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南白象房产证去哪里办挂失去哪里补办

_旅行画册旅行图片_百度旅游南白象温州瓯海区南 2室 精装修 押一付三 - 瓯海南白象租房 - 温州58同城
南白象温州瓯海区南 2室 精装修 押一付三
归属地:杭州
如遇无效、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切勿提前支付任何费用,先汇款或不见面交易均属诈骗!
房屋配置及描述
装&修: 精装修
类型: 其他
此房间是按年租的,我们租1300一个月,2间。一卫。三张床。空调宽带热水器都具备。整栋大多是在一医院上班的护士。出于一些原因没有继续住下去,房子的装修跟里面的环境,当初租的时候就很满意了,跟房东的合约是到4月8号吧。押金还有1000元。还剩2个月。转租出去,1500包括我们自己买的新柜子。以及一些可以用到的生活用品。还有押金1000(我们水电还没交,水电573我们可以从押金扣除。还剩400多)也就是2个月+400多押金,给予我们1500即可。之后需要跟房东续租的话,可以再于房东联系。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58同城上看到的,谢谢!
梧珽大道355号(一医附近)
你可能感兴趣
新浪微博QQ空间豆瓣网百度贴吧微信好友朋友圈取消
池先生 (个人)【导语】:目前201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还没有公布,温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2013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3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1.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如何贯彻落实“就近、免试、免费”的入学原则?  答: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免费入学,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谈)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类别学校除外);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新生按常态分班,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  2.今年小学招生对象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规定:今年小学招生对象为日至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3.今年各学校的施教区有调整吗?  答:今年全区初中、小学施教区范围基本保持不变,各学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详见瓯海教育网或各学校网站。  4.如何认定学生所在施教区学校?  答:根据“户籍为先,相对就近”的原则,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划定的施教区学校报名。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可选择到父母房屋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户籍登记或产权截止时间为日。  5.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就学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回国(境)读书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同等待遇。据此,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为瓯海区合法出国(境)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6.非瓯海区户籍学生,其父母在瓯海区有产权,该如何安排?  答:义务教育招生原则上“以县为主”,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但其父母在瓯海区有产权的确需在瓯海区就读,可到现居住地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7.今年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63号)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暂住本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的,可在我区申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区,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领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6)其父母双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今年我区接纳具备政策条件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共59所,其中初中15所,小学44所(具体名单见《2013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符合政策条件新居民子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不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就学,如确需在瓯海区就读,凭父母在我区办理的临时居住证及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到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  8.今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为创新新居民服务管理模式,今年我区继续实施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在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等10所指定公办学校安排50名招生名额,用于积分高的新居民子女入学。希望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瓯海区新居民积极申请,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镇街新居民服务管理所。  9.今年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为优化引才留才环境,加快集聚人才,助推我区经济创新转型发展,出台人才子女入学新规定。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要如实填写《瓯海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可在瓯海教育网下载),并经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后,于6月20日前携带《申请表》、户口簿、相关居住证、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社会保险费凭证,以及任职、学历、职称、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公办学校优先照顾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落实。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人才《居住证》载明所在的辖区及该辖区公办学校的承接能力,采用“一年一议”的办法,在辖区范围内调配落实。具体事宜请咨询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或区委人才办(设在区委组织部)。  10.往年实施的“六类人员子女”照顾政策还能继续享受吗?  答:六类照顾对象的子女优先安排入学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而定的,目的是提倡社会新风尚、留住优秀人才、鼓励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区教育局会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在学校满足辖区招生后多余学额的前提下,统筹优先安排公办初中、小学就学。  1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是否可以就近入学?  答: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  12.如何安排拆迁户子女入学?  答:以“方便入学、有序管理”为出发点,科学统筹安排拆迁户随迁子女入学。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许可租赁合同等材料为凭证安排就近入学。  13.房产证在抵押、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怎么办?  答: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协议、营业房的产权证和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14.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怎么办?  答: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证或四份表,或电费收据、水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等原始凭证),必要时学校将走访调查。  15.今年的招生办法和程序是怎么设置的?  答:今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学校分期、对象分类、录取分批的“三分”招生新政。各中心学校、中小学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学校分期是指全区公办学校分两期招生:区实验中学、梧田一中招生时间为6月21日至30日;其它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对象分类是指全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四批:第一批为施教区对象;第二批为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泽雅镇户籍移民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第三批为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为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瓯海区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其中父母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录取分批是指公办学校按照批次顺序录取学生: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16.个别学校如有剩余学额怎么安排?  答:区实验中学在完成第一至第三批学生、梧田一中在完成第一至第四批学生招生后,可面向全区招收剩余学额。招生对象为瓯海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或瓯海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两校不能兼报。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新桥小学教育集团、瞿溪小学教育集团、南白象一小等4所小学,在优先满足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再招收剩余学额,具体招生方案由所在中心学校制定;仙岩一小、潘桥一小、娄桥一小等学校招收第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采取分层次、分区域公开报名,学校可以参照电脑派位方式在规定范围内招收其他学生。  17.今年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如何招生?  答: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今年招收一年级4个班,开展声乐、舞蹈、表演主持和美术为主的艺术特长教育,在优先满足山水名都施教区适龄儿童入学后,面向全区招收有艺术潜质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为瓯海区户籍或父母有瓯海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办法请关注瓯海区新桥小学教育集团校园网。报名时间于6月13日至15日。  18.今年招生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怎样安排?  答:  (1)报名时间:6月21日至23日为区实验中学、梧田一中报名时间。7月1至7日为其他学校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各校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直接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现居住地中心学校报名;瓯海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及照顾对象的子女于7月3日至4日到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子女于6月20日前到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  (3)报名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生基本信息表(初中)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各类别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9.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各校招生工作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管理规定,严格按计划、按施教区、按条件、按程序录取新生,确保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不得随意增扩班级和班额,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生,否则不予建立学籍;对违规招收的新生和插班生,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学校将其劝回原就读学校或原户籍地学校就读。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20.今年如何推进“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答:第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区府办、纠风办、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第二,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要求学校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第三,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各种招生政策,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第四,设立咨询电话,接受家长咨询和监督,&霞坊村介绍_浙江省温州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霞坊村资料简介
浙江省温州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霞坊村
地名:霞坊村隶属:行政代码:身份证前6位:330304长途区号:0577
邮政编码:325000车牌号码:浙C行政级别:村 霞坊村相关网站:??????????????
  南白象街道霞坊村位于南白象街道南部,距温州市区6公里,东临温瑞塘河和南塘大道,西接104国道,位于温州市区南大门,霞坊村常住人口2708人,外来人员6000人左右,经济收入以农业、鞋业加工、五金、服装为主。
霞坊村网友签到处↓ 元芳,你对霞坊村怎么看? ---说两句吧!
1楼 网友220.181.51.45于 23:10:24发表:有个叫叶相忠的人渣
全国地名搜索
区划: ? ? ? ?
?南白象街道行政区划:
注:数据来自网络,仅供参考。欢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产证去哪里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