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时候说没有地下室,买完买二手房时发现地下室别人都有,而且是送的,说什么搞活动送的,现在还有一间地下室无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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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地下室,都很大,可惜我买的房子是不送地下室的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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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一朵忧伤的云
看了地下室,都很大,可惜我买的房子是不送地下室的真遗憾.
到底哪些房子是送地下室的,有谁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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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一朵忧伤的云
徐新的地下室大多都有通风口的,还比较亮的,不是全黑的,还有点利用价值.
我买的房子是有地下室的,据说没有带地下自行车车库的房子都送地下室的,但是买4楼和5楼的住户没有送.我拿到的地下室有23平方!!
我买的小高层的,买的时候售楼小姐说地下室以后再卖,可现在打电话问,竟然说不知道。
多层好象是二楼和五楼不送的啊,不过这也说不准.要看和开发商的关系了,偶是没有的啊
我买的九号楼连地下室都没有
我家送的,很大的,我妈妈准备做乒乓室,哈哈,我觉得更合适做麻将室
兔乖乖1999
知道自己能够得到地下室的朋友,你们的合同上写明了送地下室吗?还是当时销售员的口头保证?
当时在合同上写明了送地下室的,其实也就是地下室的使用权。而且要求开发商注明了地下室的使用年限和房屋的使用年限相同。
兔乖乖1999
为地下室的使用需要付使用费吗?比如每月多少钱?还是免费使用?
> 看了地下室,都很大,可惜我买的房子是不送地下室的真遗憾.股票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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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赠地下室部分无产权
11:04:44 来源: (北京) 
  近几个月来,北京楼市()频刮促销风。除了此起彼伏的打折外,一些项目还采取“赠送地下室”等促销策略以吸引购房者。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对开发商赠送地下室的方式提出疑虑,“所赠送的地下室能办产权证吗?是否会有什么风险”?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市面上为促销而赠送的地下室,并非都能办产权,部分仅有使用权。根据物权法规定,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则属于小区公共附属配套,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所赠送的使用权是完全没有保障的。
  地下室办产权先查规划
  刘先生近日到东五环某项目看房,对于仅剩两套的一层送地下室的户型比较中意,销售人员向他表示,地下室是无偿赠送的,而且可以办理产权。但刘先生有点担心销售人员的承诺有点不靠谱。
  在没有看到真实凭据之前,刘先生的担忧不无道理。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指出,通常情况下,地下室是属于整栋建筑的公共附属配套,按规定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规划部门对地下室有单独的规划许可,而且开发商没有把建设地下室的成本摊入售房成本中,才可以赠予或者出售地下室。所以作为购房者,刘先生不应轻信开发商“能办产权”的口头承诺,而应该“眼见为实”。
  最关键的一点,是看最初规划审批的时侯是否允许,只有在开发商能向建委提供最初单独规划建设方面的证据时,才能办理地下室产权。对于刘先生来说,一般可要求开发商在签合同时将相关图纸作为附件,这样对购房者利益保护更强一点。
  办地下室产权需交3%契税
  虽说是“赠送地下室”,但是实际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也是有税费产生的。毕文强说,如果开发商送给刘先生的是带产权的地下室,那么就算是一个赠予行为。按照我国现行规定,房产赠予不会单独收赠予税,但是赠予后涉及到过户,是需要交纳契税的,契税的税率是3%。尽管地下室是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计入最终房款,但是建委有一个最低基准价,计算税费的时候不能低于该基数,所以契税还是避免不了的。购房者应该事先和开发商约定好,这笔税费由谁来交,并将此写入合同。
  此外,如果地下室能办产权证的话,那么业主还需要按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来交纳公共维修和物业费,收费标准与普通房屋一样。
  一般难以单独办产权证
  刘先生看中的是一层赠送地下室的户型,如果符合办理产权的相关规定,是否可以把房子和地下室分开办成两张产权证?
