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有证券公司上班时间吗

建设银行的证券卡怎么用?_百度知道
建设银行的证券卡怎么用?
我想在网上买基金,我今天去办理开通了网上银行,然后开通了证券卡,那我现在应该怎么购买啊?证券卡的作用是什么,具体怎么买卖的?起到什么作用,我是个白痴,请说清楚点谢谢~~~大家都是中国人,帮帮忙了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证券卡是建行用来专门买基金的卡.如果在网银操作,那你在白天的时候(证券交易时间)登陆网银-投资理财-证券卡管理-证券卡签约.然后再点投资理财-证券卡管理-增开证券帐户.
就可以进入基金业务里面进行买卖基金建设银行代销基金:1 银华优势企业  180001 平衡型 配置型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 240004 平衡型 股票型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 华夏成长 000001 成长型 股票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 华夏大盘精选 000011 平衡型 配置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 华夏债券 001001 其他 债券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 华夏回报 002001 价值型 配置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 华夏红利混合型 002011 价值型 配置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 华夏现金增利 003003 其他 货币市场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 020005 成长型 配置型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 国泰金象保本增值 020006 其他 保本型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 博时价值增长 050001 平衡型 配置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 博时裕富 050002 指数型 股票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 博时现金收益 050003 其他 货币市场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 博时精选 050004 平衡型 股票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 050006 其他 债券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 博时主题行业LOF 160505 平衡型 股票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 融通新蓝筹 161601 平衡型 配置型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 融通债券 161603 其他 债券型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 融通深证100指数 161604 指数型 股票型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 融通蓝筹成长 161605 平衡型 配置型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 银华保本增值 180002 其他 保本型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 银华道琼斯88 180003 指数型 股票型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 银华货币市场A 180008 其他 货币市场型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 长城久恒 200001 价值型 配置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 长城久泰中标300 200002 指数型 股票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 长城货币市场 200003 其他 货币市场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 宝康消费品 240001 成长型 股票型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 宝康灵活配置 240002 价值型 配置型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 宝康债券 240003 其他 债券型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 240005 平衡型 股票型 华宝兴业基金31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A 240006 其他 货币市场型 华宝兴业基金32 上投摩根货币市场A 370010 其他 货币市场型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33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 375010 平衡型 配置型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34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 377010 平衡型 股票型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35 东方龙 400001 成长型 配置型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 华富竞争力优选 410001 平衡型 配置型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 519001 价值型 股票型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88002 价值型 股票型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9 建信恒久价值 530001 价值型 股票型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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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卡是建行用来专门买基金的卡.如果你在网银操作,那你在白天的时候(证券交易时间)登陆网银-投资理财-证券卡管理-证券卡签约.然后再点投资理财-证券卡管理-增开证券帐户.
就可以进入基金业务里面进行买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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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客户服务章程(试行)  (日 建总发[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证券业务的客户服务工作,向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依据《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业务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证券业务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服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依托本行证券业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开户、交易、权益分配、资金转账等证券业务服务。  第三条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服务网络和渠道包括全行范围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等。  第四条 建设银行与客户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第五条 客户应充分认识到买卖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风险。