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刚来时是黑色的这边做事的时候老板给我们一份合同让我们先看看。后来签合同的时候是另外一份合同被老板改过内容了,

我在职13年了,老板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并且每年都让我们签两份合同,一份假的,一份真的,假的给劳动局,_百度知道
我在职13年了,老板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并且每年都让我们签两份合同,一份假的,一份真的,假的给劳动局,
现在老板不想要我了真的给我们,把我的工资降了很多,让我自己不得不离开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可以 这个协议内容违反劳动法,是无效协议,不用管他 你只要按照劳动法程序办理正常离职,是不能克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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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一份千字15加分成的合同究竟能盈利多少?【第四页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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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惊蛰郎 于
05:57 编辑 从我发这个贴到现在,数个小时的时间,已经来了多个攻击者,其中有刻意歪曲语意忽悠的,有连话都说不圆只会胡搅蛮缠的,也有想说实话但怕引火烧身而委婉表达的。而更多的,却是不举实例只会靠臆测对我人身攻击的。
既然这样,我也臆测一把,如果真要我说我是因为什么惹了包括瞪眼神牛在内的“大佬”,我觉得这其实是劳与资的矛盾。我虽然在黑市开帖,但仍是个靠双手劳动的匠人,并非标准的商人,所以一直都在争取劳动者所付出的汗水能得到一个正常的酬劳。这势必伤害到某些人的利益,于是这仇恨就生根发芽了。
以上是臆测,是猜的,我承认这一点。不见得对,姑且一看。下面说正事。
以这个合同是投资4000买的为假设,来算一下这个帐。我数学不好,欢迎各位指点错误。
瞪眼神牛的算法是,税后只剩千字14,他给写手千字10,一万字只赚40元,写一百万才够本,把合同自带的3万字、完本奖、订阅分成这几件事忽略了。
姑且不说一个习惯用1800买人家千字15加分成的大站合约的人会不会真的给写手千字10来写千字15的文,咱先看看他的算法故意忽略了的收入。
千字15,税后14,万字140,百万字14000。而大站买断了一个文后,会大力宣传曝光,很少在100万就砍文。而且,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反正我刚开始不懂行的时候,接过几个地方的千字七八的文,其原价往往都是千字十五。这个也先不去说他。
我只说铁定的事实。
首先前30000字是450元。那么他说的100万只赚4000,就得加上450,也就是4450。
而后算分成,如果是三七分,网站得7写手得3,那么一份千字15的文,网站能决定买断,它总体的千字订阅量通常不会低于40元。否则不够本。因为40减去三点分成的12元,剩28,再减去买断的15,剩13,日更一万的话,网站只得130元毛利,尚没算运营的成本。
如果他说网站有的文会亏,那么他又是在主观偏颇。一个网站总是亏,或者只保本,它不可能成为大站,它也不可能做得下去。其实生意人都知道,现在的商业文,没有对半利,根本就没什么人干。
但为了保持客观,咱就姑且以千字40的订阅算。
这样算下来的话,千字12,万字就是120.百万字就是12000。加上他所谓的只赚4000,再加开头三万字的450,等于16450元。未算完本奖和全勤。别忘了千字只赚40这个算法是底线算法,真实的收入不会是这样。而且没有算渠道等其他收入。有了分成之后,渠道的收入写手一样有的分。而且据我所知,工作室跟网站签合约时,会把人身保险之类的福利全部放弃,折算成实际的金钱。
而一本保底买断的书,网站真的轻易就100万开砍?图个啥?瞎折腾?
下面,我再来推敲一下他所谓的千字15减税率,百万字只赚4000元的说法是否符合情理。
如果按他说的,1800收购一份千字15且没有任何附加收入的合同,他给写手千字10,他只赚千字4,如果写手日更万,那么他在这本书上的日盈利就是40元。
这样算的话,他一个多月后才够本。然后再赚一个多月的钱,文被砍了(奇怪,他的文貌似总是比别人容易被砍),那么他的百万字盈利就是2200,加450,等于2650。
一本15的书,三个月赚2650,假设同时操作10本,那么三个月就是26500。平均月收入八九千块。减去他本人的人工(就算4000元吧),月盈利等于5000左右。
而同时操作10本书,是个什么概念?周结的话,每月需要28000元的周转资金,每天十本不同的书需要各“审”1万字。审与读概念是不一样的,重点问题是,自己审还是请人?
请人?能审得了买断文的人,每月给3000的工钱不多吧?
自己审?一万字审下来,差不多得将近一个小时吧?
然而运营工作室的事情并非只有这些,试稿啊,谈业务啊,跟编辑交流啊,扩展渠道啊,都需要时间。
一个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用与他无关的事骂街的人,会是一个自己同时运营十本书的人?而瞪眼神牛表示自己还要搞网站,搞APP……
那么,如果按他说的,千字十五,1800收,给人千字10续写,他每月究竟能赚几个钱?
