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混沌碎片变成星图的小说计算地上刻画星图

温文锦丨《迷星》(短篇小说)_青年文学-爱微帮
&& &&& 温文锦丨《迷星》(短篇小说)
迷 & 星⊙ 文/温文锦作者简介温文锦:女,一九八二年生于广东梅州。二〇〇四年开始以“拖把”为笔名发表诗歌与小说,作品散见于《青年文学》《大家》《今天》《长江文艺》《天南》等文学刊物。著有诗集《当菩萨还是少女时》等。现居广州。本文原载于《青年文学》2015年第7期被《长江文艺`好小说》2015年第9期转载;被收入“岩层”书系 2015青春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5月出版】十一岁那年我失去了左手的一只尾指。失去尾指对我来说其实不算什么,我甚至觉得那东西意义上相当于阑尾——我不弹钢琴,阿姐是弹的。除了弹钢琴这一点上我同阿姐有相当差距之外,其他方面我可是一点儿也不逊色于她。那以后我就把左手尾指随身带在身边。念卫校的阿姐做了个福尔马林溶液的小瓶子,我的尾指就浸在里面。“从今往后,小挚又可以和她的小指天天在一起啦。”阿姐摸着我的头高兴地说。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高兴的,不过有点沉的福尔马林溶液瓶子藏在书包里,感觉上有点像多带了个奶瓶。这个“奶瓶”外表还被阿姐套了个半幼青半靛蓝色的小棉套子,棉套上绣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阿姐就喜欢这样自作主张,我从来就不喜欢什么栀子花,尤其是把它绣在自己的尾指的外套上,可能向日葵或者绣球花还好一点儿。那会儿我几乎天天带着自己的尾指去上课,不过从来没有拿出来过。因为怕被抢走,我的蝴蝶结啦,橡皮筋啦,甚至用压岁钱买来的画册都被抢走过好几回,我晓得尾指那东西不像脱落的牙齿,以后不会再长出来。每个人一生只有一只,不,两只尾指。直到我高中毕业后开始工作才晓得没有尾指的人同其他人是不太一样的,比如说在应聘海运公司前台这件事上,大大打击了我。对方主管没有直接说明不予录用的理由,但到底还是想办法不动声色地拒绝了我。那以后我就寥落地去了一家区立植物园,给那里的研究员当助手。植物可能不怎么了解人类,大约以为人类失去手指同它们失去一根枝条差不多吧。&尾指男出生的时候我正在洗澡,那天准备参加一场亚热带植物研讨会,说是参加,实际上只是在会场端茶倒水,顶顶重要的事情也不过是穿着衬衫黑裙前胸挂着工作证引领宾客入席罢了。平时在苗圃几乎蓬头垢面地干活儿,好容易有一次抛头露面的机会,都快不怎么适应了。当我沉浸在淋浴器蓬头洒出来温热的水的抚摸里,听到客厅传来一声类似婴儿的古怪尖叫。我裹着厚厚的浴巾奔到客厅看到了他——实际上是他看见了我大声朝我尖叫。那是一个差不多尾指大小,具有人体形态的活物。这无疑是由我的尾指形成的人体,他跨过倒碎在地的瓶子碎片,蹚过流得满地的福尔马林溶液,站在桌底下仰望着我。他大声朝我吹着口哨,竭力引起我的注意。那类似婴儿唳叫的口哨声尖锐得几乎刺破了我的耳膜。我小心翼翼地确认他是个男孩儿。尾指男看上去有点儿乖戾,瞪着我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很愤怒。我小心翼翼地把他捧在手心,弄了一个碗给他洗了澡。——我不得不这么做,在强烈的福尔马林的气味中他的确让人觉得不得体。洗澡的时候他尖声大笑了两遍,接着就安静下来,缓缓地闭上眼享受泡浴带来的滋润。当我的左手同他的身体触碰时,有种奇异的、安然的衍生之感,说起来,他的存在的的确确是我的左手尾端的延伸,不是吗?喝咖啡吗?我边洗边问。他摇摇头,显然听得懂我的语言。我给他裹上一条买去屑洗发水附赠的印着广告的白手绢作为衣服,然后将自己喝的咖啡倒出一点儿放在他身边,用花生壳装的。然后打点齐整出门直奔植物研讨会去了。不管他喝也罢,不喝也罢,招待来自自个儿身体的人物跟自己吃喝的玩意差不多就行了,我想。说起来,头一回没带装着尾指的小瓶出门感觉上怪怪的——好像缺了根手指。我确实缺了根手指,只不过事到如今缺法不同罢了。