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事代理如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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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细
罗城大学生村官何时才能享受和乡镇公务员一样的工资待遇?
编号:45432&&发表人:四季佳缘&&受理单位:罗城县委组织部&&提问时间: 16:01:43&&浏览:1653次
[移交信息]:此问题 16:57:53由河池市委组织部移交至罗城县委组织部-->
&&&&2014年以来,罗城县乡镇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已经两次调整,从2250元(未扣除其他)左右调到2700元(未扣除其他)左右,准备再次调到3300元(未扣除其他)左右。罗城县村官待遇还是人民币1866元,请问罗城县的大学生村官何时才能享受和乡镇公务员一样的工资待遇呢?河池大部分县的大学生村官都已经参照当地公务的工资上涨了,并且还从参照公务员补回,为什么只有罗城的大学生村官还没有得到提工资?也没有听到对大学生村官要提工资的动静?请河池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帮助解决罗城县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问题。
回复单位:河池市委组织部
回复时间: 16:57:54
&&&&根据管理权限,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请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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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罗城县委组织部
回复时间: 17:59:30
&&&&“四季佳缘”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关心,您在河池网络问政上反映的“罗城大学生村官何时才能享受和乡镇公务员一样的工资待遇”问题已经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10月之前,罗城县大学生村官工资总额(含县财政拨付个人“五险”费用),已基本达到全县乡镇新录用试用期满后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从2014年10月以后,我县乡镇公务员工资有所提高,但大学生村官工资尚末得到相应提高。下一步,我部计划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努力争取提高2010年以后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工作薪酬。
如果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亲自到罗城县委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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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农村农民:&&(<font color="#FF/7/21 12:35:30)
岂有此理!!为什么一定要亲自去县委组织部去讲?难道有什么不好在这里公开讲的!等人亲自到组织部了好给你们私下处理是咩???有什么就在这阳光的网络平台不是很好吗???
四季佳缘:&&(<font color="#FF/6/30 11:43:10)
比照编辑&#65279;[bǐ zhào] 比照就是把事物、现象和过程中矛盾的双方,安置在一定条件下,使之集中在一个完整的艺术统一体中,形成相辅相成的呼应关系。 1、基本解释编辑(1) [in the light of]∶按照 我们可以比照其它的计划来制定计划 (2) [contrast]∶对照 两相比照[1] 2、引证解释编辑1. 按照已有的(事例、律条、标准等)。 明 唐顺之 《凤阳等处灾伤疏》:“比照 嘉靖 二年事例,截留十数万石,委官分投赈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二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 比较,对照。 《宋史?选举志一》:“命州郡守y结罪保明,比照字迹无伪,方许帘引注籍。”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庆祝沪宁克复的那一边》:“和‘三一八惨案’时候的议论一比照,我真疑心他们都得了一种仙丹,忽然脱胎换骨。” 叶圣陶 《祖母的心》:“ 定儿 的两颐颇丰满,皮肤洁白而有活色,乌黑的眼珠放射晶莹的光;比照着 静儿 的滞钝的面目,细小的手足,更显得明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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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子九江:&&(<font color="#FF/6/29 20:28:49)
比照你自己查字典,比照什么意思,谁教你的意思。?还有你没有见比照当地的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工资标准?
