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血书黑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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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者分类:科幻小说作者:
《审判者》 正文
零九年,那时23岁的我卷入了一宗极其罕见的刑事案件,它被命名为“919纸盒藏尸祝寿案”,这跟前些日子港区出现的水泥藏尸案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因为还涉及了砂轮分尸和挖眼的元素,死者身份更是让我难以释怀……审判不公,伸冤不止
(致福建省委书记的一封血书)
海沧一审第三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海沧一审第三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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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一审第四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海沧一审第四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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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一审第五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海沧一审第五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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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男方家找关系办的低保申请与两幢房子对比
2006年男方家找关系办的低保申请与两幢房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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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二审第1-8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厦门中院二审第1-8张(修改空白处为小孩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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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fcxx 于
19:14 发表
看了图片中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查立案通知书,可以断定作出不提请抗诉、不抗诉或者终止审查决定的,非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不可,转由海沧区检察院作出决定肯定是违背法定程序的。
你应该把海沧区检察院 ...
谢谢热心的朋友,现已把一审二审判决书上传上来,海沧区检察院不给予抗诉的法律文书没在这边,下次一并贴出来。
购买工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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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法院审判不公的几点看法
个人认为法院审判不公的几点看法
1、房产问题:结婚后在原有土地上新建房,虽然土地证是写男方父亲,新建房总能算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亲87年因病死亡,母亲健在,房子是94年盖的)
2、扶养费问题:低保申请(家庭月收入只有540元)是2006年男方家找关系办的与两幢房子(94年盖一幢,离婚期间又加盖一幢)对比很明显可以看出是欺骗政府,法院不调查就以此为据来认定。男方自述月收入2800法院处理抚养费时还说男方是虚假陈述按1000工资计算明显偏袒,开工程车一个月能有多少收入,应该比较好调查清楚。
3、女方嫁到男方家分的土地,孩子分到的土地呢?
4、工程车120000元,男方自行出售,然后说钱还债刚好,没钱了。
5、法院关于房产另行处理,个人认为调查清楚该分多少分多少,一次能处理好的为什么不处理好,一般人哪有这么多时间来应付官司,再说一个女人要打工要带孩子,还让人家这样去四处请律师打官司,将心比心。
[ 本帖最后由 fj12388 于
08:01 编辑 ]
目前还在处理的官司
目前还在处理的官司
1、2009年3月男方四个月不付抚养费,经协调付了五个月抚养费(09.4),5月至今未付抚养费。
2、村里按人口发的每人4000元土地补偿金,蔡美容及孩子共8000元被男方领走,日法院判男方需将这钱归还女方,男方不给,日蔡美容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钱仍然未给。
3、房子土地证目前在蔡美容手上,男方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拿回土地证,11月26日开庭。
& & 以上种种问题恳请法院能公平公正的给予处理,离婚财产不给分割导致官司不断。(上述情况资料不在,下次上传)
[ 本帖最后由 fj12388 于
08:03 编辑 ]
看了一下,情况尚不很了解。
但是可以基本确定的是,被告的代理人(某律师)比较深谙法律与诉讼,而原告的代理人(某法律工作者)我不太清楚,或许楼主主要是败在所聘的“法律工作者”经验不足(相比较而言)? 当然楼主也应相信该“法律工作者”已经尽力了,不能因此责怪人家。&&法院讲证据讲法律条文,原告在这方面要有所认识。
最好还是再聘请肯全力帮忙并且有经验的律师,如果经济拮据,可以请免费的公职律师帮忙,……或者请妇联、或人大法律委员会帮忙找个比较强的律师或公职律师。
楼主在网上、尤其是在福建论坛这只懂得PK(“比较”)、只懂得“GDP”“经济中心”“辐射”……的论坛发帖,估计没什么用。
楼主还应该继续相信法院会主持公道的。
弱势群体,顶一顶
法律已成为人尽可夫的娼妇
中国法律已成为人尽可夫的娼妇,这个人,当然是强势群体,他们有钱有势;现在法院告状真难。法院更黑,吃你被告,再吃原告。
6666兄,当年咱俩也是同道中人啊
个人认为法院审判不公的几点看法
个人认为法院审判不公的几点看法
1、房产问题:结婚后在原有土地上新建房,虽然土地证是写男方父亲,新建房总能算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亲87年因病死亡,母亲健在,房子是94年盖的)
2、扶养费问题:低保申请(家庭月收入只有540元)是2006年男方家找关系办的与两幢房子(94年盖一幢,离婚期间又加盖一幢)对比很明显可以看出是欺骗政府,法院不调查就以此为据来认定。男方自述月收入2800法院处理抚养费时还说男方是虚假陈述按1000工资计算明显偏袒,开工程车一个月能有多少收入,应该比较好调查清楚。
3、女方嫁到男方家分的土地,孩子分到的土地呢?
