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头条上评论为什么没有人能看见我点赞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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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我们是党员、我们在焉耆,为党点赞、为党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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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只需一秒。精彩,尽在掌握!热烈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热烈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在“七一”来临之际,焉耆县各级党组织和各住村、社区工作组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迎接党的生日,共庆党的华诞。焉耆镇党委举办庆祝建党94周年暨“中国梦·焉耆情”“七·一”红歌歌咏比赛七个星镇党委召开纪念建党94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县教科局党委召开了庆祝建党94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总工会党员干部到七个星镇幸福路社区与社区党员开展庆“七一”活动县人民医院召开庆七·一党员大会卫生局党委庆祝建党94周年暨第17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动员大会县妇联住和平社区工作组和社区党员干部开展上党课活动民政局党员干部、住永宁镇下岔河村工作组及农村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住七个星镇夏尔其克村工作组开展慰问老党员活动环保局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颂扬党的恩情”活动住永宁镇黑疙瘩村工作组和村“两委”举办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包尔海乡开来提村、北大渠乡八家户村、北大渠村党总支召开庆祝建党94周年专题组织生活会 鲜艳的党旗在辽阔的西域大地上高高飘扬,各族人民在党的阳光雨露下幸福成长,无论是坚守岗位的住村工作组干部,还是为民服务的村、社区干部,或者是热衷助人的民汉群众,他们团结邻里,默默奉献、实干兴邦,正在用一点一滴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让我们一起高呼:中国共产党,生日快乐~ 在这里,小编也祝所有的住村干部们前途似锦,锐不可“党”;事业发展,势不可“党”;身体强壮,勇不可“党”;爱情甜蜜,温柔难“党”;生活幸福,风流倜“党”!建党节快乐![内容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各工作组、焉耆回乡情][本刊编辑:马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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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号-12同性婚姻合法,为什么有人不点赞?|同性婚姻|美国政党政治
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宣布同性婚姻合法。
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 的投票结果,宣布同性婚姻合法。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两极反应:其中,狂欢者有之;但与之相对的,是反对者的声音也异常坚定。 毕竟,根据盖洛普民调结果显示,虽然有53%的美国民众支持同性婚姻,但也有46%的人是反对的。(数据:2012年) 那么,消息公布后,有哪些人、以及他们为什么,对此持反对态度?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在此且听小编一一道来。 据媒体报道,在长达103页的判决书中,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John G. Roberts Jr)就用了29页的篇幅,从各个角度阐述最高法院的此项决议已超越了司法角色。 耶鲁法学院研究生袁幼林翻译了罗伯茨的观点。我们在此做简短的引述: & 上诉方提出了许多基于社会政策和公平考量的论点。他们认为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一样,应该被允许通过婚姻来证明自己的爱和承诺。