并没有踩着三轮收废品划算。
他可以说还运营着20、30的高价合同,但我也可以说你也运营着千字八块十块的合同。
当然,我的这个算法是外行算法,肯定不准确,但我是以他声称的条件为基础做的推理,想必也偏离不到哪儿去。
但话说回来,,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觉得自己对,我总有地方错了,所以欢迎业内的高人帮忙算一个精确的帐,谢谢。
对了,我再讲个故事。这是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个真实故事,主角是一名玄幻写手。
为了避免“迫害”,姑且称他为X。
有一天,X找到我,表示想做一份情节新颖的纲,他要自己去写买断。
我跟他说:文是否买断得看正文,我只是帮做情节和设定,不保证这个。
他说没关系,他有买断经验。
我说既然你有买断经验,完全可以自己设计情节啊。
他说编辑总嫌他的文情节老套,他想来点新东西突破一下。
于是我问他写的什么价钱的买断?
他说千字10的。
我说也差不多,慢慢写,多阅读积累,经常出去跟不同的人聊聊,散散心,手段不知不觉就提高了。剑道在剑外,遇到瓶颈时,说明该换一下脑子了。
他说有道理,但现在没积蓄,先写本买断攒点钱再去玩吧。
于是我问他,是不是刚把一本书的买断写完?难道没有攒住钱?
他说别提了,唉……
我问他咋了,他说写了个千字十的买断,只赚了三百多块钱。
我说不可能吧?一天8000字,一个月也两千多啊.
他沉默了一会,说不是写的全本。说他在一个工作室写买断,说好的千字10 ,结果写完三万字了,对方挑了一大堆毛病,主要是说套路太老,没有价值,就给他结算了三万字的钱,不让他写了。
我说,那不是坑人么?前三万字最重要啊,如果只写前三万,千字10的买断至少得付千字25的稿费啊!
他发了四个问号:????,紧接着问:还有这种事?为什么前三万字得付千字25?你快跟我说说!
于是我跟他说了说……
后来我再没见过他。
有信誉榜单网站20多万字砍断的,更有大把60.
有作者50万字,80万字,买断被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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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外行就不要想这么多,我也不知道。
顺便我就得楼主id特别眼熟,楼下可以补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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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觉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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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表示被二楼请来的,而且本龙恰好认识龙珠说的那个人,而且本龙表示龙珠的算法有误,最后本龙认为有饭吃就行了,怎么做那就是别人自己的事情了,另外本龙仅仅只是认识龙珠所说之人,最后睡觉去了,大家晚安。
性别男&UID675115&帖子2370&主题13&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2&阅读权限7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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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毒瘤说的就是你们这种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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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圈真乱,这就是传说中的工作室模式?
性别男&UID600914&帖子163&主题19&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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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概是不了解买断市场啊。
某主编曾经说过一句话,平台上七成的分成作者的盈利才能补上平台三成的买断作者亏空。(阅文除外)
出个开篇,找枪手写的文,大都是为了赚取差价,让网站亏损的可能性极大。
至于会做运营的,基本上是工作室(业内有能力、资源做真正运营推广的工作室也不多)给定制买断文或者少量确实有潜力的续写文做的。
别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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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概是不了解买断市场啊。
某主编曾经说过一句话,平台上七成的分成作者的盈利才能补上平台三成的买断作者亏空。(阅文除外) ...
既然7成的盈利只能弥补3成的亏空,那还做个什么劲儿?
性别男&UID530580&帖子5584&主题689&精华1&龙晶4 &龙威0 &积分20&阅读权限10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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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回答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成绩差,肯定是会网站被腰斩的。
  差到什么地步呢?
  我估算的,千字十五,如果达不到三千字一章均订三百,两千字一章均订五百,就会被腰斩
龙空最乐观、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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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没有写过买断吧……这些都是你自己推敲的吧……买断书基本上网站都是属于亏本状态,特别是一些小众题材,完全就是贴钱扶持!咦……才发现楼主是上次千字150的大大……不要打我,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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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15的能卖4000,我只想说,你要多少我给多少,另外,千字35的合同你多少收,我跟那什么神牛不认识,只不过自己做工作室,低于20的稿子一般不做,应该是一年多前,帮人处理过个20的合同,小猫那个信誉榜单上的网站的,卖给文海的,是2000还是2500,记不大清楚了,现在买断合同这种活,基本是有价无市,大点的工作室都自己运营笔名有自己的合作关系,不需要买合同,小的工作室也没什么实力枪手,别说千字8,千字十的枪手也很难续好千字15以上的开头,更不要说订阅上再赚钱什么的,遇到就是你运气。
最后只是想说,现在一般无笔名,质量稍微不错点的开头,大概就能做出15的合同,对熟悉套路的老鸟而言,一个月能做出3.4个开头出来,我有认识的哥们就是专搞这个的,你那个合同,1800,不能算厚道,但差不多也就这点了,至少我上次随便做了个开头过了纵横15,自己懒的做,想2000卖掉,问了几个相熟的工作室,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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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惊蛰郎 于
03:46 编辑
千字15的能卖4000,我只想说,你要多少我给多少,另外,千字35的合同你多少收,我跟那什么神牛不认识,只不过自己做工作室,低于20的稿子一 ...
