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合同签订样本直接和装修公司签的合同生效吗

农民工工资为何不能按月开?要求签正式合同、按月付就没活干_网易新闻
农民工工资为何不能按月开?要求签正式合同、按月付就没活干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农民工工资为何不能按月开?要求签正式合同、按月付就没活干)
新华社哈尔滨1月3日消息,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欠薪问题得到缓解。月,我国各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欠薪案件12.8万件,为28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24.5亿元,案件数量、涉及劳动者、追讨资金数同比分别下降38.2%、14%、28.3%。不过,“新华视点”记者最近调查发现,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在多地发生,有的农民工被欠薪7年多,有些农民工已找不到当年雇佣自己的包工头……“工资被欠两年了,包工头都联系不上了”到底是哪些行业、什么人在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记者调查发现,建筑领域仍是欠薪“高发区”。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近四年累计为农民工讨回欠薪7450万元,其中建筑领域达6548.6万元。记者在东北一省会城市建筑部门走访发现,接待农民工讨薪的办公室一上午有十多伙人来咨询,多涉及工程建设。老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郑铁,2007年开始在山东、海南、河南等工地打工,基本都在建筑行业,“每年老板都会压两三个月工资,2011年在山东威海被欠下2万多元,已经过去7年了,到现在也没要回来”。此外,经常受理农民工讨薪的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炜说,由于近年来餐饮行业不景气,这个领域的欠薪问题也开始明显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是一些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一位负责人介绍,在近期接到投诉的30多起案件中,多是因为包工头、劳务企业没把工资付给工人。2015年,黑龙江省伊春市朗乡镇西沙村李建平和20多个村民参与哈尔滨市一所学校建设,工资至今仍未讨回。劳务公司2016年给这些农民工打了30多万元欠条,但现在已经联系不上劳务公司负责人,“工资被欠两年了,现在包工头人影都找不到了”。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大型企业因“三角债”故意欠薪。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大型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有时因为资金链断裂被迫欠薪,有时也会因为“三角债”故意拖欠。比如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时,有的大企业为了让地方政府及时补上款项,故意不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以此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如果强烈要求与企业签正式合同、按月付工资就没有活干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工资按月支付、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很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规章制度,但不少规章制度不能落实到位。早在2004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就规定,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此后多个规章都要求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王增民介绍,当前,建筑行业很多工资都是项目结束或者春节前一次性结算。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多是按月支付工资,为什么在农民工这里就难落实?据多位专家说,建筑工程大多是项目制,一般项目完成后公司才会拿到全部工程款,所以很多劳务公司或者建筑公司往往不按月发工资。同时,也有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项目建设中的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这实际上是用农民工工资垫付了一部分工程资金。”王增民说。要做到按月支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是重要前提。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农民工和建筑企业之间没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农民工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时经常缺乏有效证据。劳动合同为何难签订?李久波是和李建平一起讨薪的农民,不仅2015年这次欠薪没签合同,今年打工还没签。他说:“周围没听说有签合同的,都已经习惯了”。一位城建部门人士介绍,现在,建筑市场“人多活少”“僧多粥少”,如果农民工强烈要求按月支付工资、签合同,很可能就没有活干,或者不好找活。一旦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启动工资保证金是一个有效办法,也会对企业形成一定约束。但工资保证金制度难落实。一些专家分析,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个别企业不交保证金,或者打折交。即便全额交了,有的企业还因连续欠薪,出现工资保证金不够偿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确保“劳有所得”要落实好既有规章“建筑工人有分散、流动的特点,让他们自己争取签订合同、按月结算工资,捍卫权利,是不现实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卢晖临认为,关键是要把好企业这一关。相关行政部门要去督促、检查企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按月支付、是否交纳保证金。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企业上限处罚,让签订工作合同成为常态,“通过制度安排从根本上防范农民工欠薪”。专家建议,针对建筑工程结算周期长等问题,应该强制建筑公司或者劳务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做好工程量计算,为工资按月结算打基础。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关专家认为,通过行政考核加强监管,能让地方政府提高重视程度,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此外,还应加快推广一些地区的试点经验和典型做法。专家建议加快推广劳动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周薪制、跨省农民工欠薪联动机制、法律绿色通道、拖欠工资“黑名单”等做法和经验。(本文原题为《7年讨不回工钱!农民工工资为何不能按月开?》)
(原标题:农民工工资为何不能按月开?要求签正式合同、按月付就没活干)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建筑公司需要与农民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吗?_百度知道
建筑公司需要与农民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吗?
建筑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农民),但建筑公司出分包费用给到包工头,但只为其买工伤保险。由包工头去发下面农民工人的工资。那么,建筑公司需要与农民工人签定劳动合同,还是与包工头签定劳务合同?
