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算是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售吗

我们房子是婚前买的,当时我家出钱还是比较多的,后来装修也是我妈给的钱,但房子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想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_育儿问答_宝宝树
我们房子是婚前买的,当时我家出钱还是比较多的,后来装修也是我妈给的钱,但房子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想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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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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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那得看房子是婚前婚后买的了,你有证据证明你出钱了吗?婚前的房子比较难办一些的。你如果有收据之类的证据可能法院会考虑的
最佳回答者:
市场价:?118
协议吧,或者你能拿出出资证明。找律师好好咨询一下
晕,这个不好说啊,这属于你们的婚前财产了,如果你老公一定这样狡辩的话你们肯定吃亏。那就先跟你老公商量吧,协议离婚。
为什么房子是你们两边出的钱,名字却只写老公的?结婚时房子做了公证吗?如果是你老公一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的话房子就没你的份了呀~
如果只看房产证的话估计可能希望不大,毕竟上面没有你的名字呀,法官也不会支持你的。除非你能拿出证据来说你也花钱了才有可有你的份哦。希望你能有证据
现在的新婚姻法是婚前买的房,是谁买的就归谁
没有你的份。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写你老公的名字,既然房子你也出钱了,那么就应该共同署名的不是吗?现在这样只能算是你老公的财产,如果真要较起真来,你拿不到一毛钱。
按照新婚姻发规定,现在房子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你是得不到的。不过在你们离婚前应该是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的。
你的钱要有出钱的证据啊,比如银行打款记录,或者收条,借条什么的,还有买东西的发票。你们太单纯了,出了一半钱就应该加个名字呀,还是婚前。
如果有汇款记录等证明这个钱是你家付的,这房子就有你的份,不过要打官司吧,比较麻烦
亲,不可能会有你的份的,你最后是叫你的老公把名字加上你的啊!
1共2页 直接到页1、我男朋友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他父母名字,一套是他和父母三个人的名字,我名下没有房产,两人都没有用公积金贷过款,如果我们两人购新房算首套房吗?现在公积金首套房有优惠政策吗?如果算首套房的话,领证后多久内购房有没有时间限定?2、如果买了小户型,以后养了小孩还能再买改善型二套房吗?如果等有男朋友和他父母名字的房子卖了以后能买改善型二套房吗?3、如果我婚前一个人贷款买首套房,婚后男朋友一起还贷,还能买改善型二套房吗?谢谢!-金斧子  我和男友今年一月左右认识,相处半年多了,相处中觉得他人很好。现在准备商讨结婚事宜,但是在结婚登记后(暂时没有办理酒席),他带我来到他家乡的财产公证处,要我签署婚前财产公证书,证明他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他个人所有,我没有所有权。(房子他是贷款买的,首付五十万,还有二十万的房贷没有还)。可是婚前他是答应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的。  我虽然心里难受,但是还是签署了。因为当时答应和他在一起并不是因为他有房,工作好,而是觉得他人好。现在遇到这种情形,心里觉得很伤心,觉得他对我并不信任。  我并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到感情,但是心里却是很纠结。  按道理来讲如果他还有二十万的房贷没有还,二十万的房贷应该是我们共同负担的部分,那房屋产权并不是他个人所有的部分,请天涯法律高人解答。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淘气叔叔
15:50:00  唉!  ----------------------------  好吧,我承认我是半个法盲,求法律高人或者有经验的人士解释
  房奴,婚前财产。。。  最伤人。。。  我觉得,20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女方姓名
  半年就敢结婚  结棍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应该是他的,你没份。好像是这样  
  婚前财产一般是在结婚以前签的,不用经过你的同意,男方自己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但是因为还有房贷没有还清,估计你男人办不出来。。。  现在碰到你这个傻妞,都婚后了还帮助他签什么婚前财产公证,可笑不?反正现在签也签了,如果想让自己心里平衡一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他父母去还剩下在贷款,因为他的婚后收入属于你俩的共同产财了,你肯定不愿意用你俩的钱还他自己的房子吧?  还有一种办法,你让他把那房子卖了,你俩再重新买一套。你找的这个老公终纠是白不了头了,现在就把彼此分这么清,我不看好!!!
  20万是你们共同财产。。。
  20万是你们共同财产。。。  他父母还?那不也是挑起矛盾或者是他私底下把自己的钱转给父母,再去还贷吗???
