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都有哪些最靠谱的p2p理财P2P

P2P 网络借贷平台倒闭的原因目前有哪些?
按投票排序
简单来说:1.自融:拿钱自己去放高利贷或做高风险投资,失败后倒闭;2.诈骗:造一个壳网站,用高息吸引投资人上当,时机成熟撒腿就跑;3.外行:完全是不懂风控的人放贷,自然只会放不会收,坏账一多就玩儿完;4.庞氏:基本就是借新还旧,或严重拆标,资金链一断就破产;
P2P去年10月、11月份经历了一波倒闭潮,两个月之内倒闭近50家平台。这近50家倒闭平台的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平台是自融的,就是平台负责人,通过网络平台吸收资金,然后自己把这些资金拿去投项目了,当平台出现集中提现,之前拿去投资的钱又没有回款,导致平台资金断裂,投资人提现困难,平台倒闭。第二:平台有真实的借款业务,但是平台采取了拆标的做法,就是将3个月借款标,拆分成一个月一个月来发,当投资人大面积提现,平台不能及时回款,资金链断裂。第三:平台风控跟不上,坏账率过高,平台承诺投资人的收益过高,实际的优质业务过少,一些不优质的借款客户不能正常还款,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第四:纯诈骗平台,当投资人发现其平台的真实面目时,平台老板直接跑路,平台倒闭,例如鹏城贷。简单总结就是:第一类骗子,第二类自融,第三类拆标,第四类风控不行,承诺给投资人利息过高。当然,不少倒闭平台是上面几个原因都有涉及,流动性没解决好,导致平台倒闭的。
谢谢邓伟邀请。我之前说过,P2P平台存在的几种风险,具体包括:1、模式风险:很多线上P2P拿2%的平台费,担保100%的本金,本身模式就不可持续,不用有侥幸心理,一定不靠谱。2、项目风险:很多线上P2P根本没有足够人力开发大量优质,小面额的借款项目,许多投资人的钱都集中在少数几个大的项目上,风险很大。3、政策风险:和很多人的观点不同,我觉得还是有政策风险的,不过对投资人应该没有影响。毕竟政府最多会说以后P2P不许开了,但是欠投资人的钱还是得还完的。4、道德风险:网站跑路的风险一定还会有。从目前倒闭的平台情况来看,模式风险和道德风险占比最高。谢谢,雁南。
只有两种原因:1)骗子骗钱得手跑路2)傻子放了款收不回
1,风控水平不到位:这应该是目前平台倒闭的最普遍原因,风控能力才是P2P平台的核心,无法保证坏账率其他都白扯。2,差钱:做P2P前期投入不说,你必须得保证公司账户里有足够的风险保障金来应对潜在风险。资金实力不够硬,几乎玩不起来。3,道德风险:有些平台就是为了圈钱然后跑路的,随着P2P的普及现在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了,技术含量太低,老百姓也越来越不好骗了。但是在一些三四线小城市里还有这么玩的,没了解过又被高息诱惑,太好骗。4,资金链断裂:做旁氏骗局,空手套白狼,融了钱还之前的钱,资金链早晚断裂。5,信誉问题:跟钱沾边的东西,信誉最重要。哪怕一次小小的逾期还款,都有可能对平台造成灭顶之灾。这又回到第了第二点,充足的money才能保证信誉,给客户信心。6,老板不靠谱:有些土大款因为兜里有点钱就投资P2P做平台,实际上什么也不懂,完全外行。
回答这个问题,先将P2P与传统的银行业务做一个对比。  传统的银行的业务是客户将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银行向客户支付一定的利息,并将客户的存款以更高的利率发放给贷款者,银行从中赚取利差。客户并不了解也无需了解存款的去向,银行充当了客户与贷款者之间的媒介,并承担着贷款者违约的风险。因此传统的银行业务的核心在于对违约风险的控制。  再说P2P。P2P的参与者有三方:出借人、借款人和P2P平台。三方各自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共同维持或者说推动者P2P网贷的发展。P2P网贷是将出借人的资金通过P2P平台借给借款人,P2P平台从借款额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理论上讲出借人享受了较高的收益,也应当承担借款人可能的违约风险,P2P平台仅扮演撮合交易的角色,并不介入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交易当中。但这一模式却并不为国内大多数的P2P平台采用。