经动态平衡测试,确保头盔内良好的空气流动。

秋冬装冬季防水保暖骑行手套

X、手套主面料采用真皮及超纤。

X、手套手掌面料:黑色牛皮,要求皮革柔软,弹性大。

X、手套手心面料:手心处使用AMARA超细纤维布,要求具有耐磨,止滑能力。

X、手套其他拼接面料: 手背,手指缝处拼接弹力氨纶布,要求具有弹性和透湿性。

X、手套手背护具:要求使用黑色碳纤维手背关节护具。

X、手套其他护具:各手指关节处,手腕腕骨处,手套下方拇指对侧要求使用海绵护垫。

X、食指指尖要求使用导电材料,能够戴手套时操作警用PDA等触摸屏设备,带防滑功能。

X、反光条要求:手背部位缝制Xmm宽度银色反光条。

X、手背处使用银灰色反光颜料印刷“POLICE”标识。

XX、人体工学设计要求:手指上需要有黑色牛皮制成的可延展拉伸结构,方便手指弯曲握把。

XX、缝制要求针距疏密匀称,整齐,不松底面线。针距明针为XX-XX/X.Xcm,暗针为X-XX/X.Xcm, 缝线要平直,弯曲处应呈顺弧形光滑连接。

XX、五指指头园正,大指叉角虎口平服。

XX、滚口粗细均匀,使用滚口条包边。叉角平服,长短相等。统口处需有调节绊,绊上缝制魔术贴,可调节统口松紧。

XX、整烫需使用手指弯曲的弯形电烫版,使得头套手指部分呈现自然弯曲的形态,符合骑行摩托车时的握把姿势。

XX、手掌及指尖位置带有防护功能。

XX、须提供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手套主面料采用真皮及超纤

X、手套手掌面料:黑色牛皮,要求皮革柔软,弹性大,有透气孔透气。

X、手套手心面料:手心处使用AMARA超细纤维布,要求具有耐磨,止滑能力,有透气孔透气。

X、手套其他拼接面料: 手背,手指缝处拼接弹力氨纶布,要求具有弹性和透湿性。

X、手套手背护具:要求使用黑色碳纤维手背关节护具。

X、手套其他护具:各手指关节处,手腕腕骨处,手套下方拇指对侧要求使用海绵护垫。

X、食指指尖要求使用导电材料,能够戴手套时操作警用PDA等触摸屏设备,带防滑功能。

X、反光条要求:手背部位缝制Xmm宽度银色反光条。

X、手背处使用银灰色反光颜料印刷“POLICE”标识。

XX、人体工学设计要求:手指上需要有黑色牛皮制成的可延展拉伸结构,

XX、缝制要求针距疏密匀称,整齐,不松底面线。针距明针为XX-XX/X.Xcm,暗针为X-XX/X.Xcm, 缝线要平直,弯曲处应呈顺弧形光滑连接。

XX、五指指头园正,大指叉角虎口平服,必要时可要求改为半指手套。

XX、滚口粗细均匀,使用滚口条包边。叉角平服,长短相等。统口处需有调节绊,绊上缝制魔术贴,可调节统口松紧。

XX、整烫需使用手指弯曲的弯形电烫版,使得头套手指部分呈现自然弯曲的形态,符合骑行摩托车时的握把姿势。

XX、手掌及指尖位置带有防护功能。

XX、需提供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秋冬装防水执勤帽(鸭舌帽)

X、帽子主面料:为藏蓝色斜纹涤纶布(成分:XXX%涤纶)。

X、帽墙需要镶拼尼龙网眼布起到透气效果。

X、帽口条为吸汗棉布包裹,能起到吸汗作用。

X、帽墙下侧缝制星点尼龙反光织带。反光织带中央缝制银色反光布上丝印“警POLICE察”字体。反光效果增加夜间安全。

X、帽子正中使用银灰色刺绣警徽。

X、帽子后方有可调节头围尺寸的塑胶调节扣。

X、外观为棒球帽式外观。

X、缝线处使用热封胶条封胶处理。起到防水效果。

X、缝制要求针距疏密匀称,整齐,不松底面线。针距明针为XX-XX/Xcm,暗针为XX-XX/Xcm, 缝线要平直,弯曲处应呈顺弧形光滑连接。

XX、外形整洁美观,平服,园顺挺刮,无烫光,线路规整,左右对称

春夏装透气执勤帽(鸭舌帽)

X、帽子主面料:为藏蓝色斜纹涤纶布(成分:XXX%涤纶)。

X、帽墙需要镶拼尼龙网眼布起到透气效果。

X、帽口条为吸汗棉布包裹,能起到吸汗作用。

X、帽墙下侧缝制星点尼龙反光织带。反光织带中央缝制银色反光布上丝印“警POLICE察”字体。反光效果增加夜间安全。

X、帽子正中使用银灰色刺绣警徽。

X、帽子后方有可调节头围尺寸的塑胶调节扣。

X、外观为棒球帽式外观。

X、缝线处使用热封胶条封胶处理。起到防水效果。

X、缝制要求针距疏密匀称,整齐,不松底面线。针距明针为XX-XX/Xcm,暗针为XX-XX/Xcm, 缝线要平直,弯曲处应呈顺弧形光滑连接。

XX、外形整洁美观,平服,园顺挺刮,无烫光,线路规整,左右对称

X、带体拉伸强力:XXXN

X、带体粘着强力:XXN

X、组成:腰带由钎子、带体、斜挂带和八个装具套组成。

X、执行标准:《公安单警装备—警用多功能尼龙腰带》标准,须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配套装具:①手铐套②对讲机套③强光手电套④警用工作包⑤警用水壶套⑥警棍套⑦手枪套⑧催泪喷射器套,各种警用装备在装具套内应装取方便。

催泪喷射器是遇到突发事件时用于防暴自卫,制服犯罪嫌疑人的非致命性器械。能迅速喷射目标脸部,使目标瞬间出现流泪、眼睛难以睁开、流鼻涕、咳嗽、咽喉疼痛和皮肤刺痛等症状,并导致暂时性技能障碍,将歹徒制服。

X、成分:强烈的辛辣素-CS混合刺激剂

X、喷射距离:大于Xm

X、喷射时间:大于Xs

X、喷射速度:大于X.Xg/s

X、执行标准:《GA XXX-XXXX公安单警装备 警用催泪喷射器》标准。

X、催泪喷射器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提供该产品至少连续X年(即保险单体现的保期至少为XXXX年至XXXX年)的产品责任保险单,响应供应商出具的保险承诺函无效。(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至少为XXX万元,响应供应商出具的保险承诺函无效。(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外观:伸缩警棍伸展后,外观光滑,无弯曲、变形、毛刺、划痕、烙印;内部清洁无污渍、杂质。球头装配到位,粘合牢固;各端面垂直、平整,无锐边;各锥面均匀、规整。握把套文字和图案纹路清晰,表面无胶茬,不缺料。握把套与握把体结合牢固,无扭曲或前后窜动,握把套不掉色;镶嵌的警徽牢固。

X、结构:伸缩警棍为三节锥面联结结构,由盖端、握把、中管、前管、球头等零部件组成。端盖与握把为螺纹连接,端盖内有橡胶垫、卡簧;球头与前管为螺纹连接并用胶粘剂粘接。