&回到家我看了看,尾指男正躺在纸巾盒里睡得正香。看起来他像是长大了不少,不过也有可能是我的错觉,我伸出右手小指比了比,的确长出来那么大一截子,都快赶得上我右手无名指的长度了——如果这是错觉,那我错得也够真实的。我拉开冰箱门倒了点儿牛奶,并问他喝不喝。尾指男支棱着下巴看着我,少顷点点头。到底还是个孩子,我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之前还想给刚出生的孩子喝什么咖啡,的确有点儿不像话。尾指男通过喝牛奶确认了食物与他之间的关系,他喝得很欢,足足喝了两大板栗壳子。我本来以为用核桃壳作碗会更高雅一些,不过冰箱里只有板栗、花生和豌豆。我给尾指男读了点儿《伤心咖啡馆之歌》,我有睡前读书的习惯,于是顺道儿也给他读了读。我发现这家伙在语言方面有异乎寻常的理解力,冗长的语句流经他耳膜时,他的表情变换极为丰富且自然。尽管乍一眼看上去他不过是在半闭着眼打盹罢了。睡觉前我检查了门窗,要是让隔壁老太太家的肥猫进来就糟了。这肥猫抓起壁虎和小鸟来很有一手(唯独老鼠不怎么行),还是防患于未然的好。熄灯钻进被窝后,黑暗中桌上传来一两声软软的呵欠。&从网上订购了几件给布偶穿的那种衣服,尾指男在接受我给他买的白衬衫和背带短裤后,也顺道接受了我给他取的名字——小诚。小诚这个称呼来自婶娘小侄子的名字,这家伙前年考上加利福尼亚大学拿了全额奖学金后入了美国籍改名为汤姆克鲁斯,原先的名字便弃之不用。想想用来称呼尾指男倒也不坏,更何况他们俩还有几分相似之处。小诚日复一日地发生变化,那种变化倒是肉眼得以一见的植物拔节般的变化,生长速度简直同温室棚子里的猴面包树没什么两样。我不在家的时候他就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从《绝望主妇》一直看到每周时事论坛,连电视购物广告也不放过。在小诚长到我的胳膊肘那么高的时候他听懂了我和佑实之间的对话,他一下跳到我的膝盖上,又蹦上我的肩,将耳朵贴在话筒一侧,不声不响。事后他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是种恋人。”这是他第一次讲话,我被吓了一跳:“什么?”我说。“是阿挚的恋人的一种。”“哦。”我故作冷静地答道,“哪种?”“其中一种。”他说。我问他怎么晓得我的名字的,他说听佑实说的。佑实在电话里老叫我阿挚阿挚的,所以这小子什么都晓得了。“阿挚喜欢吃猪油拌饭。”“阿挚的胳膊皮破了。”“阿挚头发不整齐。”“裙子卷了一边。”小诚说话的风格颇有电视腔,语调介于时政主持人和广告腔之间,偶尔也冒出几句有声有色的台词,我想那可能是肥皂剧里的深情告白。相当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小诚只晓得同我有关的事情。有一次我正准备出门上班,小诚从沙发一端的报纸堆里冒出头来慢腾腾地说:“阿挚要去哪里?”“上班。”我简短地答。“就是播种、栽培、移植、灌溉、施肥、修剪等事务的统称吗?”我一时语塞,想了想,点点头。“好的,那再见。”小诚说。回到家时,我发现他正拿着我的那本《园艺手册》读得津津有味。&小诚很快就长得几乎有书桌那般高了,匀称的体型使得他看起来像个缩小了的大人。看着小诚慢慢长大,那感觉就像是缩小的大人慢慢在我眼前放大似的相当不可思议。况且小诚的动作神态几乎难以以生长的年龄来衡量,他的那种变化更像是不甚协调的肉体与精神慢慢协调、互相认知的过程。小诚不太情愿穿我给他买的童装,但除此之外也没有大小合适的衣服可供选择。我从衣橱翻出几件搞活动时附赠的印着广告标语的廉价T恤改了改,配上无论裤头多大只要有吊带就无所谓的背带短裤,对于这身行头他倒是觉得很满意,我也长嘘了一口气:在他个子完全稳定之前,至少不再在打扮上对此费心思了。长高了的小诚,说话声音开始变得浑厚,睡前他会念书给我听,比如安·比蒂的《一辆老式雷鸟》,或者毛姆的短篇小说集,有时也莫名其妙地翻开一本《世界园林植物与花卉百科全书》读起来。小诚念书的时候竭力注意我的表情,并竭力从我的表情与书本内容之间寻找一种相对应的类似读后感的关系。我问他为什么,他想了想说:“想知道阿挚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嗯。”