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亩林地 木材产量被烧10多亩应要多少赔偿

男子占用毁损林地11余亩 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九个月 - 武陵区法院网
男子占用毁损林地11余亩 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九个月作者:黄应文&&发布时间: 08:38:35&&&&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被告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案系常德市首起被判处实刑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案。&&&&2006年初,被告人宋某与南湖村村支书陈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宋某承租南湖村一块东抵元件厂公路、西抵林校苗圃、南抵华南厂公路水沟、北抵元件厂围墙,总面积约为12&亩的土地(该地块在河林场取得的《湖南省国有山林证书》确认的范围之内,系争议土地)用于堆煤。同年9月1日,被告人宋某在明知该宗土地系争议土地的情况下,仍代表常德市H贸易有限公司(系宋某与其妻子陈某琴、岳父陈某兴共同设立的公司,宋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H公司)与南湖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租赁期限从日至&日,租赁费共计11.5万元。协议第四条约定:“租赁前,南湖村必须处理好该土块的权属争议(含所有权、使用权),如因权属争议造成乙方损失,由南湖村负责赔偿。”第五条约定:“土地租赁期内,H公司只能在该地块实施临时性修建,不能进行永久性建筑。由南湖村办理好国土、规划有关的手续,费用由H公司负责。”同年5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宋某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雇佣方某等人在该宗土地上填土、修建围墙,并修建一间面积为58.5平方米的平房作传达室,在传达室的西边硬化了一块面积为129.92平方米的水泥坪。常德市森林公安局分别于同年11月15日、12月22日及日,先后三次向南湖村委会、二次向宋某(陈某兴签收后告知宋某)下达《关于责令河镇南湖村停止违法占用林地,限期恢复原状的通知》,要求宋某停止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限期恢复原状,但宋某置之不理。&&&&2008年底,南湖村委会帮被告人宋某向常德市规划局提交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申请建设一个面积为650平方米的临时工棚,日,市规划局向南湖村委会颁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该单位建设650平方米的临时工棚,备注:只能用于储煤工棚,四周不能砌墙。同年3月,由被告人宋某提供土地,沈某出资,雇佣钟某等人在租赁的土地上修建一座面积为835.7平方米的钢架加工棚。同年4月20日,常德市国土局武陵分局对被告人宋某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宋某不听劝阻,继续施工。同年5月8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立案侦查,同年12月28日,该院以湘常鼎检刑不诉[2009]19号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被告人宋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1.59亩堆放煤炭,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宋某非法占用土地刚达立案标准,在占用后又办理了临时占用许可证,认罪态度好,且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不起诉。之后,被告人宋某继续修建钢架加工棚。沈某将修好的钢架加工棚租赁给他人收取6万元租金并分给宋某2万元。&&&&2012年5月至2013年2月期间,被告人宋某雇佣陈少某等人在其租赁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栋面积为222.72平方米的办公楼。日,武陵区河镇依法控违拆违办公室向宋某下达违法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但宋某依旧置之不理,执法人员一走就继续施工。之后,宋某将该栋办公楼出租给常德Y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租赁期限为日至日,宋某已收取第一年租金9.8万元。与此同时,宋某雇佣陈少某等人将围墙加高1米左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宋某雇佣他人在进原常德元件厂水泥路围墙边修建了一条出水沟,将坪内污水直接排入渐河。同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宋某雇佣陈志某等人在其租赁的土地上修建了一座面积为167.9平方米的平房,之后出租给Y公司作员工宿舍使用,宋某已收取半年租金7500元。&&&&日至8月3日期间,被告人宋某雇佣王某在其租赁的土地上打下面积为1576.44平方米的基脚准备修建钢架加工棚。同年8月1日,常德市森林公安局向H公司下达《关于责令常德市H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当天,宋某签字,但其并未停止违法行为,直至同年8月3日才停工。&&&&日,常德市森林资源检测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经过现场调查、测量、核实,内业利用湖南省森林资源数据更新系统,常德市H贸易有限公司占用林地位于常德市林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东南面(即华南厂公路与元件厂公路交汇处),占用林地面积11.4705亩((0.7647公顷),林地上现为建筑物、水泥坪、污水排水沟、煤堆,其余地方为填土区(填土材料为岩渣和山卵石,深度为1-2米,地表附着煤渣),根据国有河林场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中查实,占用林地小班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林种为防护林(亚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林地原貌已经不复存在,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造成林地严重损毁。&&&&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湘常鼎检刑不诉[2009]&19号不起诉决定书。