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经济适用房交钱pmp三年后换审交钱多了没有住上房开发违约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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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茅于轼炮轰经济适用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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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46 发布在
茅于轼炮轰经济适用房政策:政府在帮富人置业 &&&&&&经济学家茅于轼上周在一个基金募捐会上炮轰经济适用房,称眼下经济适用房已经变成政府在帮助富人阶层置业,“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据了解,由于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审批掌握到政府部门的手里,官员倒卖经适房指标的腐败事件早已不是新闻,一般收入者很难在这样的市场中寻找合适的住房。  《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茅于轼认为,最好的房子住的人最少,最差的房子住的人最多,住房不公平现象是人类社会不公平的集中表现,中外古今任何社会没有例外,而且没有可能在未来三五十年里改变。现在关于房地产的争论,背后都隐含着对于公平的要求,公平只能慢慢做到一些,完全平等不太有希望,因此,茅于轼主张,给予住房最困难的人一些帮助。  茅于轼表示,经济适用房这条路是错误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中低收入人购买的,但实际上低收入人买不起房,因此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照顾了中高收入人,而且是收入比较高的人。茅于轼反问,如果买不起房就先租房住,为什么要买房呢?为什么还要政府帮助他置业呢?政府有什么义务、拿什么东西来帮他置业呢?说白了,经济适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人置业!这个没有道理。  茅于轼认为,如果大多数老百姓都能买得起房,是因为这个国家的收入提高到了这个水平,如果没有这个条件,政府再靠政策帮助也是枉然。政府用大多数人缴的钱帮助大多数人买房,岂不多此一举。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政策已经推行了近十年,房子也盖了不少,但有观察家指出,能住上经适房的真正的低收入者并没有多少。在理论上,再“经济”的房子,真正的低收入者也买不起;在实践中,开着私家车住着经适房的现象,比比皆是。更何况,很多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原本就不“经济”,有的经适房面积竟然达到300平方米!  其实,自从经适房诞生之日起,就有专家提出质疑,此后几年也不断有人“炮轰”,但政府不仅不为所动,而且不断扩大经适房建设规模,有的城市甚至硬性规定经适房数量必须占到房屋开发量的一定比例。   此外,各地方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并不热衷。月,北京市已经完成出让手续的住宅用地中,商品房用地为699公顷,规划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用地为379公顷,规划建筑面积为647万平方米。无论是土地还是规划建筑面积,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本来应该是市场主体的经济适用房都远远落在商品房之后。  有分析认为,造成经济适用房成为鸡肋的原因首先是地方政府和官员追求显绩。政绩分为两种,即“潜绩”和“显绩”。潜绩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政绩,比如社会治安的改善、空气质量的提高等;显绩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是可观可感可触的,各地政府乐此不疲并津津乐道的所谓“十件实事”之类,经适房当然也属此列。在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中,经常能够见到“去年经适房开发面积达到多少多少平方米,解决了多少多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之类的话。   同时,地方政府和官员更可在从中渔利。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审批掌握到政府部门的手里,官员倒卖经适房指标的事早已不是新闻,把经适房指标作为“礼物”送人的事儿也曾见诸报端。这都还只是小打小闹。近两年,经适房中的腐败已经呈现出规模化、制度化的趋势。在一个城市有个小区,是专门为某市直机关建造的;还有数个经适房小区专供省直机关的官员,“300平方米经适房”的奇迹就诞生在这里。这样一个明里暗里都能为干部带来巨大好处的路子,地方政府怎么会放弃呢?   另一方面,民众对经适房还存有幻想。虽然经适房领域的腐败现象多多,但毕竟还能惠及一些人,于是大家都觉得自己也有机会,而经适房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旗帜下显得不值一提。在房价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人们对低价房的渴望日趋强烈,而经适房正好迎合了这种“民意”。很多人削尖脑袋甚至采取非正常的手段抢夺经适房指标,却很少有人注意到经适房背后隐藏的不公平和非正义。在“安居乐业”的高调下,在“扶贫济困”的鼓噪中,少数专家的意见被淹没,而真正的穷人又几乎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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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08 &&
茅于轼真个站着说话腰不痛!我们且不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好与坏。单说茅于轼的一个重要观点:如果买不起房就先租房住,为什么要买房呢?你说为什么要买房呢?当年,在没有搞住房商品化的时候,大家不都是租公房的吗?还不是你们这些人首先叫起,要提高公房租金,逼大家买房的吗?当年的公房,不都让你们搞成私房了吗?有公房的时候,你们逼大家买房。等到没有公房了,你们却又叫大家租房。这目的究竟是为什么?在今天房地产市场严重不规范的今天,如果逼大家租房,那些买不起房的人一旦交不起不断上涨的租金,是不是要让他们流落街头呢?是不是要让他们整天担心被房东赶出出租房,就像《乌鸦与麻雀》中的租房者那样受房东的欺负呢?其实,茅于轼在这里是站着那些投机炒房者的立场上,企图进一步剥夺广大人民的财富。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年来,由于国内商品房价严重背离价值,导致大量住房严重累积。于是,那些投机炒房者为了解套,就想着要让政府逼国人租房。这样这些投机炒房者就好当房东剥削国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有些人总是想着要当剥削者。茅于轼的主张就是想要国人受房东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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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1:56 &&
