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目标分类 资本运营包括哪些不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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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营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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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营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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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整体方案基本成型 让国有资本“流动”起来
摘要:央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日前,《华夏时报》记者从试点企业获悉,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改组方案基本成型,改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整体方案基本定稿,“国家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组建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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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聚神聚力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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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上海市委、市政府就召开全市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被誉为打响“国资国企改革的第一枪”。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党委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党员在推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有力、成效显著。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有着什么样的思路和目标,重点和突破口在哪里,如何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级党组织如何参与决策、带头执行、保证监督……围绕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徐逸波。
五句话了解改革总体思路
问: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总体思路是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答: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面临新的挑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可以用五句话来概括,就是: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为核心;以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为目标;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实现形式;以国有资本统一管理和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为关键环节;以有利于企业家成长集聚的制度性建设为根本,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率先改革突破。
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中,我们明确提出了3-5年的阶段性目标,主要是两个定性目标和两个定量目标。两个定性目标:一是国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体系;二是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主阵地作用,在城市基础建设和民生保障领域发挥主力军作用,提高国有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两个定量目标:一是国资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80%以上的国资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4大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二是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包括:2-3家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5-8家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集团;8-10家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企业集团。总之,经过3-5年的扎实推进,努力成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三项工作是重中之重
问: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是什么?如何突破?
答:新一轮改革涉及国资和国企两个方面不少重点工作,但重中之重是三项:一是以打造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加快企业集团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加快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推进企业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上海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
二是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资流动平台为重点,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通过纵向整合和市场化重组,推动国际集团、国盛集团战略转型,使之成为部分国有股权的持股主体、国资运营的执行主体、价值管理的操作载体和资金配置的执行通道,确保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统筹配置资源和盘活存量,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结合流动平台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切实做到“多管国资、放活企业,不管经营”。
三是以加强企业分类监管为核心,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业务类别,将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三类,并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监管。其中,分类监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分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第二,分类制定考核办法,“一司一策”确定不同类型企业的考核指标;第三,分类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不同类型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结构和长效激励模式。 下转2版
(上接第1版)
明确细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国资系统如何贯彻落实?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明确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的要求,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未来3-5年上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与目标、形式与途径、比例与结构、对象与程序,以及职工权益保障等5个方面的内容。
我们感到,要推进上海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注意在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坚持基本原则,把握关键重点。按照“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既要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又要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重点推进双向进入、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国民共进”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突出一个导向,注重三个结合。以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实施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相结合;与推动国资有序流动、盘活用好国有资产相结合;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三是明确发展目标,分类有序推进。除国家政策明确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其中: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保持国有独资;负责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可保持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发展实际,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四是规范操作程序,防止国资流失。重点是把好“三道关”:科学决策关,明晰企业改制重组的决策程序;审计评估关,规范财务审计、企业价值评估、改制方案必须同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市场交易关,通过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做到进场交易,由市场决定对象;竞价交易,让市场发现价格,坚决防止出现国资流失的情况。
带动国企改革的“关键一招”
问: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为核心,其内涵是什么?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新一轮国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归纳了一下,也是五句话,就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从上海的实际看,建立国资流动平台并实施市场化运作是深化国资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起长远作用的基础性改革,也是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的“关键一招”。
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推动下,无论是国际集团的纵向整合,还是国盛集团的资产清理,目前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可以说国资流动平台建设推进有力、成效初显。结合国资流动平台建设,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快推进国资管理与企业经营适度分离,促进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市国资委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聚焦国资监管重点,创新国资监管方式,逐步形成“国资委负责资本监管、平台公司负责资本运作、企业集团负责日常经营”的格局。
已实施40余个较成熟改革项目
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出台以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进展如何?
