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校园游戏主人公拿个手电找线索 老师用刀追她 还有个胖子叫北京世豪国际酒店团购的 啥游戏求说 谢谢

!your_mobile_browser! |
& 新人新文,求评!
查看: 1618|回复: 16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灵星 于
20:25 编辑
  新人新文,求评求意见求建议求收藏求鲜花! 小说:&&
  第一章 被迫的穿越
  一个炎热的中午,李世特浑浑噩噩地伫立在A市人来人往的商业街道上,身边熙熙攘攘的人潮对他而言犹如空气。
  他就这样茫茫然地身站着,脑子里一片空白。刚刚面试时经理的话依然在他耳边回响:“实在抱歉,李先生,不可否认,你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刚才所讲的兵法与现代管理相结合的理论也非常精彩,但是我们招聘的是销售岗位的人员,最需要的是有经验有阅历的人员,您看是不是到别家去看看。你刚才介绍自己读过、,能把兵法与商战理论结合管理企业,日本人好像对这个感兴趣,要是去日资公司说不定会受到高层的赏识,至于我们的小公司,嘿嘿……。”
  这已经是第N次被拒绝了。知道现在的就业形势不好,大学生找工作难,也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不好,所以李世特并没有好高骛远地选择高薪大公司,他只不过是想给自己找份最基础的工作,然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做出一番成绩,最起码,得在这个城市活下去吧!可是,就连这个小小的愿望都没法实现!
  “唉,身上带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实在不行就只能先打工了!”叹了口气,李世特眼看午饭时间到了,只得回学校先去吃饭。
  又经过几天无果的奔波后,李世特只能联系在A市打工的老乡李世勤。大二那年春节,在A市打工的世勤的远方表叔回家探亲,在酒桌上说起自己的光荣历史,把一帮老实淳朴的乡亲们说的眼睛直冒绿光。
  最后经不住世勤父亲的再三拜托,就把世勤也带到了A市打工。从那以后,李世特和世勤就常有联系。
  第二天,李世特坐公交车来到世勤打工的工地找到世勤和表叔,在表叔的介绍下留在工地打工。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有了在家里干农活的基础,加上表叔和世勤的照顾和帮忙,李世特很快就适应了建筑队繁重的体力活、超大的劳动量和超长的劳动时间。在劳动的磨砺下,他的脸色变黑了,身体粗壮了,比起一个月前成熟了不少。
  建筑队每月结算一次工资,试用期工资减半,明天就是他领工资的时间,虽然工资只是别人的一半,但好歹是自己的血汗钱,钱虽然少,却证明自己起码是有用的!所以干活的时候他的心情很愉快,干起活来也更卖力!
  距离散工还有半小时的时候,李世特和几名工友把装在车上的高层建筑用的高密度不锈钢板卸车,大家边干活边兴高采烈地讨论着拿到工资后到哪里海吃一顿,乐一乐。
  就在这时,一阵毫无预兆的狂风刮起,夹杂着尘土、垃圾,刮得天昏地暗,短短几十秒后,倾盆暴雨象瓢泼似地下了起来。李世特连忙招呼身后跟他合抬钢板的工友把钢板放下去避雨。
  他因为在前面动作慢一些,在工友刚刚放下钢板离开而他还没来得及把钢板从肩上放下的时候,天空中一道耀眼的闪电劈下,正好劈在李世特肩上的钢板上,随即一颗脸盆大小的火球在旁边爆炸。
  “草,什么玩意儿!老子没偷没抢,老老实实的出卖苦力挣钱,还挨雷劈、火烧的,这是什么世道。”这是李世特脑子里唯一的反应,随后他的意识消失了!
  “喂,年轻人,快醒醒!”