茅于轼炮轰经适房打偏了靶子作者:王毅&&发表于:博客中国() &&&&编者注:“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帮中高收入者置业没道理”,“住房不公平很难改变”,“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在近日某基金募捐会上,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  从大道理上来说,茅于轼先生这番颇有些意外的炮轰是基本在理的。从他发表的诸多观点看,我赞同他如下几个观点:一、买不起房者可以先租房;二、政府没有能力让买不起房者买房;三、首先要解决居住条件特别差的人的住房条件。  但茅于轼先生对经适房的“炮轰”,多少显得有些打偏了靶子,有偏颇过激之嫌。原因在于:  一、现在中低收入者的确买不起经适房,也买不到经适房,这是个基本事实。但不知茅先生想过没有,为什么中低收入者买不起经适房,也买不到经适房?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时下许多地区的经适房在本质上而言,完全是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的,面积大、价格高(相对真正的经适房而言)、房源紧缺,自然成为紧俏之货,普通百姓又哪有能力与实力去购买呢?  二、中低收入者买不起经适房,是否意味着经适房的完全失败?茅先生持赞同态度,但我不这么看。我的观点是,穷人买不起经适房,首先是国家政策上没有予以最大的扶持,其次是房地产开发商钻了经适房的空子,他们享受了经适房的优惠政策,但开发出的却并非是经适房。这一点,看看北京的回龙观与天通苑的房型与面积,可略知一二。所以,经适房“失败”根本上是国家调控监管太粗放所致。  三、在西方一些国家,的确有政府开发的廉租房供穷人居住。但廉租房的居住者,只是社会上最穷的人,他们只是中低收入者的一小部分。对于更多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如果政府与开放商一同能够严格按照政策来开发经适房(包括控制经适房的面积与成本),那么这部分人还是有能力住上经适房的。  应该说,政府开发经适房,并打算让中低收入者住上经适房的思路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在执行政策、开发房产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这需要政府的强力纠错,更需要政府的严格监管,同时也需要开放商在开发经适房的过程中不偏离主旨。如果各方都能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难问题自然能够得到大大的缓解。(日02:28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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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43 &&
经济适用房扰乱了市场秩序作者:鲁汉&&发表于:博客中国() (网上对房地产的讨论一浪高过一浪。一直在想掺和一下,但一想到讨论的是敏感话题,总是犹豫。前天收到《价值中国网周刊》发来的征文邮件,便有了此文。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批评,但拒绝漫骂。) 前一段时间,在争论商品房价格为何居高不下时,有一位房地产老板直言:商品房本来就不是卖给穷人的。此言一出,立即遭到了网民们的痛扁。其实,我倒是觉得这位老总的话说的并不错。市场经济讲究的就是一个公平和秩序,人为地制造价格上的差异,推出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无疑于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买了普通商品房的人们不禁要问,凭什么他们买的房子要比我们的便宜?是谁在里面得到了便宜?这些疑问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我们已经看到了住在所谓的“为穷人建造”的经济适用房里的人并非都是穷人。而一些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商人们更是利用政策从中渔利。更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看中的是它与商品房市场的巨大差价。 也许有人说:造成经济适用房在销售方面出现偏差的原因是因为政府经验不足,管理没有跟上所造成的。对于这一点我不否认。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总是希望自己手中有“权”,对于管理的理解重在“管”,而疏于“理”。所以,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和使用的管理方面,政府的确是缺位的,有时甚至是有意地放纵。这才导致了超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的出现、政府对销售对象没有统一的管理、大量经济适用房流入黑市等等。但是,我认为,之所以造成经济适用房出现这么多垢病的根源,却在于“经济适用房”本身在政策设计上的先天不足。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的无所作为,只是加剧了这种矛盾。 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投资的资本都是以逐利为目的。即使是买了房子自己住,大家也希望自己天天睡觉的房子能增值,这也是无可非议的。当在正常的商品房市场之外,又出现了一个明显与商品房市场价格背离的经济适用房市场,即使是不考虑其“无风险、回报高”的特点,就是与商品房的巨额差价,就足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此逐利。既然有利益存在,所以经济适用房自然也成为人们追逐的对象。买到了经济适用房的人在悄悄偷着乐;掌握着经济适用房销售的发展商和某些管理者更是不愿意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利益;而更多买不到经济适用房的人们便将一腔怨恨发泄到商品房上。于是大家口诛笔伐声讨商品房的发展商在赚取暴利。 要让穷人买得起房的想法或许不错,但这并不是政府可以推卸责任的借口。我们应该清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买得起房子――即使是“经济适用房”。那么,买不起房子的穷人住到哪里去?作为政府,有责任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比如为他们提供廉租房等,而不是强迫他们去买房子。所以说经济适用房并不能解决就决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DD因为他们根本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在北京一套经济适用房少说也得30-40万元,这个数字对月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来说,也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前两天看到有媒体报道“国情研究会定义新中间阶层:月收入最低2000元”,2000元这个数字对中间阶层的定义可能是低了一些,但这肯定是“穷人”月收入的一个高限。所以,那种把经济适用房说成是“穷人最后住房的机会”,完全是自欺欺人的借口。 于是乎,打着“穷人最后住房的机会”旗号的经济适用房就变得不伦不类了。真正的穷人还是买不起,富人们却可以借着穷人的名义买很多;中间阶层的人有本事的得了便宜买到了经济适用房,没本事的就只好从房虫手里买“指标”。所以,真正能够住进经济适用房里的人,大多都是得了便宜的人,却没有几家是“穷人”。由此可见,经济适用房已经违背了它的初衷,成为扰乱房地产市场公平秩序的绊脚石。所以取消经济适用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很多人以人权为名,打着“居者有其屋”的大旗,对经济适用房大加赞赏。其实,“居者有其屋”这一提法也并没有错。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不动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不应该,也不能混淆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界限。政府和社会有义务为低收入者提供必要的居住场所,但社会没有义务为他们提供获取个人财产的“绿色通道”。既然国家希望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住房私有化的问题,就根本没有必要设计“经济适用房”来扰乱正常的房地产秩序。人的收入有多有少,但都是大家劳动所得,社会是承认这种收入上的差异。那么对于获取属于个人财产的途径,我们有什么理由去人为地制造不同呢?市场经济需要公平的市场环境,公民更需要在公平的环境下获得属于自己的财产。人为地制造住房销售价格的差异,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它必然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写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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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3:21 &&