4、工程车120000元,男方自行出售,然后说钱还债刚好,没钱了。
5、法院关于房产另行处理,个人认为调查清楚该分多少分多少,一次能处理好的为什么不处理好,一般人哪有这么多时间来应付官司,再说一个女人要打工要带孩子,还让人家这样去四处请律师打官司,将心比心。
目前还在处理的官司
1、2009年3月男方四个月不付抚养费,经协调付了五个月抚养费(09.4),5月至今未付抚养费。
2、村里按人口发的每人4000元土地补偿金,蔡美容及孩子共8000元被男方领走,日法院判男方需将这钱归还女方,男方不给,日蔡美容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钱仍然未给。
3、房子土地证目前在蔡美容手上,男方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拿回土地证,11月26日开庭。
& & 以上种种问题恳请法院能公平公正的给予处理,离婚财产不给分割导致官司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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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56年5月,冯荆育在沈阳军区政治部工作。“我的哥哥在1940年的重庆大轰炸中被炸死,剩下的一家四口分三处逃难,我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仇恨日本军国主义的种子。”16年后,带着国仇家恨的冯荆育成为了沈阳审判日本战犯的工作人员,主要参加判决书的文字推敲工作。对于轻判战犯,冯荆育开始很不解,后来才慢慢转变了思想。如今已86岁高龄的冯荆育老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想起当年情景,仍历历在目。参加判决书文字推敲工作1956年5月,冯荆育在沈阳军区政治部工作。“因为我曾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参加过部队速成中学语文教材的编辑工作,宣传部部长郭开锋便让我参加沈阳审判日本战犯判决书的文字推敲工作,我得以有幸参加审判日本战犯的旁听。”冯荆育回忆说,他亲眼看见穷凶极恶的日本战犯一个个痛哭流涕,跪在中国人民面前谢罪,虽已过去59年,但当年情景仍历历在目。就在审判前十天,郭开锋带冯荆育到沈阳北陵大街的东北局院内一间办公室,听取有关人员介绍战犯改造情况、审判情况和判决书情况。当年,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着近千名日本战犯,他们都以为死到临头,个个都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否认罪行,拒绝改造,甚至煽动闹事。审判前,有些战犯推测,按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惩治战犯的量刑标准,近千名战犯至少有上百名应判死刑、有数百名应判无期徒刑或长期徒刑。日本战犯中将师团长藤田茂说:“我在日本寄来的杂志上读到,按照《波茨坦公告》第四条,虐待俘虏,要处以重刑。根据这一条,已处决1200多名日本军官。我当中将师团长进行‘秀岭一号’作战,仅此一战,我便杀害了86名战俘。我明白,仅此一项,便可判我死刑。”冯荆育说:“毛主席、周总理当时指示,抽调干部,改建监狱,要做好侦讯,摸清他们的罪证,让战犯认罪服法。要改造好他们,不是改造死他们。”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重申了上述思想。通过教育、改造,在关押期间,近千名战犯绝大多数已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现。对宽大处理政策不解见要对这批战犯采取宽大处理的政策,冯荆育一开始想不通。“1940年,我的哥哥在重庆大轰炸中惨遭日本飞机炸死,一家四口分三处逃难,家破人亡,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仇恨日本军国主义的种子。”