国内大多数的P2P平台采用的是担保交易的模式,即P2P平台负责对借款人的身份、资质、信用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借款人发生违约,P2P平台或其关联公司首先以自有资金向出借人垫付应还本金(部分平台还垫付利息),再由P2P平台向借款人追讨。这一模式看似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出借人的利益,但背后的蕴含的风险却不容小觑。出借人  在P2P的参与者中出借人是资金的提供者,理论上讲其应当对借出资金的用途、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非常关注。但在P2P平台担保交易的情况下,出借人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出借人无需关心借款人的真实身份、无需关注借款人的信誉情况、无需关心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甚至无需关心借款人是否真实存在,只要将钱借出到期即便借款人没有偿还P2P平台也会代为偿还,对于出借人来讲几乎没有风险,这就降低了出借人的风险意识,抬高了P2P平台的风险,也容易诱发P2P平台的道德风险。再者将资金投入P2P网贷的出借人一般是缺乏投资渠道的中低收入者,其风险承担能力较弱。借款人  借款人是资金的使用者,借款人总希望以更低的成本借入资金,但相对于银行或其他融资渠道,P2P天然不具有这样的优势,一般来讲P2P平台的资金借入利率要高于其他渠道。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至一年的贷款利率为6%。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六个月至一年的P2P平台的借贷利率不能超过24%,加上P2P平台的手续费及资金划转中银行收取的费用,借款人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还是比较高的。借款人如果通过其他渠道可以借到成本低廉的资金一般来讲是不会选择P2P这样高成本的方式借入资金的。通过P2P平台借入资金的借款人一般都是通过传统的渠道无法获得资金的,比如银行信用记录存在污点的个人或企业、没有稳定收入的企业或个人、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的企业或人、受国家政策限制无法获得贷款的企业甚至是无法从亲朋好友中借到资金的个人。这些借款人本身的信用情况或者偿还能力存在一定的问题,一般不能算作优质的借款人,其违约风险一般比较高。其次,24%甚至更高的资金成本其实已经超过大多数实体行业的纯利润,借款人如果将借来的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也许还能承受,如果用于长期的流动资金则势必是竭泽而渔。P2P平台  P2P平台担保模式下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有一定的风险,但这还远不是P2P网贷风险的全部,担保模式下的P2P的最大风险来源于P2P平台本身。  概括来说P2P平台的风险主要包括:风控风险、流动性风险和道德风险。风控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传统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已较为完善,人民银行、银监会都有很多诸如存款准备金、风险备付金、存贷比等名目繁多的指标对银行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银行一般也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因此银行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手段都比较完备,其有能力将贷款人的违约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保证存款不会受到损失。而作为新兴的P2P平台在风险意识和风控手段上都完全无法与银行相提并论,加上P2P平台上的借款人本身的就不是优质的借款人,P2P平台对借款人信息的掌握不如银行丰富,面对分散的借款人P2P平台对借款人的强制力也远不如银行。因此P2P平台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弱。流动性风险  因为P2P平台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也比较高。