牛刀:谁来打开中国房价下降的通道北京发改委的官员终于跳将出来,发布报告称:综合考虑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2007,北京房价总体仍将继续高位上涨,但涨幅将趋于平稳。好一个“继续高位上涨”,暴露出了目前还没有冠以之“贪”的北京发改委官员的什么呢?不错,北京是中国的首都,08年又要主办奥运会,可是,这难道成其为助推房价“高位上涨”的理由吗?否也。作为天子脚下的北京,原本应严格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迅速处理好北京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不断增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应,给中国其它城市作一个表率,可是,我们看到的现实是,房价大涨首当其冲,经济适用房的房号网上公开叫卖,宏观调控措施不见落实,视人民的呼声为风过耳,所以,我奉劝北京的官员,不要错误的估计了中央政府的实力,不要错误的判断经济发展的大势,更不要低估了民众的力量。北京沦为高房价的重灾区,说明北京已经失去了中国城市表率的地位,也暴露出了中国社会的诸多矛盾。先说前者,你一个大城市的政府拥有庞大的管理机构和大量的公务人员,每年由纳税人无数的金钱来供养,却连一个小小的房价也控制不了,这样的政府在民众的心目中还是一个合法的政府吗?质疑北京市发改委是否合法,我想一点也不为过,因为你不为民众办事。上,你对不起中央政府的信赖和支持,交待你稳定房价却没有能力做得到,反而促使房价飞涨;下,愧对北京的两千多万民众,利用北京民众赋予你的权力,不但不去解决高房价问题,反而把经济适用房的房子拿来叫卖,高达15万元之多,尽管不是你发改委干的但你难辞其咎。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贪腐的问题,而是在与民众为敌。再说后者,中央政府的政策到了地方得不到执行,是常有的事,也暴露了中国央地矛盾日益激化,从这个方面来讲中国进入了“诸侯称雄的时代”。地方政府对上阳奉阻违,以地方利益为重;对下鱼肉百姓,以培植特殊利益集团。这个矛盾不解决,别说高房价问题解决不了,中国社会的其他严重问题同样无法解决。北京发改委强调房价继续高位上涨,并预计北京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5%,这两种预计是相关联的,问题的实质在于,北京发改委根本就不想解决高房价的问题。好容易建了一点经济适用房,却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因为你要买经济适用房可以,先去网上或者黑市上花10多万买一个房号。房号是什么?谁有权力发房号?个中缘由一目了然。但是也有一些暗示,比如,目前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达318.5万人,其中已购买住房仅18.02万,这使北京房市需求仍将旺盛,当然,还可以找到很多理由,归纳起来只有一个最大的理由,那就是必须维持房价高位上涨,因为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还没有最大化,城市居民的财富还没有被掠夺一空。看来,想依靠地方政府执行宏观调控来稳定房价,一个字,难。那么,谁来打开中国房价下降的通道呢?我的分析是,广大民众坚决支持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确立的民本主义思想和居者有其屋的开发理念,与地方政府展开质询与被质询的较量,参与土地规划、房产开发的一整套流程之中,不让一寸土地变成贪腐工具。个人集资建房是迫于高房价的无奈而选择的消极行为,难以成为解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主流办法。三年不买房的行为只是一种号召,不足以遏制房价暴涨,不足以制止贪官和奸商的丑恶行为,更不足以解决中国高房价衍生出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因此,面对高房价问题只有一个办法,政治问题用政治的办法来解决,那就是推进民主进程,让民众参与一个城市住房开发的运作;社会问题用协调的办法来解决,那就是以公开促进公正和公平,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经济问题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坚决杜绝楼市投机行为,保证更多的居民住上房子。由此看出,打开中国房价下降通道的钥匙在中国城市居民自己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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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4:47 &&
茅于轼先生何必“见富贵而生谗容”作者:郭松民&&发表于:博客中国() 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这次在“某基金募捐会上,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本来是在炮轰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但说着说着不知道为什么又说到“仇富”的话题上了,可见这个问题已经成了茅先生一个“心结”,一不留神就会下意识的表现出来。茅先生的原话是这样的:“解放后我们有很多坏毛病,第一个坏毛病就是仇富。要把仇富的心理消除掉,要公认企业家是创造财富的人。改革以前,是工人农民创造财富,工人农民由党来领导。改革以后,多了一个企业家,财富就10倍地创造出来了。这个财富是怎么创造的?是企业家的作用,不是农民的作用,不是工人的作用,是企业家的作用。企业家的特点是什么?他做的事都是和政府商量着办,是一种双赢的结果。”(1月15日《中华工商时报》)这段论述让我想起了《圣经》中的描述,上帝在创世纪的时候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要有空气,于是就有了空气……听茅先生的口气,他这企业家的本领,和上帝也差不多,他们一出世,“财富就10倍地创造出来了”,我们真应该对他们感激涕零,山呼万岁。可事情的真相真的就是如此神奇吗?中国的富人的确是非常富,富到即便是世界顶级的奢侈品,他们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买下来了,在国外,他们出手之阔绰,更是让老资格的西方富人都自惭形秽。这方面的报道很多,无庸赘言,但占有的财富多,是不是就一定是创造的财富多呢?我看不见得。让我们用数字说话。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5年,我国的GDP总额约为18万亿左右,这其中,职工的工资总额约为1万9千多亿,占11%。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职工工资收入一般都占GDP的50-60%,世界的平均水平也为40%。这样看来,中国职工工资占GDP的比例,即便是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也要低29%。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这意味着有大约5万2千多亿的财富,被企业和老板拿走了。这究竟是在创造财富,还是在掠夺财富?经济学家仲大军先生由此惊呼:中国正在摧毁资本主义的道德伦理底线!他说,即便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最残酷的原始积累时期,劳动工资水平也没有这么低。这还仅仅是单从工资分配来看,其他成本还没有计算在内。比如,目前我国民营小煤矿3万多家,以每家100人来计算,则共有300多万农民工在里面工作。可由于这些矿井完全不符合劳动安全标准,致使大量的煤矿工人患上了严重的矽肺病,初步估计这些年里已经因矽肺病死去的煤矿工人有几十万人,正在病中和治疗状态的有几十万人,许多矽肺病患者因治病搞得倾家荡产。换言之,煤老板迅速积累的财富,是以矿工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他们口袋里的钞票上浸透了矿工的鲜血。茅先生还格外强调,企业家“做的事都是和政府商量着办”,是“双赢”。