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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_百度百科
江苏银行是在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等10家城市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创了地方法人银行改革的新模式。江苏银行于日正式挂牌开业,是江苏省唯一一家省属地方法人银行[1]
江苏银行银行现状
江苏银行秉承“融创美好生活”的使命,致力于建设特色化、智慧化、综合化、国际化的一流。
目前,江苏银行有营业机构510多家,其中,省内下辖12家分行,在南京地区拥有23个营业网点,在省外开设了北京、上海、深圳、杭州4家分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了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全行现有员工1.3万余人。
至2014年末,江苏银行资产总额超1万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6800多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4800多亿元。
在英国《》杂志评选出的全球前1000家银行中,江苏银行排名逐年提升,2014年排名第153位,较上年提升26位。荣获“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银行”、“最佳创新中小[2]
银行”、“最具品牌价值城商行”、“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荣誉表彰。
江苏银行历史沿革
(一)历史上的“江苏银行”
1912年元月,辛亥革命期间宣告独立的江苏都督府在苏州阊门西中市西南端的德馨里筹备设立的江苏银行正式成立,江苏银行品牌由此萌生。1912年2月,江苏银行总行由苏州迁往上海江西中路371号(弄)B字51号。江苏银行资本额初为100万元。
抗日战争爆发后,江苏银行分支机构撤退至上海租界地区,1940年在重庆设立总行办事处,1941年重庆行即为总行,1945年总行迁返上海,下辖苏州、常熟、无锡、武进、镇江、南京、南通、泰县、扬州、淮阴等10个分行,鼎盛时有50多家分支机构。
江苏银行在业务方针上以稳健为主,重视工商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吸取,并逐步开展汇兑业务、抵押贷款及其他工商贷款,代理省金库、省教育金库和省建设金库,发行钞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民族金融发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业务规模仅次于当时几家国有银行。至1947年6月,江苏银行存款总额为2770203万元,放款总额为2198908万元。
1949年前后,全国省级地方银行中历史最悠久的江苏银行,与其他官办银行一起,由地方军管会和人民政府接管,完成了地方金融发展的阶段性历史使命。
(二)城市信用社时期
20世纪80年代,历史的车轮驶入改革开放的轨道。为了补充完善国有专业银行的金融功能,解决城市街道和个体工商企业结算、融资问题,城市信用社应运而生,蓬勃兴起,并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得到快速发展。
日,淮安市清河城市信用社创建,成为江苏省内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它的成立开启了江苏省内城市信用社蓬勃发展的序幕。其后省内常州、盐城、扬州等10个市也纷纷成立城市信用合作社。
江苏各地的城市信用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经营原则,面向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城市居民聚集资金,并为其开办存款、贷款、汇兑、结算等业务,支持生产和流通,搞活城市经济,以灵活快捷便利的服务在地方金融行业占据了一席之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贴身有力的支持。
(三)城市商业银行时期
20世纪90年代,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国务院决定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入股的具有“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南通市9家信用社组建成立南通城市合作银行。这是江苏省首家以省辖市为单位成立的城市合作银行,一年后更名为南通市商业银行。日,苏州城市合作银行成立。随后省内的扬州、无锡、盐城、常州、镇江、徐州、淮安、连云港等地的城市信用社陆续组建成立城市商业银行。
10家城市商业银行根植地方,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全面发挥地方性银行的特色,成为地方金融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来江苏银行的重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合并重组后的江苏银行
进入21世纪,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破解单一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平均资产规模偏小、地区分割严重等问题,江苏省政府酝酿省内城市商业银行的重组工作。为确保平稳重组,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在省政府的指导下,以“新设合并统一法人,综合处置不良资产,募集新股充实资本,构建现代银行体制”为总体思路,按照市场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手续,按照行业规范统一清产核资弥补损失,按照监管指标增资扩股筹建新银行,稳步推进合并重组工作。由于“新设合并”的重组模式在国内属于首创,该模式也被学者称为国内城商行合并重组的“江苏模式”[3]
日,中国银监会原则同意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新设成立一家股份制银行,合并重组工作正式启动。
日,省政府牵头召开了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动员大会。2月底前,10家城市商业银行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了《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协议》和《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方案》。3月18日,10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新华日报》联名刊登了合并重组公告,成立了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委员会。11月17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江苏银行。12月26日,召开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江苏银行首届董事会、监事会。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江苏银行开业。日,江苏银行正式挂牌开业。
江苏银行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江苏银行机构地址
江苏银行总行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北京分行 北京市朝阳区光熙家园1号楼
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7楼01-04室及8楼02室
深圳分行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一、二、三、二十层
杭州分行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8-42号浙江出版集团大厦东侧1-3层
无锡分行 无锡市工运路8号
苏州分行 苏州市三香路6号
南通分行 南通市南大街300号
常州分行 常州市延陵中路500号
淮安分行 淮安市淮海北路34号
徐州分行 徐州市彭城路81号
扬州分行 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
镇江分行 镇江市正东路152号
盐城分行 盐城市解放南路269号
连云港分行 连云港市海连中路56号
宿迁分行 宿迁市宿城区青海湖路17号
泰州分行 泰州市东进东路10号
江苏银行企业文化
(一)企业文化核心体系
企业使命:让客户享受优质的金融服务
企业愿景:建设富有特色、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一流商业银行
核心价值观:融心创业、融智创新、融行创优
(二)品牌主张
融你我 融无限
对内通过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个人价值,从而融聚全行员工的信念、力量和智慧,激发无限潜能,加快创新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对外通过尊重每一位客户的金融需求,从而努力为所有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创造无限价值,回报社会民生,推动社会进步。
最终实现江苏银行与客户共同发展,与社会共同进步,共创无限美好的未来!
