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签的门市租赁合,另一方老公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转让怎么办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个门面房,如果一方出租给别人,另一方想要毁约可以吗?_百度知道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个门面房,如果一方出租给别人,另一方想要毁约可以吗?
如果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房产合同上签的是妻子的名字。丈夫把房子租出去了,妻子想要毁约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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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毁约。法律和司法解释赋予了夫妻一方的夫妻间家事代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解释(一)对该规定的解释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上述规定就夫妻间家事代理权进行明确。因此,只要属家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进一步讲,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房产合同已经以妻子的名义签订,但是如果购房签约行为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是否拿到并不能影响这一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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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
但是因为你们是共同财产
又要证明你们没有约定的
最好是协商解决了
出租前经过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另一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的细节赔偿损失。如果没经过双方同意就把门面出租出去,违约方倒可以反过来追究责任。
如果承租方同意的话 当然可以 如果承租方不同意 就不可以
可以,但是如果是恶意的话,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毁约就得交违约金
可以是可以啊 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但是如果对方已经履行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那么你方需要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一般参照合同执行,但是最高一般不过百分之30,如果过高被诉的时候,可以要求法院酌情降低违约金。如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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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另一方能要回吗?
  2009年10月,张某与韩某登记结婚,2009年12月,张某在北京市朝阳区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屋价款240万元,2011年2月,该商品房办理了房产证,登记在张某名下。日,张某在北京某中介公司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卖方为张某,买方为王某,中介公司为居间方,房屋售价30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于日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2年8月,韩某知道了张某出售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但已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韩某能以张某出售房屋未经过其同意为由要回上述房屋吗?
【律师说法】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到本案当中,王某善意购买了上述房屋,并支付了300万元的价款,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韩某不能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追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这也是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韩某的损失只能在其离婚时请张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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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签字,合同生效吗
请问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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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未经夫妻一方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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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原告陈某与被告胡某系夫妻关系,陈某、胡某原住房拆迁后安置的两套房屋在同一小区内,一套由陈某、胡某共同居住。日,被告胡某与被告栾某签订协议书,约定胡某将另一套不住的房屋以198500元的价格出售给栾某。协议签订后,栾某依约付款,10月9日,栾某在收到房屋钥匙,此后,栾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入住该房屋。2012年下半年,栾某起诉要求胡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陈某另起诉要求确认被告胡某与栾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部分共有人出售共有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及处理问题。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胡某出卖共有房产未经陈某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部分无效。另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房屋尚未过户,栾某并不构成善意取得,胡、栾之间的协议无效,陈某可进一步主张返还房屋。
  另一种观点认为,原告陈某虽未在协议中签字,但陈某与胡某系夫妻关系,一直共同生活。栾某在购房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胡某将房屋钥匙交栾某,栾某作为善意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胡某的卖房行为是胡某与陈某夫妻的共同意思,被告胡某卖房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房屋买卖协议对陈某、胡某、栾某均具有约束力。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此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较常发生,在审理中应注意从房屋买卖的时间长短、卖房一方的夫妻关系、款项交付等细节处进行审查,既要保护对卖房确实不知情的夫或妻一方的合法权益,又要遏制因房价上涨、房屋拆迁引起价值大增,卖房方以未经夫妻一方共有人同意为由主张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形。胡某、陈某拆迁安置取得的两套房屋位于同一小区,栾某买房后居住使用房屋时间长达7、8年之久,陈某从未提出异议,现提出对卖房全不知情,也与常理不符。本案中,双方的矛盾实际是因为房价上涨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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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四川 成都];&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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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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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对离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孩子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可向法院申请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是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若还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询。
联系电话:&所办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48号&四川福瑞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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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建议你们收集好你父亲出轨的证据,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你父亲对你母亲进行损害赔偿。如果涉及财产比较少,诉讼费50——300之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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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你父亲赔偿精神和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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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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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如果你母亲有证据证明你父亲与他人同居或者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如你母亲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依法应当判决准予你母亲与你父亲离婚,并由未直接抚养你的-方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你的抚养费至你年满18周岁。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一人一半;&如有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当均等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如果你母亲有证据证明你父亲生活出轨与他人同居,无论那方提出离婚,离婚时,你母亲有权要求你父亲给予她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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