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项目申请报告

岑溪市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文章类型:政务公开&&来源: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
岑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岑溪市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0日 & &
岑溪市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农村〔201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办法(试行)》(桂农改办〔20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择优选项、讲求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优先支持群众受益面广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生态乡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要求筹资筹劳并有村集体投入或社会捐赠的一事一议项目;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的村申报项目。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特别是向偏远贫困山区倾斜,尽快让农民受益。
二、奖补范围、对象、标准及资金来源
2015年继续在全市100%行政村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覆盖农业人口78.28万人。
(一)奖补范围。
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户外村内环境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自来水公共设施、文化基础以及卫生基础公共设施等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农民意愿及承受能力,以及采取举债完成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对象。在本村(自然村、组受益群体)范围内,按照筹资筹劳政策和民主议事程序进行一事一议并完成的财政奖补范围内公益事业项目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象。
(三)标准和资金来源。2015年财政奖补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在农民人均筹资15元,筹劳7个工作日的限额内,财政按总额(不超过155元)的50%给予奖励(人均77.5元)。2015年财政奖补总金额共5989万元。其中:上级财政奖补资金4492万元,我市本级配套资金1497万元。
在财政奖补基础上,倡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赞助,努力形成政府奖补、社会捐赠、村集体经济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及项目申请。
1.一事一议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提出的一事一议项目,村委会首先制定初步方案,方案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和项目村组进行公告7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 2.由村委会组织召开受益自然村或村小组村民会议,应当有本受益自然村或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受益自然村或村小组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会议议定拟建项目名称、方案及筹资筹劳方式,民主推荐项目理财小组成员和监事小组成员。
3.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前,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村民会议所做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做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 4.项目建设规划。各镇应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根据村组农户建设的积极性和项目的可操作性,组织村委会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规划。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请。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委会填写《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请表》,并附筹资筹劳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镇一事一议办深入村组逐一审核,经镇人民政府加审核意见后,报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公室(以下简称一事一议办公室)复审,项目申请批准后,村委会方可筹资筹劳开展项目建设。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申报。村民委员会对一事一议筹资的议事项目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填报提交以下资料:《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审批表》;受益自然村或村小组村民会议签到、记录及相片;农民一事一议筹资银行专户或镇财政所相关专户的存款对账单(即农民筹资的要出具现金存款单、行政村集体积累和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要出具公积金账页复印件及银行存款对账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预算方案;村民一事一议表决的签字记录;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一事一议专用缴款票据存根等,上述资料由行政村上报镇一事一议办公室。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审核。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逐项审核其筹资筹劳程序、额度、用途等是否符合筹资筹劳政策规定,有无变相以资代劳,是否按程序进行了一事一议,筹资款是否全额存入镇财政所相关专户,项目是否符合财政奖补范围,各镇人民政府要对项目进行实地勘查并对项目各项程序的真实性负责。经过镇人民政府同意,以行政村为单位填报申报材料并汇总上报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办公室。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审批。市级一事一议办负责审核,市综改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对镇上报的材料逐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对项目进行实地核对,结合乡村建设规划和奖补资金规模等因素统筹安排,作出项目审核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项目批复文件。项目批复后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指标(长度、厚度、宽度等)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的内容、指标(长度、厚度、宽度等),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的内容、指标(长度、厚度、宽度等)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市综改办审批,经市综改办批复后方可实施。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奖补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统一管理,奖补资金应及时拨付到镇财政所设立的专门账户,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由村级提出申请,镇财政所应审核相关资料,现场察看,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工程进度款由项目理财小组成员和监事小组成员共同核定工程进度后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审核后向财政所申请资金拨付,财政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理财小组指定的理财小组成员账户,由理财小组支付给该项目工程施工方。项目开工先预付10%,项目完工时总支付60%,项目竣工经市综改办验收合格后凭完税发票兑付全部奖补资金。
