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都取消话费补助的通知五万元,为什么还有人没接到通知哪???

听说云南宣威那边农村现在有扶贫工程,安居房,村民盖房政府补贴五万元,这是真的吗?会不会房子盖好钱拿_百度知道
听说云南宣威那边农村现在有扶贫工程,安居房,村民盖房政府补贴五万元,这是真的吗?会不会房子盖好钱拿
听说云南宣威那边农村现在有扶贫工程,安居房,畅抚扳幌殖呵帮童爆阔村民盖房政府补贴五万元,这是真的吗?会不会房子盖好钱拿不到啊?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会吧,要相信政府,
可是以前才补贴几千块,现在补贴五万我觉得不可能,别到时候房子盖了没有地方拿钱就亏了,我家哪里是很乡下的,自己出十几万盖房不划算。城里才两三千一平方
政策好了,
有点不相信,
我家那里大山上,自来水都没有,盖房成本高
我想你要相信政府,要改变农村的生活条件,政府会让你住上新房。
政府能把你的骨
请问你家是宣威哪里呢?
我想知道宣威西泽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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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建设银行-建行龙卡IC信用卡]你好!假如现在个人贷款五万元,什么时候能拿到,听说现在过年不办理,信用卡也不办理.是真的吗? - 信用卡问答 - 融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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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假如现在个人贷款五万元,什么时候能拿到,听说现在过年不办理,信用卡也不办理.是真的吗?
用户:融360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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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春节期间银行也是要放假的,正常的时间为7-15个工作日,遇到春节假期就会往后顺延的。建议年后再。
融360小编&&回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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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 - 银行平台 版权所有女子误存五万元到前亡夫账户,银行是否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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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说是依照法律银行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难道这五万元就没了吗?很是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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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个回答
银行的确是没有错5万元可以通过诉讼判决取回,具体就是以不当得利起诉前亡夫的法定继承人————————————————————————————写得简单一点结果好多人看不懂,解释一遍吧1、这笔款项没有发生法定继承2、原告也不能以法定继承为案由进行起诉具体做法:原告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其女儿(如果前亡夫父母还在的话还要一起列进来),要求返还前亡夫账户上的5万元,充分举证之后,法院判决返还该账户上的5万元,判决生效之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银行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凭该通知书将上述的5万元转至原告指定的账户中。其实就跟你不小心转错钱到陌生人(在案例里,前亡夫完全可以看作是陌生人了)账户中,你到法院起诉,发现陌生人已经死亡,此时没有被告法院不能立案,所以就将这个陌生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被告进行起诉。——————————————————————————————————补充两个案例:
法律上怎么定性我不了解。从银行的角度,不能无密码、无法律凭证去做取款。1.事件经过客户持5万元现金和一个存折,要求柜员将5万现金存入存折中。柜员照此办理,由于金额较小,款项直接入账,之后让客户签字确认。以上过程中,柜员是完全按照客户意愿和规定流程办理业务,银行方面无失误。在5万现金已经存入账户之后,客户发现应存入的存折有误,责任在于客户。后续处理,如果代办人知晓密码,可以直接取款或转账。情况是代办人不知晓密码,并且本人已死亡。按照规定和一般实践,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由合法继承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经公证的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因此,银行告知客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流程无误。公证出不予开具公证书,其理由是,存款人死亡后存入的款项,不能认定为遗产。2.题主问,难道这五万元就没了吗?参考我行系统和业务流程:5万元已经存入了存款人(前亡夫)的账户中,做取款或转账都需要输入密码。未输入正确密码,系统无法进行账务处理,柜员直接返还现金将造成短款5万。密码重置必须本人办理。本人因特殊情况难以到场(如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但意识清楚的,银行工作人员可上门核保,之后由代办人代办密码重置。存款人已经死亡的,必须有公证书等法律文书作为凭证,由继承人代办密码重置。代办密码重置后7天,可凭新密码办理支取。如果法院判决银行应当向客户返还5万元现金,客户就可以凭借判决书要求银行进行过户或支付。3.为什么存款过程不要求客户出示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5万元刚好是临界点。《管理办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以上”是否包含本数。如果该行业务系统中,5万元整不需要识别和留存客户信息,柜员无错误。4.为什么存款不需要输入密码?系统流程是这样设计的。参考我行目前业务流程:五万以下(不含五万)免填单。客户把现金和银行介质(卡折)交给柜员,柜员清点现金,与客户口头确认无误,系统直接记账,记账成功后客户在凭证上签字确认。五万以上要留存身份信息,先打印业务申请确认书,客户签字确认,然后系统记账,客户再签业务凭证。上述流程,是风险防控和客户体验的平衡。5.为什么柜员不做反交易?非柜员操作失误,不能做反交易。原因如答案中的例子,为了防范客户有意利用进行反交易的时间差,骗取银行资金:存折可能开通了网银,通过网银渠道将钱转出;存折可能是一卡一折配套,通过银行卡将钱取出或转出。6.为什么银行存错了就可以直接划走?“直接划走”,在当天由原柜员进行,叫反交易;隔日进行,叫错账冲正。反交易不是正常的账务处理,必须经过经办柜员、现场审核、远程授权人员、事后监督人员多道关口,是后台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行为,是反映会计核算质量的重要指标。当柜员操作失误,导致记账错误时,必须用反交易冲正错账,再重做正确业务。比如,应取误存或应存误取用错交易代码,或存取金额错误。本事件中,如果客户同时把两个存折交给柜员,明确要求查询前亡夫账户余额,将现金存入自己账户,而柜员存款串户,是应该反交易处理的。举例:客户持存折,要求取款1000元,柜员用错代码,为其存入1000元。此时必须用反交易,清点钱箱、填写凭证、向客户解释情况请客户签名、现场审核授权、远程授权。然后重新做正确的取款1000元。客户的存折上会打印出3行:存款1000元、取消存款1000元、取款1000元。如果柜员当场发现业务办错之后做取款2000元,性质属于规避反交易,员工十大违规行为之首。银行是高风险行业,也是高杠杆行业,自有资本不到10%。因银行失误导致甲客户账户多存,就意味着其他客户受到损失。银行纠正这个失误,也是在多重内部监督之下进行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每一位客户的资金绝对安全和账务绝对正确。7.类似判例存款人开立用于代扣代缴电费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死亡后其家人一直继续使用。死者家人起诉银行,法院判决银行协助密码重置和销户。