“比如阿挚喜欢朗姆酒,不喜欢口感有股生涩味的啤酒。喜欢淋浴,不喜欢泡澡。排斥各种有颜色的汽水,但果汁没关系。”“那么,人呢?”小诚闭上眼想了想,说“佑实,阿挚越来越依赖佑实了。”小诚的说法实在令我咂舌。&佑实每次来电话,小诚都像武侠小说里的店小二似的定定地注视着我。他似乎没在注意我说什么,只在意我的嘴型、神态和讲电话时的姿势。这小子,到底得出了哪门子结论。佑实是个不太爱说话的男人,我也不怎么擅长讲话,我们之间的通话内容大体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确认约会的时间地点等事情,另一部分则是可有可无的闲聊,通常是我痴痴的问话。比如“佑实小时候骑过羊吧?骑羊对羊来说真的没有关系吗?”“单数瓣的花朵还是双数花瓣的花朵,哪个比较能够带来幸运呢?”还有“小立领还是大方领的衣服比较适合我?”这一类问题,佑实时而认真地回答我,时而报之以敷衍的答案。不管他怎么说,我听着都挺上心的。只不过,自从小诚那样子专心看我同佑实打电话以来,我多少有些受到干扰,类似情话一类的问话也讲得不是很顺口。我这人比较害羞,哪怕是面前站着一本正经似模似样的半大不小的人儿。佑实喜欢吃各式甜点,每逢周末他就带我到各个糕点店去吃点心,比如榴梿酥呀,马卡龙呀,蛋奶酥啦,红豆马蹄糕啦等等。说起来不好意思,就连我们第一次亲热,也是在他一举消灭完一堆甜甜的马卡龙时做出的决定。不过,我要是问道,佑实你怎么晓得世上有这么多好吃的?他就会回答说,工作太累了呗。在很多甜蜜的食物面前,佑实总是给人善解人意的感觉。如果没有甜点,光是干巴巴的电话对话的话,佑实说话便有些单调,哪怕他是以认真的语气认真地说。小诚的事儿,我对佑实说不出口,因为他这人的性格太正儿八经,倘若知道了小诚的身世,必定会发表一通让人无可奈何的言论,连我的左手也可能波及,想想还是算了的好。这周佑实带我吃的是桂花莲藕酥、杏仁甜饼、杧果班戟和蛋黄流沙包。我还另外点了一杯草莓奶昔,佑实则要了壶伯爵红茶。佑实每次总点红茶。他说,吃甜点配上红茶,滑溜溜的香甜味道才能更地道。他说起食物来总是那么温柔,真好。我一边吸溜奶昔一边问他工作的事儿。“要到香港好几天呢,阿挚想要什么手信呢?”佑实一边说,一边往我盘子里夹热腾腾的流沙包。“港版的时尚杂志就好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明明想的是化妆水啦防晒霜一类的护肤品,但我觉得佑实脑袋其实不太实在,让他买护肤品一定会搞错的。“好的。阿挚多吃哦。”说着他又消灭了一个流沙包。吃着吃着,我想起家里的小诚来了,觉得杏仁甜饼可能他也喜欢吃,于是趁佑实不注意偷偷往包里塞了两块。真傻啊,想买回家,却找不到买的理由。吃完饭后我和佑实到电影院看了《蜘蛛侠》,又一口气接着把《X战警》也看了。看的时候我其实不断想到一个问题,我真的是如小诚所说,越来越依赖佑实了吗?感觉不出。回家的时候佑实握着我的手,在春风鼓荡的夜晚,我想,若是握着小诚的手,会是怎样呢?真是一番难为情的想法。&小诚正在方桌上玩单人纸牌游戏,见我回到家,“噗”的一声推开纸牌,不动声色地说道:“阿挚回来啦。阿挚辛苦啦。”“辛苦啦。”我说。最近这段时间小诚动不动就玩纸牌游戏,电视也不看,好像一门心思要玩出什么道道来似的。我把从甜点店拿来的杏仁甜饼连着裹着的纸包放到小诚面前,说:“吃吧。”小诚看了看我,淡淡地说了声谢谢。随着个子渐渐长高,小诚性情也越发深沉。实际上推门乍一看,简直像个在阿拉斯加面对绿色牌桌专心下注的成年男子。无论是深邃的眼神,还是深思的表情,俨然是沉稳男人的模样。只不过有限的个头让这种成年人的感觉变得极为不恰当,甚至让人难以准确拿捏与他交流的方式和语气。不过,罢了,迟早有一天这家伙的身体和思想会协调至某个合适的点的,到时候再老实与他交流不迟。小诚咬了口甜饼,重又埋头看牌。从侧面望过去,他那眉头蹙得紧紧地种不由分说的,侧脸平润而光滑,中部微微隆起的鼻子有种生动而有力的倔强。这小子,究竟长得像谁呢?看来看去总觉得像我们家哪个亲戚,但具体是像谁却说不清。若论起血缘关系来,小诚还真是一家人呢。可是……“这甜饼,是你爱吃还是佑实爱吃?”