X、尺寸:伸缩警棍收缩后长度XXXmm;伸展长度XXXmm;握把直径为XX.Xmm

X、质量:伸缩警棍质量为XXXg

X、产品标志:在端盖外圆上应用激光雕刻产品编号,字体为黑体,字高X.Xmm

X、伸缩性能:握住机械伸缩警棍握把,加力甩出,警棍能完全伸展并锁合,不出现自由缩回现象。

X、防脱出性能:收缩状态时,手握握柄轻轻抖动,警棍不应伸展。

X、锁合性能:伸展并呈锁合状态下的警棍,在顶端沿管向施加XXXN的轴向力,警棍不伸缩。

X、缩回性能:伸展并呈锁合状态下的警棍,用力抵住尾部解锁机构,顶端沿管向施加不大于XXN的力,即可收缩警棍。

XX、伸缩可靠性:伸缩循环XXXX次后,机械伸缩警棍应能正常使用。

XX、拉伸强度:加拉力至XXXXN后,能正常使用。

XX、变形量:加力伸展状态下,悬挂重物XX㎏后,能正常工作。

XX、抗击打性能:机械伸缩警棍击打XXXX次后,能正常使用。

耐盐雾等级:机械伸缩警棍经Xh盐雾试验,其耐盐雾等级不低于X

XX、温度适应性:握把套在-XX℃~XX℃范围内无粘化、变形或龟裂。

XX、说明:本产品为三节联结伸缩警棍,由握把、前管、中管、防脱手环、尾部解锁机构及内部结构件等部件组成。通过按压警棍尾部缩回按钮实现警棍收回功能。

XX、每次责任保险不得少于XXX万元,响应供应商出具的保险承诺函无效(须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执行标准:GAXXX-XXXX公安单警装备 警用伸缩警棍标准(须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警用水壶(保温)由壶体、壶塞和壶盖构成。壶体为不锈钢双层无尾真空结构,壶口为圆弧口,扁形外观结构,采用人性化设计,使用时贴身舒适。配带饮水上盖,饮用开水方便。

X、无尾真空焊接,采用国内外最先进的真空处理技术,产品具有真空度高,保温时间长,有效容量大, 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X、弹性防摔,应用特殊的成型技术,壶身碰撞变形后能迅速恢复。

X、优质不锈钢,食品级塑料配件,使用安全卫生。

X、颜色为藏蓝色,口部(含内口圆弧面)处理为光面效果,内表面处理为细麻面亚光效果。

X.水壶正反面的图案、文字及产品编号颜色为激光雕刻后形成的不锈钢本色,底部标牌电腐蚀为黑色。壶塞颜色为浅灰色。

X、采用XXmm高碳冷轧钢板。

X、整体折弯,压铸成型。

X、扇齿采用精铸工艺,外表美观。

X、重量小于或等于XXXg

X、抗拉程度高于部标。

X、锁芯加盖防拔罩,显著增强防拔系数。

X、灵活性、安全性:产品锁闭时灵活、轻松,方便上铐,钥匙能方便插入金属手铐的锁芯,且旋转灵活,无阻滞现象;金属手铐在反锁定位状态时,扇齿不能转动;锁闭时,防拨净工作时间大于Xmin,符合要求。
X
、工作次数大于XXXX次循环。

XX、手铐提供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标准。

XX、提供手铐至少连续X年(即保险单体现的保期至少为XXXX年至XXXX年)的产品责任保险单,响应供应商出具的保险承诺函无效(须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材料:主要材料有凯夫拉阻燃面料、PU防滑革、金属不锈钢丝芯丝、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涤纶低弹丝、天然乳胶橡皮筋和涤纶水洗布。防割手套原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外观应无线头、破损、缺口、开线、漏针、污渍缺陷和无金属断丝,标志文字清晰完整,位置准确。

X、阻燃性能:手背处有防护软垫,有魔术贴闭合,有PU革防滑胶防止抓物时滑落,材料有凯夫拉阻燃面料,有阻燃作用。

X、严格按照《公安单警装备—防割手套制造与验收规范》制造生产。

X、外包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包覆纱XXXdtex,使用X根包覆纱做表层、加涤纶低弹丝 XX.Xdtex 为里层编织而成。

X、在保证防割要求的条件下(耐切割系数X.XX),增强了手套的柔软度。加大了警员佩带使用时的舒适性;

X、产品的手腕、手掌、手背、手指等处于防割层的覆盖范围内;

X、功能:防切割、耐磨、耐酸碱、防静电。

X、材料的颜色一致,性能稳定,无毒、易戴、易脱、透气、触感好、不影响关节弯曲,是警务人员在执行任务、处理突发事件时自身防护的理想产品。

XX、执行标准:符合《GA XXX-XXXX 警用防割手套》中的有关规定。

XX、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提供该产品至少连续X年(即保险单体现的保期至少为XXXX年至XXXX年)的产品责任保险单,响应供应商出具的保险承诺函无效。(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至少为XXX万元,响应供应商出具的保险承诺函无效。(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单警急救医疗包是专门为执勤警务人员提供有快速止血功能用途的单警医疗用具。药品和器械如下:

X、手套 X副,大号 。

X、创可贴 X袋, X/袋 。

X、记号笔 X支,标准 。

XX、医疗包外包X个。

XX、医疗包外包需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需提供医疗包内急救止血用品的注册证:旋压式止血带注册证、急救止血绷带注册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提供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检索确认的截图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X、需提供医疗包消毒用品的注册证:酒精消毒棉片注册证、碘伏消毒棉片注册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提供在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检索确认的截图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执行标准:《公安单警装备—警用装备包制造与验收规范》。

X、主要原材料:面料、隔层里面采用涤纶长丝牛津布,PVC涂层;表面防沾水处理。

X、颜色:面料及其辅料配件的颜色为黑色;警徽图案和标识文字为白色。

X、外形尺寸:长XXX㎜×宽XXX㎜×厚XXX㎜,公差±XX㎜。可以三个方向提,可以双肩背负(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外部结构:在警用装备包顶端和两个侧面有机织物加强筋和提手。上方有姓名牌插袋;包顶端提手下部有产品编号牌;背面有可以隐藏在包内的双肩背带、胸调节带和腰带,用插扣连接;包盖下沿有防雨檐,开口用拉链开合;装备包上盖有衣物袋;厚度方向有扩展层,扩展层宽XX㎜,用拉链开合。(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内部结构:内有可拆卸隔板;隔板上缝有装备套挂带,可拴挂手铐袋、喷射器袋、警棍袋、强光手电袋、急救包袋、防割手套袋、水壶袋、刀具袋。隔板背面有网袋,底端用拉链固定在包底,上端用尼龙搭扣与包前端连结固定。

X、外部标识:正面印有警徽图案、中文“警察”、英文“POLICE”、中文“警用装备包”字样。警徽图案应符合GAXXX-XXXX《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的规定,警徽高XXX㎜;中文“警察”为黑体字,字高XX㎜;英文“POLICE”为黑体,字高XX㎜;中文“警用装备包”为长黑体,字高XX㎜。

X、内部标识:产品内部隔板上装具插袋正面分别印有“手铐”、“喷射器”、“警棍”、“强光手电”、“警用急救包”、“防割手套”、“警用水壶”、“警用制式刀具”字样。(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外观要求:面料、里料、夹层、插袋垫板以及线宽、滚条等辅料无残次;塑料配件无毛刺,插合顺畅;印制图案和文字端正、清晰、完整、牢固、颜色丰满,无露底、模糊、脏污等缺陷;多层缝纫部位,里子表面平展,不得有明显的吃抻不匀、扭皱等缺陷;缝制针码X/XX㎜~XX/XX㎜,缝纫部位应缝制牢固,无开线、断线、跳线、死折、皱折、返线、残留针眼、出套、毛漏、下炕(掉道、塌边)等缺陷。(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X、用途:此包主要用于将单警装备集中归放,方便出警。

说明:警用装备包内有装具隔板;隔板上缝有装备套挂带,正面印有警徽、文字等标识。

XX、执行标准:GAXXX-XXXX 公安单警装备 警用装备包(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备注:以上货物均为国产产品