  不知过了多久,李世特突然听到有人喊他,他努力的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身处一片光的世界,白茫茫的非常刺眼,就像他曾经看到的那道耀眼的闪电。
  李斯特下意识地想要弄清楚周围的状况,却非常无奈地发现,这里是光的世界,然而光线非常特别,极耀眼的光芒刺得眼睛生疼,除了周围光怪陆离的耀眼光芒外,使劲睁大眼睛却也看不出任何东西。
  古怪的环境使初次经历这种怪事的李世特心中非常惊慌,左顾右盼想要弄明白自己身处的环境,却一无所获。
  就在他努力地睁大眼睛想看清周围环境的时候,刚才那个声音又突然出现,他被惊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年轻人,不用费神看了,我是创世神,或者说,你听到的是我在神界向俗世投影的声音。”
  “哦,那个……大神老先生,这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我记得被一道闪电和一个大火球击中了,那我是生还是……死了?”
  “嗯……嗯……那个,事情是这样的,这里是灵魂的世界。而你呢,咳……咳……,我的儿子火神加特林和雷神托尔因为互相争斗,两个人用自己的绝招火焰和雷电互相攻击,结果火焰和雷电撞击到一起后轨道产生偏移,闪电正好击中在你身上,火球也在你旁边爆炸了!现在,你低头向下看一下就明白了。”
  李世特闻言低头向下看时,才发现自己竟是离地大约两米多漂浮在空中的。他慌乱地想要抓住什么依靠,却没有抓着,正奇怪自己怎么没有掉到地上时,却猛地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是透明的。
  “幽灵?我怎么变成幽灵了”
  “准确的说是灵魂形态,年轻人,你现在是以魂魄形态而存在。在地上躺着的就是你的身体,是我用神力把他搬到这里来了。”
  地上所谓的身体其实只能看到黑乎乎的上半身,他的工具包还跨在右肩上,下半身被自己扛过的钢板压住。
  注视着这黑乎乎的人形物体,李世特的心中的恐惧突然被胸中的涌起的一股怒气代替。
  作为一名从小父亲被教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优秀学生,他再也忍不住骂出了人生中的第二次脏话:“草你妈。逼的全家,你们打就打吧,还连累老子,你老子才刚刚二十二岁。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老子认了!可是好好地干苦力挣点血汗钱,明天就要领工资了,你那俩SB儿子把老子炸的黑乎乎的跟烤鸡似的。你们这些吃饱撑的没事干的脑子里的全是浆糊的神啊。天地不仁,以为万物为刍狗,还有没有天理啊!”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简单点说就是你的人设和台词恶搞过头了;不正经;不够严肃,需要收敛收敛。实话说,后面的章节很淡定的。就是前面为了突出大学生的身份才恶搞的!现在的大学生,其实还是很痞很拽的,不过我已经修改了!
中世纪的梦想与荣耀 /book/385069.html
性别男&UID562398&帖子363&主题7&精华1&龙晶5 &龙威0 &积分17&阅读权限10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1&龙威0 &积分17&好友0&注册时间&
新人新文,求评求意见求建议求收藏求鲜花! 小说:&&/book/385069.html
& && && && && && && && && && && && && && && &...简单点说就是你的人设和台词恶搞过头了;不正经;不够严肃,需要收敛收敛。
总评分:&龙币 + 300&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额,大家的意见很中肯,谢谢大家!实话实说,我工作已经十几年了,而且我家是农村的,但是确实没有接触过打工的工作,没有这方面阅历,我是十年前一出校园就到单位工作。而且,原来我写第一章的也跟现在不一样,这个第一章是修改后缩减成这样的。至于试用期,我是参照某些公司的试用期写的,看来我是闹笑话了。回去把第一章改一下!至于孙子兵法的啥的是为了给后面打仗做铺垫,要不然一个现代人要是熟练入手古代战争,有点突兀!还有一位说道人名的应该是MM,因为那些人名除了那时候贵族骑士的名字就是NBA的球星名字!不过也提醒我,应该多写几个著名人物的名字。贝克汉姆、布拉德皮特什么的!