那么“双赢”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我这里也有一组数字:2006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第12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所检查的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仅为12.22%,而实际利润率高达26.79%。按此比例来估计,房地产行业一年大约要少交2000多亿税收,全国各行各业瞒报的税收估计达五六千亿元。无疑,企业家和腐败的官员们倒是“双赢”,国家和民众却输得很惨。究竟是谁创造了财富,绝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哲学命题,因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如何分配财富。如果财富的产生真的是像茅先生说的那样,“不是农民的作用,不是工人的作用,是企业家的作用”,那么请问:缩小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又在哪里呢?共同富裕的合理性又在哪里呢?茅于轼先生选择在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时大讲这样的话,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绝顶聪明,也让我想起了伟人曾经就中国知识精英的“依附性”所做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比喻,几十年过去了,他们没有任何改变,真可谓江山易改,秉性难易啊!《朱子治家格言》中有这样一句话:“见富贵而生谗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愿以这句话与茅先生共勉!另:这是我在2005年写的一篇旧文,我把它附在下面,以供参考。茅于轼为何“反认他乡是故乡”?近年来,国内经济学家们在各种讲坛上可谓“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在对他们“语不惊人誓不休”的各色脱口秀产生了深深的审美疲劳之后,我曾确信无论他们再说出怎样惊世骇俗的话,也不会让我吃惊了。但看了“经济学泰斗”茅于轼先生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对莘莘学子们所作的关于人生意义和战争问题的演讲的报道(11月6日《南方都市报》)之后,我还是惊得目瞪口呆。因为泰斗的结论完全是颠覆性的,不仅颠覆了我长期以来的信念,也颠覆了那些在我看来完全是无庸置疑的事实。泰斗直截了当地说:“抵制日货是很愚蠢的办法。”为什么呢?泰斗的逻辑是这样的:“我们活在世上到底为什么?其实我的答案很简单,就是为了享受人生。”而抵制日货妨碍了这一点,因此就很愚蠢。主流经济学是把人假设为理性的、自私的“经济人”,并以此为起点来展开自己的全部推理的。茅先生作为经济学泰斗,身体力行地以“经济人”来自我定位,我们未便厚责。但诱导涉世未深的大学生都做“经济人”,并把“经济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都视为“愚蠢”,我却断难苟同。道理很简单,如果大学生都把“享受人生”作为自己人生的最终目的,那么他们就会问自己:只要不妨碍自己享受人生,则腐败与我何干?矿难与我何干?钓鱼岛归属与我何干?邻居失火与我何干?路上有人强奸杀人与我何干?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大学生又是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如果掌握国家未来都是这样一些理性而自私,抱定“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宗旨的青年,那不是很让人担忧吗?泰斗还说:“一个人到底伟大不伟大,取决标准在于看是自己享受的同时,能带给别人也享受,还是破坏别人的享受。”如果按照这样一个逻辑,那么文天祥是不够伟大的,而汪精卫却很伟大。文天祥被蒙古军队俘获之后,只要他答应投降,立刻就可以当宰相。面对点点头就能到手的逼人富贵,文天祥却选择了断然拒绝,从容就义。他自己不享受,也破坏忽必烈的享受,怎么能算伟大呢?汪精卫就不一样了,他叛国之后,不仅自己很享受,日寇也很享受,追随他的大大小小的汉奸也很享受,依茅先生之见,汪精卫不是“到底伟大”吗?茅先生在演讲中还谈到了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并断言:“只要WTO和市场存在,仗就打不起来。”理由是过去需要通过战争夺取的资源,现在可以通过市场获得,“所以还是要保护好自由、平等交易的市场。”泰斗的这个结论,首先与事实不符。“9.11事件”之后,布什总统立刻宣布:“这是战争!”并以“战时总统”自命,随即在全球范围展开“反恐战争”,不旋踵即倾人两国――这不是战争又是什么呢?美国是WTO和自由贸易的最大受益国,她都不信这一套,泰斗凭什么让我们对之确信无疑呢?泰斗对战争正在进行这样一个无与伦比的巨大事实视而不见,究竟是想麻痹谁呢?当然我承认,如果我们老老实实地遵守自由贸易的秩序,战争的危险的确比过去小了。但不要忘了,大家在贸易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因为游戏规则是西方大国制定的,裁判也主要由他们充任的。一个手边的例子就是:中国虽然加入了WTO并作出了巨大让步,但美国至今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就意味着中国出口到美国市场上的商品,成本怎么衡量,价格如何定,中国说了不算,美国说了才算。这样一个“自由、平等交易的市场”,美国当然乐意“保护好”,但中国跟着瞎起什么劲啊?巧合的是,差不多就在茅先生作这篇演讲的同时,新浪财经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94.64%被调查者认为“国内经济学家一心为利益集团代言”。泰斗在演讲中先是以“享受人生”诱惑青年不要抵制日货,然后又以“WTO和市场存在”为由替正在进行战争的美国辩护,他是在为谁代言呢?有没有“反认他乡是故乡”呢?我不敢妄做结论。但有一点我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非常善于在全球化过程中整合作为他国既得利益者的精英阶层的利益,并透过他们对付这些国家的下层民众的。其中的逻辑正像先知般的马克斯.韦伯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全球经济共同体在本民族内部唤起当前物质利益与民族未来的冲突,并使既得利益者与本民族的敌人联手来反对本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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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5:04 &&
经济适用房“房号被炒”原因何在?&&&&昨日,笔者在中新网上看到一篇报道,说的是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号已被炒作。如今,在北京一个9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被炒到5万,140平米的要14万。&&&&看到这个报道,笔者不禁要问:在北京,经济适用房是如何管理的呢?如果有严格的审批手续,那房号又是如何被炒作的呢?&&&&大家知道,当前中国房价涨得最高,涨得最快的就是北京。为此,北京市也出台了不少针对房价的调控措施。但是,作为调控措施之一的经济适用房,为何它的房子还没有卖掉,而房号却被炒作,其价格达到5万到14万的呢?&& 从这里面,我们完全可以分析得出,那些房号都是被一些住房不困难,不需要房子的人搞到了手。然后,再出卖房号,以不要出资的形式,转手赚取钱财,这是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无本生意,谁都会做。也就是说,能搞到房号的这些人,一是自己不要房子了,二是自己有好的社会关系,所以才有卖“房号”的机会。&& 从客观上说,卖“房号”,是由于经济实用房与市场上的商品房存在一定的差价,人们觉得其中有利可图。所以,炒“房号”才有了市场。&&&&但是, 如果我们仔细地去分析分析,我们就会发出疑问?难道我们的相关部门,在管理上、在制度设置上是没有问题吗?是否也存在很大的漏洞的呢?难道就不能阻止这种炒“房号”的行为发生了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但为什么还会发生炒“房号”的事的呢?