之前还看到过一个媒体博眼球把题目起得耸人听闻的新闻。印象中就是有人死了爹妈带着直系亲属证明去取款,大吵大闹不让取款就是霸王条款。下面留言都是骂银行是猪的。问题是银行怎么知道这人是爹妈的唯一子女呢?给你取了其他子女过几天又该来大吵大闹了。而且爹妈的爹妈也是第一继承,保不准有些极品在银行面前唱双簧,过几天给你安个过失罪名要赔偿呢。凡事走法律最明明白白。这个世界从来不缺钻空子的人,特别是我国。人丑陋起来也可以超乎想象,见得太多了。
我没有看懂问题。请明确一下银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从事实经过来看,银行就是按照流程给办理了一笔储蓄业务而已,所以要明确一下,银行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1、银行应当承担错误操作的责任,取消操作返还现金。显然银行在操作过程中没有错误,所以这个责任是无稽之谈。2、银行应当承担未能核实被储存账户所有人是否已经死亡并销户的责任,所以操作无效,应当返还现金。显然银行没有调查储户是否尚在人世并且进行销户处理的责任。3、银行应当承担为遗孀追索亡夫财产的责任。无稽之谈。难道这五万元就没了吗?很是不解普及一个常识:存在银行的钱,不是银行的,是储户的。任何时候这个钱都是储户的,不会没了,储户挂了走遗产继承,什么叫没了?你以为银行能把这钱据为己有吗?!我再补一刀好了,这事儿上法院去告银行一毛钱好处没有,如果真的进入审判程序,几乎一定会败诉,因为银行根本就没有任何过错啊。
对此,黄女士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在原告存款时,原、被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工作人员没有提示原告输入密码,且在原告反复追问是否需要输入密码时,被告工作人员并未提醒,因此被告存在过错。存款根本就没有需要密码一说,所以根本不存在过错。这是白白给法院送钱的行为。
周末上来一看,首赞过百,谢谢大家。结论,不要再黑金融机构了。终于下班了。更新下答案。看到回复里有知友运用了“人谁无过”铺垫大众共鸣的氛围然后通过繁杂条例映衬银行死板无情的修辞手法。看着挺有道理,着实吓我一跳。赶紧去搜了原新闻来看一下,看完整个人的世界观,方法论,人生观,价值观统统重新接受考验!!!这标题,啧啧啧。。。应向死者要?我不用点正文单看标题我已经知道这编辑无非是想有多大单炒多大单,博取眼球。果不其然,由始至终正文里根本没有出现过银行人员说你去跟死者要吧这种不负责任的话。由此第一点,这篇新闻加入了多少恶意诋毁银行的意淫成分值得思考。其次,存折是你提供的,钱是你给的,名是你签的,错了怎么可以怪我们。。。假设某天你在全监控的情况下,哎哟小手一抖把新买的手机摔碎了,又哎哟小手一抖把它掉进水杯里泡了下。手机坏了。你真的觉得可以告倒制造商?告他什么呢?你想想吧。再看这个。。。这是应该是原文。口吻我表示有同感。此话属实,没有任何过错。第三方客户的银行账号,我们是绝对,一定,absolutely不能进行操作。为什么?下面我都采用反问的方式让你自己思考,假如,你刚来我这存了20万块进去,转头我哈哈哈哈哈哈哈把它冲销掉,这笔业务没有发生,而钱在我手里,晚上抬回家嗨皮怎么样!!啊,是不是一想觉得好像我说的很对?但是这种事你听说吗?这个可能性为0,至于银行是如何防范这个风险的本人不作回答,反正就是一条条流程组成的安全防线保证我们操作合规,超规办不成的放心吧。刚下班肚子饿,直接说颠覆我世界观的重点。看下面这图以前。。。到银行。。。存钱。。。要。。密码。。。。。并且大妈以此为由进行诉讼。。我了个去。。。。让我一个人静静。。。。。。我为了考证,特地问了上了26年班快退休的同事,她见证过我们行从铁窗柱子,没有电脑,没有密码器,手工写单的年代,直到现在,她百分百保证从来没有出现过存钱要密码这种反人类的时间段。哪个行要过请大神科普,反正我搜不到,于是我们可以带着想象的翅膀展开美丽的浮想,如果存钱要密码:(1)某一天,李老板打电话给王老板,喂?王老板你卡号是多少,我那几十万钢材款给你打过去。62xxxxxxxx068密码呢?是043838啊!挂完电话李老板在会计处黑板写上!哈哈哈!王老板的卡密是043838啊!!!以后会计们打款再也不害怕啦!完了觉得自己是好人,还要把这密码打上最大的移动广告,登报,发微博,告诉所有钢材老板密码是043838!王老板猛然醒悟!要把生意做大!就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我密码!