一事一议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限额控制,以自然村为单位,原则上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得超过30万,因特殊情况超过30万元的,报梧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可由村两委(自然村)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对技术性要求高的项目,由市综改办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委会(自然村),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全程管理监督。确定施工单位后要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施工方,项目的主要指标(长度、厚度、宽度等),项目的总投资(包括财政奖补款、筹资款、社会捐款等),市、镇两级一事一议办的监督电话,让受益群众对项目施工进行监督。
(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市、镇、受益自然村或村小组按有关规定分别组织验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后,由议事主体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将财政奖补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7天,经公示后得到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验收清算报告表》,并由能提供材料合格证明的(如水泥、机械等)施工方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公示过后做成永久公示牌。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理财小组和监事小组验收合格后报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并形成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镇人民政府向市综改办提出申请,市综改办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对镇验收结果进行复审。
四、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相关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精神,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村民监督,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奖补资金,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公示制。村级组织要向村民全面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财政奖补措施、项目具体内容、议事程序和村民筹资筹劳数额;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理财小组要将筹资筹劳数量、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二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实行专人、专账、专户运行。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财政奖补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管理费用开支,严防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筹资筹劳项目要符合规定适用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村民出资投劳要遵循自愿原则并要量力而行。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奖补政策的制定,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指导镇村开展财政奖补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管护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办法(试行)》(桂农改办〔2012〕3号),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和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属村级集体资产,由实施项目的议事主体负责管理和维护。也可以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探索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
(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桂农改办〔2011〕17号)的要求,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签字记录、出资及捐款记录、奖补项目申请审核表、补助资金文件、项目验收情况等材料和声像等历史记录,市、镇、村各级要分级管理,建档立册、妥善保管,实行规范化管理,市综改办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五、工作步骤
2015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求当年全部完成,工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2015年1~2月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把握好政策界限和原则,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广泛的组织和发动工作,确保村级财政奖补项目严格履行一事一议程序。
第二阶段:2015年3~4月为项目申报、审批阶段。各镇组织村委会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市综改办和财政、农业等部门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第三阶段:2015年5~11月为组织施工、验收和监督检查阶段。各镇根据批复项目发动各村组织施工,市一事一议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实施项目经常进行检查,市、镇对竣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具体进度要求:自市人民政府通过审批项目之日起三个月内,已批项目必须开工建设,超时不开工的市综改办将收回项目资金另行安排。
第四阶段:2015年12月为总结阶段。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市综改办统一组织下开展考核自评工作,做好准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和考评工作。
附件: 1.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审批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 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
______乡(镇)_____村村民(代表)会议
___________________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书
会议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主持人姓名及职务: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
决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筹资总额:_____________元,人平均_______________元
分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筹劳数量:___________个,劳动力平均_____________个
应到会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
实到会人数:_____________人,占应到会人数_____________%
赞成人数: ______________人,占到会人数_______________%
反对人数: ______________人,占到会人数_______________%
弃权人数: ______________人,占到会人数_______________%
表决结果(通过或否决):
监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计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审批表
&单位:元、亩、人、户、个
申报单位(公章)&&&&&& 镇&&&&&&& 村
申报项目名称
村民小组数
承包耕地面积
& 标准(人均)
一事一议筹资
建筑材料费
申请政府补贴
县配套: 
集体投入补贴
社会捐助资金
