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60周岁失土的日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险要多少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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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失土农民” 可享受职工养老保险
从今年1月1日起,三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正式并轨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失土农民”可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拿与城里职工一样的养老金了,而且养老金每年还会递增。
目前,三门县共有3.9万多名被征地农民符合参保条件,全村可参保的共63个村,总人数为3.3万多人,“即征即保”的有124个村,但实际参保人数只有1.09万人。 “失土农民”的养老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早在2003年,三门县就出台了《三门县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土地被征用超过75%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村民可全部参保。到了2007年,根据省、市要求,三门县实施“即征即保”政策,按照征用耕地面积来核定参保人数。
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土农民”的养老压力,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还是偏低。据2014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待遇标准显示,参保人员每月最低能享受423元,最高只有711元。 为完善和整合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三门县于近期出台了《三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并轨工作实施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并轨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并轨意味着“失土农民”从此与职工享有同等规格的待遇。
以一名60周岁村民为例,如要享受养老保险,以2014年最高一档的标准,一次性要缴纳63398元,每月可享受711元的补助。但转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一次性缴纳67069.44元,可领取1200多元的退休金,每月提高500多元。
“缴费跟原来差不多,但待遇却提高不少,而且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金每年会根据政策进行调整。但并轨后,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金不再每年调整,以后两者补助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同时,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也提高到14000元,这也远远高出原先标准。 为推动这项工作,根据政策规定,政府对各类不同的参保人员分别给予16、22、36个月的减免,同时对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金额随年龄增长而递减:年龄每增加一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此递减,最低降至一次性补缴标准的50%。
新政策还规定,衔接转保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女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比原先女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年龄(55周岁)提早了5年。这意味着并轨后,女性“失土农民”提早5年就可享受养老金。 朱曙光 陈诚 郑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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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技术支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土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届次十一届五次编号
财政经济类领衔人
附议人许绍钦,徐益忠,张福龙,张华燕,主办市劳动保障局会办市国土资源局处理状态案由
关于进一步完善失土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摘要  土地,作为基本生活资料来源,是农民的“命根子”,具有社会保障功能。被征地农民面临着收入下降、就业困难和长远生计缺乏保障的问题。目前,我区失土农民社会保障仍存在村集体和个人负担重、保障金筹集难度大、参保受指标限制、年轻农民对“即征即保”缺乏积极性、办理投保的手续流程复杂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本身不高,现行的征地补偿计算方式导致补偿标准与被征土地的市场价格之间产生较大的落差;二是保障标准较低,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三是村集体和个人参保资金筹措困难。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沦为新的城市弱势群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此,建议:
  一、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延长支付年限,以此确保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可持续支付能力,降低支付风险。
  二、适当提高土地成本和征用费用,寻求筹措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途径,确保政府能承受,被征地农民能接受。
  三、保险费的构成比例上,政府出资部分应保持相对较高比例,对每份保险均以第一档标准进行补助。
  四、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参保率。积极鼓励年轻失土农民参保,并提高他们的参保回报率。根据不同保障对象采取不同的措施。
  五、增强部门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部门要树立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思想,进一步简化投保办理手续。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要大力宣传参保的好处,要将工作做到每村、每户、每个农民,让更多的农民知道参保后能享受的待遇。答复  王建华代表:
  你在市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失土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批集体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多,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意义重大。我市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2004年2月,以市政府《关于建立温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行)的通知》(温政发〔2004〕3号)为标志,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正式启动。此后,又相继下发了《温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实施办法》(温政办〔2004〕54号)、《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的补充通知》(温政办〔号)。2005年11月,针对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缺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一是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范围。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被征耕地面积、“人土比”和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核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数,对2003年以后被征地的农民,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原则上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对第二轮土地承包之日至2002年底的被征地农民,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生活补助金6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予以解决,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实行按月发放;村集体和个人有能力承担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的,经国土资源、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也可参加基本生活保障。2003年以后的被征地农民,村集体和个人没有能力承担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的,也可只享受生活补助。
  二是根据负担均衡、充分保障的原则,确定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缴费标准与保障水平挂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费标准分为三档:一档51000元、二档45000元、三档39000元;被征地农民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被征地农民到达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年龄时,根据自选确定的缴费档次,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一档340元/月、二档300元/月、三档260元/月)。今后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和享受待遇的标准。