小诚冷不丁地问了个多少有点令人尴尬的问题。“我同佑实都爱吃啊。为什么问这个?”小诚摇摇头,仿佛刚刚什么也没问似的。&“阿挚,你手指怎么了?”有一天,小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嗯?”“左手小指怎么了?”“小时候顽皮弄伤了。”我淡淡地说。“痛吗?”他问。“当然痛。”“要是能代替阿挚去痛就好了。”我没想到小诚会说出这样子的话,一时语塞什么也说不出来。随着小诚渐渐长大,说的话也越来越复杂。在纯真的语气里往往夹杂着不明所以的深邃,又或是冷酷的讥诮话语中充满爱怜,让人很难分辨出他的真实想法。不过有一点就是,他说的每句话都是出自内心的真意。“哎,现在不痛了。”我一下子严肃地打算结束对话。小诚总是这样,要是话多了,指不定他又说出些什么来,说话这种事,还是等他完全长大想法稳定了再认真对待不迟。“可是,我有时候真的觉得阿挚在痛耶。比如说昨天,阿挚来月经的时候。阿挚对不对,阿挚昨天是有来月经的吧?”“那个……”我迟疑半晌,说,“不痛,不痛。”小诚疑惑地看着我,像是看着什么迷了路的拉布拉多犬。“可以摸一下吗?”他的手触向我的小腹。“呃。那就稍微碰一下吧。”我说。小诚轻轻地在我穿着印有樱桃花纹的衬衫的小腹上摩挲,眼神一下子变得细莹而清澈起来:“真的不痛吗,这里?”“谢谢小诚,不痛的。”我说。小诚的手四四方方,粗壮的五指短促有力,同他孩子气的身体截然不同,也许人是从身体末端先成熟起来的吧,我心想。不过,他又是怎么知道我昨天痛经那回事的呢,莫非这家伙真是晓得不成?我觉得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小诚同我聊的话题越来越深入了,他以自己尚未构架稳定的世界观磕磕巴巴地理解着我这个人的一切,感觉上怪怪的。“阿挚是个蛮专注的人。”小诚把手收回来,支棱着下巴,看着我说,“不管是种花啦,擦地啦,还是烘焙蛋糕冲咖啡,或者是做健身操,睡觉什么的,阿挚看上去都很专注。”“有这回事?”小诚点点头:“有时候专注得有点过了头。比如说擦一个碗,就认真得不得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在造宇宙飞船。”我哧哧地笑起来:“原来我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过,那么专心的话,要小心容易失望噢。”我嘻嘻地笑了起来,拽了拽小诚的耳朵。小诚的耳朵软软的,攥在手里像是捏着一粒棉花糖。小诚揉了揉耳朵,泛着潮红的耳朵和脸蛋像快要融化了似的。&十一岁那年冬天,阿姐送我一双红手套。红是宝石红,比圣诞红还明亮。阿姐大概是怕我手指受伤很伤心,才送我的。我喜欢红的事物,比如说樱桃红的唇膏啦,淡一点的粉红朗姆酒啦,还有小时候摆在老爸台桌上的那颗红珊瑚。不过,阿姐的心意,我怎么也领会不来。双手被红色裹得紧紧的,感觉上像是失去了自由。没几天我就把阿姐送的手套连同包装纸盒一道塞在衣柜的深处,既不是遗弃,也不是放弃,只是躲猫猫。和佑实说起这事儿的时候,他正靠在一棵巨大的棕榈树旁,低头看我摆弄地上的小花。“没想到阿挚有这么可爱的往事,我光知道你喜欢吃红樱桃。”佑实蹲下来摸着我的头,我摸着地上无名小花的头。佑实去了香港足足三七二十一天,回来后给我带了一件连帽提花毛衣和一套绣着马蹄莲的围巾手套,另有一桶牛油果味的珍妮曲奇。至于时尚杂志和护肤品,怕是给忘个一干二净。这一点,不像平时的佑实。他拎着印着商标的衣物包装袋,来植物园接我。离晚饭时间还早,我和佑实在密密的树林里走来走去。这种走法,是我们一贯的,无际无涯的走法。郁郁葱葱的各色植物裹住了佑实的影子,看着被很多植物里外包裹的他,让我觉得很安心。“所以阿挚那以后就没有戴过手套?”“有是有的,只不过那以后谁都没有再送我手套,包括手链啦,指甲油啦之类的。”我说着嘻嘻地笑起来。“可是要好好地爱护手的哟。”佑实从前头的一棵法国梧桐旁探出头来,认真地看着我说。我一下子想起小诚,那家伙,多少也算是我的手的一部分嘛!&回到家,见到小诚闷闷不乐地坐在窗前,摊开《西游记》,倒趴在桌面上像百无聊赖的狗。这小子,我不在家的时候光是自顾自地读书玩牌和看电视,从来不吃喝点什么。