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票怎么样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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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号&&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 年11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定于日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王集团《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西王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58,685,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3%,且其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重新通知如下:&&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日-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日下午15:00至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二)股权登记日&&截止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211会议室。&&(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二、会议审议内容&&1、审议《关于出资参与设立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2、审议《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3、审议《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议案》;&&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三、出席会议人员&&(一)截止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参与现场投票股东的登记事项&&(一)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二)登记时间&&日、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三)登记及联系地点&&登记地点:山东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818室食品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 人:马立东、王建翔&&电
编:256209&&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1、投票的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的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3、投票具体程序&&(1)输入买入指令&&(2)输入股东投票代码:360639&&(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4、注意事项&&(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5、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西王食品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1、投票的起止时间:日下午15:00至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为.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为.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4、注意事项&&(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2)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一)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二)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七、其它&&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八、备查文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特此公告。&&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附: &&& 授 权 委 托 书&&本人(本公司)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号&&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韩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韩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继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韩忠先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监事会对韩忠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推荐张维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任期从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张维辉先生简历如下:&&张维辉,男,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200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10年至2014年任职于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经检办主任,2014年至今任职于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经检办主任。&&截至目前,张维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特此公告。&&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日&&&&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号&&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重新聘任&&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收到王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晓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王晓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晓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推荐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任期从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辉先生简历如下:&&王辉,男,1978年7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并于2012年8月-2015年7月在清华大学总裁(CEO)课程班深造学习。于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西王药业总经理、西王特钢总经理,2015年3月起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先后被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评为滨州市杰出青年企业家,被山东省轻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全省轻工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特此公告。&&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号&&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日下午14时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80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韩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韩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继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韩忠先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审核,同意提名张维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任期从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其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日&&附件:张维辉先生简历&&张维辉,男,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200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10年至2014年任职于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经检办主任,2014年至今任职于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经检办主任。&&截至目前,张维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号&&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日下午13:30时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80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列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鉴于原公司董事王晓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时辞去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提名王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原总经理王晓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经董事会提名,现决定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议案》(修改内容见附件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修改内容见附件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修改内容见附件4)&&同意修订后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附件1:王辉先生简历&&王辉,男,1978年7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并于2012年8月-2015年7月在清华大学总裁(CEO)课程班深造学习。于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西王药业总经理、西王特钢总经理,2015年3月起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先后被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评为滨州市杰出青年企业家,被山东省轻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全省轻工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附件2:&&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第一章 总则&&原制度:“第一条为完善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日深证上﹝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修改为:“为完善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日深证上﹝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原制度:“第六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修改为:“第六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原制度:“第七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修改为:“第七条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到位与存储&&原制度:“第十六条(最后一段)……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在每季度现场检查结束后向本所提交检查报告。”&&修改为:“第十六条(最后一段)……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在每季度现场检查结束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检查报告。&&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变更&&原制度:“第二十条(二)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修改为:“第二十条(二)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原制度:“第二十条(三)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会签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修改为:“第二十条(三)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会签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资金使用部门必须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对于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投资项目不能按承诺的预期计划进度完成时,必须公开披露实际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增加内容:第二十四条内容为新增,故后续的条款序号依次变更。&&第二十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根据公司具体规定执行。&&(一)单笔项目支付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本项目聚集资金总额的5%以下(不含本数),且单个募投项目连续12个月内累计支付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审批程序:(依次按下列程序审批)&&1.项目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2.项目负责人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付款与合同的一致性,根据收款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进展程度审批是否应该付款;&&3.