河池反腐:&&(<font color="#FF/6/29 15:14:38)
(一)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注意是比照,而不是按照。比照的意思是各地根据实际参照来执行而已。
四季佳缘:&&(<font color="#FF/6/26 9:42:44)
2015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切实加强广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锻炼成长,着力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各行各业后备人才,为加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现就2015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5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800名大学生村官。
&&&&(二)选聘职位。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到村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30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经学校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全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拿到相应学位。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
&&&&5.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坚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需求,今年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中共党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男性比例不低于50%。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选聘人数(4月上旬)。各市具体选聘人数和选聘工作开展情况,可于4月上旬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八桂先锋网(www.)查询,有关报名和考务方面的问题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4月16日―5月7日)。本次报名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于4月16日0:00至5月7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地填写《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小于16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县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报名者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符合免笔试的,要在报名表相应栏内填写清楚。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今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不收取报名费,但要求考生诚信报考、慎重报考,报考后应按时参加考试,避免资源浪费。
&&&&(三)资格初审(4月18日-5月7日)。4月18日至5月7日,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规定条件确定本市通过初审人员名单。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审核通过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考生查询。各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5月9日前汇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八桂先锋网统一公布。在报名审核期间,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一份供学校(单位)备案。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以及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由服务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5月10日-5月15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5月10日0∶00至5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5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潜在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月29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八桂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网上登录查询。
&&&&笔试工作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分数线由各市根据报考本市的考生成绩划定。各市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入围人选。生源不足的市,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调剂。公布面试考察入围人选的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通过网络报名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应届毕业生须经学校推荐,由院系对《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进行核实,填写院(系)鉴定,并由学校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党组织印章。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
&&&&6月份,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市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盖章的《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选聘资格。
&&&&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主要了解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在校或工作表现、学习或工作成绩、纪律观念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实地考察、函调等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对象。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所报考市组织。各市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人员参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
&&&&七、确定聘用人选
&&&&7月中上旬,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综合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审批通过后,由各市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上对拟选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7月下旬,自治区统一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八桂先锋网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八、签订协议和培训上岗
&&&&人选确定后,各市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7月底前,根据相关规定,由选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协议。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由各地在入围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本地面试人员不足递补的,不再进行全区调剂。
&&&&8月至9月,以市为单位对聘用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并分配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工作方法、涉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等知识。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聘用期间,由自治区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并按照当地对城镇企业职工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三)各级党政机关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保证一定的录用比例;在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
&&&&(四)对选聘到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同意。
&&&&(五)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可加15分。
&&&&(六)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参加工作时间根据办理人事代理时间计算。
&&&&(七)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现行的国家和自治区学费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可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或向所在学校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八)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按规定程序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对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进一步拓宽发展渠道。
&&&&(九)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对表现优秀、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的定向招聘。对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十)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平台。
&&&&十、管理及服务
&&&&(一)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当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和乡镇党委负责。对大学生村官每年要进行培训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
&&&&(二)在村任职期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广西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也可转回大学毕业前的户籍所在地。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103号
&&&&邮政编码:530022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3833304
清风半明月:&&(<font color="#FF/6/26 9:39:18)
乡下工作人员补贴发放,村官就不是乡下工作人员了,做的工作还多呢!
两英:&&(<font color="#FF/6/25 22:54:55)
中央的文件如废纸。
龙潭晚照:&&(<font color="#FF/6/25 17:32:17)
亲爱的四季佳缘,只有等你考得公务员的时候,是一名真正的公务员,你才能够享受和乡镇公务员一样的工资待遇。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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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14〕77号
&&nbsp&& &&点击量:
次&&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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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罗城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县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河池市2014年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57号)精神,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县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探索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方式,扎实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大工程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整合行政资源,建立乡(镇)、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便民服务的综合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和保障下移,为推进农村科学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政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 (一)扩大覆盖面。全县11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覆盖面达到100%;全县141个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在2014年12月底前覆盖面扩大到50%以上,2015年10月底前覆盖面达到100%。
(二)推进标准化。在已建和新建的基层政务服务中心推广使用依托外网技术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逐步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与依托内网技术的&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对接。
(三)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规范和完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
整合资源配置,抓规范,抓进度,严格按照&五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和完善乡镇、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基层群众提供真正的&一站式&服务。
(一)统一规范服务和管理机构。乡镇、行政村(社区)建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名称为&&&&乡(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并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业务指导,主要负责辖区内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乡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主任由乡(镇)长兼任,副主任由乡(镇)副职兼任,具体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以方便提供服务和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统一在村(居)委会办公场所或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挂牌,设主任1名,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驻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或村(居)委会年轻干部担任。
牵头单位:县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统一建设标准。乡镇、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建设(见附件1、2),根据功能需求做好室内外布局、窗口设置、办公及便民服务设施配备等事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政策信息服务、社会民生保障、经济产业发展、人口医疗卫生、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乡村建设规划、社会综治维稳等服务窗口,统一为办事群众、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设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接受群众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科技等信息的咨询;建立涉农补贴、民政救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台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依据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受理群众的申请材料,履行业务告知或代理代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统一进驻部门、事项和人员。要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文化广播、民政、司法、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林业、农业服务、城乡规划建设、新农合、新农保、残疾人工作等职责的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地方税务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通过设立专门窗口或综合窗口,进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原单位不得再受理申请,坚决禁止&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窗口工作人员从各进驻单位现有人员中选派,应具有岗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业务上接受原单位的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和管理,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各种待遇仍保留在原单位。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统一服务模式。基层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原则,采取当场办结、承诺办结、代理代办三种办理方式,实行开放式办公,&八公开&(即办理事项名称和性质、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窗口权限等公开)办事,&六个一&(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财政资金一卡式发放、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运作的服务模式,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统一信息化应用平台。大力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建立&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统一使用数字证书。各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要配备电脑,开通互联网,统一推广应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实时、规范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并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逐步完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电子监察、信息反馈和上下级联动以及由物理式的&集中办公&向网络化的协同办公和电子化办公转变,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 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5月至12月。制定自治县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各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建设资金、建设场地、建设标准、完成时间等内容。层层落实责任,按计划推进,确保实现全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覆盖面达到100%,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覆盖面扩大到50%以上。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认真对照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多渠道广泛征求服务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差距,及时总结,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断提升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覆盖面达到100%。2015年10月前,形成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自评及总结报告,提交河池市人民政府,迎接市级检查评审,确保完成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自治县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组 长:银邦克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莫绍乾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陶振辉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覃志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韦 清 县府办副主任、县政务办主任
沈 辉 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韦龙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委办主任
雷云明 县监察局局长
罗小曲 县绩效办主任
谢增文 县财政局局长
吴大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梁建华 县民政局局长
廖谨万 县司法局局长
潘常湘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覃绍忠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梁明忠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李立 县农业局局长
吴宗凯 县林业局局长
银联健 县文体局局长
潘立长 县卫生局局长
韦光文 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廖明鹢 县农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办,主任由韦清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将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集中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资源和公共服务建设资金,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自治县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要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1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落实,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从机构设置、人员定岗、项目进驻、办公场地、培训教育等方面予以保障。在乡镇有工作(派出)机构的相关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统筹推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把乡镇、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机关绩效考评重点内容,县纪委监察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督查各乡镇建设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每年年底要对全县乡镇、行政村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先进进行表彰,对达不到标准、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实施责任追究。