中世纪的梦想与荣耀 /book/385069.html
性别男&UID521724&帖子186&主题32&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2&阅读权限7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2&好友0&注册时间&
骚年你写的是什么?
应聘小公司,讲孙子兵法与现代管理,意思说你应聘的至少是中层以上管理类职务咯?
问:凭什么呢?
应聘不上,就跑去工地扛砖头。
问:为什么呢?
感觉你的主角思维方式很二哦,不是一口气吃个胖子,就是自卑到当苦力。
话说,现在工地打工,如果是大城市,一个月工资不见得比小公司白领低哦。假设你会个技术,比如懂水电的话,一天至少200+!
比较抽象!谢谢
总评分:&龙币 + 301&
性别男&UID551482&帖子1652&主题102&精华20&龙晶26 &龙威0 &积分154&阅读权限15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20&龙威0 &积分154&好友0&注册时间&
作者年龄大约二十岁,似乎还没出校门的样子诶。好年轻的说。
总评分:&龙币 + 300&
求猪头,求猪头卡。五百龙币图一笑,一张猪头话深情。你们的慷慨,小弟会铭记在心的。
性别男&UID551482&帖子1652&主题102&精华20&龙晶26 &龙威0 &积分154&阅读权限15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20&龙威0 &积分154&好友0&注册时间&
逻辑思维不够缜密,作者生活阅历太浅,真心不适合都市部分,个人建议把穿越前的地方都剃掉吧。
个人口胡。建筑工地有试用期么?貌似大多都是老乡扎堆抱团,然后又工头带领。如果不是熟人介绍,根本就不会让你进入工地干活吧。如果是熟人介绍,工头怎么也能算你个力工,不会存在什么所谓的试用期。楼主的想法太单纯了,把穿越前的都剃掉吧。
没钱了,悲催啊!以后一定补上!.
总评分:&龙币 + 2&
求猪头,求猪头卡。五百龙币图一笑,一张猪头话深情。你们的慷慨,小弟会铭记在心的。
性别男&UID413179&帖子6741&主题373&精华0&龙晶6 &龙威0 &积分21&阅读权限100&好友9&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21&好友9&注册时间&
楼主对于环境的描写貌似不行,而且台词上没有吐出主角的性格,有种一软到底的感觉,而且对于楼主所写内容,你觉得坳口的人名,陌生的历史,看起来没有趣味性,而且还费脑子,对于网络小说读者谁会看呢
额,谢谢!不会软的!男人如果软了就完了!.
总评分:&龙币 + 300&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性别女&UID548394&帖子23589&主题89&精华3&龙晶19 &龙威0 &积分77&阅读权限150&好友1&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3&龙威0 &积分77&好友1&注册时间&
总感觉有种怪怪的
您老人家难道不能多说几句话?挠心啊!!!.
总评分:&龙币 + 100&
[url=/fujian/dzx/album//224244saesw3fissb5ndix.jpg]/fujian/dzx/album//224244saesw3fissb5ndix.jpg[/url]
[color=Red][b]太渺小了![/b][/color]
性别男&UID562398&帖子363&主题7&精华1&龙晶5 &龙威0 &积分17&阅读权限10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1&龙威0 &积分17&好友0&注册时间&
这已经是第N次被拒绝了。知道现在的就业形势不好,大学生找工作难,也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不好,所以李世特并没有好高骛远地选择高薪大公司,他只不过是想给自己找份最基础的工作,然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做出一番成绩,最起码,得在这个城市活下去吧!可是,就连这个小小的愿望都没法实现
“唉,身上带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实在不行就只能先打工了!”
(骚年,不单单是到工地搬砖才叫打工,坐办公室里也属打工。)
恩,你的文笔基本没啥大毛病了,就是人设与台词二比了点,阅历也还欠些火候。
谢谢你的意见,人物和台词的问题,能具体说.