(三)行徽释义
江苏银行行徽
以“江苏”首字母“J”旋转构成钱币方孔造型,具有明显的金融业特点。两个字母“J”旋转代表资金的流通。
江苏银行行徽以“江苏”和“金融”的首字母“J”旋转构成“顶天立地、天圆地方”之型,既表现出品牌源自江苏的地域特征,也传达出品牌的金融行业属性。
行徽上半部分为蓝色,喻为天,象征客户、低碳经济、和谐社会。行徽下半部分为金色,喻为地,象征银行、金融服务、社会责任。连接上下并向两边延伸的中间留白,喻为人,象征融通、进取精神、无限潜能。
两个部分旋转交融,有三层含义:
——江苏银行顺应天时而生,融汇各方精英,发挥地缘优势,以团结开拓的精神创建一流银行,拥有无限天地。
——江苏银行坚持以客为尊,融聚地方智慧,洞悉客户需求,以细致温馨的服务融入客户生活,带来无限精彩。
——江苏银行传承创新精神,融和多元服务,关注社会民生,以灵活高效的产品推动持续发展,创造无限未来。
标志的“形、色、意”,蕴含了 “天、地、人”三位一体的哲学之道,展示了江苏银行“顺天时、得地利、汇人和”的品牌优势,充分诠释了“融你我 融无限”的品牌主张,实现了品牌标识与内涵的完美统一。[4]
江苏银行金融服务
江苏银行公司业务
江苏银行公司业务坚持以“风险可控、结构优化、效益优先、资本节约”为原则,以传统信贷服务为基础,精心打造供应链金融、现金管理、银团贷款等核心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同时主动对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文化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
特色业务介绍:
信链通:是江苏银行推出的全产业链、全流程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助客户在供应链中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共同发展。主要产品包括:动产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兑仓、国内信用证等。
农头贷:由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龙头行业协会提供江苏省内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江苏汇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江苏银行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模式。
能效贷款:江苏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向特定客户发放的贷款,用于节能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生产制造节能、可再生能源设备的金融服务。
现金宝:是指通过与对公客户签订产品协议,约定对其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内存期不能确定的大额资金进行灵活管理,并以协议约定按存期靠档计息的产品
票据池:依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票据代保管、票据信息查询、贴现、委托收款、以及以代保管票据部分或整体为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票等其他授信业务的产品。
江苏银行国际业务
江苏银行国际业务在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基础上,推出“紫金外汇通”、“人民币海外直通车”特色国际业务产品系列,可提供20余种融资服务。积极拓展合作渠道,全球代理行近2000家。推动外汇衍生类和理财类产品研发,不断适应各类客户的外汇资金业务需求,年度国际结算量近500亿美元。江苏银行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积极“走出去”,先后创立“上海跨境人民币工作室”、“深港工作室”,推动跨境金融产品创新。
特色业务介绍:
紫金外汇通 :集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外汇资金交易为一体的外汇业务产品服务及组合运用,包含有紫金交易大户室、E时通等特色金融服务。
人民币海外直通车 :包含各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服务的产品系列,能够有效帮助客户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江苏银行小企业金融业务
江苏银行始终坚持“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城镇居民”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各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不断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全力帮助小企业客户成长壮大。
江苏银行深入洞悉小企业客户金融需求,全面推出“小快灵”服务品牌,建立完善小企业信贷机制,推进专营机构建设和业务服务流程优化,为小企业客户提供更加快捷、灵活、专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小微企业批量经营模式,提高融资效率。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先后推出“科技之星”、“软件之星”等特色贷款项目。
特色业务介绍:
“小快灵”品牌核心业务群
“小快灵”品牌核心业务群共有九大融资解决方案,四十余项小企业金融产品,以融资产品为核心,包含结算、理财、电子银行、咨询顾问等各类金融产品,为小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金融服务,给客户卓越的金融体验。
科技金融服务:
“科技之星”贷款业务: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开展“科技之星”贷款业务的合作,扶持省内千余户科技创新型小企业发展壮大;
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项目: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推动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的开展,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投融资体系;
“软件之星”贷款项目:与省经信委合作开展“软件之星”贷款项目,进一步扶植省内软件型企业大力发展。
江苏银行资金业务
江苏银行资金业务坚持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积极拓展新型业务渠道,加强与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同业机构的合作,目前已经成为银行间债券等市场的重要和活跃成员。资金业务市场间排名超过了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票据业务量居江苏省银行同业前列,理财业务实现了规模化和系列化发展。资金业务作为江苏银行支柱性业务之一,为公司、零售、投行业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特色业务类别
货币市场类
理财产品投资
公开市场业务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承销
中央国库现金业务
投资交易类
即期自营结售汇及外汇买卖
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
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
人民币外汇期权
网上资金拆借
质押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
远期利率协议
(人民币)利率互换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交易
代客理财类
“稳赢”系列
“稳健”系列
“尊享”系列
转贴现买断
转贴现卖断
代理信托计划
人民币代付他行
偿付同业业务
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
江苏银行投行业务
江苏银行把投行业务作为战略业务,综合运用债券、信托、证券、基金、租赁、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产品,有效满足高端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提升综合营销服务能力,延伸对公业务价值链,推动转型发展。
特色业务介绍:
1、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由江苏银行作为财务顾问,根据政府机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个人客户的不同情况和投融资需求,综合运用传统商业银行、新型投资银行以及各种信托、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和工具,整合成为全面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方案,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半径、最短的时间解决客户的金融需求。
2、结构化融资业务:通过理财业务募集社会资金,或采取受益权自营投资等专业化手段,为优质客户提供结构化融资服务,解决其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3、各类债券承销业务:通过与各类中介机构合作,为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各类债券提供承销服务,帮助优质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4、各类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基于公司股东持有的优质上市、未上市股权,通过质押方式,为其提供阶段性融资需求。
5、并购重组业务:响应国家号召,支持优势资本的低成本扩张,为重点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与顾问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并购能力压力测试、交易结构设计与实施、目标企业估值、协同效应分析、融资方案设计与实施、负债结构优化与重组、整合方案设计与实施等一揽子服务。
6、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通过与券商合作,为上市公司提供公司债、定向增发、配股等承销及顾问服务,亦可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认购,帮助发行人顺利完成资金募集。
7、资产管理业务:为资金富余的机构客户与私人客户提供各类投资理财服务,期限短、中、长,风险高、中、低,资产涵盖信贷、票据、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
江苏银行零售业务
江苏银行将零售业务确定推进转型、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在做好省内传统客户标准化金融服务的同时,积极创新财富管理、消费金融和银行卡业务产品,推动理财中心、社区银行、楼宇银行等服务渠道建设,全面提升中高端客户综合服务能力。
特色业务介绍:
财富管理:创建 “聚宝财富”个人理财服务品牌,形成包括理财产品、保险、基金、国债、贵金属、信托在内的理财业务产品体系,陆续推出了“稳健”、“稳赢”、“增长”、“尊享”、“月月赢”、“季季丰”、“e尊享”“节日专属”等特色理财产品,产品销量逐年攀升。
消费金融:针对不同层级的客户需求,创建了以“及时贷”为核心的品牌体系,形成购房、消费、民生三大类产品体系,推出存抵贷、循环贷、卡易贷、轻松购等特色产品,持续优化个贷业务结构,提高个贷业务综合收益,引入先进IT系统基础,大力发展消费金融业务。
江苏银行银行卡业务
江苏银行银行卡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量质并重、以质为先” 经营理念的指导下,完善银行卡业务审批流程,实现了中后台集中运营,深入细分市场,加强市场联盟,依托技术创新,开发特色产品,组织多样化营销,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消费需求。截至2013年末,信用卡账户规模已近88万户,实现年消费额127.04亿元。
特色卡介绍:
针对追求个性的年轻客户推出“彩照信用卡”;
针对注重健康的客户推出“手佳联名信用卡”;
首创推出了ATM购物渠道及“联嘉云联名卡”;
实现手机芯片与金融IC卡的合二为一;
推动支持 “空中圈存”的“天翼手机支付联名信用卡”;
与visa合作联合推出VISA青奥主题外币信用卡。
江苏银行电子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是江苏银行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涵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电话银行、电视银行、电子支付商户、互联网门户网站及相关电子支付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以“一点接入,全程服务”为目标建设产品平台,实施传统电子银行业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双轮驱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线上服务。
特色业务介绍:
网上银行:个人网银引入全新UI设计,致力于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打造方便快捷、贴心入微特色服务的网上银行服务。企业网银通过较为完备的企业网上银行授权机制为企业的网上转账进行了全面的风险控制,为企业提供了一体化的财务运作平台。
移动金融:手机银行自2012年4月推出以来客户数增长迅猛,客户总数已超过30万户,目前正在逐步完善业务在移动端[5]
的实现, 将移动金融作为业务突破口,推出手机证券、LBS服务等金融综合化、生活化服务;又陆续推出微信银行、易信银行,成为全国第一家微信、易信双平台移动银行。
互联网金融及三方支付:积极建立和扩展接入渠道,目前已实现支付宝、财付通等业内重点支付平台的业务覆盖,同时积极拓展与行业电商的合作,进行供应链融资的尝试,建立多样的专业化电商合作模式。[5]
江苏银行所获荣誉
2009年,在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办的“金融业发展60年盛典暨江苏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银企峰会”上,获峰会最高奖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金鼎奖。
2010年,荣获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时报联合评为“年度最佳创新中小银行”。
2011年,被国际知名杂志《环球金融》评为“2011年最佳城市商业银行”。
2011年,被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评为“2011年全省组织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
2011年,荣获金融时报社颁发的“2011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称号。
2012年,在中国银监会举办的“2011年度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优表彰大会”上,江苏银行小企业金融部荣获“2011年度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2012年,被江苏省经信委、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联合评为“2012年度苏商合作最佳银行品牌”。
2012年,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政府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决定,对江苏银行领导班子进行表彰,授予“江苏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荣誉称号。
2013年,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贸易企业合作伙伴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2013年区域性商业银行最佳网上银行用户体验奖”。
2013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评选的2013年“最佳贸易企业合作伙伴银行”、“银团贷款最佳管理奖”和“银团贷款最佳交易奖”、“卓越业务团队奖”。
2014年,被中国社科院和《金融时报》联合评为“2013最具品牌价值中小银行”。[6]
江苏银行管理团队
董事、副行长
