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去年我妈妈买了一套房全款 二套房付的全款然后今年房子下来了我妈妈就把房过户给我了,现在房本

我有2套房子都是共有人,付全款,买第三套房子能商业贷款吗 提问者:商都网友&&回答:1&&提问时间: 14:05:17 您的姓名:&匿名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新) D&&回答时间: 22:35:24  根据“国十条”及“京十二条”要求各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房及以上贷款,现在各家银行对第三套房均已停止发放贷款。   结合目前实际操作情况,将银行认定为第三套房贷款的八种人群归纳如下: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1回复|1回复|1回复|1回复|1回复|1回复| 已有其他回复共&0&条我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套房子,不知道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余额么?如果能的话要怎样一个流程和费用? 如题,我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套房子,不知道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余额么?如果能的话要怎样一个流程和费用? 不能提取。除非你家用父母大病等接口进行提取。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福州公积金提取、贷款、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问题解答-公积金知识-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福州公积金提取、贷款、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问题解答 来源:海西房产网编辑: 摘要:福州公积金提取、贷款、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问题解答:购买一套房,新房,希望申请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这样可以申请首付25%吗?在福州个人全款买过一套房,在买第二套贷款,算二套房吗? (http://gold.org/)1月13日讯: 1、问:购买一套房,新房,希望申请和商业的组合贷,这样可以申请首付25%吗? 答:按规定,如您申请纯,无论属首次还是二次,首付比例均为不低于20%(含),目前已不对房屋套数进行认定。停止对第三次申请使用贷 款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需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应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房屋套数 的认定及首付比例均需根据您选择配套组合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的标准执行,商业银行方面的贷款政策也是根据人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 目前,大部分职工选择配套商业性贷款的建行和工行规定如下: 1、 建行:对于名下无未结清购房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25%执行;对拥有1笔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二套 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40%执行;对于有2笔(含)以上房贷未结清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 2、工 行:对于名下无未结清购房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25%执行;对拥有1笔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 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40%执行;无论名下有1笔未结清购房款还是无未结清购房款的,购房非普通自住房(面积144以上或者容积1以下)申请 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的首付按60%执行;对于有2笔(含)以上房贷未结清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 我们建议您申请贷款前先详细咨询所选择配套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贷款政策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办理组合贷款。 如仍有疑问,请您拨打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贷款管理处电话******联系我们。 2、问:在漳州买了房,福州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提取。 答:您好,可以提取。可携带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文件,申请即可。 3、问:在福州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八县买房子能办理贷款吗? 答:你好,凡是福州五区八县购房,正常情况下,均可办理贷款。 4、问:在福州个人全款买过一套房,在买第二套贷款,算二套房吗? 答:你好,这样算第二套房产,可以过户到父母,或者妻子身上!建议您在买房的时候写成家人名字。 5、问:父子两共同买房,父亲有公积金,儿子用商贷,组成混合贷款,贷款年限是按父亲的还是按儿子的计算? 答:贷款年限必须统一,贷款申请人只能是一个人,以主贷人为标准。 关注(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资讯随时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金投保险网无关。