我有更好的答案
现在建筑领域分包也要求分包方具有施工资质,否则分包合同无效。包工头没有用人单位资质,他和下面农民工签不了合同。从法律意义上,农民工和建筑公司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发生工伤等事件需要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为农民工购买保险的话,建议与农民工签订个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集体劳动合同。这样对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你可以直接约定为公司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另行缴纳。
但只买了工伤保险。!不买其它的了。
解决这个事有两个途径:第一、让包工头挂靠一家公司,这样你们最省事,风险也最小。第二、直接和农民工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集体合同,合同中约定对于其他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
采纳率:79%
来自团队:
1、如果您说的包工头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工人与这个包工头的具有资质的主体是劳动关系;2、如果包工头没资质,工人和包工头与建筑公司都是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当然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那签定劳动合同是不是意味着要买社保。签定临时的劳动可不可以?
这些问题您自已很明白的,您说呢?!
你好!如你所述,包工头没有资质,发生纠纷,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建筑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那签定劳动合同是不是意味着要买社保。签定临时的劳动可不可以?
可以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今日律师风向标:
.装修公司拖欠我5000元工资,我该如何要回,我一农民工,只是第一次合作,没签合同
.装修公司拖欠我5000元工资,我该如何要回,我一农民工,只是第一次合作,没签合同
wl8576ktpc
律师回复区
你好,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1888人
今日回复问题:9359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农民工
标签:农民工工伤
标签:农民工养老金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1653人
共帮助过1567人
共帮助过1792人
共帮助过1898人
共帮助过1972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装修公司突然倒闭,我该怎么办?
楼主:zxs映山红
年前在宁波买了套房,紧接着找了家看似蛮靠谱名叫苹果装饰的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年后就开始动工了,在我家付了70%的费用活干到不到一半时,装修公司突然间宣布破产了,头天工人们还在我家干活,第二天一个人都不见了。跑到装修公司大门紧闭,到相关部门去询问被告知你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所谓法律途径一个公司破产后剩下的资产首先得还欠银行的钱,然后是拖欠农民工的钱,再然后是材料供应商的钱,最后才是我们业主的钱,到那时还能有钱还我们?有钱公司还能破产?
最让人感到气愤的是在相隔半个月左右公司居然又开门了,做的还是装修行业,只不过是老板换了,谁能告诉我这又是什么鬼?谁能在这风口浪尖上去做这种事,找骂吗?可人家说了你敢闹人家就敢报警,那时候我们就从原本的受害者变成别的啥啥了。我们老百姓遭遇这种事没别的办法只能只认倒霉吗?想想真的心有不甘呀。
登录大舟山客户端,分享美好心情
0人点赞,0人打赏
阅读全文&&
阅读&8455&&&评论&8
引用:暮痕:既然有不少受害者只能大家联合维权了,求助媒体啥的,争取扩大影响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不过肯定很麻烦而且很费时间,同情楼主&( 11:50)&
谢谢,只是维权的路实在太艰难了。
来自:大舟山App
既然有不少受害者只能大家联合维权了,求助媒体啥的,争取扩大影响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不过肯定很麻烦而且很费时间,同情楼主
这二天装修公司聚集了好多受害者,有的坐在大门口举着牌子上写烂苹果还我血汗钱,有的坐在大堂里时不时喊上几句,而新公司的负责人在努力解释着说跟我们签合同的装修公司已经破产,我们的合同己被终止……
来自:大舟山App
引用:许时寒薄飞:向媒体曝光,找宁波当地的媒体对这个装修公司进行曝光,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12:47)&
曝光过,好像没啥用。这家装饰公司总部在湖南,全国各地有好多家分店,受害者不知有多少。
来自:大舟山App
向媒体曝光,找宁波当地的媒体对这个装修公司进行曝光,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引用:舟山pb男人:看样子自认倒霉了!&( 11:48)&
没别的办法了吗?
来自:大舟山App
在公司宣布破产的前二天还有新的业主签单付款入坑,这明明就是诈骗。
来自:大舟山App
看样子自认倒霉了!
