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一份河北省退休金上调2010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上调的标准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文章正文
河北经济日报 河北经济网 热线电话:5
保定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上调
来源:保定日报
编辑:燕子
(记者高占慧 通讯员张义宁)日前从保定市人社局社保所工伤科获悉,保定市上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伤残津贴最低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00元。
调整范围为日前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60元,二级伤残24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0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调整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调整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即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
&&&&&&&&&&
&&&&&&&&&&
&&&&&&&&&&
&&&&&&&&&&
河北经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本站由河北经济日报社全资子公司――河北易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运营&
Email:&&qq:2015517&电话:5
冀ICP备字号&冀新网备&
河北经济日报社网络信息部设计制作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86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当前位置:&&
关于调整我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经常性待遇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0]65号
搜集整理:在线工资测算网 信息来源:互联网 时间:
免责申明:
为方便大家查阅文件,我站从互联网收集了文件的阅读地址。我站不转载文件的具体内容,文件内容由第三方网站提供。故本站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来源合法性负责,仅供大家参考。我站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工资套算案例:
以下是提供文件:
关于调整我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经常性待遇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0]65号)
的网站信息,可能部分链接已失效。
请自行复制网址到浏览器浏览。
--------------------------------------------------------------
暂时没有可阅读的资源,请更换时段尝试!
--------------------------------------------------------------
相关文件热门文件
相关阅读热门阅读
文件号(标题)
猜你会问[]
猜你在找[]
常用文件[]
各地人社厅网站
西藏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社部部属单位网站--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
中国国家人才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中国就业促进会
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
中国劳动保障科研网
中国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工作网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网
中国博士后
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国家培训网
干部网上课堂
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
--国务院部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农业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侨务办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中科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中国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地方政府网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Chrome、Firefox、Safari等内核浏览器浏览本站,IE6内核浏览器浏览效果不佳。
本站提供信息均来自互联网,结果仅供参考。如无意侵权,请及时联系(QQ:,电话: 028-)。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投稿邮箱: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010-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标准提高
00:06:25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闫漪
&&& 记者昨日从唐山市社保局获悉,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唐山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自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范围为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调整标准为:
&& (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0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60元,四级伤残240元。
&& (二)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90元。
&& (三)生活护理费。按照唐山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102.67元的50%、40%、30%确定,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1551.3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1241.0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930.80元。
&& (四)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工伤人员现所在单位支付。
编辑:秦建军 来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北省退休金上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