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与十二五和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的区别有哪些

信息分类名称:
林业/其他公文/全社会
涪陵区政府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
涪陵府办发
涪陵新城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木、永胜林场,有关企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深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55 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绿色发展意识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林业、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对于保障我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有着重要作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二、依法依规,全面规范采伐限额管理
  &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森林、消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涪陵新城区、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突破。不同限额编制单位间的森林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限额编制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各乡镇街道开展松材线虫病、森林火灾、雨雪冰冻等灾害防控以及抚育间伐等所需采伐指标可统筹使用森林采伐限额,同时向区林业局提出采伐限额申请。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采伐林木的,不纳入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切实保护天然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格控制天然林皆伐改造。
  三、加强管理,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治
  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重庆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林造﹝2014﹞72号)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发﹝2016﹞13号)的有关规定。在松材线虫病防治期间,乡镇街道林木采伐限额可用于每年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的采伐证办理,此外不得审批对松木的采伐。确因基础设施、修建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烧木及冰冻灾害折倒木、架设高压电线等重点工程建设需要,需进行非除治性采伐松木的,在制定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和监督措施并报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审批同意后,到区林业局办理松木采伐手续。
  四、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区政府与涪陵新城区、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责任到位。区林业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年度自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重庆市涪陵区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涪林发〔2011〕41号)。区林业局要代表区政府每年对各乡镇街道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进行考核,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对涪陵新城区、各乡镇街道的年终林业综合目标考核计分。进一步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完善便民高效的采伐申请审批和监管,发挥森林经营方案在指导森林经营中的作用,组织、引导森林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推进森林科学培育和合理采伐利用。进一步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发挥好林权人和村组森林管护人员的作用。
  五、强化监督,确保采伐限额管理执行
  区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天然林不得进行商业性采伐等新政策措施的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氛围。强化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森林经营的监管、指导和服务。适时组织开展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包括发证采伐量、实际采伐量以及管理的措施、问题与建议等汇总报告区林业局。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适时公开典型案件处理情况,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附件:涪陵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涪陵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
商&&& 品&&& 林
公&&& 益&&& 林
涪陵新城区
其他集体和个人
涪陵区大木林场
涪陵区永胜林场
重庆华茂林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华悦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嘉禾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中竣林业有限公司
重庆万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闽兴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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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技术与方法
  摘要:以弥勒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为例,简述了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原则、范围和技术方法,为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7/view-6908269.htm  关键词:采伐限额;技术方法;资源数据;合理年伐量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8-03   1引言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的重要内容,是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的核心。弥勒市属珠江上游天保工程区,多年来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为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高以及合理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4〕62号)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林林政〔2014〕41号)的文件精神,弥勒市林业局成立了“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从资源林政科、营林队和规划队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编限工作组,严格按照《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技术方案》的要求,开展外业调查,对《弥勒市2006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报告》中资源数据进行更新。采用国家林业局“森林合理年伐量测算系统”进行合理年伐量测算,在此基础上编写《弥勒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告》,作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量限额指标的依据。   2编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云南省弥勒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2006)。   3编限原则   (1)坚持森林采伐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森林采伐管理类型合理测算年伐量。商品林中的用材林采伐量不超过用材林年生长量,生态公益林不编制主伐限额,禁伐区不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   (2)坚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原则。突出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生态地位,在保障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确保中、幼龄林森林抚育项目实施。   (3)坚持采伐限额总量控制分项管理的原则,在设置总量限额的同时,设置采伐类型和两类林分项限额。采伐类型分项限额为主伐限额、抚育采伐限额、更新采伐限额、低产(效)林改造限额和其他采伐限额;两类林分项限额为公益林采伐限额和商品林采伐限额。   (4)坚持用材林年采伐量必须低于生长量的原则。速生丰产用材林、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桉树除外,生态公益林年采伐量优先考虑生态效益不受破坏,严格控制采伐量,合理进行测算和布局。   4编限单位森林资源数据来源   4.1森林资源数据获取技术方法    弥勒市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于2007年12月验收,根据历年森林经营采伐、征占用林地、灾害损耗和森林资源消长等情况,将资源数据更新到2014年底,用于“十三五”期间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测算。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地类、林种、优势树种、起源、龄组、郁闭度等级等,对小班数据库进行分层。    (2)根据小班分层结果,采取典型抽样方法,在各层中分别抽取5%的小班,进行现地补充调查,调查其单位面积上的蓄积量。    (3)蓄积年净增长率计算:根据补充调查结果,计算各层小班更新期间的蓄积年净增长率。    更新年数(n)=,    蓄积年净增长率=(∑小班补充调查蓄积/∑小班原调查蓄积)1/n-1。    (4)小班面积蓄积更新:分层抽样调查的小班,根据补充调查结果,直接更新小班面积、蓄积等因子;为进行补充调查的小班,采用公式计算:    小班更新蓄积=小班原蓄积×(1+蓄积年净增长率)7。    (5)散生木蓄积根据补充调查的综合年净增长率进行更新。   4.2使用森林资源数据    按森林资源数据获取技术方法统计,弥勒市国土总面积,活立木总蓄积。其中,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56.6%,活立木蓄积,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8.5%;非林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43.4%,四旁树蓄积,占活立木总蓄积的1.5%。在林业用地中,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38.2%,林木蓄积,占活立木总蓄积的31.1%;商品林面积hm2,占林地总面积的61.8%,林木蓄积为,占活立木总蓄积的68.9%。   5编限单位情况   5.1独立编限单位的基本情况    弥勒市参加“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独立单位有2个,即弥勒市国有、弥勒市集体。   5.2编限单位资源数据情况    弥勒市森林资源总面积,活立木总蓄积。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活立木蓄积;商品林面积hm2,活立木蓄积。   5.2.1弥勒市国有    在弥勒市辖区内的国有森林和林木,未提出单独编限的所有国有森林资源,以弥勒市国有为编限单位进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森林资源总面积,活立木总蓄积。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活立木蓄积;商品林面积53508hm2,活立木蓄积。
  5.2.2弥勒市集体    在弥勒市辖区内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未提出单独编限所有森林资源,以弥勒市为编限单位进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森林资源总面积hm2,活立木总蓄积。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活立木蓄积;商品林,活立木蓄积。   6纳入和未纳入编限的森林资源数据    “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弥勒市纳入编限的森林资源总面积hm2,占林地面积的90.3%;活立木蓄积,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1.7%。    弥勒市未纳入编限的国家一级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的9.7%,活立木蓄积,占活立木总蓄积的8.3%;四旁树蓄积不纳入编限范围。详见《编限单位资源数据统计》(表1)。    森林资源数据与国家生态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进行了全面衔接,做到编限森林资源的森林类别、林种、亚林种与分类经营区划结果保持一致,各类林业用地的面积、林种、蓄积的对应项保持一致。并与相邻的编限单位石林县、华宁县、建水县、开远市、丘北县、泸西县进行了核对,做到不重不漏全覆盖。森林资源数据上报省、州“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用于测算合理年采伐量。   7合理年伐量测算情况    测算方法由编限单位采用国家林业局“森林合理年伐量测算系统”对商品林主伐、抚育、其他采伐和公益林的抚育、更新、其他采伐的合理年采伐量进行测算。   7.1主要技术参数的确定    (1)森林资源数据:蓄积依据2007年二调的基础数据,开展补充调查和数据更新;面积与2012年完成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面积相吻合,即;    (2)采伐年龄:按《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技术方案》规定的各树种年龄执行;    (3)生长率:各树种生长率以第八次全国连清云南省清查成果为主确定;    (4)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桉树的采伐年龄和生长率由经营单位或编限单位自主确定,报省编限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5)出材率:依据近5年的实际出材水平测算,本市综合出材率为60%;    (6)其它采伐的采伐强度为20%,采伐周期为5年;    (7)活立木总蓄积量。   7.2测算结果    通过国家林业局“森林合理年伐量测算系统”测算,弥勒市森林合理年伐量,面积7776hm2。其中天然林,占合理年伐量的24.5%;面积2533hm2,占总面积的32.7%。人工林,占合理年伐量的75.5%;面积5243hm2,占总面积的67.3%。详见天保工程区合理年伐量测算结果一览(表2)。   8总量限额建议指标    弥勒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算的“十三五”期间合理年采伐量,在充分考虑本市经济发展、社会需求和森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森林资源状况和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桉树比重大的特点,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确定弥勒市合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    (1)按权属分:国有年森林采伐限额46732m3,占总年采伐限额的8.8%;集体年森林采伐限额,占总年采伐限额的91.2%。    (2)按采伐类型分:主伐年森林采伐限额,占年限额86.1%;抚育采伐年森林采伐限额18715m3,占年限额3.5%;更新采伐年森林采伐限额28406m3,占5.4%;低产低效林改造年森林采伐限额16833m3,占年限额3.2%;其它采伐年森林采伐限额9886m3,占1.8%。详见天保工程区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汇总(表3)。   9小结    弥勒市“十三五”期间应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强化林政执法,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新模式,转变林业经营方式,提高林业科技含量,切实有效地保护利用好森林资源。   参考文献:   [1]贾治邦.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十二五”展望[J].林业经济,2011(6).   [2]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云南省弥勒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R].红河:红河州林业调查规划队,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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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森林采伐限额 拥有自有林地公司迎利好
作者:何玉晓
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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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森林采伐限额 拥有自有林地公司迎利好】据中国政府网昨日消息,国务院批复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5403.6万立方米,此前“十二五”期间年限额为27105.40万立方米。二级市场上,昨日林木指数涨幅6.89%,其中威华股份等三只个股涨停,造纸指数涨幅4.09%。
  森林采伐限额激发市场预期。据中国政府网昨日消息,国务院批复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5403.6万立方米,此前“十二五”期间年限额为27105.40万立方米。二级市场上,数据显示,昨日林木指数涨幅6.89%,其中等三只个股涨停,造纸指数涨幅4.09%。
  “拥有林权的上市公司不多,森林采伐限额的实施应该对拥有林权的上市公司有一定利好。”一家从事造纸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
  批复明确,“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森林、消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突破。采伐限额要分解落实到限额编制单位,省、市级均不得截留,不同单位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
  此外,批复还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创新森林经营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森林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科学开展森林培育和采伐。
  事实上,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实践证明,限额采伐制度的实施,对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底,国家林业局科技委曾组织召开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专家论证会。
  有业内人士认为,森林采伐限额的实施,有利于、等拥有自有林地的上市公司,相关企业值得关注。此外,有分析人士表示,国家林业局编制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具有大量土地资源的林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有望获得提升,相关概念股、福建金森、、、、等值得关注。
  记者昨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福建金森,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表示,“对公司应该没有什么影响,会划指标下来的,目前公司已经基本完成森林经营面积80万亩的目标。”