建设银行受理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 建设银行对客户委托事项及账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七条 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前须仔细阅读本章程。客户在建设银行开户或开始办理相关业务,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章程的有关条款。  第二章 重要名词释义  第八条 证券业务系统:中国建设银行设立的集中办理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发售、注册登记、存管、交易、结算、资金转账等业务的综合业务系统。  第九条 证券卡:证券业务系统的交易工具为专用磁条式磁卡,称龙卡证券卡。客户开户后凭证券卡可在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上办理证券交易、查询、密码修改等相关业务。  第十条 证券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户。证券账户包括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华夏基金账户、代理其他注册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账户。  (一)建行基金账户:用于核算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基金账户。  (二)建行证券账户:用于核算建设银行组织发行,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证券账户。  (三)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用于核算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组织发行并办理一级托管的客户债券账户。  (四)其他登记机构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办理由其他登记机构注册登记,只在建行证券业务系统交易或二级托管的账户。  第十一条 证券资金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资金变动情况的账户。  第十二条 开户:客户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三条 销户: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和全部证券账户的取消。  第十四条 人工转账:客户在指定的本人名下建设银行转账签约存款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之间办理转账业务。  第十五条 单向自动转账:客户在办理证券委托时,当证券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将客户证券资金账户不足部分款项自动从对应的客户本人名下转账签约存款账户划转到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六条 记账式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售和交易的,以记账方式登记债权的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等。  第十七条 非交易业务:对客户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非交易过户、交易迁入迁出、转托管等。  第十八条 红利再投资:对于开放式基金,客户将分红现金转化为同一只基金的基金单位。  第十九条 迁出迁入:客户在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一级分行之间进行委托渠道的变更。  第二十条 债券转托管: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的客户在不同托管机构(包括其他二级托管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一、二级托管账户)之间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基金转托管:客户将持有的基金在同一基金托管账户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办理基金单位的转出转入手续。  第三章 开立账户  第二十二条 客户必须以实名申请开立账户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申请开户时,个人客户须出具本人法定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客户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19位储蓄卡。机构客户须出具有效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及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和被授权人法定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客户申请开户所提供的有效证件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资料不符、不实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 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审查合格后,建设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证券卡并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二十五条 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内,针对各注册登记机构,每个客户只能开立惟一的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和其他证券类账户,且仅限客户本人(机构)使用。  第二十六条 在开立证券账户时,客户需要与建设银行约定证券资金账户和在同一分行辖内网点开立的存款账户之间的转账。  第二十七条 转账分为人工转账与单向自动转账,客户可以任选其一。客户需将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回到其对应签约存款账户时,需要客户自行办理。  第二十八条 客户开户时,其签约存款账户内应有不低于规定金额的资金。  第二十九条 客户开户时应设置龙卡证券卡密码。凡使用卡号、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卡号、密码办理的证券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客户对密码应负保密责任,并承担密码泄露所导致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第三十条 客户开立账户,即已委托建设银行为其管理证券资料,办理证券委托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  第三十一条 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算方法计付利息。  第四章 证券买卖  第三十二条 客户可通过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机构客户须到开立证券账户的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交易渠道办理证券的委托交易、成交确认、查询、撤单等业务。  第三十三条 客户认购某种证券的数量及持有比例、单笔认购量及认购次数须遵照所认购证券的有关招募说明书及发行公告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某种证券交易的确定原则按此证券的招募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办理。  第三十五条 客户证券交易方式为现货交易,不能买空、卖空证券。  第三十六条 建设银行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客户须提供证券的买卖数量、买卖价格(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除外)及买卖方向,建设银行不接受全权委托。  第三十七条 证券买卖成交后,客户可在规定日期内到网点凭“证券买入(卖出)委托单”办理交割手续,打印“证券清算交割单”。过期视同客户自动认可交易结果,客户如有需要可到网点打印历史成交明细清单。  第三十八条 证券的认购委托不能撤单。其他已提交但尚未成交的申报客户可以申请撤销该笔委托。