他们的立场有着无法否认的吸引力:在过去的六年中,十一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选民和立法机构都修改了自己的法律允许同性婚姻。 但是最高院不是一个立法机关。同性婚姻是不是一个好想法与我们无关。根据宪法,法官有权力陈述法律是什么,而不是法律应该怎样。宪法的缔造者们授权法院行使判断,而不是蛮力或是意愿。 & 多数法官今天的决定代表着他们的意愿,而非法律判断。他们所宣布的权力在宪法和最高院的先例中都没有根据。多数法官明确拒绝了司法审慎,忽略谦逊,公开依赖于他们想根据自己的&新见解&重塑社会的欲望。因此,最高院宣布超过半数州的婚姻法无效,强制改变一个数百万年来形成人类社会基础的社会制度,一个南非布须曼人,中国汉人,迦太基人,阿兹特克人通行的社会制度。我们到底把自己当成谁了? & 请理解我的反对意见是什么:这不是有关我是不是认为婚姻应该包括同性伴侣。而是有关这个问题:在一个民主的共和制国家中,这个决定应当属于人民通过他们的民选代表,还是属于五个被授权根据法律解决法律纠纷的律师。宪法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 从罗伯茨大法官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异议点并不在他的个人好恶本身,而是参与此次表决的9个法官从根本上就没有权利把他们的观点强加在全美国民众的头上。 正如他所说:&对于那些相信法治,而不是人治的人来说,多数法官的决定是令人沮丧的。& 在陈述的最后,罗伯茨以这样一段话结尾: &如果你是赞成同性婚姻的美国人,不管你是什么性向,请庆祝今天的判决。庆祝你们终于达成了一个渴望已久的目标。庆祝你们获得一种新的表达忠诚的方式。庆祝你们所获得的新的福利。但是请不要庆祝宪法的成功。宪法和同性婚姻完全无关。 我持异议。&
约翰&罗伯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17任首席大法官 另一位持反对态度的则是德州(Texas)州长格雷格&雅培(Greg Abbott)。 在彩虹旗被四处挥舞的昨天,他勇敢地举起了反对者的孤星大旗。(注:孤星旗为德州州旗) 除了发表和罗伯茨大法官相类似的看法,即&最高法院已经放弃了它作为一个公正的司法仲裁机构的作用,而已成为一个由九名非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立法机构&之外,雅培也强调:&尽管最高法院已经下达裁决,但德州人的基本权利&&宗教自由仍然受到保护。没有一个德州人需要按照这个违背了自身婚姻宗教信仰的最高法院裁决行事。& 雅培表示,无论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德州宗教自由恢复法案,还是新颁布的牧师保护法,都保证了宗教自由。因而他也将继续捍卫德州人所有的宗教自由&&包括对他们婚姻的认知:即婚姻仅属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
格雷格&雅培 除以上这两位重量级人物的视点之外,许多媒体也对同性婚姻合法将要带来的麻烦表示出深刻的担忧。 比如,因为有过多的法律空白地带需要填补,因此法律变动成本极为高昂(包括解决同性婚姻中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继承权利问题等等)。再比如许多人担心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是否会引发&道德上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例如&多边婚姻&、&恋童&等行为的合法化是否也会随之而来。 不过,排除嘈杂的反对声浪,昨天确是许多民主党政客欢庆的日子。无论是总统奥巴马,还是准备参与总统竞选的希拉里,都在推特上表达了自己的支持。奥巴马称之为&迈向平等的一大步&,而希拉里更是称自己&骄傲的庆祝婚姻平等中历史性的胜利&。
奥巴马在推特上表达了自己的支持 转向美国政党政治。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这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中,共和党向来站在民主党的对立面。不过,有报道立即指出,最高法院最终的判决实际上是把共和党&解救&了出来。如果最高法院不判决同性婚姻合法,共和党在2016年的选举中又会再一次陷入被动和窘境&&新闻(FoxNews)作出如此解读。 共和党拥有大量的保守派支持者,但在全国范围来看,大众对同性恋议题的态度却在过去几十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保持固有的保守立场,会无法避免的失去一部分支持者,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不过这个纷争到如今,似乎已经暂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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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微信图文消息评论的价值与新玩法,不点赞就走?不是真爱!
