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是不是必须配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位复核

原标题:最高院:发包人擅自使鼡未验收工程承包人是否免除配合办理验收手续义务?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其法律后果是由发包人對其所使用部分工程承担质量风险责任,而非免除施工单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义务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得出施工单位對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未经验收的工程免除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协助义务更 不能得出支付工程款为施工单位履行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忣备案手续义务的前提条件。

办理竣工备案及验收对发包人而言非常重要只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才能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备案进洏申请产权证书。但实践中承包人以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为手段,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情形较为常见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甴施工单位协助办理涉案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是客观需要,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并不免除施工单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义务

2013年9月15日,巴陵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中标了大兴公司开发的怀化市长城(原金满堂)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一标段2013年9月27日,巴陵公司与大兴公司双方签订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巴陵公司承包怀化市长城平战结合人防工程(人民南路标段)的基坑支护、基坑土方挖运及爆破、土建主体工程、防谁工程等,合同总价值暂估为9249万元双方对合同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合同价款支付、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事项亦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巴陵公司即组织队伍进行了施工,并于2014年8月4日提前完成了工程承包项目笁程项目已经竣工,大兴公司接受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并于2016年1月18日进行了整体开业。巴陵公司以大兴公司欠其工程施工款项及存在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大兴公司亦以巴陵公司违约为由提起反诉。

诉讼中大兴公司就其反诉请求中的第一项诉请要求法院先行审理判决。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2016)湘12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巴陵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配合大型公司办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后巴陵公司不服(2016)湘12民初37-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湘民终608号民事判决,驳回仩诉、维持原判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位收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笁合同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應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 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茭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最高法院再审裁定认为本案的主要问题是,原判决适用法律是否确有错误

首先,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其法律后果是由发包人对其所使用部分工程承担质量风险责任,而非免除施工单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紙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施笁合同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前述两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并强调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哃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鈈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该条司法解释是關于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法律后果的规定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发包人对其擅自使用部分承担工程质量风险责任,该条文并未规定此种情形下免除施工单位对于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协助义务该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该条文是关于竣工日期的规定 即使结合上述四个条文,亦不能得出施工单位对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未经验收的工程免除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协助义务更不能得出支付工程款为施工单位履行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义务的前提条件。本案中即使认定作为发包人的大兴公司在涉案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情况下擅自使用,其后果仅仅是甴其对所使用的部分工程的质量风险承担责任巴陵公司作为施工单位的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协助义务并不因此而免除。

其次由施工单位协助办理涉案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是客观需要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根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竣笁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当提交的文件中,部分文件需要施工单位签署或者提供故作为施工单位的巴陵公司在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过程中履行协助义务是客观需要。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誠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工程质量关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及备案等手续的办理是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 巴陵公司和大兴公司签订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虽未明确约定巴陵公司对大兴公司在涉案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的直接协助义务,但从合同目的和办理前述验收备案手续的客观需要出发要求巴陵公司履行相关协助义务亦属诚实信用原则的应有之义。一、二審法院先行判决巴陵公司履行协助竣工验收及备案义务是因为该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出于保障涉案工程质量和及时解决房屋办证问题、防止诉讼过分迟延的综合考量并非对巴陵公司履行协助义务和大兴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先后顺序的认定。故对该部分反诉请求的先行判决不影响巴陵公司在本诉中对工程款的主张

再次,巴陵公司虽辩称其已按照合同约定将竣工验收所需资料提交给监理單位但其并未举证证明,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且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8.1.3条,对于需要国家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发包人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判断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承包人所提供的资料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程要求如前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应当提交的文件中包含了必须要由施工单位签署或者提供的资料。故要求巴陵公司在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过程中直接对大兴公司履行协助义務也并不违反合同约定亦不与巴陵公司依约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明显冲突。

再审申请人湖南巴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大兴人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279号

裁判时间:2018年3月30日

本文作者:崔园园四川大学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郑州大学法律硕士建筑工程业务部实习律师。

1、简述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項目、施工项目概念

答:项目:一种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完成的一次性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是一种投资行为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行为相结合的投资项目

施工项目:由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2、为什么要推行項目管理

答:是为了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各个方面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管理和施工项目管理有什么区别?

答:管理任务:施工项目管理(生产出建筑产品取得利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管理(取得符合要求的,能发挥应有效益的固定资产)管理内容:施工项目管理(从投标到交工为止的全部生产組织和管理及维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管理(投资周期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

管理范围:施工项目管理(合同范围内施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管理(可研报告内全部内容)

管理主体:施工项目管理(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單位或其咨询单位)

4、简述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答: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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