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男,1963年8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9年5月起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2月起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分行第一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营业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营管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南京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013年3月起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男,195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专业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从事经济工作32年,其中金融工作24年。现任江苏银行监事长、副行长、党委委员。刘昌继先生曾任人民银行南通分行外汇管理科科长、人民银行南通分行海门支行副行长、人民银行南通分行办公室主任、人民银行南通分行副行长;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党组书记。
,男,196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本科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毕业,获工学硕士、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22年,其中从事金融工作17年。现任江苏银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曾任江苏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科长,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项目经理,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副处长、处长,加拿大中国银行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男,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7月南京大学地质系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专业本科毕业,获;1987年1月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获法学。现任江苏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季明先生曾任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党群处科员、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江苏省委组织部市县干部处、办公室正科级组织员,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处级,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处长、干部一处副处长。
,男,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7月中文专业本科毕业,获;1991年7月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2004年12月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从事金融工作17年。现任江苏银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朱其龙先生曾任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条法科科长,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江苏省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处长。
顾尟,女,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从事金融工作32年。现任江苏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曾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零售业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江苏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江苏银行[引用日期]
.江苏银行官网[引用日期]
.[引用日期]
.江苏银行官网[引用日期]
.[引用日期]
.[引用日期]
.江苏银行官方网站[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开户银行_百度百科
开户银行(deposit bank)是在票据清算过程中付款人或收款人开有户头的银行。根据持票人向银行提交票据的方式不同,票据清算分为顺汇清算和委托收款清算两种。顺汇清算的资金清算方式中,付款人开户银行(付款行)直接将款项划入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行)。委托收款清算的资金清算方式中,则由收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向付款行收取票据款项。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帐户分为、、和,上述各类帐户均有不同的设置和开户条件。
开户银行基本存款
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并核发开户许可证,许可证正本由存款单位留存,副本交开户行留存。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一般存款
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开户银行临时存款
是外来临时机构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
开户银行专用账户
单把某一项资金拿出来,方便管理和使用,所以新开设的帐户叫专用账户.但是开设专用账户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开户银行基本原则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
(2)自愿选择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3)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开户银行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开户银行申请条件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①企业法人;②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⑥外国驻华机构;⑦社会团体;⑧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⑨外地常设机构;⑩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开户银行申请证明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①当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③ 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⑤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开户银行申请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见表2-1),提供规定的证件(表2-2)。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表2-3),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帐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颗图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
