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华联商厦厦里面有卖书的吗

园城黄金(600766)-公司公告-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股票行情中心 -搜狐证券
(600766)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说明:本公司对本公告书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处,本公司应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总股本: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股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烟台华联
上市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时间:日
登记托管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上市推荐人: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对本上市公告书中有关简称作下列释义:
1、公司:指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股票:指公司已发行完毕的每股面值一元、总面值为5340 .59万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社会公众股:指公司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1672.59万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上市推荐人:指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5、托管机构:指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6、上市: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7、元:指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本公司股票上市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6)字第088号文审核同意,于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编制。本公司上市公告书旨在说明公司股票上市的目的,并向社会公众披露本公司基本情况及有关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已确认上市公告书所载内容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和虚假陈述,并愿就上市公告书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市公告书中的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与上市有关的当事人
1、股票上市推荐机构
中国国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金建栋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乳山路63号
邮编:200042
电话:(021)
2、股票登记托管机构
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人代表:俞建麟
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021)邮编:200080
3、律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上海市投资金融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谷云章
注册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661弄1号607-609室
邮政编码:200042电话:(021)
律师:谷云章、沈富强
4、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 所
法定代表人:王文彬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崂山东路10号4楼
邮政编码:200120电话:(021)
注册会计师:林东模、刘万椿
5、资产评估机构
法定名称:上海东亚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陆德宏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室
邮政编码:200120电话:(021)
评估人员:葛亮民、徐承霞
6、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7、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YANTAIHUALIAN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261号
邮政编码:264001
英文地址:NO.261NANDASTREETYANTAISHANDONG
3、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德志
4、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1988年10月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审核同意,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而成立的股份制企业,为全国华联商厦集团成员之一。为了进一步筹集建设资金,扩大公司经营规模,1990年3月经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1990)34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烟台 市分行(90)烟人银字第35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增资发行股票912万元。经过两年的筹建,于1990年7月公司正式建成营业。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340.59万元,其中国家股2598万元,占股本总额的48.65%:法人股1070万元,占总股本的20.04%:社会个人股1672.59万元,占总股本的31.31%。
截止1995年底为止,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164人。下设两个全资附属公司、一个控股子公司和一个分公司。公司主体商厦总建筑面积15750 平方米,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内设六个专业商场、一个卡拉OK歌舞 厅。主要经营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烟酒糖茶、副食品、土产杂品、海产品、家具、油漆涂料等:兼营舞厅、游艺、钢材、水泥。壕材、广告等。成为一家以零售为主,零批结合的大型商贸企业。
公司自1990年全面营业以来,不断深化企业改革,依靠自身积累实现了滚动式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连年提高,至1995年底,公司总资产达1.54亿元,其中净资产为0.75亿元。199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亿元,净利润0.12亿元,成为华联商厦集团效益好的成员之一。几年来,公司先后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授予全国商业信誉企业、全国百家最大零售企业、山东省工交财贸系统百名利润大户、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烟台市最佳企业等二十余项荣誉称号。
5、公司其它情况
(1)所属行业:商业
(2)成立日期:日
营业执照编号:1
(3)公司占地面积4793.43平方米,建筑面积15750平方米,营业面 积10000平方米。
(4)公司在册员工
在册员工:1164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31人,初级技术职称9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10.8%。职工平均年龄29岁,已全面参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离退休职工123人,由公司负责足额缴纳和向 其发放养老金。
(5)公司咨询服务项目:
咨询电话:(-3509
传真号码:(
股东接待日:每月的8日和18日,上午8∶00至11∶30(国家法定节 假日顺延)
公司资料查询及股东接待地点: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261号)
(6)公司经营方式:批发、零售
(7)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烟酒糖茶、副食品、土产杂品、海产品、家具、油漆、涂料。
兼营:舞厅、游艺、柜台出租。
(8)公司主要全资附属公司和控股公司