客户在委托提交后申请撤单,应提供法定证件、证券卡、证券买(卖)委托单客户联,并填写“证券买卖(基金申购/赎回)委托撤销单”。客户也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办理撤单。  第五章 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  第三十九条 证券权益分配指客户通过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所投资证券的派息、兑付、分红等。  第四十条 建设银行收到有关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的信息后,将及时通过网点向客户发布。  第四十一条 权益登记日登记的债权为债券派息的依据。债券兑付、派息资金由建设银行直接记入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四十二条 截止过户日为债券兑付时最终的权益登记日,该日的权益登记为债券到期兑付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基金红利分配比照债券的派息和兑付程序办理。  第六章 换卡  第四十四条 客户证券卡因损坏、变形、磁条信息消失等原因需要更换时,客户需持证券卡、法定证件办理申请换卡手续。个人客户可以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办理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机构客户需到证券账户开户营业网点办理。  第四十五条 客户提出换卡申请后,按当地建行规定日期可到申请换卡网点领取新卡。换卡期间客户仍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办理交易。  第七章 挂失  第四十六条 证券卡挂失、解除挂失、挂失补发原则上由客户本人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密码挂失、挂失改密业务须由客户本人(机构客户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  第四十七条 客户遗失证券卡、遗忘密码,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手续。  第四十八条 客户办理口头挂失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的原开户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若逾期,账户止付自行失效。  第四十九条 客户办理正式挂失后,在三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证券卡的挂失补发手续。  第五十条 证券卡密码遗忘,客户可凭有效证件及证券卡向发卡网点(机构客户须向证券账户开户网点)书面申请密码挂失,在一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挂失改密。客户办理口挂失、卡挂失后,可以办理解除挂失。  第八章 销户  第五十一条 客户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时,应确保其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内无余额、无权益、无挂失、无冻结,无未完成的交易委托等。  第五十二条 个人客户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法定身份证件;机构客户应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有效证件。  第九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个人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资料变更;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机构证件及号码、被授权人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原开户网点办理资料变更。  第五十四条 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渠道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分行之间的迁出迁入业务。迁出迁入须由客户本人办理,系统内不办理客户证券账户的部分迁出迁入。  第五十五条 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转托管业务,转托管手续必须客户本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须按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 客户应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给建设银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随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的调整进行修改。  第六十条 本章程修改,一经公布即为生效,无需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客户有同等约束力。如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建设银行修改和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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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建设银行直接开个户就能炒股了吗?
我有建行的户,要炒股怎么做
我有更好的答案
  股票开户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去证券营业部的业务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开设相应的股东账户卡;  3、填写开户申请书,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开设资金账户;  4、如要开通网上交易,还需填写《网上委托协议书》,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到银行卡所在的银行,出示《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资金的第三方存管。  6、下载开户券商的行情交易软件。
采纳率:90%
股票开户知识:1.必须本人带身份证/银行卡/在股市交易时间,到证券营业厅开股东帐户,一般自己去的会收取开户费(如果由我带去的,可以帮忙申请免费开户) 2.股票帐户开好后可就到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这样就可以交易了。3.下载所属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带行情分析软件)在电脑安装使用. 一般用客户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通过银证转账将银行的钱转到证券公司就可以买股票了。4.股票的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市)9:30-11:30、13:00-15:00.集合竞价的时间是9:15-9:25 ,其中9:20-9:25是不可撤单的时间。5。开户的当天就可以买深圳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可以买上海的股票。当天买的股票只能第二个交易日卖出,卖出股票的钱,当天可以买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转到银行,转到银行后,马上就能取用。我是成都华西证券的客户经理,具备国家规定的证券从业资格,对股票与期货等投资领域都有多年的研究,所看技术分析书籍几百本。我将会为您提供及时与周到的股市资讯、大盘与个股的技术分析以做参考。也能够手把手的教你如何炒股。成都股票开户可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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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要选择一家证券公司去开设一个账号,然后指定建行作为你的资金第三方存管,等证券公司给了你股东证和证券账号以后,就可以去建行签约三方存管了。签约好了以后,你就可以通过交易软件或者直接在银行柜台上把你银行卡的钱转入到你的证券账户中,这样你就可以交易股票了!
开户是去证券公司,银行没有这个权力
炒股先找券商再找银行
不可以,股票开户是到证券公司开的.
