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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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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位于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恒山东路27号欢迎实地了解具体业务,公司主要经营或服务范围是房地产. 您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以电话联系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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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栗和平
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恒山东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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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正定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供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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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指数:99%
客户满意:97%
联系人:倪兵肖
电话:8787608
手机:8787608(请电话联系)
email:未填写email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恒山东路27号
经济类型:110生产产值:30-50万人员数量:69人开业年份:1988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主营项目:
房地产开发与经管物业管理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待更新
员工人数:79
法人代表:倪兵肖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恒山东路27号
单位注册时间: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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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印象:发放薪资及时
发展空间大
工作氛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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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泽三代”“铺铺皆临街”“投资安枕无忧”,“洋货金街辉煌未来”的商铺”    宣传的多么美好啊,尤其是有习近平亲自视察,又当过正定县委书记,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呢?每个投资客都翘首以盼洋货金街辉煌的未来,以期望得到收益的回报。就像广告里说的“独具慧眼方能抢占商机 先登捷足当然前钱无量“。      买铺就返三年的租金,六年就收回本钱,多么诱人啊。如果商铺投资20万第一年返祖7%
第二年返祖9%
第三年返祖11%
40年总投资回报86.8 万元。这样的承诺多好啊,又是在政府的鼎力支持下没有不相信的理由啊。    就这样很多人参与到购买商铺,有的拿出全部的积蓄,有的人把养老金都拿出来,更有的忍受着信用社8.84%的高息贷款购买商铺,都想着三年后有一个好的回报。    真的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骗局,三年后所有人的投资几乎是血本无归,到现在正定县盛华开发商一改过去的嘴脸,拒不承认原来的承诺和合同,正定县政府包庇开发商,业主根据各项法律到正定法院起诉,结果正定法院不予立案。哈哈哈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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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红衣服的拿棍棒干什么?----是盛华的工作人员吗?