筹劳概算总数
劳动力平& 均
筹劳折资(元)
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备案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
申报单位:&&&&& 县(市 、区)&&&&&& 乡(镇)&&&&& 村民委员会&&&&&&& 自然村&
财政奖补(实物)安排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 元。其中财政奖补&&&&&&&&&&& 元(县级配套资金&&&&&&&&& 元),群众自筹资金&&&&&&&&& 元。
村民民主监督管理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情况
& 签名:&&&&&&&&&&&&&&&&&&&&&&&&&&&&&&&&&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 年&&&& 月&&&& 日
&&&&&&&&&&&&&&&&&&&&&&&&&&&&&&&&&&&&&&&&&&&&&&&&&&&& &&&&&&&&&&&
抄报:自治区综改办、财政厅、农业厅,梧州市综改办、财政局、& &
&&&&& 农业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抄送:岑溪市综改办、岑溪市财政局、岑溪市农业局& & & & & & & &
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发& & & &&
&&&&&&政务公开
&&&&&&&&&&&&&&&
版权所有:岑溪市人民政府&&桂ICP备号&&
主办单位:岑溪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维护单位: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地址:岑溪市城中路2号&&电话:关于徐家楼社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请报告 - 社区新闻 - 中国社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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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家楼社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请报告
来源:徐家楼社区
时间:15-01-14 13:56:18
徐家楼办事处:
徐家楼社区2012年7月实施旧村改造启动回迁楼建设,2013年8月竣工安置居民居住。居民入住后,对小区居住环境意见很大,纷纷要求社区居委会改善居住环境。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顺应民意,我社区于日召开了居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了我社区对回迁小区实施绿化、亮化及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的议案。该项目预决算357万元。我社区投入资金317万元,因我社区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经多方筹集,仍有40万元的缺口。
当否,请批示。
徐家楼居委会
出处站点:
社区风采人物
真情播撒社区---记大江里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梅
希望我们在哪部分对网站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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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证110584号&&&&&&京公网安备&&&&&&京ICP备号关于申请对江山底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验收的报告
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和《江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以村民自愿出资、投工投劳等形式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江山底村村主干道路拓宽硬化项目,计划总投资8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93.81万元,申请市级财政奖补资金32万元、省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0万元。&
项目投资基本情况:⑴、浆、干砌块石挡土墙2574.94立方米,投资60.01万元;⑵、土方开挖223.3立方米,土方回填5291立方米,投资3.42万元;⑶、15砂砾垫层3268.34立方涵管、C20砼垫层、基础3087.58立方米,投资27.49元;(4)其它涵管、水沟、填路肩、做砖及粉刷等投资2.89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由村集体资金投入7.44万元、村民筹资18.56万元、申请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2万元、省财政一事一议补助资金30万元。
上述项目自动工以来,该项目建设议事程序、筹资筹劳符合规定,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筹集、使用公开透明;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各项建设内容全部完成,质量达到规定标准,验收资料齐全,现请贵局安排专业人员对该项目进行验收为盼!
附: 江山底村村主干道路拓宽硬化建设项目验收表及项目台帐;&
&&&& 虎山街道办事处
2014年6月3日
&& 虎山& 乡& 江山底&
江山底村村主干道路拓宽硬化项目
(2013)310号
8893.81项目投资基本情况:⑴、浆、干砌块石挡土墙2574.94立方米,投资60.01万元;⑵、土方开挖223.3立方米,土方回填5291立方米,投资3.42万元;⑶、15砂砾垫层3268.34立方涵管、C20砼垫层、基础3087.58立方米,投资27.49元;(4)其它涵管、水沟、填路肩、做砖及粉刷等投资2.89万元。
资金来源主要由村集体资金投入7.44万元、村民筹资18.56万元、申请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2万元、省财政一事一议补助资金30万元。
《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程(试行)》要求。&
《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筹资筹劳减免对象、项目建设方案、筹资筹劳资金筹集、使用公开透明,筹资筹劳4.5
《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规定,筹资筹劳减免对象、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筹集、使用公开透明;工程建设按规定公开招标,结算程序到位;标识牌按规定要求设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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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意见
&信息格式: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资金财政专项支出政策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生成日期:
&体裁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
&内容概述:
&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关于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意见
】&&访问量:
信息发布人:吴德凤&&&&信息审核人:唐兰英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 为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积极稳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转型升级,按照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2016〕127号)、市综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六综改办〔2016〕4号)及县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霍政〔2009〕68号)县综改[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要坚持以农民共同需求为导向,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着重解决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庄绿化亮化等公益事业建设;在项目实施上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严把质量、注重效益,切实做到“四不准一优先”,即:不准项目未批先建;不准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不准与其它项目资金混淆重复使用;不准跨年度实施项目。优先实施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关系最直接的项目。