总评分:&龙币 + 600&
性别女&UID542569&帖子458&主题10&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1&阅读权限5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1&好友0&注册时间&
顶一个,不错,等起看下章
谢谢你的话,不过我觉得意见更重要!.
总评分:&龙币 + 300&
少年药王&&萌娘四海为家&&重生世家子www.cwbook.net&&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灵星 于
20:28 编辑
  第七章 初战显威
  作战计划已经制定好了,接下来就是做好战斗准备。李斯特回到屋里穿上硬皮甲,等他出来的时候他们三人的长剑和盾牌已经送来了。
  剑是制式的双刃剑,剑鞘长90多厘米,由两片薄橡木制成,边缘用铁皮封住,剑鞘末端有扣环,用带子穿过,可以挂在腰间。
  剑的总长度近1米,分为剑柄、剑身、横档和柄锤四部分。剑柄和剑身使用钢铁通体锻造而成,剑柄长约15厘米,宽约6厘米,剑柄的末端是半圆形的柄锤。剑柄上面是与剑身垂直的横档,可以保护持剑者的手不受伤害,横档以上是90厘米的双刃剑身,自底部7厘米向顶部3厘米逐渐变窄,这种构造可以使剑的重量大多集中在剑柄,骑士持剑时会感觉轻便,格斗时方便灵活。剑身的顶端是呈三角形的剑尖,方便刺向敌人,剑的重量大约5磅。
  李斯特拔出剑做了几个劈、砍、斩、挑的动作试了试,感觉剑的份量很轻,他知道这是大神使他力量增强的原因,看来以后要找好的工匠把那块高密度不锈钢板量身打造成合适的武器和盔甲。
  盾牌是步兵常用的小号圆盾,是用动物皮包在硬木板上制成,直径约40厘米,厚度约3厘米,重4磅左右,在内侧中轴距离边缘5厘米的地方有两个用于套住左臂的把手。李斯特在安德森帮助下把左手小臂套过左侧把手,左手抓住右侧把手,套上后发现盾牌的宽度跟前臂差不多,感觉质量很轻。盾牌的防护面积随着手臂的上下摆动可以上达头部下到膝盖,防护性还不错。霍华德和安德森两个只有制式双刃剑,连盾牌都没有,或许是要打仗的缘故,俩人显得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
  商人们从驮马上解下货物,打开包裹,脱掉长袍,找出方便行动的亚麻衣服换上。李斯特看了看他们的包裹,里面大都是些羊毛、呢绒、动物皮等商品,随后在一个行商的包裹里发现了吸引他的东西——熏肉。
  李斯特的午饭根本没吃饱,又费心劳力的忽悠了弗格森近3个小时,这时候看到熏肉,他突然觉得肚子饿了。
  转了转眼珠,李斯特慢慢走到葛朗台跟前说:“行商葛朗台,你们准备得怎么样了?”
  “尊敬的骑士先生,我们也没什么准备的,换好衣服就行了。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哦,也没什么事。其实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教堂是素食的地方,这里的食物都不见荤腥,而且分量也少。今天的午饭根本就填不饱肚子,没想到打仗的紧要关头,肚子却又饿了。所以,我想向你们买点食物先填饱肚子,吃饱了才有力气杀强盗,这样胜算会大一点啊。”
  行商们面面相觑,眼看就要打仗了,他们都在紧张的准备,没想到这位爷竟然想到吃上去了,他到底是勇敢无畏呢还是神经大条?腹诽归腹诽,行商们也不敢得罪他,毕竟要靠他们杀强盗啊。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把包裹里的熏肉、烤肉、面包、水果拿出些来,葛朗台给李斯特他们送过去:“骑士先生,我们大伙商量了一下,拿出最好的东西让骑士先生和您的仆人们吃饱,至于钱吗,我们不能要,就算是谢谢您的无私帮助。”
  李斯特本来也没打算给他们钱,听他们这么说,也就不跟他们客气,招呼安德森接过食物,让商人们稍等一下,三个人到屋里吃起来。
  听着屋子里不时有“好吃、别抢”的声音传出来,留在在院子里的弗格森和行商们集体石化!好在三人没让他们等多久,十几分钟以后,三个人打着饱嗝走出房子,招呼大家打开门去杀强盗。
  看到教堂的大门打开,一直坐在路旁盯着的强盗们兴奋地站起来,抓起地上的武器,簇拥着向他们围过来。
  李斯特主仆三人排成锥形阵,他在中间,安德森在左后,霍华德在右后——这是骑士和侍从上阵杀敌常用的阵型。葛朗台带着商人们跟在他们后面,弗格森走在最后。
  他边走边叮嘱商人们要听他的命令行事,不管待会儿他怎么应对,必须在听到进攻的口令后才能进攻,进攻的口令就是:烤肉来了!