恨不得在每张名片上印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尼玛好开心啊!!!某天丢卡,卒。(2)某天,收到诈骗短信“请将钱汇入xxx”,愤然而起火大马上给骗子一个电话!尼玛逼啊!拿卡号不给密码!!!你想怎么样!你瞧不起我觉得我不会汇钱是不是!!!!骗子丢卡,卒。 (3)最刺激的环节,支付宝提现。。。。首次提现有惊喜,一点“提现”,支付宝弹出“提你麻痹!卡密码是多少!!?没密码怎么打到你卡!?”然后你告诉了它,贴心的它就在每一个想给你打钱的朋友对话框里告诉你朋友你的卡密码是043838,好贴心,每一个跟你有交易的的人通通知道你卡密码!哦耶?开心齐分享!!!!!!!丢卡,卒。懂了吗?你还相信存钱要密码这种这么反人类的东西?起诉银行这个一定败诉,坐等到时新闻再黑一次。最后得知钱已经被控制,是无法取出来的,但是无法公正。可以由公安机关监督直系亲属带死亡证明,户口本,卡,身份证,居委会证明代理授权书等材料代理挂失密码,将钱取出归还。反正,一切都在合理合规合法中进行,不能我觉得这样就好就就。就这样。做饭了。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本人深表遗憾,但是还是希望大家理性对待。===================================以下是原文。前亡夫账户?原新闻在哪里我想看看是不是炒作。其他行我不知道,我在的单位有明确规定,无卡折存款除柜员因自身操作失误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冲销。因为以前有一种骗局叫做钻空子。天才一边在柜台无卡折存款,钱存进去后先不签名,你知道客户不签名就是不承认这笔业务,所以你只能等,但是钱是已经存进去了的,然后天才打个电话拖延一两分钟时间,由于卡在另外一个地方,马上领出来,而存钱的银行是不知道这背后唯美的故事的,天才打完电话说存错了,那时候善良的银行当即进行冲销,取消这笔业务,把钱还给客户,也就是钱又出来了,发生了两次取钱动作发现了没?想明白了了吗,亏空了的是存钱的网点。谁为这几万块负责?存钱的人会负责吗?我怎么知道钱存进去后会被领,我不懂这么多,我只要回我的钱,就这样。取钱的人会负责吗?我他妈领的是我自己卡里的钱,说好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呢?别跟我说什么业务系统什么时间差,我听不懂,取款自由ok?错就错在你们银行。那时候你们追求人性的善良在哪里?很多时候很多你们觉得银行订这些神经病的规定的时候因为你们是好人不知道背后有一群神经病想方设法钻空子逼迫我们去做出这些看似神经病的规定。这只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在岗位上工作,受条例约束但是,首先我们也是人,我们也想善良我们看见你们被我们看似无情的举动哭的稀里哗啦时我们心里也不舒服。所以别把我们想的太神经。存在即合理。目前这社会还不到人治的境界,很多事不是和把人觉得不可思议就要改变的。你看到的,是已经为现实改变过的框框条条。最后补正文,钱不会平白消失,首先可以报警,让警察介入,银行不能当即取消返还但是可以冻结账户资产,当然你放进柜台的五万是不可能拿出去的了,已经转化成数字了。其次,这笔钱用不了了,那就警方走流程核实确实存错,如果家属没有异义(前提是有继承权利什么的,法律我也不太懂),可以带齐相关材料(繁多)走银行的挂失流程补密码领出来还给失主。知道密码直接领就好。家属不愿意呢?法律上这属于不当得利吧,必须交出来的,就别想占便宜了。所以你看,由始至终都不能是银行直接把钱退回去,必须走合法合规的流程。法律是极好的。
作为银行员工,这一题我真的很想答一答。说银行是弱势群体大家都会鄙夷,但某种意义上事情就是这样。碰到任何情况,客户都会有自己的诉求,而且自以为很天经地义的诉求,但是你却不知道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法对于银行对任何情况的处理也都有要求,他们随时都要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检查。而银行面临最大的矛盾就在这,客户有自己的诉求,而银行的主管部门有要求,这两者往往又存在冲突,而客户不管你人民银行有什么要求,就要坚持自己的诉求,不配合我就闹,我就投诉,你银行就没人性。人民银行也不管客户怎么想的,你商业银行的做法必须符合要求,不按要求走就是不注重风险防控,拿人民的财产开玩笑。商业银行,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一线柜台员工就是这么受夹板气的。题目里说到的这种状况其实我是切切实实碰到过的。