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a片的网址刘晓俊的手机号??

有谁知道查询企业具体信息的地方?需要有企业的名称,老板名字,电话和手机号码,公司具体产品,公司具体地址的,知道的速度进,积分全部奉上,在此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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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這種一步到位的網站,教你一個方法,行不行看你的悟性.
到網上找到目標客戶相關公司的名字,再上阿裡巴巴/慧聰/環球等商務平台上查找,基本上就可以找到公司基本狀況和重要負責人的資料.
看樣子,是剛入行做銷售的吧,其實現在這種資料對開發客戶是不起什麼作用的.有那些時間和精力還不如現有的人脈關係中找相關資源來深入開發.比如讓你的客戶/供應商給你介紹.
这个方法不怎么理想,以前也是这么做的,不过在这么多答案中还是算好的,谢谢了!
我知道 一诺查询网(百度搜索“一诺查询网”可登录网站),可根据公司名称查询全国工商企业注册全档。资料包含企业成立时间、地址,变更、年检日期、注资金额,以及法人、各股东的姓名,各股东的出资额、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照片等信息。
这个我现在用不上,不过知道了一个不错的网站 ,谢谢!
其他回答 (6)
当地的工商部门应该有…
哥们,这个我也知道,关键是那里没熟人,网上有比较好的地方查询吗?
应该工商部门都有个网站吧……试试里面有没有你要的资料
可以在工商发布的通告里面找。老板的姓名及私人手机号可能找不到,这属个人隐私,不能公开发布。只能查到公司(厂)的法人代表姓名及办公电话号码。除了老板姓名及个人手机号,其他的都可以在工商发布公告里找到。
告诉一个具体操作的方法吧,我进去工商行政里面没有相关信息!
先找到工商公告网页。再打上你想查的公司名称进行搜索。
我是想批量的查询公司信息,不是查询某一个公司的,业务需要,一点公司不起作用的!
那就把所有这方面的公告全复制过去不就得了吗?
哥们,你去看看这样行不,要是行的话我二话不说采纳你的答案!
我无这个需要呀。恕难从命。
谢谢你的回答!
不用客气。
应到当地工商部门去查询,但是这样的信息一般属于机密,很难获取。
商会有这些资料,可以去咨询下,也可以以企业或者个人名义加入就能获得相关信息,谢谢!
在工商网站上就可以查询到基本的信息,你可以搜索红盾网!~
全国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应该有你要的东西 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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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领域专家
& &SOGOU - 京ICP证050897号有谁知道,同一台手机用手机号注册过微信号,怎么样才能注册另一个号?_百度知道
有谁知道,同一台手机用手机号注册过微信号,怎么样才能注册另一个号?
在微信都要用手机的,以前只用QQ就能注册微信,就得用另一个手机号。所以你要注册另外一个微信号
不客气!不过据说老版的微信还是可以只用QQ注册,你可以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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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注册一个QQ号。用QQ号直接可以上微信
但是注册时那里提示只有输入手机号
你用浏览器注册个QQ啊
有QQ号呀登入不上
你先注销原来的微信号,在登陆界面右上角有个切换账号,点qq号登陆。
有这样试过只有手机号可输
那就把微信卸载重装
换个电话号
除了这个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用QQ邮箱试一下
没有这个选项
用扣扣号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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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今天手机收到这么个号码的电话,,有谁知道是什么电话?_百度知道
今天手机收到这么个号码的电话,,有谁知道是什么电话?
具体位置无法查询可能是骚扰电话或者诈骗电话请根据通话内容判断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满☆意☆请☆采☆纳☆,有☆问☆题☆请☆追☆问☆,谢☆谢☆(*^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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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说说下面的那个小手机打开后可以更改机型的
你好 你的事用浏览器发表的,如果下载QQ空间客户端也会这样显示的
大家还关注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  钓鱼岛属于中国还是日本,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外交部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根据国际法中先占先得的原则,早在明代,中国人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而根据实际管辖原则,自那时起,中央政府就已将钓鱼岛纳入海防范围,并建港泊船;而从《大陆架公约》来看,钓鱼岛毫无疑问属于中国。  一、先占先得,钓鱼岛从明朝就属于中国版图  国际法上领土取得方式最主要的是先占,但是先占一定是对无主地的先占。钓鱼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因此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无主地。并不适用于国际法领土取得的“先占”原则。  1、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6?1福建往琉球》,其载:“……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佳山。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南风东涌放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今台湾)头,至彭家、花瓶屿在内。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取赤坎屿”。书中对钓鱼岛的名称做了十分清晰的记录,表明至少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于日本人发现钓鱼岛500多年。此后,琉球国不断派人到中国朝贡。据中国史书记载,明帝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来朝贡。  2、明朝政府早已确认钓鱼岛是属于台湾的小岛群  在明代钓鱼岛纳入中国疆域版图,已成为既成事实。嘉靖十三年(1534),陈侃在《使琉球录》中完整记录了明朝册封琉球诸大使的航海经历。其载:“(嘉靖十三年五月)五日始发舟……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今台湾)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过平嘉山(今彭佳山),过钓鱼屿(今钓鱼岛),过黄毛屿(今黄尾屿),过赤屿(今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夜行彻晓,风转而东,进寻退尺,失其故处。又竞一日,始至其山(即古米山)。有夷人驾船来问,夷通事与之语而去。十三日,风少助顺,即抵其国。”其中所谓“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 以及“又竞一日, 始至其山……风少助顺, 即抵其国”的记述,清楚地指出了明朝与琉球疆域的分界:古米山属于琉球,而钓鱼岛在明朝版图之内。  类似上述的记载在史料中屡见不鲜。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成书的《日本一鉴》,由“奉使宣谕日本国”的郑舜功撰写。该书更加明确地记录了钓鱼岛列岛为中国台湾所属:“小东岛,即小琉球,彼云大惠国。”“小东”、“小琉球”、“大惠国”,即古代对台湾的称呼。“钓鱼屿,小东小屿也。”意即钓鱼屿是属台湾的小岛。《日本一鉴》是一部具有官方文书性质的史籍,它反映出明朝政府早已确认钓鱼岛是属于台湾的小岛群,而钓鱼岛归属中国版图也已确凿无疑。  3、甚至在宋、元时期,钓鱼岛就与福建渊源颇深  据《厦门日报》报道,钓鱼岛与福建,尤其是闽南的关系,非常深远。早在南宋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岛上建立了军营,为了确实有效地守卫海疆,汪大猷派遣将士分别屯戍到闽南各岛。