X、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X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X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X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XXXXXXX日至XXXXXX日(工作日内)上午XXXX——XXXX,下午XXXX——XXXX,在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XXX/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陆仟贰佰元整,须在谈判的前一天XX:XX(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响应保证金可从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转入,或采用其他非现金方式,否则响应无效(自然人参加的,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XXXXXXXX:XX(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方大长力工业园,里面的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当地政府承诺2017年底该厂搬迁到位。投诉人要求尽快落实到位。

2018618日下午,高新区管委会规建局、城环局相关人员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现场调查采样,企业正在生产,轻簧车间南面轻簧单片喷漆线已改为水性漆喷漆线,大门加装隔音帘,南面上下玻璃窗全部隔声板封闭,北面破损玻璃窗全部更换,围墙内侧安装320米长隔声屏,厂区种树绿化。废气、粉尘等结果待出来后进一步处理。基本属实。

另据了解,企业搬迁正在推进中,20185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开展围墙的修建。20186月份完成项目工程预算,对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20187月土建工程开工,厂房基础施工,开展新增设备的招投标。20189月厂房钢结构安装。201812月底新增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公司生产逐步向新厂区转移。20191月分期分批开展现有设备的搬迁、改造、安装工作。20194月完成生产线的联运、热负荷试车、试生产。2019531日完成搬迁工作。

督促企业加快新厂区建设进度,确保20195月底前完成搬迁。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南昌县象湖新城象湖明珠小区芳草路的尊味虾皇,排烟管位于二楼,油烟未经处理直排。(排放时间是下午三点到凌晨三四点)现在有一家虾大厨餐厅新开张,排烟管也在二楼。之前已反映该问题但没有解决。

1.投诉人所反映的尊味虾皇油烟未经处理直排问题,2018617日下午,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副中队长陈来龙,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队员涂晶、熊剑到现场调查,发现其排烟管位于商业街二楼顶楼排放,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该商户已申请有资质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合格。

2.投诉人所反映的虾大厨问题,2018617日下午,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副中队长陈来龙,南昌县城管委八月湖中队队员涂晶、熊剑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未开张营业。

尊味虾皇油烟扰民问题已于201867日基本整改完毕,但油烟虽经净化后仍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南昌县城管委执法中队将进一步加强油烟排放的监管,督促餐饮店排放的油烟达标排放。同时对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

投诉人反映:昌东工业园石桥路329号周边的水塘,土地、幸福渠都被东琪实业有限公司污染了十几年,该企业以洗涤为主,百分之九十废水直排,企业排出废水的量严重超过了环保设施处理废水的能力。村庄有一千多人,该企业排出的水是蓝黑色的,整个村庄的土地全部被污染了,井水被污染了,五六年前村庄里的井水都能喝,现在水质严重遭到破坏,水里夹着臭味,根本无法饮用。投诉了十年,都无效。环保工作人员来取样监测,该厂工作人员拿自来水代替样本。

由于之前接到过该企业的投诉,2018529日,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会同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该公司污水直排问题进行调查,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无危险废物储存间,只建有一个露天污泥池,无标示牌,危废放置混乱,未和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转移合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情况。青山湖区环保局当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区环保局监测站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的废水排放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201864日青山湖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中的COD排放浓度超标。

青山湖区环保局针对该企业废水COD浓度超标,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同时处以罚款20万元。

接到转办件后,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会同青山湖区环保局617日至东琦实业再次核查。目前,东琦实业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

要求东琦实业停产整改:

1、针对该企业废水COD浓度超标,罚款20万元;

2、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3、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和标识牌;

4、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昌东工业区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在整改完成前不允许恢复生产。

投诉人反映:华瑞橡府小区旁的银燕物流,货车拉货过程中造成的尾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

江西省银燕物流基地属综合性物流园区,有仓储、配送、交易、运输、转运和货运代理等功能,配套服务有停车、住宿、餐饮、修理、加油、购物和娱乐等,入驻基地的物流企业共570余家,每天进出车辆一千多辆次,每日货物吞吐量1.51.8万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汽车尾气排放达标交通运输部门才会发放牌照通过年检,经与西湖区城建局运管所沟通,目前未发现银燕物流基地内有无照货车工作。但因车辆改装,可能会造成尾气排放超标。经西湖区环保局对银燕物流周边两个点位实时进行交通噪声监测,数据为73.4dB, 75.9dB,根据实时数据执行交通噪声四类标准。

1.由西湖区商务局牵头会同区城建局、交警直属二大队、桃花镇、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银燕物流基地商户下发了告知书,要求每家商户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

2.西湖区环保局会同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朝农街办三部门针对中央环保回头看督查组信访问题给银燕物流基地下达了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三天内整改到位。

3.由西湖区商务局牵头,西湖区城建局、交警直属二大队对银燕物流内货车进行巡查,重点查处无证、改装、未年检车辆,从源头上控制非法运营、超载超限车辆。

4.交警直属二大队加强对周边道路乱停车辆的整治,620日下发了4张违章单,暂扣无牌大货车一辆。

5.桃花镇制定了整治方案,抽调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会同交警直属二大队对银燕物流周边实行24小时不间断综合管控。

6.由西湖区商务局牵头,组织成立了综合整治小组,2018623日,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在银燕物流基地周边沿线随机布点对噪声进行监控。经江西索立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东西两侧进行检测,数据分别为68.6分贝,68分贝。执行交通噪声四类标准,数据达标。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石头河村的河水被堵死,变成死水,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政府一刀切,镇上企业被全部关停。

1.2018617日,由南昌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蒋巷镇党委书记陶亿国同志带队,组织南昌县环保局及蒋巷镇相关班子成员、蒋巷镇三洞村、蒋巷镇联圩村负责同志到石头河电排站附近的赣江中支滩涂水域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石头河电排站附近的赣江中支滩涂水域为自然形成,上世纪81年代,当地群众分别在两端修建有闸门,以方便捕鱼。近年来,蒋巷镇加大了鄱阳湖区及赣江沿线非法围堰整治力度,将该水域两端的闸门闸板进行了拆除,保证了该水域水体与赣江水体的连通。但石头河电排站附近外河滩涂水域两边仍有部分涵闸构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水体流动。因此,信访件中河水被堵死,变成死水的问题基本属实。

2.2016年以来,蒋巷镇对上级交办及群众举报的环保不达标企业进行了严密监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企业未整改到位之前,实施关停。对于整改到位,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允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信访件中当地政府一刀切,镇上企业被全部关停的问题不属实。

1.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宽该水域两端的进出水口。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发生围堰等非法行为。

投诉人反映:方大特钢浓烟四起,废水污染货厂万村水源,影响居民生活。

南钢街道对方大特钢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场了解企业生产排污、处理环节和工艺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安装自动监测情况。该企业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烟囱排放白色烟气,在现场未发现方大特钢浓烟四起的情况。

方大特钢公司高炉的除尘罩是固定的,高炉的主要扬尘来自于铁口,为了减少甚至杜绝铁口冒烟这一现象,在开、堵铁口时,允许打开遮挡作业视线的侧门,但作业完成后1-2分钟内必须关闭。高炉铁口密封罩顶板不允许拆除,出现特殊情况,无法关闭侧门,必须将信息反馈至铁厂调度室及铁厂安全环保部,并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高炉出铁时排放是废气是白色的。至于化废钢是从皮带输送进高炉,未发现扬尘情况。

617日晚11点,青山湖区环保局对方大特钢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有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废气情况。

针对污染水源问题,南钢街道对方大特钢厂区周边进行排查,经核实方大特钢公司没有工业废水排入货场万村水源。在该公司东北角有一水塘与货场万村水塘连通,货场万村水塘不是水源区域,是汇集周边雨水和货场村区域生活排水自然形成。方大特钢内水塘附近有炼钢厂的办公场所及浴室,主要产生生活废水,其中包括浴室排水。经现场查看,该办公场所及浴室的生活废水会进入方大特钢内的水塘。目前该炼钢车间办公场所及浴室正在按照公司年初的现场环境整治计划进行拆除,浴室已停用。