冯荆育说,再想想,日本侵略中国,半壁江山惨遭践踏,中国军民伤亡惨重,强盗罪行罄竹难书,他认为把这些罪犯处以极刑也不能解恨。“日本侵略中国罪恶滔天,就是把在押的1100多名战犯全部杀掉,也很难偿还他们的罪行,也不足以达到为全国死难同胞报仇雪恨的目的。”郭开锋耐心地对冯荆育讲,这样做,不符合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伟大使命,不符合我们一贯坚持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不利于争取日本人民反对复活军国主义的斗争,也无助于中日友好关系的建立和发展。通过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冯荆育的思想逐步转变过来。“当时我们确定了惩办极少数、宽释大多数的方针以及一个不杀、一个不判无期徒刑的原则,是根据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以及我国人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而决定的。”冯荆育回忆说。1956年4月,抚顺战犯管理所召开大会,开展迎接审判的教育。会后,有28人写了处决书,有的还是血书。他们说:“如果刚来中国时被判处死刑,我们会喊:天皇陛下万岁!大日本帝国万岁!今天被判处死刑,我们要喊: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主席万岁!”同年4月29日,抚顺战犯管理所宣读《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广播结束,战犯们眼含泪水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冯荆育介绍,这次审判的起诉书和判决书是以事实和法律为根据作出的,近千人的控诉材料以及大量的检举材料和证据铁证如山。“起诉书只列举了最重要的、证据确凿的罪行,不可能包括战犯的全部罪行。判决书分别记录了他们犯下的种种触目惊心的罪状,指出他们违反国际法和人道主义原则,分别判处8年至20年有期徒刑。”冯荆育说。在3天时间里,冯荆育再三逐字逐句认真阅读、反复推敲判决书,提出一些修改意见,有些得到认可。但因年代久远,冯荆育已经记不清具体的修改意见。日本战犯请求严惩自己日至19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8名日本军队系统的战犯,其中有3个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藤田茂、佐佐真之助,两个少将旅团长上坂胜、长岛勤等。7月1日至20日,审判28名日本行政系统的战犯,其中有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武部六藏、伪满洲国二号“太上皇”古海忠之等。支持起诉的证据有4079件。“在被告人席上的受审战犯捶胸顿足,痛哭流涕,他们对自己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供认不讳,深感死有余辜,没有一个否认侵略罪行,没有一个要求减轻或免除惩处。”当年参加旁听的冯荆育,向记者描述起庭审情况:当听到宽宏大量的历史判决时,战犯们感动得跪伏在地,泣不成声,向中国人民认罪、悔罪、谢罪,请求严惩,并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谴责,决心改恶从善,弃旧图新。在冯荆育的记忆中,第一个受审的战犯是中将师团长藤田茂。宣告判决后,庭长问他对判决有什么话要说,藤田茂感激地说:“我在胜利了的中国人民的法庭面前低头认罪。按我的罪行,杀一万个藤田茂也是应该的。凶恶的日本军国主义把我变成了吃人的野兽,使我的前半生犯下了滔天罪行。中国政府教育我认识了真理,给了我新的生命。我在庄严的中国人民的正义法庭上宣誓,坚决把我的余生,贡献给反战和平事业。”