当时,澎湖列岛、台湾和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都隶属汪大猷驻扎在澎湖军事机构的统辖,在行政上则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这一历史事实,在相关历史文献中有明确的记载。到了元朝至元年间(公元1264年至1295年),朝廷在澎湖设立巡寨,钓鱼岛则属澎湖巡寨所辖。  对闽南历史研究颇深的文史专家颜立水先生指出,作为泉州府同安县的下属机构,澎湖巡寨是一个正式的官派机构。尽管巡寨是同安县派出的一个机构,但澎湖巡寨管辖的范围却相当广,其中包括了澎湖、台湾及钓鱼岛等福建沿海各岛屿,说明了当时朝廷对闽海疆的重视。钓鱼岛成为了当时同安县属下的澎湖巡寨直接管理的最东边的一个岛屿。  二、实际管辖,明清开始中国就对钓鱼岛实施实际管理  在关于领土争端的国际法原则中,实际占领要有效必须符合和平性原则,即国家对某一领土宣示主权的行为没有遭到别国长期、一贯地抗议或反对,或是“没有一开始就受到竞争性主权行为的反对。”显然,中国对于钓鱼岛的实际管辖,自明代开始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从没有国家对中国对钓鱼岛行使主权发出质疑。  1、在明代钓鱼岛纳入了海防范围  在明代,政府就已经开始对钓鱼岛实施了有效管辖。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抗倭名将福建总督胡宗宪幕僚郑若曾著《筹海图编》,其中《沿海山沙图》中不但记录了台湾、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属于福建海防范围以内的情况,而且标明了这些岛屿的位置与统管区域。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达根据《筹海图编》中的“万里海防图”重绘《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图中钓鱼岛明确标明在清朝海疆海防范围内。  天启元年(1621年)茅元仪《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明确把钓鱼山、黄毛山、赤屿绘入福建海防区域。此外,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一《万里海防图》福(建)七图、福(建)八图,施永图《武备秘书》卷二《福建防海图》等图籍,也都把钓鱼屿、黄毛山和赤屿绘入福建海防区域之内。  2、清代使节出海还曾举办过祭海仪式  清代史籍中有大量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朝第二位册封使汪楫著《使琉球杂录》卷5中,记载了使节一行乘船从五虎门出发,经彭佳屿、钓鱼岛,第二天到达赤尾屿的航程。同时记录了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过沟祭海的情况。根据当时惯例,使节走出清朝所辖属地时,在“黑水沟”一带要举行祭海仪式,以求保平安。  有关“祭海”的记载还见诸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册封副使周煌编撰的《琉球国志略》、嘉庆七年(1802)册封使李鼎元著《使琉球记》、嘉庆十三年(1808)册封使齐鲲著《续琉球国志》、康熙五十八年(1719)册封使徐葆光著《中山传信录》等等。这些文献均无一例外地记载,琉球海沟是清朝与琉球之间的分界,钓鱼岛列岛在中国疆界之内。  3、清朝官员也曾巡视此地并建港泊船  据《厦门日报》记者查证,清朝监察御史黄叔璥巡视台湾后于1722年撰写的《台海使槎录》,其卷二“武备”中清晰地记载道:“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即钓鱼岛),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据专家介绍,文中“崇爻”是形容高耸交错,“薛坡兰”则指钓鱼岛附属岛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等,也就是《筹海图编》中的橄榄山。这足以证明,清朝政府巡视大员在1722年之前就实地考察过钓鱼岛列岛,并曾建港泊船。  《台海使槎录》一书还详细地记载了中国清朝水师营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情况,其中称,巡哨船因岛屿“沿海暗沙险礁”而难以驾驶,只能等涨潮水平时才能进港,否则会搁浅或遇到风暴而无处泊船。改乘几艘轻盈平底的舢板随波漂浮也比较容易巡防,还可随处停泊。当时从事商旅贸易的这种平底船曾在海上来往如织。康熙壬寅五月,清政府水师营曾雇用这种船出海巡逻,遭遇暴风,桅杆折断而飘至浙江黄巌,人船都保住了。  值得一提的是, 日,据《人民日报》报道,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此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三、《大陆架公约》《波茨坦公告》均佐证了中国主权  1、中国大陆和钓鱼岛共属统一大陆架  按照《大陆架公约》确立的“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之原则,钓鱼列岛毫无疑问归属中国。  琉球海沟深有二千米,位于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屿之间,东北端与日本海沟相接,西南与马里亚纳海沟相连,从地理上把琉球群岛和中国大陆架截然分开,而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却与台湾岛一起,都坐落在水深只有二百米的大陆架上,从大陆架到琉球海沟,海面形成一条宽宽的落际,即黑潮,正如册封使记录的那样“去沧水入黑水”。  清册封使汪楫1683年所著《使琉球杂录》中专门做了记载,即册封船过赤尾屿后“过郊”时所渡过的“黑水沟”(琉球海沟)就是清朝与琉球海上边界。文中称所谓“郊”,指“中外之界”,即清朝与琉球王国的海上边界。周煌的《琉球国志略》也证实了“黑水沟”是“与闽海界”,很明显,至少在清初,中国已将琉球海沟作为闽海之界,作为中国和外国琉球的分界线了,理所当然,赤尾屿到福建之间的所有海域和岛屿都是清政府领地,纳入在清朝版图之中。另外,中国明清两代的地图在中国的版图和海防图中均明确标出了钓鱼岛列岛。例如,1863年《皇朝中外壹统舆图》中“大清壹统舆图”便标出钓鱼岛列岛。  2、《波茨坦公告》规定钓鱼岛不属于日本领土  日波茨坦会议,中、美、英联合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公告第八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岛之内。”也就是说,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投降,《波茨坦公告》公认的日本领土,不仅不包括钓鱼岛,连冲绳都不是日本领土。《波茨坦公告》也明确解释了日本作为战败国在领土问题上不具备自我解释能力。日本没有权利在钓鱼岛问题上提出中央线划分的方案。  3、就连日本学者也曾承认钓鱼岛属于中国  日本所称最早发现钓鱼岛,是日本吞并琉球后的1884年。其时,相距1534年明朝册封使陈侃所着《使琉球录》已晚了350多年。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然而,他也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并照引徐葆光的话称,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1971年日本左翼报纸《长周新闻》就指责日本不应该非法占有钓鱼岛;2004年6月,日本学者、横滨国立大学教授村田忠禧在查证了大量历史资料后,出版了《尖阁列岛(钓鱼岛)争议》一书,对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的争议进行了简明扼要的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明代以来各种各样的中国地图和文献都把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标注在中国的版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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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是的但50年代后就被人卖了