1、方大特钢将按照公司年初制定的现场环境整治计划于7月底前拆除员工浴室,同时南钢街办将不定期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拆除到位。

2622日青山湖区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内水塘进行了取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将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进行处理。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北大道和沿江快速路往东100米,瑞信工业园,南昌洪都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油漆味道严重,有粉尘污染。

2018617日下午,高新区城环局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据企业负责人介绍,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518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就开始全面停产,且企业早已确定搬迁计划,搬迁至经开区,木质门设备的搬迁工作已经启动,6月底将车间主要设备搬迁完成。钢质门车间搬迁工作预定于715日完成。属实。

处理措施:已全面停产。企业已制定搬迁计划,木质门设备的搬迁工作已经启动,6月底将车间主要设备搬迁完成。钢质门车间搬迁工作预定于715日完成。

投诉人反映:红谷滩新区黄家湖立交桥下湖水臭味严重。

617日,红谷滩新区城环局就市民反映的红谷滩新区黄家湖立交桥下湖水臭味严重问题到现场核实,经核实,情况基本属实。该问题反映的点位因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有污水通过截污溢流口溢流至新丰和电排站调蓄前池。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为红谷滩新区(除九龙湖片区)、新建区长片区及经开区部分区域,201710月前日均处理量为11-12万吨/日左右,由于沿龙潭水渠和乌沙河两岸的截污工程和黑臭水体的整治逐渐完成,进入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的水量急剧跳跃式增加,据估算大概为26万吨/日左右,而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导致有污水通过截污溢流口溢流至新丰和电排站调蓄前池。

1)红谷滩新区积极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于201711月底完成了截污溢流堰、一体化提升泵站建设、雨污混接点整改等工作。

2)为了解决污水溢流进入电排站流入乌沙河的问题,市水务局从去年底就启动了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扩容工程的前期工作,已完成了市政府抄告、市规划局的规模论证和项目立项,目前正在同步进行规划报批、工程可研和工程初设。

3)由于扩容建设前期工作手续繁琐、时间较长,为了应急处理因南昌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不足导致的污水溢流乌沙河的问题,市水务局及红谷滩新区、经开区和新建区已和江西金达莱环保有限公司积极对接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方式应急处理溢流污水,目前已出方案,下一步将加快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

4)红谷滩新区对新丰和前池水面设置了约200平方米的生态浮岛,同时委托专业单位对前池水体进行生态修复,力争对水质进行净化。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小区对面,高新大道的十来家采石场(厂名不知)锯石头,灰尘污染严重,影响了桃胜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曾向区环保局反映过,问题仍存在。

619日,青山湖区环保局、京东镇政府至现场逐家逐户上门核实调查,经查:十二家石材加工店面中,六家有营业执照,六家无营业执照,切割石材时存在灰尘污染问题。十二家石材加工店面均未办理环保手续。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整改。

责令12家石材加工店面:

1、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关门停业整顿,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生产;

2、改进切割工艺,全部采用水床切割、防止灰尘污染;

3、规范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切割石材。(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本条所称夜间是指晚20时至晨8时的期间,午间是指12时至14时的期间。);

4、整治出店经营,店门外不能堆放物品,保持门店外整齐;

5、立即清洗店面外长年堆积下的石灰灰尘。

青山湖区高新北大道与沿江快速路交汇处东300米南昌市洪都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从事钢制门和木质门生产),长期排放刺鼻油漆味,废水横流。废油漆桶、生产废料随意乱倒。

2018617日下午,高新区城环局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据企业负责人介绍,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518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就开始全面停产,且企业早已确定搬迁计划,搬迁至经开区,木质门设备的搬迁工作已经启动,6月底将车间主要设备搬迁完成。钢质门车间搬迁工作预定于715日完成。属实。

处理措施:已全面停产。企业已制定搬迁计划,木质门设备的搬迁工作已经启动,6月底将车间主要设备搬迁完成。钢质门车间搬迁工作预定于715日完成。

南昌市小兰经济开发区玉湖路159号江西科威生物化学公司每天排放刺激性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018617日,小蓝经开区环规部二级主办田晓磊、区经发部副部长王鹏,南昌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万宁国、小蓝中队中队长李小东到科威生物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发现科威生物确已停产并搬迁,厂区内租赁企业饶新平不锈钢制作作坊因订单问题已停产。同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与备案内容不符。其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氩氟焊接设备,焊接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止生产并恢复租赁前原状

南昌县环保局已责令饶新平不锈钢制作作坊停止生产并于7日内恢复租赁前原状。同时,向社会公布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效。

九江市都昌县苏山乡石材开发区,袁多公路两旁六十多家大理石花岗岩矿山和加工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是石材切割后产生的废水,切割的噪声和粉尘都严重危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这些厂和矿山都分布在居民区,希望政府能高度重视,能合理的选址,还老百姓一个清晰的环境。

618日都昌县政府组织由石材办副主任江骏青、环保局信访法制股长洪涛、国土局执法大队长程玉浩、苏山乡政府副乡长黄金初组成联合调查核实组到达实地采取调阅资料、现场勘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目前由于违法行为尚未处置到位,25家矿山企业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石材加工厂由于矿山开采企业关停石材原料无法供应,大部分已自动停产目前只3家石材厂还在生产,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现象,投诉不属实。

石材加工企业共64家(3家早已自行关停),其中苏山乡52家、春桥乡8家、徐埠镇4家,分布较广,未真正统一规划成石材加工园区。投诉属实。

限期整改;苏山乡已启动苏山石材加工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可以修编完成。矿山开采已全面停产整治,正在整合、生态修复当中。

九江学院本部门口的濂溪宾馆,存在严重噪音、废气污染。

2018621濂溪区环境执法人员饶维和、李友立、魏茂繁等人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核实。经查,该宾馆厨房楼顶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装置,餐饮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约20米的管道向厨房北侧的地面排放。楼顶的风机及油烟管道因振动产生较大噪声,距离风机约10米处就有住户。反映噪音、废气扰民问题属实。

立即整改;1.责令该宾馆立即更改油烟排放方式,改为高空排放,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装置,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住户影响。2.责令濂溪区环保局加强对该宾馆整改进展跟踪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泉口镇楼下村十组内的垃圾焚烧填埋场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周边河流及农田,废气直排污染环境。投诉人认为垃圾焚烧厂选址不当,曾向环保局反映,环保局下令其关停整改,但问题仍存在。投诉人诉求:要求整改到位。

2018618日,武宁县泉口镇纪委书记郑熊星、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丁丁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询问。1、关于垃圾焚烧填埋场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周边河流及农田问题,垃圾焚烧场未对收集的垃圾进行填埋,全部焚烧处理,无垃圾渗滤液产生,除尘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不属实。2、关于废气直排污染环境问题,焚烧废气只配套建有简单的除尘设施,焚烧废气未得到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属实。3、关于曾向环保局反映,环保局下令其关停整改,但问题仍存在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立即改正;对泉口镇垃圾焚烧场的焚烧炉进行拆除。

九江市彭泽县,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有刺鼻气味,通过暗管排污,在厂区的北侧有一个污水渗坑,渗坑存在两年多,污水排入小沟,再排入了长江。厂区西北侧,有一个排水口,大概在地下七米多,县环保局说是雨排口,但水有药味。

2018616日彭泽县环保局园区分局吴宣兵、张启峰、欧阳伟、查得伦等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调查,进行核实:1.关于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有刺鼻性气味问题。经监测显示,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数值均在标准限值以下。2.利用渗坑排污水问。经现场核查认为,利用渗坑和沟渠直排污水入长江部分属实。3.雨水排口水质有异味问题。部分属实