只有我在家做饭的时候,他才跟着我吃上一些。说来也奇怪,就这样个子竟然也可以蹿得这么高。“小诚,饿了?“吃曲奇吧?”小诚摇摇头,没回答我。“怎么啦?”“表达不好,”小诚眼神郁郁的,“这些日子总是这样。一旦阿挚不在家我就觉得自己情绪有些变化,严格来说就像被锁死了发条的轮渡似的,光顾着在水里的旋涡中滴溜溜打转儿。阿挚要是回来了,那旋涡又一股脑儿地消失,脑袋又可以咔嗒咔嗒顺畅地运行。怎么说呢,具体说来阿挚大概就类似方向感那一类的东西。”我一口咬着曲奇,一下子哧哧笑了起来。“长得越大,这种感觉越明显。”小诚不带一丝笑容地说。“简直傻气得可以。”我将曲奇罐子递给他,自己又嘎嘣咬了一口。说起来,小诚现在的个头已经快超过我了,无论是表情也好,动作姿势也好,都跟之前那个他有了相当大差别。我看着穿着廉价衣服、一脸纯粹地坐在我面前的小诚,俨然一副死守寂寞的守夜人的神情。我看不下去了,转过身去,把佑实给我买的毛衣围巾掏出来,装作整理衣物。“像这样下去还有救吗?”“你会长成大人的。”我边回答边翻看那件毛衣,松暄的毛衫捧在手里过于暖和,小诚的问话又过于冰冷了。&那之后好些天我没有同小诚正经讲过话,凡事多以“嗯嗯啊啊”替代过去,只是眼见他的个儿“嗖嗖”地往上蹿,直叫人想起温室里的猴面包树。我给小诚准备了几套衣服,分别是由老爸的旧工作服改的外套,两件打折时买的衬衫和一件佑实留下来的旧毛衣背心;另外还按照最新一期的衣物邮购手册上标注的身高体重选了两件棉布长裤。我把衣服折好放在小诚的床上,关上门轻手轻脚地出去。说起来,小诚出生的时候还是夏天,是个像豌豆一样蹦跶上我手心的彬彬有礼的尾指小王子,眼下天已入秋转冷,他大概也已彻底长大了。时光快得瘆人,就像有什么类似命运之神的家伙腆着脸拿播放器把某个情人的前半生快进了给我看似的,“不看会死”,那家伙附在我耳畔悄悄这样说着。我开始怨念起十五六年前自己突如其来断掉的那只小指,开始质疑起自己懵懂地拎着福尔马林溶液的小瓶子度过的日日夜夜来。说来荒谬,总觉得佑实和小诚之间,存在着某种不由分说地、致了命的鸿沟,而我就行走在这条鸿沟里,没头没脑,没日没夜。小诚穿上了我给他准备的衣服,白色衬衫的领口一板一眼扣得紧紧的,黑色棉裤倒是熨帖——这裤子说来算是我特地专门为他购置的新衣服了。穿着这么合身的,完全按他身材订购的衣服,感觉上成了一个独立的、有作为的成人似的,小诚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翻报纸,不抽烟,不喝酒,镇定得让人心悸。“小诚。”我试着唤了他一声。“干吗?”他边看报纸边回答,视线不动,泰然自若。果然是有模有样的成年人了啊。我心中叹道,低下头继续擦拭茶几上摆放的一溜儿糖果罐子。“什么时候你想喊我的名字都可以。”小诚拉下报纸盯着我说了一句,“只要你愿意。”&佑实来家里是星期日,我准备了菠萝咕噜肉、西蓝花炒鱿鱼和香菇炸腐丸,甜点是椰汁红豆糕和双皮奶。吃饭的时候,我在桌子底下把佑实的手抓得紧紧的,用右手默不作声地夹着饭菜,感觉自己是个上学走路很慢的小学生,走路慢到连话都说不出。佑实和小诚谈得滔滔不绝,风生水起,给人感觉像是两个失散多年重逢的异卵双胞胎。何以一向话少的佑实同向来说话不三不四的小诚聊起来如此投契?总之我夹菜不止,而他们俩则从近日的诺奖夫妇八卦聊到了阿斯汤嘎瑜伽的各种体式。“来一支吗?”饭后佑实掏出一包万宝路,对小诚说。“好的,谢谢。”小诚大方地接过烟,拿起打火机啪地点上,那样子基本上是个烟龄有二十年之久的家伙。我觉得自己简直活见了鬼。不过,也好。我一边收拾餐盘一边想。这两人那么有默契,迄今为止填满了各自在我生活中无心漏失的古古怪怪的荫翳,也许当初设想的,致了命的鸿沟根本是不存在的,我们是一家人,似乎,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就是。我同佑实讲,小诚是我从小错失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作为私生子的他从小同母亲一起生活,直到今年我们姐弟才有缘得以相见。“你同小诚看着那么像,吃起红豆糕来简直如出一辙啊。”佑实说。我不知说什么好,顾自埋头削苹果。“吃东西的方式还有相像这么一说啊,被你这么说起来,感觉阿挚吃红豆糕的样子的确很可爱呢。”