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继承 赠予房产再出售父亲房产后再赠予别人需要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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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如何才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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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能办理产权过户。
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能办理产权过户。
父母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了,而祖父母仍在世,建议祖父母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避免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
你以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吗?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是未必。
近日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刷爆朋友圈。不少人都对文中事实半信半疑,而南都记者采访房管局、公证处和律师等,发现倘若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表示,“为人父母者上了50岁以后,最好都立个遗嘱,这样万一过世以后,方能确保遗产如自己心意分配”。
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刷爆了朋友圈,文中提到,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小丽顿时傻了眼,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很多读者看完这篇文后,纷纷惊呼:“这是真的吗?真的吗?”
父母早逝,房产容易产生代位继承
据了解,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此之前,大部分中国的家庭都是子女成群。如今,生于四五十年代者已逐步进入老年。而他们的子女,普遍都是70、80后,其中不少都是独生子女。同时,我国在1998年才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是从1998年以后才比较普遍。到现在,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并不少见。“以前的年代根本没有什么私产可继承,现在人们生活富裕,除了钱财,还有房产可被子女继承,类似继承的纠纷问题今后将会出现越来越多”。何培华表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打比方,张三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张三早逝,而他的父母健在,那么属于张三的一半房产就由张三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分,有几个人就均分几份”。何培华表示,但假设张三的父母在张三去世后也去世了,那就产生了代位继承,“张三房产已被父母继承的份额就由张三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同样,如果张三的妻子先于张三早逝,其岳父母健在,那属于张三妻子的一半房产,也会被岳父母参与均分。在岳父母去世后,他们继承张三妻子份额的房产也会被张三妻子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提前立下遗嘱就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
还需公证才能过户
何培华律师表示,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代位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分分钟会被瓜分掉一些”。
“如果疼自己的子女,生前立遗嘱是必须的,而且也是最保险的”。何律师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可以来办理产权过户”。天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或者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
那么,继承公证需要怎么办?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员胡先生介绍,如果继承人为独生子女,在父母已故的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父母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的话也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如果外公外婆尚健在,那他们也有权参与分配房产,如果外公外婆放弃继承,需一起随外甥到公证处办公证”。此外,继承人还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到已故父母一方的单位开具,证明父母及其配偶,和子女的关系。
没遗嘱又想获全额房产怎么办?
说服其他继承人书面公证放弃继承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说,大多为人父母从未想继承儿女财产,但不幸事情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死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这绝对不是大多数老人的意愿,但又必须屈从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胡福传认为,按传统和亲情,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但继承发生后,还得一个个去找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住得太远或在国外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将公证书邮寄回来,集中后再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房产证里还需保留他们份额,如果想报失踪或死亡更麻烦。“这都是生前未办遗嘱惹的祸,必走的程序,省不了。”
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员胡先生亦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有权继承人书面公证同意放弃继承方可以。乐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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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育宁其人其事,以及,他投出的这张地铁反对票会如何改变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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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后,可以把房产继续继承(或赠与)给孩子吗?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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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地公证处公正去房管局就可
可以。。。。
继承是父母以故叫继承赠与需要缴税正常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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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着继承公证书可以去房管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也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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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受赠人可依法取得相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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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儿子积怨较深,十多年不相往来,父亲在去世前立遗嘱把名下房产份额赠与女儿,母亲也写了书面赠与书,表示将房屋的另一半产权也一并赠与。没料儿子却以遗嘱上的签名并非是父亲所签为由不肯配合过户。无奈之下,女儿拿着遗嘱和赠与书将母亲和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争议房屋归其一人所有。&&11月9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原告郭云已获涉案房屋50%的所有权份额。&&现年76岁的李老太与郭某育有儿子郭力和女儿郭云。十多年前,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郭力与父母产生积怨,互不来往。几年前,老两口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小面积住房,登记在郭某一人名下。&&随着身体不断衰老,郭某在生活上一直依赖于女儿的照料。