主要全资附属公司: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家电分公司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
法人代表:孙德志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原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
注册资本:40万元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
法人代表:孙德志
经营范围:木材、钢材、水泥、化工原料 报筑装饰材料、水产 品
控股公司:
烟台华联商厦报业装饰灯光音响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5万元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桃花街4 3号
公司投资金额69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60%
法人代表:孙德志
主要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装饰材料、灯光音响批发零售、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水电暖安装
六、公司组织状况
1、公司历史沿革
1986年,烟台市人民政府遵照商业部在烟台市等全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兴建综合性、现代化大型商业企业,统一以“华联商厦”命名的部署,由商业部出资800万元,责成市商业局下属的烟台百货采购供应站 负责筹建烟台华联商厦。筹建期间,根据烟台市领导把烟台华联商厦办成股份制企业的批示精神,烟台市人民政府授权烟台市体改委牵头,由
烟台市商业局、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人民银行和烟台百货采购供应站联合组成烟台华联商厦股份制试点协调小组和筹委会,负责筹建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以烟政函(1988 )第23号文批复同意组建本公司。
1988年10月,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以(88)烟人银字第299号文批准,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省信 托投资公司烟台办事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2500万元。发行结束后,其情况为:国家股300万元,由市财政局认购:法人股1070万元,分别由 商业部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总公司(800万元) 报设银行烟台市信托投资 股份公司(100万元)等9家法人单位认购:社会个人认购760.59万元,实际募集股份总额2130.59万元。
日,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登
记成立,成为山东省最早的股份公司之一。
1990年3月,公司经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1990)第34号文和中国人 民银行烟台市分行(90)烟人银字第35号批复同意,向社会个人增资发行股份912万元。所发股份全部被社会个人股东认购,进一步扩大和提高 了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能力。
1990年7月公司商厦正式建成营业,当年销售额即突破1亿元,在山东省商业企业中名列前四名。
1993年11月,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为 继续进行规 范化的股份制试点企业。
自1990年7月建成正式营业至今,公司先后成立了五交化、百货副
食、服装、针纺、鞋帽、装饰家具,六个专业商场和投资了对外经济贸易、家用电器和音响乐器等公司。成为一家以零售为主,零批结合:以商为主,商、工、服结合:以内贸为主,内外贸结合的大型商贸企业。
2、公司历次股东大会重要决议简介
(1)日,第一届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人员并通过了《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代表大会条例》、《董事会组织条例》。
(2)日,第二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部分商场试营业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公司新的董事会人员。
(3)日,第三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决议。
(4)日,第四届股东大会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股票上市意见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调整了公司董事会人员: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对董事会1990年向社会增资扩股912万元和1992年增扩国家股2298万元的行为予以追认。
(5)日,第四届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1994年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每股派发人民币0.20元(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现有组织机构
(1)组织结构图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日公司组织结构图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况
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德志先生,51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烟台市芝罘区商业局长、烟台市蔬菜副食品公司经理,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商业优秀企业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烟台市优秀企业家。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李道昌先生,53岁,中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烟台罐头总厂副厂长、烟台百货采购供应站副总经理,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副董事长:杜洪平先生,39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烟台市财政局工业科科长,现任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副董事长:姚有茂先生,4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烟台市建设银行福山区支行行长,现任建设银行山东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市办事处总经理、烟台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副董事长:张红霞女士,44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商业部财务综合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华明先生,46岁,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 曾任烟台市纺织品采购供应站副经理、烟台市百货采购供应站副经理,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伟光先生,42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烟台市芝罘区商业局副局长,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李洪臣先生,52岁,中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市冷冻机厂财务科科长、烟台造船厂总会计师,现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总会计师,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董事:高文河先生,58岁,初中学历,经济师,曾任烟台市机械局副局长,现任烟台市聚氨脂制品工业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监事会主席:王粟九先生,67岁,初中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百货采购供应站会统物价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本公司股票400股。