炒股是要到券商那儿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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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勾结建行等6家银行职员骗走6亿存款 |存款|投资|银行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正文
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勾结建行等6家银行职员骗走6亿存款
  6亿存款消失背后的利益链
  李志勇勾结6家银行工作人员,伪造金融票证、私刻用户印鉴挪用存款,作案13起,涉及10家单位
  今年1月8日至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武汉金融“窝案”。在这次二审审理中,李志勇等人挪用企业的银行存款,共6.3亿多元。
  李志勇原是武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他在2003年到2009年,以高额好处费为诱饵,将存款单位资金引存到他指定银行,并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采取伪造金融票证、私刻存款单位银行预留印鉴等手段挪用资金,作案13起。
  李志勇勾结的银行职员,涉及中国、、中国、广发银行、等6家银行。
  随着该案审理,李志勇背后的利益链条也浮出水面。
  1亿元变164.20元
  公司1亿元存款被转走,曝光李志勇勾结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存款窝案
  一次例行的年终对账,令东风汽车公司发现一亿元的存款不翼而飞。
  日,东风汽车公司财务人员与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梨园支行”)对账时被告知,公司持有的1亿元的存款单是假的,公司在该支行的账上仅有164.20元。次日,东风公司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策划得十分周密的公款挪用案,资金流向了李志勇等人的账户。
  东风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怎会被私人取走?
  警方调查发现,李志勇因急需资金周转,勾结中信梨园支行客户经理潘晓翔,拿到东风公司全套开户资料,私刻了东风公司的印鉴。2009年9月、10月,李志勇安排工作人员用私刻的东风汽车公司社保中心印鉴、授权书等分两次把东风汽车公司存在中信银行梨园支行的1亿元转走挪用。
  李志勇还通过潘晓翔拿到中信梨园支行印鉴,伪造了虚假的开户资料和存款回执,并通过银行工作人员交给东风汽车公司。
  潘晓翔从李志勇处获得好处费45万元。
  在这一案件中,东风汽车公司将资金存入中信梨园支行并被李志勇锁定并非偶然。急需用钱的李志勇找到了一家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峰,刘峰也是一位“中间人”,可以帮忙寻找掌握大量现金的“金主”。
  在刘峰介绍下,东风汽车公司社会保险中心计划财务科科长黄洁将公司的1亿元资金存入中信梨园支行,东风汽车公司收取0.5%溢出利息(即银行为吸储,承诺给储户在国家规定利率以外更高的利息)。
  随着检察机关的进一步调查,持续数年的挪用资金及公款“窝案”浮出水面。这十余起案件中,由李志勇、拉存款掮客、存款者及银行工作人员组成的利益链条也逐渐清晰。
  操盘者
  李志勇因公司资金缺口决定挪用存款,是一系列案件的主谋
  在一系列案件中,李志勇都是幕后“操盘人”,控制着各个环节的呼应配合。
  判决书显示,2006年的时候,李志勇名下的公司因收购新公司和投资新项目,在资金上出现较大缺口。
  为了还钱及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别人的介绍下,李志勇决定挪用其他单位在银行的存款。
  2007年7月,李志勇认识了万达实业投资公司老板田勇,田勇自称和洪山区拆迁办主任杨永刚的关系很好,可以说服洪山区拆迁办将1亿元资金引到银行长期存放。但这笔钱拿出来后,田勇也要使用部分。
  李志勇供述,为了把这笔钱从银行中取出,他找到了湖北建设银行曜兴支行客户经理潘振坤,两人设计了一套行动方案:由潘振坤到洪山区拆迁办上门办理开户的手续,并将洪山区拆迁办开户时在预留给银行印鉴伪造后,替换出真印鉴,李志勇和田勇就可以持真印鉴挪用这笔存款。
  这套方案进行得颇为顺利,2007年8月上旬,潘振坤等人伪造并替换了印鉴,8月中旬和12月,田勇分两次将洪山区拆迁办存在武汉建行曜兴支行的1亿资金转走,并与李志勇分别挪用。
  因为田勇与拆迁办领导的关系,洪山区拆迁办不会到银行来取钱。李志勇则安排潘振坤每月拿着一张假对账单给洪山区拆迁办。
  截至2010年1月,两年多时间,洪山区拆迁办一直未发现该笔1亿元政府拆迁补偿专用资金存款已经被李志勇非法转出挪用。直至2014年6月,此案第二场一审判决书显示,洪山区拆迁办的该笔一亿元款项未被追回。
