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办产权能办产权吗

石家庄日报社数字报
第A06版:今日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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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合法不能办不动产登记
另有四类情况也不予登记 稿件来源:
&&&&本报讯(记者 陈霞)不动产统一登记“上岗”后,“村证房”、“小产权房”这些以前不可能发房产证的房子有没有可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不进行不动产登记会有什么后果?昨日,针对这个问题,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回应说,小产权房、村证房等以前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依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不进行不动产登记有可能影响到交易安全。&&村证房、小产权房目前不能办不动产登记 &&市民张先生日前打来电话咨询,自己在二环外购买了一套村证房,以前购买的时候售楼员说以后有希望办理证件。现在看到房产证变身成了不动产登记证,而且不动产登记中还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就想咨询一下自己买的村证房有没有领取不动产权证的可能?&&“村证房、小产权房买卖被法律禁止。小产权房是非法的,不动产登记不可能改变土地性质,市民购买的村证房、小产权房,目前依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回应说,目前国家对小产权房没有明确具体的定义,通俗的理解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按照《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由于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不但不具备交易的前提条件,而且在交易上被法律所禁止,所以即使交易真实存在,但购买人无法在政府职能部门登记过户,更不可能变更房子的归属关系。即便购买人与出售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与法律相违背,这样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买人通过合同签订确认自己权益的做法行不通。&&这四类情况也不予登记 &&除了“村证房”、“小产权房”不予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局还提醒市民,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第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申请登记的;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等。&&第二是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应该在依法解决争议之后进行登记。&&第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包括超过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海域使用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抵押权的期限等。&&第四,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地方居民购买的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不予登记,还有其他一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另外,也有市民咨询如果不进行不动产登记会有什么影响?对此,不动产登记局回复说,不动产统一登记非强制性,但不登记会严重影响交易安全。如果权利人不登记,其不动产交易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也容易发生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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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办_房产证办理_买房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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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12月以前在一家县级建筑公司(国有企业)工作;2003年12月通过公开招考公务员,带着工龄调进了县级发展和改革局至今,未在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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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教下,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共需要多少费用,我们那是危房改造的房子,中间当时每平方补了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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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家因四男四女8个子妹,由于双亲去世后,1991年兄弟子妹商量并签定协议,但没有公证,暂过户到我爱人名下,1996年我们分得了单位旧房一套,1999年我们以拆迁户和无房户在单位集资签定购房协议。待子妹陆续搬入单位后,2000年该房屋由我爱人代表8个子妹,无偿赠给没有工作的妹妹,后因房屋即将倒塌,妹妹之子已重建,并办理了妹妹之子的产权过户手续。我们的房屋就一直不能办理产权证,2009年我们办理了离婚证,请问我的房屋产权证要怎样才能办得好。谢谢(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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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一辈子积蓄买的房子产权只有七十年期满后怎么办
摘要: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这些法规曾让许多购房者担忧:&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如果政府无偿收回,我们的房产怎么办?&如何评价住宅&ldquo……
根据《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自动续期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可以先行先试不同的土地制度改革,总能找到解决70年使用权问题的出路&土地使用权&是个什么概念,是如何产生的?我国大陆地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为何是70年,这个期限对居民生活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有何影响?我们的房产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应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朱国钟与合作者做了一项研究,他们通过计算机模拟开发商与消费者动态行为,分析了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对房价、供给、房龄以及城市扩张的影响.朱国钟在接受本报驻京记者采访时称,&70年的土地使用权制度会增加中国的城市用地,占用更多的耕地,这和我国土地集约使用的宗旨是不符的.我个人推测,以后中国也会出现大面积的贫民区,聚集在现在的高层建筑区里面.&&土地使用权&的前世与今生整个中国处于史无前例的城市化浪潮中,不论是城市里的老市民,还是从乡村来的新市民,都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有着自家的&房屋所有权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在城市里有了自己的住房,才算在城市里扎下了根,他们的后半生才有了依靠,他们的子女也才有依靠.他们领到住房的钥匙,搬入或宽敞或狭窄的新居,甚至领到&房屋所有权证&.沉浸于乔迁之喜的他们相信,房子不仅是他们的居住之所,而且是他们家庭的固定银行,是只会升值不会贬值的不动产,尽管他们也都知道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而朱国钟却认真思考起70年以后的事,现在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大多只有70年,而70年以后?是续约、拍卖还是私有化?