监事:郭永桓先生,56岁,初中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市饮食机械厂主管会计、凤凰台办事处财务科副科长,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监事:侯英女士,40岁,中专学历,统计师,曾任威海市百货公司计财股副股长,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鞋帽商场副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监事:修忠兴先生,47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烟台财政干校办公室主任,现任烟台市拍卖公司经理、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监事:董美红女士,44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烟台开罚壶商业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建设银行山东省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市办事处副经理、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副总经理:于爱宁女士,42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烟台市百货公司党委副书记、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企管科科长,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副总经理:李洪民先生,47岁,中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烟台百货大楼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现任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持有本公司股票1640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03%,其持有股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任聘期内不得转让。
八、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形成过程
1988年9月,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当时的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司筹委会向烟台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提出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建设资金的申请。同年10月,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以(88)烟人银字第299号文批复,同意公司采 取以国家认购、法人股定向募集、社会个人股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每股面额100元,共计25万股的募股方案。当年10月16日至日公司委托建设银行山东省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市办事处代理发行公司股票2500万元。发行结束后,其认购结果为:国家和法人单位认购股份1370万元,其中国家股300万元,计3万股,由市财政局认购:法人股1070万元,计10.7万股,由商业部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总公司(800万元) 报 设银行烟台市信托投资股份公司(100万元)、烟台张裕公司(50万元)、 烟台聚氨脂工业公司(50万元)等9家法人单位认购:社会个人股760.59 万元,计7.6059万股,由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翰平县等六个县市区7510人认购。共计实际发行2130.59万元(21.3059万股),与申请发行数相差369.41万 元。
1990年1月,为了解决公司商厦建设和经营资金不足的状况,搞好 商厦的经营和管理,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再次向烟台市体改委和烟台市人民银行提出向社会个人增资扩股912万元的请求。当年2月,经烟台市体改委和烟台市人民银行分别以“烟体改(1990)34号”文和“(90)烟人银字第35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个人增资发行912万元股份 。同年3月1日,公司委托建设银行山东省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办事处开始代理发行,至发行结束,所发行912万元股票全部被社会公众认购。在日召开的第四届股东大会上对该次增资扩股行为予以了追认。至此,公司形成总股本为3042.59万元,其中国家股300万元,法人股1070万元,社会个人股1672.59万元。
1992年,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商业局,并以烟国资字(1992)29号文《关于对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核定的通知》,对国家股的份额进行了界定,除将公司第一次发行时由市财政局认购的300万元继续界定为国家股以外,同时还将公司1990年应交所得 税131.80万元、1991年应交所得税224.50万元、1991年应付国家股股利6.48万元以及将公司基本建设借款本息转由国家偿付部分1935.22万元(以上四项合计为2298万元)转增为国家股股份。由此公司总股本扩大为5340.59万元,其中国家股2598万元,法人股1070万元,社会个人股1672.59万元。公司第四届股东大会对该增扩的2298万元国家股予以了追认
1993年,为使公司股份制试点符合规范化要求,便于股票上市交易,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以“烟华司字(93)第6号”文向烟台市体改委提
出了申请拆细公司股票面值的报告,经烟台市体改委转报山东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以“鲁证管办字(1994)第16号”文同意了将公司股票由原来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拆细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申请。股票拆细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国家股2598万股,法人股1070万股,社会个人股1672.59万股,总股本合计为5340.59万股。
2、历次股票发行情况及承销机构
(1)、承销方式:代销
(2)、申请发行数量:2500万元
(3)、承销起止日期:日—日
(4)、发行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5)、发行对象: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境内企事业单 位和社会个人(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6)、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A股)
(7)、实际发行数量:2130.59万元,其中国家股300万元,法人股1070万元,社会个人股760.59万元
(8)、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9)、承销机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市办事 处
(1)、承销方式:代销
(2)、申请发行数量:912万元
(3)、承销起止日期:日—日
(4)、发行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5)、发行对象: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境内社会个人(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6)、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A股)
(7)、实际发行数量:912万元,全部为社 会个人股
(8)、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9)、承销机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市办事 处
3、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万元
)烟人银字第299号
(90)烟人银字第35号
烟国资(1992)29号
4、公司股本
截至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0万元,总股本5340.59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社会个人股
5、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1)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家股)
(2)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总公司
(3)建设银行山东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市办事处 100