18日,微信订阅号开始内测在图文消息的尾部增加评论功能,与此同时微信官方对该消息进行了确认。哇~!终于有机会来刷存在感了。对了,我等你的臭鸡蛋!目前,内测的评论板块是在图文消息的尾部,只有粉丝才有权限对该账号的内容进行评论,与此同时用户的评论是要在公众账号的筛选(审核)之下才能被显示在评论区,对所有人可见。这里的评论者之间无法产生任何的联系,同时每一条评论是单独而存在着。我们只能看见的头像、昵称、与评论内容,却做不了任何操作。评论的价值单纯的内容仅仅是内容组织者想要输出的观点,作为读者只能被动的接受。评论的存在是给阅读者一个发声的渠道,所以,评论是好东西!网易神评论不是经常让我们佩服高手在民间吗?一条平淡的微博却因为经典评论而爆红于微博的事件不是很常见吗?既然已经内测了评论,那么评论对什么账号有利?这里肯定对于长期走高质量,有争议性文章的微信公众账号而言有利了。因为在这之前文章的价值的参数体现只有阅读与点赞数,而这两个参数也仅仅是数字,在有了评论之后就是关注者的观点输出了。微信文章走评价才是真实体现文章价值的时代来临了。对了,这里也来料事如神把。以后在文章发表之后杜撰名人的高价值评论肯定会成为很多人投机运营的手法。兴许,哪一天我的文章之下都会有李开复老师的评论“根号好棒,加油~!”其实,微信就不该推出评论功能!因为目前绝大多数微信公众账号(订阅号)的后台数据都是十分低。来吧,看看如上图片。这里选择甲乙丙丁四个账号,除去甲账号粉丝未知之外,乙丙丁分别为真实粉丝8万、20万、20万。然后随机统计了每个账号超过24小时的3条图文消息的阅读数与点赞数量。最后还直接计算了一下账号的阅读比与点赞比,这些数据是否十分不让人满意呢?阅读比居然在0.8%-2.8%,而点赞与阅读比就是更低了。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目前绝大多数微信公众账号不做活动就掉粉丝!数据怎么办?对了,此处补充一点微信公众账号阅读与点赞还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情况。假如在图文消息尾部做一个引导用户点赞的动作,那是完全可以让点赞数量陡然上升10倍。这该做何解释呢?毫无疑问,这其实这就是说明用户懒与笨!有的没看见点赞,有的不愿意点赞,而一张醒目引导点赞的图片刺激了用户,所以陡然上升10倍。为什么很多账号不需要评论呢?这里就有结论了!试问,对于点赞都如此多粉丝不愿意,那需要点击“写评论”之后转到另一个页面的评论功能又会有怎样的数据呢?在此之外你的评论还未必会出现在评论栏,因为需要审核!再举例子且说的具体一点吧。最不需要评论的就是鸡汤,笑话类的账号了。因为这里是微信,而并非是微博。微博是短平快的内容,然后以信息流方式呈现在用户眼前。在此之外,微博的任意发声对象之间都能轻易交互。鸡汤笑话类账号不需要评论,这里在补充一点十分充分的证据。其实从微信公众账号诞生之处冷笑话精选就一直在走着需要评论的路线,从目前看到的结果就是不需要评论了。此处提到的冷笑话精选就是微博草根大号移植过来的账号。如今,随意去冷笑话精选微信中查看图文消息都是过十万的阅读数,但是有的评论却只有33。那么按照正常比例而言笑话语录类账号1万或者是几千阅读数的账号会有几个评论呢?1个或者2个应该都算多了吧。这里还需要补充一点的就是评论也有马太效果,多人评论的内容则愈多人评论,若是没有人评论的内容则都不愿意评论。微信图文消息评论的未来是在哪里呢?阅读数停留在4位数乃至刚到5位数的账号怎么去避免运营三个月却没有一条评论的窘状?毫无疑问,这是会伤害一大批账号运营者的心。图文消息评论上线后必然出现的玩法1、组建刷评论群!在微信图文消息多了一项阅读数之后,很多人在评论账号的时候必问阅读数了。现在,又多了一项评论数。既然用户不愿意评论,而领导或者客户却需要评论,所以刷评论又成了一项挣钱手段。微信方面一定会千方百计屏蔽机器,同时一般每条图文消息也不需要过多的评论,因为评论比点赞多,或者是评论与阅读数字一样大属于十分低级的错误,所以组建微信刷评论群是很有意思了。2、在粉丝数量庞大的超级大号,那些阅读数量动不动超过十万的账号有了一个免费的宣传窗口。因为海量图文消息的评论的审核是一项庞大的工程,这里就肯定存在很大的空子了。虽然大家看见的测试账号下的评论是审核严谨,但是在网络中某篇文章的评论区打广告难道会被限制吗?其实,我觉得图文消息的点赞都有必要删除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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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啥,一个在大号文章发小广告的好途径
1beilosuz:
发啥广告呀,人家作者放行才可以显示的。
1beilosuz:
发啥广告呀,人家作者放行才可以显示的。
冲突性话题才有评论,否则就是看完就走,或者点击完就走
我再今日头条发表过很多文章,根据我的经验,想要网友下去评论,只能写一些观点性冲突的文章,让读者产生情绪,然后评论量就上去了,不然的话,根本么有人评论~~~连点赞的 都很少~
和微博还有什么区别?
用戶就是這麼傲嬌。你不開評論框,ta覺得你不愛ta,居然限制ta評論。但是一開了評論,ta又壓根不會去用??更何況你要求ta認真看完文章,滑動到頁面最底部再看評論,這種黏度和質量的文章也很少吧!???PM也是很辛苦噠!!!
应该只有好友互相可见,商业角度能让朋友影响最大化知乎用户有哪些被「今日头条」侵权的经历?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做什么?
