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童谣征集活动措施方案

桂林市秀峰教育网 >> 秀峰教育 >> 教育动态 >> 小学 >> 乐群小学 >> 乐群小学积极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乐群小学积极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乐群小学积极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作者:曾茵&&&&转贴自:乐群小学&&&&点击数:417&&&&文章录入:乐群小学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优秀童谣愉悦身心、净化心灵、启迪心智的作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乐群小学开展了2015年优秀童谣儿歌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学校选取祖国大地近年流传最为广泛的一首群众喜爱的、具有流行元素的歌曲《小苹果》,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三爱教育,在师生中进行《小苹果》新填词征集推广传唱活动。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首先是由王艳校长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宣传动员。接着,全体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了《乐群小学2015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方案》,了解征集童谣的要求,并把学校的要求通过学生向家长传达。全校学生踊跃参加。学校从众多新填词作品中评选出了特等奖一名,一等奖9名,二等奖22名。第二阶段,学校将特等奖作品在全体学生中推广,要求学生人人能唱并利用晨会时间进行抽查。第三阶段,学生学习新编校舞《小苹果》,并在大课间进行全校推广。
乐群小学本次童谣儿歌征集推广传唱活动因与时俱进、思想性强、形式活泼而受到了学生的喜爱,活动举行非常成功。
王校长进行活动总结
学校给获得填词活动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小作者颁奖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最新5篇热点文章
[20815][16117][15171][10550][10018]
&最新5篇推荐文章
[48][33][178][100][61]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桂ICP备030072&&&&&&&&站长:&&&&页面执行时间:375毫秒Power System Of Article Management Ver 3.0 Build . Powered by .上海市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
上海星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
《少年日报》
友情链接: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等部门的通知精神,防城港市文明办、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1. 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 鼓励创作符合以下主题的优秀童谣:围绕“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围绕中华传统美德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3. 各地推荐的童谣,原则上为近年来新创作的优秀童谣作品,已获前几届全国和全区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
  二、实施步骤
  1.创作征集。6月下旬至8月30日,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当地教育等部门,组织各类学校及作协等单位,开展童谣创作活动,每县(市、区)推荐不少于20首。
  2.评审表彰。9月上旬,由市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的童谣进行评审,评选出50首优秀童谣作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其中一等奖10首,二等奖15首,三等奖25首。
  3.宣传推广。10月,由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教育部门选择1所“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学校或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优秀童谣作品学习传唱活动。
  三、具体要求
  1.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要把征集推广优秀童谣,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主题突出、可读性强、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 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的作品由主办单位发放证书及奖金。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 各地要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纳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中,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4. 请各县(市、区)文明办于9月10日前将推荐作品统一报市文明办。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
  联系人:卢志灼。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防城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防 城 港 市 教 育 局关于举办芜湖市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活动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关于举办芜湖市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活动的通知
芜教德【2015】12号
为深化未成年人中国梦学习教育,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决定今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童谣征集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0日-6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全市小学、幼儿园学生等
三、推荐标准
1、弘扬主旋律: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和责任意识,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2、体现时代性:融合中华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和素质教育的优秀成果,能够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增长知识。
3、突出群众性:贴近未成年人实际,充满童心、童趣、童真,符合少年儿童的接受心理。
4、注重艺术性:形式活泼,简明明快,琅琅上口,通俗易懂,富有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推广。
四、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4月20日-5月2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面向本单位的优秀童谣征集或创作。
2、推荐申报。5月20日前各单位将优秀原创童谣作品及推荐表电子稿统一报送到邮箱:, 联系人:洪斌,电话:。
3、推荐报送名额分配:无为县、镜湖区各20首,其他各县区10-15首,安师大附小2首、安师大附外城东分校1首。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优秀童谣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
4、集中传唱。在“六一”前后,各小学、幼儿园自行开展宣传优秀童谣展播、展演等等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5、全市优秀童谣传唱比赛。拟于6月10日举行全市优秀童谣传唱比赛,每个单位节目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报送名额分配:镜湖区3个,其他各县区2个,安师大附小、安师大附外城东分校每校1个,报送时间6月5日前,联系人同上。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小学、幼儿园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所有参与征集创作的童谣作者视为同意转让作品版权给主办单位。
3、个人创作童谣作品要确保原创,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原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优秀童谣创作奖一、二、三等奖30首。设优秀童谣传唱展演一、二、三等奖21名。
附件:1、芜湖市优秀童谣推荐表
2、芜湖市优秀童谣传唱比赛报名表
&&&&&&&&&&&&&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妇女联合会
&&&&&&&&&&&&&&&&&&&&&&&&&&& 2015年4月16日&&
芜湖市优秀童谣推荐表
单位:&&& &&&&县(区)
学校、年级
芜湖市优秀童谣传唱比赛报名表
单位:&&&&&&& 县(区)
传唱童谣名称
作者:佚名&&&&来源:&&&&点击:402&&次&&&&更新:
芜湖市埭南小学 版权所有
地址: 邮编:241000 电话:最新评论(0)&&
登录后才能发布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童谣征集传唱活动方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