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生活照同一个人人名,对应不同的人物,该如何办?

在一笔银行贷款逾期案件中发现股东在案发地购置资产、验资注册用的是A身份证。在老家办厂、购置资产用的是B身份证,A、B身份证除姓名、照片一样外,其他信息都不相同,经案发地公安机关查询,两个身份证都真实有效,造成银行无法查封该股东在老家购置的资产。不知哪位遇到过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谢邀,首先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多个真实身份证的人倒是见过,但多数都是国安局一类的保密职业。从我的角度来说,虽然情况特殊,但应归于客户经理尽职调查没有做好,如果无法保全产生损失的话大概难以免责。从挽回损失的角度来说,首先应该明确原因吧,我觉得只要能证明是同一人的话,应该可以控制的。已经@冷炎 大神了,期待专家的解答。
谢&a data-hash=&974ef3a56dfdbc& href=&///people/974ef3a56dfdbc& class=&member_mention& data-tip=&p$b$974ef3a56dfdbc&&@张诩&/a& 爷邀。&br&基本上说,如果没有其他材料,仅凭两张身份证的姓名、照片一致,是无法证明为同一人的,虽然说两个人同名同姓还同样相貌的概率极低,但极低也不等于零么。&br&个人观点,对付这种问题,如果你没有更好的渠道的话,最好的办法还是交给公安去解决。虽然你无法证明这两张身份证是一个人,但你可以提出合理怀疑,报案称这个人利用多个身份骗取贷款后转移资产,涉嫌贷款诈骗,让警察来查证是否同一人。
谢 爷邀。基本上说,如果没有其他材料,仅凭两张身份证的姓名、照片一致,是无法证明为同一人的,虽然说两个人同名同姓还同样相貌的概率极低,但极低也不等于零么。个人观点,对付这种问题,如果你没有更好的渠道的话,最好的办法还是交给公安去解决。…
银行信贷工作者。  袭人、晴雯对待家人的态度,在书中分别有点透露。袭人有娘家,有母亲兄弟,晴雯没有嫡亲的亲人,但她对一个远七八道的“兄弟”又是如何?且看:  77回,【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 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 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  -----这段补叙,曹公是满含着怜爱和心疼特意交代的,“千伶百俐,嘴尖性大, 却倒还不忘旧,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这个人人怪怨讨厌的、张牙舞爪的晴雯,其实却是怎样可爱、可怜,质朴纯真、美好善良的一个女孩!  再来看看袭人在母兄处的情形:  19回,【原来袭人在家,听见他母兄要赎他回去,他就说至死也不回去的.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 其实又不难了. 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因此哭闹了一阵.】  -----母兄意欲赎她,无非也是为她着想,又不是为他们自己。  你不想出去,你在里边呆得很滋润很体面,且前途无量、有望当上姨奶奶,那你好好解释下不完了么?若是因为不好意思明确解释、表达,委婉地暗示一下,家人也听得懂!又何必如此乔张怪致地,弄出这么乖张浪荡的动静来?还死啊活的,还“哭闹一阵”,说出一大堆不合实情的、伤人的话,两眼一抹黑、只顾自己一顿胡言乱语,说家人赎她是为了“倒腾几个钱”!好生奇怪!  可见“在背人处”,【沉重知礼】的袭人,对母兄大人,也不过如此,有什么“沉重”,又哪里看出女儿、妹子该有的那份孝悌和礼仪?  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品性、质地,不要看他在人前,在大众广庭,在众目睽睽时的所秀。你要看他在人后,在“凡背人处”,在暗室,在独处时,无外人聚焦之时,究竟怎么表现,怎么行止....  作者写得,已然够明白,我们看得、还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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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好7撒MM
  袭人拿捏呗,拿捏着宝玉,拿捏着家人,拿捏成性,好重的控制欲。  自己家人,也要翻出来说,矫情的闹上一场,唯恐家里人忘了她的恩。  其实呢,家人主动提出给她赎身,也是因为觉得内疚所以希望弥补啊,可见家里人并没忘记她。又何苦来戳自家骨肉一刀!  这性子,哪里是个宽厚的
  晴雯的表哥混得太差了,既然是沦落在外,想必这日子过得比乞丐好不了多少,大概就是凤姐说的赖狗扶不墙,而晴雯又只是一介女奴,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请赖家收买她表哥了,没出息的表哥想必也是心甘情愿为奴才吧,主子高兴了,碗大的螃蟹也可以吃吃改善生活嘛,我估计此表哥做梦都想着这种好事呢。
  看来此帖要火啊
  实际上,晴雯是孤儿,那就可以理解她为她表哥谋事的初衷了;不管怎样,那也算是一个心理安慰,总算是有了个娘家人的感觉。  袭人不同,袭人是知道自己有个家的,也是知道当初为什么被家人卖了的,多多少少在心里一定是会有些恨意的,这是人之常情。  常年不在一起,即使是家人,感情也应该是淡了。  袭人家里想要赎她,应该也是良心上过不去,觉得愧对袭人。
  袭人那段话,真的是句句杀人,把她母亲和哥哥说成什么了。  而且,全是大道理、扣帽子,尽显自己“伟光正”,别人都是无耻小人。
  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品性、质地,不要看他在人前,在大众广庭,在众目睽睽时的所秀。你要看他在人后,在“凡背人处”,在暗室,在独处时,无外人聚焦之时,究竟怎么表现,怎么行止....  对滴~
  哈哈,此贴有火的潜质,尤其最后说的看人要看她在背人处 暗室等干的事,袭人对外都很重规矩礼数,对内却经常躺到床上引着宝玉来怄她玩,可见再沉重知礼也抵不过攀高的心啊,不过她对自己的家人可能也只是埋怨比较多,还是把家人放心上的,只是为了争荣夸耀的心就只能先拿捏住家人了。我就说为什么当时读这段话感觉不对,现在想想对啊,不符合她那一贯在人前示好的表现,宝玉要撵跟她有过节的李奶奶和晴雯,她都能跪下求情说好话,但现在却给自己家里人这样哭闹,也许在暗室在家里人面前她也有真性情的,爱自重身份拿捏人  
  唉呀,看这回复,多是不利于袭人滴嘛,原来书话还潜藏着这么多袭黑啊,没想到啊没想到
  真没想到会看到这种禽兽言论,我连冰淇淋都不想说了,因为这个比喻好歹还是对人的嘲讽,而此贴哪里还有一点人味?  什么叫奴隶?  可奸可卖,可打可杀。  大辟无非痛一时,凌迟不过痛三天。  为奴呢?不单自己痛一世,还要祸及子孙。  杀父之仇,尚有可报;为奴之仇,何以报之?  夺妻之恨,犹有可补;为奴之恨,何以补之?  变良为奴,此世间第一等惨事,人生第一大恨事。  战败为奴,力不如人;欠债为奴,咎由自取;自卖自身,或有苦衷。  但方值幼龄,人事不晓,何辜之有?即为父母所卖,其仇、其恨、其冤、其怨,当以何解?  有此惨剧,对所谓的父母兄弟,还有何信任可言?  无论何人,自变卖为奴之日起,无论公私,此生还有父母兄弟吗?  为什么她回家奔丧贾母不悦?因为即使在“以孝治天下”的时代,她也已经没有“尽孝”这个义务了,这个义务被她父母亲手出卖了。  本回下文中:袭人(对宝玉)冷笑道:“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定还要拣实在好的丫头才往你家来?”  这是何等样的痛彻心扉之语?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  卖身为奴,此仇此恨,当以德报?以直报?  但反观袭人呢?本帖摘引的那段言语,即使是“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的时代,也够得上“怨而不怒,哀而不伤”,居然还有丧失人性的东西,指责她缺少“女儿、妹子该有的那份孝悌和礼仪”。  言为心声。此贴对人贩子关怀备至,细心呵护,对被卖者深文周纳,颇多责难,怀此龌龊残刻之心,作此荒唐无耻之言,竟毫无惭怍之态,真可称奇观了。
  似乎在哪里看到过对袭人这段话的争论来着?
  @洞烛  既然袭人对做奴才有那么痛的领悟,她母亲哥哥要赎她回去,不是正要解她于水火嘛,她为什么又不愿母亲哥哥来赎她呢?  这也是许多人诟病袭人的地方,认为她是有好吃好喝,宁愿当奴才。
  以前有一句俗语:大瓦云、小瓦雨,穷人穷得卖儿女!  晴雯、袭人,都是这样被卖的儿女;对此,我们要有悲悯之心,不要总是粉或黑!
  @洞烛  我还不太习惯这个评论回复,呵呵。  你的意思是,袭人不相信母亲哥哥是真心要赎她回去,还是袭人觉着母亲哥哥眼下有钱赎了,等以后家里有了困境会再次把自己卖了?