关于我的遭遇的来龙去脉,我在下方的回答中已经作了详细说明。大家的遭遇又是怎样的。面对这样的媒体,我们能做些什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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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一、情况分析1、按法律规定, CP(提供内容服务)需对内容侵权承担责任,不论其是否意识到侵权发生;而SP(提供技术服务)可以适用避风港规则,接到版权人通知而采取断开链接或删除措施,即可不承担侵权责任。2、今日头条自己宣称是SP。“今日头条”的官网介绍说:“今日头条”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其官网的媒体报道栏目中,有一篇日的文章,表述是:
在传统新闻理念中,人工甄选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环节,而在今日头条,这个铁律却并不适用。今日头条CEO张一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会坚持将机器推荐进行到底,最大程度上排除人工的因素。
由此可见,虽然顶着一个新闻性十足的名字,但今日头条做的事情更像是一款搜索引擎——这样说也不准确,实际上,推荐引擎更加适合今日头条。而广受质疑的
“今日头条模式”也并不是所谓传统媒体强加的搬运工那样简单,而是通过洞察用户喜好,推荐更有价值的内容,提高阅读效率,为内容提供方带来可观的流量。3、但从“今日头条”的内容展示页面来看,我认为并不符合其宣称的特点:展示页面不仅进行了转码,也不包括原始内容提供方的链接,比如这个页面:,就无法查看这篇文章的原始出处。页面中文章右下方唯一的“相关链接”,指向的是,一个广告活动页面。4、按
的表述,今日头条和知乎类似,所有内容均来自第三方的用户”。但知乎的内容是来自用户,而非什么“第三方的用户”。如果今日头条的内容来自知乎等第三方的用户,显而易见,今日头条的用户协议并不能约束该用户,使用该用户的内容构成侵权。反过来,如果理解成今日头条的内容来自其用户,那么今日头条就不是什么“搜索引擎”或“推荐引擎”,而应该是首先有一个类似论坛或知乎的平台,然后象《知乎日报》这样,将用户提供的内容进行机器筛选后,推荐给读者。5、
提到“对您被无良媒体抄袭的遭遇表示歉意”。由此推测,其意应为是“手机SPA”这个媒体发布了侵权文章,然后今日头条将这个侵权文章进行了机器抓取。但我在今日头条的展示页面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手机SPA”这个帐号的介绍,也没有查到有这个媒体存在。二、版权人可以采取的部分应对措施1、如果今日头条是机器抓取到手机SPA这个媒体发布的侵权文章,那么,在展示页面就应当提供原始链接。因此,有权要求今日头条提供抓取页面的原始出处,以便版权人维权。2、要求对重复侵权的网络用户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事实是否明显,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应知: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针对同一网络用户的重复侵权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3、如果认为今日头条侵权,可以依法提起诉讼。4、不使用和号召不使用今日头条的服务。
我是跟着徐律师来的,作为一个正好前几天也被人侵权的小作者,也想发表点儿看法。依照徐律师的专业分析,今日头条的辩解恐怕有些站不住脚,看 和 的情况,搞不好那天我万一混好点儿,也要被人偷东西,要借别人的东西发财,打个招呼是起码的礼貌问题,不打招呼拿了就跑,被人发现删除完事,这个事上道明寺曾经教育过我们,道歉管用要警察干吗?所以作为一个警察,我也提供一个思路。侵犯知识产权,实质是一种犯罪行为。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下面来分析一下,此罪的主体包括单位犯罪,以今日头条的规模,违法数额我看也没什么问题,具体行为知友已经列出,我只看到了我没授权给你,但是我的文章出现在了你的APP上,具体是谁的责任,你跟警察去说,偷东西的小偷是犯罪,你提供展示平台我觉得你是共犯,那个平台干这事,都是在帮助犯罪,有什么实际困难避免不了,建议你不干。取证也好简单,把服务器一封,有的没的都能查出来,唯一的困难是报案人,我觉得可以大家商量一下,被今日头条侵权的作者们联合起来,委托一个其公司所在地的律师,应该不难。你还真别跟我提钱,等你蹲班房的时候,给钱我们都懒得拿,任性,有钱。所谓敲山震虎,枪打出头,快播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站说倒就倒了,我看今日头条也撑不了几天。我们要积极响应习总依法治国的号召,今天我们死磕今日头条,才能迎来版权保护的灿烂明天!另外帮助洗地的各位,也请谨慎发言,有本事不要匿名,帮助受害人属于倡导公平正义,帮助洗地和稀泥,可以查查是不是收过黑钱。同时正告可能侵我权的人,我这人职业习惯,脾气不好,下手较黑,时间充裕,有俩闲钱,您跟我客客气气,我必然以诚相待,想从我这儿占便宜,咱俩儿没完!!!