立即改正,立案处罚(同X0140023,已处罚)。立即责令该公司整改,将洼地内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废水超标排放进行立案处罚。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庐山市蓼南乡长西岭村,村委会斜对面,旧塑料加工的小作坊,无证经营,废水排入沟里,流入塘和农田,塑料气味难闻,最近晚上生产。

2018617日下午,庐山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曹任金、沈文、查红平,蓼南乡党委书记黄熙霞、党委副书记熊传力等人采取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1、加工点情况。该废塑料加工点在现场核查时未生产。该加工点未取得项目环评手续,项目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水和废气治理设施不到位,属于散乱污项目清理范围内。2溯源情况。2018614日,接蓼南乡政府报告,发现该加工点在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排入旁边的小坑塘里,部分流入沟道;塑料融化过程中的塑料气味散发难闻。随即对该加工小作坊进行查封并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拆除加工设备。经对周边村民走访了解,该加工点从614日被查封以来,没有继续违法生产。

立即改正(拆除及恢复原状);1、庐山市环保局和蓼南乡政府按照散乱污项目清理要求,对该项目采取两断三清措施进行拆除,并将场上堆积的废塑料包装袋进行打包封存。

2、加强环境监管,举一反三。严格执行两断三清等要求,坚决清理到位,妥善处置。

2010年以来,都昌县肆意毁坏森林、挖山填湖、围湖造地、侵占耕地搞开发建设,包括鄱湖一品、观湖国际、胜发国际等10个小区和机关单位,这些工程项目用地无上级政府批文,也未经环保审批。

618,都昌县都昌镇人大主席陈典威、建设局项目办科员曹小伟、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徐良煜、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陶淑娟、耕地保护股股长胡凯华、土地利用股股长段亮亮、执法大队侯克敏、规划局信访员邵长青、水利局水土站主任高少平、环保局项目股副股长郭家祯等人采取现场勘查、翻阅资料等方式再次到实地进行了核实,经调查核实,填湖开发行为属实。所有工程项目用地均有上级政府批文,也经环保审批,举报不属实。

限期整改;一是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江西省都昌县西湖闸坝工程防洪影响分析报告》,二是补报了《都昌县西湖闸坝工程规划同意书申请表》,三是制订了控枯不控洪、保持内湖外湖连通的工程运行调度方案。四是责令都昌县综合批发市场(一期)建设项目。限期整改部分填塞问题,并恢复原貌。

1.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长江段属于国家水产种质长吻鲶鱼等核心保护区和长江江豚重要活动区,该区上游150有污水处理排污口,保护区内有不少码头,建议撤走。濂溪区要调整保护区范围,不合理。2.新港镇杨家场村占用农田种植蘑菇,农田上烧煤产生大气污染,蘑菇生产清洗污染土地。3.鄱阳湖滨的化纤工业园经常排放刺鼻废气。4.鄱阳湖科技生态城大量农田被征收,破坏生态链。

1.关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18日,濂溪区农业局柳胜及区交通运输局杨运忠采取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实,201712月,农业部长江流城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调整,濂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保护区划定时间在排污口设置时间之后)。2017年濂溪区对长江沿线非法码头进行整治,拆除了戴家湾内两家企业的码头,对九江砂石集散中心19个泊位进行整合,拆除了10个泊位,保留9个泊位。

2.关于农田种植蘑菇。619日上午濂溪区环境执法人员饶维和、李友立、魏茂繁对刘敏彪和张贻斌的平菇种植场进行现场检查,该蘑菇种植场使用燃焦煤的灭菌灶灭菌,目前他们的生活废水及冲洗废水均未处理外排。

3.关于化纤工业园废气问题。621日濂溪区环境执法人员王坤龙、杨科及化纤工业基地办工作人员陈建国、严小军对江西腾马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现场检查及调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调查。园区排放刺鼻废气企业为腾马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污水站生化1池的加盖废气收集顶棚大面积坍塌破损,散发明显刺鼻气味。预计7月初进场施工,月底完工。4.关于鄱阳湖科技生态城问题。618日,科技城管委会派出科技城规建部干部尹盛龙、濂溪区国土分局驻科技城工作组琚薇薇开展调查,科技城的土地征收是按照合理合规的流程进行,并依法依规进行各项报批报建手续。2018年,科技城计划实施总用地面积约650亩的两横三纵5条长约10公里的支路路网工程和3个公用设施项目,目前土地正在组织报批中。

(一)1.保护区划定时间在排污口设置时间之后。201712月农业部长江流城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对该保护区调整问题组织了专家进行评审并获通过,调整后的第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2. 2017年濂溪区已对长江沿线非法码头进行整治,拆除了2个码头,对九江砂石集散中心泊位进行整合。

限期整改;1.调整后的第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2017年濂溪区已对长江沿线非法码头进行整治,拆除了2个码头,对九江砂石集散中心泊位进行整合。

2.责令养殖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使用燃煤灭菌灶,改用清洁能源;并且生活废水及冲洗废水需经处理后才能向外排放。

3.责令腾马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加快对污水站生化池顶棚维修工程进度,务必在7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

位于九江市抗洪广场旁的上港集团九江港务公司大型露天散煤中转货场粉尘污染严重,噪音赤耳,严重影响周边几万名居民正常生活。已多次投诉,均未得到解决

2018617日九江经开区环保局刘鹏飞、游江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委托监测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三角线分公司针对扬尘及噪声污染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企业在线监测及区环保的委托监测数据,结合对企业的日常检查,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三角线分公司环保工作虽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但作业时有时还存在颗粒物及噪声超标扰民的问题,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立即整改;针对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三角线分公司生产作业时有时存在颗粒物、噪声超标扰民问题,经开区环保局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保持道路地面清洁,货物覆盖到位,生产作业时必须做到喷淋洒水无盲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颗粒物及噪声排放不超标。

投诉人反映:瑞州街道瑞鹏陶瓷厂偷排废水,生产时的气味很难闻,粉尘也很大。周边村庄的老百姓深受其害。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道

经核实,由于高安市委市政府作出城区及新世纪工业园区陶瓷企业退出关闭的决策,由高安市环保局和属地瑞州街办通知,瑞鹏陶瓷(租赁企业新鹏陶瓷)从2018127日起至今处于停产关闭状态。查阅《赣西高安市瑞阳供电所电费通知单》,瑞鹏陶瓷(租赁企业新鹏陶瓷)自2018215日始无用电记录;《高安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变更用电申请表》新容量为0KW。目前,该企业正在按照高安市政府工作布置进行消除停产后的环境安全隐患工作。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武东村凤石组内的中源采石场和新型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中源采石场废水直排入村民的井内,污染了饮用水,还毁坏了村民的房屋及农田。

1.经查,该两家采石场采矿作业面存在破坏植被、裸露山体的现象,在爆破和碎石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未建设冲洗平台导致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201869日,袁州区环保局已责令中源采石场限期整改,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619日现场检查时,两家采石场已对传输带进行密封并安装了喷淋设施,破碎工序建设了隔音室,有效减少了噪音及粉尘污染。同时,对场区内裸土进行了覆盖和复绿。中源采石场开采区配备了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并配备了洒水车对场区及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但目前两家采石场仍还未完全整改到位,整改中仍会造成部分扬尘污染。2.经核查,中源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水,举报人描述的废水主要是地表水在流经矿区地面后因尘土渗入变浑浊的水,目前矿区已建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地表水和地下水导流至排水沟经过沉淀池沉淀,排至公路旁边的小溪里,小溪流未流向水井方向。且投诉人反映的水井实为中源采石场为解决村民饮水问题而建设的两口水井,两口水井井沿高于地面且加盖有井盖,现场检查未发现采石场废水排入水井现象。中源采石场距居民区700米左右(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规定,采石场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为300米),对居民房屋安全影响很小,采石场周边没有农田,投诉人所指农田为一因洪水砂石问题导致的废田,约0.6亩,该地块在2014年因中源采石场修路,已与该地承包经营户签订租用协议,该地承包经营户已领取了补偿款,不存在毁坏村民房屋及农田的现象。