这个问题要是日常生活里就像你给错别人钱要求对方还回来,别人就该理所当然换回来这么简单就好了。银行作为储户的管家,做任何资金变动都要慎之又慎,监管部门和法律都有明确的要求,不是哪个员工或是行长想怎样做就能怎么做的。实话说,银行是可以通过冲正交易把这笔存款作为错帐冲销回来的,或者通过挂失手续重置账户密码取出存款。但是你以为冲正是想做就能做的吗?挂失想做就能做吗?这涉及到几个问题。1,错存到别人账户上的钱是你的钱还是他的钱?把这笔钱取出来需不需要储户所有人的同意?当然需要所有人同意。打个比方说,你要还朋友钱,朋友给你个卡号,你把钱存到卡上之后感觉自己亏了,跟银行说,对不起我不存了,你给我把钱取回来好吗?你觉得银行可以不通过账户所有人就把这笔钱取出来吗?如果银行直接按照存款客户的意愿直接做了冲正(实际上也做不到,必须要储户卡和密码才行),那账户所有人上法院告银行的话,银行准输,因为存到人家卡上的钱就是人家的钱了,必须要经过人家同意才能动,银行没有权利私自处理储户的存款。如果没有账户所有人亲自拿卡输入密码并且签字同意的话,银行根本做不到这件事。再者说你作为银行的储户,如果你卡上的钱银行想取就能取出来,你敢存吗?唉呀,不是跟你说了,这人已经死了吗?死了怎么同意?这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2,银行怎么确定储户是死是活?你跟我说他死了,我就必须认为他死了是吗?你们可能觉得银行冷血。谁还会拿亲人的死活开玩笑吗?呵呵,那是你见得少。干银行这么多年,老子可是吃过见过的。为了能方便办业务,有些储户什么谎都撒得出来。银行里有些业务必须要求储户本人办理,不能够代理,比如说银行卡挂失补卡,挂失这一步可以代理,但补卡这一步必须本人办理,银行要确保存款介质交到本人手上。这时候为了代办也能成功就会有客户谎称账户所有人瘫在床上不能出门,出车祸在医院来不了等等不啦不啦各种理由。但是这样我们也不能就办了,我们宁愿提供上门服务,亲自去看看储户本人的状况,带上单据相机,让本人签了字拍了照再回来把业务办妥。很多时候开车很远到了储户家里一看,其实本人活蹦乱跳的。银行在这方面都是吃过教训的。谎称出不了门,我们上门服务费点油钱时间,吃点亏我们也就认了。但如果说储户已经身故,我们必须要见到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才能相信账户所有者本人确实死了。3,有了死亡证明,知道储户确实死了,他的亲属是否就能取他的钱了呢?其实不论储户死没死,银行碰到代理取款的情况都要非常谨慎。银行最怕看到的情况之一就是夫妻之间的存款出现问题。曾经我们银行就出过这样的事,一个老客户来取他爱人的钱,金额超过5万需要出示账户所有人本人的身份证才能办里。因为客户经理跟他熟所以就给他办了,结果银行就被这名客户的爱人告了。原来这两口子正在打离婚,男的提前把爱人和自己名下的存款都取出来存成自己母亲的名字,这样就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如果储户确实死了,这里面就有个财产继承权的问题。你拿户口本来说自己是死者妻子你就是这笔存款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吗?银行不是法院,做不了这个认定。银行里经常碰到的就是父母去世了,子女来支取父母的存款。这个时候你说你是死者的儿子,我就给你取吗?给你取走了以后,死者的另一个儿子跑出来跟我们打仗怎么办?所以银行需要一份存款合法的继承人的认定,这个认定就是公证处开的财产公正。这个公正上必须明确写明了死者的财产有哪些人来继承,而且银行要求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才能支取这笔存款。所以题目里的女士如果真的想取回这笔存款,正确的,符合法律要求的做法是,携带账户所有人的死亡证明、自己作为死者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的财产公正和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挂失或者密码重置手续(各个银行会有些许不同),然后就能支取这笔存款了。这样做确实很麻烦,我们银行也不想这样麻烦,但是没办法,我们不这么做就是玩忽职守。当初我碰到的是一个女的把钱错存到她死了好几年的前夫的卡里,又不知道密码。她都再婚了,就算开财产公正她都未必是继承人。在那跟我都哭了,我也知道她的难处,我也很为难。~~~~~~~~~~~~~~~~~~~~~~~~~~~~~~~~~~~~~~~~~~~~~~~~~~~~~~~~~~~~~~~~~~~~~~~~11月4日,由于最后一段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我选择删除,请见谅!