(责任编辑:DF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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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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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7号)和省林业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16〕60号)精神,结合我区森林资源现状及各地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9万立方米(详见附表),这是我区年度采伐林地上胸径5.0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不得突破。根据我区“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执行情况,在能基本满足林木经营者生产需求的前提下,为更好的服务林农、林企、林权流转经营单位(个人)及扶持各镇街林业项目建设、加强受灾林木采伐管理,“十三五”期间我区集体林采伐限额将由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以促进各镇街进一步处理好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其它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政府分解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和各分项指标,不得突破。不同编限单位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编限单位分别权属、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的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  二、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管理  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都必须依法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需办理的除外),凭证采伐。由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重点镇街发证的农民自用材采伐必须依法管理,及时发证,不能放任自流,并由各镇街加强监管。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格执行《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省级以上公益林林木可以进行更新性质的采伐,但采伐强度不得超过伐前林分蓄积的25%,且一次连片皆伐面积不得超过1公顷。省级以上公益林中的松林、人工杉木林列入省级以上抚育改造工程项目的,抚育采伐强度不得超过40%。  个人采伐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证;对于同一相连采伐地块,林权所有人申请联合采伐的,可联户发证。对于同一建设工程、同一林业有害生物除治项目及其他因自然灾害需要采伐林木的,在同一行政村范围内,可跨小班联户发证。采伐非林地和征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凭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因征占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凭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使用林地许可决定书,办理相应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列入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其抚育采伐可以占用主伐或更新采伐限额。  林木采伐实行公示制度。采伐国有林的,需在国有林经营单位所在地进行公示;采伐集体林或者个人所有的林木的,需在林木所在地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区住建、交通运输、铁路部门以及部队等管理和经营的林木,统一纳入林木采伐发证管理。因工程建设等涉及林木采伐的,必须及时到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后领取标准格式林木采伐许可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严格遵守林木采伐管理各项制度,并主动接受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三、积极推进采伐管理改革  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国有林,按照森林经营方案进行经营管理,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监管制度。非规划林地上的商品林,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申请、凭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由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对于皆伐,以面积控制为主;对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皆伐面积范围内,已采伐林木数量超过采伐许可证核定采伐量但不超过25%的,采伐申请者可在原采伐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增加采伐数量的申请,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按实际采伐量核销采伐限额指标,并办理相应采伐数量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加强森林限额采伐长效管理机制  依法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措施,对于促进林业可持续经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责,健全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要充分认识森林限额采伐管理的重大意义,加强林业普法工作,广泛宣传森林法律法规及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等规定,认真做好采伐作业设计工作,优先安排中、幼龄林的抚育采伐,严格控制主伐。同时要加强造林、抚育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不断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林分质量。区森林公安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对林木采伐、运输的检查、监督力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本次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均为林木蓄积,其出材率一律定为60%。&  附件:余杭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汇总表  余杭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汇总表  单位:万立方米  
  商品林
  公益林
  小计 
抚育采伐 
 抚育采伐 
低效林改造
  其他采伐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天然林
  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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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明山森林公园
  集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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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府函〔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十三五”
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林业厅:
  省林业厅《关于分解下达我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请示》(粤林〔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林业厅审核确定的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森林采伐限额规定,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不得突破采伐类型、森林类别、森林权属和森林起源等分项限额指标。不同单位之间不得挪用采伐限额,同一单位内不得串换使用各分项限额。采伐限额年度有节余的,不得在“十三五”期间向以后各年度结转使用。因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限额内无法解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
  三、要进一步强化采伐源头管理,坚持凭证采伐,杜绝违规采伐和超限额采伐。要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和商业性采伐。公益林采伐限额由省统一管理,不再分解下达到各编限单位。珠三角生态公益林比例比较高的地方,可视情况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后,逐步停止国有林场商业性采伐。
  四、各地要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职”,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确保实现“十三五”期间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目标。积极引导和鼓励森林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科学确定森林采伐量,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我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省林业厅每年要对各地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各地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适时开展森林资源和林区治安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挖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执法职责。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破坏森林资源的工作人员要依法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强林业普法和宣传工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广东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汇总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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