P2P平台又向出借人承诺保障本金甚至是利息,一旦出现借款人违约,P2P平台向出借人垫付的本金超过P2P平台的利润,则P2P平台必然限于亏损,如果出现借款人集中违约,P2P平台垫付的资金超过其本身或其关联企业的资金实力,P2P平台将无法履行其向出借人做出的承诺,从而引起出借人资金的大规模外流,P2P平台必然限于瘫痪。道德风险  如果P2P网贷平台先通过理财等名义承诺一定的收益,将出借人的资金吸收到自己管理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然后再寻找借款人以更高的利息借出资金,并从中赚取利息差的行为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如果P2P网贷平台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致使虚假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或者为多手续手续费默许、纵容借款人以虚假身份发布借款信息,借款人收到出借人的借款后将借款用于投资股票、房地产或者以更高的利息转贷给他人,这种情况下虚假借款人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如果P2P网贷平台本身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诱使出借人借出资金,网站将收到的资金用于投资股票、房地产或以更高的利息转贷给他人甚至用于网站经营者个人挥霍,这种情况下网站或网站经营者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诈骗。  如果P2P网贷公司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筹集资金,然后采取用后接到的资金偿还先期借到的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将借出的资金用于其它地方甚至携款潜逃,这种情况下网站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P2P网贷平台一旦出现上述行为就可能导致网站经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网站被关停的后果,出借人的资金将会血本无归。比如今年2月北京一家名为中欧温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者突然消失,导致2000多位出借人损失4亿元。担保模式极大的增加了P2P的风险  P2P原本仅仅是个人之间小额资金借贷的平台,但橘生淮北则为枳,P2P模式进入中国后异化出担保模式,由此也引起一连串的问题,让这个行业变得光怪陆离。当然现在P2P的规模还很小,即便出现一些问题也只是局部的问题。然而如果P2P按照现在这个模式借着互联网金融的东风继续发展,当它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整个金融也的系统性风险。不要忘记,美国的次债危机就是因为银行将贷款借给那些信用记录比较差的人,当这些人出现大规模违约后借助杠杆效应引发的一场全球性的危机。大数据目前还很不靠谱  不要提什么P2P平台可以借助大数据降低风险。在担保模式下出借人根本无需关注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参与到P2P中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本身就偏高,而P2P平台信用数据来源单一,根本就不足以支撑起对借款人信用的判断。  央行虽然不断提示P2P网贷的风险,但终究是隔靴搔痒,没有触及到P2P网贷行业最根本的风险。只有让P2P行业回归其风险自担的本质,摆脱担保模式的束缚,才能让这个行业健康的发展。————————————顺便做个广告,本人在知乎开了一个专栏名叫“法律极客”,主要发布一些与互联网和法律相关的文章,文章以原创为主。欢迎关注。
