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已经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可变更负责人吗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办事指南-工商局-保税区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天津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分局
行政许可事项
15个工作日
6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能否网上申报
天津空港经济区行政许可大厅1号厅23号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
4、《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津食药监流通〔号)
1、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登记事项申请表;
2、承诺书;
3、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4、股份制企业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任职的决议;国有独资企业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其他企业应提交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任职的决议或企业任命文件;5、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变更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6、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任命文件,变更后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增加经营范围:7、与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相关情况,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执业药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8、提供仓库平面布局图;9、制定与经营范围适应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注册地址:10、经营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11、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变更仓库地址、增加仓库:12、仓库平面布局图;仓库平面布局图;13、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性质、隶属单位等登记事项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14、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登记事项申请表;15、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变更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实施权限表述
本区域内药品零售事项由天津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分局受理并审批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1、申请人到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大厅23号窗口领取《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登记事项申请表》(也可在本网站下载);
2、& 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3、 原发证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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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事指南
(已下放)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法定实施机关: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申请人凭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第十五条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第十六条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第十八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后,应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4.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号);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
6.《湖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湖北省令第328号)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并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第六条税务、统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或机构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应用和查验组织机构代码。
7.《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04]71号)
8.《关于将原省直管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移交武汉市属地管理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13]47号)
审批范围及条件:
1.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经营企业;
2.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规定要求。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变更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6.拟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实施改制、兼并、重组的国有法人批发企业还应提交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需提供董事会决议(必须有企业变更前后全体股东的签字)、人事任免决定、个人简历、学历(企业负责人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身份证复印件);
8.拟变更质量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执业药师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质量负责人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及无《药品管理法》第76、83条规定情形、无在其它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
9.企业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10.企业申报材料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办理流程:
1、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初审、综合审核;符合条件的,呈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批;
2、行政审批办公室告知申请人,核发、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或审批意见。
办理时限:
法定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和标准:
表格下载及获取方式:
所有申请表格均可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客服一客服二客服三当前位置:&&&&&&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连锁经营方式
110108YJ-XK-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连锁经营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六条)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4.《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京药监发〔2011〕41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法定)
&&序号受理条件受理依据受理材料1申请人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变更企业名称的,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文件;经营单位改变组织形式的,可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
(1)企业任免决定书或董事会决议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任免后法定代表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6.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还应提交:
(1)企业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2)非法人企业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3)任免后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以及质量负责人的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7、变更连锁经营方式,指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方式由零售变为零售(连锁),企业还应提交:
(1)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2)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出具的该企业变为零售(连锁)的证明材料。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原件)。
8、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9、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六条)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4.《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京药监发〔2011〕41号)1.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连锁经营方式(无范例)&&&
收费依据和标准
15个工作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曙光办公中心四层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 下午:2:00―5:30
请选择您要访问的部门名称
发展改革委
人口计生委
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政市容委
人力社保局
安全监管局
园林绿化局
城管执法监察局
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请选择您要访问的乡镇街道名称
中关村西区办
请选择您要访问的群团组织名称
社区青年汇
志愿者联合会
海淀家教网
饮食服务行业协会
创意产业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家烟草专卖局总机
新闻投稿热线:
服务信息: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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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中店名更名后烟草零售许可证长时间未变更,许可证被注销了该怎么办?
&&& 问:我之前去工商局把店名改了,烟草工作人员告诉我要把烟草证的店名改成与工商营业执照相同,还给了我一张通知书,但是我每天开店太忙了,时间一久就忘记了,今天又收到一张通知书说烟草证已经被注销,我还想继续卖香烟该怎么办?  答:烟草专卖的工作人员第一次给您的应该是一张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需要向您当地的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超过30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被原审批机关依法依职权注销。  因为您超过30日仍未提出变更申请,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本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根据上述规定依法注销了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您如果还想继续经营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话,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您当地的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办申请,具体需要哪些申请材料可咨询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以上内容由浙江金华市永康市烟草专卖局提供)&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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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定通达医药药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永平药业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依法主动提出注销下属家分支机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规定,同意注销。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告(注销企业名单见附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9月2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附表:《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经营方式许可证编号注销日期1保定通达医药药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批发冀AB3120031 2秦皇岛永平药业有限公司双望分公司批发冀AB3350009 3秦皇岛永平药业有限公司刘田各庄分公司批发冀AB3350007 4秦皇岛永平药业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批发冀AB3350008 5隆尧县医药药材公司东良批发部批发冀AB3190013 6行唐县医药药材公司上碑批发部批发冀AB3110071 7行唐县医药药材公司玉亭批发部批发冀AB3110072 8行唐县医药药材公司南桥批发部批发冀AB3110073 9行唐县医药药材公司口头批发部批发冀AB311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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