  BLA特务组织  前 言  你想了解人类历史上冤假错案,你想了解国际间谍组织,你想了解当代社会潜规则,这一切真实映射就在眼前,这就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立案持续三年,查清BLA特务组织对《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解决有着重要作用。  第一章网上诽谤案  日在辽宁省邮局北站营业厅寄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挂信0051)、安全部(挂信0053)提交网上诽谤案,其中有“网上诽谤案只是表面现象,有着深刻的内在原因及目的,中国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如能破获网上诽谤案并在此基础上深挖更深刻的案情、案件并破获之,本人将深表感谢”。  应该说网上诽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国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有能力破获之。  破获网上诽谤案核心是查清网名BLABLABLA匿名诽谤者真实身份。其一BLABLABLA具有国际身份,五湖四海网站是一个海外网站,大陆网民只能发文字信息,BLABLABLA可以在上面发图片等信息,可见BLABLABLA的国际身份。其二BLABLABLA使用不错的英文,具有英文背景,不是大陆居民或大陆居民长时间生活海外具有的英语情况。其三以BLABLABLA对历史的了解、发言的语气来判断BLABLABLA五十岁左右、男性。  事实表明BLABLABLA不是一个人,其一BLABLABLA只是一个人有什么必要匿名诽谤本人;其二BLABLABLA只是一个人怎么能用大量时间匿名诽谤本人;其三网上诽谤案同时即2004年至2005年有关事实表明特务组织体系操纵有关事件。  BLABLABLA背后是一个特务组织体系,有着复杂背景与目的,称之为BLABLABLA特务组织,简称BLA特务组织。  第二章2004年至2005年有关事件分析  2004年至2005年有关事件是指2004年、2005年记录下来并且已提交有关机构的事件,本人现在依据记录即《人生三十六》、《人生三十七》对有关事件分析。  其一方世文2004年5月份隐瞒真实身份搬进北大中关园3公寓346号从事侦控活动,2004年7月份方世文离开我亲眼所见方世文将电话卡交给另外的人,可以佐证方世文在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以及侦控结束交接。2005年2月份长期没有联络的方世文恰恰本人要离开北京时候给本人打电话说要到北京见我,绝对不是巧合,而是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延续;这时刘晓俊又和我说马克春节要教英语,使本人留在北京,都是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组成部分。  所以方世文从事有目的、有组织的侦控活动。  其二刘晓俊2004年11月份本人在北大英语班听课结束返回路上见到我提出请吃饭以及后来吃饭过程中提出免费教英语,当时正是英语班取消外事英语本人要离开英语班,这也绝对不是巧合,并且刘晓俊能知道本人行为时间路径轻易找到我,无疑是组织机构侦控活动组成部分。与2004年10月份本人去英语班路上有人打电话给我说Denise小姐要与我合作有一致性,都是侦控本人行为时间路径基础上在特定时候遇见我或打电话给我。  马克不止一次和我说刘晓俊很爱钱,一个很爱钱的人请吃饭又要免费教英语说明什么,无疑是有另外的人或组织机构出钱的侦控活动。  所以毫无疑问刘晓俊从事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  其三2004年9月陈冠蓉进入英语班,陈冠蓉英语好于该英语班水平,特别是口语,陈冠蓉听课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般来说只听美籍华人王小诺的口语课。所以陈冠蓉进入该英语班真实目的不是学英语,而是侦控活动,通过口语课发言了解情况。  陈冠蓉从事有目的、有组织的侦控活动。  网上诽谤案以及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均出现在2004年5月至9月具有时间关联性,网上诽谤案以及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行为相互配合具有事件关联性,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均出现在北大有组织关联性等。  毫无疑问2004年至2005年有关事件是特务组织机构控制下侦控活动。  第三章BLA特务组织侦破  时至今日侦破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本身并不难,确切客观事实显示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从事有目的、有组织、有系统的侦控活动,查清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的上线即主导者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对于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应该不是难题。  BLA特务组织应该具有强大势力,渗透各种组织机构,侦破活动可能置于该特务组织监控下,这是侦破难题。实质也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立案持续至今三年的难题。  希望有关公安机关、安全机关能够依法办案、独立办案,侦破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客观上促进《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依法解决。  第四章BLA特务组织侦破有关问题  如果找不到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或找到后有关人回避事实或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本身是双料特务有关机构不让调查怎么办,是不是有更多线索?  应该说有关事实十分清楚,有关人没有狡辩的余地。  当然侦破网上诽谤案及BLA特务组织也确有更多线索。  其一姜华,姜华是该英语班学员,并且较多出现在本人及陈冠蓉旁边,并且是取消外事英语主导者,显然是有目的的行为。其二杨立明,当时刘晓俊让我听统一教会的课,一对一授课,讲解的就是杨立明;杨立明应该是在国际教育基金会或统一教会从事工作;杨立明一些话我记忆很深,说犹太人很聪明但受欺负,显然暗示我不要太聪明,我意识到这里面有问题,但当时不清楚指什么而言;现在知道应该是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其三耿建平,耿建平2000年10月份出现,并且2004年10月份发电子邮件给我说要我接手天方出版公司,2004年12月份发电子邮件给我说去英国读博士,直到2005年10月份用虚假书号欺骗本人,应该说起到一定侦控、吸引本人注意力、陷害本人的目的,是一系列事件的经历者,可能是十分重要线索。  应该说姜华、杨立明、耿建平可能有着更大的势力,对可能的侦破活动反过来监控,所以侦破可能没有开始就不了了之结束,这正是难题之难题。  “周洪宇2005年由于其教育上的杰出贡献被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授予荣誉证书”,周洪宇2004年所谓提出《国家统一法》成为人大代表至2005年忙于议案,这时所谓其教育上的杰出贡献纯属无稽之谈,实质是剽窃提出《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及其世界性影响。可见BLA特务组织势力渗透进入美国教育部,没有什么理由说明BLA特务组织势力不能渗透进入中国教育部及其它机构,侦破BLA特务组织具有十分难度。
  BLA特务组织续  第一章BLA特务组织特征(一)  其一知识产权特征。BLA特务组织以剽窃知识产权为目的,知识产权包含深刻的含义,比如李白故里之争,包括李白及李白作品延续的权利等,有相当大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本人不赞成无意义的故里之争;本人更不赞成将一些省份、一些人维护自身合法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反抗侵略行为说成无意义之争,任由特务势力、黑社会势力、资本主义势力以冠冕堂皇理由窃取中国人民文化权利、知识权利暨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如此法将不法、国将不国。  其二教育系统特征。众所周知1994年春季学期、1994年秋季学期、1995年春季学期、1996年春季学期本人在北大旁听物理课程等,本人与北大有着深厚的友谊;本人也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许智宏秘书也打来电话确认收到本人信件(传真),并建议本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本人认为这也代表了北京大学的意见。本人不相信北大操纵有关事件,但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否认北大个别人参与有关事件。  具体来说有关事件发生在北大、杨立明及有关统一教会的课程在清华、在人大北大英语班有关人出现、在理工大学翻译文件有关人有意错译等,显示BLA特务组织在北大有势力、在清华有势力、在人大有势力、在理工大学有势力,在跟踪侦控基础上轻易操纵有关事件。2004年4月本人到北京首先住在中科院黄庄招待所,有人故意制造麻烦。显然BLA特务组织在中科院没有势力或势力很弱,所以制造麻烦让我搬走。应该说BLA特务组织在广泛机构有势力,但教育系统最强,科技系统最弱,BLA特务组织有意避开科技系统以免特务活动暴露。这是BLA特务组织教育系统特征。  其三网络特征。BLA特务组织很大程度控制国际互联网、利用国际互联网,包括对互联网信息屏蔽以及控制;包括对区域互联网甚至个体计算机的屏蔽及控制;包括对电信公司网络的控制及控制移动电话及固定电话等。