袁州区环保局已于201869日对中源采石场和新型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中源采石场201899日前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处以行政罚款十万元处罚;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处以行政罚款二十万元处罚。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前白源村,养猪场(老板是柴方东)造成严重空气污染。

经核查,该养猪场为袁州区畜牧水产局备案可养区猪场。养猪场建有700立方米的沼气池、800立方米的氧化塘、抽水机组1组、干湿分离机1台、抽渣机组1组、1000米长的雨污分流管道。氧化塘内废水全部用于农业种植。现场检查时,在养猪场附近确实能闻到养猪场散发出来的异味。附近居民区距离养猪场1000米以上,在居民区闻不到猪场散发的异味,不会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袁州区彬江镇政府、袁州区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下达了整改清单,要求该猪场按照相关要求7月底前完成整改:1.尽快完成新氧化塘建设并投入使用;2.及时清理压缩干粪,定时清洗猪栏,减少异味散发;3.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4.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同时,袁州区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拟对该养猪场处以两万元行政罚款。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渥江镇信和村王家三组后面500米有一养猪场未拆,味道难闻,废水直排农田。

经核查,被举报养猪场为大兴养猪场,占地面积约2000平米,目前存栏约160头母猪。该养猪场废水经过雨污分离、沼气池、氧化塘处理设施处理后,抽到附近油茶山上用于农业种植,养猪场附近没有农田,但存在部分废水流入附近水塘的现象,养猪场附近能闻到难闻的异味。

关停退养。由于该猪场在宜万同城快速通道征地红线范围内,袁州区渥江镇政府决定于6月底对该养猪场进行关停。

投诉人反映:位于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杉林村的方品化工厂晚上偷偷生产,气味刺鼻。生产污水排入池塘里,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之前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201849日,高安市环保局曾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该企业生产时味道十分难闻,高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简陋,与环评和审批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该公司存在问题,高安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按环评要求进行整治。为防止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在2018428日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对用电设施的配电箱加贴了封条。但因投诉人为匿名投诉,无法将处理意见反馈;因此,投诉人称之前向高安市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情况不属实。2.617日,调查人员再次到该企业现场进行调查。经检查高安市环保局2018428日查封的用电设备配电箱封条完好,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治,无生产废水外排。但6月初因暴雨将泥土冲上厂里的道路,为清洁环境,该公司对道路用水冲洗,冲洗废水流入废水收集池,造成收集池内的废水溢出,流入附近的池塘。经监测,该池塘水样PH值、COD、氨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水标准。3.针对该企业生产废水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用水的问题,调查人员对该企业法人代表胡竹林进行了调查询问,并要求公司提供了相关文件、证照;同时向鹿江行政村支部书记沈志龙取证:杉林村有75户居民330人,该村全部使用江西八景煤矿杉林矿的自来水,全村无自备压水井,有一口老井,作为洗衣洗菜用水。经监测,该老井水样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Ⅲ类水标准,适用于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要求。4.因该企业自2018410日以来,一直在停产整治中,无生产废气产生,故对投诉人反映的江西方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晚上偷偷生产,气味刺鼻的问题,无法核实。经独城镇安监站长,杉林网格管理员证实:江西方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停产整治期间,没有擅自生产的行为。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高安市环保局已于2018410日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实行停产整改,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审批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待整改到位经高安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2018619日对其生产废水造成附近池塘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高环罚告字〔201827号),处以了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武东村凤石组,三个采石场(龙王庙采石场、东源采石场、新型采石场),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爆破石头掉落至居民区,曾向镇政府反映过,没有答复,未解决问题。

经查,该三家采石场采矿作业面存在破坏植被、裸露山体的现象,在爆破和碎石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未建设冲洗平台导致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201869日,袁州区环保局已责令龙王庙采石场、中源采石场限期整改,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新型采石场距离居民区500米左右,龙王庙采石场和中源采石场距离居民区700米左右,采石场生产及爆破噪音对居民影响较小,爆破石头不会掉落到居民区。619日现场检查时,三家采石场已对传输带进行密封并安装了喷淋设施,破碎工序建设了隔音室,有效减少了噪音及粉尘污染。同时,龙王庙采石场、中源采石场开采区配备了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并配备了洒水车对场区及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但目前三家采石场仍还未完全整改到位,整改中仍会造成部分扬尘污染。

袁州区环保局已于201869日对三家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龙王庙采石场、中源采石场201899日前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处以行政罚款十万元处罚;责令新型采石场停产整改,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处以行政罚款二十万元处罚。

丰城市现有砖瓦厂六七十家(荣塘镇塔埠喻家村砖厂、湖塘镇廖家村砖厂、杜市镇兰溪村宏胜砖厂等),依然使用粘土做砖,挖山取土,严重破坏植被和山林,烧砖燃煤废气污染严重。

1.经查,丰城市原有砖瓦窑厂206家。2017年,丰城市开展了粘土砖瓦厂专项整治,淘汰了落后轮窑作业方式的砖瓦厂166家,保留轨道窑作业方式的砖瓦厂40家。201710月份,该40家砖瓦厂主动向丰城市粘土砖瓦厂专项整治办提出了整改申请报告,但因整改期限(20171114-2018514日)已到,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现在这40家砖瓦厂均已停产整改,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2.经查,荣塘镇无塔埠喻家村砖厂。荣塘镇现存砖厂为丰城市荣塘镇芳圣环保砖厂。该砖厂未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该厂使用的是煤矸石或页岩作为主要原料,掺入少量粘土为生产工艺生产烧结砖,该厂使用粘土取自砖厂内的工业建设用地,20177月该厂向丰城市国土资源局缴纳了37万元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该厂已购置脱硫除尘设施且安装到位。由于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其进行废气检测,暂时无法界定改砖厂排放废气是否超标。3.经查,湖塘镇廖家村砖厂现更名为丰城市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砖厂所占土地类型为村庄荒地,不存在占用林地的问题,该砖厂生产的烧结砖是以煤矸石、页岩作为原料,两种原料经过破碎后通过一定比例混合,不加入任何粘土直接挤压成型,再通过烧制成为成品砖,因此不存在挖山取土、破坏植被、用粘土做砖的情况。该砖厂采用移动隧道窑的烧结砖工艺系统,砖坯烧成采用全内燃焙烧工艺,热源来自砖坯内的煤矸石及成孔材料,不使用燃煤,因现场调查时该砖厂处于停产状态,无法检测其废气排放指标;通过调阅丰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报告单(丰环监字(2017)第C63-7号),监测结果显示NOXSO2、烟尘为达标排放。4.经查,杜市镇兰溪村宏胜砖厂全称为丰城市杜市镇宏胜新型建筑材料厂,该厂因存在原料堆放不当、脱硫除尘设备边安装边生产、未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等问题,201858日杜市镇政府已对该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砖厂立即停产整改,将原料堆放在室内,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未整改到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该厂生产原材料为煤矸石、页岩、粘土,其中该砖厂所用的粘土来自秀市镇龙山村卢徐湾组,由该厂提供装载机帮该村小组平整场地,该场地为村小组的荒山,平整后用于新建村民娱乐健身场地,平整场地后多余的粘土归该砖厂使用。举报反映该厂使用粘土制砖情况属实。因该厂正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法检测其废气排放指标。