  盛华公司于2010年前后开发的正定洋华金街(现改为正定盛华国际超市)项目对1300余户业主存在严重欺诈、侵权、违约等不法行为,几近于强盗。根据群众反映,盛华公司是当地势力很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统领黑、白两道,是当地一霸。具体不法行为如下:  1、项目建设存在违规  有人反映项目在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属违规建设。  2、涉嫌反本销售、偷税漏税  盛华公司在正定洋华金街商铺销售中,以市场培育为名,与业主签订了《培育市场协议书》,三年市场培育期内业主无租金收入,开发商以较高返租点折扣房价款,造成业主实交款少于购房合同价款,以达到促销目的,这样开发商相对减少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少交了营业税及所得税。并且当时商铺销售时开发商未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办理房本时未提供契税票,虽然近期由于广大业主多次向开发商索要发票,盛华公司给部分业主补办了实交款额部分的发票,但明显是三年后才交税,且未按购房合同价款出具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3、盛华存在严重欺诈行为  盛华公司雇佣大量促销人员到正定周边县市通过发布大量虚假广告,大肆宣传该项目,夸大建设标准、投资收益,并借用国家领导人在正定工作时的照片欺骗外地人购买,然而盛华公司在正定本地确低调宣传,该商铺业主绝大部分是非正定县人,其欺骗性显而易见。并且当初宣传商铺是“内街商城,将街融入商城,营造自然、奢华的购物空间”,“铺铺皆临街”的独立商铺,负一层宣传是景观层,中心有喷泉景致等设计,周围是销售高档服装的独立商铺,目前“正定洋货金街”改成了“盛华国际购物中心”,“街”的概念没有了,商铺变成了铺位。当时宣传项目是2010年中国房地产年度总评榜最具投资潜力楼盘,承诺返租率第一年7%,第二年9%,第三年11%,40年总投资回报率434%,现在要业业主签订年收益率仅为1%的返租协议,严重欺骗了各地1300余户业主。  在盛华的蒙蔽和欺骗下,1300多户业主拿出家庭全部积蓄购买了商铺,本来打算今后会有个稳定的收入,三年过去了,业主没有一分钱收益,盛华公司利用各种手段强制业主签订严重不公的返租协议,返租收益仅仅是0.3元/平米/日(相当于投资回报率1%),而且必须签约13年,业主们大呼上当,一辈子的心血全没了,甚至有家庭困难的业主感觉没有了生活希望。经按照开发商当初招商材料看,开发商原出租收益远远高于本次要求业主签订协议收益,并且当地其他商业铺位出租价是所要求签的返租协议价的20倍,现在要业主签订这样极低收益的长期返租协议,业主们又怎么会接受,盛华公司为了去蒙蔽业主签订不公平协议,假称已有60%以上业主已签了返租协议,要求全体业主签订,难道是业主真傻,还是盛华公司欺骗手段太高?  4、盛华公司严重违约  我们与盛华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及《培育市场协议书》,培育市场协议约定自日至日止,为市场培育期,商铺收益归开发商,培育期结束后,开发商将商铺的使用权交于投资人,投资人可进行出租、自营、继续委托开发商或另行委托第三方经营,也就是说商铺培育期结束后开发商将商铺移交给投资人,投资人可自行决定处置、经营、管理。根据《培育市场协议书》日盛华公司应该按照正规隔断、门窗的独立商铺标准交房,时间已经过去近3个月,但至今盛华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交房,并且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商铺出租出去,特别是负一层开发商无任何理强占商铺,继续营业,未给业主任何补偿,也没有任何承诺,难道盛华公司还不是强盗吗?三年多过去了,投资人一次次补交各种费用,未得到任何回报,由于盛华公司在市场培育期间管理不善,该购物中心市场培育失败,后期收益无望,广大业主坚决要求收回商铺,目前盛华拒绝履行《培育市场协议书》中的交铺约定,广大业主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5、商铺面积不符,严重侵权  商铺房产证记载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存在普遍不符情况,大部分误差都在3%-5%,甚至部分业主商铺面积差达到10%以上,并且有的业主买了53平米,房产证上标注的是40平米.有实证,按照当时每平米1万计算,相当于业主多掏了13万,可是盛华不予退款,严重侵害了投资人权益。并且由于开发商未积极协助投资人认铺,大部分投资人不清楚自己商铺位置、实际面积是多少等信息,业主有理由怀疑开发商存在一铺多卖或开发商自留铺位不办房产证,而是占用了业主公摊,并且全部业主房产证建筑面积中公摊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有些业主反映,他们在盛华工作人员带领指认了一下自己的商铺位置,却是超市走廊,自己花了10几万买了个走廊过道,公平何言、天理何在。业主因此与盛华公司多次交涉,他们强词夺理,极力狡辩,称商铺是按套卖的与面积无关,这不是明显欺诈吗?  6、盛华公司极力掩盖罪行  开发商为了达到掩盖罪行的目的采取各种不良手段,强制收回购房合同:业主们在领取房产证时,购房合同被盛华强制收回,好多业主因没有合同不能核实实际购房面积。不提供购房发票、税票等手续,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业主一张正式购房发票,还都是收据,涉嫌偷税漏税。通过匿名电话威胁业主、打压业主,盛华公司真是无法无天,情节极其恶劣。  7、购房合同及市场培育协议存在多项霸王条款,业主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8、业主维权无望  业主已多次寻找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前期以不通知投资人就变更电话、变更地址等方式躲避,并在交涉中以编造理由、虚构事实来狡辩,毫无诚意。