  毕文强说,只要房子和地下室是相连的,一般是会办在一张产权证上。地下室若是要单独办证的话,要求非常高,至少应当是能够独立使用的空间,比如需要是“单独一个门与其他的空间不互相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实际上就成为了一个整体,如果刘先生日后想把房子转卖的话,地下室部分也需随房子一起转卖。
  ■ 其他关键词
  实用程度
  ●案例:西南四环某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买房送地下室”的促销,只要购买该项目的任意房子,都可以赠送地下一层的地下室一间。张小姐想要购买一套60多平米的1居,了解之后发现,所赠送的地下室仅仅只有3平米,而且得从楼上先下到一楼,然后才能再下一层到达地下室。
  点评:当开发商打出“赠送地下室”的促销广告时,要实地看一下地下室面积有多大,层高有多高,能做什么用途,此外,还要看看所赠送的地下室离自己所要购买的房子有多远,前去是否方便。设想一下,若是赠送地下室的高度不足两米,或是步行前往需十分钟,那么这样的地下室实在是有如“鸡肋”,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维护费用
  ●案例:王先生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别墅,开发商表示地下室属于赠送面积,不计入房款,但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王先生想知道此举是不是合理,同时,他想了解地下室是否需要交纳供暖费。
  点评:如果业主对地下室造成了实际使用,那么是应该按规定交纳物业费和供暖费的。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赠送王先生的是具有单独产权的地下室,那么一般来讲王先生是要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来交纳物业费的。还有一种情况是,若地下室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是无权将地下室另行出售的。如果出售,由于业主是实际占有使用者,物业公司一般也会向其收取物业费,但这点目前来讲是有争议的。至于是否交纳采暖费用,需要看是否属于供暖面积,如果没有供暖设施,则无需交纳供暖费用,如果有的话则需要交。
  上市转让
  ●案例:陈先生前年购得昌平区一套花园洋房,当时开发商在购房合同里约定“地下室为赠送部分,不计面积”,但是地下室部分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现在陈先生想把自己这套房子出售。那么地下室能作为房子的一部分一起出售吗?
  点评:记者咨询链家地产专业人士了解到,如果地下室产权归属业主的话,带地下室的房产买卖在登记备案时一般也是要分成两个部分的,一是房子的买卖,二是地下室的买卖,这实际上是两个交易。如果地下室部分没有产权证,那么在二手房交易备案登记时,只能体现房子的面积,地下室的交易形同“隐身”。当然,从合同履行层面上说,买方可以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地下室使用权一并转让”,但是由于没有产权,风险还是很大的,当小区其他业主追究起来维权的话,买方没法找出地下室归自己所有的依据。
  采写/本报记者 杨娟娟
  ■ 置业问答
  房主出国慎与中介私自交易
  问:我通过中介看好一套房子,但是房主出国了。中介说,房主出国前将房子公证给中介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购买此套房产,可否正常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通俗地讲,谁有房产证谁就是房屋的主人,虽然房子经过公证给了中介,但中介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和房主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不过户对买方而言风险比较大,从法律上讲,卖方可能会一房多卖或是将该房另行抵押。如果你确实想购买该房,建议房款不要一次性付清,否则你对对方完全没有约束力。另外,在协议中对于对方不配合你过户的违约金也要定高一些。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面积误差超3%部分由卖主承担
  问:我买了一套80.24平米的房子,但交付的房子评估后面积达到85.25平米,开发商要求我补交差额,但这差距大于规定的3%,而之前我们只签了一个临时合同,上面约定按实际平数多退少补。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是全额补钱,还是按3%的交?
  答:根据处理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司法解释:(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尽量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必要时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未办验收手续不算交付使用
  问:几个月前,开发商发出了交房通知,我准时去验房但发现了许多问题,开发商承诺整改,并且没有交付钥匙给我,目前已经拖了几个月了,没有任何消息。请问这种情况,房屋是否算交付?
  答:首先,这种情况算没有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同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自日起实施的。所以消费者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首先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购房者只有确信所购的商品房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时,方可同房产商签署房屋交接单,办理收楼手续。
  拆迁公有住房需安置承租人
  问:我是一位教育事业单位的职工,现有单位分的36平米临时住房,单位将被一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公司拆迁。我们是否该有这些经适房的优惠政策?