不少朋友都问过到底什么样的平台比较靠谱,笨虎一般不愿单独推荐某个平台。今天这个贴,就是想梳理一下笨虎个人认为判断平台是否靠谱的几个重要依据。1.模式清晰巴菲特有句名言是“投资你懂的金融产品”,反过来说就是不要投资你无法理解的产品。越是层层包装的复杂金融衍生品,风险链条拉的越长,原始风险也隐藏的越深。P2P平台有很多种分类方法,但笨虎觉得,要判断平台的原始风险最关键的是辨别平台的债权来源。以债权来源做分类的话,大体可以分为纯线上P2P(借款者通过平台线上或线下审核后在线上发标),O2O型P2P(平台通过门店或合作的小贷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先放款,再把债权转让给线上投资者),产品型P2N(投资者不直接投标的而是投资产品,产品对接N个资产端)。对于P2P平台来说,每一种债权获取方式都有其优势和劣势,也都有其独特的风险;但作为投资人的你,投资前一定要先理解其模式;笨虎认为,某个产品的原始收益来自于哪里,原始风险也必定在那里;所以不要轻易投资你无法看懂的平台。2.风险分散在笨虎(微信号:pinjinrong)的平台监测中,一直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前10大借款人待还金额占比”,这是衡量一个平台借款分散度的重要标准。而且笨虎把标准定的很高:低于5%为优,低于10%为良,低于20%为中,如果高于20%那就危险了。有平台宣称其有银行级别的风控。但现实中,即便银行也不能做到零坏账,就不要说P2P平台了,因此风险分散度至关重要。假如平台的借款风险很集中,一旦一两家借款大户出现坏账就可能是灭顶之灾;这时即便平台有担保、有风险准备金也是不管用的。当然,如果平台的资金杠杆(算法为贷款余额/资本金+风险准备金)低于1,平台若未卷款跑路就还有能力偿还;前提是,注册资金和风险准备金都是真实的数字。但现实中,注册资金的数字难以查证,大多数平台的资金杠杆也远远高于1。3.股东实力上市公司和银行对P2P这块蛋糕垂涎已久,但此前监管层的意见不明;现在,随着P2P行业的合法地位得到肯定,不少大资本会进入P2P领域。P2P平台一旦受到上市公司、银行机构的青睐,除了得到资金支持,背后的股东还可能给平台背书、增信,提高知名度,这种平台有的还没上线就已经引起外界关注。有的股东还会给平台带来资产等方面的资源,这样平台借助股东的资源优势,发展依托于上下游产业的供应链金融,这样能够更好地找到资产端且方便控制风险。(小知识:供应链金融简单来说就是给一家核心企业贷款的同时,也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样就可以系统性的控制风险。)4.资金托管根据传统金融学定义,资金托管模式下托管方有义务监控资金流向,根据指令交易,定时发布托管报告证明资金未被挪用;而存管方不具备上述义务。所以,即便监管意见没有强制平台进行资金托管,而仅要求存管;投资者也应优先选择有托管的平台。据笨虎了解,资金托管至少包括4种情况:风险准备金账户托管,投资者资金托管,借款人资金托管,平台自有资金托管。有些平台仅完成了风险准备金托管,可以保证平台不把风险准备金挪为它用,一旦发生兑付风险时,这些风险准备金才会专款专用派上用场。然而,只有投资者和借款者都在银行开立了独立的托管账户,才能真正做到资金与平台的隔离;只有当满标时,银行才会接到指令将投资者账户的钱划入到借款者账户中,不经过平台之手。有些平台只是将部分自有资金存入了银行账户,就宣称完成了资金托管;还有的平台宣传进行了“银行资金保管”,大玩文字游戏。这都是投资者应该注意的。小结:目前天朝有几千家P2P平台,能完全符合上面4个标准的屈指可数。但是,笨虎觉得至少应该符合其中2个标准吧;若2个标准都没达到,最好就不要投啦。更多信息请关注笨虎微信公众号pinjinrong,投票你想监测的P2P平台吧~
倒闭的原因很多,上面的朋友都分析的很多,分析的也很透彻。在这里想提几个方面的风险1、道德风险。这里面还分了几种,一种是诈骗,一种是自融,一种是经营风险后的道德风险。第一种是诈骗,诈骗这种类型本身就是道德风险,是更严重的是法律问题,不用赘述;自融这种问题,很多平台也直言不讳,只要借款人能有偿付能力,就当出资人把钱通过互联网借给了平台的老板,那用户是否有辨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问题,这个相信绝大部分用户都没有。那如果借款人利用出借人的钱最后经营上渡过难关,这样其实都是共赢。但是绝大部分自融平台都是属于经营不善的,难以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那最后这些自融平台就欺骗,手里没有真实的资金,结果网上把虚拟的钱还了,只有到用户提现的时候才发现这些还的钱实际上都是假的,最后出现倒闭、跑路的事情。这个就是自融中存在的道德风险。至于自融本身是否符合P2P的原理和法律约束,这个目前不好界定。第三种是经营中存在风险后带来的道德风险。一个P2P可能开始初衷是好的,但是在日常运营中,风险控制能力不够,经验不足等等,最后导致客户不还款,本应该这时候平台告诉用户借款人逾期坏账了。但是可能平台为了声誉和投资人稳定的原因,就把借款人的网上的虚拟的钱还了,理财人不知道出现了逾期坏账。