(四)保障建设运行经费。要把乡镇、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正常运转后的办公经费等予以充分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乡镇、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全面发挥,真正成为沟通基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附件:1.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
2.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
3.乡镇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
4.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
一、场地建设
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尽量靠近本地政府办公区。
(二)建筑面积
按乡镇辖区人口数划分,3万人口以下不低于100平方米,3-5万人口不低于150平方米,5万人口以上不低于200平方米。
(三)名称标识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标识统一使用不锈钢银色底黑字、中文小标宋字体制作。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
(四)建筑装修
建筑内外墙外观保持整洁、无破损,主色调以白色为主,装饰、装修宜简洁、庄重大方。
(五)总体布局
设置管理办公室、窗口办公、业务受理、信息公开查询、便民服务等区域。
二、基本设施
(一)业务受理区
1.柜台:工作台面高75厘米左右,宽75~100厘米,颜色要求深色。
2.吊牌:服务窗口正上方挂置吊牌,吊牌采用板材制作,规格根据办公场所的大小设置。吊牌用蓝底白字,明示窗口名称。
3.摆放物品:工作人员标识牌(含工作单位、姓名、职务、照片等)、《服务指南》(即事项办理&八公开&告知单:公开受理部门、服务项目、办理依据、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电话)、服务评价仪、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服务对象专用坐椅、填写文具等。
(二)便民服务区
1.饮水机、纸杯、休息椅、填写桌椅、填写文具、印台、胶水、老花镜、便笺纸等。
2.意见簿(箱)等,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复印机等。
(三)信息公开区
1.应配置纸质翻阅台、公示(公告)栏、配备至少一套电子查询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触摸屏查询机(用于群众查询信息)和42寸以上液晶电视(用于信息发布)等。
2.上墙公示内容(服务宗旨、管理办公室及窗口人员一览表、各窗口职责及经办事项、三项制度、投诉电话等)。
(四)窗口办公区
1.每个窗口统一配备一套办公桌椅、1台电脑,1台打印机,1个档案柜、一部电话。
2.配备4M以上互联网线路、交换机、数量适宜的网络接口,电源插口和插座等。
(五)管理办公室
相应配置办公桌椅、接待桌椅、资料柜、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办公文具等。
(六)其他设施
电子考勤机,绿化植物、卫生、安保消防等设施。
三、基本管理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
  (三)责任追究制度。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五)并联审批制度。
  (六)联合审批制度。
  (七)代理代办制度。
  (八)政务公开制度。
  (九)绩效考核制度。
  (十)其他相关制度。
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
&&&&&&& 一、建设标准
  以设施统一、科学规范、功能齐备的原则,按照&九个一&的标准建设。
  (一)&一块牌子&。统一挂&&&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二)&一套人马&。政务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由村(社区)委会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或村(居)委年轻干部担任。
  (三)&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面积以能满足群众办事需要为原则,可以根据各行政村(社区)条件,或设立专门场所,或与其它办公场所(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共用。
  (四)&一套办公设备&。办公室应配备一套办公桌椅、一组档案柜、一部电话、一台电脑等基本办公设备。
  (五)&一次性告知单&。对办理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中心权限等制作统一格式的告知单,或制作成册的《服务指南》。
  (六)&一套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守则、岗位责任制、办件登记制、代办制等基本制度。
  (七)&一套服务台账&。包括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方案、工作制度的汇总以及为服务对象办理事项全过程记录登记簿。
  (八)&一套图板上墙&,包括:1.中心工作人员一览表;2.中心工作职责;3.中心服务项目目录(含承办人和项目目录);4.监督投诉电话;5.村务公开栏等。
  (九)&一个意见箱&。设置群众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制度
  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坚持&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工作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按照&六个实行&的工作制度进行管理。
  (一)实行适时值班工作制度。采取专人值班和轮值相结合的坐班方式,及时为群众办理服务事项。
  (二)实行统一平台工作制度。通过外网进入全区统一的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办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事项。
  (三)实行信息&告知&工作制度。服务事项的&告知单&,以及工作人员服务事项、联系方式、常用公益电话号码等信息,要通过公示栏向全体村(居)民长期主动公开。
  (四)实行服务登记工作制度。对服务过程中的申办人、申办事项、承办人、办理情况、回复和反馈情况等逐一进行登记并存档。
  (五)实行事项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定期或不定期公开下列事项:
  1.公开本行政村(社区)财务、&一事一议&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种粮补贴和合作医疗补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5.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以及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建设承包方案、集体财产的处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等情况;
  6.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7.本村(居)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8.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撤销或变更村(居)委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的情况;
  9.上级涉及农村(社区)居民教育、医保等政策文件;
  10.村(居)民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六)实行群众监督工作制度。建立群众对服务站工作监督机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广泛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工作。
乡镇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事项
&&&&&&&&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
  (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行政审批)。
  (二)再生育子女审批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四)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五)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行政审批)。
  (六)病残儿医学鉴定核查上报(服务事项)。
  (七)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事项)。
  (八)人口、计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
  二、民政方面
  (一)婚姻登记(行政审批)。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资格审核上报(行政审批)。
  (三)城乡医疗救助待遇资格审核上报(行政审批)。
  (四)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资格审核上报(行政审批)。
  (五)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核上报(行政审批)。
  (六)伤残人员新评、补评、调整伤残等级审核上报(行政审批)。
  (七)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审核上报(行政审批)。
  (八)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的审核上报(服务事项)。
  (九)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服务事项)。
  (十)民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资格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四)劳动力就业证明(服务事项)。
  (五)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咨询(服务事项)。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
  四、农业服务方面(含农技、水产畜牧兽医、农机、甘蔗、扶贫开发、乡镇企业管理等)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初审(行政审批)。
  (二)粮种补贴初审上报(服务事项)。
  (三)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服务事项)。
  (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测及报告(服务事项)。
  (五)新办企业或招商引资代理代办服务(服务事项)。
  (六)开展农村扶贫救济服务(服务事项)。
  (七)农业机械的发展规划、政策落实、资金补贴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八)国家、地方有关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政策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五、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
  (一)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的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二)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
  (三)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包括成立情况备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委员会名单)(行政审批)。
  (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七)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资格初审上报(服务事项)。
  (八)城乡规划和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六、财政方面
  (一)收据领购证核发(行政审批)。
  (二)农业粮种补贴、农机补贴及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其他补贴审核发放(服务事项)。
  (三)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惠农补贴发放情况公开(信息公开)。
  七、国土资源管理方面