BLA特务组织掌握互联网公司及在有关互联网公司及有关互联网管理机构有卧底。  其四国际特征。五湖四海网站在美国,马克是美国人、丹尼丝自称美国人、陈冠蓉自称香港人、tommy自称加拿大人,另外信息显示陈冠蓉、刘晓俊、耿建平等均有日本背景,BLA特务组织具有国际特征。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世界性影响,《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BLA特务组织是国际特务组织。  BLA特务组织作案肯定不止一起,作案肯定不是一个环节;破获BLA特务组织将破获一系列案件,破获巨大组织体系,消除对世界上各个国家以及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威胁与隐患等。  第二章BLA特务组织特征(二)  众所周知周洪宇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的受益者,通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周洪宇当选凤凰卫视风范大国民、民进湖北省主委及湖北省人大副主任。  周洪宇是民进成员,民进同样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的受益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民进扩大其势力,与陈水扁通过枪击弊案当选含义是一致的。  众所周知民进有广泛组织体系,在教育系统大学及中学有组织机构,掌握大量人员信息,并且随封建教育关系扩张其势力几何级数增加。国际特务组织通过民进组织体系获取人员信息及对人员控制力策划《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是完全可能的,同样可能是民进利用国际特务组织策划《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另外受益者是湖北省,通过剽窃案湖北省成为“提议《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的周洪宇的故里。国际特务组织利用湖北省势力操纵《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是可能的,同样可能是湖北省势力利用国际特务组织操纵《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  将国际特务组织、民进党势力、湖北省势力称为三股势力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操纵者、参与者。
  第三章BLA特务组织特征(三)  这里再回顾2004年以来的《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有关事件。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的周宏宇向政协提出提案,建议中央尽快研究制定“统一法”。  2004年3月北京有关经销《物理学拓展》书店要本人去结帐。2004年4月本人到北京后受到BLA特务组织严密监控,手机出现不明通话费。2004年4月本人到北京后发生网上诽谤案等事件。2004年7月有关人要住在北大中关园3公寓346号的人搬家。  日时代人物周报创立,日时代人物周报发表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制定国家统一法文章。  北大英语班比预定日推迟一周日开班,陈冠蓉等进入该英语班,陈冠蓉对本人超乎寻常热情。2004年9月Tommy要帮我去加拿大。2004年10月有关人打电话给我说美国丹尼丝小姐要与我合作。  2004年11月北大英语班有关人要取消外事英语等。2004年11月刘晓俊请吃饭提出免费教英语。2004年10月耿建平要将天方出版公司交给我;2004年12月耿建平问我要去英国读博士。  “周洪宇教授入选人民网年度十大风云人物。近日由人民网和央视国际共同主办的2004年度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拉开帷幕,此次评选采取全球范围内的网民进行投票的方式,包括“2004十大风云人物”、“2004年度中日关系十大新闻”、“2004年度强国论坛十大最受欢迎嘉宾”等九项内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教育史专业周洪宇教授成为“十大风云人物之建言献策”和“2004年度强国论坛十大最受欢迎嘉宾”候选人。在“十大风云人物之建言献策”候选人中,周洪宇教授因“建议设立《反歧视法》和《国家统一法》,改‘计划生育’兼为‘科学生育’等”列第四位,《反歧视法》是为弱势群体争平等,是真正的人权,为国际所瞩目。《国家统一法》针对台独,有网民称该法“胜过百万雄狮”。“爱我中华,挺我洪宇”。  2005年1月马克要我写研究工作报告。月3月马克多次说我会很快去美国,刘晓俊多次要我去参加统一教会讨论,方世文说到北京见我等。  日周洪宇向人大提交“关于审议《反分裂国家法》的建议”。  “最早向人大提议华师教授促成《反分裂国家法》日荆楚网-楚天金报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报道:昨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湖北省人大代表周洪宇一整天都兴奋不已。作为向全国人大提交此建议的“第一人”,这位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感叹:“没想到,我的提案这么快就变为现实了”。  2005年3月我被下毒后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2005年5月在理工大学翻译被有意错译。2005年7月返回辽宁沈阳发生一系列事件,比如连续丢失自行车;对我隐瞒消息亲属孩子被安排自费进入高中。2005年网上诽谤案继续。2005年10月耿建平用虚假书号欺骗本人。  事实表明为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BLA特务组织对本人做了大量侦控。2004年、2005年BLA特务组织严密跟踪、控制本人及本人周围环境,包括对互联网控制,使本人不能得到周洪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制造事件吸引本人注意力、陷害本人。同时加紧宣传周洪宇,配合周洪宇将剽窃成果据为己有。  “《风范大国民》2005年度十大人物揭晓日11:37树世之风范,铸国之脊梁,尽在《风范大国民》。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评比与网友互动,由凤凰卫视《风范大国民》节目组发起、凤凰网协办的“风范大国民2005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于12月15日正式落下帷幕。评选结果主要依照网友意见,同时综合了节目组和部分专家的意见(此举意在杜绝因个别网友的恶意投票行为而产生的偏差),最终选出了2005年度最能够代表中国国民风范的十大人物。十大人物名单如下:艾滋孤儿守护者杜聪、为民族讨灵的高金素梅、“为民医生”胡卫民、拷问日本良心的李秀英、舍身救人的农民工李学生、“金沙江赤子”萧亮中、直面“疼痛”的作家阎连科、资助贫困学生的丛飞、提议《反分裂国家法》的周洪宇、“农民律师”周立太”。  2006年这些事情告一段落,BLA特务组织放松对本人监控尤其是网络监控,2006年末我终于发现周洪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的事实。日发布我发布(二十三)提交中国公安部、安全部。  2004年、2005年BLA特务组织跟踪侦控可以分成四个部分:其一派出特务跟踪及在本人周围环境布局,这就是我一直说有人跟踪我;其次网络跟踪电子邮件地址、手机信号等,这就是上网电脑频繁死机、手机通话结束但仍然计费以及固定电话没拿起话筒却自动接通等;其三网上诽谤,网上诽谤案是BLA特务组织案重要核心,使BLA特务展现在世界眼前;其四直接侦控,直接派出特务侦控,这正是刘晓俊、马克、陈冠蓉、方世文等人所为,使查清BLA特务组织有了确凿基础。  网上诽谤、直接侦控是因为2004年、2005年BLA特务组织急于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以及政治权力控制本人陷害本人吸引本人注意力的需要,但确切暴露了自身及隐蔽的特务跟踪、网络跟踪,暴露了2004年、2005年之前的跟踪侦控。BLA特务组织确切地展示出来。  2005年之后BLA特务组织跟踪侦控特点在于手段更隐蔽即更多利用互联网发欺骗性电子邮件、控制上网电脑等;更多利用特务布局及利用现有社会组织系统跟踪侦控骚扰,如利用黑社会组织在本人周围制造麻烦等。
