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市邮编经济适用房属于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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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岑溪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名  称:岑溪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
岑溪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岑溪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编制目的、意义。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集约节约使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等战略资源,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岑溪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供地计划是否合理,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也会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二)编制依据。
& 本计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岑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岑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我市土地储备情况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编制而成。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管理,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和有效实施。
(二)基本原则
计划修编工作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为基础,强化计划的导向性,提高计划的可操作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总体上要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就是依法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障就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以及农民的合法权益;挖潜就是要清理和整顿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集约利用,就是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节约用地。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城乡统筹原则;二是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三是供需平衡原则;四是有保有压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5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8.271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5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4752公顷,住宅用地21.007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7.447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5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2869公顷(详见岑溪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其中城镇住宅用地中的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用地面积6.4299公顷,列入自治区试点项目,尚未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5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岑城镇48.2566公顷,马路镇0.3804公顷,南渡镇0.5215公顷,水汶镇0公顷,大隆镇0公顷,梨木镇0公顷,大业镇53.4914公顷,归义镇8.7598公顷,筋竹镇11.4498公顷,诚谏镇0.5028公顷,糯垌镇3.3180公顷,安平镇0公顷,三堡镇1.4833公顷,波塘镇0.1080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建设用地计划对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通过建设用地扩张与内部挖潜挂钩,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以土地供应的硬约束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性用地,保障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适当控制一般城镇发展,严格控制规模小、投资强度低的工业集中区规模;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用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以保障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供地落实力度,继续做好拟供应土地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群众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以上,并优先确保用地供应。对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国家鼓励优先发展项目用地,确保用地供应。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强化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标准化的管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严格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和出让合同签订关,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建立落实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巡查制度。将建设用地项目批后监管工作列入国土资源的重点工作,多部门联动,按建设项目的进程分段管理,各负其责。三是规范建设项目用地行为,实行用地复核验收制度,对无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验收意见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积极推进工业建设节地工程。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地挖潜活动,通过提升空间利用率来挖潜扩大生产性用房。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有关规定,投资强度、建筑密度指标控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之内,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
按计划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出让前,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土地前期开发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依法由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
2.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
土地出让前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再调整。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3.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制订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拟定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4.强化用地合同管理。
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均明确由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5.优化住宅用地结构。
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供应住宅用地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政府协调机构。市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国土局牵头,会同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房产局、招商促进局、房改办等单位共同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政策和评价机制,实行协同管理,统筹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目标和要求,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到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宣传引导。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土资源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意识、土地忧患意识和依法用地意识。
(三)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建全完善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四)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健全完善对市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五)实行出让合同网上填报,强化供地监管。土地供应数据全部纳入监测监管系统,通过实行土地出让合同统一网上填报,统一审核,对土地供应的情况的适时掌握和监控,确保全市土地市场秩序良好发展。
岑溪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用地
限价商品房用地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岑溪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面积单位:公顷
归义镇金鸡、谢村、新圩
泽仁现代商贸物流项目
波塘镇玉兰组
波塘供销社加油站项目
岑溪市岑城镇探花村
岑溪市天亿汽车贸易、维修厂建设等项目地块
岑城镇木榔村下木处
木榔第一加油站
岑城镇木榔村下木处
木榔第二加油站
柠檬酸厂旁
上奇第一加油站
岑城镇上奇社区上垌处,南环过境公路旁
上奇第二加油站
三堡镇三堡社区罗突垌处
三堡镇罗突垌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归义镇新圩社区、金鸡村处
泽仁现代商贸物流项目
岑溪市南环路与南北大道延长线交汇处
南境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市思湖路延长线与城东延长线交汇处