最后当坏账积累到一定程度,网站的用户提现就会出现提现困难,最后导致隐瞒经营风险的事情败露,公司倒闭。这个是企业经营风险出现后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2、经营风险。因为P2P本质上是金融业务,金融是经营风险的业务。是否每家P2P都具备经营风险的能力就成为各家P2P存在的最大问题。经营风险的能力可以是团队,可以是模型,可以是成熟的经验等等,如果一家P2P没有相关的金融背景和风控经验是很难最终成功和做大做强。即使一开始发展非常迅猛,一次致命的风险事件可能会对公司带来灭顶之灾。3、模式风险。目前绝大部分P2P都坚持采用的是自己开发项目、自己募集资金的做法,这一做法的好处是自己控制风险。正是因为这种状况,才会出现“全国有多少家民间借贷机构,全国就有多少家P2P”,那理财用户是否有能力辨识谁家风控做的好,谁家风控做的不好。将来必然会带来P2P泛滥成灾,对整个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形成潜在的巨大风险。人人聚财作为国内第一家提出P2P3.0的模式,民间金融阳光化的模式,机构担保合作模式。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整合起来,让更熟悉本地状况和本地金融风险的本地民间金融机构承担借款人的风险,降低信息不对称,让人人聚财成为理财人的火眼金睛,人人聚财专业的团队帮助理财人寻找更优质的借款人和更优质的担保机构。通过合作共赢的模式,实现风险有效分担、资金有效聚集、借款人便捷高效融资、政府有效监控民间金融的金融链。因此,模式上的风险是未来P2P发展的重要风险,更好的模式是更好规避风险,规范行业发展的利器。谢谢,人人聚财许建文。
p2p平台倒闭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1 诈骗 平台建立之初就抱着非法目的,骗取投资人资金后跑路导致平台倒闭 。2 资金池加平台担保,平台运营能力差,风险辨识能力差,不良贷款业务比例过高,又由于平台担保必须刚性兑付
只得挪用资金池中的其他客户资金兑付,最终导致投资人无法体现,所以平台倒闭。3 平台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但由于经营预期与实际经营情况差距较大,资金投入收回无望
,自主停止经营
止损离场。4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了解和认识差异较大,尤其一些内陆经济不活跃省份,金融监管机构把单纯的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非法集资混淆,最终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关闭网贷平台。发生风险的网贷平台倒闭原因还有很多,但大多数集中在前两种原因,并且恰恰这两种原因有时是会互相转化的,唯一的不同是第二种风险出现的前期平台运营者主观是想解决问题
但随着问题一再暴露和扩大,最终超出平台运营者能够承受的范围
不得已跑路。目前人民银行和支付清算协会相关领导提出的四条红线主要就是规避前两种问题的出现。
p2p倒闭,跟普通公司倒闭并无本质区别,就一条,资金链断了。资金链为什么断了?账务管理没做好。这个行业里面,虚假标,高息揽客,广泛存在,但是您好歹算算清楚,自己的成本跟盈利,投向项目的风险判断哈?遗憾的是,很多p2p平台连自己能赚多少钱、亏多少钱都算不清楚,帐一乱,资金紧张,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参照王博同学的解释,吐槽一下。1,自融:风险控制没做好,不符合原教旨的p2p原则,小额分散。ps:玩大额抵押贷就老老实实做好入户调查,控制好抵押率,玩自融还能被玩死,说出去都丢人。2,诈骗:这是犯罪,跟p2p没啥关系。先做资金归集的就不是p2p了。3,外行:诸位大大,从银行支行弄个退休的财务总监,一个月一两万块也就够了,别弄个小出纳过来,帐都算不明白,基本的台账管理都不会做,搞屁啊?风控就不多说了,大多数p2p平台解决好账务管理的问题,风控问题就自然解决了。4,拆标:同问题三,短贷长借不同于拆标。个人认为拆标毫无风险,期限错配有风险。问题是账都算不好,没风险的事情也被搞出风险鸟。
赞同其他几位的回答,主要有两类 1、平台动机不纯虚假融资 2、平台风控实力不足逾期坏账率高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风控能力,如果一个网站要想做久,还是要从风控着手,相信几年后这个行业拼的就是风控!