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企业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实现良好开局,可以归纳为“五个一”:
一是建立了一个各方联动的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周波副市长任组长,市国资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由市委、市政府25个部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建立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对口联系、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机制;企业集团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3月底前全部上报改革方案。
二是出台了一批改革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去年12月17日以来,我们先后出台了深化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加快培育本土国有跨国企业、推动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以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转型、跨国经营的“三个视同于和一个单列”考核操作指引等11个配套细则。
三是启动了搭建国资流动平台的关键一招。3月底,国资流动平台实质性启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国际集团、国盛集团按照功能和定位,完成了经营性资产梳理并启动一批重组项目。包括国际集团下属浦发银行收购上海信托股权;国泰君安收购上海证券、受让华安基金股权,中国太保收购安信农保股权,类金融和房地产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整体协议转让上实集团。国盛集团完成蔬菜集团与光明食品集团联合重组,推动长江计算机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联合重组等工作。
四是推进了一批开放性市场化改革重组项目。企业集团在制定改革方案的同时,积极推进一批比较成熟的改革项目,今年以来,先后实施40余个项目,如上海电气、上汽集团、光明食品集团、现代设计集团加大了海外投资并购力度;上海建工、锦江股份等21家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实施重组,以及文广集团整合东方传媒、商投集团与百联集团重组等项目。
五是营造了一个鼓励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主动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帮助,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资流动平台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争取社会各界对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关心支持,上汽集团、上港集团、上海建工等通过整体上市推动发展的成果形成示范效应。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其中的容错机制为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市政协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提案列入重点督办内容,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鼓励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和推动改革的动力与合力。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上半年,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829.05亿元,同比增长8.9%;利润总额1098.47亿元,同比增长19.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70.06亿元,同比增长22.5%;实现增加值2212.27亿元,同比增长12%,高于全市GDP增幅;已交税金总额1201.01亿元,同比增长13.3%。截至6月末,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1.4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
国资监管逐步实现“三个转变”
问: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市国资委如何适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答:6月底,市国资委出台了“管好资本,服务企业”的履职清单,明确了管理资本、服务企业18大类事项43项子项,这是在去年12月19日市国资委取消下放17项出资人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取消下放16项基础上形成的工作清单。我们统计了一下,前后两次共累计取消下放出资人审批事项33项,占总数的43.43%。目前,这份履职清单明确的18大类管理事项中,14项与资本管理相关,占77.78%;4项与履行出资人职责相关,比如领导人员任免委派、考核薪酬管理等。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激励、风险控制等6大国资重点内容,通过公司章程、任期契约、履职清单和社会协同4个载体,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从关注国有企业转变为更加关注国有资本,从注重企业经营形态管理转变为更加注重资本价值形态管理,从关注国有经济转变为更加关注整个国民经济。
改革当先锋为民做表率
问:上海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如何发挥作用?
答:上海国资系统有1万余个党组织、15.9万党员,他们是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力量。上海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要切实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组织队伍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为深化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队伍保证。目前,我们正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 “改革当先锋、为民做表率”党建主题活动,按照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的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建主题活动中,找准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创新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鸣锣开道、鼓劲加油、保驾护航。要求广大党员按照先进性、纯洁性标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公开承诺践诺,用立足岗位带头完成任务的实际行动,支持和推动企业改革。
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反腐
问:在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进展中,如何处理好抓改革与反腐败的关系?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和“两个责任”,特别是“两个责任”,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按照韩正书记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改革创新发展,一手抓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最近,市国资委党委结合深化国资改革和国企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就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重点是通过构建“三个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确保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一是深化“制度加科技”的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大力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通过流程再造,加大资金、土地、大宗货物采购、工程项目等领域的集中管理,真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上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二是完善“三重一大”的科学决策体系。细化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的原则、权限、内容、执行、监督和反馈等程序,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在重组整合、放开搞活、改制上市中的履职行为,绝不允许借改革之名,打擦边球、搞小动作。三是健全“勤政为民”的教育监督体系,改革创新任务艰巨,企业领导人员更要时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要求,坚持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嫉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主动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在接受监督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作者:徐蒙