此言不实。
我至今尚未见过有几个15的合同砸在手里了。而且我也从没遇到过20的合同2000卖。我不否认有这种事,但我知道那是偶然的,和守株待兔一个性质。
另外,你说的千字15很容易过,如果是真的,那就从侧面印证了买断文的市场需求量,这就矛盾了前面一位朋友讲的买断文基本是亏本的说法;如果你非说是真的,就不会有那些收了一个月都没收到合同的同行。
当然了,你们这么讲我也理解,毕竟触及利益了。
但同时我也知道,千字20的合同在未来一年内,还是卖4000起。因为这是事实情况。
我每次在交易群里发言卖合同,在十分钟内必有数名问价者。而其他广告,比如收稿,卖废文,求接活,找写手之类的事,却时常发生喊了两天没人应的事。
以前有个起创工作室,那个老板缠着我给他写开头缠了两个多月,后来终究因为没合同可运营而匿了。
最后我向你道歉,我发这个帖子只是为了揭穿某人的谎言,现在我又研究了数个方针跟他玩,会尽快把此贴编辑了。
20的4000起?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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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惊蛰郎 于
03:10 编辑& && & & && &此言不实。& && && & & && &我至今尚未见过有几个15的合同砸在手里了。而且我也从没遇到过20的 ...不实个蛋,我就问你一句,我出15的合同,你4000收不收,3500也行,你要说收,我一个月给你供四份以上合同,你转卖还能赚钱,咱混这行几年了,这点信誉度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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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惊蛰郎 于
03:55 编辑
不实个蛋,我就问你一句,我出15的合同,你4000收不收,3500也行,你要说收,我一个月给你供四份以上合同,你转卖还能赚钱,咱混这行几年 ...
晕,干嘛这么气愤?
请把话说清,是千字15买断加三七分成,不是单单15的合同,也不是15保底分成。
如果你真能长期提供这样的,3500我真收。
由于你的态度,这贴我不编辑了,并且会跟你好好探讨一下。另外,既然你喜欢聊信誉,我就简单说说我对你所谓的“信誉”的看法。
其实简单的很,其性质类似南方奴隶主与黑奴的契约,就是在一方占着便宜,而另一方并不知情或者迫于无奈的情况下,由占着便宜的人立一个不平等条约让对方签,然后好的让他吃了,好话让他说了,再道貌岸然地处处跟人聊自己多么有信誉。
这就是剥削者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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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干嘛这么气愤?& && && & & & 请把话说清,是千字15买断加三七分成,不是单单15的合同,也不是15保底分成。& && && & & & 如果你真能长期提供这样 ...你混这行多久了?保底分成有个蛋用,先不说现在基本上网站都有涨价机制,成绩好就能涨价,就说所谓的保底分成,你先去调查下,有多少签了这种合同的作者最后书的成绩让他拿到保底以上的钱,就我认识的,十中无一,这还是自个认真写的,找个低价的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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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惊蛰郎 于
03:55 编辑& && & & && &&&晕,干嘛这么气愤?& && && & & && &&&请把话说清,是千字15买断加三七分成,不是单单15的合 ...噗,别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这行的信誉就是合作方对你没意见,不忽悠人,我查了下你的记录,给人做个开头搞了几个月,貌似现在都还没下文,现在退钱或者给货没?
此言在理,惊蛰郎就是个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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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别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这行的信誉就是合作方对你没意见,不忽悠人,我查了下你的记录,给人做个开头搞了几个月,貌似现在都还没下文, ...
睡觉前看到最上面的帖子回复,一顾老师,老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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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觉前看到最上面的帖子回复,一顾老师,老狠了不睡了,月底了,欠稿严重,通宵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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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铜牛 于
06:19 编辑
你不是想见我马甲?上来给你看看。看了你的帖子,我可能已经理解你作为骗子还振振有词的的原因了。你现在已经成了一个自大、自悲、自以为是、活在自己世界里,且认为我是好人、牛人,别人都是骗子、无赖、菜比的臆想世界里。你得治,没看到通篇都是骂你的人?没看到帖子里帖子里都是驳斥你的人?还能发帖,来和这么多人战斗,我已经甘拜下风了。一顾惜朝混多久了?你还不能进网吧的时候,人家已经是老人了。ok?&&
Powered by一合同需要老板签字,老板不方便签字,老板叫我帮他签字,可以吗?我签的字有法律效应吗?_百度知道
一合同需要老板签字,老板不方便签字,老板叫我帮他签字,可以吗?我签的字有法律效应吗?
提问者采纳
,有可能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如果你们的老板不方便签。,如果你签的合同出了问题不可以的,就是你的责任了,那你就别签了
老板是我爸
额,如果是亲子关系的话,那替你爸签一下也没问题吧,主要还是问问他问什么不方便签字,问清楚就好了
一份合同主要还是当事人签字比较好的
就是注册商标叫我签字
那你带了解这个商品对人没害处。放心的,安全的,那就可以签字了(≧▽≦)
不用谢,你以后多要了解法律知识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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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1条回答
要看什么样的合同,内容完全属于个人可以承担的,如果合同没有涉及到公司,那么是有效的,而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你,如果合同的内容牵涉到你所在的公司,那么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受法律保护的,是与你老板无关的。一切违约或者其它都由你个人承担
如果你不是法人或者没授权,签字是无效的。
那是有效的,一到有纠纷你将受法律的拷问。
出了问题可就是你承担责任了 你们老板很腹黑啊
不重要就签呗,好多时候合同只是个形式~
签你的名字还是签老板的名字?看清内容,最怕以后出了问题拿你来开刀
你说呢 公司是你的啊
不可以,一定要本人签字
可能是老板的一种考验,不过还是不要签吧,因为你没有这个权利
不要,有,,,望采纳
盖公章咯,
不能啊,万一有事就是你的错。。。
不是,我问我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我觉得还是让你老板签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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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你做犯法的事,你说是老板让你干的,法律只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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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签的合同不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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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用工风险?