业主要求退房、收房、涨租等方式要求保障业主权益,盛华拒不接受,使业主愤慨,甚至有的业主都想到以死抗争。广大业主也曾多次自发到场要求自己权益,盛华公司及承包商石家庄盛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沆瀣一气,雇佣地痞携带铁棒等凶器威胁业主,业主在多次拨打110寻求公安人员保护的情况下才免遭毒手,在通过交涉无法取得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向当地信访局反映了情况,但一拖再拖,没有得到任何明确答复。随后业主又到石家庄市信访局上访,并到正定法院起诉,无论什么维权方式,事情至今都未得到解决。9月30日上午业主们找到正定信访,希望政府协调解决,大家在信访局门口等待时,遭遇盛华的人撕扯业主,抢业主东西,110也没对盛华人员怎样,盛华跟我们谈判人员中有一位是房管局的领导,据业主反映在买房当时部分销售员曾提到盛华领导的老婆就在正定房管局领导。有的业主曾收到盛华彭副总的恐吓、威胁电话。面积误差较大的业主走诉讼程序,正定法院在未出具不予受理证明的情况下拒绝立案。多次找正定县政府还是没人为业主做主。业主哀叹盛华公司在正定当地的势力究竟有多大。  以上事实引起业主们极大的愤慨,1300多业主是弱势群体,维权艰难,纷纷表示上访,市里不行省里,省里不行上告中央,决意维权到底。截至目前1300多业主以聚近半,为了避免事态发展,造成群体事件,为了控制广大业主情绪,现向石家庄市(省)委、市(省)政府并信访领导反映石家庄盛华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无天的黑社会性质行为,殷切期盼人民政府及相关领导为民申冤,尽快解决,帮助广大业讨回公道,保障业主权益。  在当下的法治社会,百姓还是相信政府主持公道,因此我们提出以下诉求:  一、根据《购房合同》及《培育市场协议书》的内容,按照内街商城、正规隔断、正规门窗的独立商铺标准交房,并与业主签订移交协议书,将商铺各项权利交还业主。  二、赔偿业主由于三年培育市场失败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  三、废除负一层盛华私自与超市签订的13年的经营合同,立即停止营业,恢复景观层设计,按独立商铺标准,移交商铺,赔偿业主相关损失。  四、要求返还面积误差所产生的房价款。  五、根据购房合同价款,提供业主购房发票、税票。返还购房合同。  六、以上诉求,盛华公司限期明确答复,公布具体解决方案,并限期落实。
  盛华公司在正定和各级领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于商铺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合同中的内铺问题。当初买房时,依据盛华宣传承诺的有隔断、有门有窗,是独立的铺子才投资盛华的,早知盛华所谓的商铺是现在这个样的情况,大家是不会投资给盛华的,现在的这种状态与业主心目中当初的状态反差如此之大,业主当然就产生一种被骗被愚弄的感觉,这“块”的概念就自然不会接受。二、三年返租问题。《培育协议》里明确了业主的购房款是优惠价,虽然优惠款和三年的返租一样(7%、9%、11%),但并没有说优惠款就是返租款,只能说把三年的返租当成了优惠款,或者说把优惠款说成了返租,更明确一点说并没有优惠,也没有返租,业主全款投资,而盛华白占三年,,这里玩的完全是一种文字游戏。现在业主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也更恼火,更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也就自然不会接受。三、面积误差产生的多余购房款。既然盛华说商铺是按套来卖,我请问开发商:2010年交房款时,你们知不知道这一套商铺的面积大小呢?如果不知道,那请问:既然不知道,那叫款依据是什么?不知道面积大小胡乱收钱吗?蒙头收吗?说好了100平,也按100平收了款,结果实际测量下来后面积缩水成了50平,你又说按套计算为由拒绝退还业主多余的购房款,彭总,咱先不提法律允许不允许,你说这合理吗?这公平吗?如果是“知道”,那请问盛华:交房款是在2010年,2013年房本才下来,你怎么就知道这一套的面积大小呢?再有销售铺子时 为什么不告知业主是按套买的呢?那时合同还没有下来呢 ,也就是说我还没有看到合同内容你们就让我先交了房款,起初的销售你们完全是按照平米来计算的,按平米你们现收了全款,后又按套把多收的房款变成己有,给不用退还业主多余购房款找了一个貌似合法的理由。这完全是实现了你们的利益最大化,但这是建立在侵害了广大业主利益的基础上的。业主自然是打碎了牙往肚里咽,有苦说不出,又一次上当受骗,被设了一个巨大的圈套深套其中。四、负一问题。盛华为了自己所谓的利益,不尊重拒签业主的意愿,强行在培育期间把负一出租15年,这不是赤裸裸的强奸民意是什么 ?是对业主的不尊重,是对业主的利益的严重损害,更激起了业主对盛华的不满。五、合同第十一条交接一项。广大业主眼巴巴盼着自己倾其所有购买的商铺达到交付使用后能有一个正规的交接过程,签署交接单,办理正规的交接手续,中间盛华没有这样做,只一份《市场培育协议》就把业主集资建起的商场牢牢掌控在盛华手里 4年。整整4年盛华拖没了业主的助张诉求时效 ,拖垮了业主对你们最为宝贵的良心信任,也葬送了盛华的商业信誉,更是拖走了众多业主奋斗半生或一生的幸福 。以上五点希望盛华及有关人员认真阅读及体会,只有解决了这几点,才能得到业主的谅解并认可,消除对公司的疑虑,否则公司和业主将永远无法调和。业主不但算经济账还要算良心帐。