金投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 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航班延误:被保险人乘坐航班抵达目的地时延误4小时及以上(不含航班被取消、变更或起飞后发生返航、备降); 意外保障/航空意外身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国内民航班机,自持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舱门时止的期间内,遭受交通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保险顾问在线 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猜你感兴趣 保险关键词 版权所有 (C) 中国黄金投资网 gold.org 浙ICP备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 本站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做为投资建议!联系管理员:webmaster@cngold.org 欢迎投稿:tougao@cngold.org 我的意见:公积金提取难致套现乱象丛生&被指济富不济贫 &&&&来源:&&&& &&&&&&字号 原标题:公积金提取难致套现乱象丛生 被指济富不济贫   公积金,想要“娶”你不容易   近日,住房公积金再次成为众矢之的。政府原本意图通过采取金融互助方式提高全民购房支付能力的住房保障基金,因各种限制使用门槛,被指已沦为“劫贫济富”的工具。   实践中,因此衍生出的种种乱象也日渐呈现。加上从缴纳之初就显示的不公平,以及公积金高结余高贬值的现状,许多民众都情不自禁地概叹:公积金,想说爱你不容易。   改革公积金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实践中,各地方政府也已作出了许多探索。但对于公积金制度的未来到底何去何从,学界仍存在不同的意见。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不起房,公积金就只能“沉睡”在银行里。有数据显示,房价处于高位的北上广,公积金的“沉睡率”在10%至15%之间   如果当初能把那10万元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王琦说等待孩子的会是一间温暖的宝宝房,而不是现在简陋的出租屋。   10万元的鸿沟   2009年,在北京工作的王琦看上了房山区的一套两居室,总价140万元,因为王琦和丈夫的公司都在丰台区六里桥附近,所以房山区的这套房子,在他们看来无论从环境还是价位上都还算满意。   这套房子的首付款要40多万元,王琦和丈夫想尽办法好不容易凑足了30万元,只差10多万元就可以买下自己人生的第一套房了。   然而,剩下的这10万元却成了他们无法跨越的鸿沟。就在王琦和家人想办法的时候,房价突然一路飙升,几个月的时间,10万元的差距就变成了20万元。   让王琦难以释怀的是,当时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上明明还“躺”着十多万元的余额,却由于还没有买房提取不了,只能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房子涨价自己却无能为力。   彼时的北京,正在酝酿公积金新政,拟批准把公积金作为家庭购买政策性住房时的首付款。但王琦购买的是商品房,自然不在此新政调整之列。   其实,像王琦这样的年轻买房族几乎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人在买房时因为付不了首付款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使公积金“沉睡”而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刚需。   沮丧的王琦也许不知道,这项从1999年至今已实施了15年的制度面临着诸多的质疑。   面对现在的房价,王琦说只能用“望洋兴叹”来形容,还有3个月就要做妈妈的她,因为一直买不了房子,开始考虑要不要回河北老家,“再让孩子跟着我们东奔西跑地租房,想想都觉得难过。”王琦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在银行里“沉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条例明确指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银行专户存储,其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对于很多人来说,存在银行那里的公积金并不是个小数目。   以北京的缴存比例来算,个人缴存12%,单位也缴存12%,这相当于个人工资的24%被作为长期的低息存款。以夫妻双方来计算,则意味着一个家庭有近四分之一的收入被闲置。   虽然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12项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其中包括购买房、大修房、租房、出境定居、离退休、重大疾病等,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不起房,公积金就只能“沉睡”在银行里。   以租房为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明确规定,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备齐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完税发票、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储蓄账号。其中,完税发票须由房主携身份证、房产证到地税部门申报、对出租房屋缴纳税款后方可获得。   刘洋,中国传媒大学毕业3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某事业单位工作,因为收入与房价的巨大悬殊,刘洋近几年还没有考虑买房,所以他也从来没有想过目前公积金对他能有什么价值。   一年前,刘洋听同事说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与其让公积金躺在账本上睡觉,还不如解决眼下燃眉之急。”刘洋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可是,他每次想提取公积金都被卡在了两个条件上,一是房屋租赁合同要在房管局备案;二是提供房屋租金的发票。   “我基本上找不到在房管局备案的出租房源,我现在的房东一听说要去房管局备案就直接让我重新找房子,更不要提纳税发票的事了。”刘洋说。   刘洋的房东对于他提出纳税发票的事情很是反感,反问刘洋:“我周围的租户都是签个合同,开张收据就行了,要是开发票的话,税费该由谁来承担?”   “缴纳租房所得税后,我这个房子就得在财政局和税务局那边备案了,那还不得年年都要缴税了?”该房东说。   现实中,同样想法的房东不在少数,很多房东为了避税,不去房管局备案,自然也无法提供房租发票。   据了解,在以租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只有由地税部门开具的发票才能被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房东要获得发票,必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并缴纳税费。   