  我是郑州一家零售公司的HR,企业有500人。今年年初我们通过校招,招聘进来一名大四学生,之前因为他未毕业,公司与他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期间觉得他比较优秀,所以从7月1号开始,我们准备和他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他一直不愿意签订,说在考虑是否回老家发展。上周他通知我们,说决定回家,按照公司规定,他还需要再待一个月,交接相关的工作。目前,他仍在每天上班,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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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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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当场就傻眼了,谁告诉你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就不能离职的?
& &&听完他的解释我完全崩溃了,我告诉他以下事实:
1、劳动合同是保护劳资双方权益的。
& & 劳动合同不是为了公司服务的,是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签订的,更多的时候是保证劳动者的权益的。
2、你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离职的
& & 签订劳动合同了,你也可以随意离职的,只是有个交接工作的时限而已,并不是说你签了3年,3年就不能离职。
&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也就是说你试用期提前3天说一声,你就可以走人,转正后,最多一个月也是可以离开的。
4、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 &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证你的合法权益,薪酬工作条件都约定好了,如果你的单位不给你签劳动合同才是有问题的,而且劳动合同必须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
&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 & &如果你的公司在你入职一个月后还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
1、找公司要双倍工资
&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一个月内是你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补偿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超过一个月后没有签订,你拒绝签订有经济补偿金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 &那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呢?
& & &好处就是只要你在公司认真工作,不违反公司制度,不违法,没有人可以让你离开,老板再看你不顺眼,也没有办法让你走,除非给你赔偿。
5、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用保密
& & 你可以等着你们公司竞争对手来挖走你,明目张胆的把在公司学到的东西用到对手公司那个去,因为他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更别提其它的协议了。
& & 不签,你就当自己找了一个培训机构,带薪磨练你的工作能力,然后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差不多,随时走人。
6、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办理社保
& & 姐,我不想买社保和公积金,好贵啊,每个月扣我将近1000块钱。
& & 社保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尤其是医疗保险,是人都会生病,都会发生意外。如果是上下班路上受伤,或是工作时间受了工伤,你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让公司全权负责,公司也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还要给你补交社保。如果不是工伤,你怎么办?
& & 对了,如果你不愿意缴纳社保,你公司顺水推舟不给你买,你公司不地道的话,你不想工作了,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仲裁,他必须给你补上你工作期间的社保。当然,我不是教坏你,是告诉你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 & 我建议你还是买上社保,以后万一生病住院什么的都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三、该公司如何处理?
& & &该签订劳动合同还是要签订了,虽然该员工已经提出离职,但是该有的手续还的要补办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不久,刚刚超过一个月,跟该员工好好沟通一下,说是离职必须办理的手续,还是很容易办理好的。
& & 以后再遇到这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可能就跟我弟弟一样,不知道劳动合同是做什么的,以为是限制自己的,人资部门可以跟他讲清楚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 & &如果是故意不签订,就是等着要双倍工资,建议在一个月内要给员工发出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果拒绝签订,让他签下拒签协议书,然后马上办理离职手续给他,这样的人不能要。
& & 如果他连拒签协议书也不签,建议邮寄该通知到他的家里,留好相关证据,以防他故意使坏。
& & 后来,我弟弟跟我说,姐,我也算硕士毕业了,为什么你说的这些我都不知道呢?我是不是太笨了?我笑了,你没有实际工作经验肯定不知道这些,就算工作久了也不一定知道这些,你们其他专业的人都知道了,我们做人资的还混什么啊!
& & &今天借我跟弟弟的一个聊天,回答一下本次的案例。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大家可以直接跟我提,昨天的打卡,我忽略了一件事情,案例中的人社保购买未满15年,不能办理退休,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和医院证明补交之前的社保,然后才可以办理病退。
& & 感谢昨天给我提建议的小伙伴们!爱你们!
我这边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和上述基本吻合 但是也有不同之处 公司在员工入职后一直不给员工签订任何书面合同 该员工也是毕业没多久 法律意识淡薄 试用期为不超过3个月 看表现转正 转正后才办社保 但是直到最后试用期快到期的时候 企业利用穿小鞋等手段迫使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离职有填申请表 但是对方没有收集证据 目前已经离职 由于财务走流程 员工的薪资是次月底统一发放的 也就是说 虽然离职 但是公司还欠其一部分工资 那么 这种情况下 对方想追究的话 双倍工资的补偿生效吗?
您好啊,其实您说的这种情况可能对业务上了一定轨道,制度也比较完善的公司比较适用,如果是遇到那种专门扯皮的小型公司咋办。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到那样的好公司上班,不知道您能否帮忙解答一下
@林小素:公司请你就是要完善这些东西的,小公司招聘人事来做事,你就要帮忙完善相关制度。当然,遇到你自己找工作,你为什么要去这样的小公司呢?
r很实用的案例分享哦,受益匪浅学习了
案例中弟弟的情况我也经常遇到,员工一看到三年合同马上就问:能不能不签,她们都怕中途不能离职。另外,关于社保方面可不可以多讲一些内容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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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一、郑州,零售企业,员工规模500左右;二、今年通过校招招聘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满拟签订正式合同;三、该毕业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说辞是考虑回家发展;四、该毕业生决定辞职回家,后续交接在一个月内完成。结论:建设好雇主品牌形象,助毕业学子找到航向并送一程。&&&当代大学生真的是一群有思想敢想敢拼的一族。许多大学生在毕业之际就通过实习的方式接触社会尝试工作,从而丰富了自身的实践阅历并努力调整自身发展方向。君不见,在校大学生组织的社团林林总总,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更是不计其数。光是北大毕业生毕业卖猪肉就够社会舆论消化一阵子了。更何况每年递增的大学毕业生人数,无形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政府社会不断提倡大学生创业的时代,毕业生就业多样...