&&&&日,经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常德市惠林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宋某涉嫌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为林地,小班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林种为防护林(亚林种为水源涵养林),面积为11.4705亩,上述11.4705亩土地在常德市鼎城(区)林国证(90)第28号、桃源县林国证(1990)第10号湖南省国有山林证书确定的河林场、林科所所有的4588亩林地范围之内,其毁坏程度为严重毁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于被告人宋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所占用的11.4705亩土地属于林地,且已被严重毁损的事实,有湖南省国有山林证书、常德市惠林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卫星遥感影像图及面积分析图及图片情况说明、04年区划国家生态公益林图、湖南省林业厅复函、常德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宋某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就占用林地,其行为属于非法占用;被告人宋某占用林地后,常德市森林公安局、常德市国土局武陵分局等单位均对其多次下达停止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2009年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还曾对其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最后认为其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而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故被告人宋某确系明知其占用的是林地;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撤销其2009年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现追究被告人宋某的刑事责任,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法律原则。被告人宋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第1页&&共1页文章出处:武陵区法院&&&&
友情链接: ?欢迎访问鑫报多媒体数字报刊系统
第A8版:民生关注
鑫报多媒体数字报刊系统
&&&&&&&&&&
非法毁坏的林地将按规定赔偿
  ◇记者&李双红    鑫报讯&昨日,本报报道了七里河区西果园镇柴家河村村民平整山下耕地时,非法开挖山体毁坏林地30亩,造成林场经济损失高达40万余元的新闻。当日,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督促柴家河村民补办平整山下耕地的相关开发手续,被村民们非法毁坏的林地及苗木将按照相关法规依法赔偿,对毁坏林地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工作,七里河区林业派出所正在调查中。  据柴家河村委会负责人介绍,七里河区西果园镇柴家河村以西村民的部分耕地,一边靠近兰临旧公路边,另一边靠近一处排洪沟边,土地干旱种植的庄稼常年长势不太好,柴家河村民们为了脱贫致富搞高效农业,在没有办理任何施工开发手续的情况下,由村民们自发组织人员请来了施工方,准备将以前的这些耕地平整后,搭建塑料大棚种植百合。为了填平耕地边的一道沟壑增加耕地面积,施工方在紧邻的林业用地山坡上大肆开挖取土方,受到兰州市七里河大百合林场相关人员的阻拦。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林场负责人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西果园镇政府等部门进行了反映。  据了解,七里河林业局联合七里河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接到反映后,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处理时,村民不但不听劝阻反而纠集更多村民阻拦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理。随后,处理此事的七里河林业局和七里河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向七里河林业派出所报了案。  七里河区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副指挥马真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七里河区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和七里河区林业局对此事进行了联合调查。8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将西果园镇柴家河村委会负责人及开挖山体毁坏林木的村民找来开会,并要求立即停止对兰州市七里河大百合林场林业用地的非法开挖取土方。目前被村民毁坏的林业用地和林场苗木、柠条的实际数额还在进一步核实中,待核实清楚后将责令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依法赔偿。对于村民在未办理任何开发手续的情况下对耕地进行平整开挖一事,相关部门责令其正在补办相关合法手续。  《村民挖山平地毁掉30亩林地》追踪小小火星将10多亩竹林烧成“光杆”--德清新闻网
?新闻热线:
您现在的位置:
文字:  
小小火星将10多亩竹林烧成“光杆”
德清新闻网
&&&&德清新闻网版权声明:凡本网的所有新闻作品,版权均属于德清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微博、微信、论坛和手机客户端等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新闻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德清新闻网”,以及该新闻作品的作者姓名。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网将追究法律责任。
  &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脍炙人口的《让墙诗》作为邻里关系的典故被传诵至今。
  近日,德清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沈法官终于舒了口气,一起僵持了近四年的邻里纠纷的当事人在法院的大力工作下,终于握手言和了。
  事情还得从日说起。49岁的老沈家住武康镇。当天早上8点多,老沈来到自家的竹林地烧竹梢和毛藤。9点左右,老沈见烧得差不多,踩灭了火堆表面的火星便回了家。
  没想到,未扑灭的火星一转眼就把整片竹林烧成了一根根的&光杆司令&。经过测量,遭受火灾的总面积约十余亩。这其中,还包括老沈自家的3亩地。
  出了这事,老沈也很委屈。一直以来,全家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种植在这片林地上的早园竹和笋。一方面,火灾给全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自己还得承担周围5户邻居共计16万余元的损失。
  在村里,老沈家的房子是全村最破旧的。经过法院执行局调查,老沈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