来自:大舟山App
大家都在看
喜欢就打赏个小红包吧
Ps:啊哦~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上海勒邦电梯有限公司与上海筑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学利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相关法条:原告:,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法定代表人:谢佳华,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鲍红英,女,在工作。委托诉讼代理人:苏烨,男,在工作。被告:(以下简称“被告一”),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富民支路XXX号XXX-XXX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全学利。被告:全学利(以下简称“被告二”),男,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原告诉被告、全学利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林青独任审判。因被告实际经营地址不明及被告全学利下落不明,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向被告、全学利公告送达了起诉状、证据副本、传票等材料。本案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鲍红英、苏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全学利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日,双方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包原告所有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章练塘288号的电梯车间三室内装修业务,施工方式为包工部分包料,工期70天,从日开工至11月29日竣工,合同价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340万元。被告承诺工期为70天,每延误工期一天,以5,000元作为罚款;本工程质量为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质量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愿意以合同总造价1%作为处罚金。工程施工过程中,后增加部分项目价款为202,731元,故工程项目总价款为3,602,731元。知道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10多天后的日,被告仍然只完成合同工程总量的48%。日,被告又承诺日前交付3-6楼工地,日前交付1-2楼工地。但事实上被告在承诺到期后仍然不能交付。日被告再次拟定新的进度计划,承诺于日前完工,且每延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罚款。为此,原告又于当日支付80万元,日再支付35万元进度款,并于同日向被告提供了开具发票的全部资料,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出具任何发票。工程再次到期后,被告仍不能完工,且自日至15日,先后有油漆工日、泥工、水电工等聚集到原告公司索要民工工资。经练塘镇政府、劳动监察大队、公安局、人武部、信访办协调,其中的油漆工民工工资总计70,520元由原告公司代为垫付。因被告反复违约,无法继续履行该合同,原告于日书面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因被告拖欠施工人员和材料供应商款项,导致上述人员至原告讨要,经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原告于日与被告一、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同意再支付工程余款36万元,该协议还约定,被告应开具2,940,520元工程发票给原告,如违反协议约定,应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至日,原告按照协议约定已支付被告18万元,日,经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第14税务所鉴定,被告全部发票均系伪造,导致原告需承担相应税款达201,719.67元。被告一再违反合同约定,拖延工期,且违反协议约定,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2、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1,719.67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上海筑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学利均未作答辩。经开庭审理查明:日,被告一盖章确认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中,被告承诺:施工工期70个日历天,如因被告一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天,以5,000元作为罚款。本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此质量要求,被告一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愿意以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处罚金。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一承包原告所有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章练塘288号电梯车间三的室内装修业务,承包方式为包工部分包料,详见附件《装饰工程报价单》。工期70天,从日开工至11月29日竣工,合同价款为闭口价人民币340万元。由于被告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日,原告作为甲方,被告一、被告二作为乙方,共同签订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一份,该协议载明:一、事件经过。甲、乙双方就日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包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章练塘288号的电梯车间三室装修业务的合同。因乙方未依合同约定按期完工,甲方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又因乙方拖欠施工人员和材料供应商款项,导致拖欠施工人员和材料供应商等到甲方讨要。曾经上海市青浦区劳动监察大队、练塘镇司法所、练塘派出所、练塘工业园区等多部门协商处理,甲方已经支付过乙方工程款2,580,52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再支付工程余款36万元。二、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于日支付给乙方10万元。2、乙方在开具金额为180万元的符合税法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后,甲方于日前支付给乙方80万元。3、乙方在开具金额为1,140,520元的符合税法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后,乙方把所有装修门的钥匙交给甲方,甲方于日前支付给乙方18万元。4、乙方保证:乙方在承接甲方装修工程过程中,对外应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乙方所欠各材料供应商及施工人员民工工资等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三、违约责任。1、本协议设立违约金20万元,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要去对方支付此违约金。2、如因此造成对方其他损失,还应另行按实作出赔偿。四、其他约定。1、本协议签订后,原《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双方除此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外,不存在任何其他纠纷。该协议原告与被告一盖章确认,被告二签字确认。同日,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该承诺书载明:“本人系上海筑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全学利,承诺严格执行日与上海勒邦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的所有条款,特别强调如下:1、关于本公司开具的有效符合税法的发票;2、本公司于日之前,提供本公司有效营业执照;3、本人承诺承担上海勒邦电梯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的所有材料供应商以及此工程农民工工资由上海筑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与上海勒邦电梯有限公司无关”。该承诺书被告一盖章确认,被告二签字确认。以上查明的事实,有原告陈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承诺书等证据,并经当庭出证,本院予以确认。审理中,原告认可被告具备相应的装修资质,并明确在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后,原告按照该协议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中的约定,向被告支付了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金额10万元及80万元,被告于日也向原告开具了四张建筑业统一发票,发票金额分别为355,320元、785,200元、90万元、90万元,合计票款金额为2,940,520元。日经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第14税务所鉴定,上述四张发票均系伪造。为证明原告所述属实,原告提供了发票、鉴定证明等证据为证。原告认为,鉴于被告提供的是伪造的发票,按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被告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对于原告主张的违约金也同意由法院酌情确定。原告另主张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1,719.67元,原告明确该项损失系被告未开具协议约定金额的发票给原告造成的税费损失,经法院释明后,原告仍坚持该项诉讼请求。根据庭审确认的事实,本院认为: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无论该合同是否有效无效,该合同在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中已明确终止履行。现原告按照上述终止协议的约定,主张被告违约责任,本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发票及鉴定证明等证据材料,可以认定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发票,被告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原告所主张的违约金20万元,原告并未提供其损失的相关证据,且原告亦同意由法院酌情调整,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酌情确定被告向原告偿付违约金4万元。原告另主张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1,719.67元,原告明确该项损失系被告未开具协议约定金额的发票给原告造成的税费损失,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情况,原告该项主张缺乏相应的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上海筑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学利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系其自愿放弃答辩、质证等诉讼权利之行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上海筑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学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勒邦电梯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4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7,325.80元,由被告上海筑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学利共同负担人民币800元,由原告上海勒邦电梯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525.8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高金登代理审判员林青人民陪审员顾美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书记员周磊杰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8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日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