  搞笑死了,这也扯到楼主对人贩子的关怀备至说的!  袭人被卖时年纪肯定相当的小,看金瓶梅中西门庆家买丫头,几两银子就能买到一个水灵灵的姑娘了,但赎回丫头往往会比卖出的价格高不少,毕竟丫头出去时已经是掌握了一些技能的人,价格自然不一样。而袭人家是平民,亲戚也是,家庭条件一旦转好,就开始着手存钱赎回她,还有言语间表现的那种内疚,这说明袭人家当初是走投无路,实在没办法才卖女儿的好吧!这和那种日子过得去,却卖儿卖女来赚钱的父母是要区别开的!  卖女儿对袭人家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就古代的幼儿的夭折率之高,当初如果不卖袭人,全家等死,恐怕年龄最幼的袭人会早早夭折!从某个角度上讲,卖袭人,救的不光是她家人,也是她自己好吧!  嗯嗯,强调由良为奴是什么人间惨事,好吧,如何惨呢?也要这个良是什么程度好吧,宝玉,湘云,将来为奴,那才是惨不忍赌---无论是心理还是境况落差太大了。袭人进贾府前过的什么好日子?恐怕已经是沿街乞讨了吧?基本生存都成问题的情况下,不是每个人都会讲尊严人格这些东东的好吧。你让袭人当初自己选,是饿死,是为奴?以她那时的年龄和认知度,她会觉得顿顿吃得饱很好!  若干年后的袭人怎么看这个问题?她很满意她在贾府的生活。她有觉得自己为奴是人间惨事吗?
  袭人道:"我今儿听见我妈和哥哥商议,叫我再耐烦一年,明年他们上来,就赎我出去的呢。。。  原来袭人在家,听见他母兄要赎他回去,他就说至死也不回去的.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  --------------  为什么没直接赎,而是再等一年?很显然,要凑钱的!!当初卖的得不了多少银子,今日赎回,却得凑足银子。  为什么钱没凑足就提早告之?想早点告诉袭人这个好消息来安慰她,尽管对袭人来说,这是个坏消息!  当日的情况,不是仅袭人家人没饭吃,也包括她自己,这个境况持续下去,会发生什么结果,很难想像吗?对袭人家人来说,这算什么“不良居心”?
  请问,同样的问题,如果放到晴雯身上,大家觉得她会怎么回答、怎么做?假如晴雯的父母还在的话,也要赎她;或者晴雯的表哥要赎她;晴雯会怎么回答、怎么做?  晴雯可是说过打死也不出贾府之话的,贾宝玉赶她走她都不走的。  袭人也这样说一句,为什么就不行呢?
  你曾经对不起我,或者我曾经有恩于你。  我知道你满怀愧疚,觉得亏欠于我。  你觉得对不起我。这是你心中的软肋。  我知道你心中所想,我知道你满心愧疚。你的心理,我摸的一清二楚。  于是我捏着它,捡你们心里最疼的这个地方,狠狠的捏一把。  我如愿以偿,看到你们诚惶诚恐的眼睛,看着你们惭愧的低下头。。。  如果对方不记袭人恩情,袭人提了也就提了,诉诉委屈理所当然。对方明明告诉她,正在攒钱赎她,说明对方心里是有袭人的,对袭人是抱愧的,人家并未忘却并且在试图弥补。那么你袭人再提此事捡家人愧疚处狠狠踢这么一脚,是为何意?  拿捏,典型的拿捏。  这个对方还不是别人,是至亲骨肉。
  觉得洞烛先生虽然言辞激烈,论点论据却也站得住。不要看被卖后实际上的状况如何。应该想到,既然被卖,半点由不得自己。赶上好主人,好一些。赶上恶主,你任凭践踏。就如同,你上了战场,作战勇猛屡屡立功,竟成了将军。那也不能说,上战场就是好事啊!  也确实,一旦被卖为奴,只有主子奴才,而无父母儿女。权在主子不在父母。“你见过谁在主子屋里教训女儿来着?”(大体是这话。)
  卖过去是不是火坑,是要袭人自己评价,而不是想当然,贾府多恩少罚那是出了名的,怎么卖到贾府就成了比杀父、夺妻还大的罪名了?  如果被卖为奴比杀父、夺妻的仇恨还要深,那袭人还要往家里跑是什么意思?  所以,只能说明卖了是不对,但绝对不是严重到杀父这种程度。  主贴也说了,不想离开贾府可以直接说明,犯不着说那么一通高大上的话吧?把自己的母亲、哥哥说成了无耻小人。这是什么意思?
  曹雪芹:“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某甲:“这个舅舅和哥哥真是畜生”  某乙:“你不能这么说,其实那个舅舅和哥哥也是有苦衷的,人家也不是爱钱啦,只是活不下去了嘛”  某丙:“是啊是啊,孩子是自己的嘛,人家是良民,不能偷不能抢,犯法的事情不能做,家里那么些人,都活不下去了,也只能卖孩子嘛,虽然痛苦,卖了就卖了吧,好歹救了这么多人呢,这牺牲是值得的。”  某丁:“巧姐真是太可恶了,居然埋怨她的哥哥舅舅“忘骨肉”,这是个小辈能说的话吗?居然敢骂他们“狠舅奸兄””  群众:“坚决打到巧姐这个不孝的东西!”  曹雪芹:“......那啥,这个曲子是我写的”  群众:“你谁啊?你一个现代人懂个屁啊?你这样瞎写是要犯历史错误的”  凑个小东西调侃一下吧。  马上元旦了,新年新岁的,就不骂了。
  19回 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  …………  彼时他母兄已是忙另齐齐整整摆上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列藏)夹批: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去之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得意之态,是才与母兄较争以后之神理。最细。】说着,便拈了几个松子穰,【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唯此品稍可一拈,别品便大错了。】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送与宝玉…………  这一段文字(脂批),才是重点!
  巧姐有兄弟吗?  父母还活着,舅舅有权利把外甥女当商品处理掉?  这舅舅也快饿死了?  而外甥女也卖身救舅舅的命在那时被看成天经地义的事吗?  这些和袭人家当时的情况同吗?  不卖袭人,卖她哥,要不袭人父母做奸犯科然后坐大牢,有些人肯定满意了吧。
  作者:wayide 时间: 21:33:00   卖过去是不是火坑,是要袭人自己评价,而不是想当然,贾府多恩少罚那是出了名的,怎么卖到贾府就成了比杀父、夺妻还大的罪名了?  如果被卖为奴比杀父、夺妻的仇恨还要深,那袭人还要往家里跑是什么意思?  所以,只能说明卖了是不对,但绝对不是严重到杀父这种程度。  主贴也说了,不想离开贾府可以直接说明,犯不着说那么一通高大上的话吧?把自己的母亲、哥哥说成了无耻小人。这是什么意思?   ------------------------------------------------------------------------------  娃娃,到介里来听俺说哈:  袭人在母兄没说赎她时,也许心里有隔阂,但正因为隔阂,即便相认也会因为这些而保持沉默。就是因为说赎她了,才会爆发,那是反而是对亲人的一种变相原谅。就像,对陌生人,我们不会太放肆,袭人回到怡红院时,应该是对母兄彻底接受了,因为他们肯赎她。但她不肯离开怡红院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宝玉,一个她今生已经以身相许的主人和爱人。  你觉得俺说滴有木有道理捏?@wayide
  @wayide
  能说明白点吗?   ++++++++++++++++++++++++++++++++++++++++++  假设吧,  甄世隐知道了一切去薛家(再假设他只是以落魄士绅的身份,没有神神叨叨的“仙术”帮助)的话,那肯定是要“赎人”的了,  再看看薛家的态度,“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宝钗语),  由此可见,别说是“赎人”了,从这些豪门“买人”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  我强调一点,在19回,花家“赎人”的想法本身就是不切实际
  比较一下巧姐案和袭人案的客观要件:  1、卖方为监护人(权利人);  2、被卖者为被监护人;  3、“出卖”为监护人主动行为,都“宣称”有不得已的苦衷;  4、被监护人没有资格(或能力)表达反对意见;  5、“出卖”行为符合当时法律。  再比较本书当事人的态度:  作者说巧姐案当事人“狠舅奸兄”;批者夸袭人“义女孝女”。  以上
  凤姐让她哥做监护人是为了好好养大巧姐吧,说给他卖妓换钱的嘛?  那个地方表明王仁当时有或宣称自己有不得已苦衷的?
    这个卖身契是嘉庆年间的,离作者年代比较接近。  8岁女儿,7贯,嘉庆时银价稍有上涨,大概折合6两银子。  内容重点:......但凭卖主婚配,倘天有不测各安天命(即生死无关)。  各位看看吧,这就是被楼主污蔑为“乔张怪致地,弄出这么乖张浪荡的动静来?还死啊活的,还“哭闹一阵”,说出一大堆不合实情的、伤人的话,两眼一抹黑、只顾自己一顿胡言乱语,说家人赎她是为了“倒腾几个钱”!的袭人,头上悬着的那份“死契”。
  哟,慧慧又来了啊  洞老师那一段骂得真爽!  我其实是晴粉啊( ⊙ o ⊙ )
  @月牙如柳叶  袭人在母兄没说赎她时,也许心里有隔阂,但正因为隔阂,即便相认也会因为这些而保持沉默。就是因为说赎她了,才会爆发,那是反而是对亲人的一种变相原谅。就像,对陌生人,我们不会太放肆,袭人回到怡红院时,应该是对母兄彻底接受了,因为他们肯赎她。但她不肯离开怡红院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宝玉,一个她今生已经以身相许的主人和爱人。  你觉得俺说滴有木有道理捏?  ------------------------------  看了主帖和回帖的各种观点,感觉还是月牙的说法更深入一点。  从生活常识可知,亲人,好友间说话的顾忌肯定更少。袭人说此话的基础是,1,视对方为亲人,方可无所顾忌,反证明双方并无心理隔阂。2,自己曾经被卖,本来命运难测,(如香菱),幸亏落到怡红院。但亲人终归有愧。3,袭人的话看似无情,却是她不愿离开怡红院,同时和亲人间无所顾忌的心理下的自然表现。  这中间最关键的因素,是袭人不愿离开怡红院和宝玉,但这话却不好明说,没法明说。由此才造成了文本中的曲折表达,借题发挥。貌似不合情理,却正好表达了袭人的心理。  后来袭人的家人从宝玉来家后两人的言行,才看出一点端倪,也就不提赎回的事情了。
  @洞烛   古代平民家卖儿卖女是不是必须通过人伢子转卖?还是也可以自己去打听主家,直接和买家订契?