1.集资诈骗:纯粹卷钱为目的,当吸收资金达到预期卷款跑路。2.模式风险:收益低于坏账赔付值,长期亏损无力维持随之倒闭。3.风控差:坏账率高,无法凝聚投资人,长期经营不下去被迫倒闭。4.经营不善:为保障项目融资成功率进行拆标项目,以新还旧。当出现后补乏力,平台挤兑爆发,平台倒闭。5.资金链断裂:网贷前期很烧钱,挖掘客户和团队建设需要付出高昂成本,没有充足的资金难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6.自融:与夕阳产业挂钩的P2P自融极有可能出现自融后资金无法回笼,随之平台倒闭。7.挪用资金:近期有出现过挪用投资人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比如平台方给自己股票配资,投资失利,无力偿还,撒手跑路。
有几种:平台自我融资,许多P2P网站以虚假的投资标的骗取资金,用来补贴自己公司或者关联公司;
资金错配,也就是“拆标”,将一个借贷标的拆分成不同期限、不同金额,重新打包推销给投资人;
资金池、旁氏运作…
P2P平台要做到持续发展就必须,资金不经过平台,有第三方监控。有正规担保公司。
目前第三方支付只有汇付天下,而与他合作的貌似只有合时代、TFS、何安。
窃以为,大环境的信用体系不完善也必然带来核心的风控难保障。欠钱的无以偿还时大多破罐子破摔,大爷范,若能让征信体系更多元,与法律关联更紧密点,借款人就会更缜密的思考自己的商业模式,更全面的论证成本和收益......起码不良的基数就小了很多,倒闭的数量和节奏就会少些慢些。
靠道德是不靠谱的事
1,没赚到钱!2,亏不起!3,纯搞点跑!
主要是平台烧钱太多,资金链断了,没有新资金进来,或者平台挤兑厉害,造成关门
风控不到位: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就像有些小平台,在借贷的审核上不够严格,导致最后逾期过多,无力垫付。运营团队不够成熟:比如有些平台在活动上线后,还在不断修改规则,说明在活动开始之前都没有 预见到活动可能会发生的状况,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正规合法经营P2P(非法集资,自融的平台除外) 网络借贷平台倒闭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者急功近利,急于求出,一味追求平台业绩数据的泡沫盛世,在管理决策上的人为随意性,风险防范上的忽略性,逐渐对借入端放宽政策,缺乏制约点,使之违约成本逐渐变小,对投资者端没有之往的实际性,真实性,透明性的风险保障措施。一旦平台出现某笔大金额坏账,平台又无风险金垫付时,理财到期,投资者无法正常提现必然引起挤兑和信誉风波,而后便是“鱼死网破”的较量,从过往的知名平台发展史看来,结果大家就懂的!