(4)烟台张裕葡萄酿 酒公司
(5)烟台市聚氨脂制品工业公司
注:其他5名股东为个人股东,其持股未超过披露限额。
6、本次股票上市规模:
本次上市股票全部为公司社会个人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计1672.59万股。其余2598万股国家股和1070万股法人股在国家未出台 新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前不上市流通。
九、公司经营业绩
1、经营概述
公司是原商业部统一命名、资建的全国华联商厦集团的理事会成员单位,山东省十大商业零售企业。创业以来,在烟台地区良好商业环境
的支持下,公司充分发挥华联集团的优势、不断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销售额连年上升,1995年,经济效益居全国华联集团第7位,并成为 全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企业之一。
几年来,本公司坚持以零售为主,零批结合,以商为主,商、工、服结合的经营方针,先后成立了百货副食、服装、针纺、鞋帽、装饰家具、五交化六个专业商场和对外经济开发、家用电器、音响灯光等分公司。公司在经营中,立足于管理和市场,采用集中管理、多层次划小核算和承包经营等办法,降低库存、提高资金周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在销售上,坚持商品品种的齐全和品质的名、特、优,分别和国内外30余家企业签订了总经销和地区总代理协议,经销商品品种35000余种。
公司先后被省、市有关部门授予“创利税大户”、“物价质量信得过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山东省十大商厦”、“物价信得过单位”、“烟台市最佳企业”等荣誉称号。1995年被评为全省工交财贸系统百名利润大户之一,总经理孙德志先生荣获烟台市优秀企业家和山东省商业优秀企业家称号。
2、经营业绩
经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3年度、1994年度、1995年度和月的经营业绩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减:所得税
减:少数股东损益(63)
注:根据山东省政府(93)鲁政函159号文和山东省鲁证字)号文规定,公司所得税自1993年起按15%计缴。自公司股票上市后,根据鲁证字(号文的规定,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率,再由财政 部门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
十、公司财务资料
(一)验资报告(摘要):沪中社会字(94)第039号
我所接受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股票上市前的股本金进行验证,我所按照必要的验资程序,对该公司实施了实收股本金的验证工作,兹作验资报告如下:
一、验证依据
1、1988年6月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函(1988)第23号文批准该公司组建为股份制公司。1988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88)烟人银字第299号文批复同意采取国家认股,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法, 组织股本金2500万元(实际发行2130万元)。
2、1990年3月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1990)34号文批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90)烟人银字第35号文同意,向社会个人增资扩股912万 元。
3、1992年11月根据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烟国资字(1992)29号文 《关于对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核定的通知》,将该公司1990年应缴所得税131.80万元、1991年应缴所得税224.5万元、1991年应 付国家股股利6.48万元,公司基本建设借款本息转由国家偿付部分1935.22万元等四项核定增扩国家股2298万元。1992年10月烟台市人民政府 烟政发(1992)92号文批准同意调整股权设置,充实股本金。
4、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日核准登记注册并颁发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号列示,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340万元。
5、因国家对股份制试点企业的规范化要求,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 所对该公司的资产作整体价值评估,该评估报告已经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于日以鲁国资字(1994)第21号文确认通过。
二、实收股本金及股本的构成
该公司的实收股本金依据上述批文分次逐步到位,经我所审定,至日止,公司实收股本金元,其股本构成如下:
3、社会个人股
由以上股本金所形成的股票面值,日前为每股100元 ,日拆细为每股1元,股票发行价与股票面值之比均为1∶1。
三、验资结论
经我所验资确认,该公司的股本金元,截至日已足额实收,玻阂已按股东权益记入公司股本金帐户。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赵铭忠、曾锦漪
(二)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评报字(94 )第01号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长期负债等全部财产进行整体评估。评估目的为贵公司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异地上市交易提供所有资产的现行价值。
我所遵照国务院91号令,参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评估规定,根据贵公司在清查财产基础上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产清册以及有关资料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日。评估结果如下:
无形及其他资产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葛亮民、徐承霞
注:上述评估结果已由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鲁国资字(1994)第21号文予以审核确认。
(三)审计报告(摘要):沪中社会字(96)第867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日、日、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和1996年1月至6月、1995年度、1994年度、1993年度的公司及合病符润及利润分配表 ,以及1995年度、199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贰绊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日、日、日、日的财务 状况和1996年1月至6月、1995年度、1994年度、1993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1995年度、1994年度的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林东模、刘万椿
(四)会计报表注释及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病贬合《商品 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报表的编制。
(2)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制,即自日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帐本位币和外币业务: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外币业务以 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市场汇价中间价, 下同)将外币折合人民币入帐,月末对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帐户中的外 币余额按月末汇率重新折合人民币进行调整,此数额与原帐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计作“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列入当期损益。
(4)坏帐准备:对应付帐款的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按期末应收帐 款余额5‰计提坏帐准备,计作“管理费用(坏帐损失)”,合并了公司 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与母公司相同。
(5)存货及其计价: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法:低值易耗品采用“ 五五摊销法”在其使用期限内摊销其价值。