  第四章BLA特务组织特征(四)  这里对有关事件再做以分析,使中国人民、世界人民更了解《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案真相。  有句话: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能不能用一句话说出其含义?这就是谍战。九头鸟九个头、九双眼睛、九双耳朵、九个鼻子,直接含义就是特务。湖北军事家林彪把自己胜利很大程度归于情报部门的功劳可见其运用谍战水平的高超。  2004年、2005年正是湖北与韩国端午争遗,教科文组织总部将端午有关文化遗产给了韩国,其一可能是有确切的事实依据;其二可能是湖北谍战受挫,韩国在有关国际组织渗透能力超过湖北。  不管怎样,有关特务组织机构却顺手牵牛将中国辽宁居民提议《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剽窃,神不知鬼不觉。  一个省特务组织是否可以称为国际特务组织,首先我没有说BLA特务组织是湖北省特务组织,其次一个省确实可以建立特务网络,向其它省派出特务,甚至向世界各国派出特务,完成其特殊或非法利益需求,而这样特务组织可以被利用也可以利用其它特务组织。  无论湖北特务组织是被利用者或利用者都是2004年、2005年有关事件参与者。  2005年我不止一次对人说有人跟踪我、有人害我,我注意到所住北京海淀区西苑挂甲屯虎城43号门口一家是湖北人,胡同口复印社是湖北人开的,该村一家浴池是湖北人开的,2004年离开北大中关园3公寓346号搬到海淀区海淀小区7号楼一单元302号也有湖北人住在里面等。  2004年、2005年我没有意识是湖北特务网对我的侦控,因为特务网严密跟踪本人,本人上网等信息来源受到控制,没有得到周洪宇剽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的消息,不知道湖北特务网为什么害我。另外湖北特务布控又怎么会让我知道他(她)是湖北人?只是认为这是巧合。  后来想明白实际上知道情况的是个别人,另外人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特务布控会暴露出来,而且肯定还有侦控及更隐密侦控没有暴露,查清方世文、刘晓俊、陈冠蓉及其上线真实身份是查清特务组织体系关键。  2005年在北京经常走的路上经过洗车门店感觉异样,2006年在沈阳我经常经过路上新开一家洗车门店我又感觉异样,当然还有其它佐证,后来我将店名上网搜索,发现是湖北公司,2009年该公司更换名字,该公司在东陵区水利局对面,现在牌匾仍明显看到更换名字的特征。2009年下半年住在我楼下和隔壁人相继搬走这里面有关联关系。  另外网上诽谤有这样话:“物理学统一是著名学者叶波历经40年的沤心沥血和全方位的深思熟虑写成《物理学统一原理》一书”。  众所周知《物理学统一》是中国国家级出版社气象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本人著作,该书有严格的知识产权。  经过查询发现叶波是湖北人,《物理学统一原理》一书2005年出版。这又是湖北特务顺手牵牛做法,也暴露其湖北特征。  这样看到好成果就模仿之后巧取豪夺行为据为己有就是有组织有系统的剽窃、违法。  比如某国特务被中国发现,但某国予以否认,实际某国大多数人是不知道情况的,知道情况的只是特务机构个别人。对于湖北特务网同样如此。二战日本犯下严重罪行,但只是少数军国主义者,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  2007年之后,周洪宇剽窃事实被发现,本人确切认为湖北特务网参与有关事件,无论是被利用还是利用者。本人认为湖北特务网不仅对本人跟踪、侦控,也对有关机构有关人跟踪、侦控,并利用湖北在各省机构及在各种机构中的人员系统从事特务活动,操纵有关事件。众所周知最高法院有四位湖北籍领导万鄂湘、江必新、张建南、周泽民,希望最高法院以严格依法办事的行为告诉世人最高法院没有舞弊、没有利益团体。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至今三年,如果从2004年算起至今六年,战线越拉越长,摊子越铺越大,BLA特务组织暴露无疑。  如果中国国家机关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任由特务势力、黑社会势力、非法势力横行,并从中获取利益,必将失去人民普遍信任。  BLA特务组织信件日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安全部部长耿惠昌;BLA特务组织续信件日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安全部部长耿惠昌。BLA特务组织、BLA特务组织续信件日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周永康等。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泉园3路22-1-131号  邮编:110015  电话:86-24-  电子邮件:  主页:  .cn/u/
  名称:最高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电话:86-10-  电子邮件:zgrmfy_mygt@chinacourt.org  网址:http://www.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  日下午1时本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7号窗口提交起诉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规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必须给本人一份受理通知或不受理的书面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拒绝给本人相应文件,违反法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上级,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违法行为有附带责任。  本人多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立案庭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日将起诉状及相关文件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ESCN)。  本人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贵院的有关指示,本人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告诉本人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表示本人材料已转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给出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即可立案。  本人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贵院的有关指示,日本人将起诉状及有关文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EACS)。  最高人民法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上级,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违法行为有附带责任;并且本人已将起诉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本身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给本人一份受理通知或不受理的书面裁定书的责任,否则是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违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立案已经非法持续五年六个月,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坚决纠正违法行为。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李文利  日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泉园3路22-1-131号  邮编:110015  电话:86-24-  电子邮件:  主页:  .cn/u/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实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第一百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程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其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四十一条缔约方应保证其国内法律能够提供如本部分所规定的执法程序,以便对侵犯本协议所述知识产权的任何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包括制止侵权的及时法律救济和防止进一步侵权的法律救济。对知识产权执法的程序应是合理的和公平的。这些程序不应过分复杂,也不应收费过高或者包含不合理的时间限制或无保障的拖延。
  説这些有用? 現在还不是日本的了
  和CCAV一个德性
  tnnd,自己家的东西还需要去证明,这什么世道呀,败家子一帮。。。。
  阐述还算翔实连贯,举证还应慎重一些,那个圣旨网传已被证伪.