1.针对丰城市荣塘镇芳圣环保砖厂使用粘土做砖的问题,荣塘镇政府已责成该厂立即停止使用粘土做砖;针对废气污染问题,待其恢复生产后进行检测,如果超标,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丰城市环保局对其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立案查处并进入处罚程序。2.针对丰城市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待其恢复生产后进行检测,如果超标,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3.针对丰城市杜市镇宏胜新型建筑材料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丰城市杜市镇政府已责令该砖厂停产整改,办理环评手续;原料要室内堆放;不得使用粘土制砖。丰城市环保局对其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4万元整。4.要求丰城市其他37家整改类砖瓦厂严格按照《丰城市整改类非法砖瓦厂整改工作方案》(丰府办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万载县工业园内的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无相关废料废水等有毒废物回收处理资质,不具备生产条件,大量偷排有毒生产废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经查,该公司于201712月取得《江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赣环危废临证字(201730号),具备收集、贮存、利用含碘废液和含碘废盐条件和能力。但该项目生产经营目前尚未启动,现在仍是使用原材料粗碘加工生产无机碘系列产品,粗碘含碘量在80%左右。该公司污水处理采用调节反应+反渗透工艺,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控达标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没有发现企业废水未经处理大量偷排现象。万载县环境监测站的取样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废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经现场检查,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是光氧催化设备吸收塔,但车间工艺废气处理收集系统不完善,收集不充分,部分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存在少量异味。

限期整改。万载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万环责改字〔201871号),责令江西盛典科技有限公司2018630日前对车间废气收集系统进行完善,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投诉人反映:新余市高新区堆李村山上,有一家非法企业(炼油),没有手续,专门晚上生产,味道难闻。

617高新区党工委、区环保分局、区经济运行部、区环保分局执法大队长、马洪办事处等单位派员通过现场核查、督导核实等形式进行调查,位于高新区马洪办丰塘村山上有一家废旧轮胎炼油厂举报情况属实;20183月以来已拆除部分设备,投诉人反映专门晚上生产举报情况不属实。

责令取缔,于20187月底完成。目前正组织力量拆除设备,预计在2018723日前对该厂剩余设备进行彻底拆除并清理拆除的设备和废旧轮胎。

渝水区鹄山乡南塘村委江上村小组附近的盛旺公司在“五山”之一的蒙山露天滥采滥挖,当地政府仅要求企业整改并处罚10万元,处理结果不满意。未对该企业破坏“五山”进行处理,新余市2014326日颁布的“五山”保护管理办法没有落实。

617620日渝水区政府办、区环保局执法大队、区国土局和鹄山乡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查调查,渝水国土部门报送文件显示,新余市盛旺矿产品厂采矿区不在蒙山自然保护区内,经现场勘查,没有发现该矿有越界开采行为,投诉人反映新余市2014326日颁布的“五山”保护管理办法没有落实,举报情况不属实。渝水区对企业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

责令停产整改,经渝水区联审达标后才可复产。对2条无环境评价手续的透辉石破碎加工生产线予以拆除;其余9条透辉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厂房进行封闭。对该厂作出处人民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萍乡市上栗县长平乡黄泥塘村,振兴纸厂在下雨时直排废水,河里水变成红色,污染当地水源。该纸厂的工艺是用煤烧火烤纸,废气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1.群众反映“萍乡市上栗县长平乡黄泥塘村,振兴纸厂在下雨时直排废水,河里水变成红色”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组现场调查,该公司建设了一套中段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外排,并安装了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控设施。上栗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每月至少一次的执法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均未发现有直排废水河水变红的现象,2018515日上栗县环境监测站对该纸厂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群众反映的直排现象,经调查是由于该厂地面径流未完全收集到位,造成下大雨时部分地面水沿着厂区路面流入河道的现象,周边居民误认为废水直排。

2.群众反映“污染当地水源”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组现场调查走访当地村组织和附近群众,了解到在纸厂总排口的上下游300米无公共水井,且上栗县环保局已于2018524日对该纸厂的上下游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表1Ⅲ标准。

3.群众反映“该纸厂的工艺是用煤烧火烤纸,废气直排,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组核查,该公司火培纸(特种纸)生产线,使用的主要是无烟煤,并配套了水膜除尘设施,废气经处理后排放。但经调查组现场查看,部分设施较为陈旧,由于该公司于2018520日自行停产至今,待公司依规恢复生产后,上栗县环境保护局将组织对该公司火培纸(特种纸)生产线排放废气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违法占用非公益林地5.9亩。非法占用土地20.25亩(耕地3.8亩)。

(一)针对该厂未完善地面雨水收集系统的问题,2018622日,由上栗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栗环改字【201866号),责令该厂在201877日前完善好厂区地面雨水径流设施。逾期未改正,上栗县环保局将依法处理。

(二)针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问题,由上栗县林业局已于2018619日予以立案查处。

(三)针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20.25亩(耕地3.8亩)用于建设厂房的问题,由上栗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立案处罚款58246元。

(四)上栗县工信委已将萍乡市振兴造纸责任有限公司14吨燃煤锅炉列入2018年淘汰任务,并确保在201812月前完成淘汰。

(五)由上栗县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对县国土局监管缺失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浏万西路,烤烤酒屋经常营业到晚上1点—2点,鼓风机噪声大,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烤烤酒屋在店后面占用农田,搭建棚子,导致周边环境脏乱差。

1.群众反映“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浏万西路,阿老表烧烤酒屋经常营业到晚上1点—2点,鼓风机噪声大”的问题属实。经调查组现场查看和走访附近居民,阿老表烧烤酒屋主要经营宵夜、烧烤,由于营业时间为晚上,运营时鼓风机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晚上休息会产生一定影响。2.群众反映“油烟直排”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组现场查看,阿老表烧烤酒屋装有九州普惠牌多翼式离心通风机1台(型号11625A,旋向R90,功率:5.5kw/380v,转速960r/min,流量885713021m3/h,全压11471018pa;静电油烟净化机2台(型号:SETSP-,处理分量4000 m3,功率95W,执行标准D/ST2017),油烟经两台静电油烟净化机处理后,经专用管道排放到该栋建筑物3米以上,故油烟直排的反映不属实。3.群众反映“阿老表烧烤酒屋业主在店后面占用农田,搭建钢棚”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组现场核查,201711月份,该店主在其烧烤酒屋正式营业前,确实在其租赁房屋后门熊某所属土地(荒土)上违规搭建简易钢棚约40平方米,用于摆放杂物,该宗用地属于城乡结合部,未经县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属违章建筑。经县国土局调阅核实,该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4.群众反映“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属实。经县调查组实地调查,阿老表烧烤酒屋周边生活垃圾、杂草较多环境卫生确实较差。

(一)由上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620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阿老表烧烤酒屋停业整改并按程序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由上栗县城管局、上栗镇人民政府已于2018617日责令阿老表烧烤酒屋限期安装隔音设施,确保噪声达标。截止2018623日,阿老表烧烤酒屋已安装隔音墙、隔音窗等隔音设备,待该烧烤酒屋依规恢复营业后将组织对鼓风机噪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规处理。

(三)上栗县规划局已于2018619日对阿老表烧烤酒屋下达责令拆除违法(章)建筑通知书(栗规拆字[2018]070号),截止2018623日该处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

(四)上栗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城管局、上栗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周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彻底改善周边环境。

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上朱村,兰坡里有几家养猪场将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导致附近农田不能耕种,地下水无法饮用。

1. “反映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上珠村,兰坡里有几家养猪场”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发现上珠村兰坡组仅有萍乡市泰华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一家生猪养殖企业,且相邻的花门,宕子、和好三个村民小组境内均无生猪养殖场。

.“反映养猪场将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导致附近农田不能耕种”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泰华公司环保设施较为完善。该公司场区的养殖废水集中经过三次厌氧发酵,发酵池建设沼渣、沼液分排系统,产生的沼渣、沼液与临近的仙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湘东区麻山镇七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沼肥供应合同。为避免沼液闲置期对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正在新建三级沼液生化处理系统和MBR膜一体化处理设施。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养殖场生产,并免费供应周边32户农户生活用气,多余沼气用于发电。