你可以把这说成后账,但是这些后账算不清的话,合作几乎为零
  正定正气有盛华,盛华黑心无正定。  买铺买得怒火起, 盛华盛气太欺人。
  泡】103-BD-3-放电&&
11:06:47  梅西,你没在县城吧  【冒泡】103-BD-3-放电&&
11:06:58  现场  【吐槽】283-DZ-4-天佑()
11:07:10  我妈去了  【吐槽】283-DZ-4-天佑()
11:07:26  我没请下假来  【潜水】406-LS-F1-平安()
11:10:50  唉!真他妈的差的太多居然还去打人  【潜水】406-LS-F1-平安()
11:11:58  有照的相吗?给他发到网上  【冒泡】358-XT-4-满天星()
11:12:01  跟地皮流氓没区别  【潜水】406-LS-F1-平安()
11:12:13  就是  【潜水】406-LS-F1-平安()
11:13:03  把我照的给删了  【冒泡】358-XT-4-满天星()
11:13:07  就打这小伙子  【冒泡】358-XT-4-满
      
  你在哪呢  【冒泡】103-BD-3-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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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办访为民!”来自省信访大厅的豪言壮语  【冒泡】358-XT-4-满天星()
12:55:49  披着羊皮的狼  【吐槽】148-XT-F1-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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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27  没有什么说法吗  【活跃】400-DZ-F1-自由人()
12:57:52  难道没有说理的地方吗?悲哀  【活跃】400-DZ-F1-自由人()
13:00:20  这群特警不是人养的  【吐槽】148-XT-F1-旭2()
13:01:21  打咱们的人了?  【话唠】337-DZ-F1-睡不醒()
13:03:30  都是一群没大脑的木偶,都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保护人民吗?真是无语啊!也想骂人了——  【活跃】SZ-1-天外来客004()
13:04:49  木偶,抬举他们了,有奶就是娘的人  【话唠】337-DZ-F1-睡不醒()
13:07:46  和信访办要说法!怎么正常维权还被打?这是在打压老百姓!限期解决!  【话唠】231-ZD-F1-想念()
13:12:35  今天是法制宣传日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 陈菲)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致盛华的一封信  盛华公司在《再致业主的一封信》中把商场招商工作搁浅的责任完全推到部分不签约的业主身上,这是完全错误的。你们归纳了几条原因,我想就你们的所谓的原因问一下:  1、你们说部分业主对你们公司不信任。请问,为什么业主对你们不信任?从业主与你们接触以来,你们先是夸大宣传商业楼的设计,极力渲染商铺发展前景,承诺高回报来欺骗业主购买商铺,再是三年培育期结束后,不正规交房,还以《市场培育协议书》来狡辩业主已经同意收房。试问,购房合同与培育协议书是同时签的,莫非你们楼还没竣工,就已经成为合格的楼房交付业主了吗?如此无知的狡辩,你们还多次提出当作理由!从以上来看出,不是业主不信任你们公司,是你们公司根本没有信义!  2、你们说业主无视市场行情,提出不切实际的租金回报。开始市场不好,我们理解,但你们只要有一点诚意的话,请公开你们的招商情况,以求得业主们的理解和认同。更重要的是你们让业主签的合同,一签就是15年,开始是一两个点,15年的时候,租金才涨到5个点左右。请问你们是根据什么来推定到15年时商场还这么不景气?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事实上没有任何人能有这样先见之明)就给业主定下这么低的租金,那么你们居心何在?是打算市场发展不好,你们也有饭吃,而业主喝稀汤,市场发展好了,你们大发横财,而业主们还在喝稀汤吧。业主们一生的血汗投在这里,市场发展的利益却被你们享受,要是你们,能接受吗?  3、说业主们纠缠于交房标准,局限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更是一派胡言!请问,你们不纠缠于交房标准,为什么不按合同把房子给交了?至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按你们的租金标准,多年以后,我们连本都收不回来,还有什么利益可言?要真说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应该指的是你们的利益吧,让我们忽视自己的利益,去成全你们的利益,这小算盘打得可真妙呀!你不觉得你们这种为了自己利益来欺骗善良的业主还把责任推卸给部分业主的做法太无耻了吗?  4、说业主寄希望于投资无风险,高回报。请问业主为什么投资到你盛华公司?还不是当初你们的大力宣传吗?你们当初宣传的时候可曾有一句话提到投资有风险?可曾有一句话提到投资回报很低?没有,一句也没有!因此业主们的这种心理是你们造成的,可现在你们又用这样的理由来指责业主,觉得脸红不?无耻不?