  邻居却整天催着老沈赔钱,自己又身无分文。久而久之,原本有说有笑的乡亲邻里因为这场纠纷不仅经常发生激烈争吵,甚至相互动起了手。老沈为此还受伤进了医院,仅医药费就花去了9000多元。这事,使原本就紧张的邻里关系更加雪上加霜。
  今年年初,德清法院针对这起财产纠纷案,创新执行联动机制,联系政法委、信访、乡镇共同协商解决。&执行联动机制一方面可以解决双方的经济纠纷,另一方面还能缓解紧张的邻里纠纷。&德清法院执行局局长吴玉峰告诉记者。
  就这样,四家单位部门坐在一起研究调解对策,法院执行干警更是上门进行调解不下十余次。
  &老沈家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这次火灾虽说是他的过失,但他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你们作为邻居能帮也要帮一下。&渐渐地,邻居在调解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强硬的态度缓和了不少。
  今年4月,五户邻居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同意老沈一次性赔偿10万元了事。但老沈家经济实在困难,东拼西凑凑了7万元,仍有3万元无法偿还。于是,为了避免邻里矛盾再次激化,德清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以弥补缺口。
  日前,各债权人拿到各自的补偿款,这场邻里之间的财产纠纷终于得到妥善化解。
记者 王珏  通讯员 徐艳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德清县武康中兴南路249号
   德清新闻网编辑部
邮政编码 313200征用林地补偿条例_百度知道
征用林地补偿条例
  一、针叶林林木补偿标准人工幼龄林:补偿全部造林投资及培育费,造林投资按每亩400元计算,培育费的补偿标准,前三年按造林投资的7倍补偿,从第四年开始,按照前三年补偿标准每年增加25%。人工中龄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85%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人工近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5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人工成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2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二、天然林林木的补偿标准&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补偿。防护林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特种用途林和珍贵树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疏林地的林木和零星树木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照每亩3000元补偿。灌木林林木按照每亩1000元补偿。经济林林木:果树赔偿以姚家村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赔偿意见为标准。其中,果实单价按照前三年市场平均价格计算,果树产值按3倍补偿;  三、林地补偿标准&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按照每亩4200元补偿。疏林地、灌木林地、新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每亩3360元补偿。防护林林地按照每亩8400元补偿。特种用途林林地按照每亩12600元补偿。苗圃地按照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其中,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照每公顷13.5  万元计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原则上不应该占用,特殊情况经批准征用、  占用的,防护林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按照用材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四、其它林木补偿标准&房前屋后树木(杨、柳、刺槐等)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五、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安置补助费=(征用林地面积/人均林地面积)×该林地平均年产值×6倍。其中,林地平均年产值按每公顷4000元计算。  六、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征用、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  号)执行。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为了保护本市郊区植树造林绿化成果,加强对征用、占用林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2〕32号)以及《**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市郊县(区)范围内各种林地不得任意征用、占用、借用,禁止毁绿建房。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须经市农林局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交纳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后,方能办理划拨用地手续。其他建设一般不得征用、占用林地。
  二、凡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
  (一)征用、占用林地申请书;
  (二)县(区)级以上计划主管部...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占林地咋样补偿,一亩补多少钱?
规定,土地补偿基本包括三大项,一是地上物的无偿,这里指你的树木 第二,是土地所有权的补偿,第三是安置人口的补偿 以上仅仅是原则上的问题,详细的补偿项目请咨询当地的律师,另外,种树树木已经成林,应当补偿办法啊 不服可复议。(摘自/ask/question_.html)但这个好像没有明文规定具体多少钱,是以当地的年产值以及消费水平来评估的,例如北京光是拆迁每平米就8000块,二三级城市是达不到的!(摘自百度知道)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不同地区,补偿标准不同。征地应该有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你可以要求他们出示,上面有依据的法律和补偿标准。
主要有两种依据:一是本地的《土地管理条例》
例如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以下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浙江金华林地松树赔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