刘洋说:“让房东提供发票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房租提高,税费转嫁给租房人。”   法治周末记者在房屋中介机构处也了解到,很少有人在租房的时候考虑用公积金支付房租。   北京市朝阳区链家地产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政策实施以来,来门店找房或者咨询的人很少提到它。大部分人对此不了解,有些知道的人觉得该政策要求比较严,自己并不满足相关条件。   而据业内人士分析,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备案证明、房租发票的租房者不在少数,发票绑住了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脚”。此外,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会影响到将来买房时的贷款额度,这也是应者寥寥的一个重要原因。   遭遇同样尴尬的人并不在少数,随着房价逐年升高,每年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加入了租房大军,但公积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每月递增的数字概念而已。   一方面是高房租的压力,另一方面又是高房价的压力,对于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租房几乎成为他们使用公积金的唯一渠道。然而,由于现实操作的不可行,这部分人群的公积金几乎没有使用的机会。   “济富不济贫”   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2年,房价处于高位的北上广,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持续走高。2012年,北京、上海高达1800多亿元,广州880多亿元,三地公积金的“沉睡率”在10%至15%之间。   “缴费者得了病之后无法用自己的公积金作为救命钱,倘若有幸病死了,恭喜你,可以提取公积金买墓地,而且是一次性提取。”在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一语惊人,道出住房公积金缴纳者“交钱容易提取难”的困境。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从而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在现行制度安排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却陷入“济富不济贫”的怪圈。   在北京工作的刘淼今年3月刚领了结婚证,她和丈夫正在申请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而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井地区的房子,均价是22000元,一套89平方米的两居室,价格要接近200万元。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80万元,信用等级为3A的贷款人最高可上浮30%,达到104万元。但在具体审核中,还要根据有关公式计算,考量还贷能力等,最终能否贷下来,能贷出多少,并不确定。   这就意味着,刘淼和丈夫至少要拿出120万元的首付款,这还不能考虑日后装修的费用。 “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甚至不到房价总额的一半。”刘淼无奈地说。   算来算去,刘淼不得不选择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贷”。“不仅手续增加一倍,还要付出更多的贷款利息。”   而刘淼的一个同学,因为家境殷实,已经准备在北京海淀区购买第二套房子,为即将上学的孩子准备学区房。   “中高收入人群有能力支付首付,即可贷款提取,造成的状况是富人优先用了穷人的钱低息贷款购了房。”曹志伟在提案中指出,低存低贷的方式,造成现在多数缴存人的贡献成为少数人的福利,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住房公积金背离其设立初衷,成为“劫贫济富”的工具。   有分析称:高收入阶层的购买力本来就强,他们反而利用了买不起房者缴纳的公积金、以较低的利率贷款买房。   在媒体做的一项网络问卷调查中,有58.8%的受访者认为,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扶持中低收入者购房的目的效果并不明显,相当数量的中低收入者还是买不起房;甚至有22.5%的受访者感觉“没有任何帮助”。   由于公积金提取难,导致公积金套现乱象丛生,公积金套现成为一个几乎公开的产业。   法治周末记者在百度中输入“公积金提取”关键字,首页就会出现多家专门帮忙提取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宣称“当天办理材料,3天内到账,100%成功”等。   “公积金套现已成为了一个地下产业链”,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称,中介帮忙造假、伪造资料,然后收提取人中介费。而套现的服务费,一般都在提取金额的10%,更高的甚至达25%。即便如此,套取公积金的人仍不在少数。套取公积金的案件在飙升。   地方在探索 法规在扯腿   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务中的一些弊端,积极探索创新;另一方面能够从立法层面上确认这些探索的法规迟迟出不来   住房公积金最近争议再起。   广州住房公积金新政近日征求意见,加上此前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在广州两会上炮轰住房公积金成“劫富济贫”工具的六宗罪,令住房公积金在实践中的弊端再次受到各方抨击。   与此相关的另一背景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迟迟未按原定日程完成,两度“爽约”于住建部自己提出的时间计划。   这就导致了人们现在看到的现象: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务中的一些弊端,积极探索创新;另一方面能够从立法层面上确认这些探索的法规迟迟出不来。 (责编:孙博洋、夏晓伦)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热点新闻|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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