  出版说明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2008年已经印行;因为经济原因没有出版。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光盘2010年6月第一版、2011年3月第二版、2011年11月第三版有相应版次《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WORD文挡。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光盘2011年3月第二版、2011年11月第三版有《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WORD文挡第一版、第二版。  2012年是提出《国家统一法》十周年;提出《中国知识产权革命》一周年。在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情况下本人决定将《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统一出版。  这里出版的即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光盘2011年11月第三版相应的《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WORD文挡内容,版权页中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指由中国文献出版社出版,出版过程中增加了出版社信息;增加了版权页信息;增加统一的出版说明等。  日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解决中国面临的重要问题,至今十年,在这十年中中国大陆与台湾关系发生巨大变化,日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相应法律即《反分裂国家法》;日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率团访问大陆;日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等。  提出《国家统一法》深刻影响中国大陆及台湾的意识形态以及政治形态、经济形态,对两岸和平统一以及两岸政治形势、经济形势产生积极重要影响,对世界和平产生积极重要影响;众所周知《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世界性影响,《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2011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世界历史重要事件,它推翻了中国二千多年封建君主专制制度;“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相继在大陆、台湾实行土地革命,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然而《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的现实表明中国封建势力仍然存在,封建制度的根基并未被摧毁,这也是本人长期思考以解决的问题,结合《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现实,日本人提出“中国知识产权革命”解决中国封建历史专制制度的根本性问题暨中国现实问题。  提出《国家统一法》、提出《中国知识产权革命》是中华民族历史、人类历史重要事件。作为当事人本人有责无旁贷的责任,不能让《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革命》知识产权本身再成为封建专制的牺牲品;不能让虚假的《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革命》知识产权状况欺骗中国人民、世界人民。  李文利  日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泉园3路22-1-131号  邮编:110015  电话:86-24-  电子邮件:  主页:  .cn/u/  
  《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当代袁崇焕事件!  这是一场针对本人实施的隐蔽、阴险、狡猾的政变阴谋!  一、利用本人进京反映情况,对本人人身加以控制。  二、对本人双亲胁迫、欺骗使其在将本人关进精神病院文件上签字。  三、胁迫、利诱、利用精神病院对本人长期关押、大剂量使用精神药物。  四、使本人出来后出现严重后遗症,比如连续不睡、严重难受,时时面临崩溃死亡危险。  五、在本人挺住情况下,继续使用伎俩把本人变成真正精神病,比如要让精神病大夫去父母家给我看病等。利用各种手段对本人控制,比如利用双亲对本人控制,利用药物对本人控制,利用其它手段对本人控制等。  六、长期以来直至今天我都是一个人住;我父母地址以及本人身份证地址是沈阳市泉园3路22-1号,本人地址是沈阳市方家栏路26-3号。沈阳市泉园3路22-1号辖区是万莲派出所;沈阳市方家栏路26-3号辖区是凌云派出所,上述行为的实施者是凌云派出所新来的副所长陈昶霖。  七、上述行为最终结果其一是把本人变成真正的精神病,本人丧失有关权利;其二是致本人死亡,本人丧失所有权利。  李文利  日  Email:   Homepage:   .cn/u/
  本人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有关背景情况  本人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有关问题解答  本人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有关背景情况  众所周知《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1992年加入《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规定:作者享有版权,无须进行任何注册或登记,无须交纳样书,也无须在其作品上标注有版权保留标记,都一律地自动享有版权保护。  本人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自动享有版权受《伯尔尼公约》等国际条约保护这本身是毋庸置疑的铁的事实。  中国有句古话:英雄不问出处。鉴于世界对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的关注;这里还是介绍一下本人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有关背景情况。  本人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从小家境不富裕,能节约出钱买课外书以及花很多时间阅读、思考、研究是与所处环境有着很大反差与矛盾。  这里一本《郑成功收复台湾》小人书,1979年出版印刷,也就是本人在十岁或十一岁、十二岁购买的,它包含本人对国家统一问题最早的思考、研究。  这里一本《战国故事》,1962年出版1979年第三次印刷,也就是本人在十岁或十一岁、十二岁购买的,该书最后一节“统一中原”,它包含本人对国家统一问题最早的思考、研究。  当然购买阅读《郑成功收复台湾》小人书大有人在,购买阅读《战国故事》大有人在,但十岁左右购买这样课外书(所谓闲书)并认真阅读、研究甚至保存至今的并不多。这也是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生活基础、思想基础!  如果要本人定义提出《国家统一法》最早历史渊源时间,那就是1979年。  当然提出《国家统一法》作为学术成果、知识产权成果,是建立在1998年本人创立统一学的学术成果基础之上:“如果把科学理解为一种纵向思维方式的话,那么统一学就是横向的思维方式。统一的思维方式是人类思维中占大量比例的思维方式,统一学的创立是人类思想的重大解放”;并将统一学应用物理领域,完成《物理学统一》、《物理学统一续》并由中国国家级出版机构气象出版社、海洋出版社出版,在出版著作中包含对统一学本身的阐述,也是中国国家对统一学本身的认可。  正是1998年本人创立统一学,对统一问题深刻的理解、运用,在2000年至2001年有关诉讼过程中深入切实接触有关法律及法律问题对法律及法律问题有进一步深层次理解基础上提出《国家统一法》。  任何创造性成果,都是从一定途径得出,而适用于广泛的领域,比如指南针、造纸、印刷术、火药。  本人创立统一学、《国家统一法》同样如此。“中国当今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无疑是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因此本人郑重地建议中国全国人大起草、制定、颁布、实施国家统一法,以人民的意志、法律的形式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国家统一法》维护国家统一含义毋庸置疑。  开创性成果都是长期努力、长期研究、长期工作得到的重要成果,得到成果只是一个短暂的时间甚至瞬间的过程,而把成果著作出来的时间及形式却不一定,比如完成《物理学统一》大约两年时间,完成《物理学统一续》大约一年时间,完成《国家统一法》文章大约两周时间,而得到成果的努力是十几年时间,比如提出《国家统一法》从1979年算起是二十二年时间。  创造性成果表现形式往往是简单的甚至是丑陋的,其一创造性成果因为是新成果,其表现形式往往不是最好的;其二创造性人才集中精力从事创造工作,各方面资源匮乏;等等。过分拘泥于形式,无疑扼杀社会创造性,助长抄袭剽窃违法行为,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背道而驰。《伯尔尼公约》规定: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不论其采取什么表现形式,都属于公约所保护的作品。  长期封建专制社会使中国人知识产权观念淡薄,即使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意识仍相差甚远。中国辽宁经历长期封建专制统治以及张氏父子军阀统治、日本军国主义统治,受害尤其深刻,这也是今天中国及中国辽宁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所在。  为迅速提高中国及中国辽宁的知识产权意识,在陆地领土、海洋领土概念基础上本人提出“知识产权领土”的概念,希望中国及中国辽宁像珍惜陆地领土、海洋领土一样珍惜“知识产权领土”。希望中国辽宁从九一八事变、张学良不抵抗事件中汲取教训,希望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从日本侵略、中国国民党在大陆失败中汲取教训,不做历史罪人;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本人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有关问题解答  1、提出《国家统一法》的时间、地点:日;北京市海淀区。  2、提出《国家统一法》的有关内容:国家统一法中国当今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无疑是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因此本人郑重地建议中国全国人大起草、制定、颁布、实施国家统一法,以人民的意志、法律的形式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这无疑将提升全国人大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提升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体现中国依法制国依法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的良好的法律形象。有一点需要注明。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并实施国家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3、提出《国家统一法》是本人独立完成的开创性成果;没有参考文献。知识产权最重要特征是其创造性,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开创性提出世界上一种新的法律类型无疑具有创造性,同时通过信件寄全国人大常委会等机构以及发表互联网上,具有确切表现形式以及可复制特征,符合《伯尔尼公约》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规定。  4、提出《国家统一法》初衷: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  5、提出《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证明文件:本人已将有关文件信息整理出版即《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其中《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第二部分起诉状和本案法律依据对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作详尽阐述。  6、本人身份。从法律角度是中国公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护照为据。从职业角度是物理学家,以中国国家出版机构出版本人著作《物理学统一》《物理学拓展》为据。  李文利  日  参考文献  物理学统一李文利北京气象出版社1999  物理学拓展李文利北京海洋出版社2001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李文利香港中国文献出版社2012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李文利香港中国文献出版社2012  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转让王振东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
