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店乡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造工程是哪几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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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ICP备号 设计制作:临汾辰和科技(400 )关于白马城村同丰路两侧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征收通告
【来源单位】:
&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的人居环境,根据市统一规划,对已具备实施同丰路两侧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白马城村二期进行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拆迁)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马军营乡白马城村同丰路两侧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工程。
&&& 二、征收(拆迁)部门:大同市南郊区拆迁指挥部
&&& 委托征收(拆迁)部门:马军营乡白马城村委会
&&& 三、项目规划范围:
&&& 1.C1地块:东邻白马城“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已建工程西侧,南至同丰路支二线北侧,西邻同丰路东侧,北至大秦铁路南侧。
&&& 2.C2地块:东邻空地,南至大秦线铁路北侧,西邻同丰路东侧,北至北环路南侧。
&&& 四、项目征收时间:
&&& 征收时间:日――10月27日
&&& 上述范围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拆除,逾期将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强制征收。
&&& 五、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无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
&&& 六、“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并且只限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不得新占用土地。
&&& 七、自南郊区人民政府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紧急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携带有效证件于日前到白马城村委会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征收,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拆迁者承担。
&&&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zy)
主办:大同市人民政府承办: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大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技术支持: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地址:恒安街北侧政务审批中心5楼 技术支持电话:&&邮箱:& 责任编辑:刘彦华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
兴发改法【2012】39号文件批复
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
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结果:
城乡规划审批信息:
证书编号:016 发证时间:日
用地批复文件结果: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
已批复,兴环发[2011]9号
消防部门审批信息:
无消防检查验收备案。&
人防部门审批信息:
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信息):
其他相关文件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爷庙棚户区改造工程(蓝滨丽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射洪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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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爷庙棚户区改造工程(蓝滨丽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爷庙棚户区改造工程(蓝滨丽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射洪县太和镇王爷庙村1社,总投资约4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建商业住宅楼、地下车库、配套用房,以及道路绿化工程等其它附属设施。&
  二、环评主要评价结论&
  1、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建设经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射发改[号)文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射洪县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居住用地。此外,项目建设取得了射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选字第(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时取得了射洪县国土资源局“射国土资函[号”用地预审批复,批复中明确项目用地符合《射洪县太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因此,分析认为,项目用地符合射洪县城市总体规划。&
  2、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扬尘污染,只要施工单位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可以使污染程度减少到最小,并且影响时间只是施工期间。&
  项目营运期内:居住居民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饮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小。发电机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排风系统送至小区地面排风口处排放,废气产生量较小。&
  综上,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改变评价区内大气环境现有质量级别与功能。&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射洪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涪江。&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源于居民、商业产生的生活污水。拟引入餐饮场所的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沉渣处理,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主要是小区居民、商业生活污水)进入小区自建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涪江。&
  (3)声学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可将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项目运营期对小区居民活动及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物业管理部门需加强管理,控制居民活动时间和场所,限制进入小区车辆的数量及行驶速度,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项目边界噪声达标,防止出现噪声扰民事件。&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只要在工作中,将各项处理措施落实到实处,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生态景观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性的和短暂性的影响。施工中加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可降低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项目实施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景观控制要求,具有较好的景观相容性。&
  3、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评价对本项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建设前、建设过程中及建成营运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分析了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傅涛&&&&&&&&&&&&&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名称: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通过填写评价单位发放的调查表提出意见。&
  五、公告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提出。&
  感谢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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