对此,笔者分析后认为,我们的相关部门至少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那些住房困难和并不困难、是否急需要住房的人的情况没有掌握好;二是房号先给困难的人还是先给并不困难的人,心中无数,工作中存在肓目性;三是对领取房号的人和办理该房号的房产证的人是否是同一个人,没有进行监控、核实。&& 可见,这样的工作又怎么能及时阻止房号被“炒作”,打击炒“房号”者呢?所以,有人从中钻到了空子,给有限的经济适用房创造了被“炒作”的机会,“房号”被炒,这也是在所难免的必然结果。&&&& 为何这么说呢? 因为,在中低收入的家庭里,也有相对困难的,也存在急需与否的问题。所以,在这住房需求的缓急里面,就有很大的文章可做的。如果给那些还不急需要房子的人拿到了经济适用房的房号,那么他们就会用于炒作。这样,而那些确实急需要房子的住房困难户,却又拿不到房号,而住房困难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这当然也就失去了政府建经济适用房的本意,失去经济适用房的应有作用了。&&&& 其实,人们心里都很明白,政府建经济适用房,目的是为了解决那些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问题。所以,我们的相关部门就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考虑如何制订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来保障经济适用房的分配。考虑如何才能真正掌握那些人是属于住房真正困难的,那些人的住房还不是最困难的实情。只有对这些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做到了如指掌。才能真正地去公平公证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号失控而“被炒”,相关部门是负有很大的责任的。&&&&&&&&&&&&&&&&&&&&&&&&&&&&&&&& 龚玉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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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6:43 &&
炮轰的好,经济适用房早就成了公务员谋取利益的工具,普通人谁有本事买经济适用房,在房坛上倒经济适用房号的都是公务员.茅于轼老先生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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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19 &&
今日沸点 茅教授“炮轰”偏靶?
每日经济新闻&& [ 6:49]&&话题缘起回放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在上周末某基金募捐会上,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经济学家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   茅于轼认为,住房不公平现象是人类社会不公平的集中表现,中外古今任何社会没有例外,而且没有可能在未来三五十年里改变。现在关于房地产的争论,背后都隐含着对于公平的要求,公平只能慢慢做到一些,完全平等不太有希望。   他认为,房地产业追求公平,首先要解决居住条件特别差的人,让他们能够住上一个比较好的房子。廉租房可以解决人权中的住房权,而经济适用房这条路是错误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中低收入人购买的,但实际上低收入人买不起房,因此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照顾了中高收入人。   他认为,如果大多数老百姓都能买得起房,是因为这个国家的收入提高到了这个水平,如果没有这个条件,政府再靠政策帮助也是枉然。 主持人:   在上周末某基金募捐会上,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经济学家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其中“炮轰”经济适用房、认为“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的观点,立即引来指责和反驳。   茅于轼的说法站得住脚吗?经济适用房这条路是真的走错了,还是如一些论者指出的那样,茅教授的“炮轰”偏靶了? 赵文斌:茅老没把握好   茅于轼作为一个令人尊敬的经济学家,在一个他不太熟悉的行业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其中一个主要的观点是“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仔细研究下茅老在怎样的环境下有此一说,其实我们也大可不必把茅老的讲话当真,全当作饭后谈资吧。   我们先分析茅老的观点。现在我国经济适用房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建造数量上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二是建造结构和分配等实际操作上存在腐败不公。茅老认为,经济适用房价格高,在分配上不能卖给真正的低收入人群。而事实上,经济适用房最根本的问题是数量少,其比例只有6%,而中低收入人群占社会80%以上。从1999年开始,我国就强调保证经济适用房占到80%的比例,但各地方贯彻时出现了很大的偏差,这是造成目前房价增长过快、房价过高、供应结构不合理、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等矛盾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   经济适用房的实际价格是多少?茅老没有给我们描述,只是以分配上的问题断定经济适用房只会为高收入者服务,就此全面否定经济适用房政策,这是本末倒置,以片面否定全面,看似站在大众的一边,其实利用了社会心理。其实经济适用房这条路不是走错,而是走偏了,正是在执行中很不到位,出现了比例极不合理,才造成目前现状。建造结构和分配等实际操作上的问题不是关键,只要加以政策监督,就可以解决。 王毅:“炮轰”偏靶   从大道理上来说,茅于轼先生这番颇有些意外的炮轰是基本在理的。   但茅于轼先生对经适房的“炮轰”,多少显得有些打偏了靶子,有偏颇过激之嫌。原因在于:   一、现在中低收入者的确买不起经适房,也买不到经适房,这是个基本事实。但不知茅先生想过没有,为什么中低收入者买不起经适房,也买不到经适房?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时下许多地区的经适房在本质上而言,完全是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的,面积大、价格高、房源紧缺,自然成为紧俏货。   二、中低收入者买不起经适房,是否意味着经适房的完全失败?我不这么看。穷人买不起经适房,首先是国家政策上没有予以最大的扶持,其次是房地产开发商钻了经适房的空子,他们享受了经适房的优惠政策,但开发出的却并非是经适房。   三、廉租房的居住者,只是社会上最穷的人,他们只是中低收入者的一小部分。对于更多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如果政府与开放商一同能够严格按照政策来开发经适房,那么这部分人还是有能力住上经适房的。   应该说,政府开发经适房,并打算让中低收入者住上经适房的思路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在执行政策、开发房产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这需要政府的强力纠错,更需要政府的严格监管,同时也需要开放商在开发经适房的过程中不偏离主旨。(《中国青年报》) 盛大林:“炮轰”有理   大家可以调查一下:住上经适房的真正的低收入者有多少?在理论上,再“经济”的房子,真正的低收入者也买不起;在实践中,开着私家车住着经适房的现象,比比皆是。其实,自从经适房诞生之日起,就有专家提出质疑,此后几年也不断有人“炮轰”,但政府不仅不为所动,而且不断扩大经适房建设规模,有的城市甚至硬性规定经适房数量必须占到房屋开发量的一定比例。   经适房为何总“炮轰”不掉甚至越轰越多呢?我觉得,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原因:   地方政府和官员追求显绩。各地政府乐此不疲并津津乐道的所谓“十件实事”之类,经适房当然也属此列。在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中,经常能够见到“去年经适房开发面积达到多少多少平方米,解决了多少多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之类的话。   地方政府和官员从中渔利。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审批掌握到政府部门的手里,干部倒卖经适房指标的事早已不是新闻,把经适房指标作为“礼物”送人的事儿也曾见诸报端。这都还只是小打小闹。近两年,经适房中的腐败已经呈现出规模化、制度化的趋势。在一个城市有个小区,是专门为某市直机关建造的;还有数个经适房小区专供省直机关的干部,“300平方米经适房”的奇迹就诞生在这里。   在“安居乐业”的高调下,在“扶贫济困”的鼓噪中,少数专家的意见被淹没,而真正的穷人又几乎没有发言权。(《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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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43 &&