  晕,怎么都认为袭人对母兄有怨念呢?
  袭人要是对于自己被卖,对母兄心有怨念,也不可能经常回家啊,即使回家也不可能和母兄亲热啊,看袭人回家的情况,也不像有心结的样子啊。  你想巧姐被卖到青楼,还会经常去看王仁吗?
  @偶像的清晨  袭人心中有一番“大道理”,对问题的看法有人所不及的“理解”,其实是见识高。和人吵架却是“据了嘴的葫芦”,不是不愿确实是不能, 从这个角度看口才不能说好。  袭人当年被卖的详细情况,文本没有交代,这给了读者很大的自由空间。到底困难到何种程度?袭人是自愿还是被迫?家人在此过程中有无愧疚?后来又怎样重新翻身?这些都可以由读者对袭人的整体观感来自由发挥,因此也不好评价袭人的反应是否过度,只能由不同读者自己心目中对袭人的整体印象来反推了。
  @小雨点002ABC   “人牙子”就是三姑六婆里的“牙婆”,属于“人类交易中间人”,是在政府挂号的(可以理解为“资质”),这类人也有组织,就是“牙行”。政府籍没犯罪官员,对家属进行拍卖,也是委托“牙婆”进行。  “六婆”经常有身兼数职的,最常见的就是媒婆和牙婆。  承平时节,不会有自发的奴隶集市,所以“人牙子”就是“市场”本身。当然,无论买方卖方,自己操作的可能性也有,但买方固然不能挨家挨户去打听“你家孩子卖不卖?”,而卖方本来就穷,多半还人生地不熟,也很难通过瞎撞来找到买家。所以,双方都委托人牙子,是最经济的做法。而人牙子也因此垄断了买卖双方的真实信息,以自己的利益最高点撮合交易。  比如上面那个契约,有卖方的名字,有保人的名字,有模糊的手印。两个印章,印在年月日下的实在模糊,无法辨识,理论上应该是牙行或者牙行公会,甚至是地方官府的官凭,右边那个,右二下好像是个“平”字,不像是买家“孟友礼”三字中某一个字的讹文,我猜想是经济人,也就是人牙子的章。  “立约”项并没有买家的“签字画押”,可见买家的出面不是契约成立的充要条件,订约是可以全权委托人牙子的,这就给人牙子创造了很多的便利。  有了契约,主家就能去办“户口”(在“保长”、“里长”等管“乡约”的地方挂号,转“籍”),“良”也就能转为“贱”了。
  因为恨,所以就要老死不相往来  如果有往来,这就是不恨  不恨还抱怨,就是不孝  ..............................................................  这是把“信任”和“亲情”混淆了。  就袭人而言,最信任的是父母,但背叛她的信任的,是父母,害她最深的,也是父母。  但除了父母,她却又没有别的亲人了。  所以,这里有个分裂,因为信任已经彻底被摧毁了,疑虑是必然的;但母女连心,亲情总还是有的。  所以,情感上,有恨有爱,理性上,则是坚定的“我的情况我做主”。  至于指责她“不孝”的,不妨设身处地后扪心自问,如果能宽恕(不是原谅啊,已经恩断义绝,这是宽恕)父母,而且愿意尽孝的,我觉得你很伟大,向你致敬;如果不能,我觉得也很正常,完全理解。  至于心里觉得“不能”,嘴里却一口咬定“能”的,那就无法评价了,自说自知吧。  就我看来,袭人的做法,即使不算尽善尽美,也算得上相当厚道了。  另外,全书而言,年龄上的问题是不小,但这一回里,恰好有个年龄参照,袭人说那个姨表妹妹是17岁,那她肯定是大于17岁了。所以,在作者最初设计的时候,袭人被卖,大致也在7、8岁的样子,一般买丫头也无非这个年龄,所以说当初袭人自己“同意”,也说得过去,但7、8岁小孩的“同意”,还是在父母的“劝说”之下,这种情形之不堪,有点阅历的成年人,大抵也能想得出来吧。
  @作者:小楼春秋2012 时间: 11:34:00     袭人心中有一番“大道理”,对问题的看法有人所不及的“理解”,其实是见识高。和人吵架却是“据了嘴的葫芦”,不是不愿确实是不能, 从这个角度看口才不能说好。
  袭人当年被卖的详细情况,文本没有交代,这给了读者很大的自由空间。到底困难到何种程度?袭人是自愿还是被迫?家人在此过程中有无愧疚?后来又怎样重新翻身?这些都可以由读者对袭人的整体观感来自由发挥,因此也不好评价袭人的反应是否过度,只能由不同读者自己心目中对袭人的整体印象来反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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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所说的“袭人的口才”,本来也就是指“关键”时刻,就是和关键人物交流的时候,比如王夫人,比如宝玉,她的口才好,不是指她“任何时候都口才好”,袭人不会和丫头们吵架,是因为她平时对这些争闲斗气的小事不上心,她心中想的是“大事”,自己的未来,宝玉的未来……
  凡是上心的东西,她就能把语言组织得很好,比如,对王夫人进言的时候;比如,为了留在贾府不愿被兄母赎架,她对父母所说的话,暗指父母当年卖了她已经是让她为家庭做牺牲了,现在她自己好容易过上自己满意的日子,父母又不让她如愿;比如她显然已经和父母闹过不愿被赎了,但为了要挟宝玉更听她的话,她就谎称她要离开贾府了;比如宝玉赞了她家里穿红的姨表妹,她明明是吃醋了,却不会明说,而是对宝玉发脾气说,说宝玉要让她一家人都做奴才(在她当时内心深处,难道她对“做宝玉的奴才”不满意么?不满意还不愿意被赎回?-实际上她愿意接受的现实是:只有她自己做宝玉奴才被宝玉喜欢就好,如果连姨表妹也做宝玉奴才也被宝玉喜欢就不好, 这里是关键词是“被宝玉喜欢”,而不是“奴才”,但她偏提“奴才”二字来堵宝玉的嘴。)……
  但不管怎么样,袭人的哭闹我是理解的,一个女孩,好好地过着自己各方面都满意的、自己也驾驭得挺好的日子,也留在自己喜欢的人身边,忽然被人宣布“我们让你离开这种日子吧”,本能就产生抗拒心理、想哭了……再加上,总是还可以撒一撒娇的哥哥与母亲,就闹一闹了。
  换了晴雯,这个世界上有人想着去把她赎回么?她离开怡红院,又还有可对着撒娇、哭闹的人么?
  如果说对比袭晴二人对家人的态度,我认为袭人和晴雯都是正常的态度,一个是正常的遇到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情时可以撒个娇,发个脾气,哭个闹(当然,每个人撒娇和哭闹的水平不一样,袭人是比较有水平的,有的人哭闹只是哭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说的话也没人听懂……袭人哭归哭,怎么用最有效的语言让兄母不要再提什么“赎身”之类的话,她还是一下抓住了家里人的心理要害的),一个是自己有了口饭吃,不忘让表兄也有口饭吃。
  小楼说得在理!  
  最虚伪的人,就是那十三不靠的人,说哪方面的话他都不否定,但他也绝不赞成,他从来就没有明确的立场;尼玛,你要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算你倒霉,你还不如遇到你的对手来得实在!我最鄙视这样的人!两面都是人,但两面都是靠不住的人!  偶像,我不是说你;我要说你,我就直接说你,但我真的不是说你!
  想起一个故事,清朝时佛山有个贫妇的幼小儿子,被恶霸诬陷偷吃了鹅。贫妇为证清白,把自己这个幼子杀了,剖腹开膛,打开孩子的胃,未找到鹅的残骨,以此证明孩子确实没偷鹅。  这个故事虽然极端,却也反映了一点,百姓虽贫贱,但是把身家清白看的相当重要
  所以说,袭人是个最具“表里的人,她可以在贾府最“沉重知礼”,老嬷嬷请吃个小果子都立马现场来一套“上下尊卑”的大道理,一转身、“背人之处”---在母兄那儿,却连普世的、所有时代共通的、起码的“孝悌”二字都撕扯得粉破,一派厥词。  而那时但凡对家人艰辛略微的懂事、宽怀、理解,是不需什么大道理,只是温厚善良的人便具有的人伦常情,是温婉、贴心的小女儿的本能。  她可以在宝玉那里极尽机关、变尽法子,像个纵横家一般去收制、降服他,却在母兄面前不顾三七二十一,胡言乱语哭闹耍性,竟然说家人赎她出来是为“倒腾几个钱”---这样的话,也是一个小女儿、小妹子所说的?你从中看出的,是她的可爱天真,还是刺骨寒冷、胡搅蛮打、无理无情?  彼时宝玉可靠,在贾府前途远大,她可以对母兄说:别赎我了,权当我死了! 日后贾家树倒猢狲散,她是不是也用同样的话对宝玉说:权当我死了! 然后“寻得武陵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投奔她的另一个安全的“下家”!