(6)长期投资及其计价:对拥有20%以下权益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 算:对拥有20%以上(含20%)至50%的权益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拥有超过50%权益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且合并其会计报表。
(7)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对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2000 元,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实物形态的资产列作固定资产,以实际成 本作为原价,预留5%残值,以直线法按下列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在有 效使用期间内计提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8)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及其摊销:以实际成本计价,按实际成 本和下列摊销年限及年摊销率在其有效年限内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住房使用权
递延资产—商场,仓库装修改造费10年10.0%
(9)收入、成本和费用归属期的确定:按权责发行制原则确定,以 收到货款或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同时将与其配比的商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予以结转。
(10)会计报表汇总和合并的原则:对公司内部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在经过内部往来抵销后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本公司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不含50%)以上的,再将本公司汇总会计报表与此类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合并,在经过有关项目的抵销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A、营业税金: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 加。其中消费税按黄金首饰商品销售金额的5%计缴:营业税按租赁收 入的5%或10%计缴: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本期应交 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之和的7%和3%计缴。
B、增值税:按国家税法的规定对商品进销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 主要商品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C、所得税:根据山东省政府(93)鲁政函159号文和山东省鲁证字)号文规定,自1993年起按15%计征。所得税按应付税款法核算 ,自公司股票上市后,根据鲁证字(号文的规定,公司执行33 %的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返还18% ,实际税负为15%。
(12)利润分配: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A、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B 、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
C、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D、按股东大会决议支付普通股股利。
2 、1996年上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元,其中银行存款元 ,现金元。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7166.60元,计有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于1996年10月到期,无票面利息。
(3)应收帐款年末余额元,其中:
一年至二年
二年至三年
(4)预付货款年末余额元,其中:
一年至二年
二年至三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元。其中,暂付与代垫其他单位款项元,职工出差借款元,业务周转金及备用 金41350.00元,存出保证金元,其他元。
(6)待摊费用期末余额元。其中:租赁费摊余价值32944.49元,保险费摊余价值96807.64元。
(7)存货期末余额元。其中:库存商品净额元,低值易耗品元,材料物资元。
(8)长期投资期末余额元。其中:
A、联营投资元。系烟台华联商厦报业装饰灯光音响有限公司元和全国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元。
B、股票投资元,系烟台市芝罘城市信用社股票元和山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业集团公司股票137555元。
C、债券投资33000.00元,系1994年3年期国库券。
D、应计国库券利息收入9200.11元。
E、减占股50%以上子公司合并抵销元。
(9)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余额为46,252,283.91元。
房屋及建筑物
(10)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元,其中:
世学路一号仓库改造工程4,705,00 0.00元
住房拆迁投资工程3,525,002.45元
新牟华联商厦筹建工程9,740,274.81元
金利来专卖店装修工程50,000 .00元
变电室改造工程89,208.58元
服装商场金利来中 厅改造工程45,265.00元
百副商场装修工程181,052.00元
商厦电梯维修工程134,103,40元
其他零星工程29,000.00元
(11)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6,003,726.67元。其中:土地使用权 14,156,618.73元。住房使用权1,847,107.94元。
(12)递延资产期末余额为6,687,543.05元。其中:商场和仓库 装修改造费6,341,628.58元,开办费103,584.93元,其他242,329.54元。上述商场、仓库装修改造费用自竣工使用日起分10年平均摊销:开办费自开始经营的次月份起分5年平均摊销。其他递延资产按实际受 益期平均分摊。
(1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9,590,000.00元,分别向五家金融机构 借人,借款月利率为8.91‰至12.06‰。由烟台新世界商厦或烟台振华 百货商店分别作为担保人。
(14)应付帐款期末余额20,968,091.33元。应付供货商近3000户 。
(1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8,691,391.56元,包括其他企业代垫款3,680,446.17元:应付工资1,696,742.05元:职工风险抵押金及保证金2,157,312.04元:职工教育基金184,714.64元,其他972,176.66元。
(16)应付福利费用期末余额为2,990,582.54元。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用于职工医药费等项支出。
(17)未交税金期末余额-876,277.05元,包括: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抵扣数)-2,832,487.35元
应交营业税7,735.73 元
应交城建税69,444.66元
应交消费税7,213.68元
应交房产税61,493.59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1,802,521.4 4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7,801,20元
(18)未付股利期末余 额为6,400,586.10元,其中:
应付国家股股利4,630,738.44元:应付法人股股利1,600,000.00元:应付个人股股利169,84 7.66元。
(19)其他未交款期末余额为75,492.24元,均为应付教育费附加。
(20)预提费用期末余额为285,600.00元,包括预提利息费用150,000.00元。子公司预提仓库租赁费用126,000.00元和其他预提费用9,600.00元。
(2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0,160,000.00元,月利率10.05‰,由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提供并承诺每年为公司办理一次展期手续,并由烟台新世界商厦提供担保。
(22)股本期末余额为53,405,900.00元,其中:国家股25,980,000.00元、法人股10,700,000.00元、社会个人股16,725,900.00元。
(23)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为6,941,000.00元,为股本溢价部分。