  判决书显示,此案之后,李志勇一直用类似的方法挪用多家公司、单位的存款:即找有资金的存款单位到指定银行存款,对方配合在一定时期内不查账不动用账上的资金,然后通过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将对方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卡调换出来私刻章,然后用假章在银行将钱转出来挪为己用,并制作假的存单应付存款单位。
  李志勇一开始的数次挪用资金多是为了炒股和经营。但不久,由于无法及时偿还挪用资金,他开始拆东墙补西墙。
  一审中,李志勇因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骗取贷款罪、行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中间人
  中间人有人脉,知晓资金供需信息,从中牵线搭桥,获取高额中介费
  在挪用公款利益链条中,中间人首先起到了介绍资源、关系的作用。
  挪用存款不被发现,除了制作各种假单据,一个重要条件是,存款单位一定时期内不取钱或转账。这往往需要存款方的配合。而中间人一方面掌握诸多资金源,另一方面也动用个人关系,让存款方作出这一承诺。而他们每介绍成功一单存款,都从李志勇处获得不菲的“中介费”。
  前述介绍洪山区拆迁办1亿元资金的田勇就是中间人。此外,在挪用东风汽车公司1亿元存款时,刘峰作为中间人,介绍东风汽车公司的财务科科长黄洁将存款存入指定银行。
  在挪用存款事件暴露时,中间人还能为李志勇起到缓冲的作用。
  李志勇和田勇挪用洪山区拆迁办1亿元资金后,2010年1月,洪山区拆迁办会计向敏收到一封建设银行湖北分行的银行对账单,发现存在武汉建设银行曜兴支行的1亿元资金竟然只剩下了一万余元。之前两年,曜兴支行送来的对账单却并没有显示异样。
  一审判决书显示,洪山区拆迁办的财务工作人员找到中间人田勇,田勇就一直周旋在拆迁办与曜兴支行之间,而洪山区拆迁办也一直没有报案。
  田勇不仅仅帮李志勇拉存款,一审判决书显示,他此前还曾经帮江夏农村商业银行从洪山区拆迁办拉了1亿的存款。
  武汉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武汉有很多“玩资金”的中间人。他们在当地具有极深的人脉,知晓各方面资金供需信息,从中牵线搭桥,并获取高额中介费。
  一审中,刘峰因挪用公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勾结的银行员工
  银行员工通过私刻公章、银行印鉴等手段转走存款
  2006年10月,李志勇来到中国工商银行香港路分理处,他让手下员工去领武建富强公司的支票。领支票时,尽管李志勇提供了武建富强公司的印鉴,但却无法通过工行的电子验印。
  工行香港路分理处副主任晏晓看到了这一情况,他让工行工作人员“人工验”,通过后,李志勇拿到了支票,并转账1000万到自己名下公司的账户上。
  一审判决书显示,这是李志勇第一次挪用其他公司的银行存款。在挪用前,他首先搞定了银行内部关系。
  2006年9月,李志勇首先找到了工行香港路分理处副主任晏晓,共同商议违规转出资金的办法并要求其操作时提供方便,晏晓表示同意。随后,晏晓私自将存款企业预留在银行的客户印鉴复印件提供给李志伪造私刻,并帮助李志勇利用私刻印鉴将存款企业1000万元存款全部转入其公司账户。
  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的陈志平律师在了解李志勇案情后分析说,案件中多达20多个实施细节,任何一个细节出现纰漏,犯罪就无法得逞。而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转出资金,则是整个链条中关键的环节。一审判决书显示,李志勇主要通过对银行工作人员拉拢腐蚀,相互勾结。采取私刻存款单位公章、银行印鉴及更换客户银行印鉴卡,以及使用伪造的转账支票等手段转走存款。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志勇案涉及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曜兴支行、解放公园路支行、江岸支行永清支行;广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江汉支行;汉阳支行;华夏银行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口支行、香港路分理处共6家银行,9所支行。
  存款方
  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将存款存入指定银行谋取高额回报
  在利益链条中,存款单位是受害者,它们的存款被转走,最终三家单位的存款没有完全追回,共计1.7亿多元。其中主要是洪山区拆迁办的1亿元存款和保利公司的7000万元存款。
  为何一再有单位和公司陷入李志勇布下“局”中?这与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从中牟取高额回报不无关系。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09年年初,李志勇为了拉存款,通过中间人找到保利博高华(武汉)公司的财务总监代小勇,许诺以好处费。