  事情虽小,却反映了晴、袭二人的不同品质;  帖子虽短,却表达了7撒那特斯的独到见解。  赞赏!
  我不开骂,客客气气讲话,是因为新年的关系,穷算命富烧香,我当消口业积德,但别当我是没话说,更别当我会姑息人贩子。  
  @洞烛 你不姑息会怎么样呢?卖袭人的是袭人的爹妈,能当得起人贩子三个字的有袭人的爹妈和贾府还有中间人,看书人和评论的人是当不起这三个字的,你除非去找出以上三者才能为袭人报仇,这是第一。第二,以我们今天的观点来看袭人爹妈卖她很不对,但是在封建社会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连荒年里易子而食只要没人告发也没啥事,可要搁今天我估计得判个死刑啥的吧,当时民众被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削肉还父 削骨还母”“君要臣死 不得不死”还有什么二十四孝影响,再说袭人被卖的时候也就是五六岁吧,在封建礼教来看,父母没吃的了要卖你很正常,袭人没选择的余地,所以她后来说的“若不教你们卖怎么怎么滴”按真正的封建礼教来说她是没资格抱怨的,所以大家才觉得她乖谬,如果是晴雯说这样的话大家就不觉得多怪了,因为晴雯是一直不怎么守这些规矩的。说白了,之所以大家会挑剔袭人是因为她作茧自缚,你不是一直要遵守规矩么,为啥又说这样的话?所以我们不是冷血 不会卖自己的孩子 不会不允许孩子抱怨自己的父母,但是在当时是都不允许的,哪个皇帝不是以孝治天下的呀,所以遵守规矩的袭人不能抱怨并给父母扣帽子,而不是我们不让她抱怨  
  贾母因说:“袭人怎么不见?他如今也有些拿大了,单支使小女孩子出来。”王夫人忙起身笑回道:“他妈前日没了,因有热孝,不便前头来。”贾母听了点头,又笑道:“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他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第五十四回 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  一帮维护人贩子讲孝道的,来看看贾母这段话,告诉我什么叫“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  腮帮子热吗?脸上会有点泛红吗?  对了,这就叫“打脸”,明白吗?  卖人的时候,说世道艰难,卖完了收了钱,又指责被卖的不尽孝。  两边都占着理,两边的便宜都想占是吧?  天底下有这么好的生意,为啥自己不去做?  这不刚过完年嘛,可以开始计划了。过了更年期的是来不及了,年轻的可以,凑几个精子不难。一年生一个,生个十年,到也能卖不少钱,别卖远了,否则走动不便,勒索不易,非洲中东啥的不能考虑。  对了,一定要生姑娘,不要生儿子,是儿子就打掉,坚决不惯这个“重男轻女”的毛病,就算是人贩子,也要身体力行地为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让买家养到17、8岁再去要回来尽孝,那会儿自己也老了,身边子孙满堂,柜子里满坑满谷。  这才叫物质精神双丰收嘛。  尽管去赚吧,不要谢我,我不抽成,请叫我雷锋  ^_^
  嗯嗯,先给袭人父母扣个“人贩子”的帽子,于是当别人对此提出异议就成了“为人贩子辩护”,再下来就得意洋洋指点别人如何生女卖女赚钱了,真是“高”啊!问题是就书中的情况看,袭人父母算不算人贩子,是你扣了帽子就是的了?  王夫人忙起身笑回道:“他妈前日没了,因有热孝,不便前头来。”贾母听了点头, 又笑“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他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贾母说“讲不起孝”是在袭人要守孝和需要她随侍主子相冲突时说的,因为“忠孝不能两全”,所以讲不起孝。这并不是说做奴才了,就可以吼父母指责父母歪派父母等等好吧!
  买卖人口的,不叫人贩子叫啥?好吧,加个前缀,叫“悲情人贩子”,如何?  还“忠孝不能两全”?连平民和奴才都搞不清还在这里胡沁。知道什么叫“丁忧”和“夺情”吗?“丁忧”是法定,“夺情”才是特例,哪个皇帝敢说“出来当官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的?官员收到“夺情”的圣旨都是可以回绝的。这和贾母说的“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的理直气壮一样吗?  嗯,总有人主动送上来打脸的,这是第二回,估计还有第三回的,把脸抽的肿得像屁股了估计都不会完。  ^_^
  呵呵,扯了半天,  第19回  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庚辰本无此回目,照蒙府本在此分作两回。 )  【戚序(蒙府):彩笔辉光若转环,情心魔态几千般。写成浓淡兼深浅,活现痴人恋恋间。】  话说贾妃回宫,次日见驾谢恩,并回奏归省之事,龙颜甚悦,又发内帑彩缎金银等物,以赐贾政及各椒房等员,【己卯(庚辰、戚序 、蒙府、列藏)夹批:补还一句,细。方见省亲不独贾家一门是也。】不必细说……………  第19回,  花家(花母、花哥)天真的提出“赎身”计划的时间,是嘛时候??!!  是“(元妃)省亲”之后的正月的某一天(19回原文:且说荣宁二府中连日用尽心力,真是人人力倦,各各神疲,又将园中一应陈设动用之物收拾了两三天方完……偏这日一早,袭人的母亲又亲来回过贾母,接袭人家去吃年茶,晚间才得回来)!!  当此时,贾府气焰正炽,  花家(花母、花哥)天真的提出“赎身”计划,有几分的真心?!成功几率又有多少?!  如此,袭人为嘛不能表示一下“芳官式”(芳官们后来也不想回家的,害怕回去又会再次被卖)的吐槽呢?!  拿这事黑袭人  灰常的搞笑!
  还不知道哪个打脸呢,人贩子是专业贩卖人口的,袭人父母卖了多少人啦?因为贫困实在没办法,卖了你心爱的花袭人了,就成了人贩子了?那封建社会的穷古百姓中人贩子也太多了嘛。人贩子还时不时将卖出的人口接回家过节,还要花当初几倍的价格再赎回来说的,可笑!  我前面说的“忠孝不能两全”只不过用来说明,侍候主子和孝顺父母相冲突时,前者优于后者的意思,又扯到什么夺情和丁忧了,卖弄什么鬼东西嘛!你再扯这个也没用,懂嘛,贾母说讲不起孝,可不是指袭人做为贾府的奴才,就可以对自己的母亲乱发脾气指责,歪派!别偷换概念了!
  不管你们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我就当知识普及了。  这个贴指责袭人不“尽孝”,我反复强调的是,人贩子把女儿卖了,袭人已经是奴才了,没资格“尽孝”了。  我为什么骂人贩子?为什么说变良为奴之仇,高于杀父夺妻?  我不是在谈情理,而是在谈法理。  因为法理上,奴才已经不是“人”了。  @悲情慧慧 说,“我前面说的“忠孝不能两全”只不过用来说明,侍候主子和孝顺父母相冲突时,前者优于后者的意思”  这个说法是很无知的(当然也可能是装无知),因为这恰恰抹杀了平民和奴才的界限。  上一贴我举了“丁忧”和“夺情”的例子,因为“丁忧”就是讲孝制。  先看定义:  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  明朝:“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  清朝:汉人悉沿明制,满人自有礼仪。咸丰七年,正是打长毛的紧要关头,曾文正父丧,曾即时“丁忧”,扔下部队回家去了。咸丰下旨“夺情”,曾文正拒绝;左文襄拿《礼记》“金革之事无避”见责,等于是明着骂曾文正全无忠心,曾就是不买账,坚决守孝。  忠孝不可两全?圣旨又如何?“金革之事无避”的大义又如何?曾文正就是顶着不理,“丁忧”去了。  皇帝有办法吗?一点办法都没有。非但没办法,还得表彰曾的“大孝”。  “侍候主子和孝顺父母相冲突时,前者优于后者的意思”?睁大眼睛看看,忠孝不可两全?忠在前,还是孝在前?  再看袭人,王夫人先说了“热孝在身”,贾母却说“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这是“侍候主子和孝顺父母相冲突时,前者优于后者”?捣什么浆糊?这是贾母在说“规矩”。  吃顿饭少个人伺候,比得过“金革之事”的重要和迫切?就算是“夺情”,也是“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这个是什么场所?家宴,标准的“庆贺,祭祀、宴会等”,而且必须“素服”。  为什么贾母就会不高兴?批评如此严厉?一贯慈祥可亲的老太太,怎么会挑这个来说事儿?如果贾母说得不对,为什么王夫人不敢辩?为什么凤姐要拿话找辙?  这么多人在场,怎么就没有一个出来说句“以孝治天下”的?  为什么?因为贾母一点没错,这就是奴才的规矩,亲妈刚死了怎么样?热孝在身怎么样?敢哭吗?“热孝”敢穿出来吗?该换衣服还是得换衣服,该陪着说笑还是得陪着说笑。  “以孝治天下”,那是平民的事情,是“人”的权利,奴才已经不是人了,是没有资格讲孝道的。  懂吗?