  20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女方姓名
  20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即使产证没有名字。  将来离婚的话,你可以分到10万。  
  上面的大多没说到点子上..  新婚姻法规定..房子的首付是谁付的..那房产的所有权就是谁的...  打个比方说...你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那房产的所有权肯定是归你老公的...如果是共同还贷的话...你老公必须返还你的还贷款...但是必须你提供相关的证明...来证明你还了贷和还了多少贷...如果你提供不出来...你老公可以拒绝还款的...
  还是我老公靠谱,领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房,房产证上有我的大名。
  @上海没有张爱铃
15:45:15  我和男友今年一月左右认识,相处半年多了,相处中觉得他人很好。现在准备商讨结婚事宜,但是在结婚登记后(暂时没有办理酒席),他带我来到他家乡的财产公证处,要我签署婚前财产公证书,证明他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他个人所有,我没有所有权。(房子他是贷款买的,首付五十万,还有二十万的房贷没有还)。可是婚前他是答应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的。  我虽然心里难受,但是还是签署了。因为当时答应和他在一起并不是因为他有房.....  -----------------------------  个人见解:  第一,你男朋友一般般,不是好。连房产证上都不加你名字,算什么好呢。  才那么一点钱,连对你最基本的尊重都 不给。  第二,说明你需要一个好男人,可现实之中有多少所谓的“好男人”呢?  第三:婚前财产公证以后,你离婚 以后没保障。这男人太黑了。  综上所述:你男友一般般,结婚要三思啊!!
  结婚没?没结婚果断拒绝结婚。  没办酒席传统上还可以算没结婚,果断去换个证。  不加你名字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还要去公证。  这房子即使不公证,离婚了也和你没关系。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至于20万贷款是数不清道不明的。  难道你婚后把你们用的每一分钱还记账?  这男的是在自抽嘴巴。  多好的一件事,因为个人愚昧而毁于一旦。
  我来跟你解释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你男友早就把房产证办到他自己名下,那么他让你做婚前财产公证是多此一举,因为你们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房子还是会判归他所有的,只是婚后共同按揭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要对你进行补偿。我估计该房子房产证肯定没办出来,你男友为了符合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条件,所以让你做婚前财产公证,这样房产证才能办到他的名下。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很简单,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要有任何贪念,呵呵。  1 房子的首付是谁付的,那房产的所有权就是谁的。  2 如果离婚了,房产所有归你老公;若为是共同还贷,你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你老公才能返还你还贷部分。  3 若你啥也没有投入,狗屁也没有,所以不要有贪念,否则男人的辛苦钱还不都被刮干净了。
  一般很在意财产的事情的话,夫妻双方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正。。。。不过。。。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花心思哦,,,好好过日子最重要。。  
  房子是他的,共同还贷部分有你一半,但是现在离婚的话,也就是从你们领证开始到现在的还款额给你一半而已。
  婚后即使把房贷全还了楼主也仅有此房的1/14的产权
20/(50+20)/2=1/14
  婚后即使把房贷全还了楼主也仅有此房的1/7的产权 20/(50+20)/2=1/7
  一、该男有点骗婚性质,婚前说房产证写你的名字,婚后又拖你签婚前财产协议,这叫什么事?  二、既然你签了协议那法律上你是没有房子了了,但是如果接下来的20万贷款你帮他一起还的话,将来离婚了你可以争取你帮忙还贷款那部分的升值财产,你只能尽最大力量去争取了,房子肯定没份了,其他的全凭他的良心了。
  所以最保险的就是跟他一起付首付
  所以最保险的就是跟他一起付首付
  @江南女子逛江湖
22:27:00  我来跟你解释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  是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但是婚前他说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写双方共同的名字
  贷款部分,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后共同负担的,那么对应的这部分房产,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过,你既然已经笨到签了婚前公证,等于放弃了这部分权利,没啥好说的了
