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南昌的,购房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己交多年2015南昌公积金提取了,不能提取2015南昌公积金提取么

我的位置:
问题编号:3569330
我是公积金贷款买的期房,已经还款一年多。由于开发商没按期交房,已经超出合同约定期限180天,我想退房,除了房款还能退给我什么?
我是公积金贷款买的期房,已经还款一年多。由于开发商没按期交房,已经超出合同约定期限180天,我想退房。 合同中约定超过180天有权解除合同,按国家银行现活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如果我退房,除了以上和总房款外,其它的每月还款的公积金产生的利息和交的契税,维修基金,办房证产生的代办费和办理公积金时产生的其他费用,房产公司负责赔偿么?
提问者:辽宁-沈阳抵押担保浏览433次 20:54:09
无需注册、快速提问 全国专业在线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共有 3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辽宁-沈阳)帮助网友:2990称赞:4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21:20:01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辽宁-沈阳)帮助网友:21703称赞:202如果起诉,应当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你所述的损失。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18:39:2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864230**** (辽宁-沈阳)帮助网友:43779称赞:100问题复杂,可以来电咨询。 22:45:41
已帮助1541人&
已帮助14453人&已帮助9777人&已帮助12650人&已帮助18621人&
已帮助15人&已帮助29人&已帮助15人&已帮助21人&已帮助19人&已帮助19人&已帮助22人&已帮助17人&
还没有华律网账号?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华律网:
相同经历,我也要问
扫微信,与律师对话
华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您投诉的是 的提问:
投诉类型:
无意义的回复
内容含广告
投诉说明:我州调整公积金政策, 凭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就可提取
&&&&&&&&&&&
&标题作者智能&&
>>>>>>本页
我州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调整凭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可提取
恩施新闻网  日08:52
记者 彭绪艳
“一切以缴交群众利益为上,一切为缴交群众谋福利。”今年4月,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归集操作规程》,将购房贷款间隔期限从一年调整为一个月;修改了《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一年以内的房产证”修改为“提供一年以内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为缴存职工提供了便利。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凭一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可提取
“听说现在只要有购房合同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这是真的吗?”7月11日,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内,州直某事业单位职工童女士向工作人员咨询。在得到肯定答复后,童女士高兴地说:“现在出台这个政策太好了,我家的装修基金终于有着落了。”
以前,我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购买自住住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年内,可以提取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的资金。
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法规科科长谭志金介绍,为了方便缴交群众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年4月,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州政府召开管委会,对《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进行修改。新的提取管理规定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在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有些变化,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一年以内的房产证”修改为“提供一年以内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为缴存职工提供了便利。
根据规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经房产主管部门备案一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办理;日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可以凭一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一年以内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办理。同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房合同中的金额,也不能超过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90%。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包括以下8种情况: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辞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恩施州或出国出境定居的;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借款本息;家庭成员(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重大疾病、不可预见重特大事故,且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无自有产权房屋且房屋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购房贷款间隔期从一年调整为一个月
据谭志金介绍,除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还完善了《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归集操作规程》,在贷款间隔期、借款期限等方面都作了调整,将贷款间隔期限从一年调整为一个月。
从今年5月1日起,对住房抵贷款和按揭贷款不再“按缴存额和缴存时间挂钩确定可贷额度”,方便刚参加工作的缴存职工和乡镇基础缴存职工获取公积金贷款,解决他们的购房资金困难。同时,把借款人家庭的商铺和住房出租收入纳入还款能力计算。
对质贷款,确定可贷款额度时,不再考虑还款能力的因素,程序更加简化,贷款更加方便。
购房贷款间隔期,从以前的一年调整为次月。即:同一借款人(含配偶)申请第二次购房贷款在首次购房贷款还清后的次月即可申请贷款。同一套住房申请装修贷款间隔期必须大于60个月。最长借款期限由原来的“分别计算借款人和配偶从申请借款时到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然后取小值”,修改为“分别计算借款人和配偶从申请借款时到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然后取大值”。
同时,信用制度更加严格,贷款审批均要严格审查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审批贷款。
据了解,从2010年底至2014年5月,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3次调整,先后调整了贷款金额,新增了装修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贷款期限延长,贷款额度增大。
目前,我州住房公积金起贷金额为1万元,州城(含州本级和恩施市办事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他县市为30万元;装修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最长期限为20年。
(网络编辑:胡成撸
来源:恩施晚报
生活信息&一网打尽&&
本土网购&应有尽有&&
| 恩施日报社 恩施新闻网 版权所有,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或镜像& , All rights reserved我买了预售商品房,全额付款,可以在购房合同一年内提取公积金,我想问,购房合同一年内提取公积金后,那我以后继续缴纳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有时间要求吗,或者是什么条件?-金斧子当前位置: >>
我能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 16:58:26 来源: 丘
?编号:62212
?标题:我能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处理人/部门:----
?提问者:丘
?提问时间: 16:58:26
请问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我能否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记者跟进:
你好,公积金是可以一次性提取的,但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如下:(1)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8)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上岗的。由于不同的提取方式需要提供不同的要件,因此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关于提取方面的详细政策,请登录我们中心的网页/点击上面的政策法规一览,上面有相关政策的详细介绍。是否可以凭购房合同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可以办理一次公积金提取。同时,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如果是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不超过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的前提下可以每年办理一次公积金提取,但是贷款已还清后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提取了。
解决方案:
阅读过本文的网友还阅读过:
上一篇: 下一篇:
【转载声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
【免责声明】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昌公积金提取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