  @洞烛  你反复再说也没用,袭人的父母不符合人贩子的定义,你只不过和袭人一样,先扣个帽子,把对方置于不利的位置,然后就可以义正言辞一番了。  需在正确定义的你嘴巴一动就扣个人贩子,不需要你定义的“夺情和丁忧”(稍看过点书的人都知道的),你偏要瞎卖弄!  我的原话本就是辅助说明,两者相冲突时,总有一个要让步的意思。我啥时说奴才讲孝和服侍主子相冲突时,孝在前的呀?至于历史上,夺情让步于丁忧的也好,丁忧让步于夺情的也罢,那又怎样呢?就能说明在解读贾母的话,不看说话的背景和条件了嘛?  成天张三无知,李四无知,就你最有知嘛?你首先就搞错了贾母的话的原意,说“为什么她回家奔丧贾母不悦?”(11楼),贾母是在元宵节上,对袭人没有随侍在宝玉身边不满,啥时是对她回家奔丧不悦来着?  前面指责袭人不讲孝的“孝”,又没指袭人没有奉养母亲等等的那个“孝”好吧!是指她和母兄相处时的态度等,别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也涉及“抹杀奴才,平民的界线”问题,难道一旦成了贾府的奴才,“讲不起孝”就成了尚方宝剑,就在自己的母兄面前,放肆无礼傲慢歪派了?偷换概念!
  @悲情慧慧 杀子以证清白,即使在古代,类似实例有几件?埋儿奉母,却代表古代主流道德价值观念,类似实例不胜枚举。今天来看已经过时,更何况杀子以证清白这样匪夷所思的故事,能证明什么观念呢?什么古代人看重清白,不过是无聊文人挟道德自重,哗众取宠而已。
  小楼春秋2012:举报
21:58:21 评论  用道德绑架行为,是它们的共同点,也是其荒谬之处。正因为此,这个故事无法证明你的观点,----“百姓虽贫贱,但是把身家清白看的相当重要”  ----------------  道德绑架,的确。但是你说的故事是被“孝道”这个“道德”绑架,我说的故事是被“在意清白”这个“道德”绑架。  此道德非彼道德,所以,你说的故事与我说的故事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所以,我的故事完全可以证明我的观点----“百姓虽贫贱,但是把身家清白看的相当重要”,不会因为你的“孝道”故事失去意义,因为根本就是,两码事。  你非弄在一起,我请问你,“孝道”与“在意清白”是一个概念吗?  很明显不是一个意思。既然不是一个意思,你用“孝道”来推翻我的“在意清白”,你觉得可行吗?
  万恶的旧社会的所谓“孝道”,虚伪透顶,甚至反动透顶!  仅仅从汉末三国的嵇康被司马氏以“不孝”的罪名杀头的例子,就可见豹之一斑的!  更何况,非要死嗑什么旧社会的虚头8脑的“孝道”,与袭人最终能见母亲最后一面相比,贾府里的鸳鸯们(未见父母最后一面)岂不是大大的不孝吗?!  说到见父母最后一面,今日“庆丰包子”的所谓剩世,那些什么为了夺取“熬晕会”金牌子的运动猿,甚至以“为国争光”的名义不见父母最后一面为荣耀呢,…………  在今日所谓的剩世,礼崩乐坏人心不古,扯“孝道”还是扯“笑道”啊?!  搞笑!  难怪 @洞烛 会大光其火
  作者:小楼春秋2012 时间: 21:48:00  @悲情慧慧 杀子以证清白,即使在古代,类似实例有几件?埋儿奉母,却代表古代主流道德价值观念,类似实例不胜枚举。今天来看已经过时,更何况杀子以证清白这样匪夷所思的故事,能证明什么观念呢?什么古代人看重清白,不过是无聊文人挟道德自重,哗众取宠而已。  --------------  巴巴呼叫我两次,原来还是檀檀引来的这个故事,人家本来就说了,这是个极端的例子,不过证明贫苦百姓很看重清白,你的眼睛长哪去了?!阴阳怪气的,把杀子埋母的故事拉来对比,人家用故事是想说明A的,你却用另一故事说这两故事有着B的相同点,我一次次跟你说了,那故事是用来说明A点,你却一次次说这两故事有着B点的相同点,你这么纠结究竟做毛?  再看看你后面和檀檀的纠缠,哦,看来是我们之前反驳说,袭人家人这种小老百姓不会走偷窃卖淫等路子,又让你如鲠在喉了!!于是你就死揪着那个杀子来说事,以你特有有的拐弯末角法,想证明以普通贫苦老百姓,吃不起饭时想到的法子是偷抢卖是嘛!
  比较喜欢质地上无瑕疵,人品一流的人物,真的和基因,遗传有关。
  @洞烛   好几天没来,这个帖子果然讨论的很热烈啊。谢谢你普及这个人伢子的知道,关于这个人伢子我心里一直疑惑。原先我以为人伢子就是人贩子,自己从卖家把人买过来,再高价卖出去,至于卖到哪里是不必告诉卖家的,这样孩子卖到哪里去了,主家就完全不知情了,孩子生死真的不知道了。  因此,袭人家有所订的死契,一直以为我就是认为是花家自己和贾府所订的契约。看来我的理解完全是错的。  按照你的说法,人伢子就是中介,起中间联络的作用。但买卖去向要双方都知会到的,卖家知道孩子卖到哪里去了,买家知道这个奴才是买的哪家的。  那么,花家哪初卖袭人有两种可能,一是通过人伢子卖给贾府,如果人伢子将袭人卖到青楼,花家可以选择不卖,这和王仁有根本的区别。  二是,花家离贾府并不远,宝玉走着就去了,并不是人生地不熟,贾府在外的名声也是宽仁待下,贾府需要卖使唤丫头肯定是经常的,花家也可以自己直接和贾府办理这事的打交道。  不管是哪种方法,花家是知道袭人的去向。当然,袭人被卖给别人当奴才,从此属于贱民,同时死生都由主家了,对袭人来说,确实是一种牺牲。
  @洞烛   但是有几点,我和你的看法不同  1、花家是人贩子,这个我完全不同意,不说卖人在当时是合法的吧,人贩子是以买卖为手段,赚取高额利益。但花家显然不以卖女为主要营生。我觉得袭人口述的当时情况应该是真实的,花家当时确实陷入困境,不得已卖了袭人,而不是痛哭流涕的表演给袭人看的。  从花家元气一恢复,明知是死契,并且在花父已死的情况下仍然筹钱行为来看,花家对袭人是怀有愧疚的,做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袭人脱离奴籍。如果毫无愧疚,反正已经卖的是死契了,袭人经常回家,过得也不算差,何必费这个神?所以花家只是当时普通百姓,既不是丧尽天良,卖女为生,也不是高风亮节,宁死也不愿让女为奴。生死关头,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2、袭人对母兄不信任,对于当奴才的痛苦,我觉得袭人没有你感受来的那么强烈,或者是袭人这个奴才当的顺风顺水的,没什么折磨,贾母,湘云,宝玉都是非常好的主子,所以袭人还是相当满意的,吃穿用度比普通人家的姑娘都好,袭人在向母兄说这些的时候,还有一丝丝的得意。她之所以拒绝被赎,就是因为她自己感觉正美好,生活有希望的时候,她母兄不知情,要把这当奴才的美好生活和未来希望再次打灭,才哭闹着不愿的。正如你所说,无论如何,母兄是她的唯一亲人,如果她生活在火坑里,她感觉痛不欲生,对做奴才痛彻心肺,她也只能,唯有指望着她母兄救她于水火,她还能指望得了别人吗?  3、当奴才就没有了对父母尽孝的权利。我承认你说的平民和奴才在孝道上是不平等的。但不等于说奴才对父母完全不用孝,在主子跟前,讲不起对父母的孝。但是在父母跟前难道就可以完全不用孝吗。袭人这翻话,我能理解,袭人原本不愿回家,而母兄又不知道她在贾府的情况,原打算弥补袭人,谁知阴差阳错的袭人在贾府的生活充满着希望。所以袭人利用母兄的这愧疚心理,撒个娇,哭个闹,顺带着卖个好。并不能说,袭人完全失去了对亲人尽孝尽礼的资格,贾 府让奴才回家,为的就是让奴才也能回家和家人团聚,享天伦,尽孝心。当假期结束,回到主家来了,就一切以主家为主了。袭人母亲病丧,袭人也奔丧回家了。如果官员丁忧回去了,丁忧结束回来了,再不能说,我还在丁忧呢,可以不当班了。
  还不知道哪个是王八蛋和禽兽呢,有人闹着要当贾府奴才时,支持得不是蛮起劲的嘛,还有赞说是有思想有深度的表现。这会子说到袭人,激动万分气急败地的人贩子了,杀父夺妻之恨了。  都已经分析了袭人家当时的困境,袭人自己当年也处于被饿死的危险之中,以及她家人的内疚要回赎回,时常回家往来的情形了,还在胡扯什么人贩子和仇恨。  孝在古代本来就体现在方方面面,奉养父母是孝,顺从父母也是孝,反之可被视为不孝。袭人是奴才了,又没人指责她没有“奉养父母”“侍奉汤药”的这个孝!就指责她回家后和她母兄无理取闹,歪派家人赎回的用心,说这个态度不合孝和礼仪,怎么就和她的奴才身份相悖了呢?  是贾府的奴才了,就可以和家人吵架了吗?是不是贾府的奴才对于自己的父母,可以不打招呼,不行礼,翻白眼,呛对方甚至更无礼?然后用一句“我是贾家的奴才,我讲不起这个孝”就搞定的?!就TM这么个简单的事,还复杂到法理情理说的!