开户银行一般帐户
一般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1)一般存款帐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证明文件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①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②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2)一般存款帐户设置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帐户。
开户银行临时帐户
临时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临时存款帐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的证明文件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①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②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出具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2)临时存款帐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设此帐户。
开户银行账户变动
(1)帐户变更。开户单位由于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单位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印鉴或出纳员印鉴的,应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并出具有关证明,经银行审查同意后,重新填写印鉴卡片,并注销原预留的印鉴卡片。
单位因某些原因需要变更帐户名称,应向银行交验批准的正式函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执照,经银行审查核实后,变更帐户名称,或者撤销原帐户,重立新帐户。
(2)撤销、合并帐户。各单位因机构调整、合并、撤销、停业等原因,需要撤销、合并帐户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后,首先要同开户银行核对存贷款户的余额并结算全部利息,全部核对无误后开出支取凭证结清余额,同时将未用完的各种交给银行注销,然后才可办理撤销、合并手续。由于撤销帐户单位未交回空白凭证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应由撤销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3)迁移帐户。单位发生办公或经营地点搬迁时应到银行办理迁移帐户手续。如果迁入迁出在同一城市,可以凭迁出行出具凭证到迁入行开立新户,搬迁异地应按规定向迁入银行重新办理开户手续。在搬迁过程中,如需要可要求原开户银行暂时保留原帐户,但在搬迁结束已在当地恢复经营活动时,则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开户银行结清原帐户。
另外,按照规定,连续在一年以上没有发生收付活动的帐户,开户银行经过调查认为该帐户无须继续保留即可通知开户单位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开户单位接通知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逾期不办理可视为自动销户,存款有余额的将作为银行收益。
开户银行账户管理
银行帐户是各单位与其他单位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工具。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单位应加强对银行帐户的使用和管理。依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开户单位通过银行帐户办理资金收付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关于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在银行对单位帐户进行检查时,必须提供帐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
(2)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供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各种收付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不得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严禁利用帐户搞非法活动。
(4)各单位在银行的帐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的支款凭证和远期的支付凭证。
(5)及时、正确地记载银行往来帐务,并及时地与银行寄送的对帐单进行核对,发现不符,尽快查对清楚。
人民银行对账户的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人民银行对帐户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协调、仲裁银行帐户开立和使用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开户银行的账户设置和开立,纠正和处罚违反帐户管理办法的行为。
(2)核发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对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负责核发开户许可证,如果存款人需要变更基本存款帐户的,亦必须经人民银行审批同意。存款人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人民银行不对其该发开户许可证。
(3)受理开户银行对存款人开立和撤销帐户的申报。各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撤销帐户,必须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根据规定,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人民银行将运用计算机建立帐户管理数据库,加强帐户管理。
开户银行管理约束
开户银行对帐户的管理包括:
(1)依照规定对开立、撤销帐户严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坚决不予开户;
(2)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
(3)建立帐户管理档案;
(4)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5)及时向人民银行申报存款人开立和撤销帐户的情况。
怎样处罚存款人违反银行帐户管理的行为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存款人出租和转让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按规定对该行为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并没收出租帐户的非法所得。存款人违反规定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责令其限期撤销帐户,并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开户银行处罚措施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开户银行违反规定,对未持有开户许可证或已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以及强拉单位开户的,要限期撤销,并对其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开户银行违反规定,对一般存款人帐户的存款人支付现金或从单位开立、撤销帐户之日起7日内未向人民银行申报的,对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
.中国财政部[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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