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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长城汽车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对《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公司章程》
须待股东于&2016&年&5&月&17&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作出批准。《公司章程》
的修改将于年度股东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后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原文&&&&&&&&&&&&&&&&&&&&&&&&&&&&&&&&&&&&&修改后
&&&&&&&&&&&&&第&123&条&&&&&&&&&&&&&&&&&&&&&&&&&&&&&&&&&第&123&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名,董事&9&名。其中执行董事&5&人,非&董事&5&名。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
&&&&执行董事&2&人,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董事&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
&&&&&&&&&&&&如果董事会换届,公司应保持二分&&&&&&&&&&&&如果董事会换届,公司应保持二分
&&1&&&&&之一以上的董事为外部董事(指不在本&&&&&&&&之一以上的董事为外部董事(指不在本
&&&&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并应保持最少&&&&&&&&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并应保持最少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本公司
&&&&股东且不在本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股东且不在本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
&&&&格或与会计或财务有关的经验的独立&&&&&&&&&&格或与会计或财务有关的经验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应独立于控股股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
(.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15&年&11&月&20&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
(.cn)。
&&&&本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发布董事辞职公告中提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上上
先生「梁先生」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梁先生需在董事会及各董事会委员会继续履职直
至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以符合章程规定后生效。本次章程修改后,梁
先生需在董事会及各董事会委员会继续履职直至本次章程修改生效。本次章程修改将于
年度股东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长城汽车(601633)公告正文
长城汽车: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对《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公司章程》
须待股东于&2016&年&5&月&17&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作出批准。《公司章程》
的修改将于年度股东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后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原文&&&&&&&&&&&&&&&&&&&&&&&&&&&&&&&&&&&&&修改后
&&&&&&&&&&&&&第&123&条&&&&&&&&&&&&&&&&&&&&&&&&&&&&&&&&&第&123&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名,董事&9&名。其中执行董事&5&人,非&董事&5&名。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
&&&&&&&&执行董事&2&人,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董事&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
&&&&&&&&&&&&如果董事会换届,公司应保持二分&&&&&&&&&&&&如果董事会换届,公司应保持二分
&&1&&&&&之一以上的董事为外部董事(指不在本&&&&&&&&之一以上的董事为外部董事(指不在本
&&&&&&&&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并应保持最少&&&&&&&&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并应保持最少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本公司
&&&&&&&&股东且不在本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股东且不在本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
&&&&&&&&格或与会计或财务有关的经验的独立&&&&&&&&&&格或与会计或财务有关的经验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应独立于控股股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
(.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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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15&年&11&月&20&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
(.cn)。
&&&&本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发布董事辞职公告中提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上上
先生「梁先生」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梁先生需在董事会及各董事会委员会继续履职直
至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以符合章程规定后生效。本次章程修改后,梁
先生需在董事会及各董事会委员会继续履职直至本次章程修改生效。本次章程修改将于
年度股东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2评论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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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对《长城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公司章程》
须待股东于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作出批准。《公司章程》
的修改将于年度股东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后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
名,董事9名。其中执行董事5人,非
执行董事2人,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
如果董事会换届,公司应保持二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为外部董事(指不在本
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并应保持最少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本公司
股东且不在本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
格或与会计或财务有关的经验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应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董事5名。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
董事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
如果董事会换届,公司应保持二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为外部董事(指不在本
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并应保持最少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本公司
股东且不在本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
格或与会计或财务有关的经验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应独立于控股股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
(.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
本公司于日发布董事辞职公告中提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上上
先生「梁先生」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梁先生需在董事会及各董事会委员会继续履职直
至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以符合章程规定后生效。本次章程修改后,梁
先生需在董事会及各董事会委员会继续履职直至本次章程修改生效。本次章程修改将于
年度股东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评论该主题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
作者:,欢迎留言
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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