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几日内给劳动者办保险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题,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D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为期限。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劳动报酬。这是白领们关心的头等*事,其实只要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等就可以了。

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白领们对此也应做详细了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两类。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3.C
4.A 1、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C.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以下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A.内容和工作地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C.80%)。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竟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中的那些人员(A.高级技术人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不与员工签合同,不买社保,会有什么样的处罚_百度知道 公司不与员工签合同,不买社保,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没有买社保,深圳的实践做法是员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员工要发函给公司,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员工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 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补买社保。在这期间,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要代替社保基金对劳动者支付工伤赔偿。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要签。否则,一个月后一年内将要支付劳动者每月双倍工资。 不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是不会主动做出裁决,这是民事法律上的不告不理原则。所以不提起仲裁的员工,不回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告不理原则是法院审理的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为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诉讼内容与标的)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案件在审理中,法院只能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事实和主张进行审理,对超过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部分不得主动审理。 公司说试用期是3个月,所以没签合同,现在试用期过了,认为你不合适,所以解雇,这个理由公司能站得住吗,另外,我要求赔偿双培工资,是由进公司那天算起的一个月开始,还是他说的试用期满3个月后的时间算起 使用期内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可以解除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员工,可以要求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不是所有的员工都会获得双倍赔偿。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会保险,一方面,员工可以随时离开公司,并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另一方面,员工也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公司,公司除了要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可以罚款。 公司说试用期是3个月,所以没签合同,现在试用期过了,认为你不合适,所以解雇,这个理由公司能站得住吗,另外,我要求赔偿双培工资,是由进公司那天算起的一个月开始,还是他说的试用期满3个月后的时间算起 第一个问题: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过了,就开始解雇您,认为您不合适这个岗位。劳动合同法确实有试用期满后,不胜任工作可以解雇,但是法律规定了不胜任工作的标准。我想你的公司可能没有这个标准去衡量您吧。 第二问题,双倍工资不是从进公司第一天算,也不是三个月试用期后算。双倍工资起算点是进公司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算。因此您可以要求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三个问题,双倍工资是指您每个月领取的工资后,在赔偿一个月工资。就是说您工作了三个月,领了三个月工资后,还可以再要求赔偿二个月工资。 第四个问题,双倍工资通常公司不会给,只有劳动仲裁判决了,也许才会给。甚至需要强制执行才会给。拿到手不容易。 应在外地常驻,期间跟公司借了1000块工资,本来工资是4500元,发工资时扣了借的 1000元,还少发了500元,总共发了3次工资,第一次是发了进公司当月的,只有7天,第2次发了扣除1000元的借支,和少发的500元,只发了3000元,第3次发了4500元,公司答应第3个月给5000元的工资,但现在还没发。请我这样的话,我主张双倍工资,是怎么算呢 如果员工去劳动部门举报你们,不仅会让你们补齐社保费用,还会对你们公司进行罚款! 是去劳动局信访办举报吗?我去了,但因我在公司做了1个月就被派到其他地方常驻了2个多月,回来被开了信访办说你最近的工作地点不在公司所在地,要投诉去你最近的工作地投诉要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现在只是说不签合同只有双倍工资,对公司没有处罚了 那就以你亲身体验的为准喽 向劳动监督部门提交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就可以得到补交,并且公司会受罚。但并不是所有没签合同的员工都可以得到赔偿。只有申请了的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因为你没有申请,劳动部门并不知道你是否交了保险。如果你不想现在得罪公司,你目前要做的,就是收集好证据(比如工资单等),到时候和公司新帐老账一起算。 主要是搜集证据,你工作这么久都没签合同,按规定应当每月付双倍工资的!证据包含上面提的工资条、同事或客户能证明你确实工作了这么久的人证等,你这种情况《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的,你只要到劳动保障局去投诉就可以了,很快就会解决的! 签合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签订劳动合同常见的几个陷阱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签订劳动合同常见的几个陷阱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你可能喜欢签订了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说是半年后才有保险。_百度知道 签订了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说是半年后才有保险。 今年大学毕业,来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一个月试用期后签订了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现在工作半年了,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说是半年之后才缴纳保险,公司这样属于违法吗?看了一下劳动法,上面说没有缴纳保险随时都可以辞职的,是这样的吗? 提问者采纳   完全正确。缴纳社保的时间详见《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如果不缴纳,按第84、86条规定办。  认真看我下面的回答,这是正确辞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提出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谢谢你的回答,我还想问下,如果没有保险,我是随时都可以辞职走人,不用等30天的吧。我今天辞职去了,行政说我必须再待一个月,可是我真的不想再等了。 .                  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鉴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2011年12月月31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盖有公司印章,复印件无效)本人于2011年12月月31日前的任意一天与何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结清经济补偿,同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式四份,本人、今后的用人单位、社保转移、档案迁移各一份),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4、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2011年12月月31日18时前完成以上第3项事宜。否则本人保留申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权利。公司某某部员工某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就把这个按你想走的时间改一下,包括下面的落款及日期,按我原答的要求去寄特快专递。结合我原答的要求,把事情处理好。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也谢谢各位,我没想到辞职竟然这么麻烦,哎。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其他4条回答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但是如果你单纯只是为了社保而投诉公司没必要,主要还是看公司发展吧,如果公司的前景比较好,晚几个月交社保也没有关系的。调整心态! 我不是想要那个保险,是因为我今天去辞职,但是人家不让,说必须待满一个月后才能走,但是我现在是必须尽快离开,公司又要拖着,所以想经过别的方式来尽快离开。 是这样的,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请参考。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 我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做: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合同上没写明缴纳保险的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要缴纳呢?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天开始就要缴纳。 是违法的,可以举报公司 真的是过了试用期就得缴纳保险吗? 签了合同就要交保险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个人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须购买社保(从试用期之日起算),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缴纳保险随时都可以辞职,理论上是这样的。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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