2008年2月底,患多种疾病的郭某自知时日无多,请律师代写了一份遗嘱,表示在其过世后,将其名下房产份额部分赠与郭云,并在律师、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现场见证下签名、按了手印。一个月后,郭某去世。&&因儿子郭力十余年未与父母往来,且在父亲患病住院期间从未来看望,2011年7月,与女儿共同生活的李老太也签署了一份书面赠与书,将房屋中归其所有的另一半产权也赠与了女儿。当郭云拿着父亲的遗嘱和母亲的赠与书办理变更登记时,被告知需要提供所有合法继承人办理的继承公证或法院的确权判决方可办理。郭云来找郭力,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郭云把母亲和弟弟一起告上了法庭。&&法庭上,郭力辩称,遗嘱上并非父亲的亲笔签名。在闭庭后,郭力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了父亲在另案诉讼材料中的签名。李老太则表示,的确将争议房屋中归她所有的部分赠与了女儿,同意女儿提出的确权请求。&&为了证实遗嘱的真实性,郭云申请当日见证的律师、医生及护士长到庭作证。律师、医生均证实当日郭某神志清楚,在听别人宣读完遗嘱内容后,在遗嘱上签字确认。护士长则表示没有当场看见郭某签字,但知道遗嘱的基本内容,亲眼看见郭某在遗嘱上按了手印,且是她本人去取的印泥。同时,医生还证明,他曾多次提醒郭某应将儿子郭力叫来,但郭某每次提及儿子均破口大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本案涉案房屋是郭某夫妇共有财产,郭某有权对其中一半产权进行处分。本案争议焦点是该份遗嘱的真实性问题,即郭某签名是否为其本人所写。对此,作为见证人的律师和医生均出庭证明遗嘱系郭某真实意思,并证明了签字的细节。护士长也证实了该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郭父按印的真实性。考虑到当时郭某的病情已很严重,其签名较平常潦草,运笔较轻也属正常。在被告郭力未能提出任何反驳依据的情况下,对笔迹进行鉴定亦无必要,故认定该遗嘱真实有效。&&原告作为遗嘱受赠人,有权依法取得受遗赠的房屋。而郭母的赠与行为只有在实际履行后才产生法律效力,因未办理相应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该部分物权尚未实际转移。故对原告确认该部分物权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郭力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顾建兵
&&■法官提醒■&&规范立遗嘱 日后少纠纷&&吕
郭建雷&&近年来,随着房价大幅增值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涉及房屋的确权、继承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尤其以拆迁房产继承为核心的遗嘱继承案件增加最为明显。其中,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不明是引发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继承,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情形。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所立遗嘱即为代书遗嘱。该遗嘱订立人在见证签字时头脑清醒,遗嘱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签字,形式要件亦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合法有效。&&为避免遗嘱日后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该案一审承办法官陈伟提醒,老人为身后事订立遗嘱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见证人要符合法定条件。遗嘱人订立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时都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非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二是遗嘱是可以撤销的。老人必须注明赠与撤销权,当子女或扶养人不履行义务时,老人可以撤销赠与,请求返还赠与的财物。行使撤销权要注意法定期限。老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三是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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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号  不久前,河南实行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可随意定价的政策,也就说是,只要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房产过户,你的房子愿意卖多少钱,可以自己商量确定。该政策一实施,便出现了不少几千元、几百元的“超笋价”过户。因为原则上只要高于“1蚊鸡”(粤语,1元的意思)便可以放行,原来成千上万元的过户费可忽略不计。
  真是有一种政策叫做“别人家的政策”啊!不少广州街坊均表示各种羡慕妒忌,因为在广州可没有这么笋的政策。在广州,即使是直系亲属过户,也要按照评估价来定价。“老子的东西,迟早是小子的,我愿意把房子以‘1蚊鸡’卖给我儿子,这叫做你情我愿,为什么不可以呢?!”老李表示十分不理解。事实上,老李早已经以儿子小李的名义买了两套房,其中一套还是儿子读高中的时候就购买的。
  话虽如此,事实上,关于父子之间、亲人之间的房屋赠与、房产继承,分分合合也很复杂。虽然亲情大过天,可以“1蚊鸡”的亲情价相赠,但发生纠纷时,对薄公堂也理不清。单单就过户方式来说,继承、赠与、买卖等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也大不相同。
  房产留给孩子,继承、赠与、买卖大不同
  父母的财产迟早是留给孩子的,这是很多中国人认为理所当然的观念。就目前而言,继承、赠与和买卖是最主要的三种方式。其中,继承需要父母去世才能办理,当父母健在的时候,一般会采用赠与或买卖的方式。
  目前在广州,无论是赠与或者买卖,都不能随意定价,而要参考房管局的估价系统来定价,每个区域都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假如报税价高于评估价,就按买卖双方的报税价计税;假如低于评估价,则要打回头重新报价。所以“1蚊鸡”卖房在广州行不通。不过,一般而言,房管局的估价会低于市场价不少。举个例子,海珠区一套楼梯楼,市场价可能是1.8万元/平方米,评估价可能只需要3000元/平方米。具体报价是多少,建议咨询该路段的中介人士,他们实操经验多,多多少少对这样的“神仙数”有底,可以给个大概的建议。
  无论是继承、赠与或者买卖,都会发生一定的税费,哪种方式最抵?则要视具体房产情况而定。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假如考虑将来子女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市民最好就近找一家中介的专业人士计数,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下面以一套两房单位为例,目前该房产的市场价约为120万元,房产证未满两年,买入价为40万元。
  1、赠与 首次过户缴3%契税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大笔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的3%。市价120万元的房子,契税为3.6万元。
  假如子女在房产证满两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手续费。
  假如子女在受赠后不足两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按照这种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假设将来子女以150万元卖出这套房产,则在两次转手过程中父子(女)共需缴纳的税费可能高达40万元。
  2、买卖 满两年再转手可少缴税
  假如父母把房产“卖”给子女,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证未过两年,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子女需要缴纳1%的契税。他们共需缴纳6.8万元。
  当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假如取得房产证满两年且是唯一住房,子女只需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假如房产证未满两年或者拥有多套房屋的话,则需要缴纳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两次交易的税费共9.95万元。
  可以看出,假如子女将来不等房产证满两年即卖出房子,父子(女)之间采用买卖的方式比赠与要省钱。假如子女的房产证超过两年,应该先卖掉这一套房再买大房,可以节省不少税费。
  3、继承 税费最省
  从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把房产留给子女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假如没有其他方面的考虑,可以等父母去世后再办理房产过户,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登记费和印花税。
  假如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两年后再出售该房产,且是唯一住房的话,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
  即使在房产证不满两年的情况下卖出,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总费用为9.75万元。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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