  @寻丽人传情书 17楼   个人见解:  第一,你男朋友一般般,不是好。连房产证上都不加你名字,算什么好呢。  才那么一点钱,连对你最基本的尊重都 不给。  第二,说明你需要一个好男人,可现实之中有多少所谓的“好男人”呢?  第三:婚前财产公证以后,你离婚 以后没保障。这男人太黑了。  综上所述:你男友一般般,结婚要三思啊!!  -----------------------------  人好?简直就是笑话。所谓当局者迷,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你闺蜜身上,你会觉得她老公人好?结婚钱能给的出首付买房,就算不是很有钱,也已经超过了中国绝大部分男人了。也许在你眼里这就是人好的标准,有房的人能不好吗?换某丈母娘的逻辑说,好男人能没有房吗?我不是说你拜金,这其实是每个女孩子的通病。打个比方,如果约会的时候男朋友在楼下等你化妆换衣服,时间长了点都会着急打电话催,就算是说同样的话,如果男人没钱,女孩子大多都会觉得你怎么这么没耐心,不想等就算了。如果男人有钱,女孩子大多都会撒娇的说再等一会嘛。这就是差别。这也是你老公都这样了你还觉得人好的原因。
  这个不用签,就是婚前财产。  男的也挺傻的,多此一举做恶人。
  如果楼主所说细节属实,楼主的男人是个小男人
  别傻了  天涯里素质越来越底下 没几个真正懂得,互联网门槛的降低 使天涯 不在像以前了。  我来解释下  公证后相当于 房子只有50万属于你老公  虽然如果离婚房子属于你老公  但是 你老公要给你钱  因为  1 房子虽然是你老公的 但是你们仍然有20万的共同财产在房子里 这部分钱 转为债权。 也就是说 房子归你老公 但是你老公要拿10万来和你买  2 房子增值部分或贬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双方均摊。  也就是说 现在房子值70万 你老公交了50万   即使不公证,有证据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   那么 一旦10年后离婚 房子价值150万  那么 1 房子归你老公  2 你老公要给你50万(10万的共同还贷,80万的共同财产分割 你得40万)  3 公证只不过是为了打官司时候方便  4 即使不公证 只要你老公费点力气 找到证据证明 ,他仍然要给你50万  还有什么不懂的
  其实 物权法 修改了   好像房子理论后不在是以前那种共有了   但说实话
变化不大 ,真正了解的 都明白 物权法 对 离婚房屋归属的分割上 变化真不大
  现在人确实太现实了,结婚想着离婚的事。。。
  38楼貌似聪明...........其实.......  增值的那部分也只有20万贷款的一半,就是10万所占房款总额的比例。也就是说如果这房子房子得涨到350万,LZ才分的到7分之一的房价,他口中的50万。
  楼主 我说错了  更正一下 变化很大  没注意到 司法解释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是你老公的
增值部分也是你老公的
  70万的房子就要财产公证,这样心态的男人能相伴一生吗?
  这婚不想结了,一个人奋斗算了。。。
  @上海没有张爱铃 44楼   这婚不想结了,一个人奋斗算了。。。  -----------------------------  好囧啊,得有多肾亏的男人才做得出来,一领证(把你骗到手),就拉你去公证。  你也是得有多单纯(被人卖掉了还帮人数钱,还帮人家数得很清楚),才同意签下那么屈辱性的名字哇!唉!看来女孩子真的要上好婚前教育这堂课!  看到这样的男人,真的觉得累!还好你没娃,不然进退两难。女人怎么这么辛苦!
  想必楼上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这房子是你老公的。  其实你们俩都是法盲,他没有必要公证的,因为就算你和他一起还贷款,这房子也是他的。  楼上一个劲骂你老公的,要不是没结婚的,要不就是女人——作为男人,我理解你老公的行为,他可能是小户人家,父母也不容易,可以理解。  当然,他的确不大方。  最后,这种事情,是需要两个人的互相理解。我丈母娘就说,房子是亲家买的,我不好意思让写上女儿的名字,也用不着。我媳妇的心很大,从来也不要求,也不叨叨,也不会不愉快。  自己琢磨吧。
  换我我打死不嫁!不是图家点财产,而是觉得自己得不到重视!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是不会计较这些的,更不会叫去签所谓的婚前财产协议!不觉得很变味吗?不好意思,不是蓄意破坏你们感情,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公证伤感情,还是让他块把20万还上,清清爽爽。
  楼上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有误。就楼主的情况来我们来探讨一下,如果出现离婚情况(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楼主享有的财产权利。  1、由于房屋属于男方出资首付,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没有疑问。  2、由于购买房屋的资金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贷款二十万,如果这二十万的贷款是用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偿还,那么贷款的偿还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偿还贷款必须要偿还利息,因此假设最终偿还贷款总额为30万,男方应该给予女方15万的补偿。  3、房屋可能出现增值的情况,增值部分是天然孳息,但并不代表都归男方所有。而是应该根据偿还贷款的总额占购买房屋的实际支出的比例来分配孳息。例如,房屋的价值由70万涨到离婚时的140万,而离婚时偿还贷款总额为30万(假设),那么购买该房子的实际支出为50万(首付)+30万(实际偿还数额)=80万,那么孳息为60万。贷款支出部分为30万,占房屋总价的3/8,那么孳息中60*3/8=22.5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方还应该补偿女方11.25万。  4、房屋出现减值的情况。减值部分也应该根据上述规则分担。例如房屋的价值由70万跌到50万,而离婚时偿还贷款总额为30万(假设),那么购买该房子的实际支出为50万(首付)+30万(实际偿还数额)=80万。房屋实际减值为80万-50万=30万。减值部分占房屋总价的3/8,那么30*3/8=11.25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离婚时,女方还应该从拿到的房屋补偿款中返还男方5.625万。
  公证伤感情,还是让他块把20万还上,清清爽爽。
  再换一个老公吧!