在审判现场,冯荆育百感交集,他高兴地看到战犯们灭绝人性的滔天罪行和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这段丑恶历史,牢牢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作为中国人,冯荆育感到扬眉吐气,他相信死难中国同胞以及他的哥哥,在九泉之下也会瞑目安息了。冯荆育对记者讲,从抚顺战犯管理所释放回国的日本战犯,组织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由前日本陆军中将藤田茂任会长;他们多次来华访问,受到周恩来总理的接见,为中日建交和建立中日友好关系起到了铺路架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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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林昭年表2-2
●一月五日,索要进食筷子。柯庆施任国务院副总理,系上海地方最高长官,林昭一直认为柯庆施能够保护她。●一月底,遭狱卒施暴。●二月二十日,狱方与林昭谈话。●二月二十一日晨,开始拒食。本月第二次给《人民日报》写信反映案情并表达政治见解,血书。无回音。此信附有一封呼吁书,要求转给正在给非洲人效力的日本律师长野同治和智利记者罗哈斯,希望引起国际正义力量对自己事业及案情的关注。●三月三日,第二封致上海地方最高长官柯庆施的信递出。●三月五日,接待家属探监。●三月二十一日,从狱方米汤中闻出米沙尔气味,喝后腹泻,疑有毒。以后常因喝米汤腹泻或腹痛。四月九日下午,柯庆施逝世。林昭觉得柯庆施之死含有政治阴谋。 ●三月六日,交上血写的绝食书,狱方鼻饲流质,至五月三十一日共绝食八十天,此间天天写血书。到上海第一监狱二十二个月,仅于一九**年十一月五日家人送了一回副食品。●三月中旬某日,血书“有事要求立即提审“。三月至五月,期间一个半月没有张口说话。●三月二十一日,晚喝狱方米汤后腹痛半夜,疑心有毒。●三月二十三日,开始血书《告人类》。&&&&&&&&&&& ?●三月二十五日,身体极为虚弱,以来月经为由要求输液,未允。●四月五日,上午11时喝狱方米汤,5分钟后腹泻,疑心有毒。●五月三十一日,再一次开庭审判,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处林昭有期徒刑二十年。宣判后重回上海市监狱,囚于女监三楼五十三号囚室。●六月一日,刺破手指,在判决书的背面用鲜血写下《判决后的申明》:昨天,你们,那所谓的伪法院,假借和盗用法律的名义非法判处我徒刑20年,这是一个极其肮脏极其可耻的判决。但它确实也够使我引为判逆者无尚光荣的,它证明著作为一名自由战士的林昭,吾至清操大节正气。●七月至十二月,第三次给《人民日报》写信申诉案情并陈述政治思想,重点批评“阶级斗争“学说和集权统治,呼吁人权、民主、和平、正义,长达十万字。●八月八日,被移解而羁押于上海第一看守所。
&& 1965年由上海提篮桥监狱所写的“林昭在服刑改造期间重新犯罪的主要罪行”中记载:林犯关押几年来,一贯拒不接受教育,书写了大量的反动血书,如《灵耦絮语》(约十八万字)《基督还在世上》《不是练习――也是练习》《练习二》《练习三》《鲜花开放在悲壮的五月》《囚室哀志》《秋声辞》《自谏》《血诗题衣》《血衣题跋》等数十万字。虽经工作人员多方教育,并采取了单独关押,专人负责管教,家属规劝等一系列管教措施,但林犯死不悔改,公开扬言:永远不放弃宗旨而改变立场。
●五月六日,上午八时,张元勋以未婚夫名义偕同林昭母亲许宪民至上海提篮桥监狱探监。或系林昭唯一一次得到同仁看望。林昭脸色失血般地苍白与瘦削,,长发可抵腰间,半数皆白。头顶一方白布,上用鲜血涂抹成一手掌大小「冤」字。临别,林昭搜遍破布包,送给张元勋一帆玻璃纸叠成的小船,小船有白色的帆,鲜黄色的船身和桅杆,另赠诗一首。嘱将其文稿、信件搜集整理成三个专集:诗歌集题名《自由颂》、散文集题名《过去的生活》、书信集题名《情书一束》;并托张元勋关照其母及弟、妹,语未毕而泪如雨下,痛哭失声,悲噎不止。据管教干部言:在他们的记忆里也从未见林昭如此一哭。