说点愚见。先列事实:丈夫在存钱之前过世,权利主体已消失,而账户还存在。妻子是以现金汇款的。分析:妻子往亡夫的银行账户里存钱,存钱成功。金钱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故,银行取得该金钱的所有权。钱存在亡夫账户里。银行存款在性质上是一种债权,若丈夫尚在世,丈夫应取得对银行的债权,即存款债权。但是,存款时,丈夫的权利能力早已经消失。这个时候所有权已转移到银行,但银行无法使自己与亡夫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是:亡夫作为权利主体早已不存在。故银行在接受到存款后,并无债权人,银行不当得利5万元。(这个时候不存在该存款成为遗产的可能性,因为丈夫已经过世,无法再取得任何财产,遗产必须是该主体存在且具有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所获的的财产,即使钱汇入丈夫的账户,也不能认为是由丈夫取得存款债权。)所以,妻子无故损失5万元,银行无故获利5万元。一方损失、一方获利,双方无法律关系--典型的不当得利。故妻子对银行获得5万元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和存款的性质一样,是一种债权。这是在不考虑银行账户的实务处理,进行推导,获得的答案,希望各位懂实务的大侠斧正…(主要是,亡夫的银行账户,是否能够被其继承人合法使用?在我看来,银行账户应该在死后注销,其中金钱或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即可,因为继承账户这种事情我没想出来有什么意义…就算可以继承,我认为必须变更名义。如果未变更名义仍承认该账户被继承人支配的话,其实就是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对象发生变更,从银行变为亡夫的继承人。)还有一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实务中,请求权人的举证责任到底有多重,这个也需要作进一步调查…没时间调查了,抱歉。。
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银行方无过错,确实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看上面有的评论,人家都告到法院了,你在那儿谈什么道德,还在诛心论,真是够了。就像有答主说的那样,法定继承人继承这笔存款,只有法定继承人能够取出这些钱来。最后说一句,银行是强势,但银行一线员工不是,银行一线员工在银行和客户之间永远处于最弱势的状态,对的,银行强势,客户强势,只有银行一线员工弱势。
每次都是该谈制度的时候可劲扯人情,法制社会遥遥无期……
五万就是没了,财产就是被银行据为己有了!既然媒体报道时可以忽视法律,那么干嘛不写的让人更恨之入骨呢!一家媒体如果报道都可以忽视法律那么这篇报道的受众面有多广就有多少愚民接着被误导,所以类似腾讯新闻的评论区骂街的愚民永远那么多。另外,黄女士的律师是怎么当的啊,法盲的老百姓多的是,作为律师明明有法律程序可走却不跟她说句实话,白白让她浪费钱起诉银行。当然还有种可能就是个平时就很说一不二,律师拗不过她只能任由她胡来,反正她出钱。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听说有政策.婚后的人可贷款五万元以下.不知是真的吗?_百度知道
听说有政策.婚后的人可贷款五万元以下.不知是真的吗?
好,不可能会这样,银行审批贷款是很严格的.没有听说有这么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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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要看你干什么有没有人担保就算有人担保也不一定能带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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