(24)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4,933,414.38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3,634,288.64元:法定公益金1,299,125.74元。
(25)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5,088,539.84元。根据本公司199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1995年度税后利润在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暂不进行分配,待公司股票上市后授权董事会全权实施具体分配方案。
(26)财务费用期末余额为396,564.26元。其中:利息净支出352,529.89元:金融机构手续费48,892.45元:汇兑损失4,858.08元。
(27)投资收益期末余额为45,563.39元。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0,952.00元:债券投资收益24,611.39元。
(28)营业外收入期末余额为52,000.00元,其中:职工赔款收入13,250.00 元:职工停薪留职管理费收入9,000元。
(29)营业外支出期末余额为70,956.61元,其中:赞助及罚款支出12,200.66元,其他58,755.95元。
3、报表重归类
为了便于各期会计报表项目的比较,公司已对列于1994年度和1993年度母公司报表。焊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合病皑表中的某些项目按1996年上半年度和1995年度的同一口径作了必要的调整。
4、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和关联公司交易事 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签发日(日),公司并未发生影响本公司会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的或有事项的期后事项。
1996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与本公司关联公司的交易事项,各期期末余额中也没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的欠 款。
(五)公司会计报表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合病符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财务状况表( 见附表)。
十一、财务指标分析
应收帐款周转率
股东权益比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税后利润(元)
每股净资产(元)
注:上述指标均按经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本公司月份、1995年、1994年、1993年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计算。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向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政府各有关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管理机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真实、准确、及时地在证券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公布本中期报 告。宏度报告和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任职期间内将不会进行转让。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建议 和批评,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直接或间接从事股票买卖活动。
5、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 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本公司在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6、董事会和各位董事保证不就任何未经主管机关审阅的可能影响 股价变动之重大信息私自公告或贰绊意见。
7、本公司没有无记录之负责。
8、本公司资料自送中国证监会复审至上市公告书贰绊期间,未发 生任何重大事项。
十三、重要事项揭示
1、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病贬合《商品流通企 业会计制度》进行经济业务的处理和会计报表的编制。
2、公司的设立未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3、土地使用权
1993年5月公司通过有偿受让方式取得了公司所在地烟台市芝罘区 南大街261号的02-(8)-53号国有土地4793.4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期 限40年(自日起至日止)。已经烟台市土地管理
局审核注册登记并颁发烟国用(93)字第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总额为15,338,976元。
1996年6月,经山东省地产估价事务所评估、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确 认,该土地使用权价值为15,338,976元。
4、税收政策:
所得税:根据山东省政府(93)鲁政函159号文和山东省鲁证字)号文规定,自1993年起按15%计征。自公司股票上市后,根据鲁证字(号文的规定,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返还
18%, 实际税负15%。
增值税:根据国家规定,自日起按17%计征。
5、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
(4)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按股东大会 决议支付普通股股利。
根据日召开的本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1995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在按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法定公益金后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暂不进行分配,待公司股票上市后授权董事会全权实施具体分配方案。
6、国有股权的调整和界定
1992年11月根据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烟国资字(1992)29号文《关于对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核定的通知》,除将1988年由市财政局认购的300万元核定为国家股以外,同时将公司1990年应缴所得
税131.80万元,1991年应缴所得税224.5万元、1991年应付国家股股利 6.48万元,公司基本建设借款本息转由国家偿付部分1,935.22万元等
四项核定增扩国家股2,298万元。公司第四届股东大会对该增扩的2298万元国家股予以了追认。1992年10月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发(1992)92号文批准同意调整股权设置,将上述款项转为国家股。自日起,根据烟国资字(93)第25号文的批复,由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并管理公司的国家股。日山东省证券管理委员会鲁证管办(1994)第五号文,确认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1996)49号文确认了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方案。
7、公司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票的章程第七条,股息和红利的分配方式是:
1988年10月至1989年底的建设和初营期间,法人股和个人股实行保息分红,个人股分红率不低于银行三年保值储蓄的保值贴补率,国家股不计发股息。
公司于1992年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同股同利,由公司年终财务决算后于次年三月底前一次支付,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收入调节税。
公司于1989年间的每股红利率为9.6%,个人股在此基础上加保值 贴补率8.36%和1988年10月至12月的红利,总计达21.7%。国家股不参加分红。
公司于1990年间的个人股每股红利率为11%,法人股红利率为1.26%,国家股不参加分红。
公司于1991年间的个人股红利率为8%,国家股和法人股分红率为2.16%。
公司于1992年起实行同股同 利,1992年每股分红率为6.8%。
公司于1993年间的每股分红率达14.3%。
公司于1994年间的每股分红率为20%(含税)
8、关于原控股的二个合资公司的清算问题