 唔中,林昭取下头上「冤」字顶巾,以示张元勋:在半是白发的根部,所指之处,乃见大者如枣,小者如蚕豆般的头发揪掉后的光秃头皮。并指著周围狱警告诉张元勋:「他们想强奸我!所以我只能把衣服缝起来!」。张元勋方才发现:她的衣服与裤子都是缝在一起的。
& 原定第二天还有一次接见,被狱方取消。 & 林昭在押期间被用两副手拷把双手拷在背后一百八十天,即便吃饭、大小便、妇女例假时也不给松开。
●年底,其妹彭令范往监狱探视,等候了五小时,至晚间方才见面。林昭只问妈妈没有来?t子买到了没有?没多久就走了。此系姐妹最后一面。
●五月一日,正在监督劳动的张元勋再一次偷偷来到上海,偕同许宪民来到提篮桥监狱要求探望林昭。狱方面告曰:“监狱已经军管,一切接见停止。
●四月二十九日,整日瓢泼大雨。接由二十年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死刑判决书(立即执行)。当即血书“历史将宣告我无罪!”。当天被从监狱医院病床上(林昭在吊葡萄糖,体重已瘦至不到七十磅)拖起架走秘密处决(被杀)。死时未婚。
& 死刑判决书到底由谁颁发、签字,无从知晓。没有记录。 & 林昭被枪杀前,狱中曾召开公审大会,林昭被带出来,口中塞一橡皮塞子,此物专为禁止犯人出声设计,随人张口而伸缩,越反抗越胀大,会使整个面孔变形。同时颈上还勒有塑料绳子,这种对付特别「危险」犯人的双管齐下,令林昭的脸发红发青,在场犯人无不感到极为恐怖而难受。开会时狱囚们竟惊呆到忘了喊打倒口号,令主持人大怒。
& 据许母友人之子称当日下午三时许,目睹林昭被两吉普车急挟至龙华机场,拖出车外,脚踢仆地,三弹殁命,立时将尸体拖入车中,疾驰而去。& 林昭究竟被杀于何地,无人可知。& 林昭被处决前后,张春元被甘肃当局诬指 “密谋暴动越狱”,杜映华(原武山县委副书记)被指控为张春元传递消息,两人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枪决。张元勋也重入狱。
----后续----
●五月一日,下午两点左右,公安人员至上海茂名南路159弄11号二楼林昭母亲家,索取五分钱子弹费。其妹彭令范(刚从农村巡回医疗回上海休假)送上五分镍币,其母许宪民当场昏厥。
  林昭执刑后几天,狱方通知去提篮桥监狱取遗物,彭令范陪着神志恍惚的母亲同去。取得包裹一只,内有棉袄一卷已完全拆碎检查过,血迹斑驳的被单若干和不少白布条上模糊的血书,还有几件衣服。反复寻查所谓遗物,难觅片纸只字或林昭在狱中多年的别的留存。 &&& 许母几番至上海提篮桥监狱、上海公安局、上海高级法院询问林昭的遗体究竟被如何处理?如果掩埋,埋于何处?如果火化,骨灰何在?均全遭拒绝皆不奉告,且声厉色狞,拒于门外。
●八月,张元勋在山东某劳改队的禁闭室里接到管教干部通知:林昭已于今年五月一日枪决。
●是年秋,冯英子于上海复兴中路陕西路附近街头偶遇一疯婆子。伊面无血色,目光迟钝,满含忧伤,披着一头乱发,穿一套油渍斑斑的破衣,鞋跟已失,说话时惶顾四周,面带恐怖神情。同冯英子擦身而过后,又回过头来向她招呼:“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冯英子惊诧之下,方认出此乃许宪民。
●十一月二十四,许宪民摔倒在上海街头,送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医院称反革命不予抢救,第二天离世,遗体未经家属同意做了尸体解剖。
 许宪民死前患糖尿病及高血压,精神已濒临崩溃。白发蓬乱,形容枯槁,镇日喃喃自语,游荡于上海街头茫茫人流梦游与呓语。
●一月,北大发出了关于林昭错划右派的改正通知。
●八月二十二日上海高院「沪高刑复字435号判决书」以精神病为由对林昭作出平反裁决,乃以普通刑事案件处理。裁决中未告知遗体下落。
 为林昭平反办案人是上海静安区中级法院院长赵凤岱。
●彭令范携二十美元,以学生护照移居美国,举目无亲。先在北德州大学获老年学硕士,后在霍普金斯大学获生物工程硕士,在巴尔的摩霍普金斯医学院做研究。现定居巴尔的摩。多次回国参加悼念林昭的活动。自二零零二年后患严重忧郁症,长病假至今,生活贫困。
●十二月十一日,北大为林昭召开了追悼会,没有骨灰,只摆放林昭头发一束,遗像一张。参加者聂真、罗青、许觉民、彭令范、罗列、杨晦、杨伯峻、乐黛云、林斤澜、刘绍棠、陆拂为等80多人。所用哀乐为《光荣的牺牲》。罗列致悼词。
 追悼会上有无字挽联一副,广为流传。上联是:?下联是:!