小诚说。小诚平常就不像个会打趣的人,说起话来也实实在在的,不知怎么今天竟……我削好了苹果,又泡了壶红茶,把热热的红茶端在手上放在两人面前,只觉得自己像个被两个男人照料得很好的傻瓜。可能是天气转凉,万事万物开始受束的缘故吧,我呆呆地想到。&过两天同佑实见面的时候,他没怎么提起小诚。我们坐在天气转凉室内却依然冷气十足的茶餐厅,佑实灵巧地切着酥皮菠萝包放到我盘里,我则支棱着脑袋看着他手上的刀叉,明晃晃的刀叉时而映出餐厅的水晶吊饰、淡金色的杯盏,时而映出佑实真心实意切面包的脸和玻璃外车马行人的碌碌影踪。可是,我突然一下子对甜味的茶点感到腻味。“想吃猪皮萝卜、鲍汁凤爪和咖喱鱼蛋。”我赌气地说。“好啊,那就点吧。”佑实的样子很温柔。我时不时地有这样的情绪,对身边熟悉的、一味惯从的东西感到失落。只是一点点、一点点的失落,不久就会像脱落树皮的椰子树般完好复原,变成原先那样事事熨心的乖巧女生了。“算了,要不来份果汁就好了。”佑实把切好的一小份菠萝包叉到盘里,精钢叉子触碰瓷盘时发出明媚的“叮”的一声,宛如佑实心脏的声音。我要了份雪梨汁,一边喝一边瞅着佑实。“喂。”“什么事?”“喂喂喂。”佑实吃着菠萝包,翻动手机上的新闻信息。我觉得很沮丧,不停地叫着佑实。“想啥呢?”他把视线从手机屏幕上移开,看着我。“喂喂喂。”我颇为满足地笑了。“你很好笑呢。”“你也是。”&小诚并不给我轻松愉悦的感觉,即便是现在长成了十足的男子汉,实际上还是相当固执。虽说那天见到佑实表现出欢快,单独面对我时还是那样冷峻,他时不时地皱着眉盯着我看,无论我是在切萝卜、捣蒜,还是洗杯子,总而言之对我的一切饱含忧心。为什么会是这样?“我这样子你就不喜欢我了吗?”这种话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怎么会呢,胡说呢,我们不是好好的吗?”这类回答我一样也觉得说不出口。的确有哪个地方出了纰漏,小诚的言行举止也并非不妥,自从他以成人的方式来面对我同他的关系,我们原先傻气而率真的沟通方式早已土崩瓦解。“阿挚,我爱你。”小诚有时会长时间冷峻地盯着我,突然热烈地说道。我便转过身去不看他。这种事久了以后,我就越来越觉得手足无措。&有一天,小诚同我讲:“阿挚,我们出去散步吧。”想到外出走动也许能缓和我同小诚之间的关系,外面的世界一旦对小诚展开,说不定他就会被什么吸引过去,从这种执拗的迷恋中出来吧。我同小诚穿行在街头巷角,一开始是各走各的,后来就变成了手拉手。小诚走路的姿势有种郑重其事的安稳。“把手拿来。”我便把手拿去,拿过去的是那只完好无损的右手,我的右手同他的左手贴合在一起,感觉上浑然一体。是周末的夜,三三两两的行人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深秋的净琉璃般的月色随着街灯的远近变换时隐时现。原来小诚走路竟是这样地道啊,同世上任何一个男子无异。我默默地体会着,将小诚走路的身姿连同行人、月色、街灯和依稀的梧桐作为一个整体来体验。同这个人一起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得久了,却从未想象过这人置身旷野天地中的样子。真奇妙啊!被小诚牵着,我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阿挚。”“嗯?”“喜欢这样子?”“嗯。”我们的影子时而交叠,时而交错,时而又并行。有什么类似猫的小兽在屋顶蹿过,发出不明所以的乖戾的声音。“阿挚现在熟悉我了吗?”“嗯?”我望着小诚的眼睛,他的眼睛在夜色中异常透明,好像要被什么穿透了过去。小诚扳正我的肩,把他的唇压向我。他的胸口的衬衫涌出大股大股的气味,令人晕眩。&我大概是要结婚了。手上戴着佑实送的订婚戒指,拍婚纱照啦,挑选礼服啦,举办婚礼啦一类事情都在筹备当中。可自己觉得仍然像在梦中,时不时地来袭的,近乎荒谬的错觉。同佑实结婚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按部就班地走到现在,手上戒指的质感如今亦时不时地给予我以安慰。