  答:拆迁公有住房时,对所有人、承租人应按如下方式安置:(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2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 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从法理上说,你们有优先购买权,但实际情况需依当地政府文件规定。目前许多地方政府都明文规定在拆迁公房时,公房承租人有同时按房改政策购买并获得安置补偿的规定。
  本期解答: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王荣香律师
  采写/本报记者 李宛霖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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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送的面积现在要拿钱买,这样的房子你会收吗?|《经视直播》
摘自公众号:发布时间: 18:36:17
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年代,买个房子可是个大事,可是武汉一小区的业主们到了要交房的日子,都拒绝收房,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几天,是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一小区业主交房的日子,可是有多位业主却向《经视直播》的记者反映,由于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变成了实得面积,要加收钱,业主非常不满意,拒绝收房, 据业主们介绍,他们都是2013年在这里购买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101个平方的户型,会赠送门口走道的一块约9个平方的面积。业主你看这个图纸上,他说灰色的面积是赠送的,所以我们才花高一两千的钱买的,主要就是看中了这个赠送的。
可是号交房时,开发商却没有遵守承诺,而是要他们将这块赠送的面积进行计算,再交一笔钱。 业主他们说要我们每个人都多交3个多平方,五万多块钱,我觉得这不合理,这是他承诺赠送的。
为此,购买了这一户型的两百多名业主拒绝收房,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联系了该小区项目部的负责人。 对此记者采访了小区项目部负责人,不过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项目部负责人我无可奉告,我们有相关制度的,要新闻发言人回答你.
截至发稿时,对方始终没有联系记者,而记者也联系了武汉市房管局,据工作人员介绍,在2014年7月之前,不少开发商常常会将一些通风井、飘窗等面积进行赠送,来吸引市民购房。
为了规范房产市场,2014年7月国家正式实施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其中规定,凡房屋结构范围内标注的飘窗、挑高露台、地下室、通风井等建筑空间,均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即按投影面积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因此,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门口走道的一块约9个平方的面积,应按照新规的要求来计算,业主可以跟开发商就改变的面积进行协商.
随后,业主代表们与项目部负责人进行了协商,该负责人表示将在1月7号,等公司相关领导上班后,针对此事,给业主们进行答复.
《经视直播》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到,由于这些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13年,因此开发商承诺送面积是可以的,而2014年新规定出台后,开发商按照规定再加收钱,也没什么错。不过要注意的是,新规要求的是“计算面积”,而没有说这些面积一定要收钱。也就是说,收不收钱,开发商占据了主动。
武汉市房管局透露,其实在武汉市,也有的开发商,面对新规,选择的是坚守当初给业主的承诺,虽然房产证上把面积算进去了,但不多收一分钱,当初答应送的,还是送给业主。 当然别人这么做并不意味着这家来自上海的开发商也必须这么做,他们到底会怎么解决呢?我们期待着结果。
你还有其他看法吗?欢迎在下方评论给我们!来源:湖北经视《经视直播》 |记者:盛明 李钰婷 | 编辑:杨金金 | 主编:余佳(湖北经视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至朋友圈,公众号转载授权请联系或者致电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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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地下室是原房主买房时开发商送的,他一开始骗我们说没有地下室,现在我们知道他有地下室了,我们房子已搬进来住了,我们还能要回来这个地下室吗?
4d8ed9a6b8811
这个房子是通过中介买的,当时中介也欺骗了我们,他们也告诉我们原房主没有小棚即地下室,等我们都交了钱过了户了,才告诉我们有地下室,我们是被骗了的,这个小棚本身原房主没有花钱买是开发商送的,我们可以要回来吗?
山东 烟台 福山区发表时间: 12:13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1390514****
首先,你和原房主的买房合同中有没有约定附属物的归属;其次,如没有涉及附属物,则你可以去开发公司或者市房产管理局档案馆查询原房主与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中有无附送地下室的条款,如有则你应可以要回地下室;最后,如《商品房买卖契约》中没有附送地下室的条款,则查查当时的售房广告或者请开发公司出具买房送地下室的情况说明,再向原房主要回地下室。
回复时间: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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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主
118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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