我见过无耻的,可没见过你们这样无耻的!  最后关于你们的建议,第一条,对业主是极不公平的,理由见前面的相关内容,因此是不会签的;第二条,让业主成立业委会。我想说,既然业主不再信任你们,你们无能力再组织业主招商,你们应该负责任的牵头来成立业委会——而不是我们来成立,当然我们会大力配合你们的——把商铺相关权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你们信中的最后一句,也是你们最无耻的一句,充满了威胁味道,当然我们也看出了你们不甘心退出的真正动机。  因此我们告诉你们,欢迎你们退出整个商场,如果你们还有一点人性的话,就负起责任来,牵头成立好业委会,正确移交商铺的相关权利,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不要拍屁股走人,像丧家之犬一样,什么也不顾。
  【潜水】负一205、206()
20:01:35  关于商铺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合同中的内铺问题。当初买房时,依据盛华宣传承诺的有隔断、有门有窗,是独立的铺子才投资盛华的,早知盛华所谓的商铺是现在这个样的情况,大家是不会投资给盛华的,现在的这种状态与业主心目中当初的状态反差如此之大,业主当然就产生一种被骗被愚弄的感觉,这“块”的概念就自然不会接受。二、三年返租问题。《培育协议》里明确了业主的购房款是优惠价,虽然优惠款和三年的返租一样(7%、9%、11%),但并没有说优惠款就是返租款,只能说把三年的返租当成了优惠款,或者说把优惠款说成了返租,更明确一点说并没有优惠,也没有返租,业主全款投资,而盛华白占三年,,这里玩的完全是一种文字游戏。现在业主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也更恼火,更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也就自然不会接受。三、面积误差产生的多余购房款。既然盛华说商铺是按套来卖,我请问开发商:2010年交房款时,你们知不知道这一套商铺的面积大小呢?如果不知道,那请问:既然不知道,那叫款依据是什么?不知道面积大小胡乱收钱吗?蒙头收吗?说好了100平,也按100平收了款,结果实际测量下来后面积缩水成了50平,你又说按套计算为由拒绝退还业主多余的购房款,彭总,咱先不提法律允许不允许,你说这合理吗?这公平吗?如果是“知道”,那请问盛华:交房款是在2010年,2013年房本才下来,你怎么就知道这一套的面积大小呢?再有销售铺子时 为什么不告知业主是按套买的呢?那时合同还没有下来呢 ,也就是说我还没有看到合同内容你们就让我先交了房款,起初的销售你们完全是按照平米来计算的,按平米你们现收了全款,后又按套把多收的房款变成己有,给不用退还业主多余购房款找了一个貌似合法的理由。这完全是实现了你们的利益最大化,但这是建立在侵害了广大业主利益的基础上的。业主自然是打碎了牙往肚里咽,有苦说不出,又一次上当受骗,被设了一个巨大的圈套深套其中。四、负一问题。盛华为了自己所谓的利益,不尊重拒签业主的意愿,强行在培育期间把负一出租15年,这不是赤裸裸的强奸民意是什么 ?是对业主的不尊重,是对业主的利益的严重损害,更激起了业主对盛华的不满。五、合同第十一条交接一项。广大业主眼巴巴盼着自己倾其所有购买的商铺达到交付使用后能有一个正规的交接过程,签署交接单,办理正规的交接手续,中间盛华没有这样做,只一份《市场培育协议》就把业主集资建起的商场牢牢掌控在盛华手里 4年。整整4年盛华拖没了业主的助张诉求时效 ,拖垮了业主对你们最为宝贵的良心信任,也葬送了盛华的商业信誉,更是拖走了众多业主奋斗半生或一生的幸福 。以上五点希望盛华及有关人员认真阅读及体会,只有解决了这几点,才能得到业主的谅解并认可,消除对公司的疑虑,否则公司和业主将永远无法调和。业主不但算经济账还要算良心帐。
你可以把这说成后账,但是这些后账算不清的话,合作几乎为零
霞姐写出了众业主心声
  【活跃】194-JX-2-会飞的鱼(14/12/7 20:10:02  盛华狗醒醒吧,再执迷不悟就横死街头了  【吐槽】难得糊涂()
20:15:22  各位业主朋友:这段日子里对盛华有各种猜測, 有说一铺多卖,有说將业主的公摊面积也卖了,亦到出售也有可能,但机會会率不太高.  盛华为何千方百计要业主签委託合约,不是掩饰一铺多卖,也不是將公摊地也卖了,洋貨金街的总面积是4万平方米,这是涉及巨大利益在內里,大家想想盛华是怎样计算租金给业主的吗?核心问題出在4万平米內,因为現時出租是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即业主公摊面积)而盛华收取租戶租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而给业主租金是按套內面积计算,4万平有2万平米是业主套內面积,而另外2万平米是公摊面积的租金是进入了盛华口袋里,想想2万平米的租金,是多么大的无本利益,换言之业主出钱买公摊地,租金就盛华收,同时这利益是长达50年,因为如签了委托出租合约,无论年期多少,因利益巨大,到时盛华绝对不会將商铺交出, ,这情况又会像今天一样重現,  各位按照现时盛华合约条款计算,各业主大概有下列几项的损失  1)现时正定商铺租金回报率年息大概5至6厘.  2)签约9個月后才开始计算租金  3)租金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是:套內面积+公摊面积)而盛华只按套內面计算租金給业主  4)就算盛华15年后约满遵守承诺将商铺交还计算,由现起计15年內每年租金升值的损失  5)如果15年后不守承诺交回商铺,情况又像今天重现,损失更大,损失长达50年  请大家比对一下,短期小小租金损失好还是长期巨大损失好呢,请好好思考.