国家经济政策 是谁都有资格想'炮轰'就'炮轰'吗?中国经济网 carina&&&&&& 10:07 && “茅于轼炮轰经适房”应该算是今天的一个重磅新闻了,想想多可怕,经济适用房政策居然是个错误,压根就不该有这种提法,这错也太大了。倘若再稍微回想一下最近的各种经济政策,就一个词“真可怕”,就是没有什么好的,全都是挨骂的。 &&&&&&&& 一些学者、媒体,动不动就拿起笔来“炮轰”,真够吓人。就好象国家出台的各种经济政策都在糊弄人的,先不追究正确与否,只是这么下去,谁还敢给一个拥有13亿人民的国家制定经济政策呢?&&&&&&&&&&&&&&&&“从90平米到106平米科学变谬误”“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油价下调是叫好跟跌还是质疑降幅”“不上浮的票价是铁道部给票贩子拜早年”……总言之,不论哪行哪业的经济政策,就是不能招待见,一出台就招骂,定睛看看,许多根本都不明白在骂什么的老百姓也被埋在“炮轰”的包围圈里,弄到晕头转向,不论是该骂的还是不该骂的,反正先骂一通再说! &&&&&&&&现在“炮轰”几乎快成了一种时尚,表现形式也是形形色色。“住房不公平很难改变”,“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在上周末某基金募捐会上,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于是吓人的大标题就出来了:经济适用房遭到了经济学家茅于轼的“炮轰”。 &&&&&&&&又如,“春运票价不上浮首先可能是铁道部送给广大票贩子的一个新年大礼”。一个最坏的情况是,铁道部不提价,但票都到了黄牛手里。这样最后受伤害的还是低收入者,铁道部贴的钱转了一道手都到了黄牛和铁路系统内部的蛀虫手里。先不说铁道部在公布不涨价的同时还部署了今年严打倒卖车票的专项行动,即便不严打现实中那也不可能这么极端。结果,一项为广大百姓谋利的政策、赢得全国百姓喝彩声的好政策也遭遇了“炮轰”。&&&&&& &&&&&&&&再看一则,“90平米”成为一种象征,成为房地产新政能否实施以及政令是否贯通的标志,备受各界瞩目。正是在这一点上,《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又犯了大忌,顶风而上的结果必然是应声落马。 旦夕之间科学变谬误,到底是一种补救,还是一个笑话,容后再看。建设部因24小时内撤下“关于征求《90m2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立即成为众矢之的。难道这不是一个最快被纠正的错误吗?&& &&&&&&&&还有就是这次的油价调整,政策一出,就有人开始说“可能只是象征性的”,难道国内成品油和原油市场逐渐向外资敞开大门的大趋势和环境都是象征性的?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已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或许是因为20个月没有见过油价下降了,有些人的炮弹很久没地方放了,但不论怎么轰,2007年的首次下调最终给广大百姓带来的还是受益。&&&&&&&&&&其实,一个政策的制定到公布于众,决策者无疑是要权衡再三的,为的是让其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可是一方得利必有一方受损,想让各方面利益都不受损各方面都受益原本就是天方夜谭。&&&&&&&&&&&&&&中国古代就有儒学“八目”: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做事情就得一步步来,得循序渐进。在中国所受的教育就是,比如教你登山,会告诉你顺着哪些脚印一步步往上走是捷径,而在美国,就会告诉你哪些东西是登山必备的,路就得靠自己去摸索了。 &&&&&&&&所以,我们政策的决策者在制定经济政策时,除了要受传统约束还得要与时俱进,既要能经受住科学的考验还要能让各方满意,他们恐怕也不容易。特别是政策的制定,一个细微的改动就可能影响到成千上万老百姓的利益。所以,不必对任何政策都叫好,但至少不要对任何政策都“炮轰”。作为普通人,没有深入研究,就不要急于进行“炮轰”,要看见政策到底和以前有何变化,历史沿革是怎么发展过来的,不对的地方有什么历史原因。即便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也可以一一指出来,现在政务都实现网络办公了,可以发邮件,也可以打电话,更可以写博客,总可以寻找一种表达方式的。但动不动就“炮轰”,或者怂恿更多的人来“炮轰”某些政策,未必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有时专家学者也未必就真的就对各种问题都搞明白了。&&&&&&&& 总之,政府出台各种经济政策应该向公开透明的方向努力,科学决策更是我们追求的方向,但“炮轰”,这种不利于和谐环境的做法,最好还是少些,经济发展更需要的是理性和科学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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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2 &&
经济适用房光“炮轰”没用 (日 08:04证券时报) &&&&吴木銮&&&&某媒体报道称,学者茅于轼先生近日“炮轰”经济适用房。茅的观点是:经济适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人置业。茅还反对政府免费提供经济适用房土地,他为此算了一笔账:假定这块地值一个亿,政府卖了两千万,或者白送了,政府就损失了八千万或一个亿,这笔钱可以解决多少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该媒体的一位房地产记者同时也谈到了北京经济适用房炒号的问题,他说,作为一名房地产记者,他当然知道很多时候购买经济适用房要走后门,也知道有些人在炒卖经济适用房的房号,但当有人告诉他一个房号需要17万元时,他还是被惊呆了。他进而假设:买一套9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如果每平方米4000元,总价也就36万元,17万元一个房号,相当于总价的一半了。&&&&无可否认,经济适用房曾经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与商品房的差价哪怕只有一元人民币,按市场的机理,也会有“卖号”的可能性。这个制度最脆弱之处就是在住宅商品化汹涌大潮中还想建一个“逍遥岛”。而且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这个岛基本是给中高收入,大多有体制内身份的人所建。而茅先生所称的政府损失了八千万或者一个亿,或许很大部分就流入到这些人手中,以及那些有政府背景的房地产企业腰包里。&&&&从实践层面上看,解决中国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提供租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有政协委员曾经坚决认为要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理由一是廉租房不需要大规模改造。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可以长期不断地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二是相对租房补贴来说,廉租房适用于所有城市。