二、时间和任务
&3月5日前,村完成业务培训工作。
&&& 3月15日前,村要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各村要按程序广泛开展民主议事,讨论决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筹资工作,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
&&& 3月30日村要完成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发放和农民筹资工作,并将筹集资金全额缴入专户。
&&& 4月30日前,全镇要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 8月30日前,批复项目全部完工。
&&& 9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和资料归档工作。
&&& 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竣工项目的资金清算工作,若不按时清算视同项目指标自动放弃,资金一律收回不再拨付。
&&& 三、工作要求
&&&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村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统筹安排。各村要明确分工、严明责任,驻点干部要亲自安排部署,村主要干部要具体抓落实。及时招开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会,镇驻村点长要亲自主持召开相关会议,范围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全体党员。群众议事讨论要有不少于三张的照片、照片要有驻村点长,并随申报资料一并上报。文书要承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具体业务,负责项目申报、档案管理工作,要按农民负担监管条例要求负责做好监督卡的填写、发放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申报、审查、备案工作。
&&& 2、民主议事,规范筹资。农民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环节,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灵魂”。各地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要坚持“议字当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基层完善议事程序,规范议事制度,杜绝不议事、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而随意申报项目的现象,真正做到“能议事,真议事,议成事”。坚持“民事民办”,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积极性,依法依规实施农民筹资筹劳。坚持先筹资筹劳后申报财政奖补资金,今年将农民筹资到位情况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计验收的重点内容来把关,村集体有收入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农民筹资,坚决制止虚假筹资套取国家奖补资金的行为。
&&& 3、健全制度,阳光操作。各村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规范操作,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项目审批要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全、有据可查,项目实施要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分项目签订合同,明确施工方、管理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引导村民代表参与项目实施监督。10万元以上(含10万)的项目可由乡镇统一打捆对外招投标,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要进入县级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所在的村组干部不得参与工程的竞标和施工,不准村级擅自发包项目工程。各村要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内容、工程造价、质量标准、施工期限、验收程序等“五公开”进行阳光操作,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
&&& 4、突出重点,效益优先。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需的惠民工程。一是突出重点项目。今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一般项目按35元/人标准执行,对于群众急需新建的水泥路、生产桥、渠道硬化、排灌站等项目因投资相对较大,财政奖补标准按85元/人标准执行。重点项目的审批将与上年度项目完工时限、工程质量、群众筹资筹劳是否到位以及项目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挂钩,重点项目的实施要求八月底前完工。二是突出项目管护。对于以前年度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公益设施要加强管护,不断完善管护方式、制订管护标准、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管护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尤其要把砂石路、排灌站、植树造林管护作为重点落实好。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管护项目的申报,各村务必于3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三是突出项目效益。各村在申报项目时一定要尊重群众意见,注重项目效益,对一个项目多处建设的,必须分段注明建设地点和起止界线,尽量减少重复建设,浪费资金。对于路段短、工程量小的砂石路维修和渠道清淤项目能用管护资金维护的不再申报新项目,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关键处。要合理利用其他资金,申报项目中有其它整合资金投入的,必须在申报时提前注明,严禁重复申报。
&&& 5、强化监管,注重质量。要认真执行县纪委“关于严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纪律的通知”(邱纪发〔2011〕11号)精神,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五查五看五不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村要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按照《霍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暂行)》做好验收工作,各村都要成立5人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组,组织验收人员深入项目现场看质量、查合同、对预算,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镇驻村干部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参与,并留有图片和文字资料。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今年申报水泥路项目一律按C30商砼标准进行施工。要加强资金统管,一事一议群众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助等项目资金全部解缴乡镇财政一事一议专户,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支付到施工单位或个人。要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公示工作,乡镇、村要对项目的议事、立项、审批、决算、验收、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6、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对因工作疏忽和不负责任造成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力,施工不到位而引发群众不满意导致上访将严肃处理,取消该村下年度申报重点项目,对出现问题的村进行整改,整改期不得申报审批新项目(整改期一年),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马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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