(来源:解放日报)
本文来源:解放牛网-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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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必须分类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学习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体会(中)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会&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遵循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把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原则,并把分类实施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这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一、国有企业分类的目的、依据和类别(一)为什么要分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国有企业功能界定的目的主要有四个:一是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企业特点,有针对性的推进改革,规范公司治理;二是明确不同功能定位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三是根据不同功能定位推动结构调整,优化国资国企的结构与布局;四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有助于更好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只有明确了国企功能定位,国有企业才能更好地因企制宜、选择恰当的股权结构安排,推行差异化的分类考核办法,执行不同的企业领导人有选任制度、高管薪酬制度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类治理机制,采用多种途径和形式来深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分类的依据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和监管是世界多数国家的通用做法。根据国有企业的设立目的和市场定位的不同,国外一些国家对国企分类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按企业市场地位或竞争程度分类,以法国和新加坡为代表。法国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类,新加坡将国有企业分为垄断性法定机构和竞争性政府联系公司两类。二是按利益属性和赋予目标分类,以芬兰、瑞典、新西兰和挪威为代表。如芬兰国有企业分为承担特定任务的国有企业、有战略利益的商业性国有企业和以投资者利益为主的纯粹商业性国有企业三类。三是按照法律地位及持股比重分类,以英、美、韩为代表。如英国分为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公私合营的国有股份公司三类。中央《指导意见》提出,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可见,中央对于国有企业的分类,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从国有资本不同属性、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的角度。商业类和公益类这两种不同属性的国有资本,其投资方向、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应该有所不同。商业类国有企业主要追求盈利性经营目标和战略性、功能性等经济目标;公益类国有企业主要追求社会性服务型目标。二是从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的角度。商业类国有企业主要是在充分竞争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专营业务、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公益类国有企业基本集中于民生行业,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三)国有企业类别根据前述的分类依据,《意见》与《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其中,商业类企业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不同情况。一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竞争性国有企业,现有大部分国企应属这类。这类企业追求盈利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优先,遵循优胜劣汰原则。其股权结构是多元化的,由市场竞争规律决定。具体监管完全按照《公司法》规定。这类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重要骨干企业可以保持实体(集团)公司形式,具备条件的可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其他企业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或整体上市后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持股。另一类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专营业务、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如输电、管道燃气、自然水、铁路运输、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这类企业具有混合特征,其承担一种特定的国家功能,而该功能的实现又要求以企业自身发展和经营活动为基础,其股权结构是国有控股的股权多元化,需要有具体行业方面的法律来监管。这类企业可以保持实体(集团)公司形式,也可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根据业务特点推动所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公益类企业是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此类保障性和公益性较强的企业,国家应该保持绝对的控制力,国有资本绝对控股。这类企业要按照市场规则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确定,在企业确保财务收支公开透明、运行有效的前提下,发生政策性亏损时政府给予补贴。这类企业主要采取实体(集团)公司形式,可根据业务特点推动所出资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支持已引入非国有资本的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的基本属性都是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两类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都必须服务于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二、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提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具体操作方法。(一)目标:增强活力、放大功能、保值增值这个目标主要是根据国有企业性质并根据问题导向确定的。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在取得较大成就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体制机制还不够活,实力还不够强,证券化率比较低,创新能力不足,扩张拓展能力较弱,国有资本的带动力还没有充分释放等。《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为国有企业改革确立了价值判断标准,具有鲜明的改革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就是要在充分竞争领域,通过交叉持股、共同投资、整体上市等方式,将更多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将进一步资本化,可以灵活地兼并、收购、出卖等,从而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其运行更加有效,内部管理运营时能更好地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就是利用放大器和倍增器的原理,通过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在保证国有资本控制力的前提下,尽可能投入较少的资本以控制更大的资本,发挥资本的杠杆作用,提升国家对经济的掌控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重要方式就是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竞争性国企中引入民间资本,用少量的国有资本与尽可能多的民营企业合作,而国有企业又处于相对控股的地位。这方面要把握好股权比例和民间资本投资意愿问题。