对于上海、北京和广州等城市来说,房价和租金比较高,上涨的速度比较快,仅靠租房补贴将使政府处于被动地位。三是相对经济适用房来说,廉租房更适宜贫困人群。笔者还可以加一条理由:在廉租房制度中,虽然也有资源稀缺导致部分中高收入者混入的可能,但是没有产权的终极关系,这种诱惑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是天壤之别。&&&&一些论者可能提出,经济适用房如果改售为租,不是就可变成廉租房?确实是如此。查有关资料,当年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只售不租的政策原因有二:一是改革初期时,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比较低,低租金的住房制度受我国长期的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很快提高到市场租金的条件不成熟。二是通过销售能尽快回笼资金。如果再允许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进入租赁旧体制,会因资金回收慢、资金不能循环而影响住宅建设的速度,加重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本。因此,国发[1998]23号文件规定,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要实行只售不租的政策。&&&&但是,目前这些假设基本不能成立。比如完全享受上世纪八十年代推行的极低公房租金的观点不再,百姓以适当价格支付租金的意识早有;回笼资金与只售不租划等号也是当时金融手段不够充分的产物。当前的金融手段完全可以做到只租不售下政府也能迅速回笼资金,这有新加坡的例子可以佐证。&&&&还有一种担忧就是,是否会形成西方那种贫民窟似的道德关怀。这也不难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1980-90年代建设的暂时还达不到拆迁标准的二手房,政府完全可以分散购买。有专家曾做过估算,拿出2005年各级政府总共5500亿卖地收入的1%,就可以解决60万户低收入者平均每户60-70平方米的居住问题。&&&&以地方建设部门为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实际上享受着极为偏心的待遇,部分省市至今仍然未考虑廉租房制度的引入问题。剥去上述以只售不租为特征的中国特色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各种理由,最终能支撑其继续生存的,或许就是某些政府官员的寻租依赖。而今经济适用房在舆论多次炮轰下仍能生存,可见利益绑住改革的步伐是多么的明显。&&&&(作者为媒体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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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6 &&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
10:19:55&&来源: 南方都市报   1月15日《中华工商时报》文章《茅于轼“炮轰”经济适用房》,称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帮中高收入者置业没道理,“住房不公平很难改变”,“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在上周末某基金募捐会上,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    经济适用房在炮轰下为何仍能生存?    我一直纳闷为何这个带来不公、大量寻租、腐败行为的计划的遗产仍能生存?无可否认,经济适用房曾经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与商品房的差价哪怕只有1元人民币,按市场的机理,也会有“卖号”的可能性。  从实践层面上看,解决中国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提供租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有一政协委员曾经坚决认为要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一是廉租房不需要大规模改造。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可以长期不断地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二是相对租房补贴来说,廉租房适用于所有城市。对于上海、北京和广州等城市来说,房价和租金比较高,上涨的速度比较快,仅靠租房补贴将使政府处于被动地位。三是相对经济适用房来说,廉租房更适宜贫困人群。笔者还可以加一条理由:在廉租房制度中,虽然也有资源稀缺导致部分中高收入者混入的可能,但是没有产权的终极关怀,这种诱惑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是天壤之别。  笔者在另文中提到,以地方建设部门为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实际上享受着极为偏心的对待。有关部委答记者问也曾经承认部分省市至今仍然未考虑廉租房制度的引入问题。剥去上述以只售不租为特征的中国特色“经济适用房”的存在的各种理由,最终能支撑其继续生存的就是政府官员的寻租依赖。  十余年前,主导者推出经济适用房时,口号激动人心:“面向近80%的中低收入者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采取优惠政策,能够控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房。”今天,经济适用房在炮轰下仍能生存,可见利益绑住改革的步伐是多么的明显!(吴木銮)    茅于轼老先生因噎废食    茅于轼老先生“炮轰”经济适用房的理由就是,“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中低收入者购买的,但实际上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因此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照顾了中高收入者,而且是收入比较高的人。”  不容置疑的是,经济适用房在我国的执行过程中,有很多违反了“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这是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问题,这些都不是“经济适用房”本身的问题,是我们操作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去年底在谈到香港市民的居住环境时,吴邦国表示,内地在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方面,可以借鉴香港的成功经验。  在香港,有近一半的中低收入的市民居住在政府为其提供的“公屋”(租屋)和“居屋”(半折优惠购买)里,“公屋”配置的关键环节是公屋受助对象的准确认定。目前申请租住公屋的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年龄须满18岁以上;二是在香港居住满7年且仍继续在港居住;三是没有私人住宅物业,没有签订协议购买住宅及没有持有一间拥有住宅的公司一半的股权;四是家庭收入在一定的限额内(月收入6000港元以下,家庭净资产总额不足17万港元)。特区政府规定,公屋住户每2年需向房屋署申报家庭资产。政府设置公屋轮候册,政府还实行公屋退出制,对照香港政策的细则,在我国的相关制度里多得是模糊的可供寻租的字句,其后的执行混乱、徇私舞弊就一点都不奇怪了。(许青安)    编辑解读:经济适用房的焦点在于产权归属,以及审核、退出机制,从正反观点看来,目前兴建经济适用房已经出现大量社会问题,其负面效应不容忽视,而先建不存在买断产权问题的廉租房,满足“公共品”需要,以及在建立完善的审核退出机制后,再建经济适用房,避免寻租及扩大社会不公,是双方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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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 &&
“茅于轼‘炮轰’经适房”错在哪儿?