南北大道南岸汇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旁地块
岑城镇甘冲、新兴社区
岑溪市教师产权型限价房项目(一期)
岑城镇甘冲社区
城镇住宅、科教等
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
大业镇古万村、会村处
大业镇年产吨陶瓷原料25万建设项目
大业镇古万村、会村处
大业镇年产吨陶瓷原料25万建设项目
大业镇古万村处
大业镇年产吨陶瓷原料25万建设项目
大业镇古万村、会村处
大业镇年产吨陶瓷原料25万建设项目
糯垌镇塘坡村与新塘村交界处
糯垌镇页岩砖厂建设项目
大业镇双松村、新村王角磅处
岑溪市再生铝合金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大业镇双松村、新村处
岑溪市不锈钢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筋竹镇望闾村筋竹高速路出让口处
岑溪市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岑溪市筋竹镇望闾村
油茶深加工
南渡镇吉太社区
吉太变电站
三堡镇振大村
三堡35KV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
诚谏镇诚谏社区
诚谏镇中心小学幼儿园重建项目
马路镇马路社区
马路镇马路小学扩建
筋竹镇筋竹社区
筋竹中学田经运动场建设项目
岑溪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地
南环过境公路建设项目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二级类统计。
关于岑溪市2015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3〕 14 号)要求,2015年度住房用地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2010、2011、2012、2013、2014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分别为1.3137、18.7940、9.9976、32.4045、13.4547公顷,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为15.1929公顷。根据上述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5年度岑溪市住房用地供地计划总量为21.0078公顷。具体数据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9998公顷
1、保障性住房用地:0公顷。
2.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0公顷。
3、公共租赁房用地:0公顷。
今年拟建设公共租赁房649套,所需用地由各建设项目业主在原有建设用地中解决,不需另行供地。
4、限价商品房用地:1.9998公顷。
我市计划供地1.9998公顷,用作建设教师限价房项目。
二、商品住房用地:19.0080公顷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市2015年度普通商品房用地计划为19.0080公顷。
1、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3.3056公顷。
2、其他住房用地:5.7024公顷。
其他住房用地=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9.6=5.7024公顷。
2015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地计划总量=保障性住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限价商品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其他住房用地=0+0+0+1.9998+13.3056+5.7024=21.0078公顷。
岑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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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岑溪市城中路2号&&电话:岑溪市投入2.2亿元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岑溪市藤县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推进经适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让困难群众住上好房子。
  在岑溪市乌峡廉租房小区里,70多岁的黄绪祺对这个50多平方米舒适明亮的新家非常满意。以前,他们一家住房简陋破烂昏暗,作为困难家庭的他想要凭一己之力改善住房条件,可谓难上加难。没想到,岑溪市的安居工程,让老人家在有生之年圆了安居梦。
  今年岑溪市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共有1260套,其中廉租住房196套,公共租赁住房564套,限价商品住房500套,目前各个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建设当中。
  岑溪市新时代经济适用房项目工作人员 陈柯译:&一期已经是完工了,总共面积34300平方米;2号楼主体已经封顶,主体基本上完工,然后,三号已经做到16层主体,我们也在抓紧进度,基本在十月份主体完工。&
  同时,岑溪市还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改造面积16万多平方米,涉及居民2000多户。安居工程成为了岑溪当前受益群众最多、一次性受益最大的民生&一号工程&。
【通讯员:梁焕焜 陈世万 黎炎明 责任编辑:邓超妍】
梧州生活百事通
友情链接:岑溪市新时代经济适用住房(一期)销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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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市政府规划建设了新时代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现一期共374套(其中100套面向教师)已具备销售条件,根据《岑溪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岑溪市电视台、广场电子屏幕、岑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公示期为7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时代经济适用住房(一期)套数
总套数374套(其中100套面向教师)。
二、销售价格
最高销售价格不超1950元/平方米,楼层差价按楼层系数调节。
三、申购对象
1、在本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信息公告前具有我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并居住满三年(非农);
2、具有我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并居住满三年的,在本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四、申购条件
申购对象必需符合国家的计生政策并符合下列条件,以&&&&& 家庭为单位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套。
1、无房(申请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名下无自住住房、地产、商铺),三年内无房地产交易记录,或住房困难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 平方米(含10平方米);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9034元;
3、申请人为单身的须达到25周岁(含25周岁);
4、教师的须《教师资格证》、《编制证》。
五、申购者申购时须递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申请人与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
4、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5、《结婚证》、离异的须《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单身须未婚证明;
6、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
8、有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同时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租房的须《房屋租赁合同》;
9、《教师资格证》、《编制证》;
10、申请人初审合格的,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申请人及直系亲属房、地产档案证明,及三年内有无房、地产交易记录证明;
11、经复审合格的本期没申请得到房的,可在下期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时免交资料。
六、申请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领表及递交资料时间:
报名领表及递交资料时间为日至 0日,申请人在报名时凭身份证、户口薄领取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交清所有资料,逾期不再接收(递交资料时须用3开的档案袋装好,原件、复印件一起交来查验,报名不分先后)。
(二)、申请地点:
岑溪市北环新村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电话:8223048
(北环新村大门入右侧20米)
岑溪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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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岑溪市城中路2号&&电话: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欢迎光临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
&& 中标公示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市归义镇双贵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网上公开招标编号:XPZBCX1509279A&&&&发布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
岑溪市归义镇双贵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XPZBCX1509279A
岑溪市归义镇双贵小学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岑溪市归义镇双贵小学公共租赁住房总面积706.26㎡,建筑层数:地上5层;建筑高度:15.75米;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现暂建1-4层,建筑面积567.87㎡& 。
2015年10月 27日下午15时30分
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10月 28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11 月 3日
岑溪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岑溪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陆拾叁万捌仟陆佰陆拾玖元贰角贰分(¥元)
钟健林(注册编号:桂 ;诚信卡号: 073301)
岑溪市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零捌分(¥元)
钟凤梅(注册编号:桂;诚信卡号:073276)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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