小诚也是知道的,不过他似乎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依然一往情深地待我。我已经无法看小诚的眼睛了。“阿挚。”小诚一叫我的名字,我就不由自主地背过身去装作忙碌着什么。“阿挚。”小诚的声音愈来愈近,浓郁的鼻息弄得人耳朵很痒。“我们结婚好吗?”“你说什么?”“我们结婚好吗?”电视机沙沙地响着,由于接收信号不好而导致电视节目欲断未断,人物的对话断续得像是失去了控制。“不好。”我背对着小诚蹲下身去,泪水无力地渗出双眼,“你要给佑实当伴郎,晓得不?”小诚没有像电视上通常的剧情那样用力地扳过我肩,他只是闷闷地说:“晓得了,阿挚。”可是,诸如此类的情节一再地重复,我感觉厌倦。“我们结婚好吗?”“我们结婚好吗?”“我们结婚好吗?”小诚无时无刻地这样问道,当我煮咖啡的时候,清理沙发茶渍的时候,蹲马桶的时候,和吃早饭的时候。大概小诚是不会真正“晓得”的。&同佑实认真说起小诚的事儿,是在选购请柬的路上。“小诚没有阿挚是不行的。”我不由得冒出了这句话,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拥住前胸的安全带。“哦,是吗?”佑实仿佛没有什么回答,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开车的路况上。我定定地看着佑实,仿如等待施予饼干的猴子等待着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佑实什么也没讲,一任街上的招贴啦、树影啦、花花绿绿的人行道广告啦的倒影掠过他的面颊。“让小诚同我们一起住吧。”我说。“阿挚觉得好,就好。”直到挑选完请柬回到家,我还喃喃自语着佑实的那句“阿挚觉得好……”始终觉得佑实的说法,让人有种走火入魔般的安然。我看了看小诚,他一心一意地对着电视机,认真地消磨时间。见到我回来,小诚拥上前来,说:“阿挚,我想送你新婚礼物。”他从掖得很紧的旧工作服改装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褐色小瓶子,塞到我手里。浅褐色的溶液里漂浮着一只淡蓝色的小指,比我的长,比我的强壮,摇一摇,载浮载沉。“我爱你,阿挚。”小诚说,“这是我的手指,我想你会喜欢它。”【创作谈】 &&原载于《青年文学》2016年第4期依靠着想象力,我创造了它⊙ &文 / 温文锦在我年纪很小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只鹤。鹤这种动物的出现在我生活的小城显得很奇特,使我惦念不忘了许久。那只鹤飞进我表妹的奶奶家,在她家院子里定居下来。为什么呢?好像没有为什么。有好几回去表妹家玩,当我和表妹耍累了,穿过湿漉漉的厨房走过天井,就会看见那只鹤如同邻家的公鸡一般悠闲地踱着步子。有时它蜷起一条腿,用另一条腿长久地伫立着,神态淡定得惊人。当时只顾嬉耍的我,并没有花费很多注意力在它身上,可是成年之后回想起来,心头始终萦绕着那鹤的影子。因为那是鹤啊,很是超凡脱俗的鹤啊。提笔写作这篇小说,鹤的意念自然而然汩汩地从心头流淌出来。愈写,它的形象就愈清晰。幻想着有牧鹤工人这样一种角色,作为生性恬淡的自己,从事牧鹤这种职业的话会很幸福吧。世上没有的职业,依靠着想象力,我创造了它。说来也怪,自己对于动物的情感,是在成年很久以后才明了的。我一开始写作童话,是因为喜欢幻想的缘故。慢慢地,我开始用小说的笔触捕捉人类与动物之间微妙的分界线,对于像我这种喜欢动物的人来说,总觉着人和动物的心灵之间,存在着难以辨明的临界点吧。写作《牧鹤》这样一个故事,也是让自己为了找到它,鹤的心灵和人类的心灵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交相融汇呢?记得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想过去动物园从事大象饲养员的工作。为此朋友还鼓励了我,说可以帮忙推荐联系等等。可是到最后,放弃这个工作的是自己。庸碌胆小的我,终究还是去了一个体面的单位,从事了一个对于年轻人来说较为光鲜的职业。但是,想要与动物们认真交流的心情,一直没有改变过。