本来呢,我实在不喜欢扯上这种问题,版权问题已经成了知乎的月经贴了,每天看到TL上,都是一堆,从最初的同情,愤怒,到后来,我说实话,对于维权者有点反感了。我知道你对,我知道你很委屈,但是每天发这些无意义的问题,一点儿不能有助于解决问题。只要还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任何成年人,要想继续活下去,请明白一点最起码的生存法则。你要明白啊,没人能帮你,知乎官方显然在打酱油,官方的怂,你是第一天才明白么而且很可惜,一大片的答案,都在批斗《今日头条》,但是题主是在问:怎么办!。方法很简单1)去告!相关的搜集证据,邀请几个相关人士,他们会帮你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步骤的,如果要起诉,请付出自己的精力和金钱。2)去闹!每天恭恭敬敬的在《今日头条》的办公楼下,等他们的老板,每天找他们聊聊,看你能坚持多久,如果闹,请付出点时间。3)认怂。这个不需要我教什么了吧。举几个例子,某个知乎的知友,答案被转到百度文库,私下找我来,希望我帮忙联系删除,废了好大劲儿,完成了,然后该知友让我转告百度,让百度在首页公开道歉,你丫是脑子有病吧!让百度在首页跟你道歉?你以为有理就真的牛逼了么。你要明白,你在免费用着别人的资源和精力来给自己维权。你要是用自己的资源,你让李彦宏给你下跪都可行。第二个例子,也是某知友的文章被抄袭到了百度百家,当时知乎也是一片闹腾,过了10多天,依旧在上面挂着,后来我在一个媒体群里找到了百家的负责人。经过调查,第二天除号。知乎的某小姑娘给我在微信上说,他居然敢抄知乎的人,大有一番抄袭者有眼不识泰山的意味。抄知乎的人怎么啦?你们在知乎闹这么凶人家正眼理过你们没有?你们哪个为了维权拿个啤酒瓶子蹲在抄袭者家门口了。我知道你们一个个会讲自己是多么的五好少年,但是骨子里还是一个字,怂。第三个例子,完美世界的某玩家,游戏出现一个Bug,完美处理推来推去,这哥们买好了帐篷,戴上了冬天的衣服,到完美的前台前面打了个帐篷,从不大声说话,也不骚扰员工,就是来等完美给他解决的。住了三天,当时的分管VP直接崩溃了。说了这么多废话,就是告诉你个事情,世界上,从来没有缺乏行动的正义,也没有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快点行动起来,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别在让大家来帮你做什么了,我的答案被于斌抄了我就直接找了百度百家的负责人把他的号封了。
和淘宝销售假货有相似吧,马云总说淘宝的假货和他无关,并且淘宝一直存在假货,。。。。。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有趣,城管也有临时工。大家都没错 ,错的是黑锅的存在
看了句杨半仙同学的解释在收到您的举报后,头条已经对抄袭者的文章进行了下架,并且对抄袭者的账号也做了处罚。(当然,处罚力度与你的期望有差距。目前头条已经采取扣分制,抄袭一次会被扣20分并且禁言两天,累计100分就会被封号。这是最近公布的规则,难免有不成熟的地方,请大家多提意见。我们会不断完善)头条对原创内容的保护是行业内目前做的很好的了,而且有通畅的反馈沟通机制。说真的,我本人已经被无数网站抄袭过多次,像头条这样提供一个举报平台并且及时反馈的已经不多了。有次我被「百度百家」抄袭,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举报按钮,最后是
帮忙联系了百度百家负责人,才举报成功。「微信」更不用说了,我的文微信平台一搜一堆,根本没地说理。回归正题,被抄袭了,首先是找「举报选项」,如果没有就很惨了;再次,看看能不能联系到相应的负责人——发动身边朋友、去微博找网站员工都可以。我几次被抄袭都是这么处理的,有次被钛媒体一个作者抄袭,跟他们CEO写了个邮件,连夜凌晨2点多就回复我并道歉。再有,去看看魏喵侠答案吧。顺道,第三方抄袭这种事情,网站给删除文章就算网站厚道了。指望网站首页给你道歉,同学现实点好么。至于猜测什么头条自己搞个账号然后来抄袭,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极低,我的猎酒党在今日头条也有个专栏,还是挺清楚他们的机制,犯不着搞这种小动作。最后扯两句一、可能真是「知乎」真是太让人觉得高大上了,出什么事都指望知乎官方做点啥,说真的,让我有点中国出什么事都指望政府来的感觉。指望官方交涉不大现实,这事还是靠自己比较好,人家管不过来。二、顺道,题主你解释下,作为一个声讨抄袭的人,麻烦解释下你这个最高票答案为什么我几年前混贴吧的时候就看过了行么。能不能不要一个声讨抄袭的人自己干这事?