●一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社长穆青、郭超人、陆拂的长篇报道《历史的审判》(一月一日成稿)。文中简要记述了林昭的命运,“她就义的详细经过至今无从查考”。●三月,上海《民主与法制》第3期发表陈伟斯文章《林昭之死》。●十二月三十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覆判宣告林昭无罪。
●五月二十五日,新民晚报发表悼冯英子诗《悼许宪民林昭》。
●一月,《随笔》第1期刊发发表刘发清文章《一个不屈的英魂――忆林昭》。
●十一月十七日,郭煌创作诗歌《中国的普罗米修斯活着走进会场――奇观一瞬》。
●春节,冯英子写作《有关林昭的母亲许宪民的回忆文章――许宪民二十年祭》。
●四月,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冯英子著作《风雨故人来》。 ●四月二十五日(林昭遇难三十周年忌日前夕),陈伟斯写作《应共冤魂语 投书寄灵岩――林昭三十年祭》。●五月,由作家方方主编《今日名流》杂志(武汉)第五期发表彭令范(林昭的妹妹)文章《姐姐,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痛》。系林昭亲属第一次公开发表长文悼念死难者。●北大校庆一百周年,林昭蒙难三十周年。《南方周末》先后五次发表关于林昭的文章。计有:五月二十九日,人物版发表《没有哀荣――林昭》;七月十日,人物版发表吴浪文章《被埋葬的诗章――追忆林昭》;九月四日发表邱隐帆《狱中日记:林昭最后的日子――纪念林昭这位令人尊敬的自由战士》;十二月十一日,发表记者徐列的专访《张元勋:从绚烂回归平淡》;十二月二十五日,发表编辑小巴子《高贵的林昭》。十一月十三日,发表当年北大右派学生陈奉孝、张元勋、周振礼的文章《读《原上草》有感》。●九月,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牛汉、邓九平主编《思忆文丛》三卷。其中《荆棘路》收录了林昭北大同学刘发清文章《一个不屈的英魂――忆林昭》。本年,余杰以《思忆文丛》材料为依据,写作《若为自由故》,对林昭追求自由的高贵精神予以高度评价。文章发表于《方法》杂志,后收录于文化艺术出版社一九九九年二月出版余杰个人文集《说还是不说》中。●十一月,彭令范于美国巴尔的摩发表《我的姐姐林昭》。
●一月十八日,张元勋应《北京文学》杂志(李静)约稿,写作长文《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但该杂志因故没有发表这篇文章。 ●二月,《今日名流》继去年发表彭令范《姐姐,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之后,又于本年第二期发表彭令范文章《我的姐姐林昭》。杂志主编方方女士并在同期发表文章《林昭的光芒》。●九月,刘智峰主编《精神的光芒――一代人的心灵历史》出版,其中第九章《思想的殉难者》是关于林昭的专章,发表方方《林昭的光芒》、彭令范《姐姐,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痛》、《我的姐姐林昭》、刘发清《一个不屈的英魂――忆林昭》共四篇文章。 ●五月一日,林昭忌辰后二日,林昭北大同学张玲写作《幽明心语――忆林昭》。
●一月,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许觉民先生(林昭的舅舅)编选怀念林昭著作《林昭,不再被遗忘》,全书18万字。书系李辉主编《历史备忘书系》之一种,除李辉总序和许觉民《前言》,收录文章26篇,诗歌4组,另有附文一篇,附录一篇。全书目录:陈伟斯《林昭之死》、林斤澜《玫瑰花》、方方《林昭的光芒》、冯英子《悼许宪民、林昭》、陈伟斯《应共冤魂语 投书寄灵岩――林昭三十年祭》、陈箴《追求与幻灭》、彭令范《我的姐姐林昭上》、彭令范《我的姐姐林昭下》、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张玲《幽明心语――忆林昭》、羊华荣《回首往事》、孙文铄《血溅罗裙直道存》、马嘶《文弱女子性刚烈――忆林昭》、刘发清《一个不屈的英魂――忆林昭》、倪竞雄《沙雕美食遥寄英灵》、甘粹《北大魂――林昭》、林斤澜《读 [我的姐姐林昭]》、黄政《故乡人民的骄傲》、陆震华《林昭三十一年祭》、李虹岗《化作春风意更长》、顾麋《不可多得的才女――林昭》、李茂章《流芳千古》、钱惕明 史洪 叶强 王润《今日红花发》、陈淑方《林昭二三事》、羊华荣《林昭的欣慰和遗憾》、谷天《林昭,您在哪里!》、沈如英《无声的歌》(诗歌)、朱怀真《悼林昭七律二首》(诗歌)、邓荫柯《献给林昭》(诗歌)、郭煌《中国的普罗米修斯活着走进会场――奇观一瞬》(诗歌,本诗附有杜烽文章《一个不平常的追悼会》。) 。●二月,《今日名流》第2期刊出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南方周末解密版之“链接”栏目发表如下消息:《今日名流》2000年第2期《最知情者的回忆: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作者是张元勋。