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废水直排农田现象,毗邻养殖场的农田有的已栽插水稻和蔬菜,据村委会人员介绍,存在周边有农田未栽插水稻现象的原因为农户自行撂荒,而并非该公司污染导致不能耕种。通过走访当地部分群众,普遍认为该养殖场对周边农田没有造成污染,不影响农田耕作。另据调查,为方便附近村民浇灌沼肥,该公司厂区外三级沉淀池均设有闸阀口,但因个别农户打开闸阀后未及时关闭,造成沼肥偶尔跑漏象。

3.“导致附近地下水无法饮用”问题不属实。201612月,江西省农科院绿色食品环境检测中心对泰华公司沼气池(反应器)1500米处,井深30米的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PH值7.65,氨氮<0.01mg/L,化学需氧量<5mg/L,悬浮物未检出,粪大肠菌群<200/L。为进一步掌握该公司周边地下水水质状况,确保居民饮水安全,2018621日,排上镇人民政府委托湘东区疾控中心,对毗邻(约20米)泰华公司沼液池最近住户彭玉梅、及邻近(约10米)该公司沼液分流排灌管道的谢升文居民家露天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待10天后出具。

1.现场组现场调查后,泰华公司已安排专人管理其三级沉淀池。

2.由湘东区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责成泰华公司沼气发电项目(大型沼气工程改扩建项目)竣工后,按要求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萍乡市芦溪县上埠镇江下村,老庵水库旁边有家农家乐,排放的废水污染水库的水质。村里一万多亩山地被玉米峰林场承包,但林场没有种一棵树,村民到山上砍树也没人管。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老庵水库旁边有家农家乐,排放的废水污染水库的水质”的情况属实,该户接客餐饮情况:该户餐饮不对外营业,不设招牌,只偶尔有熟人或朋友过来招待用餐,目前基本不对外营业。产生的餐饮废水直排水库。

(二)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该户养殖位于禁养区内,养殖情况如下:目前该户养殖牛10余头,山羊50余头,狗10余只,鸡20余只,鸭40余只,鹅30余只,建有一座沼气池。粪便处理方式:羊粪直排入露天水坑,与水库分离,定期会清理部分入沼气池,但下雨天雨污不分离有渗漏;牛粪入牛棚,沤肥用于肥料,路面有牛粪;鸡、狗放养,鸭、鹅水库放养。雨污未实现分流,会污染水库水质。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芦溪县上埠镇江下村,村里一万多亩山地被玉女峰林场承包,但林场没有种一棵树”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2004611日玉女峰林场与上埠镇江下村签订的联营协议,联营面积8997.76亩。属国乡联营性质而非承包。建场之初,玉女峰林场接管的山场大多是刚刚萌芽的杉蔸树,原树木在接管前就已被清理,林场逐年对江下村的稀疏林、火烧迹地进行改造、抚育、补植,自2014年至今共投入25万余元分别在江下村的岭仔上、沙冲、二家冲等山场进行了新造321亩、补植165亩、抚育351亩等资源培育项目。目前已顺利实施。而且上埠分场从成立至今玉女峰林场未下达过上埠分场任何砍伐计划。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村民到山上砍树也没人管”的问题:经调查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玉女峰林场接管后,选派管理人员及聘用当地责任强的护林员对玉女峰林场上埠分场精心管理,劝退、制止在林区内发生的偷盗竹林事件,同时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针对破坏森林及偷盗林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

处理措施: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

(一)针对该户“所在地为水库上游,养殖畜禽数量较大,品种较多,粪便只作隔离处理,雨污未实现分流,污染水质的”问题。上埠镇人民政府责令该住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消除对水库水质的影响,并限期15天内整改到位:

1、拆掉羊棚,清理牛羊粪便,将牛、羊售卖,不再养殖。

2、鸡、鸭、鹅各控制在10只以内,只留自用,不作商品外卖。

3、将周边垃圾清理干净,保持整洁。

(二)针对该户“偶尔有接待客人用餐行为,餐饮废水直排”问题。严禁该住户进行餐饮经营无餐饮废水直排至老庵水库。

(三)针对“林场没有种一棵树”的问题:要求玉女峰林场将营林计划重点倾向江下村,逐年加大营造林计划。

(四)针对“村民到山上砍树也没人管”的问题:责令玉女峰林场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加大江下村林区的资源管理力度,在原有的护林管理人员上增加护林力量,每天加强对林区的巡逻,安排护林人员在林区蹲点守护。同时与林业执法大队和森林公安加强联系,针对盗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投诉人反映:萍乡市上栗县桐木镇莲台村的富桥养猪专业合作社被桐木镇政府强制关停,拖走91头猪,至今没有收到任何补偿。猪场建于2004年,201711月划为禁养区,没有办理环评,但有安装干湿分离机、沉淀池、260立方的沼气池。

1.关于反映“萍乡市上栗县桐木镇莲台村的富桥养猪专业合作社被桐木镇政府强制关停”的问题属实。根据上栗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栗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该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属于在201711月前须关闭的企业。201711月至20183月期间,桐木镇人民政府多次下达了关停通知单,且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督促业主自主处理好存栏生猪并拆除栏舍和清理好现场,但黄波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不予配合,一直未按要求落实关停政策。根据《方案》的规定,在20171231日后仍未拆除的,可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乡镇政府强制拆除。2018330日,桐木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规定,组织人员对该养猪场依法实施了强制关停、取缔措施。2.关于反映“拖走91头猪,至今没有收到任何补偿”的问题部分属实。2018330日,桐木镇人民政府在对该养猪场的强制关停执法过程中,业主黄波没有联系好处理存栏生猪的购买方,为帮助业主妥善处理生猪,确保关停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桐木镇人民政府帮助其联系中介购买方,以当天市场价格5.2/斤销售处理了91头存栏生猪,业主黄波认为售价偏低,拒收生猪销售款。桐木镇人民政府为解决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其当天所售生猪按0.5/斤补差办法给予补助,业主黄波仍因认为补助标准过低,拒收生猪销售款和补助款,目前销售款暂存于中介购买方处。另外根据《方案》的规定,在20171130日之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除的,按拆除栏舍面积100/的标准给予奖补,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在201712月底后仍未拆除的,可实施强制关停。根据县农业局实地测量,该猪场栏舍面积为1158平方米,如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可获得补偿款11.58万元。虽然该养猪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但桐木镇人民政府考虑业主实际困难,为妥善处理此事,仍然表态业主可按标准依规获得补偿。在实施强制关闭措施后,桐木镇人民政府也多次通知业主领取补偿款和补助款,但业主提出不少于50万元的补偿要求,拒不领补偿款和补助款。3.关于反映“没有办理环评”的问题属实。根据上栗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栗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该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属于在201711月前须关闭的企业,业主黄波未申请且不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一)桐木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当事人的生产和生活困难方面给予更大的关心与帮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谐稳妥解决好实际问题。

(二)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百姓的环保主人翁意识,增强环保的责任感,营造好环保氛围,共建美丽家园。

芦溪县温埠村花果山砖厂挖山取土做粘土砖(属于落后淘汰),烟气根本无法收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已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都没有解决。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挖山取土做粘土砖(属于落后淘汰)”的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此问题是指该砖厂2006年改造以前使用黏土作为生产原料,在厂区旁挖山取土。经查,该砖厂目前生产是以煤矸石粉和页岩粉混合作为原料制作机砖,页岩来自房地产工地,煤矸石主要来自星光洗煤厂,并未挖山取黏土制砖,现场也未发现新挖山取土迹象。且该砖厂建立了原料进货台账。经芦溪县工信委核实,该砖场现有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标准,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烟气根本无法收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此问题可能是指,该机砖厂于20175月初未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备案,擅自开始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因改造过程中并未停止生产,导致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芦溪县环保局已于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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