公司于1993年分别与台湾、香港合资成立了烟台(香港)梦美时装公司(公司投资75万元)烟台(台湾)大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投资153万元)。由于港方资金长期不到位和大三元食品公司的经营问题,董事会于 日决定解散这二家合资公司,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算。公 司的投资款项已实际收回,有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9、重要合同及合同 之外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1)公司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市芝罘区分行。烟台市芝罘信用 社等七家金融机构借入短期借款,合计人民币2880万元,月利率10.98 ‰至12.06‰。其中,2220万元由烟台新世界商厦提供担保:300万元由烟台振华百货商店提供担保。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借入长期借款,计人民 币1400万元,月利率10.05‰。贷款银行承诺每年为公司办理一次展期 手续,并由烟台新世界商厦提供担保。
以上借款合同正在履行中,根据上海市投资金融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称,其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并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前景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1995年年末财务会计报表列应收、应付帐款经上海中华社 科会计师事务所检查验证。经上海市投资金融律师事务所审查认为,发行人应收、应付帐目下法律关系明确。
10 、商标权
公司现使用全国华联商厦集团的统一名称,但不拥有商标权。
11、与公司有关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情况
公司没有尚未了结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案件,也不存在任何涉及公司、败诉结果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该等诉讼、仲裁的威胁。
12、法律意见书结论(摘要)
(1)公司已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所要求的程序 批准设立,依法具备了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股 本结构经营业绩等符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并已具备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
十四、投资环境、风险及发展规划
1、投资环境
公司所在地烟台市位于山东省胶东半岛东部,濒临渤海、黄海,是胶东半岛和鲁东南重要的工商业被通、文化中心城市之一,历来工商业十分繁荣。由烟青、济青高速公路和济南。亨岛等地直接相连,客轮连接大连、天津,海、陆、空交通运输均极为便利。是理想的商品集散地和商品信稀被流中心。公司所处地段南大街横贯烟台市中心,大型零售商场和各种小商品交易市场大多集中于此,是烟台市的黄金商业地段,为顾客购物和娱乐消费的集中区。
烟台气候宜人,依山傍海,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有着丰富的海洋渔业物资和各类水果,是著名的烟台苹果和山东大花生的集中产区,且
盛产黄金,有着发展商业不可多得的条件。
不仅如此,烟台又是我国著名旅游风景城市,闻名遐迩的“人间仙境”逢莱阁即坐落在市区的西海岸。此外,还拥有长山列岛、射渔台等众多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迹,具有发展旅游,从而带动商业发展的独特条件。
此外,烟台还是我国最早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自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烟台市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和地理优势,抓住机遇,充分吸引外资,以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
目前,烟台与日本和韩国的经济往来十分密切,是东南沿海各城市中吸引日资、韩资较多的地区之一。已成为国内外商家理想的投资地。1992年,烟台市进行“中国城市50强”和“投资环境40优城市”行列,有5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近年来,随着烟台市经济的迅速 增长,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得到了较快的提高,人均消费水平在山东省连续排名前列,这些无疑都为本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本公司是以经营百货为主的商业零售企业,目前在烟台市场范围 内已有大、中型零售企业7家,并还在不断地进行扩大和新建。市场越 趋向于饱和。随着各商家竞争的日益激烈,购买力的逐渐分流,这将给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和不良影响。
(2)经营风险
本公司经营的商品以日用百货为主,存在着需求变化大、消费者偏好变化快的特点,因而,公司采购的商品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和消费者的偏好将影响着公司的经营成果。
(3)行业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零售企业与贰讹国家的商业零售业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随着国外商业企业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势必给我国商业行业带来较大的冲击,致使国内商业零售企业市场占有率下降,行业利润降低,竞争力削弱。
(4)投资风险
本公司为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实现集团化、多元化的发展目标,将进行新的较大规模的投资和改建项目。尽管这些投入都将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科学的论证,但由于市场变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很难保证每一项投入都尽人意。
(5)加入世贸组织风险
本公司主要经营国产名优商品,部分经销国外名牌产品,销售收入中国产商品占较大比重。一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随着进口商品的价格跌落和数量大量增加,而若同时公司又不能很快适应这一变化,改变产品结构,这将给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
(6)产业结构单一风险
本公司为商业零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很大部分来自商品零售,批发业务还未得到足够的发展,由于市场放开后,很多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也大量从事于零售业,若市场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时,将给本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7)政策风险
国家有关商业经营和商品流通的政策、法律、法规(如税收)在将来如作较大调整和改变,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给公司的经营和获利带来一定的风险。
(8)股市风险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发展速度较快,各项证券交易法规正在不断完善,投资者素质也有所提高,但股票市场的价格不仅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到各种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投资心理的影响。投资风险和股市风险是相连的。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和可能涉及的风险有所了解,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风险对策
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充分采取下列一些措施和对策,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1)进一步转换公司经营机制,对公司现有的下属专业经销公司和 专业经营部进一步细化,以达到专业化灵活经营、对市场反应快速的目的。
(2)在稳定发展商业、娱乐业、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将多渠道寻
求合作项目,大力而稳健地开展多元化经营,力争在广告、宾馆、餐饮、装潢和金融证券等方面有所开拓,使公司逐步发展成为集约化经营的集团公司,从而把公司市场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3)利用参股、合资、合作经营等多种手段,通过工贸结合、商贸 结合。黑外贸结合等多种经营形式,使公司发展成为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商业流通集团,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4)公司将利用华联集团的信誉和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公司广泛的商品市场信息网络,大力开拓名、优、特、新商品经营,提高商品适销率,以获取良好的经营成果。