在发表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之后,《今日名流》杂志遭停刊整顿,主编方方被撤职。
●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许觉民先生(林昭的舅舅)编选的怀念林昭文集《林昭,不再被遗忘》,全书18万字。该书系李辉主编《历史备忘书系》的一种,除李辉总序和许觉民《前言》,收录26篇文章和4组诗歌,另有附文一篇,附录一篇。●十二月八日,为纪念彭令昭而建《彭令昭――林昭――永远的林昭》网上纪念馆,该馆二级域名是。
●四月,为纪念林昭冥寿70周岁、遇难34周年,《中国评论网》组织几位作者撰写纪念文章,编发《拒绝遗忘:纪念林昭特辑》,其中文章有:钱理群《面对血写的文字――初读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肖雪慧《历史还在忍辱含垢》、摩罗《林昭年谱初稿》、金雁《历史不能忘记》、秦晖《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荒林《是一颗,不是两颗》。●七月,一直采访拍摄林昭事件的独立制片人胡杰写作了《林昭年表及相关事件》。 ●八月三日,摩罗在郑州作家协会以《文革时期的潜在写作》为题发表演讲,其中涉及林昭内容甚多。●八月十六日,余杰写作《林昭与弓琳――两个北大女生的对照》一文。 ●本年,网上流传旅居美国的中国学者丁抒先生文章《林昭与《星火》杂志》。
●林昭骨灰由一位上海女性秘密保存几十年后公开奉献出来。●四月,林昭遇难36周年,广州《南风窗》杂志发表崔卫平文章《寻找林昭的灵魂》。●四月二十二日,林昭骨灰安葬仪式在苏州灵岩举行。仪式由其舅许觉民和其妹彭令范主持,参加者五十六人。●记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完成,由南京独立制片人胡杰弃职自费拍摄,历时五年(年3月),行程上万里。记录片在小范围中播放反响巨大。●林昭骨灰安葬仪式后安葬林昭父母骨灰。林昭父母合葬墓紧靠在林昭墓右侧。●林志生发表缅怀林昭文章《公元2004:我们书写林昭》。
 本年,包括网络在内媒体及人员对于林昭谈论频率日渐广泛,恍若林昭年。 胡杰,原新华社新闻记者,因决意了解林昭、研究林昭、拍摄林昭、传播林昭。故辞去公职,费时五年,耗资十万,辗转几万里,采访了每一位愿意接受采访的林昭亲友以及与林昭案件有关的人(胡杰说,在林昭生前最后五百天内和她接触的人,没有一人愿意接受采访!),还采访了一些对当代精神事件具有研究兴趣的学者,积累了大量有关林昭的材料。《寻找林昭的灵魂》只是他的最简单最初步的成果。影片先后在广州中山大学、广东美术馆、深圳何香凝美术馆等地放映。
●中山大学网站性别教育论坛组织了《林昭纪念专辑》,其中发表的文章有:吴敏《林昭:一个女性的殉道者――胡杰《寻找林昭》观后》、转载《有关林昭的母亲许宪民的回忆文章》、熊芳《看《寻找林昭的灵魂》有感》、黄峪《寻找女性的价值:从妇女节开始的思考》、高泓《面对林昭:一个我们曾一无所知的女大学生》、杨昊鸥辑录《龙华的桃花开了――纪念林昭》、林志生《公元2004:我们书写林昭》等。●三月一日,天涯社区网站关天茶社论坛网友天高地厚(居住上海)发表贴子《邀请天涯网友赴苏州灵岩山扫墓暨天平山踏青》。三月十三日,一批上海关天茶社网友举行去苏州祭扫林昭墓活动,共有32位网友,在林昭墓地遇上包括胡杰在内的来自苏州和南京的十几位朋友,他们共同缅怀林昭,对胡杰的工作表示隆重感谢,并捐款支持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的后期制作。事后网友孤灯下97发表《周六我们祭扫林昭墓》、天高地厚发表《这是一次团结的春游胜利的春游》,记述了他们组织祭扫林昭墓活动遇到重重阻碍、最后终于成行的经过以及扫墓活动的具体情形。 ●三月二十日,旅居加拿大中国学者陶世龙主持的五柳村网站开设纪念林昭专辑,域名为。●五月十九日,彭令范写作广播稿《我的姐姐林昭》。 ●六月九日,老酷在《真名网》发表《纪念林昭――一篇迟到的悼文》。●六月十七日,艾晓明在《世纪中国》网站发表《林昭给我们的精神挑战――给诱人谈林昭》。●六月二十五日,网上出现林达文章《林昭在为我们寻找--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观后》。