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就是要增强国企市场主体的地位,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起国有资产监管、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把功夫下在创新商业模式、完事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上,既强化规范约束、防范资产流失,又增强活力;同时,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实现资产运营优质高效和保值增值。这是国企做大做强做优的重要标志,也是国有经济发展壮大的基础,更是国有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二)导向:提高经济效益,创新商业模式当前,竞争性国企效益提升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国有企业机制、经营活力、管理者素质等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这恰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导向。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一是必须创新企业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在国有企业中要进行公司化的改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有效解决以前国有企业运行在权利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二是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使企业赢得市场先机。三是推进企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不断采用适应市场需求的管理方式。四是推进企业发展方式创新,使企业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目前,我国经济迫切需要转型发展,商业环境急剧变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仅仅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企业理念、企业文化、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但是,竞争性领域的很多国有企业对商业模式创新缺乏必要的认识,对自身的商业模式也没有仔细的分析和清晰的认识,商业模式一直比较保守和传统。因此,本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导向就是创新商业模式,旨在通过改革引导国有企业不断适应当前商业环境信息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需求,再造企业流程、增加运营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围绕价值创造完善企业内部运营体系,围绕价值实现积极创新企业盈利模式,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三)手段:股权多元化《意见》提出,“要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这意味着国有企业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之一。总的来看,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依托资本市场实行公众公司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是企业能够按照市场规则的要求运作发展。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引进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范围包括产品的供应商、销售商、合作方、风险投资机构、个人等,具体的引入方式有两种:一是增资扩股,即根据协商确定的股权比例,吸收外来股东的投资资金,扩大总股本;二是出让产权,即原企业股东出让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并以约定的价格卖给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可以现金、自己拥有的其他企业股权、技术、设备资产等获得目标企业股权),实现股权多元化。2、收购兼并。凭借较雄厚的资金、较强的驾驭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国有企业可以采取收购兼并其他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模式实现股权多元化。3、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是股权多元化的终极和最高形式,一个企业由单一股权发展成为上市公司是一个完整的股权多元化和社会化过程。(四)治理:以资本为纽带《意见》提出,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资本纽带关系是企业股东之间通过对企业的控股、参股等形式联结起来的股权关系,按照股权平等的原则,形成成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微观主体商业化运行的普遍规律,通过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战略型董事会在治理机构重点的核心作用。出资人机构依据委托代理的治理原则,选择国有资本的代理人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战略决策和日常监督职责。其关键是国有资本代理人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真正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利益。三、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意见》提出,对该类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加强政府分类依法监管,规范盈利模式,放开竞争性业务。主要点到了以下五类行业以及其他重要行业和领域。(一)重要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对于促进产业发展、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提出,“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在企业股权上仍然要“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这是由这些行业的功能特点决定的,因为这些行业事关国家核心战略和安全利益,对其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对重要基础设施行业,《意见》也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当前,国家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合理选择BT、BOT、PPP和股权投资等合作模式。(二)重要自然资源行业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均属国家关键性资源,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保证国家资源的经济安全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意见》提出,对这些重要自然资源行业的“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在开发经营环节,《意见》提出,“在强化环境、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依法依规有序参与”。目前,国家已经提出在严格保护各类资源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的开发、建设。(三)重要传输网络行业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重要传输网络是国家资源和能源重大基础设施,是保障我国重要资源和能源安全输送和稳定供应的重要基础。这些传输网络的安全运行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传输网络建设属于长期投资项目,工程量大、投资高、资本回收期长,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不仅能够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供应的安全,同时也能有效避免传输网络重复建设、无序建设以及盲目建设等问题。“网”一般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但是“运”可以形成市场的竞争。为此,《意见》提出,“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四)重要技术、数据和战略物资行业对于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有着重要意义的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以及粮食、食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国家储备等领域,《意见》提出,要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因为这些领域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有利于加快科技进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对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同时,《意见》也提出,在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前提下,核电、重要技术平台、基础数据等关系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并不是所有环节都由国企垄断经营,非国有企业也可以在部分行业进行投资参股、特许经营和参与政府采购。