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缴费类型是正常缴费,但是最近2个月缴费标记是欠缴党费情况说明,单位是单独没给我自己交保险呢,还是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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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办停保需要什么手续
沈阳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办停保需要什么手续
09-12-28 &匿名提问 发布
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指南一、基本政策1、参保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2、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3、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6‰。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4、缴费方式沈阳市生育保险采取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由税务部门或市医保中心统一征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如两个险种中出现一个险种欠费,则两个险种同时停止享受待遇。5、生育保险待遇沈阳市生育保险的待遇主要是: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参保人员需进行妊娠检查、产前检查、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按政策规定标准给予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的方法,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不设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标准见附表。新参保单位及已参保单位新录用的人员,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后,自缴费之月起在本单位连续缴满10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缴费期间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医疗费用及生育生活津贴,在缴满10个月后可以按规定予以补报和补发。二、申报核定沈阳市生育保险采取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在申报核定工作方面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参保单位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各项业务的同时生育保险的各项业务也随之变动,参保单位不用另行办理。三、参保人员就医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需就医,应持本人的《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保险IC卡及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1、妊娠分娩参保人员需进行妊娠检查和早、中期产前检查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进行,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参保人员晚期(28周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需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孕妇保健手册》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本人检查和分娩的医院,并与选定医院签订《生育保险选定定点医院确认书》。定点医疗机构一旦选定,原则上不予更改。在选定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分娩出院后,由选定医院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早、中、晚期产前检查时应妥善保管医疗费收据及医疗费用明细,以免因收据丢失影响抵减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2、流产、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参保人员需进行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持《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3、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因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并符合住院标准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管理。4、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严重并发症、合并症需转院治疗或生育的,由患者家属持《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和原选定定点医院填写的《转院申请单》,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参保人员在本人原选定医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参保人员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再由新转入的定点医院按补贴标准抵减符合生育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如果抵减金额未达到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将参保人员在原选定医院个人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上报医保中心申领。5、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非本人选定的医院就医或分娩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持《住院通知单》、《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行垫付。 6、异地就医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探亲(夫妻两地分居)的外出参保人员,需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或生育的应先由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持相关手续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先行垫付。办理异地就医所需资料:1、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2、《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3、《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IC卡》、4、《就医手册》、5、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6、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上另需加盖派出机构公章。探亲的外出参保人员另需提供相应资料:1、配偶工作单位开具的《两地分居证明》、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配偶本人页复印件、4、《房产证》复印件。其它情况需提供的资料:1、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社区证明》、2、配偶户口与居住地不符的需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3、在亲属家居住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主《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社区证明》(配偶户口在居住的亲属家不需提供《社区证明》)、4、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社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军队政治部开具的《两地分居证明》及《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7、参保人员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或异地就医的要求因分娩或手术引起严重合并症、并发症的,参保人员必须要求医院自婴儿出生转入病房或手术结束后转入病房开始,重新办理住院。将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治疗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分别开具两张收据,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无法支付。8、参保人员在连续缴费期期间就医的要求要求涉及本单位连续缴费10个月的参保人员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异地就医需办理相关手续),治疗结束后,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连续缴费期满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手续到市医保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及生育生活津贴。四、异地就医、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连续缴费期满后申领生育医疗费补贴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原件;2、《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4、《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异地生育申请表》或《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住院登记表》、《医院等级证明》。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各种材料内容要求:1、收费专用收据原件,并加盖就医医院住院收讫章。此收据需有所在地财政部门票据专用章。各项费用应清晰、准确。2、医疗费用明细单、日清单或处方明细。①明细及日清单要列出费用名称、费用数量、费用单价、费用金额。费用总金额必须与收据总额一致。②处方需字迹工整,书写规范,每种药品标注单价、数量及金额,要求每张处方各种药品金额之和与该张处方合计金额相符;所有处方药品金额与收据上所对应的药费(西药费、中成药费等)相符。③商品名的药品需标注该药品的通用名,每种药品要标注剂型(针剂、片剂、颗粒剂等)。④医疗费用明细单需加盖就医医院住院收讫章,处方明细需加盖医师章。⑤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要求单独列出或在明细中有明确标记。五、申领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医疗费收据》原件;2、《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4、《参保单位帐号表》。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六、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需资料 1、《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原件;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医保中心办理各项业务的时间及要求参保人员须办理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及转诊、转院,市医保中心全月办理手续;办理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补贴报销、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及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的,由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在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前和分娩、流产、引产后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于每月的1-20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用B5纸复印。证明材料要求用B5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医学资料复印件要求每页必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2、医保中心在办理相关业务后,对参保人员所提供材料归档保存,概不返还并不予外借。附件一:项目 类别 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 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就医提供材料 生育生活津贴申领提供材料妊娠及分娩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正常产 2300元 3个月  上年度社平工资 1、 医疗保险IC卡;2、 医疗保险就医手册;3、 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孕妇保健手册、一孩生育登记单或者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1、 医疗保险IC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原件;2、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 难产及剖宫产 3200元 3.5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
流产、          引产 3个月以下流产 300元 0.5个月  上年度社平工资 1、医疗保险IC卡;2、医疗保险就医手册;3、 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1、医疗保险IC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原件;2、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3、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复印件;4、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 600元 1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
计划生育  手术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120元 无 1、医疗保险IC卡;2、医疗保险就医手册;3、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无 皮下埋植(取出)避孕剂 120元 无
双侧输卵管节育(复通)术 400元 无
输精管绝育(复通)术 630元 无
注:1、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300元医疗费补贴和0.5个月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2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剖宫产手术中遇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手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分别增加500元。4、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工资。咨询电话:12333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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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医学院校,在医院工作,有相对丰富的护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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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人员考试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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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养老保险显示欠缴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养老保险显示欠缴是什么意思
及时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及时补交,国家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有明文规定,但各地执行略有差异。参照;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缴范围和条件(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三)具有我省户籍,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二、补缴基数和比例(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三、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按上述办法补缴期间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四、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日。五、审核程序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六、其它问题(一)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工作经历、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36号)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三)各市自行出台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今后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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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补齐才能办退休,欠缴是有利息的,而且到最后退休的时候也会被查出来,回头拿着缴费单找单位看看能不能给报,那你最好自己补交上有可能单位没交,拖着对你不利
但是我的失业险是缴费成功了,是怎么回事呢?
失业险跟养老保险没什么关系,这几个险种是独立的,单位可能给你交了医疗险、失业险、生育险等等,但可能没给你交养老保险,毕竟其他几个险种的钱加起来也没养老保险一个多。
去交保险的时候不是应该一起交的么?难道还要去N次?失业险是缴费成功,医保是显示申报,但没下拨,只有养老是欠缴
不一定需要去N次,但是去一次不一定全都交齐呀。这几个钱不是合并在一起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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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为什么我的社保缴费标志为欠费。。为什么我的缴费类型为单位正常应缴。这个到底单位有没有给我买保险呢?-金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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