08:28&& 章林晓
  昨天,有朋友给我转来《纳税人帮中高收入者置业? 茅于轼“炮轰”经适房》一文,问我觉得如何?我说,茅于轼肯定会迎来网友们板砖无数。上网搜索一看,果真发现,不论是在人民网、新华网这些中央重点新闻网站,还是在一些大型门户网站,网友们就此扔给茅于轼的板砖实在是够多够狠的了。那么,“茅于轼‘炮轰’经适房”究竟有没有错呢?如果有错,又错在哪儿呢?  茅于轼说,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中低收入人购买的,但实际上低收入人买不起房,因此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照顾了中高收入人,而且是收入比较高的人。茅于轼反问,如果买不起房就先租房住,为什么要买房呢?为什么还要政府帮助他置业呢?政府有什么义务、拿什么东西来帮他置业呢?说白了,经济适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人置业!这个没有道理。   只是,经济适用房真的如茅于轼所说的,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者置业吗?  了解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历史的人都知道,我国结束福利分房体制后,开始转向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即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具体可参见我国房改的三个重要标志点:国发[1994]43号文件、国发[1998]23号文件、国发[2003]18号文件)。简单地说,就是对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对中高收入者提供商品房。  了解了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以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的不同供应对象,我们就会明白,茅于轼是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和目的混为一谈了。茅于轼具体错就错在以下几点:  一是无视了社会上“夹心”群体的客观存在。在这里,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茅于轼无视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即将我们业内所讲的,那部分买不起商品房但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有意无意地抹去了。我们至少不难知道,有相当一部分从农村走向城市,曾用光家中所有积蓄并且借完了亲戚和朋友钱财,才勉强读完大中专学校的年轻人,就属于这一“夹心”群体。  二是无视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精神。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在这种前提下,我国政府难道没有帮助其公民置业的义务?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我国政府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帮助公民置业?那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三是无视了经济适用房“保本微利”的规定和事实。茅于轼说,作为经济学家,他反对政府免费提供经济适用房土地。可事实是,《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号)的规定确定;其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而《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开发成本”构成的第一项就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征用土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在各地实际操作中,在给经济适用房划拨土地时,实行的都是按上述规定的有偿划拨,而非纯粹意义上的无偿划拨。因此,说纳税人为廉租房作出了贡献,那还说得过去,但说纳税人帮助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置业,则并非事实。  四是无视了遵纪守法与违规操作以及仇富与仇腐的区别。将经济适用房建成了豪华别墅,住进经济适用房的甚至有开奔驰、宝马者,还有的经济适用房房号炒到了几万元,这在一些地方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决不是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结果,而恰恰是违反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结果,甚至是“房地产开发商与政府官员商量着办,是奸商与贪官间一种双赢的结果”。这也是广大民众痛恨某些“富人”的一个因素。广大民众中,有谁痛恨勤劳致富者?有谁痛恨知识致富者?可以说,几乎没有,甚至是羡慕都还羡慕不过来,广大民众仇视的不是“富”而是“腐”,真正仇视的是那些因“腐”而“富”者!  我粗略地浏览了一下一些网站网友们的留言,发现在飞向茅于轼或激愤或理性、或刻薄或宽容的密集“板砖”中,最为集中的一点,就是批评茅于轼是“富人”的代言人,甚至说他是 “为富不仁者”的代言人。  茅于轼为“富人”代言,我相信其自有其为“富人”代言的足够理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每一个利益群体都需要自己的代言人,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也是谁都不可能抹杀的事实。  但问题的关键是,作为经济学家的茅于轼在为“富人”代言时,不能无视法律、历史和事实。  因为,稍具一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当代经济学的理论观点都是根据一定理论模型的推论而来的,都是在表述一个决策者如何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做出他所认为的最佳选择,而这个选择就是经济学家所要研究的现象。  作为经济学家的茅于轼,错就错在他在为“富人”说话时,连最基本的经济适用房等相关概念也没搞清楚,就迫不及待地向经济适用房“开炮”了,而且,在“开炮”的同时,还自认为是“比较有把握的”。 &&来源: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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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43 &&
公平,是口号,旗帜.千万不能在传统思维中兜圈子-------以结果公平为标准.应该是条件公平!前者是农民起义,后者才是现代公平.善恶不同,能力大小,灾祸多少,即便在同样条件下努力,结果也不同.不问是非,就盯住结果,是堕落者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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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38 &&
支持茅于轼,不是不能建经济适用房,而是没有建廉租房的情况下,绝不该建经济适用房。不管从“中国特色”还是一般经济规律,这样做都经不起推敲。中国特色就不用说了,经济使用房到底谁能决定卖给谁,卖不卖,卖多少钱。大家都清楚,这是个权力寻租的大市场。至于一般规律,问个最简单的问题。假设,只是假设一家人确实困难。确实公平地买到了经济适用房。后来这家人经济条件改善了,这个时候,还有很多人任然很困难,甚至比他们当年还困难。那这个时候,能不能要求他们离开这个房子,去买他们已经可以承受的商品房,把这个经济使用房卖给现在更需要的人?不行,应为人家已经买了。而且还可以传给后代。买房子这个事情不象经济补贴,不需要补贴了就可以终止。房地产交易是一个长期的行为。而廉租房就卖友这个问题。而且廉租房的门槛更底,可以帮助最底层的困难户,经济使用房就做不到。经济使用房,只能是廉租房的补充。为什么中国会这么搞,答案也简单。一个是政府收钱进去,一个是政府拿钱出来。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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