案例解析:
一、郑州,零售企业,员工规模500左右;
二、今年通过校招招聘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满拟签订正式合同;
三、该毕业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说辞是考虑回家发展;
四、该毕业生决定辞职回家,后续交接在一个月内完成。
结论:建设好雇主品牌形象,助毕业学子找到航向并送一程。
& & &当代大学生真的是一群有思想敢想敢拼的一族。许多大学生在毕业之际就通过实习的方式接触社会尝试工作,从而丰富了自身的实践阅历并努力调整自身发展方向。君不见,在校大学生组织的社团林林总总,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更是不计其数。光是北大毕业生毕业卖猪肉就够社会舆论消化一阵子了。更何况每年递增的大学毕业生人数,无形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政府社会不断提倡大学生创业的时代,毕业生就业多样性实在不足为奇。而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我们企业更要给予更多的宽容与关爱。
& &针对今天的案例,我建议大家换个视角看待问题——关注毕业生的发展,而不是集中一个劳动合同的风险问题止步不前。
&一、风险预估:
& &&1、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劳动合同期内主动解除合同的问题:
& & 实习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之间可以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限、工作时间、实习费与工作内容;试用期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非在校学生满足一定的年龄要求,在与企业双方建立一种劳动合同关系时,给予选择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 &由此来看,员工实习期刚满,面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动作。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其实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相当关心的问题。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怕签了“卖身契”,怕自己被约束住了。而假如我们将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解释给劳动者,那么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成为问题了。
& & &2、有关不签合同的赔偿 &
&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 &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阅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 & 综1、2所述,一个月后员工离职,除非员工有心情有时间够龌蹉到仲裁告企业,企业有可能会补偿不签合同的1倍工资。有必要吗?这么优秀的毕业生,会为那么一点工资劳神费力吗?与其在劳动合同上费力,不如与这位学生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想必以后其发达了会感恩回报曾经就职的第一家公司或者山不转水转与公司产生业务往来。
二、HR应该做的:
& & & 1、具备心态:鉴于该学生去意已决,考虑其没有参保,对于意外的工伤防范我们要有。所以,在该毕业生准备回家也好另谋高就也好,不要为难其一丝一毫,多待一分钟就有多待的危险。
& & & 2、两级面谈:
& & &先由其主管与其面谈:感谢其实习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想认真听取其对公司对本岗位的流程和管理上的看法。
& & &再由HR经理与其面谈:
&感谢其实习企业选择我公司;
&感谢其在公司的卓越表现,想必今后一定会前途无量;
谈谈其今后的打算,职业如何规划或者今后在哪方面发展;
在走之前,给公司提几点建议;
建议该毕业生多学习一些劳动合同法规方面的知识,打工创业都可用。
&回到郑州公司就是你的家,随时来公司坐坐!
& & 对于不同员工我们要不同对待。还是那句话,我们的高度决定了员工的所为。对待优秀毕业生,对他们的选择,我们何不抱着一种欣赏与鼓励的态度肯定他,支持他,帮助他,可谓扶上马送一程。
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这样的公司有点缺心眼的节奏。如果说风险自己主动规避的意识不够强,至少也不要主动“挖坑埋自己”。现在随便上个网、聊个Q、发个微信、参加个招聘会,都能看到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和提示。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一、不签劳动合同的常见风险:1.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案例中员工以此提出赔偿要求,公司要按月支付2倍的工资;2。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工期限满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造成员工社保医保无法投保的风险,...
