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签合同做了十多天就被辞去怎样维护,原来我只是个替身做物管已到期,新的物管已接手,但新的物管无接受我地

业主大会如已聘请新物管旧物管合同未满也须退出
■今年4月15日,荔湾区新中国大厦新旧两家物管公司保安发生群殴。图为一家物管公司的保安在对峙过程中休息。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资料图片)市府常务会新闻发布会业委会请了新物管,旧物管却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愿退出,双方保安对峙,甚至爆发流血冲突。今后旧物管这种理由将再也站不住脚。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只要业主们是依法选聘新物管,且与新物管签订合同生效的,旧物管公司就必须退出。■本版采写:新快报见习记者&占文平&记者&周雯新旧物管因交接纠纷屡屡爆发对峙冲突,广州通过有关办法明确———物管退出须提前3个月告知近年来,物管公司擅自撤离、拒不退出和强行进驻物业项目,从而引发纠纷甚至冲突现象频现报端。对此,办法规定,物管企业有五种情形之一就必须退出,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且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不过,办法也规定双方必须提前告知。业主大会依法要求物业企业退出或者物业企业主动退出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对方;业主大会与新聘物业企业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告知原物业企业、属地街道(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各专营服务单位,以便相关部门提早介入,化解潜在的矛盾纠纷。逾期不退两年不得参加招标此外,办法对物管退出时应当向业主、业委会移交的材料和财物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管理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业主房屋产权清册等7种资料,以及物管管理用房、业主共有的场地和设施设别等财物(具体下附)。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将被责令限期退出;逾期拒不退出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颁发其资质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而昨日出台的办法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两条制约措施:一是取消其2年内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资格;二是取消其3年内参加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评选资格。相关链接物业公司应退出的五种情形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且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且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三、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届满不再续约的;四、物业服务企业因破产或资质被注销、吊销等原因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五、依法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广州近年来新旧物管对峙事件●日,在广州市新兴白云花园,原物业管理公司“悦华”在业主们当天为中标新管家“华信”举行的入场欢迎仪式上,继续“履行职责”,双方100多名保安同场对峙,气氛一度剑拔弩张。警方接报赶到场维持秩序。●日,因物管权交接纠纷,广州翠湖山庄的两家物业公司保安,在一个小区攻防对峙半年后,终于爆发了一场“百名保安集体斗殴事件”。&双方持长刀、铁棍、水管、灭火器等“武器”,在小区内对峙和械斗近四小时,十几人受伤,直到4卡车防暴警察到来后才将事态平息。●2010年1月,环市东路润粤大厦业委会与新物管公司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依然无法交接。新旧物管僵持,竟出现了穿两样制服的不同保安在小区门口站岗的奇景,双方对峙超过1个月。●日,由于新旧物管公司的更迭矛盾,新中国大厦原停车场管理公司中怡公司人员与刚接管仅两天的广东金穗丰公司的保安先发生对峙,随后发展至暴力冲突,导致多人受伤。警方到场后鸣枪示警制止,并带走十余名涉案人员进行调查。此事造成整栋大厦店铺被清场,商户全部被疏散。占文平、周雯(版权归"金羊网-新快报"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或致电020-。)
24小时热点购房知识:物管合同到期了 还能涨物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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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广州罗冲围尚境雅筑的业主向南都记者反映,小区物管从今年年初提出涨物管费,却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且物管的服务合同已于去年6月到期,部分业主因此拒交物管费。
尚境雅筑小区于2011年6月交楼,共288户居民。一直由前期物业粤良物业提供服务,每月物管费为1.4元/平方米。去年年初,物管称现行的收费标注远低于《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所规定的1.85元/平方米(服务等级为三级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而且物价上涨也造成物业管理成本攀升,因此决定将物管费上调至1.8元。
物管表示,公司从去年中开始上门征询业主意见,并在去年年底将投票结果公示在各栋楼的大堂进行为期60天的公示。公告显示,以户数和面积计算,同意涨价的比例均占75%,符合“双过半”要求。今年3月,物管再次贴出公告,表示投票结果60天公示期已过,决定从4月1日起涨物管费。
对此,有业主称,物管没有把每家每户的具体投票情况公示,担心自己会“被代表”。南都记者走访小区发现,小区各栋楼大堂里的公告中确实只有具体到每栋楼的数据,并不见具体到每家每户的投票情况。有细心的业主还发现,其实物管与小区的服务合同早在2014年6月到期。“合同都过期了,还能涨物管费吗?”
小区物管负责人表示,他们公示的是具体到户的投票结果,只是张贴不久后便被撕掉,后来补贴同样发现类似情况。物管方面表示,自从4月1日涨价,小区缴费率至今维持在90%。如果业主对投票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到物管处查阅小区业主的具体投票结果。
  [说法]公示表决结果 应包括业主房号等
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调价方案除了要有“双过半”的业主表决通过之外,表决结果必须公示60日以上。公示的表决结果应当包括业主的房号、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与其相应的赞同、反对、弃权的意见,全体业主赞同、反对、弃权意见的汇总结果等。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为,涨物管费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征询意见并公示详细结果。至于物管合同期满与否,与涨价关系不大。如果服务合同已到期,但小区业主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对物管进行解聘,物管继续提供服务,业主缴交物业费,事实上已构成了服务关系。他建议,物管不妨再公示一次投票结果,让业主们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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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业主委员会只能是每家每户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啦!
1.物业用房是小区功能的一部分,无论其物权归属是小区还是开发商,小区居民均有权要求开发商将此房给合格的物业公司用。前期物业对小区物业用房,在已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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