  三是立足实际,确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按3:4:3的比例共同出资筹集。政府承担部分统一按相应档次缴费标准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或其他政府性资金中划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缴费标准的40%,个人承担缴费标准的30%,分别从土地补偿费和征地安置补助费中列支和抵交。
  被征地的经济困难村集体组织或农民个人,难以承担相应缴费比例所需资金的,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在双方承担缴费比例之和不少于30%的情况下,协商调整各自应承担的缴费比例。不足额缴费的,其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根据其缴费相应比例(政府30%出资部分与村集体、个人实际出资部分比例之和)计算,且缴费标准限定为第三档。
  四是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缓解政府财政今后的支付压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额的10%,从土地出让金或当年期其他财政资金安排中予以解决。
  据统计,我市于1998年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至2006年底,共征用土地213189亩,其中1998年~2002年征地104739亩,涉及被征地农民205181人;2003年~2006年征地108450亩,涉及被征地农民220899人。
  但截至2006年12月,全市只有29955名被征地农民参加者了基本生活保障,整体推进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相关政策尚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一是根据温政发〔2005〕]63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以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余额折算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具体办法尚未明确。此外,政府出资部分的补偿没有体现,显得不尽合理;二是温政发〔2005〕63号文件规定,对存在双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如已享受农村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仅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由本人选择其一,缺乏衔接过渡办法,老百姓难以接受;三是对纳入基本生活补助的被征地农民,以后有条件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缺失。
  二、参保资金筹措困难,参保积极性不高
  据统计,我市平均征用1亩土地按“人土比”核定的参保人数约为2名。根据温政发〔2005〕63号文件规定,按最低档缴费标准3.9万元/人,其中村集体负担40%,平均征用1亩土地就需出资3.12万元。但按以前市区区片综合价标准,土地补偿费最高为2万元/亩,村集体即使将全部补偿费支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还有1.12万元的缺口。况且,许多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此外有的村已把补偿费直接发给农民,导致村集体参保资金筹措困难。
  部分农民,尤其是劳动年龄段以内的青壮年农民,参保远不如老年人积极,对参保缴费存在抵触心理。原因在于:一是现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孤立单一,缺乏长效机制;二是保障水平偏低及民间集资和其他投资渠道较为宽泛等因素。
  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把该项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议程,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责任制,并重点完善了相关政策:
  一是为规范征收土地工作,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保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市政府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文件,于日出台实施了《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01号),决定设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从日起,专项资金按征地面积每亩12万元缴纳,列入征地成本,由市政府统一筹集,统筹使用。将原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按3:4:3的比例共同出资筹集,变更为全部由政府出资,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
  二是为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增强保障政策对年轻农民的吸引力,按照“政府的负担足额到位、被征地农民的既得利益不减少、保障政策可选择”的原则,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的意见》(温政办〔号),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生活补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生活补助和基本生活保障之间政策衔接通道。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一举扭转了工作落后的局面,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权益。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已有43.8594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障,16.914万名被征地农民享受了被征地农民保障待遇,累计筹集保障基金15.92亿元,累计节余基金7.965亿元。
  最后,感谢您对劳动保障事业工作的支持。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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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村里在一次性补缴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险,然后村里人建议我爸调档(具体我也搞不太清楚)就是调完以后总的钱可以少交一万多,然后我问了社保局,这个调完以后有什么影响(当然钱少交了,以后拿退休金肯定也是响应少了点了的。)但是我想知道这个调了以后和不调之间大概会有多少的差距,看看这个少交的一万多是否划算,然后社保的都说不知道。现在我想不好,到底是要不要调呢?看便民中心里面一大帮人都在调,估计也是听了村里人的建议来弄的。
总归调得高一点好,最好直接改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不要贪小便宜少交,资金不紧张的话交最高档,转保职工保险,以后吃不了亏。
听说是绍兴市有文件啊,这个是否属实,为何把农民养老金如此搞,本来就可以按照失地农民来保险的,自己不用交,到时象现在可以拿每个月400元,如果抵充了以后十多年要自己交了,我感觉不核算,只有我们吃亏的。
我刚刚自己又研究了一下,明白了,调档以后再合并,是划算的,钱少交了,反正以后是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了的。
打电话或当面去咨询清楚比较好
kuaike:我刚刚自己又研究了一下,明白了,调档以后再合并,是划算的,钱少交了,反正以后是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了的。 ( 12:48) &&你的意思大致明白了,原先失去农民参保时是有几个档的,当初如果是最低档,那么现在调高,若干年后再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是这个意思么?&那现在有没有政策规定在什么时间内才能并轨到职业养老保险?类似自由职业者,男性年龄小于45周岁的,一般都不会急着去并轨职工养老保险
贪小必失大!
饼就那么大一只,你不吃亏那只能我吃亏啦!
失土农民在厂里上班在交职保的,可是到60周岁退休了,职保还没交完15年,能补交吗?知情的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这方面失土农民有没有补交政策的,谢谢。
吃亏的是农民吗?
kuaike:我刚刚自己又研究了一下,明白了,调档以后再合并,是划算的,钱少交了,反正以后是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了的。&( 12:48)&&&你放心吧,正负雇佣那么多的豺狼琢磨怎么扒老百姓的皮,可能给你占便宜吗?
养老金养老金养老金村民的的保障
&& 有人解答吗
我想知道未满十八周岁的,以前交了失土农民养老保险的,交的时候说明自己交五千,国家补贴交五千……如今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实行现金领取,说是领现金只能得到五千加一千多的利息……我想知道国家补贴的五千到哪里去了?这个我是搞不懂才问的,不知道有没有人解释一下?
心若尘兮:我想知道未满十八周岁的,以前交了失土农民养老保险的,交的时候说明自己交五千,国家补贴交五千……如今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实行现金领取,说是领现金只能得到五千加一千多的利息……我想知道国家补贴的五千到哪里去了?这个我是搞不懂才问的,不知道有没有人解释一下?&( 07:07)&&&5000能取出来?为什么我的取不出来啊,我丰惠的。能取早取了!
wsp2082836:5000能取出来?为什么我的取不出来啊,我丰惠的。能取早取了! ( 11:31) &&现在政策刚刚出来,我们这里可以取了。但是我觉得不划算啊。。凭什么当初说好的国家补助的五千块,现在就没有了呢?
最近这个很热闹啊
政府说话不算话,可以把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险的钱退给我们,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把以前政府补给我们的补偿款也还给政府,把土地还给我们呢?还把当初说好政府补助的五千元没了.农民永远是受害者
bait_001:失土农民在厂里上班在交职保的,可是到60周岁退休了,职保还没交完15年,能补交吗?知情的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这方面失土农民有没有补交政策的,谢谢。 ( 11:04) &&如果到60岁还没有交完15年,可以延继续交5年,到65岁还未交满15年则可以一次性补齐至15年。
如果是失土农民,已到退休年龄(现女50、男60)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交。不是失土只能延展
社保问题太复杂
吃亏的是谁,明摆着。
好奇,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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