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这样的公司有点缺心眼的节奏。如果说风险自己主动规避的意识不够强,至少也不要主动“挖坑埋自己”。现在随便上个网、聊个Q、发个微信、参加个招聘会,都能看到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和提示。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常见风险:
1.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案例中员工以此提出赔偿要求,公司要按月支付2倍的工资;
2。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工期限满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造成员工社保医保无法投保的风险,一旦员工投诉,单位不但要承担补缴责任,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我朋友公司有部分员工因为来自外地农村,不愿意签订合同购买保险,公司内部就由员工本人签订一份放弃声明。结果后来被一员工投诉到劳动部门,最后不但补缴员工社保、医保,还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4.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可随时选择走人,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保障双方合法权利,不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是非常不利的;
5.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很明显,这对于某些重要岗位的员工缺乏约束力和限制,容易出现公司泄密的风险。
二、亡羊补牢措施:
1.补签。在员工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前,先和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注意签订的时间从7月1日算起要在一个月内。因为该员工原来就有不愿意签订合同的行为,这次一定要即刻办理,不能再让员工找理由拖延;
2.缩短离职时间。合同补签完毕后,尽快给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时间缩短,防止夜长梦多;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一定要规范、严谨、细致,防止节外生枝;
3.公司制度一定要完善、HR要专业规范。凡是涉及到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公司一定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同时要注意制度执行的严格性和一致性。案例中HR责任心和专业程度够欠缺的了,作为HR要一定专业规范、严谨认真,不能随意为之;
4.老调重弹、又不得不谈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想再出现“亡羊补牢、病急乱投医”的情况,工作中就要多注重细节,主动掌控、防范在先;
5.送给员工一些职场指导或创业规划建议,作为精神补偿和人文关怀,做到好聚好散。相聚总是种缘分,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实际指导和经验意见更为实用,案例公司不妨大气些,多做点主动关怀工作,说得狭隘点,也算是仁义做到先,免落人口实。
员工管理,进门和出门是两个重要的关口,一定要把握好。作为HR,工作无小事、没捷径,只有不断地主动、主动、再主动。做与不做,体现态度;做到与没做到,表现能力。
  我们公司曾为此付出过代价与学费!讲自己经历过的事,总是比听来的实在。我公司有一位员工就发生了没签劳动合同,后来就与公司闹的很缰,持续了几个才解决的。公司这名员工工作了五年,2013年初要签订合同前,他提出要求公司加薪,当时是多名同工作内容的人员离职,他此时提出加薪正中要害,如果不给其涨钱,他一走,这一类型工作的人就没有熟练的了,老板后来考虑了一段时间,就同意了。可是当时行政部主管,是一个没有人事经验的人,他提出再考查一段时间,先不签合同,结果这事儿一拖就是大半年过去了,没人交接,下半年,我接手人力资源工作,他也不交代就转给我一堆合同,我也没细看,放在档案库了。只到年底,这名员工得了一场病住院了,老板说这种病啥时候才好?不如年底就解除劳动合同吧,一查才发现,他一年根本没有签过合同。问题最要命的是,发现没签合同前,那个行政主管就把老板不让这员工干了,让其走人的事说出去了。这下员工就与公司闹起来...
  我们公司曾为此付出过代价与学费!讲自己经历过的事,总是比听来的实在。我公司有一位员工就发生了没签劳动合同,后来就与公司闹的很缰,持续了几个才解决的。公司这名员工工作了五年,2013年初要签订合同前,他提出要求公司加薪,当时是多名同工作内容的人员离职,他此时提出加薪正中要害,如果不给其涨钱,他一走,这一类型工作的人就没有熟练的了,老板后来考虑了一段时间,就同意了。可是当时行政部主管,是一个没有人事经验的人,他提出再考查一段时间,先不签合同,结果这事儿一拖就是大半年过去了,没人交接,下半年,我接手人力资源工作,他也不交代就转给我一堆合同,我也没细看,放在档案库了。只到年底,这名员工得了一场病住院了,老板说这种病啥时候才好?不如年底就解除劳动合同吧,一查才发现,他一年根本没有签过合同。问题最要命的是,发现没签合同前,那个行政主管就把老板不让这员工干了,让其走人的事说出去了。这下员工就与公司闹起来了,你们公司不给他签合同,他要告公司!细一算,月工资接近三千元,加上医疗期,未签订合同赔偿等项目,公司至少要赔他好几万呢。
  整个过程的处理:我是个总在给人擦屁股的人,那个行政主管这时办了好几件大错事儿,干不下去了,就走。结果我一接手又一个烫手的活儿。
  1、约员工协商解决。几次电话约谈,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来公司,就说同意离职,但公司按规定给赔偿就走,否则就打官司呗,反正公司有错在先,关键是员工心里还是有气的,凭什么一生病就想让我走啊?反正我养病呢,跟公司对着干吧。
  2、寄发返岗通知书。在医疗期马上到的时候,我发出了通知返岗,限期内返回原岗位,否则以旷工违纪论处。人家也不是傻子,马上寄来了病假条,并说病还没好呢,无法返岗。
  3、再约本人谈判。主要是老板也不想最终闹到仲裁,说如果对方可以少一点补偿,就还是协商一下,我就出面找其家人一起协商,结果人家开始有点同意,后来又不同意了,这事最后只能再想办法了。我也生气了,不好好协商解决,就走着瞧吧。
  4、公事公办走程序。我就与律师协商,找有关专家出主意,最要命的是公司有错在前,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项就要双倍工资啊。怎么化小危害?就是我们主动找员工补签合同,他不答应,我们就有了主动权了。
  5、发签订合同通知书。给他寄发了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他本人还拒收,让快递给退回来了,好,这下事实有了依据,不是公司不与你签,是你不与公司签了。有了第一手证据,就往下走程序吧。
  6、寄发违纪通知书。结果可想而知,再次拒收,不过我把通知书的内容每次都写在封面上,让快递打电话告诉他,让其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这下我的送达目的达到了。
  7、登报声明解除关系。我按照时间节点,在当地报纸发了一个广告栏的声明,郑重告之,在三十日内,若不返岗回来办理手续,那么就拜拜了。
  8、到社保中心停缴费。拿着有关资料,找到社保中心,告之我们一名员工严重违纪旷工辞退,请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缴社保事宜,结果就很顺利地办了。然后中止了与其一切关系,就等来一次性结算走人了。
  总之,虽然事儿处理完了,还是通过教训买了点经验,虽说没有原来那么多损失,但也是要该给的钱得给,还是有些损失的,所以说,企业千万别违法,只要在政策规范内操作,一切就OK。
存在的劳动风险:&&1)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同时也少不了五险一金;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关系之日起至一个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2倍工资作为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仍然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2)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可靠,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而且还不承担任何违约法律责任;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企业方的责任,所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与赔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若未提前申请的算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企业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
存在的劳动风险:
&& 1) 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同时也少不了五险一金;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关系之日起至一个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2倍工资作为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仍然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
&& 2)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可靠,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而且还不承担任何违约法律责任;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企业方的责任,所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与赔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若未提前申请的算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企业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存在违约责任。
&&& 3)企业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无法约定竞业要求与商业保密要求;竞业与商业保密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也是企业为了保证单位商业秘密采取的措施之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也没有签订商业保密协议或是竞业协议的,无法约束员工离职后的行为。协议中有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企业就难以指控员工竞业要求和商业保密。
规避风险:
&& 4)下发书面劳动合同签订通知,要求员工在指定的时间段到HR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在员工实习期到期前一个月就需发出通知,员工也需要时间考虑是否继续留在企业服务。而且HR部门人员应控制在员工到期后一个月内要办理继续手续或员工离职手续);如果员工未按期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的,视为放弃,若放弃的,员工必须提交离职申请书,而且注意员工离职时间,尽量在员工实习期到期时办理离职手续。
&&& 5)补救方法:案例中已提及到企业打算从7月1日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至今已8月中旬了,虽然原因于为员工本人不愿意签正式的劳动合同,相信这位员工也不会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行为。但也要要求员工尽快提交离职申请书,便于办理离职。但是案例中未说到这位应届毕业的实习期是否已过?而且还提及到员工申请离职需要再过一个月,这不知道是否为公司对离职申请的规定还是实习期未满?
&&&& 如果是实习期还有一个月才到期,员工提前离职是属于员工违约,企业可以要求或是员工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若是实习期已过,假设是7月1日前就已到期,那这种情况下,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尽快办理离职,那企业方就不能要求提前一个月或是还要做多一个月了,员工做得越久企业的用工成本就越大,原因你懂的。
先了解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简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简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先了解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简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简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潜在风险:
一(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二(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2倍进行赔偿。
三、员工可随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五、单位商业秘密无保障
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是非常不利的。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风险规避建议:
1、先补签劳动合同,注意补签时间节点
先与其补签劳动合同,当初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估计是担心想走时不好走,怕担什么责任,这点与其讲明,补签劳动合同对其离职没有任何影响的。既然员工心意已决,公司会主动配合办理离职事宜。
2、辞职交接合理把握
个人口头通知单位要辞职,既然已经确定好,必须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以防止新人招录后,又出现离职员工反悔情况)。离职员工需要有书面工作交接事项表,写明自己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及待办事项等,交接人的签字。之前在离职交接期离职员工怀孕案例中也讲过,交接期限不要那么死板,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员工一心回家发展,这在最初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员工就有表示考虑回家发展,这种人是留不长的。先既然已表明要走,该办的手续必须办理,书面辞职申请,书面工作交接等必不可少,交接时间不非要一个月,以免这期间生出无端。
3、及时招聘储备
先做好该岗位人员储备工作,以免出现无人接手。内招外聘均可,及时做好岗位空缺补充,避免因人员补充不及时影响工作。
4、规章制度与执行力
从案例中可见,该严格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该签合同的因为员工个人意愿没有及时签订,公司也一直未采取任何措施,说句不好听的,都是“shi到屁眼急”。负责与员工入职事情的,无论什么原因,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与其讲明并及时签订,想要避免风险,那么就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执行操作。这其中也存在员工入职,负责入职办理人员忘记及时签订合同,或是劳动者迟迟不愿签订等等。那么,需要HR与员工讲明签订劳动合同对自身的保障及好处。
我们公司都是员工入职当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学习确认书。&
&&一、劳动合法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视这为钢铁般的纪律。&&二、案情1:零售公司通过校招,招聘进来一名大四学生,之前因为他未毕业,公司与他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期间觉得他比较优秀,所以从7月1号开始,我们准备和他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他一直不愿意签订,说在考虑是否回老家发展。&&案情分析:1、既然已经通过实习期的考察后觉得其比较优秀,公司意愿与其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就要立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无需等待。&&2、然而,他一直不愿意签订,但是企业却等不起,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一个月的宽限期,所以单位就要怀疑其动机是否不良?&&3、从“他一...
& & 一、劳动合法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视这为钢铁般的纪律。
& & 二、案情1:零售公司通过校招,招聘进来一名大四学生,之前因为他未毕业,公司与他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期间觉得他比较优秀,所以从7月1号开始,我们准备和他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他一直不愿意签订,说在考虑是否回老家发展。
& & 案情分析:1、既然已经通过实习期的考察后觉得其比较优秀,公司意愿与其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就要立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无需等待。
& & 2、然而,他一直不愿意签订,但是企业却等不起,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一个月的宽限期,所以单位就要怀疑其动机是否不良?