  2月至3月,保利公司先后共转款1.1亿元到武汉建行解放公园路支行账户上,随后被李志勇转走。代小勇获得650万元好处费。
  一审判决书显示,保利公司财务人员多次发现账户异常,向代小勇汇报,代小勇因收受了好处费,一再出面压下工作人员的质疑。
  在东风汽车公司挪用存款案中,黄洁供述,当中间人找到她提出希望引存东风公司的存款时,黄洁考虑到在之前引存保利公司的存款时,拿了李志勇好处费,怕事情曝光,于是同意了帮助引存1亿存款。
  判决书还显示,李志勇通过不断挪用新存款,拆东墙补西墙,以防止挪用存款的事情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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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万存款变4元,
  钱去哪儿了?
  新京报讯 (记者苏曼丽 郭永芳)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250万元存进银行,最后只剩下4元。近期江浙一带发生了这样的怪事。记者昨天了解到,此“存款”非彼“存款”,储户是被“贴息存款”给骗了。
  银行称给了37.5万元利息
  近期有媒体报道,浙江义乌的刘先生2013年将250万元存到了某银行宁波一支行,近期去银行取款时,却发现只剩下4元。
  报道称,刘先生的存折账目显示,日,有一笔250万元的存款进账,但其后并没有任何支出信息。据了解,刘先生经人介绍,将钱存到了200多公里之外的奉化,并当场获得了一个额外红包:存款的10%,即25万元的贴息。
  新京报记者致电该支行蒋姓行长,其表示:“刘先生提到的存250万元,一年25万元的额外红包,当时给了37.5万元,直接转账到他账户里面。”随后又表示,事情牵涉犯罪分子,银行也很重视,已经报案,公安在侦查,等有结果了才可以处理。
  记者致电奉化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由当地(宁波)派出所接案,详情得问当地派出所。”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到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
  “贴息存款”藏猫腻
  “储户存款不翼而飞,有时候与‘贴息存款’紧密相关”,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他说,“贴息”指除去原有的银行利息外,还根据存款金额给予储户额外利息,支行经常会为了完成指标采用这一方法。
  据了解,贴息存款分为两种,一种是“阳光贴息”,在银行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某些符合银行贷款资质要求的企业为获得贷款,利息由企业出,这种情况下,储户的钱并不受影响;另一种是“非阳光”贴息,即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的企业进行贴息拉存款,这时,存款在存进银行后就会被转到企业账户上,如果到期企业还不出钱,储户就会发现自己账户上的钱没了。
  “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都是内部操作。” 上述业内人士称,分行一般不会对接贴息存款业务。有的支行创利非常多,拿自己的利润去买一部分存款过来,就相当于贴息。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对储户而言,要明白国家是有法定的利率规定的,如果去存钱的银行利率“很不靠谱”,说明可能不是正规的存款,要注意辨识;对银行内部来讲,则要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出现“内鬼”。
  银行人士表示,临近年关,骗子猖獗,储户要多加小心。最好在银行的柜台进行开户,不要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及密码,不要乱点工作人员给予的链接,保存好开户凭证和支票等,并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存款情况和资金动态。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普通民众而言,不去触碰“贴息存款”才是王道。不管是“阳光贴息”还是“非阳光贴息”,都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便以后存款保险正式出台,这种近似民间借贷的“贴息存款”,存款“失踪”保险也不会赔付。高收益必定伴随着高风险,天上不会掉馅饼。
  □新京报见习记者滕 实习生李骁晋 北京报道
(原标题:6亿存款消失背后的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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