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法定如何分配

2.共同保险(Coinsurance):(也称“共保”)是由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风险、同一保险利益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承保金额的总和等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3.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4.强制保险也称法定保险,由国家颁布法令强制被保险人参加的保险。5.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6.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的,它一般只受到投保人本身支付保费的能力和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限制。7.保险单简称为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8.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9.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 人可以为被保险人。10.投保单又称&投保书&,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11.批单指由保险人出具的,证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文件。12.保险期间又称保险期限。保险人和投保人约定的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保险合同从开始生效到终止的期间。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13.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14.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15.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查勘、鉴定、估损及理赔款项清算业务并给予证明的人。16. 禁止翻供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日后就不能再向另一方主张已放弃的权利。17.责任免除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不承担或者限制承担的责任范围。四、简答题1.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答: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赔付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2.保险合同的要约及具备的条件。要约也称“提议”,它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做出的意思表示,一个有效的要约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要约须明确表示订约愿望;(2)要约须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3)要约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3.简述保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的阶段。保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的阶段保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 (2)承诺指当事人另一方就要约方的提议而做出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一方一经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由保险人做出。4.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保险合同主要体现在它的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性、条件性和附和性和个人性上。5.保险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复效。这一规定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而言各有什么好处? 答:保单复效通常是针对人身险而言。复效对于投保人的意义体现在复效和重新投保的区别。对于投保人而言,在保险失效后再重新投保不合算,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加,费率也在提高。另外,原保单还可能有一些新保单所没有的特征和条款。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对失效保单复效,可以防止投保人重新投保而选择其它公司,留住客户,也能适当降低一些核保的成本。6.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事项?答案:(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7.《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解除权作了哪些限制?(1)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3)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五、计算及案例分析1.张某日欲为其52岁的母亲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其3岁的女儿投保人寿保险。请回答下列问题:(1)如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产生下列哪一后果?说明理由A.保险合同无效
B.该条款不产生效力C.对该条款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D.可以减少投保人的保险费(2)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什么?说明理由A.张某的母亲可以成为受益人B.张某的母亲有权指定受益人C.张某有权指定受益人,但需征得其母亲的同意D.该保险中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由张某母亲的继承人继承(3)张某为其女儿购买的是一份人寿保险,下列有关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说明理由A.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其女儿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B.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C.张某选择了身故保险金为20万元的险种D.张某选择的保险因被保险人死亡所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答案】(1)B问题解析:新《保险法》第17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ABCD问题解析:新《保险法》第18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新《保险法》第39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新《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3)D问题解析:新《保险法》第33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新《保险法》第26条: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王先生投保了一份12 年期的家庭收入保险,受益人为其儿子,每月收入保险金为800元。保单规定,如果他在保单生效日起12 年内死亡,收入保险金的领取期至少为2年。如果王先生在保单生效8 后年死亡,其儿子总共可以获得多少保险金给付?如果王先生在保单生效11 后年死亡呢?如果王先生在保单生效15 年后死亡呢?【答案】如果王先生在保单生效8年后死亡,其子总共可获得4*12*800=38400元的保险金;(3分)如果在保单生效11年后死亡,其子总共可获得2*12*800=19200元的保险金;如果在保章生效15年后死亡,其子得不到保险金。第五章人身保险一、选择题1.人身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A.生存或身体
B.生存或死亡
C.生命或身体
D.健康或疾病2.在人寿保险中自(
)起计算,宽限期一般为30或60天。A.合同生效之日
B.投保人缴纳保费之日C.应缴纳保费之日
D.合同失效之日3.复效条款是指在投保人(
)造成失效后一定时期内,投保人可申请复效。A.未如实告知
B.被保险人年龄误告
C.不按期缴纳保费 D.以上三者4.人寿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A.身体
D.生命或身体5.我国自杀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
)内,自杀死亡属于除外责任。A.1年
D.5年6.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将每期盈利的一部分以红利形式分配给(
)的保险。A.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人 B.被保险人
D.受益人7.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的除外。A.1年
D.5年8.宽限期条款适用于(
)A.趸交保险费的人寿保险
B.健康保险C.意外伤害保险
D.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9.以下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被保险人遗产,纳入遗产分配B.不属于被保险人遗产,不纳入遗产分配,但可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C.不属于被保险人遗产,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可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D.属于被保险人遗产,纳入遗产分配,可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10.保险人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给付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内,确定最低数额先予支付。A.10日
D.60日11.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