  还是老毛病,错字一大堆~~~~~~~~~~~~~~~~~~~~~~~~
  @过岫浮云   也向你问好,看到好些个熟人,不算白看这个帖子撒。。。。
  @小雨点002ABC  重点是“卖”这个事实,强调卖到哪里其实是没有意义的。首先,买主信息就未必是真实的(买主不用签字画押),其次,买主有权转卖(在我看来,作为和“放出去”对应的“撵出去”,多半就是转卖,身价总是要追回的,否则,只是开除好像也没啥可怕的,更谈不上惩罚。),即使是贾府,即使是贾府最好的宝玉身边,茜雪不也撵走了嘛,要不是袭人跪下求情,晴雯也撵走了,又有啥道理可说的。  至于走动,更是特例,别说卖了给人当奴才,就算送人领养,一般人家也会拒绝亲生父母探视。  所以,不能因为袭人的特殊性,来掩盖“袭人被卖”这个事实本身的悲惨,而袭人的特殊,最主要还是来自于她本身的努力和奋斗,整个贾府,整部书,也就一个袭人而已。
  @小雨点002ABC   回完才发现你又写了一段,既然说了,就说完吧。  先说明一下,“孝”是孩子对父母的回报。在古代,“孝”本身是法定义务,“不孝”不是道德谴责,是罪行,可以吃官司,甚至可以杀头的。所以,当作为权利来使用的时候,普通人甚至可以用“孝”来对抗圣旨,  那什么是“孝”的前提呢?  生养之恩。  古代为什么父母理论上可以卖孩子?  也是生养之恩。  “卖”是什么意思?就是把“生养之恩”折现了,拿走了,出卖了。  “生养之恩”,通过钱的方式,从父母身上转移到了买家身上了。  那还“孝”什么?  还有“孝”的对象吗?  还有“孝”的义务吗?  袭人愿意宽恕父母的罪行,还有走动,这是她对父母的施舍,是恩德,她做了,说明她厚道,不做,又错在哪里?她并没有“孝”的义务了嘛。  因为一个人不愿意施恩了,却倒过来指责她做错了,这不是混账话嘛?  另外,卖一个也是卖,卖十个也是卖,卖一辈子人的是人贩子,卖一次的就不是了?当“援交”的,都自称兼职,平常也是学生,或者有工作,但收钱那会儿,难道就不是婊子了?  人贩子这个称呼,哪里不对?
  我只想问楼主一句,考完试,老师公布成绩了。甲同学做错了一道题,乙同学做对了一道题。你说老师对这两个同学是什么态度呢?  
  观战好几天了。对跟帖发表一下看法。  第一个赞同谁谓尔无羊的说法,袭人就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她在母兄跟前撒个娇儿就不行吗?在贾府她是奴才,又是出名的沉重知礼,就得端着。回到家,这身份就变了,她就是女儿,是妹妹。在母兄跟前使点小性子,不正是袭人的可爱之处吗?袭人不是女圣人呀!  第二同意月牙和小楼的解读,跟母兄发脾气使性子,正是把他们当成自己最亲近的人了。我们哪个做父母当儿女的没跟自己的儿女父母发过脾气呢?可我们对别人的父母儿女从来都是客气有加。能据此说我们对别人的父母儿女好过对自己的吗?袭人不愿意离开贾府,就是因为她跟宝玉的关系,并不为别的。可这一点她又无法向母兄启齿,只能靠哭闹让母兄死心了。  第三,洞烛的袭人父母是“人贩子”之说我也不能接受。我们作为旁观者可以指摘,但袭人恐怕一点不会这么想。洞烛的能点于法于理上无可挑剔,但从情上就多有不通了。我认为从人性角度去分析这个问题比从法理上更有说服力。  
  我不认为如果花家真来赌袭人,贾母会不放。如果真是那样,袭人听说母兄要来赌自己,何必又要哭闹?只说卖的死契,绝无赌回的道理,让母兄死心不就是了?可见花家认真要赌,贾府肯定会放的。真的赌不出,宝玉也不用害怕了。真的像袭人唬宝玉的话,只怕连身价银子都不要,就开恩放出去了。  我倒想说说贾府放人的问题。我认为放出去肯定是要付一笔安家费的,而被撵出去则没有。所以被撵与被放的区别,不只在面子,也在经济上。  
  楼主把袭人想像得对亲人如此不堪,可她还时不时回家看看,你可见过晴雯去看望兄嫂?  如果花自芳流落在外,你认为袭人会坐视不管?落难的宝玉宝钗她可都是供养的。  所以主帖提到的两个场景根本不具有任何可比性,纯粹是为黑而黑,为粉而粉。  
  @洞烛   1、人贩子是有先买后卖这个经营行为,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见过人贩子把人卖了之后,还想着筹钱赎回来吗?在这个事情上,我们的分歧主要在于,我倾向于花家当时确实陷入绝境,在卖女和存活的两难选择下,选择了卖女儿换钱,并对此心怀愧疚,而且一直想着弥补。同时你一直忽略花家的行为在当时中合法的,你一直强调法理,却同时一直强调花家卖袭人这个行为是“罪行”,而人贩子确实是犯罪的。  卖人,尤其是卖女儿,在今天看来,确实是很不能接受的一件事,但那不是万恶的旧社会吗?允许这悲惨的事情发生,但在悲惨的事情中,尽可能做好一点。那么卖到哪里就很重要了,卖到青楼和卖到富贵人家自然是不同的。要是花家自己和贾府打交道,花家因为了解贾府宽仁待下的名声,把袭人卖到贾府,起码能保证袭人能吃饱穿暖,同时还存着心,以后求贾府恩典赎回来。在困境中,花家也算是为袭人做了打算了。  放出去和撵出去应该是不一样的吧,放出去是恩典,应该就是平民了,而撵出去是惩罚,应该是不能脱离奴籍,而是做更下等的事情吧。要不就是撵出去,不管死活,任其自生自灭了,不知道被主家撵出去的奴才,别的人家可不可以再用。要是不能再用,那只有死路一条了。  2、领养的父母大多数是严格禁止所领养的子女和亲生父母走动,因为这影响到子女对自己的感情地位。但奴才不允许回家看望父母在红楼梦中不尽然吧。袭人奔丧回家是准姨娘地位,或许是有其特殊性,但宝玉去花家看袭人那次,袭人也至多是个大丫头,没什么地位上的特殊性,从花自芳认识茗烟来看,之前袭人应该也多次回家的。是小红还是四儿倒茶那回,说了怡红院的丫头们去向,似乎提到了丫头回家的情况。应该说在贾府,奴才是可以回家看望亲人的。  3、袭人回家是宽恕父母,是对父母施舍,是恩德,这个这个,恕我接受无能了,要说是恩德,应该说是主子的恩德,就象元春能回家一次,是皇帝老儿的恩德。   按那个万恶的旧社会来说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对这个子女有任意处置权的,而子女不能有怨言,否则是为不孝,为父母分忧,是为本分,按袭人的话说,“没个看老子娘饿死的道理”,问题还可能是,当时父母饿死了,袭人也饿死了,更谈不上说是“宽恕”,但觉得,嗯,是因为用我换钱,你们才得以活下来的,心理上有点居功,倒也可能。  说到孝,我想在那个万恶的旧社会,也是有道德要求的吧,袭人被卖了做奴才,对父母尽孝有了主子的限制,并不能说袭人因为被卖了,从此就和父母形同陌生,回家就可以对父母摆上谱了,还对父母施上恩了,在那万恶的旧社会,没有子女对父母施恩这一说吧,恐怕现在也没有这一说吧。  4、更更更重要的,俺还是觉得,袭人对她这个做奴才的生活感觉还是非常良好的,没有你所说的“痛彻心肺”的赶脚。
  哎呀,发上去一看,居然打那么多字撒。
  哎呀,一直说袭人母兄,又发现袭人和宝钗相同点呢。袭人只有母兄,宝钗也只有母兄。花自芳似乎比薛蟠要好的多啊,难怪袭人后来的生活比宝钗要好呢,原来是有伏笔的呀。哈哈哈,佩服自己一个。。。。。。
  楼主问作者是怎么交待的,就是天大的笑话!楼主会在意作者的态度?哈哈,作者在回目里就交待了,“贤袭人”!不知道楼主服还是不服?  
  作者说袭人是贤,楼主说袭人是奸,我们该信谁的?楼主的“黑袭梦”恐怕是难圆了!  
  我是来跟帖发表自己看法的,不是来是同谁吵架的。别自作多情哦!  