想说国内“洗稿”现象太严重了,网站互抄,微信公众号互抄,头条号也避免不了互抄。BUT今日头条作为一个平台,是有责任去维护平台秩序,打击在其平台上发布的抄袭内容的自媒体。今日头条的内容分发优势还是很强大的,望以后能多花点心思在维护内容生产者权益上,自媒体人也不容易。大众还是太跟风了,一听 今日头条就觉得是版权问题什么的,其实它就是个入口平台,和搜索引擎没什么两样。以前内容提供方占强势,平台占弱势。如今移动互联时代平台强势一点,内容占弱势。这些都是有深层历史原因的。不过个人认为市场化情境下,平台方和内容方肯定会有一个利益冲突和平衡的过程,毕竟利益分配才是问题关键。
能做的就是把反对侵权的答案全部点赞。
看完那些交涉,我就明白了头条是什么态度:你来我们头条发文章,我们就不抄了啊!“最后,头条拥有内容消重机制,相同内容的文章在头条平台上只会出现一次,欢迎您入住头条号平台,那样就可以免受抄袭之苦。 ”啥?你不来?那怪谁!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关文书, 人家都有通关文书了, 你叫也没用啊... 毕竟大家都没精力真的去打官司. 我推荐的方法是, 题主记录下所有的侵权事件, 然后号召其他被侵权用户, 大家一起记录, 留下所有的通信邮件, 攒一起集中诉讼. (&- 我瞎说的, 我是做水产养殖的, 完全不懂法, 如果说的不合理, 别喷我, 谢谢)然后, 我看到楼上的回答说今日头条是做数据挖掘, 并且是知乎的合作小伙伴. 那么全文做一下抄袭检测在技术上有多复杂? 如果消耗算力太大, 那么做抽查有多困难? 今日头条在反侵权上做过什么主动的事情嘛? 我看下面的回复, 今日头条只在用户投诉了才会处理, 从来不主动做什么. 也就是说, 如果你只是知乎用户, 不看今日头条, 那么今日头条抄袭你你是永远被侵犯了? (&-
我瞎说的, 我是做水产养殖的, 喜欢吃螃蟹, 完全不知道数据挖掘是干嘛的, 如果说错了, 别喷我, 谢谢.)你可以整理一段话, 写上 "本人原创内容多次被侵权登陆今日头条, 本人从未, 将来也绝不会授权今日头条转载我的文章.
如果您现在在今日头条中看到了这篇文章, 说明今日头条又偷我东西了" . 然后你每个回答的中间插上这么一句话,
这时候最好是今日头条继续抓你的文章, 然后让今日头条的用户认识到今日头条是个小偷. 这样一来, 破坏他在自己用户中的口碑才是釜底抽薪啊.
&- (我下说的, 我是做水产养殖的, 我喜欢吃鲈鱼. 我不知道今日头条是啥.
