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沭城镇城镇职工什么时候能拿到社保卡

新闻热线:2296248 联系我们: 承德市城镇职工社保卡将发放 06:41:53&&&来源:&&&   承德新闻网7月21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市职工医保中心制定社保卡发放方案,并按照方案将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社保卡发放工作。  社保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全国统一规划制作,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我市首先应用于城镇职工医疗,将来可以在养老、失业、工伤以及劳动就业领域全面应用,实现“一卡通”,极大地方便群众。  据了解,社保卡首先发放人群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城镇居民医保暂不发放,发放时间等待通知。职工医疗保险社保卡预计在7月20日开始首批发放。由于社保卡发放量大、涉及面广,预计发放持续一年左右的时间。  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市医保中心将会通知用人单位领取,领取地点为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大街)。咨询电话:2035813。对于无工作单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企业退休后纳入社会化管理人员、破产改制企业安置人员),市医保中心将会分批以手机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参保人领取,预计发卡将持续较长时间。发放地点为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东大街与竹林寺路交口处)。咨询电话为37658。  参保人领取社保卡时必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医保卡(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首次发放免费。因社保卡丢失、损坏需补办的,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工本费30元/卡。补卡地点为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  社保卡可替代原医保卡全部功能,初次使用时必须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后社保卡立即启用生效,原医保卡和医保证停用作废。社保卡初始密码为 123456,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市本级任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进行修改。如果忘记修改后的密码,需持社保卡、身份证到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重置社保卡密码;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和出院结算手续时,应出具社保卡,并在住院期间随身携带,以备检查时使用。参保人在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社保卡使用方法与原医保卡相同;如社保卡在就医购药不能使用时,请持社保卡、身份证(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大厅9号窗口进行处理。咨询电话:2037996。  市医保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出现您的医保卡突然不能使用的情况,请您立即联系所在单位领取社保卡并启用。如果急于住院,请在住院后三天内使用社保卡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如果需出院,请在领取社保卡后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当社保卡发到用人单位时,医保中心以社保卡信息为基准同步进行医保数据更新,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不一致,那么医保卡就不能再使用,需要启用社保卡;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一致,那么医保卡就能继续使用,参保人可自行选择何时启用社保卡;在社保卡发放基本到位后,市医保中心会提前向社会公布医保卡停用的时间节点,统一向社保卡切换;如果出现有的参保人还没领到社保卡,医保卡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原则上不再换发医保卡。已经领到社保卡的,请马上启用社保卡。未领到社保卡的,请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地址和电话同上)直接领取和启用社保卡。特殊情况下如参保人尚未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则需90个工作日才能领取社保卡,也可办理加急业务5个工作日领取。参保人不愿办理加急业务或急需就医购药的,可到医保中心大厅9号窗口补办医保卡暂用。 相关热词搜索: 延伸阅读:【宿迁市沭阳县】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宿迁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宿迁市沭阳县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宿迁市沭阳县生育保险待遇】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 (三)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费; (四)生育津贴; (五)一次性生育补贴; (六)政府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不间断连续缴费满8个月以上。 第九条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是指因生育或流产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 计划生育手术费是指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 &&&&皖ICP备号&&沭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部&共22人浏览 按字母排序: 查找附近其他商户 沭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部& 附近其他商户 知名连锁店 爱帮快速收录服务 1个工作日收录|更快展示|更多商机 免费咨询热线宿迁市沭阳县9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_沭阳_新闻_宿迁网 新闻热线:3 宿迁市沭阳县9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关键词:沭阳县 宿迁市 9月1日 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 核心提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号)的文件精神,宿迁市沭阳县自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宿迁网讯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号)的文件精神,宿迁市沭阳县自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结合沭阳县具体情况,自日起,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按24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此外,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种也同时执行此缴费工资标准。(人社局/韩海艳)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顾秋菊&& 版权声明&&&&&&宿迁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媒体宿迁日报、宿迁晚报、 宿迁网(宿迁新闻网)所发表之文章与图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宿迁报业传媒集团及其旗下媒体已经委托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证据。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网络,如有侵犯您的版权及其他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  |  |  |  |  苏B2- 苏新网备2006023 苏ICP备号 版权为 宿迁网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宿迁网  联系方式:0主管:宿迁市委宣传部 主办:宿迁日报社 法律顾问: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 胡剑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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