  换一个老公吧
  要我就别结这婚了......你这老公,脑水不够哇......
  @上海没有张爱铃 31楼   是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但是婚前他说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写双方共同的名字  -----------------------------  不可能,合同上几个人房产证就是几个人,所以,在还完贷款之前,你基本不要想加名字了,除非银行同意,但银行不同意!
  @tiger100gigi 22楼   很简单,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要有任何贪念,呵呵。  1 房子的首付是谁付的,那房产的所有权就是谁的。  2 如果离婚了,房产所有归你老公;若为是共同还贷,你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你老公才能返还你还贷部分。  3 若你啥也没有投入,狗屁也没有,所以不要有贪念,否则男人的辛苦钱还不都被刮干净了。  -----------------------------  恩恩,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虽然LZ到时候青春不再,辛辛苦苦攒了钱帮LG还房贷,还是个二婚女,可能还有个拖油瓶孩子,但谁让LZLG是男人呢,男人的辛苦钱可不能刮,否则人家怎么娶新媳妇当新郎啊!
  @uowe 15楼   上面的大多没说到点子上..  新婚姻法规定..房子的首付是谁付的..那房产的所有权就是谁的...  打个比方说...你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那房产的所有权肯定是归你老公的...如果是共同还贷的话...你老公必须返还你的还贷款...但是必须你提供相关的证明...来证明你还了贷和还了多少贷...如果你提供不出来...你老公可以拒绝还款的...  -----------------------------  而且,LZ就算能证明其参与还款额,或者认定婚后还款一人一半,到时候,只要LZLG说一声没钱给,债权根本没法执行,LZ还是净身出户的下场(大家不会觉得要求老婆签了公证还要一起还贷款的男人,离婚时打算发扬风格在经济上照顾前妻吧)
  恶法结恶果,害了老百姓
  恶法结恶果,害了老百姓
  我家的房子是老公全款买的。结婚前,他就要求把我的名字加上。我无所谓,到现在也没有加。老公总惦记这件事。就把投资的房子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个人觉得,写不写名字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信任。  而你老公婚前说写,婚后公正,就说骗人了。  我感觉他是在为离婚,让你光着身子滚蛋最准备。
  贷款那部分是有你一半的。最近不是有个案例么:男的婚前首付了20万 贷款了10万买了房子,也就是总价30万,现在总价涨到了100万,那么除了贷款中10万属于共同的外,那增长的70万里头有三分之一也属于共同财产。
  不看好这样的男人,楼主考虑清楚吧
  还有20万贷款就要求签署婚前协议  这个男人是有多么看重钱或者多么防着你
  谁的名字,谁的房子!还有,结了婚肯定你们俩个还了,你总不能说,自己花自己的钱吧,这多伤感情啊,久而久之,感情容易出现裂痕!再者,你们要是还完房贷,再离婚,你就什么也没有了!慎重!