  (一)农村宅基地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项目建设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上报(行政审批)。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四)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证明(日以前使用国有或集体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不规范的)(服务事项)。
  (五)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事项)。
  (六)有关土地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八、林业方面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和竹林)或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申请初审上报(服务事项)。
  (三)林权证发放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四)沼气池建设补贴申请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五)出具木材运输证换证证明(服务事项)。
  (六)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
  九、工商方面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歇业登记和验照(行政审批)。
  (二)个体工商户字号核准(行政审批)。
  (三)受企业登记机关委托,办理企业(含公司、非公司内资企业法人、营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年度检验(行政审批)。
  (四)受理并处理(或上报)消费者维权申诉(服务事项)。
  (五)工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
  十、税务方面
  (一)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行政审批)。
  (二)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行政审批)。
  (三)对纳税人申请代开税务机关统一发票的审批(行政审批)。
  (四)纳税人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审批(行政审批)。
  (五)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应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或者因城市规划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行政审批)。
  (六)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统一发票的审批(行政审批)。
  (七)申请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审批(行政审批)。
  (八)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九)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十)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十一)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税收优惠初审上报(行政审批)。
  (十二)纳税人定期定额缴纳税款和变更纳税定额核定上报(行政审批)。
  (十三)征税纳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
  十一、公安方面
  (一)户口迁移审批(行政审批)。
  (二)暂住证核发(行政审批)。
  (三)居住证核发(行政审批)。
  (四)户口登记(行政审批)。
  (五)房屋承租人情况备案(行政审批)。
  (六)户籍证明(服务事项)。
  十二、司法方面
  (一)申请法律援助相关证明(行政审批)。
  (二)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救人员安置帮教服务(服务事项)。
  (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服务(服务事项)。
  (四)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服务事项)。
  十三、文化广播体育方面
  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维护报修(服务事项)。
  十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事项)。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审核和发放(服务事项)。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补贴情况公开(信息公开)。
  十五、综合治理维稳方面
  (一)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并根据情况协调处理或上报处理(服务事项)。
  (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服务事项)。
  十六、乡镇(街道)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项目
  (一)上级、本级政府,各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本级政府组成人员、领导干部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其职责情况。
  (三)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政策情况。
  (六)乡镇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七)乡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下拨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
  (八)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九)中小学校收费的依据和标准,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后确定的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
  (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参加情况及农民患病医疗费报销发放情况。
  (十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及支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十二)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十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十四)乡镇工程项目招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五)救灾救济、优抚、低保、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十六)乡镇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及乡镇工程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七)计划生育工作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十八)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十九)乡镇主要资产管理、使用、转移情况及资源开发、出让、收益情况。
  (二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二十一)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及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十二)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二十三)年度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事项
&&&&&&&& 一、政务服务事项
  (一)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直接办理事项。
  1.出具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意见。
  2.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意见。
  3.办理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婚育证明意见。
  4.出具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意见并上报。
  5.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议呈报。
  6.出具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证明。
  7.收养登记证明。
  8.出具农村宅基地审查意见。
  9.出具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证明(属日前使用集体土地,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
  10.出具农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意见。
  11.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意见。
  12.出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意见。
  13.救灾款评发意见。
  (二)代办事项。
  1.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2.再生育证办理。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4.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婚育证明办理。
  5.临时困难救助办理。
  6.城乡医疗救助待遇审批办理。
  7.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办理。
  8.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办理。
  9.老年优待证办理。
  10.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审核。
  11.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
  12.出具种粮补贴证明。
  (三)协办事项。
  1.协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收取和补助兑付。
  2.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取和补助兑付。
  3.协助村民危房改造手续办理。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资格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办理。
  5.城乡医疗救助待遇资格公示办理。
  6.临时救助待遇资格入户调查、公示办理。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
  8.协助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推广,科普知识培训,法律宣传、纠纷调处等事项。
&&&&&& 二、信息公开事项
  (一)各级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
  (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在本行政村(社区)落实情况。
  (三)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行政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三、信息查询服务
  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为群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查询服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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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自治县党委办,自治县人大办,自治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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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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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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