)行使。A.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
B.投保人指定受益人C.被保险人的债权人
D.被保险人的继承人125.人寿保险合同的复效期为(
D.五年13.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投保人,另一方面是为了不使保险合同轻易失效,巩固保险人的已有业务的特别规定属于(
)A.不可抗辩条款 B.宽限期条款
C.年龄误告条款
D.复效条款1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是按规定(
)给付。A.条件
D.定额15.在意外伤害的构成要素中,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称为(
)A.侵害对象
B.侵害事实
C. 侵害程度
D. 致害物16.宽限期条款是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合同中关于宽限期内(
)的规定。A.投保人延迟缴费使保单暂时失效B.不因投保人延迟缴费而失效C.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不负责任D.从首期缴费开始生效17.保险公司一般使用的生命表是(
)A.社会生命表
B.经验生命表
C.国民生命表
D.公司生命表18.健康保险中为防止已经患病的被保险人投保而规定了(
D.追溯期19.按照保险业务的性质,投资连结保险属于(
)A.信用保险
B.财产保险C.人寿保险
D.收入补偿保险20.复效条款是指在投保人(
)造成失效后一定时期内,投保人可申请复效。A.未如实告知 B.被保险人年龄误告
C.不按期缴纳保费
D.以上三者21.人身保险中,对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是(
)A.只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B.只要求在合同终止时存在保险利益C.要求从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存在保险利益D.无时效规定22.如果20岁的生存人数有1000人,21岁的生存人数有998人,22岁的生存人数为992人,那么20岁的人在21岁死亡的概率为(
D.0.00604二、判断题1.如果保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内未缴付保险费,他可以通过实施自动保费贷款条款使保单继续有效。 (
)2.投保人申报年龄不真实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3.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生效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不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5.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理赔】何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推定规则?
  存在继承关系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如何确定死亡顺序,可能出现不同的结论。针对该问题,该条明确,确定保险金归属时应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推定受益人先死亡,并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来确定其受益份额归谁所有。在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进行分配时,则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二条进行推定。即,&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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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怎么处理
&&&&问:日,张某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30万元,受益人为妻子季某。日,张某与季某驾车外出旅游,在高速路上被大货车追尾,二人当场死亡。后经司法鉴定,无法确定二人死亡先后顺序。张某与妻子季某尚无子女。二人死后,张某父母认为该保险是张某为他自己投保的,保险金应赔偿给他们,而季某父母认为季某作为受益人,保险金应赔偿给他们。请问保险公司到底应该将这笔保险金支付给谁呢?&&&&答:一个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除保险人外,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时可以为同一人,有时则是不同的人。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本案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张某,受益人为张某妻子季某。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本案中,张某与季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推定受益人季某死亡在先。根据上述法条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张某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同时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保险金应由张某父母继承。&&&&解答人:田小龙&&&&律师&&&&吴寅寅(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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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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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案例分析: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1: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由于车祸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 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小题>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B&必须经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D&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答案解析: 2小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的亏损分担比例是:
D&三人共同协商确定
答案解析: 3小题>
关于王某转让合伙份额给朱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应经张某与李某的一致同意
B&只须通知张某与李某
C&张某或李某主张以合理条件受让王某的份额的,王某必须将份额转让给张某或李某
D&朱某对转让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 4小题>
关于张小果的继承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小果当然成为合伙人
B&必须经朱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张小果才能成为合伙人
C&张小果如果成为合伙人,周某当然可以代行其权利
D&张小果如果成为合伙人,必须经朱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周某才能代行其权利
答案解析:第&2&题:填空题:
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 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4位董事,公司全体9名董事中有4人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这次会议上,乙、丙、丁3位董事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了决定,定于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事前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闲置财产偿还债务。
在公司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该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同意,作出三项决定, (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议违法;(2)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未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解析:第&3&题:单选题:甲向某保险公司进行了家庭财产保险。甲一家出国探亲,留下甲母为其看家,甲母某日外出忘记锁门,甲家遭窃。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后享有向甲母追偿的权利B&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后不得享有向甲母追偿的权利C&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D&保险公司可要求解除合同答案解析:第&4&题:单选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美金,合资企业合同约定注册资本一次缴清,则其资本最迟应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全部缴清?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答案解析:第&5&题:单选题: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5年8月 1日B&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最后一日为2005年7月 11日C&乙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和出票人的票据责任免除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付款地点为付款银行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答案解析:
做了该试卷的考友还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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