  这个应该属于个人房产
  感觉很不舒服  
  谁家拿出几十万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父母保护儿子或者儿子保护父母也都是可以理解的。一家出的大额首付,房子所有权归他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婚前不应该欺骗,做出了承诺怎可随便就改了。
  其实这男人真的很傻,枉作小人
  不给加名字就不结婚嘛。
  @上海没有张爱铃 44楼   这婚不想结了,一个人奋斗算了。。。  -----------------------------  @火中水
13:08:00  好囧啊,得有多肾亏的男人才做得出来,一领证(把你骗到手),就拉你去公证。  你也是得有多单纯(被人卖掉了还帮人数钱,还帮人家数得很清楚),才同意签下那么屈辱性的名字哇!唉!看来女孩子真的要上好婚前教育这堂课!  看到这样的男人,真的觉得累!还好你没娃,不然进退两难。女人怎么这么辛苦!  -----------------------------  对啊,真是吃不消~
  我觉得搞来搞去很烦 是谁的款项就谁付清 不要房子又公证 又贷款一起还
  @上海没有张爱铃 44楼   这婚不想结了,一个人奋斗算了。。。  -----------------------------  lz 有的时候真的这些事情好难讲清楚的  一旦结婚了 不就是一个家庭了吗。。如果是我我肯定是不会像以后会出现种种什么状况的。。  我现在比你惨烈的狠。。打算买房 我要出首付 我要还房贷。。我还得写2个人的名字。。。
刚因为一点小事吵架 还在冷战
我还上来疏导你 你看我多和谐~
  做梦吗?醒醒吧?
  做梦吗?醒醒吧?
  做梦吗?醒醒吧?
  楼主你这个男人还是算了吧。  千万别先生孩子哦。不然你就真的市场路窄了。
  是的,看后有点伤感,人和人之间信任最重要了。
  不要签公证都是他的吧
  就算不签公证
那也是他的
  其实楼主写出这个帖子,就不仅仅是心里不痛快那么简单了。如果不在乎,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如果让你老公把房子卖了,你们双方共同首付还房贷,楼主也未必见得痛快吧?  如果你老公连房子都没有,你会不会嫁给他?  只是说这个社会很现实,作为男人也不得不现实,只是楼主老公没必要公证,因为法律已经在哪里了,婚前单方出资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人都很虚伪,换谁身上都一样。当然,如果我有几百万,几千万的话,花个几十万,谁还会在乎那一点呢?  好像男人结婚前必须买房,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至少大多数女方和女方家长的观点....
  LZ不痛快的应该是他老公应该领证之前带她去财产公证,而不是领完结婚证了才去,而且婚前答应的事也没办到,感觉被欺骗了。
  你老公并非理想对象,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记者行走在1984 46楼   想必楼上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这房子是你老公的。  其实你们俩都是法盲,他没有必要公证的,因为就算你和他一起还贷款,这房子也是他的。  楼上一个劲骂你老公的,要不是没结婚的,要不就是女人——作为男人,我理解你老公的行为,他可能是小户人家,父母也不容易,可以理解。  当然,他的确不大方。  最后,这种事情,是需要两个人的互相理解。我丈母娘就说,房子是亲家买的,我不好意思让写上女儿的名字,也......  -----------------------------  大方?这个……需要他爱你爱得很深、很深……  “人之所以慷慨,是因为他拥有的比挥霍的多。我们把慷慨作为一种赞美,是因为大多数人做不到这一点。”
  说实在的,这男人婚前答应加名字,但一领证显然没打算履行承诺了。这个问题上都欺骗,可想而知,以后楼主还怎么信任这男人?还有什么不敢欺骗的?  信任的基础都没了。楼主遇人不淑啊。  楼主需要仔细考虑下自己的处境了,要么一闭眼嫁了,以后也许太太平平过几十年,也许中间起纷争净身出户。房子肯定没楼主的份,20W里的债权楼主最后能拿回多少不好预计。  新婚姻法就是这样,保护个人财权,对家庭价值观不利,无论是富公子还是富小姐,从这点来说是真的男女平等。  楼主要么和老公协商,自己也出一部分钱算做首付,把自己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份额可以商量,10%,20%,30%,40%,50%都可以商量。如果你出钱都不 肯加你名字的话,建议你离婚吧,长痛不如短痛。  楼主出钱他肯加名字的话也注意一定要办理完,现在办不了就签公证协议,废除前一份的公证,不要口头说说。