(5)在坚持零售为主综合经营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 益为中心,采取切实有效的营销措施,组织好商品营销。在抓住原有资源和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新的资源和客户,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立于不败,并不断得到发展。
(6)积极引进和挖掘各类专业管理人才,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运用科学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做好每一项经营业务。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和迎合不同层次的消费者。
(7)对于新建项目以最快的速度,最可行的方法制定出施工方案, 抓紧时机,充分利用建设和筹资的时间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因投资增加、周期延长等因素带来的风险。
4、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自开业至今,经历了一个全面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自身的经营特色,并逐步走向规模经营。1996年后,公司将进入一个全新发展时期,其总体发展规划是:以高速度、高效益滚动发展为基本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为手段,采取合资、企业自筹及负债经营或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收购、兼并、合资、控股等多种形式成立子公司和联锁店,加速资本积累,迅速壮大经营规模,以规模优势求整体发展。以现有公司为主体,逐步实现“四化”。
1、企业规模集团化。以华联商厦为母体,通过母体裂变、控股参 股、连锁经营以及健全功能,使公司发展成为集内向型经营和外向型经营、集资本经营和商品经营于一体的母子型企业集团。
2、经营格局多元化。在以零售为主,兼营批发的基础上,通过拓
宽经营领域,延伸经营范围,使公司融内外贸、购物、娱乐、餐饮、装饰装潢工程于一体,为将来向大型综合商社过渡创造条件。
3、管理水平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行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 制度。借鉴日本“佳世客”的先进经验,实行全面预算计划管理和商品库存保本保利管理,强化服务管理,使企业管理水平跨入全国同行业先进行列。
4、商品档次精品化,商厦自身继续坚持以中、高档商品为主的经 营特色,有计划地引进国内外名牌优质商品,淘汰低档商品,通过联营
联销和总代理、总经销业务,兴办厦中店精品屋,使商厦成为市区内大型一流综合商厦。
十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前身为烟台华联商厦,筹建于1986年3月,1988年9月为吸收社 会资金解决商厦建设资金缺口,经烟台市商业局以(88)烟商基工字第183号文提出请示,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以烟政函(1988)第23号文批复同意 组建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88)烟人银字第299号文批准,公司于1988年10月委托建设银行山东省信托投 资公司烟台市办事处代理发行本公司股票2130万元,其中国家股300万 元,法人股1070万元,社会个人股760万元。共计募股资金2130万元。 同时,公司通过建设银行贷款1514万元。公司首次募集资金主要运用情况如下:
(1)建成15750平方米营业大楼一幢,造价3千 多万元
(2)购置各种车辆30部,价值200多万元
(3)公 司地下室和第一层楼装修支出近300万元
公司建成于1990年7月正式营业,每天营业额可达20多万元,为解 决公司二楼、三楼、四楼的装修资金及部分流动资金,增加营业面积,扩大公司经济效益,经董事会决定向社会个人增资扩股。1993年3月, 根据烟台市体改委(1990)34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烟人银字(1990)35号文批准,公司委托建设银行山东省信托投资公司烟台市办事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91 2万元。
此次募股资金中用于公司商场装修支出约700万元,其余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股资金的运用严格把关,与募股可行性报告的用途一致,募股资金运用后,经济效益增长明显。
十六、盈利预测
1、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摘要)沪中社会字(96)第871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公司编制的1996年度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及所采用的会计方法,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1996年盈利预测报告是建立在以前年度经营业绩基础上的,所确定的各种假设市公允的,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和计算方法,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林东模、刘万椿
2、盈利预 测的基准
本盈利预测是根据业经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本公司年综合经营业绩,结合本公司现时的基础。很力、潜力和业务 发展各项计划编制的。本盈利预测遵循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在各主要方面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原则一致。
3、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
(1)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今后几年的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现行会计制度无重大变化:
(4)现行税率、汇率、贷款利率无重大变化:
(5)库存商品周转正常,不存在长期 积压而产生不利影响:
(6)未出现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的 重大影响。
4、1996年盈利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6年预测数
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 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净收入
减:所得税(按15%税率计算)225
所得税(按33%税率计算) 495
按15%所得税计算
按33%所得税计算
每股税后利润
按15%所得税计算
按33%所得税计算
十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关于烟台华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公 开上市的复审意见书》
2、国家体改委关于山东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股份 制试点的批复(体改生[ 号)
3、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组建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烟政函[1988]第23号)
4、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关于对烟台华联商厦筹委会申请发行 股票的批复([88]烟人银字2 99号)
5、山东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上市复审材料的报告
6、公司营业执照
7、公司章程
8、山东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认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集中托管结果的函(鲁证管办字[1994]第6号)
9、公司历次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10、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
11、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通知
12、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盈利预测鉴证报告》
13、上海投资金融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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