  贤袭人娇嗔箴宝玉,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花袭人有始有终,这就是作者的态度。不服?你去改文本!  
  “叽歪”,“鬼东西”,“你主子”,“有P用”,“八婆”,“挑三窝四”,“声嘶力竭地一次次发作”,“德性”,“跟狗似的”…  大家都来看看吧,这就是悲情慧慧版友在回复我很正常的一条跟帖中用过的字眼。  @世外仙姝
@偶像的清晨  
  正因为彼时【花家已经不算太差了】,家人有了一定的能力,可以赎她出来,所以和袭人商议赎身的事。不也就是为着“一家子骨肉团聚”,另外袭人的婚姻大事也要考虑了。  ----原先穷得【老子娘要饿死】,无奈悲催卖了女孩,骨肉分离。在那样的时代,底层穷苦百姓中,这类事是常有发生的,这是人间悲剧,是伤痛,但怎么是有意的伤害、抛弃?即使普通世俗,对此也完全是可以体谅的,不会念念怨毒的。而偏偏是花大姐姐,这个众口皆碑的所谓“贤人”,贾府里最“沉重知礼、温柔和顺”的所谓典范、标杆,作为女儿,却说出了这等无理的、恶毒的、怨愤的、歪派的话来,我不说【应该与否】,我只表达我的厌恶,说出我对于她【表里迥然】的认识、洞悉。不可以吗?  我的厌恶,不可以吗?  明明是她自己在贾府不愿出来,是【自己的】意愿,完全无关家人,却为什么偏偏要恶毒无情地歪派、攻击家人,【为了再倒腾几个钱】?偏要调弄一盆无中生有的恶毒脏水倒到别人头上,去掩饰自己的所欲所求。请问,这样的言行张致,不是极可恶极歹毒令人生厌吗?  袭人这等“两眼一抹、反手拿捏人、噎得死活人”的本事,其实不止这一处。20回书,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抱怨袭人【如今和自己生分了】,袭人反转一击,却说湘云“摆小姐的款,叫我怎么亲近你”,噎死个活人!急得这个憨直的傻妹妹好一顿跺脚指天,赌天发誓为止。  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绝不要求大家一样,但也绝不掩饰我自己的厌恶。对不起。
  袭人不想出去完全可以好好说,偏得曲解别人好意----是啊,这正是令人厌恶的地方。花姐姐那番言辞、举动,甚至都不是“曲解好意”,而是昧着明白与良心故意地歪曲,闭着两眼一顿胡言,只因【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却偏偏不好好解释或者暗示,非要弄出这番张致,内心到底是不是温柔厚道,于此足见也。  所以嘛,说什么“沉重知大礼”,说什么“贤良方正,温柔和顺”,也无非是在人前的秀。在贾府吃个小果子都要现作一场“知礼”教育的大贤人,对于早先家人困窘时的无奈悲伤之举,却出口如此愤毒怨恨,我们说袭卿【表里两番人】,您觉得过份么?  家人面前哭闹,也许只有在家人前才没有顾忌不用伪装温顺了---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们讨论半天,讨论的不是袭人【该不该抱怨】,而是她在家人面前种种言行,正显示她人前人后完全迥然的两面。  我们在说她的“表里”,说她在权势、利益、众人面前的温柔奴顺、优秀表现,和私处暗室时的真面目,原来是多么不同。
  在红楼书中,人们往往把钗袭并提,说“袭为钗副”,其实两人在本质、底色上是截然不同的,绝不可同日而语。  袭人得一“伪”字,表里不一,底色浑浊尖刻、寡恩薄幸,“凡背人处”,肆意编派黛玉,挑拨是非,暗进谗言,和宝玉云雨偷欢....何事不为?何礼不越?但在人前,在面上,却极其的“温柔和顺”,处处显现“贤惠知礼”。  宝钗却是真正的“德”,忠诚庄重、正大光明、表里一致地【卫道从德】。
  他母兄见他这般坚执,自然必不出来的了。况且原是卖倒的死契,明仗着贾宅是慈善宽厚之家,不过求一求,只怕身价银一并赏了这是有的事呢。  二则,贾府中从不曾作践下人,只有恩多威少的。且凡老少房中所有亲侍的女孩子们,更比待家下众人不同,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  因此,他母子两个也就死心不赎了。次后忽然宝玉去了,他二人又是那般景况,他母子二人心下更明白了,越发【石头落了地】,而且是意外之想,【彼此放心】,再无赎念了。  --------------------------------------------------------  家人看到宝玉和她的情形,“石头落了地,放心了”,这正说明什么---请问,家人到底是为袭人在着想,还是为了“再倒腾几个钱”?  {原来袭人在家,听见他母兄要赎他回去,他就说至死也不回去的.  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  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 其实又不难了. 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因此【哭闹了一阵】.}  袭人句句话语,究竟是不是闭着两眼胡言乱语,不孝不悌目无母兄?  家人宽厚,不觉得她怨毒、不责怪她的不体谅,并不等于那些话【本身】不怨毒。种种张致,岂只“任性”,实为刻毒寡恩。  袭人那番言语,满篇都是对旧家的决绝了断,对新主的依傍趋附。【权当我死了】一句说得好,点中的恰恰正是袭人为人处世之一贯、之准则----服侍谁,就认谁。有奶便是娘,人往高处走!  从贾母到宝玉,从宝玉到王夫人,再到最后贾家一败涂地时的“寻得武陵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袭人一步步的人生轨迹,不正很好地诠释了她见风使舵、顺势而为、务实势利的人生信条吗?什么沉重知礼,什么温柔和顺,一切都不过是进阶的手段、利用,是步步为营的营造、建设。  -----您说不是吗?
  @小雨点002ABC
  第五十八回 杏子阴假凤泣虚凰  ……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  ……又见各官宦家,凡养优伶男女者,一概蠲免遣发,尤氏等便议定,待王夫人回家回明,也欲遣发十二个女孩子,…………  将十二个女孩子叫来面问,倒有一多半不愿意回家的:也有说父母虽有,他只以卖我们为事,这一去还被他卖了;也有父母已亡,或被叔伯兄弟所卖的;也有说无人可投的;也有说恋恩不舍的。所愿去者止四五人。王夫人听了,只得留下。将去者四五人皆令其干娘领回家去,单等他亲父母来领;将不愿去者分散在园中使唤。贾母便留下文官自使,将正旦芳官指与宝玉,…………  传说中的  “宁当米国狗,不做拆了人!”,  差不多就是芳官们留下来的原因吧!?
  楼主这是跟作者对着干呀!作者谓袭人以贤,楼主谓之以伪!你错了还是作者错了?  
  关于晴雯童鞋,  先声明一下,我并不是晴黑!!  关于晴雯,按照张爱玲的说法,曹雪芹的初稿里,晴雯和金钏儿本只是一个人,后来才变成了现在文本上的两个人,金钏儿成了“家生奴才”,为了区别金钏儿,在77回又整了个“晴雯小传”,  但是!“晴雯小传”与之前的一些内容是有矛盾的,如26回“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21回“不想荣国府内有一个极不成器破烂酒头厨子,名叫多官……因他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  拿一些可疑的矛盾的情节说事,  不客气的讲,是为黑而黑
  明白作者的意思了,其实当时没想那么多,可是转念再一想,忽然很悲悯晴雯,小小的女孩子,只有这么一个不成器的表哥,唉!
  呵呵,我看楼主比那些动不动就死结了猜谜了的考证派靠谱。最起码,楼主是把红楼当小说看的,赞!  