  和他签,签完后果断去办离婚手续,这结果也符合你老公的预期。也解脱这种算计的日子。
  按照目前的婚姻法解释三,房子算是你老公的
  和他签,签完后果断去办离婚手续,这结果也符合你老公的预期。也解脱这种算计的日子。
  假设房产证有你的名字,那你在毫无付出的情况下通过结婚这种手段获得了房价70万的一半,也就是35万的利益。  假设你们每周做爱2次,去掉来大姨妈的一周,那每月就6次,那每年就是就是72次,正常做爱40年差不多了,那就是2880次。  35万外加40年的利息,按年息3%,本金加利息大概值到77万,平均每次做爱开销就是267.36元。  市面上小姐的价大概是200元每次,这个价当然是基于小姐的年龄在28岁以下了,并且小姐是可以任选的,一个玩不新鲜了可以下次更换,另外小姐还是有点技术的,她们一般也是经过了一些培训,技能上要稍稍好些。  而结婚娶的你显然在容貌上是不断贬值,实际上10年以后放到市面上去卖不到100元的,20年后可能卖到50元都很吃力了,40年后就不值钱了,如果要卖,那肯定是负值了。  实际的你的价值应该计算为前10年按200元每次,以后10年按100元每次,最后20年按30元每次,经计算,那你总共应该价值为:25.92万元。  而实际上你是以每次267.36元的均价出售了40年总共是卖出了77万的天价。  那实际你可以赚到51万零800块钱。并且按照批发按说应该优惠的商业理念,51万这个钱你是赚的应该相当心满意足了。  所以说如果房子婚后算你的,那平均267.36元每次,总共你就可以赚到51万多块钱。而实际你的价值是26万块钱还不到,却卖出了77万的天价。也就是说对你男人来说,你的性价比,就是“性”和“价”的比是相当相当的低了。  而这个价对你来说应该则是相当划算的价格了,你的这个结婚行为应该算得上是暴利活动了,基本上可以算是镶着金边的B了。
  你男人婚前公证是正确的,看你的样子就是要骗房子的。所以防着你。要知道现在才7月,你一月和你男人认识,谈半年多领证,也就是领证没几天,根本没有还贷过,就想着要得到家产。你还说还贷应该是你们共同负担的部分,也就是说实际并没有发生还贷,那么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的共同还贷,你将不会得到房子一分钱所谓的共同财产。  要是你男人信任你的话就是笨猪了,庆幸的是他很理智。  我觉得你是个以婚姻为幌子骗取共同财产的骗子!!!
  95#回复作者:悟空这如何是好
回复日期: 22:45:00  这话不能这么说,那男的婚前不承诺那没人说他。婚前承诺了婚后变卦那肯定是男人的错。  94#回复作者:农民工叔叔2010
回复日期: 21:48:00  这位的假设是建立在房产平分的基础上的。实际上房产证上是可以注明份额的,可以按百分比添加产证上的产权人名字。
  1)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  2)婚后20万贷款~~~只要你不参与还贷款~~~~也属于他个人财产~~~夫妻之间产证名字变更~~~有贷款的话先要去相关银行做贷款变更~~~只有做了贷款变更~~才能加上你的名字~~~加上了你的名字~~~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做了贷款变更产证上也加了你名字~~~但是实际上你也没有参与还贷~~~只要他出具诸如银行换贷记录等等证据20万全部是他偿还而你没有偿还~~~如果真的离婚了在实际判决中~~~~你基本上还是得不到任何属于你的份额~~~  3)婚后买房但是买房的资金是其中一方父母出的~~~只要在买房时最好是书面说明此房只属于自己的儿子或女儿不属于任何人~~~最好的公证过~~~那另一方也得不到任何份额~~~~
  @停停走走-8 23:08:00  95#回复作者:悟空这如何是好 回复日期: 22:45:00  这话不能这么说,那男的婚前不承诺那没人说他。婚前承诺了婚后变卦那肯定是男人的错。  94#回复作者:农民工叔叔2010 回复日期: 21:48:00  这位的假设是建立在房产平分的基础上的。实际上房产证上是可以注明份额的,可以按百分比添加产证上的产权人名字。  -----------------------------  什么承诺不承诺的,白痴回复。
  作者:悟空这如何是好
回复日期: 23:30:00  我不想跟你争,人身攻击没意思,但你若以为别人是白痴,最后的可能就是只有你是白痴。你不必回我,我也不会再回复你。
  恭喜 你还是有羹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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