  我发布(三十七)  第一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事实  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邮局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以京城特快专递邮件(BJBJ)提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中有:“国家统一法的提法我没有在任何文献中看到过,是本人独立提出的,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开风气之先,制定并实施国家统一法,请注明是本人在中国首先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制定国家统一法,体现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旧金山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发表声明:希望中国早日完成“国家统一法”立法。  日香港商报:周洪宇的提案名称是‘国家统一法’,现在则改成了‘反分裂国家法’。对此周洪宇并不介意,‘我认为这是一体两面,国家统一法是主动的提法,反分裂国家法相对来说被动一些,两者实质是一样的’。  日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周五(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虽然新华社的报道没有提到台湾,但却称法案的提出是为了回应有关制定“国家统一法”的诉求”。  日下午1时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7号窗口提交起诉状,诉讼请求:确认本人最早提议、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国家统一法》确认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来源于《国家统一法》,立案大厅7号窗口周法官收下本人起诉状,告诉我回去等受理通知或不受理裁定书。  日下午提交起诉状后本人赶到北京市东区邮电局将起诉状副本以及包含“起诉状于日下午1时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立案大厅7号窗口提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内容的函件寄英国驻华大使馆(挂信7059)、美国驻华大使馆(挂信7058)、法国驻华大使馆(挂信7054)等作为见证。  经过一段时间等待,日、日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联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规定给具受理通知或不受理书面裁定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拒绝给受理通知或不受理书面裁定书,违反法律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上级,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违法行为有附带责任。本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日将起诉状及相关文件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ESCN)。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本人到北京面谈,见面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常法官表示材料已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要本人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系;本人随即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指示日将起诉状及相关文件寄最高人民法院(EACS)等。  2009年1月发现日发表在北青网上本人提议《国家统一法》文章消失,在保存有关证据情况下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恢复网页、赔偿损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至今未给受理通知或不受理书面裁定书。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核心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定要立案受理;而是一定要依法办案,立案给立案通知,不立案给不立案书面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违法的事实是确凿无疑的。法律是人民意志,违反法律就是违反人民意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本人也通过电话直接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要求确认本人日提出《国家统一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国家统一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口头予以确认;本人通过电话继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要求书面确认,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吴先生回电话询问本人具体要求,即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收到李文利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提议《国家统一法》信件”。吴先生表示向领导汇报,盖章确认回复本人。但至今未果。  以上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最基本的事实,由有关文件暨《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两本书等书面文件作为证据。  第二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确认情况  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案”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信件”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衷心希望有关问题及时解决!!”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法制!”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持续四年!”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恳请北京市代表团维护宪法、法律!”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纪念日提出《国家统一法》十周年!!”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信件;日北京市市长信箱受理“编号:主题:祝贺习近平当选中国国家主席!”信件。  日辽宁省信访局受理“编号:、、主题:致全国人大常委会”信件。  日吉林省信访局受理“编号:主题:请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确切指示指令裁定”信件;日吉林省信访局受理“编号:主题: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国家法制”信件。  日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盖章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光盘。  日香港立法会盖章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光盘。  日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电子信函确认《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有效实施有关问题。  日海廉(法)字第号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书面信函确认收到“日提出《国家统一法》十周年”暨“《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文件(信件),并表示愿协处有关事宜。  日陆企字第号台湾陆委会电子信函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信件。  日陆企字第号台湾陆委会电子信函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信件。  日香港立法会盖章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第三版光盘。  日台湾中国国民党电子信函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两本书以及《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第三版光盘。  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香港立法会、香港行政会议、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香港律政司、香港知识产权署、澳门法务局、澳门检察院等也通过书面信件、电子信件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书面信件及电子信件等。  众所周知《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世界性影响,《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日、日、日联合国总部电子邮件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电子信件。  日、日、日、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Bokova电子邮件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电子信件。  日、日、日、日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Lamy电子邮件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电子信件。  日、日、日、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Gurry电子邮件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电子信件。  南非总统府、智利总统府、波兰总统府、捷克总统府、墨西哥总统府、英国首相府、德国总理府、澳大利亚总理府、欧盟、阿盟、联合国工发组织、联合国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法院等也通过书面信件、电子信件确认收到《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电子信件等。  以上电子文件、书面文件真实、确切确认《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的事实及存在,任何人想扭曲事实、篡改历史是不可能的。