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4.总经理审批:根据募投项目的需要审批付款的合理性;&&5.董事长审批:根据募投项目的需要审批付款的合理性;&&6.项目财务负责人审查:审查付款申请提供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合同,发票,审批手续完整性)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7.出纳办理付款手续。&&(二)单笔项目支付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审批程序:&&1.项目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2.项目负责人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付款与合同的一致性,根据收款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进展程度审批是否应该付款;&&3.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4.总经理审批:根据募投项目的需要审批付款的合理性;&&5.项目财务负责人审查:审查付款申请提供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合同,发票,审批手续完整性)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6.出纳办理付款手续。&&(三)单笔项目支付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审批程序:&&1.项目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2.项目负责人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付款与合同的一致性,根据收款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进展程度审批是否应该付款;&&3.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4.项目财务负责人审查:审查付款申请提供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合同,发票,审批手续完整性)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5.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四)单笔项目支付金额在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5%以上(含本数)、3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或单个募投项目连续12个月累积支付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审批程序:&&1.项目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2.项目负责人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付款与合同的一致性,根据收款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进展程度审批是否应该付款;&&3.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施工进展程度、募集资金付款进展程度三个方面的一致性;&&4.总经理审批:根据募投项目的需要审批付款的合理性;&&5.董事会审批:根据募投项目的需要审批付款的合理性;&&6.及时通知保荐机构;&&7.项目财务负责人审查:审查付款申请提供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合同,发票,审批手续完整性)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8.出纳办理付款手续。&&(五)针对募投项目签订3000万元以上重大合同,还须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原制度:“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原制度:“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第二十六条”。&&原制度:“二十五条(四)本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修改为:“二十五条(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原制度:“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第二十七条”。&&原制度:“第二十七条 ……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修改为:“第二十八条 ……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原制度:“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第二十九条”。&&原制度:“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第三十条”。&&原制度:“第三十条”,修改为:“第三十一条”。&&原制度:“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第三十二条”。&&原制度:“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第三十三条”。&&原制度:“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第三十四条”。&&原制度:“第三十四条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 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按照第二十八条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修改为:“第三十五条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为“相符”或“基本相符”的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三)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 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按照第二十八条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原制度:“第三十五条”,修改为:“第三十六条”。&&原制度:“第三十六条 超过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修改为:“第三十七条 超过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人须单独发表意见并披露。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原制度:“第三十七条”,修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原制度:“第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修改为:“第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制度:“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第四十条”。&&原制度:“第四十条”,修改为:“第四十一条”。&&原制度:“第四十一条”,修改为:“第四十二条”。&&原制度:“第四十二条”,修改为:“第四十三条”。&&第六章 附则&&原制度:“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为:“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第四十四条”,修改为:“第四十五条”。&&原制度:“第四十五条”,修改为:“第四十六条”。&&原制度:“第四十六条”,修改为:“第四十七条”。&&附件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原制度:“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修改为:“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五)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现制度增加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内容:&&第二十三条
关联方的界定:&&(一)公司证券投资部根据本制度编制并定期(按季或半年)更新公司和子公司的关联方清单,提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交总经理审阅。&&(二)为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清单中应该列示所有关联方企业、个人,无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发生。如关联方为企业,应列明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主营业务、公司所持或权益变化等内容。&&(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财务部将确定后的关联方名录传递给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更新披露。&&第二十四条
关联交易价格:&&(一)关联交易价格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之商品或劳务的交易价格。&&(二)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3)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4)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5)协议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三)关联交易价格的执行:&&(1)交易双方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当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支付;&&(2)如出现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价格的情况,由交易双方按照平等友好协商的原则商定。&&(四)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明参考市场价格的,公司在履行披露义务时,应当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市场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两种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原制度:“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为:“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附件4:&&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说明如下:&&一、编制依据及目的&&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王食品”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及保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健康、稳定、有序发展,顺利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在2012版《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修订、编写此《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编制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对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分解和落实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完整,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二、编写原则&&《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三、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西王食品总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控手册参照本手册制定。&&四、手册的构成框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从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内部控制目标出发,涵盖西王食品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和主要业务环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本手册的构成包括下列五个要素:&&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应对风险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预算控制、运营分析及绩效考评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加工、整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6、本《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共二十九章,其中第一章至第七章为内部环境,第八章为风险评估,第九章至第二十四章为控制活动,第二十五章为信息系统管理,第二十六至第二十八章为内部监督,第二十九章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各章节的组成内容根据其属性不同,主要包括风险矩阵(内容包括控制目标、主要风险、控制频率、控制重要性等级、控制活动等)、流程描述、权限表等内容。&&五、手册的使用局限&&尽管通过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可以健全内部控制,但内部控制本身存在局限性,如人为错误和误差、管理层凌驾、员工合谋、成本与效益失衡以及其他尚未识别的风险等,这些固有局限性和成本限制,影响了本手册不能对公司内部控制形成绝对的保证。&&六、更新与维护&&本手册由公司内审部负责更新与维护,依次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正式生效。随着外部经营环境、内部组织架构及管理要求的变化,内部控制手册应及时进行修订、补充。一般每年对《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更新一次。对于更新、追加和调整的部分, 内审部应适时下发补充规定,确保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内审部负责组织《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管理,做好发放、存档和销毁等工作。为推动《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贯彻执行,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使用效果,公司内审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使用培训。各分子公司要有计划地做好本单位的培训,将内控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确保执行到位。&&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属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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