  活跃】480-BD-3好人 ()
20:32:30  刚看了盛华给寄来的快递内容,我感觉他们为什么明知业主们不同意他们委托,可他们还要下通知力争要管理呢?我感觉是他们错估了业主们的倾向!他们以为在群里说话的也就那么几个!闹事聚众的也就那么几个,其他业主可能是中立思想,爱咋地咋地,墙上草随风倒的局势吧,处于这种思想他们又下了第二次快递来实验一下业主们的反应效果!如结果就是这里个人在闹,不闹的中立的就都会被他们收编拉过去,他们也就真的能够会达到少数服从多数的想法,所以还在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垂死挣扎!想到此如果再有活动大家还敢不去吗?盛华在以去的人多少衡量业主的实力大小呢!同意的多少呢!所以大家一定抱团,招兵买马尽快把大家团结起来!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20:33:04  香港人士致业主公开信:  当前形勢,本人有下列几点与大家分享一下,這只个人的見觧.  第一,追討盛华诉讼时效问题,均有严格法律界定,而且已快过期,倘若再不跟进,在违约责任一块将难以再让盛华承担;  第二,盛华的分化瓦解策略,针对每个业主,不断发信,不断以谈判为由,继续拖延时间,就是为了逐步打击业主信心,疲劳业主斗志,以致谋取高额的商业回报率;  第三,没有业主代表的组织出面,会导致业主个体受到具体侵害,包括财产租金利益,维权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第四,盛华的阴谋,提高反租点,引诱业主一步步入恶性深渊,赔的血本无归,而商家却大肆敛财,实质上这种商业投资行为,只有通过司法体制来改变恶性现状;  第五;尽快启动集体诉讼,在法律框架内将盛华约束起来,逐步打击盛华嚣张气焰,让利业主。再者,上千业主同时诉讼,通过司法体制合法维权,进可攻退可守,更不会伤及无辜,毕竟,一旦震惊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在正定这个地域,唯有这样,所有业主的商业投资利益回归自己就会成为现实。  【吐槽】心如止水()
20:38:13  大家一起[[不签约]]
行动吧, 帮我也好,帮自己也好,参加不签约呼吁行动吧
  【吐槽】心如止水()
20:47:47  香港人士致业主公开信:  当前形勢,本人有下列几点与大家分享一下,這只个人的見觧.  第一,追討盛华诉讼时效问题,均有严格法律界定,而且已快过期,倘若再不跟进,在违约责任一块将难以再让盛华承担;  第二,盛华的分化瓦解策略,针对每个业主,不断发信,不断以谈判为由,继续拖延时间,就是为了逐步打击业主信心,疲劳业主斗志,以致谋取高额的商业回报率;  第三,没有业主代表的组织出面,会导致业主个体受到具体侵害,包括财产租金利益,维权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第四,盛华的阴谋,提高反租点,引诱业主一步步入恶性深渊,赔的血本无归,而商家却大肆敛财,实质上这种商业投资行为,只有通过司法体制来改变恶性现状;  第五;尽快启动集体诉讼,在法律框架内将盛华约束起来,逐步打击盛华嚣张气焰,让利业主。再者,上千业主同时诉讼,通过司法体制合法维权,进可攻退可守,更不会伤及无辜,毕竟,一旦震惊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在正定这个地域,唯有这样,所有业主的商业投资利益回归自己就会成为现实。  各位业主朋友:这段日子里对盛华有各种猜測, 有说一铺多卖,有说將业主的公摊面积也卖了,亦到出售也有可能,但机會会率不太高.  盛华为何千方百计要业主签委託合约,不是掩饰一铺多卖,也不是將公摊地也卖了,洋貨金街的总面积是4万平方米,这是涉及巨大利益在內里,大家想想盛华是怎样计算租金给业主的吗?核心问題出在4万平米內,因为現時出租是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即业主公摊面积)而盛华收取租戶租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而给业主租金是按套內面积计算,4万平有2万平米是业主套內面积,而另外2万平米是公摊面积的租金是进入了盛华口袋里,想想2万平米的租金,是多么大的无本利益,换言之业主出钱买公摊地,租金就盛华收,同时这利益是长达50年,因为如签了委托出租合约,无论年期多少,因利益巨大,到时盛华绝对不会將商铺交出, ,这情况又会像今天一样重現,  各位按照现时盛华合约条款计算,各业主大概有下列几项的损失  1)现时正定商铺租金回报率年息大概5至6厘.  2)签约9個月后才开始计算租金  3)租金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是:套內面积+公摊面积)而盛华只按套內面计算租金給业主  4)就算盛华15年后约满遵守承诺将商铺交还计算,由现起计15年內每年租金升值的损失  5)如果15年后不守承诺交回商铺,情况又像今天重现,损失更大,损失长达50年  请大家比对一下,短期小小租金损失好还是长期巨大损失好呢,请好好思考.
  无极人民表示很同情很无奈  
  我在定州,房子拆了,给了一年的房租。第二年一部分给了,剩下的30多户几个月了还没有给。有什么办法  总不能拼了命吧  【吐槽】397-DZ-4-天路()