(五)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国防军工行业承载着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任,往往体现着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组织能力,需要集中国家最精锐的科研和生产力量。《意见》提出,“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在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对于其他军工领域,《意见》提出,要“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采购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采购。”围绕提高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优质社会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对于推动军工产业升级、增强物质技术支撑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军工行业改革不断取得进展,“民参军”步伐明显加速。截至2015年5月,取得军品科研生产资质的单位中,十大军工集团所属单位仅占32.1%,除十大军工集团以外的民口单位已占67.9%,其中民营单位占比近40.7%。为鼓励民企进入军工产业,有关部门正积极解决“民参军”所面对的门槛问题,努力为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六)其他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意见》提出,“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这段话可以解读为,《意见》中提出的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也应积极参与,但不一定都采取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形式,而是要充分发挥各类资本特别是在这些行业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非国有资本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与非国有资本的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自身特点和优势,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尽快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作出应有的贡献。四、引导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公益类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重在引导和规范。强调必须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进行分类指导,重点是改革条件和时机的把握。(一)实行分类指导《意见》提出,“在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公益性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来体现,主要有纯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不可分性的准公共服务和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公共服务等,《意见》提出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属于后两类。一类是不可分性的准公共服务。这类大部分必须收费。生产不可分性的物品一般规模效益巨大,而且初始阶段投入资本量大,所需经营资本相对较少,如公路、电力、通信、桥梁等。另一类是政府提供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物品或服务。这类物品或服务必须收费。公用事业性物品或服务的生产,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在一定区域同时重复建设网线或管路,显然是不经济的。我国大部分公益类项目是国家出资,资金由财政支付或补贴,企业则是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对这类国有企业的监管,主要是监管财政资金安全、项目质量和运营效率,并使其保证服务质量。(二)鼓励非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经营对于非国有企业参与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意见》提出,可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1、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即政府将由自身承担的为社会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定期按照市场标准对相互建立提供服务产品的合约进行约束和监管。此类项目经济上的显著特点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以非营利为目的,使用功能不收取费用或只收取少量费用。如城镇排水、雨水收集利用、排水管网、道路清扫保洁、市政照明等项目。2、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组合方式。此类项目虽然可以回收部分投资、保本或微利经营,但是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多、风险大、回收期长或者垄断性等特点,单靠市场机制难以达到供求平衡,需要政府参与投资经营,并且应以控股和参股等方式进行。如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卫生填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项目。3、合资合作和特许经营方式。此类项目收费或者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健全,可以通过“使用者付费”实现投资回报。如城镇供水、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燃气、CNG燃气、加气站、城市供热等项目。(三)加强政府监管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提出,“政府要加强对价格水平、成本控制、服务质量、安全标准、信息披露、营运效率、保障能力等方面的监管,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其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这就是说,对公益性国有企业是不能以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而应着重在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具体来说,对于公益性质企业,监管的重点是引导它们更多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和产品,降低成本,同时通过改进技术惠及社会。国资委或出资人代表对于公益性国有企业监管的重点是科学导向和评价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价值。而政府管理部门对公益性国有企业的监管是处于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监管的重点是项目计划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和工期的完成情况等;对于持续提供公共产品的监管重点主要是产品的供应量、产品标准和服务质量、制造成本和价格公允性等。对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要依据治理制度的设立类型,选定合适的监管方式。对于国有独资的公益性国有企业,由出资人机构直接选择、管理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组织委派和任命的方式,明确企业经营责任和目标,保证项目任务或公共产品的提供,并协调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管事宜;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所属的公益性国有企业,通过建立以董事会为治理核心的治理机构,使公司治理制度成为出资人监管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结合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监管方式控制成本摊销,严格审计企业账目,防止鱼目混珠,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水平。同时,公益性国有企业的账目应该向社会公开,营造一个相对公平的氛围。总之,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分类进行,分类施策,分类监管,才能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更好地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执笔:李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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