& & 3、从“他一直不愿意签订,说在考虑回老家发展”,说明公司存在一厢情愿的想法,没有当机立断,心存其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幻想。
& & 风险规避:1、根据其比较优秀意愿与其签订劳动合同,HR就要当面与其办完签订手续。
& & & & & & & 2、如果当场未签订,找人又不好找,可以委托用人部门与其在1个月内签订。
& & & & & & & 3、书面或电话通知其在1个月内的某个时间节点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 & & & & & & 4、上述1、2、3如果其不愿意签订或者不理你,在此之前就要做好证据以证明 & & & & & & & & &是他不愿意签订,以免陷入超过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的漩涡里。
& &&三、案情2:上周他通知我们,说决定回家,按照公司规定,他还需要再待一个月,交接相关的工作。目前,他仍在每天上班,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 案情分析:1、“他通知我们说决定回家”,要形成书面报告。
& & & & & & & 2、说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 & & & & & & 3、企业规定,尚需再等一月方可交接工作。
& & & & & & & 4、从“上周他通知”到“还需要再等一个月”,时间上已经超过一个月宽限 & & & & & & & & & &期,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依然存在。
& & 风险规避:1、企业在坐以待毙,自己在捉弄自己,死守着“按照公司规定,他还需要再待一个月,交接相关的工作”,眼睁睁地让自己掉入支付二倍工资的漩涡里。不灵活,在其决定回家的决定作出之时,就要立马终止劳动关系结清工资,并签订一式一份的协议123以防万一。
& & 2、交接相关工作,可以马上就安排相当负责的人进行交接,无需一月等待吧,更何况再等一月也不见得就能招到人。
& & 3、如果一定要“墨守成规”也可以,但是可以麻烦他一下在1个月宽限期到来前签订一下劳动合同嘛,这也占用不了他多少时间嘛。
& & 4、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一个月内也未给其缴纳社保的话,发生工伤事故咋办办?
& & 四、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要死守规定。
& & 五、要当机立断,从一开始“不愿意签订,说在考虑是否回老家发展”就可以看出一些苗头,真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一、&&&&&&&&&&案例回顾1、实习期结束后,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2、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个多月,仍未签订;3、员工要回老家发展,公司规定再呆一个月交接完工作方可离职。二、&&&&&&&&&&法律法规我们一直都在说,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存在这种那种的风险,到底是哪些呢?先看劳动法合同法字面上的意思: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做多不超过11个月;...
一、案例回顾
1、实习期结束后,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2、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个多月,仍未签订;
3、员工要回老家发展,公司规定再呆一个月交接完工作方可离职。
二、法律法规
我们一直都在说,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存在这种那种的风险,到底是哪些呢?先看劳动法合同法字面上的意思: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做多不超过11个月;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公司风险
1、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 虽然案例中表明是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但在仲裁时,还是公司吃亏;现在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规定需要再待一个月交接完工作再走,所以加起来的时间就是不到两个月,法律规定这两个月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 往好处想,只要员工交接完工作,办理完手续,公司人才到位,员工就可以走人,这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员工交接完工作了还不走人,你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他不干,就耗着,那么公司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3、人才安排的风险。
员工表示要回老家发展,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案例中也没有表示员工递交了离职申请书,那么如果员工中间反悔要继续留任,公司也招到了可代替的人才,这时候该怎么办?
4、员工身份界定
之前签订的是实习协议,实习结束后,公司可以与员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直接转正;那么对于该员工实习过后的这一个多月时间是试用期还是按照转正对待,案例没有交代。如果约定了试用期,但是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交接完工作不想走,那么用人单位想辞退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5、涉密岗位的内容泄露风险
&&& 很多行业都会牵扯到一些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之类的条款、补充协议,或者公司出资进行的员工技能培训等等;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用人者想走就走,公司的商业秘密被带走、泄露,对员工的培训和付出都打水漂,这对公司来讲都是极大的损失。
6、工伤风险
&& 这段时间,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案件,然而社保没有到位,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怎么去给员工申报工伤?不能正常申报,只能公司承担医疗、务工。营养等相关费用,万一发生伤残的话,公司的损失会更大。
7、行政处罚危险
&& 如果公司运气背到极致,刚好碰到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可能还会面临行政处罚。
四、处理办法
1、补签劳动合同。
&& 相信该员工是明事理的,安排人事部门对该员工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普及,告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个人也是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的,不影响员工回家乡发展,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的种种好处,如果是在试用期,员工可以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如果已经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只要设身处地的为员工着想,以心换心,以他们的知识和心态,应该是很好接受的;
2、做好该岗位的人才招聘工作
&& 相信能从实习到录用,该岗位的重要性相对一般,对于此,可尽快招聘合适的代替人员,交接工作,熟悉工作流程。
3、实在不行,尽快放人
员工还不不愿意签订,企业规定还要待一个月才能走,人事部门可建议相关负责人,只要该员工交接完工作,可尽快安排其离岗,以防多余事端。
4、让员工提交离职申请书
让该员工提交离职申请书,原因标注“个人原因”,主管批准签字。
5、由案例看公司的管理制度。
看来,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在相关的人事制度、招聘录用制度中并没有对此作出说明,或者是有说明,但是执行不到位,没有达到想要的结果。如果公司规定新员工入职必须在一个月之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签订,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留下员工不愿意签订的证据;如果是人事部门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潜在风险,那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制度,是公司的法,制度的制定和应用必须要合法、经工会或职代会通过并公示,才能生效。生效后对员工的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培训后的签字确认更是重要。如果我们的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那么这种“不是问题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
 (个人见解,欢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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