11:10:44  中国人穷,有些有权的人就靠无赖养着呢  【传说】SZJ-1-霞-010()
11:11:41  你要是真摆出拼命的架势,不但留下了命,问题也就能解决了  【吐槽】397-DZ-4-天路()
11:11:56  中国的现状,无赖的利用就是某些官员的利用  哈哈  要想解决,不能只摆架势,就得来真的  【传说】SZJ-1-霞-010()
11:14:15  廊坊香河一妇女催帐很久,各部门不理,最后爬上楼顶,特警解救问题也解决了  【吐槽】397-DZ-4-天路()
11:15:16  来真的,他也没有事。最多解决了,自己也受到伤害了。权衡一下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1:15:30  房产商恶意违约欺诈将付出沉重代价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房户无法取得房屋的,将担负惩罚性赔偿责任。  【吐槽】397-DZ-4-天路()
11:16:15  这些,他们能不懂嘛!  为什么还这样,就是有人撑腰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1:17:15  销售广告可以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解释特别提到,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活跃】蓝心()
11:20:23  那一条都能说明盛华违约,他就是耍无赖,想法怎么和无赖斗,其他不管用  【传说】SZJ-1-霞-010()
11:20:34  又不想拼命,还想解决问题,那就法庭见,正定是他的天下,别处他不一定还是赢家,人数五十人以上,就可直接越过正定在中院起诉,  【吐槽】397-DZ-4-天路()
11:21:19  【传说】SZJ-1-霞-010()
11:22:02  看看到底是他大还是法大  【活跃】蓝心()
11:22:59  明摆着占着附一不给,还跟他讲法  【传说】SZJ-1-霞-010()
11:24:02  又不想拼命,还想解决问题,不讲法讲啥?  【话唠】242-DZ-F1-休止符()
11:24:36  其实交房标准只是要求的一个条件,真正经营没有必要,不按标准,赔款也行,再就是如果3一5年内租金达到银行贷款利息,我可以不要求标准交房。  【吐槽】397-DZ-4-天路()
11:25:46  我也是这个观点  最多三五年的合同
  【活跃】409-DZ-F1过往云烟()
10:17:07  对,我们是商铺不是住宅  【吐槽】397-DZ-4-天路()
10:17:50  就算是住宅,他还可以狡辩,是你们业主不配合来拿钥匙呢  这次,盛华发快件,就是对策  【吐槽】397-DZ-4-天路()
10:19:44  他可以狡辩说,我们不去,不配合交房。我猜测他们会这样说的  【吐槽】397-DZ-4-天路()
10:21:36  是开发商不交房还是业主不去领取钥匙,谁来给你做这个证明。况且开发商有人保护  【传说】SZJ-1-霞-010()
10:22:25  交接得有交接手续,并签署交接单  【吐槽】397-DZ-4-天路()
10:22:42  他打你,警察可以看不见,你打了他,警察就该履行公务了。这就是中国  他说你不去交接,怎么会有交接手续  【传说】SZJ-1-霞-010()
10:24:50  合同十一条,达到交付使用后,出卖人应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吐槽】397-DZ-4-天路()
10:29:28  就是通知你了,你收到了,你来了,没有人给你做交接,怎么办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0:29:48  這法律解釋適合所有商品房,
包括[[住宅,商用房]]  【吐槽】397-DZ-4-天路()
10:30:05  谁来证明是你不接受还是他不交  【吐槽】397-DZ-4-天路()
10:30:27  嗯,就算是。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0:30:46  你有簽了名收房嗎  【传说】SZJ-1-霞-010()
10:30:52  我们和他定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  【吐槽】397-DZ-4-天路()
10:31:18  没有  这次通知我就没有看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0:31:39  這便是証明了  【吐槽】397-DZ-4-天路()
10:31:44  这次的快件我都没有看  晨曦加入本群  【吐槽】397-DZ-4-天路()
10:33:17  证明他交没交房,你的签字只能证明你他交房了,k  【传说】SZJ-1-霞-010()
10:33:28  我理解天路所说,他那只能说是狡辩  看似有道理,经不起推敲  【吐槽】397-DZ-4-天路()
10:34:33  你要是有签字的交房手续,只能证明他交房了,你没有交房手续,不能证明他没有交房。  他的交房手续才能证明他交房了  【吐槽】187-SJZ-F1-小米()