朱国钟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在他看来,住宅&土地使用权&设定为70年,这不仅涉及70年以后房产问题,对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对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土地使用权&是如何产生的,我国大陆地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为何是70年?朱国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中国目前城镇土地都是国有的,1990年代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逐渐起步,商品房逐渐取代福利分房和集资建房.房地产发展离不开土地,需要土地的合法流转,为此中国制定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对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转让.早在1987年,深圳首次实施了土地批租,租期是50年.上海的其他大城市也陆续推出批租政策.朱国钟说,&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称&1990年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这些规定沿用至今.&就这样,住宅&土地使用权&设定为70年,成为全国范围的一种做法.然而,对于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些法规的表述语焉不详.比如,&1990年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而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能受这些法规的影响,北京市2005年出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这些法规曾让许多购房者担忧:&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如果政府无偿收回,我们的房产?&如何评价住宅&土地使用权&?&大陆的土地批租制借鉴了香港的土地批租制,现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当年曾参与其中.&朱国钟撰文称,&香港土地批租制自英国殖民开始,平稳延续到香港回归之后,已经历了170余年.发展至今,香港大多数租约是50年期,起租时支付地价后逐年支付一个象征性的地租(按照经评估的土地年租金的3%计算).除非遇到特殊公共利益,土地将会得到续租.续租并不需补交地价差价,只需继续支付上述象征性的地租&.中国大陆地区的住宅&土地使用权&设定为70年,我们对此应如何评价,它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影响,对中国的城市化有哪些影响,产生了哪些历史性作用?朱国钟称,&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70年土地使用权解决了土地流转的问题,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充沛的财政收入,使得中国各地的基础设施有了飞跃性的进步.&直观上,这项上个世纪80年代率先由深圳尝试的制度,绕开了关于&土地私有化&的意识形态争论,盘活了土地资源,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但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可能带来的问题,朱国钟也非常关注.他认为,与香港的土地批租制相比,大陆的这种土地批租制是一种不完善的批租制,&土地批租制在大陆落地生根过程中,漏掉了虽然遥远但十分重要的一环,没有规定&租约到期怎么办&.&当前绝大多数存量租约对终止时房屋及不动产归属的语焉不详,这使得未来的法规极端重要.如果70年租约恰好届满时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谁所有?补偿标准是什么?此外,续租的条款、租金等重要问题都未得到解决.若续租面临漫天要价,政府可以实质性的收回土地,或者狠狠敲一笔租户的竹杠.朱国钟与合作者近期做了一项研究,他们通过计算机模拟开发商与消费者动态行为,分析了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对房价、供给、房龄以及城市扩张的影响.在基本的参数校准之下,相比较于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权,他们得出了如下量化结果:&50年后,住宅价格将高出7%,城市住房供给总量少7.5%,市中心的房子平均房龄高出8%.综合考虑交通远近和新旧差异,住宅平均价值少4%.&此外,由于住宅密度更低,城市住宅占用土地面积将多出6%,约等于700平方公里.这相当于整个辽宁省或半个广东省当前住宅的占地面积.如果进一步考虑进工商业用地类似的影响,土地定期出租制度比永久性使用权制度要多占用2300平方公里的宝贵耕地.个中缘由,还须从土地制度的细节中去看.朱国钟研究发现,土地使用期限会影响住宅的翻新和重新开发.&举个例子说,如果土地使用期限还有5年,给定上述的不确定因素,没有人会对自己的住宅进行返修和重新开发.住宅老化,住着就不舒服怎么办?富有的人群自然就会去购买新住宅,而新住宅总是在城市的周边地区开发出来.结果是:城市会扩张得厉害,而老城区会老化得厉害.&也许人们会说,老城区可以重新拆迁重新开发.问题是,这些未来的&老城区&都是现在盖的高层建筑,容积率高,拆迁成本非常高,而且不太可能通过继续增加容积率来增加住宅供应.朱国钟对本报记者说,&所以我们的基本结果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制度会增加中国的城市用地,占用更多的耕地,这和我国土地集约使用的宗旨是不符的.我个人推测,以后中国也会出现大面积的贫民区,聚集在现在的高层建筑区里面.&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如何解决&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这已经是一个事关民生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增杰曾说,从全球范围来看,有些西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而另一些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则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折价补偿的方式.林增杰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曾称,土地所有制和管理体制维持现状,问题会越积越多.在私有化道路也不可行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第三条改革道路:即坚持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公有制度不变,延长企业、住宅用地、宅基地、耕地、林地的使用年期至300年到1000年不等.这样可以确立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期产权,可以交易、抵押、入股和继承.唯此可理顺一切.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应该怎么办?这也是朱国钟很关心的问题.朱国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自动续期是有偿的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现有居民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并且我们也不知道续期是多少年?一系列的不确定因素最终都会影响住宅市场的发展和城市扩张.根据其研究,如果明确相关的规定,消除这些不确定因素,则可以避免不少问题.朱国钟撰文称,在中国这样一个对强征和强拆缺乏安全感的国度,不确定性会导致许多业主忧心忡忡.经济学原理指出,产权不明直接抑制当前投资,&我们的研究模拟了未来50年间的城市成长路径.起初,70年使用权下住宅会较早地进行重新开发,因此供给数量更大,房价更低;大概在二三十年后事情反过来了,相较于永久使用权情形,住宅重新开发少了,供给少了,房价更高了.&由于70年使用权下开发商更青睐新项目,更多城市周边的土地被开发成为住宅用地.在老城区,由于重新开发率偏低,70年使用权制度下老城区面临更老更矮的房子.朱国钟认为,&我们的计算机模拟表明,在三十几年后,老城区将基本停止重新开发,而永久使用权下老城区住宅楼仍然会有序地拆除重建.整体来说,70年使用权不仅仅会有土地使用不集约的问题,而且有旧城区老化失修的问题.&对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解决途径,朱国钟说,从社会最优的角度来看,理论上,政府可以有三种不同的选择:私有化土地、拍卖土地的永久使用权、或者制定土地续约时明确的条款及土地到期不能续约时附着物给予完全补偿的细则.在简化模型中三者经济上是等价的.&但是从现实政治上来考虑,也许后者比前两者更容易实现,因而第三种方案是一个更加现实的选择,并且在明确续约条款和补偿细则的同时,要确保这些条款的执行力.当然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可以先行先试不同的土地制度改革,总能找到解决70年使用权问题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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