P2P评级口水战似乎还在业内蔓延。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对大公国际隔空喊话,称后者若有意做好P2P评级,应该好好研究行业,可以交流合作。这已经不是P2P业界第一次对大公国际的评级行为表达不满了。大公国际旗下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第一次发布评级名单时,北京和广东两地的行业协会就公开发表声明表达不满,一些被拉黑的平台也不甘沉默,有的表示“大公国际,我们不约”,有的甚至直言: “可以说脏话吗”。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是行业首份,引发争议本属正常,不正常的是争论之激烈几乎成了骂战,用互联网圈的话这就叫“撕逼”了。这背后的原因就不单单是一次未能服人的评级了,而是在监管依然缺位的情况下行业所承受压力的一次小爆发。《大公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黑名单管理办法》列明了将平台列入黑名单的8种情形,这里摘录前四条:(一)未经审批,或超越经营范围……(二)未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公示或披露义务……(三)违反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规定,违规设立资金池、违规担保……(四)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看起来很不错,只是有一个问题:这里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体是指什么?大公国际并未指明,即便大公国际愿意指明,恐怕也找不到对象,因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领域,不论是法律法规亦或监管政策,都还未将它涵盖在内。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里没有P2P的位置,用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常年法律顾问曹军的说法就是:P2P是有“原罪”的。这种原罪的让这个行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大公国际发布的首个黑名单包含了266个平台,此外还有676个平台上了预警名单,两者一共占到被评平台的67%。被拉黑P2P平台可以调侃这是“撒网式上榜”,也可以指责大公国际的评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例如,很多被拉黑的平台辩解称,法律并未要求公开信息,这完全是个自觉问题;对于何为违规担保,一些平台则认为关联担保并非自担保,因而符合监管精神。大公国际在对多家平台的评级报告里都提到对债务人信息披露不充分,如在对融金所的报告中称“债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车辆查定表……核心信息均有遮挡”。这样的表述让很多平台感到非常不满:债务人的隐私信息当然不能随便公开,这是做平台的底线。还有平台人士直呼不公平,银行也没有公开债务人信息,凭什么对P2P平台要求这么苛刻?但是这种抱怨也有问题,银行是国家批准的吸收存款的信用机构,而按之前监管方一直强调的P2P平台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的要求,P2P与银行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显然无法简单类比。如果严格按照过去一年里被频繁提及“四条红线”监管要求来考察,或者说按大公国际所理解的严格程度来评判,67%的比例恐怕并不一定就高了。或许是因为广东平台被大公国际“拉黑”的尤其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态度尤其激烈,表示“必要时会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这样的表态也只有虚张声势的意义罢了。P2P在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摸爬滚打这么些年,对法律法规研究的颇为透彻,小心地规避着法律风险。但是,这风险直到现在依然是悬挂在行业头顶的一把利剑。例如前面所列的第四条,按现行的刑法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P2P通过网络的方式吸引的投资者,不正是“社会不特定对象”吗?当然,P2P平台不会往法律的枪口上撞,它们想出的办法是通过会员注册将“不特定”转换成“特定”。只不过这个办法是否有效,解释权在法院手里。政府层面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鼓励态度是显而易见的,“四条红线”并非正式的监管规定,也还有模糊空间。过去一年里,监管政策一直只闻楼梯响,迟迟不能落地。有一种解读认为,之所以要拖着,是监管层希望让互联网金融有更多的生长空间,待到发展相对成熟后再监管就水到渠成了。这当然是一种良苦用心。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P2P作为一个行业必然需要监管,作为一个金融细分行业,它更加需要完备的监管。监管迟早要来,来得晚是否就一定比来得早要好呢?监管无疑已经是P2P行业里最关心的话题,并且可能将会一直如此直到它出台。这次大公国际评级引发的风波,表象之下依然是对监管的考量。如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所担心的,大公国际的评级可能会影响到监管层对网贷行业的看法,进一步影响到将要出台的监管政策。P2P业界对监管可谓又想又怕。“想”是因为这个行业需要监管来指明道路,“怕”则是怕监管太严厉限制了行业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内都找不到参考对象的新兴行业,对它的监管政策不可能一开始就设计得完美,过松或过严是难免之事。但是监管不是狼牙棒,如果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有生命力的、能满足我国金融需求的行业,就没必要担心一份稍松或稍严的监管规定会把这个行业打死。监管一日不落地,P2P平台头上的那把剑依然高悬着,类似大公国际评级事件这样的口水战恐怕也就不会停止。据网贷之家的数据,2014年全国P2P平台成交量为2528.00亿元,今年3月份更是达到了492亿元/月。这个规模与银行相比依然是九牛一毛,在金融体系内还不起眼,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也无所谓。但是如果看绝对量,这样的规模其实已经不小了。另外,全国已经有多家龙头平台开始筹划上市。这个时候出台监管政策,已经不算早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最靠谱的p2p理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