10:35:39  他们没有给交房的手续啊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0:35:56  销售广告可以视为合同内容  《解释》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具备如下条件的,应当视为要约: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2、此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或宣传资料95%以上都在不显眼的角落有一行意思大致相同的小字:“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这并不能免除开发商的诚信责任,只要其宣传的内容符合解释中所规定的要约条件,开发商违反时,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买房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保留有关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  【吐槽】397-DZ-4-天路()
10:36:14  它可以狡辩说,你我不去配合交房才这样的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0:37:43  請自行理解,你的問題只有法官才能解答  【传说】SZJ-1-霞-010()
10:38:03  他哪一次是通知你去办理进行交房手续呢?  【吐槽】397-DZ-4-天路()
10:38:21  没有  【吐槽】187-SJZ-F1-小米()
10:38:24  他们发的是签合约不是交房
  【吐槽】397-DZ-4-天路()
10:38:42  关键是还没有到哪一步呢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0:38:43  销售广告可以视为合同内容  《解释》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具备如下条件的,应当视为要约: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2、此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或宣传资料95%以上都在不显眼的角落有一行意思大致相同的小字:“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这并不能免除开发商的诚信责任,只要其宣传的内容符合解释中所规定的要约条件,开发商违反时,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买房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保留有关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  【吐槽】397-DZ-4-天路()
10:39:17  等他坚持不住了,还会想出这一招  这是他们的下一个对策  【传说】SZJ-1-霞-010()
10:40:10  合同到期就应该交房否则就是违约  【吐槽】187-SJZ-F1-小米()
10:40:15  我们都不知道房子在哪,咋就算交房了
  【吐槽】397-DZ-4-天路()
10:40:40  交房是双方的行为。不只是他的行为  【吐槽】397-DZ-4-天路()
10:42:00  现在地下室可以说明他们违约。因为就是业主不去收房,他们也没有权利去出租  【吐槽】187-SJZ-F1-小米()
10:42:24  那就算是交房了,我们要收房子,他为什么不给
  【传说】SZJ-1-霞-010()
10:44:18  没有达到交房标准,即便他想交房业主也可拒收  【吐槽】397-DZ-4-天路()
10:44:31  他肯定由律师在指路子,或许合同或是协议本身就有漏洞  【吐槽】397-DZ-4-天路()
10:45:13  有没有隔断,不是交房的标准  不能把有没有隔断来说事  【吐槽】397-DZ-4-天路()
10:46:10  这样我们就失去了说服力  其实,买卖中的隔断,就是用柜台来围起的  【传说】SZJ-1-霞-010()
10:47:08  这是最主要的,合同里我们的铺子有门有窗  【话唠】310-XG-1-香城浪子()
10:47:19  建设部等七部委发文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亲们,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中央巡视组已经下来了。短信举报.我就不信,他能一手遮天。联合起来。  
  然后呢??怎么样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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