今日头条是不是就类似我们渔民中间广为流传的《科学养鱼》杂志中封面或者第一页刊登的消息啊? 反正我什么都不懂, 乱说的. )
连知乎官方账号都能黑成:误导别人,混淆视听……我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今日头条》一直被说“拉低了媒体届平均道德水平”。
之前也在头条上看到转载了知乎的相关文章,但是没有提及作者。对这种行为甚为反感。今日卸载之,也算是一件快意的事情。题主,我只能帮到这了。
针对@杨半仙 的话做几点声明①我不是你们的读者,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更不可能是。②你所谓的已经处罚了抄袭者,下架了侵权作品。截止到日,你们仅仅对我反复提出的两篇文章进行了下架处理,而且它的依然原封不动的躺在你们网站上。原来你们的原则就是“不服你来举报我啊,大不了删掉免责,其它的直接无视”。③对于你们所采取的“避风港准则”适用性,下面这篇文章第三条有详细说明,国家对于无赖行径是有防范措施的,不要以为自己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相安无事④请不要拿你们这个平台和知乎比较,也不要把知友都当成弱智。关于你们的性质,排名第一的答案已经有了阐述说明。⑤大量删除对自己不利的评论的行为是可耻的,利用水军匿名洗地更是可耻的,感谢知友们帮我扒皮。⑥引用某位匿名知友的答案看完那些交涉,我就明白了头条是什么态度:你来我们头条发文章,我们就不抄了啊!“最后,头条拥有内容消重机制,相同内容的文章在头条平台上只会出现一次,欢迎您入住头条号平台,那样就可以免受抄袭之苦。 ”啥?你不来?那怪谁!另外有兴趣的看一下这个高票答案,里面对《头条》平台上自媒体入驻协议进行了解读。怎么评价,大家看了心里自然有数。就这样也敢自称保护原创,也好意思跟知乎作比较,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⑦靠剽窃起家,靠所谓的自媒体来推卸责任,还能说出“头条对原创的保护是行业内目前做的很好的了”这样的话,我真的是同情你们的,价值观都被公司洗脑扭曲成这样了⑧说我到处留言发泄,那我就跟你掰扯掰扯。我只在自己的三个原创答案里面附了本问题的链接,并且是描述了一下我遭遇的不被尊重的待遇,这算发泄?就算是发泄,我在自己答案里说话,碍你事了?⑨还是上一条,你说我到处留言发泄。现在有知友私信我,找到了你从去年开始开小号四处洗地的证据,大部分还都匿名。你以为匿名了就真找不到证据了。送你俩字:呵呵⑩请不要再私下联系我,你们想搞什么我没充分的证据,就不说了,一旦再让我找到证据,我会毫不留情的公开①①我反复强调,从始至终我只要求一个公正的待遇。开始我的想法是你们在邮件里跟我正面道歉,所有的事情既往不咎,你们用我的答案我也没意见。现在你们一再推卸责任,我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官微承认抄袭,提不提我都行,只要承认抄袭,我立马撤销展示出来的对你们公司所有不利的证据。①②至于人身攻击,是昨晚你偷偷编辑我的答案,把对自己不利的东西都删掉,我发现之后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已经编辑掉具有攻击性的语言,并且就此事向你个人道歉。你举报到官方的事,我没有异议,自愿接收知乎处罚。但我的底线是答案公正公开的呈现给所有知友。出于尊重@知乎小管家的建议,我将之前编辑的包含个人意见的题目内容放在了这里。以下均为内容。----------------------------------------------------------------------@杨半仙 你不要再试图修改我的题目,删减对自己不利的内容,掩饰自己的罪行。我一直忍着不对你说出刻薄的语言不代表我不恶心你们的行为,这里不是你们家的流氓平台,还轮不到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知乎官方账号出来澄清立场都被你删掉,并说成是在误导别人,混淆视听。人是要有底线的,请您大放厥词之前考虑一下别人的智商好么?我拜谢!修改理由你还好意思填“蓄意抹黑”。我在陈述事实你跟我说蓄意抹黑。我要你们的正面道歉你跟我谈平台责任。我跟你谈平台责任你跟我玩避重就轻。知友们找到事实打你脸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正面回应,偏偏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修改我的问题。你以为你删了知乎官方账号的回复,别人就看不到了是么?呵呵呵呵呵呵。知乎官方账号在题目评论下还专门留了一个回复。知乎小管家:嗨感谢关注。知乎和任何平台的合作要么采用知乎原网页内容,保留来源地址和作者姓名,要么由平台去联系作者取得授权,未经用户允许擅用内容抹去作者姓名的,均属于侵权行为。===============================================================我在知乎的一篇答案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今日头条》私自转载并被刻意隐瞒出处。在我私下联系《今日头条》之后,得到了如下回应您好,感谢您的来信,今日头条是一个开放的信息平台,我们查证这篇文章是由今日头条上的自媒体“手机SPA”发布;非常感谢您的反馈,文章已删除,在此对该作者的抄袭行为表示歉意。今日头条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推卸完责任说完这些不要脸的话之后,《今日头条》把我的回答删了。我本以为到此结束,结果我朋友找到“手机SPA”这个他们所谓的“该作者”,看到了如下记录,显然,这个所谓的“该用户”是掩盖他们无耻行径的一个幌子。更无耻的是,删完我的回答之后,又一字不差的剽窃了我的回答下面的答案。面对这样的行为,我也是醉了。面对无良媒体《今日头条》的这种行为,我们能做什么?面对无良媒体《今日头条》的这种行为,我们能做什么?面对他们的员工 @杨半仙 这种一直在事实面前还在不停狡辩推脱责任的行为,我们能做什么?