小说里的那位鹤工,就是这样被我久久地想象着。鹤也是如此。能够在创作中纵情地想象,真是太好了。写作这篇小说至一半,我忽然想起来,在我童年记忆里缓慢踱步的那只鹤,后来去了哪里呢?当时年幼的我,一直没有留意过它的下落。我打电话问表妹,表妹问了她的奶奶。年纪很大的奶奶说,那只鹤后来被邻居偷走杀掉吃了。人间的故事总是这样。在性灵高贵的鹤身上,这一点尤为残酷。冥冥中我觉着,人类的欲念与动物生存的争斗,是很难消停的吧。鹤工厂也好,努力制作鹤、保护鹤的鹤工也好,都是我幻想出来,为了保护可爱的动物们的。表妹家的奶奶已九十多岁了。他们家的人总是很长寿,包括养到十八岁寿终正寝的猫。那只鹤独独在他们家停驻下来,作为他们家的一员生活着,一定是因为感知到了什么,从而做出了某种选择吧。对于动物,我一如既往地喜爱着,并且试图运用想象力接近人和动物之间绝妙的难以言喻的分界线,对我来说,是一件虔诚的事情。时至今日,我依然幻想自己成为大象饲养员。(完)《青年文学》2016年第6期封面及目录小 &说 & FICTION◎ &实力005 女司机(中篇小说) / 侯 磊034 欢乐大世界(短篇小说) / 杨静南041 七号工作室(短篇小说) / 王 溱◎ &评论家小说051 为什么我不可以游泳(短篇小说) / 李德南056 混沌亦有始终(评论) / 田 耳一推一 & RECOMMENDATION059 另外一个高玉宝(推荐语) / 赵月斌061 美国森林(中篇小说) / 高玉宝想象力 & IMAGINATION081 看不见的城市(短篇小说) / 光 盘& & & & & &链接:写作难在想象力散 &文 & ESSAY◎ &随笔093 宇宙的中心 / 东 君103 记食 / 周洁茹专 &栏 & COLUMN113 小说:问题与方法(三)& & & & & &关于一场“完美的罪行”& & & & &&——谈视听文明时代的小说和电影 / 李德南 王威廉特 &稿 & & FEATURE◎ &“昆仑杯”金昌市仰望星空诗歌朗诵会征文获奖作品121 &王 琰 / 赵兴高 / 陈劲松 / 杜文瑜 / 亚 男& & & & &包 苞 / 单永珍 / 杨森君 / 剑 东 / 厉运波& & & & &苍 树 / 赵鑫鹏 / 马 克 / 云 立 / 俞小平& & & & &翟营文 / 徐 学 / 孙重贵 / 王 玮插 &图 & ILLUSTRATION树 · 殇(摄影) / 金锐秀欢迎广大读者前往邮局订阅2016年《青年文学》。邮发代号:2-899。每月出版一期,每期定价15元,全年180元。如错过征订,亦可汇款至青年文学杂志社邮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里屯南30楼南院青年文学杂志社(收),邮编:100027,咨询电话:010-。投稿邮箱:。《青年文学》新浪微博/博客:@青年文学杂志《青年文学》微信号:请搜索“青年文学”或“qingnianwenxue”,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订阅。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互动
点击展开全文
悄悄告诉你
更多同类文章
还可知道有多少人阅读过此篇文章哦
阅读原文和更多同类文章
可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后
还可知道有多少人阅读过此篇文章哦
《青年文学》是团中央系统唯一的文学刊物。自1982年创刊以来,发表了大量优秀文学作品,史铁生、铁凝、张炜、刘震云、迟子建、刘醒龙等作家从这里走向文坛。她是引领汉语文学创作潮流的重要阵地,更是一份充满激情与梦想的文学杂志。
您的【关注和订阅】是作者不断前行的动力
本站文章来自网友的提交收录,如需删除可进入
删除,或发送邮件到 bang@ 联系我们,
(C)2014&&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dnf混沌魔石碎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