  第三章本人情况及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情况  本人核心身份是物理学家;本人创立物质弱场理论、创立超分子化学物理、创立形态经济学、创立微振动理论(形态心理学)、创立统一学。出版《物理学统一》、《物理学拓展》、《物理学统一知识产权状况》专著。  作为物理学家核心成果是创立物质弱场理论,修正、修改、简化、统一现有的物理学理论;它直接的结果就是创立新学科超分子化学物理,解决非线性问题,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我理想就是出国创立超分子化学物理研究机构,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消耗本人七年时间;如果从2004年网上诽谤案算起,已经消耗我十年时间。  中国国家可以不立法,可以不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国国家也可以不加入《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但是通过了法律不依法办事,那就不仅是违法的问题,而是欺骗中国人民、世界人民。  现在不仅是《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非法持续七年;而且又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性质极其恶劣,本人也向中国纪检、检察、公安、信访、监察等机构部门反映情况,要么永无结果的等待,要么说不归它管,要么要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等等。  本人会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诉讼,但绝对不会中止《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诉讼,《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主体、是核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得到依法解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就可以得到解决,反之则不然。  相对来说《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举世瞩目、众所周知,无论立案受理还是裁定不受理,都要对有关事实作以确认,本身作弊空间很小;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本身作弊空间很大,日本人依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特快专递(EQCS)提交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至今未收到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反馈信息,以及日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所长欧阳兴勤表示本人再去北京的话(无论做什么)就将本人拉到辽宁省开原市的辽宁省精神病院关押一年以上,为这一切埋下伏笔,无疑是要逃避责任,以及进一步陷害本人。  当然本人现在已经处于极其不利局面,局面的进一步发展取决于中国政府及中国领导人,也取决于世界各国家、地区政府及领导人。  众所周知2014年中国大陆将举办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希望《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在2014年5月、6月、7月、8月、9月即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得到解决。  在得不到解决情况下,为不失信于中国大陆人民、香港人民、台湾人民、世界人民,为促使《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及时得到依法解决,依据中国法律、国际条约,本人将于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五周年之际,也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亲自到北京中南海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反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非法持续情况,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维护中国法律、国际条约。  为维护本人信誉,维护中国大陆人民、香港人民、台湾人民、世界人民知情权,维护中国法律、国际条约尊严,本人准备被一年以上的关押以及其它不测的情况比如被大量服用精神药品等。  第四章《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解决  作为中国大陆公民、香港公民、台湾公民、世界上国家的公民你是否希望知道《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真相即是否本人日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向中国全国人大建议《国家统一法》以及后来的《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来源《国家统一法》?你是否希望《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得到依法解决?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在世界上被广泛使用、报道,可以说遍及世界上每一个角落,中国大陆公民、香港公民、台湾公民、世界上国家的公民有权力知道真相。  求真理、求真相、求事实是中国人民、世界人民共同的特征,作为在世界上有巨大影响的《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国人民、世界人民无疑不愿意受到蒙蔽、欺骗;明年2015年是《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十周年,《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继续非法持续无疑给《反分裂国家法》蒙上巨大阴影。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非法持续七年,不仅是中国大陆政府,香港政府、台湾政府、世界上各个国家政府、联合国组织机构也有责任查清《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真相,给香港人民、台湾人民、世界上国家地区人民一个交代。  依据《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人权条约;依据《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非法持续七年的事实;依据本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迫服用大量有害精神药品的事实;本人正式要求台湾政府、香港政府、英国政府、法国政府、德国政府、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澳大利亚政府、新加坡政府、韩国政府以及联合国组织机构查清《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事实,给本人一个交代,给台湾人民、香港人民、世界各国人民一个交代。  为了表明本人的真诚与诚意,给大陆人民、台湾人民、香港人民、世界上国家人民真相,为使国际条约得到维护,本人郑重声明可以放弃《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经济赔偿要求。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两本书以及《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第三版光盘日提交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先生(RRCN),日提交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先生(RRCN),日提交美国总统奥巴马先生(RACN),日提交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女士(RRCN),日提交韩国总统朴槿惠女士(RACN),日提交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先生(RACN)等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  本信件也将提交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先生、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先生、提交美国总统奥巴马先生、提交韩国总统朴槿惠女士、提交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先生、提交加拿大总理哈珀先生、提交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先生等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  希望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维护、保护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人权条约,利用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机制,与中国大陆的国家机构、领导人沟通、交流,使《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及时得到依法解决。  希望世界各国家地区政府、联合国组织机构维护、保护人权、知识产权,促使《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这个国际知识产权案件及时得到依法解决。  时至今日《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解决并不难,其一、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回复确认收到本人日提出《国家统一法》信件,这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中国法律。其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给具受理通知或不受理书面裁定书,而无论其受理或不受理都会对有关事实作出裁定。当然在现在情况下,这应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批准,甚至是得到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批准。其三、无论有关机构报给国家主席习近平还是国家主席习近平要求有关机构依法解决,都会使《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及时得到依法解决;习近平国家主席不仅是给我一个交代,而且是给中国大陆人民、台湾人民、香港人民、世界人民一个交代,给世界各个国家地区政府、联合国组织机构一个交代。  李文利  日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方家栏路26-3号151  电话:86-24-  电子邮件:  主页:  .cn/u/  参考文献  物理学统一 李文利 北京 气象出版社 1999  物理学拓展 李文利 北京 海洋出版社 2001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 李文利 香港 中国文献出版社 2012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 李文利 香港 中国文献出版社 2012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第三版光盘 李文利 香港 中国文献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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