看了一下题主和今日头条的工作人员(可能是临时工)的答辩,我深刻的了解到流氓有文化是多么可怕的。
作为今日头条的拥有头条广告权限的自媒体来答一发。看上面的同学们喷来喷去,我想你们根本就不清楚今日头条到底是怎么回事吧。别问我为什么要匿名,知乎的喷子们和头条的老爷们我都得罪不起。废话不多说,组了个业余的team在今日头条写了3个多月的文章,有头条广告,赚了一些钱。加了几个今日头条的自媒体群,自认为有点懂头条的规则和模式。说下问题吧,其实就是个抄袭嘛。为什么会抄呢?因为头条给钱嘛。所以那些有幸开了头条广告的为了赚钱的自媒体们就开始丧心病狂起来了,本来一周写一篇文章的,现在一周写35篇(上限)。你们所说的抄袭知乎只是一部分而已,在最疯狂的那会儿,可以抄知乎、抄博客、甚至头条里头的文章都可以抄。现在头条也开始整治了,如果你的文章抄袭太明显就会被打回。如果你被确认抄袭还会被扣分,扣分就等于禁言,扣分多了头条广告就丢了。还有各种个样的限制,让那些不自己创造内容的自媒体不舒服。但是规则之下必有漏洞,反正我是没受到什么影响。整体来说,还是比较赞同今日头条的做法的。人家都已经打击得差不多了,知乎上面才开始热闹起来,有点晚啦。还有今日头条的那个PR哥们,我也是醉了,看了他的一些回答,基本上是越描越黑,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当临时工开了吧。至于张口闭口都在说今日头条抓取的人,我也就呵呵了。人家经过版权风波之后,早就不这么玩了。大力发展自媒体呢。
怒答。昨天刚遇上的事儿,正愉快刷着知乎,突然来了条推送,点进去一看,卧槽这不对啊,两篇文章一毛一样啊。特地看了四五遍,确认今日头条没有署名,没有申明转载,只是在最后高冷地留了个邮箱jubao @ ,意思就是如果侵权了给我发邮件给爹啊。(而且用手机app或者是网页根本看不到这个邮箱,在pc浏览器才能看到,这尼玛不是坑爹吗)然后我就私信了原答主,还有我给今日头条发邮件的记录,打了码。原答主因为不想透露个人真实信息放弃了维权,估计这样的人也不少。原答主因为不想透露个人真实信息放弃了维权,估计这样的人也不少。今日头条简直是流氓。
好多次刷机被强制安装今日头条,最终只能自己弄手机ROM包满足需求。我不仅排斥你的软件,还排斥你的行为。
要么知乎官方出面,以企业对企业,不然就等知乎倒闭
利息相关。 干这事儿的人以前就坐我旁边。自媒体是邀请制的,现在我不知道,以前是邀请制度。 运营负责拉人进来写东西。 他们没能力去鉴别,都是一群90年的小朋友。。。头条本身就不生产内容,他们只是内容的搬运工。。。今日头条不叫今日头条公司,叫做字节跳动公司。。你查查他们几个别的应用,保证你吐血而亡。。更过分。。。
提问的诸葛同学。首先,我对您被无良媒体抄袭的遭遇表示歉意。其次,在收到您的举报后,头条已经对抄袭者的文章进行了下架,并且对抄袭者的账号也做了处罚。(当然,处罚力度与你的期望有差距。目前头条已经采取扣分制,抄袭一次会被扣40分并且禁言四天,累计100分就会被封号,简而言之,抄袭三次就会被封号;对比一下,微信目前的处罚方案是抄袭5次予以封号。另外,头条目前对于投诉,要求24小时内予以处理。)再次,澄清一些误解,从内容生产机制上,头条与知乎是一样的,本身都不生产任何内容,所有内容均来自第三方的作者(我们自己的叫做“头条号”平台,类似微信的公众账号平台),我们和知乎一样,只提供展示平台。(P.S:头条与知乎日报之间是导流合作,知乎运营小朋友的评论太误导了,用那么模棱两可的话混淆视听,太不地道了,所以别怪我,暂时删掉了。)另外,头条拥有文本消重机制,相同内容的文章在头条平台上只会出现一次。最后,如果作者发现自己的内容被无良的第三方账号抄袭,可以发投诉邮件到,我们会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目前来说,对于个人,没有太好的通道来维权,而且相关法律法规本身就模糊不清,有待发展。不然我家楼下卖盗版碟的也不会干半年就买Q7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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