----旁注----
●时至今日,林昭的诗歌、著作、血书仍经骨禁锢于狱中铁屋服刑。提篮桥监狱拒绝任何相关采访。没有任何迫害过她的当事人接受采访。 ●林昭墓在苏州郊外木渎镇灵岩山麓“安息公墓”老区一号墓区最高一层左端。由当年苏南新专和北大同学及亲友集资修建。墓中无尸无骨,仅安放死者一缕头发(其母亲遗留)和一方丝巾。墓碑正面书写:“林昭之墓。生卒年月:一九三二.十二.十六至一九六八.四.二十九。”背面镌刻林昭遗诗一首:“自由无价生命有涯宁为玉碎以殉中华林昭一九**年二月”。
 灵岩山麓有宋代抗金名将韩世忠墓。
----人物(草稿)----
许觉民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所长,林昭的堂舅沈泽宜 原北大《广场》副主编,1957年划为右派後,回家乡湖州做下水道工。现为湖州师范学院文学系教授、诗人。 张元勋 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原北大《广场》编辑部主编,林昭北京大学的同学。顾雁&&& 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教授,1957年毕业于北大物理系,《星火》刊物主要负责人。1960年10月,天水参与《星火》地下刊物的右派与&&&&&&&&& 当地群众30多人遭到捕杀。顾雁在上海被捕,被判刑17年,关押20年。王谨希 林昭北大的同班同学。张玲  林昭北大的同学,作家。王国乡 林昭北大的同班同学,经济学家。甘粹 &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资料室主任。刘发清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右派 广州青年干部学院教授倪竞雄 原上海沪剧团编剧,林昭的苏南新闻专科学校同学陆震华 林昭的中学(苏州景海教会学校)同班同学李锐  1958年毛的秘书,兼水力部副部长李茂章 原土改工作队政治工作指导员张玲 & 林昭北大的同学,作家陈奉效 原北大数学系学生,退休教师,原北大《广场》编辑部负责人张景中、杨路、钱汝平、谭天荣,北大学生 龙英华& 北大哲学系学生王国乡 林昭北大的同班同学,经济学家陆佛为 原中文系党支部书记,林昭新专与北大两界的同学 新华社资深记者钱理群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谭天荣 青岛大学物理系教授,北大百花学社创始人之一李雪琴 原北大物理系右派学生谭蝉雪 敦煌研究院研究员,张春元的未婚妻,因参与《星火》判刑十四年黄政 & 原志愿军排长 现退休干部。1950年参加志愿军入朝作战,1955年因家庭成份不好而离开军队,1957年打成右派在江苏滨海农场劳改,1960年在农场专门负责埋葬病、饿而死的劳改人员。胡子衡& 原上海解放日报总经理,林昭苏南新闻专科学校时的班主任。陈伟斯 现为上海《解放日报》的离休干部。原《民主法制》记者,1981年写了《林昭之死》的文章,刊登在《民主与法制》的杂志上。事后不久,林昭的档案资料被全部封存。朱郭 & 林昭苏南新闻专科学校同学摩罗 & 民间思想家,林昭列表初稿撰写者。邱隐帆 早年曾参加地下党,1949年后在苏州市公安局工作,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78年平反。冯英子 日生,上海文人。丁子霖 林昭中学和大学校友(并无来往)。1962.9& 右派分子黄政、朱泓胡杰&&& 纪录片劳作者,现居南京(许府巷)。1958年生于山东济南。15岁习画。1977年始从军15年。1986年毕业于上海空军政治学院。1989年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油画班进修两年。1999年辞去公职,成为民间职业纪录片工作者。最拮据时,每月只有二百元的收入。主要作品:《北京独立的艺术家》(1995)、《远山》(1996)、《迁徙》、《媒婆》、《严震的婚事》(2002)、《在海边》(2003)、《平原上的山歌》、《寻找林昭的灵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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