  宁可相信七十七回的晴雯小传吧,也改变不了楼主为粉而粉的事实。而实际效果适得其反,反倒成了高级黑。自己个那么不成器的表哥她都拉进来混饭吃,却又动不动就要把别人撵出去,踢人家的饭碗。视自己人为菩萨,视他人为粪土,这是典型的夏金桂第二呵。  
  邯郸夏: 举报
评论  @小雨点002ABC 所以嘛,贾府待下人还是非常宽厚的。不管你是怎样,我是越发的想去贾府当奴才了!不说别的,请假不扣工资不说,母亲死了,还要赏一大笔丧葬费。不是姨娘那份哦,贾母也说要赏的,只是忘了。  --------------  死人财都能吸引你进贾府当奴才哈?单身进府又非做姨娘的奴才,家里死了人可没有硬性规定说赏嘛~~ 别人财两空撒
  就主帖的观点说点个人看法。  第一,作者文中对晴雯,袭人两段不同的描述,是否就代表了作者的写作态度,就是用来给读者以对比?楼主可以这样看,别人也可以不这样看。换句话说,不过都是各人的理解而已。  第二,
从【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 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 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这一段中,“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应是作者对晴雯整个人物负面形象的总体描述。仅仅从“不忘旧”就联想到“可爱、可怜,质朴纯真、美好善良”是否有点拔高之虞?  第三, 【原来袭人在家,听见他母兄要赎他回去,他就说至死也不回去的.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 其实又不难了. 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因此哭闹了一阵.】  此段中,袭人母兄要赎她出去,动机是什么?作者没有交待,只有袭人说“ 至死也不回去”。如果母兄是完全为袭人着想,何至于“至死”都不回去?“至死”应该对应怎样的要求,读者可以自行猜测。  楼主后面一系列的推论,都是建立在袭人母兄是完全善意的基础之上。但首先,文本没有明示,其次,楼主还得解释到底母兄什么样的想法,动机导致袭人的“至死”也不回去?   其实,红楼梦中类似这样的实描,不同的读者会有不同的理解,随心而已,都不足以证明作者的本意就是如此。
  @小雨点002ABC   1、我没说人贩子是否“合法”,如同当婊子一样,古今中外都是鄙视的,属于“贱业”,和是否“合法”有啥关系?  2、“放出去”和“撵出去”,是个一直被忽略的话题,我个人觉得,这涉及满清的“包衣”制度和汉人的“奴婢”制度的不同,我在萝卜花那个宝钗贴里提了一点,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3、一切恩义已经折现,权利义务都不存在了,身为对方的救命恩人,不居功就是厚道,有走动就是“施恩”,与对象是不是父母何干?  4、这一点,好几个在反复扯,我多说几句:  有宝玉,不假,这当然是她不肯出去的原因之一,但这是不是唯一原因?甚至是不是主要原因?  根本不是。  单单根据这段话分析,恰好符合一个常规的心理选择模式。  一个人“要”什么,并不具体,并不确定,所以是个未知的过程;但一个人“不要什么”,却是很具体的,这就像点菜的时候你也会犹豫,但你犹豫的是你想吃什么,但不会犹豫你不想吃什么。  (有兴趣可以查一个案例,叫“不要去想一个会飞的大象”)  回到这段话里,袭人的反应是什么?是“至死不回去”。  当时,袭人面对的是个突然的建议,所以她的反应可以视为自然反应,而她很明确地在表达的,就是“不要”,这个意念是最清晰的,是一种本能的对抗。至于“要什么”,当然有多种可能,为了宝玉也好,为了荣华富贵也好,这些都可能,但也只是“可能”而已。  而这,是下一步的问题了,是“要什么”的问题了。  袭人从小为奴,一切发展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而父母对她所做的,仅仅只是拿她换钱而已。这种情绪平常被掩盖着,被“面子”束缚着,但其实是根深蒂固的,一涉及关于自身的重大选择的时候,对父母的不信任会立刻抑制不住,冲口而出。  “怨恨”是一种情绪,还可以压制,但“不信任”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根本无法压制。袭人这个反应,类似于面对一个欠债不还,却又想继续借钱的人的态度,不论对方这次借钱的理由是啥,说得有多动听,但“不借”却是最自然的选择,至于“不借”出去的钱,自己打算留着干啥,那到未必是想好的,也可能会借给别人,但眼前的这个人,是死也不借了。
  @洞烛   1、你说花家“罪行”,而“罪行”和合不合法相关的,妓女这个话题我就和展开讨论了。  2、没听说过天伦是可以折现,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如果花家当时确实陷入绝境,死的不仅是父母哥哥,袭人也会死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花家卖袭人为奴,是否可以说也救了袭人一命?花家是不是也是袭人的救命恩人?我可以觉得说袭人走动是对父母施恩相当没有道理。  3、你说的对,一个人不要什么非常具体,如果袭人对现下的处境难以容忍,一听母兄要赎她出去,会“本能”的答应,并紧紧抓住,象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稻草也不会轻易放手。相反,她如果对现在的处境相当满意,对出现任何其他意外的状况,都会本能的抵触,这无关对母兄的信任与否。  4、回到袭人说这段话的场景,袭人对宝玉到来的态度,袭人对亲人展示“宝玉”的得意。袭人“至死不回”是因为袭人对宝玉所付出的情感,以及贾府所能给予她的优越感,即便是母兄赎出也不能给的,使她“至死也不愿回去”。和晴雯“打死也不愿出怡红院”的心理是一样一样滴。  关于“至死”那不过是一时气话,当真到活不下去要死了,总会想着回到亲人身边,这也是人的“本能”,不管亲人曾经给予了多少的伤痛。晴雯的父母对晴雯有什么养恩,生恩呢,不一样是年纪很小就卖了?晴雯临死还不是叫了一夜的娘?  5、对你的渊博知识我很佩服(真心话),但是,我认为,你对袭人的心理感受,和情绪,代入了你个人对卖孩子这个行为的痛恨。
  有个好单位,还管点事儿,谁愿意回家种地?  
  @小雨点002ABC   2、没听说过天伦是可以折现,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如果花家当时确实陷入绝境,死的不仅是父母哥哥,袭人也会死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花家卖袭人为奴,是否可以说也救了袭人一命?花家是不是也是袭人的救命恩人?我可以觉得说袭人走动是对父母施恩相当没有道理。  ++++++++++++++++++++++++++++++++++++++++++++++++++++++++++++++++++++++++++++  ++++++++++++++++++++++++++++++++++++++++++++++++++++++++++++++++++++++++++++  “鸳鸯抗婚”回:  鸳鸯红了脸,向平儿冷笑道:“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庚辰夹批: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脂砚斋。】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作?这如今因都大了,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我之前曾经戏说这是“黄埔同一期毕业生”,也因此由这12人的一些遭遇和命运可以推断出丫头们的普遍命运了,  简单的看看,12人中两人死亡一人被撵,前80回里彩霞被放出去配了小厮,鸳鸯抗婚后也是 前路迷茫(当然了,不应该是后40回所胡诌的自杀了之),这样一算的话,倒是近一半的丫头的遭遇是不大美妙的,甚至出现了两条人命!  一言以蔽之,当年花家卖袭人,他们自己是100%的得救了的,但是对于袭人而言未必有100%活命的机率的,非要说有个救命恩人的话,也应该是贾家不是花家了!  也正是因为被卖身为“贱”(可以是奴才或者是戏子,抑或是表子……)之后的自身的命运的不可预知,所以才会有后来的袭人哭、龄官恨、芳官怕(害怕出去被家里面再卖一次!),…………
  其实袭人奴才里的标兵的,虽然她没有赖嬷嬷那样的道行(“你们哪里知道那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但是!她在“黄埔同一期毕业生”里面,甚至在同年龄段的所有的奴才里,却是最遵守“奴才守则”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一个,特别是“金钏儿事件”之后袭人越发的谨慎了的,她还发现了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个奴才不但要服侍好自己的主子还要对主子的主子(譬如王夫人之与宝玉)也同样要小心的应付不能出些许的差错!  也因此可以说,袭人正是已经因为学透彻了“奴才守则”也才比其他奴才更了解当奴才的艰难和不易!  对于“回家过年”是花家想入非非的“赎身”计划,袭人的哭,一是怨恨(类似于龄官、芳官们的感受)二是不以为然!简单!一个计划再怎么看上去美丽但是没有实际操作的可能那一切为0!花家的“赎身”计划就是不易操作的意义为0的计划!
  花家母子给袭人讲的“赎身”计划,当然是没有恶意的了,甚至是为了河蟹的初衷,花家才“热心”的向“回家过年”的袭人提出了这个计划的,尽管他们忽视了这一计划的操作的可行性当然他们的初衷是毫无恶意的  但是!  就象电影《过年》里演绎的那样(电影《过年》跟《红楼梦》没有多少“交集”的,但是!关于过年的话题、过年的团圆、过年的争吵…………倒是有些类似的:真实!),在一家的团圆的宴席上,其实是没有谁存心争吵的,只是一件旧事被不经意间的重提,瞬间的使某一人反应激烈,由此引起轩然大波,把一家人想刻意隐藏的一些伤心事放到了明面上!
  这次的“晴袭大战”o(∩_∩)o比较文明,俺也系统谈谈愚见。  总的来说,俺不能同意楼主的过分解读,而反方的观点中,俺最不能接受的是洞先生的“人贩子”观点。  袭人成熟较早,她知道做奴才不易,因而谨守奴才本分,在主子(如王夫人)面前和公共场合(如尝鲜说),十分小心、慎言,当说则说,不当说则闭嘴,这便是“沉重知礼”“没嘴葫芦”的由来。即使在许多网友诟病的“谏言”一节亦是如此:提醒王夫人宝玉已长大,再与姐妹们一起易招是非,此是当说;否定宝玉与其他姐妹“作怪”,尽管知道宝玉曾对黛玉“作怪”——此事不当说。  而在亲人(如父母)或较亲近的人(如宝玉)面前,行事说话则稍为随便。“赎回”一节里,有些怨气且不愿被赎回的袭人,便口不择言地直抒胸臆了。至于为何将宝玉当成她“较亲近的人”,初试后“宝玉自此待袭人比别人不同”,袭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晴雯那一节,俺觉得主要是写她的单纯、随性。介绍亲人入贾府,因为毕竟衣食不愁的贾府“奴才”总比饥寒交迫的“主人”要强的多!  晴雯远没有袭人成熟,因此不太顾及场合,多是随性而为,加上爽直刚烈的性格,往往得罪了别人还不自知,这就是她悲剧的根源——寿夭多因诽谤生。  曹爷只是在写不同年龄、不同性格,因而成熟度不一样、行为方式迥异的两个女子而已。
  另外,贾府待下人宽厚,晴雯肯定也深有体会,加上年幼单纯,这大概是她不太把自己当“奴才”、“打死也不愿出去”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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