  几分钟以后,双方在距离大约5米远的地方站住。李斯特打量着对面的五个强盗,他们都是中等身材,身上是穿着半旧的的亚麻衣服,应该打败仗的溃兵。五个人拿着四种兵器,一个持生锈的长矛、一个拿崩了两个豁口短斧、两个拿有裂痕的长剑,还真有一个拿弯刀,不过不是什么大马士革弯刀,只是普通的马刀而已,还生了锈。这帮商人竟然被这样几个蟊贼给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没等他开口,对面拿弯刀的强盗头子从他们的装束上判断出他们是骑士和侍从,不想惹麻烦,就大声喊道:“喂,骑士老爷,我们只不过想打劫这些该死的行商,又跟你们没仇,况且你们只有三个人,就别多管闲事了。”
  “主教导我们,拯救弱小是骑士的使命。”打仗之前还得装模作样一番,李斯特觉得挺累,但是没办法,在这个教廷说了算的时代,程序还是要走的。“你们快快放下武器忏悔,听从上帝的惩罚。这样或许还能活命”——这是给弗格森留下好印象的形象工程。
  “去你的上帝吧,老子才不信你的鬼话。既然你爱多管闲事,就别管我们不客气了。”
  “既然这样,那就接受上帝的惩罚吧。”
  “兄弟们,大家上,给我干掉这几个爱管闲事的家伙。” 强盗们听到这句话后抓紧手里的武器,以强盗头子为中心围成半圆阵型向他们冲过去。
  李斯特抽出腰间的长剑拍了一下圆盾,这是进攻的讯号,安德森和霍华德拔出长剑一左一右护住他的身侧迎了上去。
  “嗬”,强盗头子大叫一声,猛地用力抡起马刀从李斯特的左肩向右斜砍下去,想利用马刀沉重的冲力砍伤他的胸膛。
  十几年的骑士训练使李斯特迅速做出反应,他下意识地快速举起圆盾格挡。“砰”的一声,马刀砍在圆盾上,发出低沉的撞击声,他的前臂被马刀的冲力震得发麻。
  李斯特忍着酸麻使劲将盾牌向前推去,巨大的推力把马刀推向强盗头子右后方,强盗的身体被右臂拽的向右倾斜。
  他迅速提剑刺向强盗头子的喉咙,躲闪不及的强盗头子下意识地用左手格挡,妄图挡住这致命一剑。
  “啊……”一阵惨叫从强盗嘴中传出,长剑深深地刺进他的左臂。一击成功后,李斯特没做任何停留迅速抽回剑,鲜血随着剑刃迸出。
  “啊……嘶……”,受伤的疼痛激起了强盗的凶性,他看都不看受伤流血的左臂,将右手中的马刀高举过头顶,用尽全力狠狠地劈向李斯特。
  李斯特用力挥起手中的长剑迎着马刀砍过去,一刀一剑狠狠地撞到一起,“当啷”一声,强盗的手被巨大的力道震的虎口欲裂,马刀无法握稳,被震飞出去。
  李斯特看准机会,一个箭步往前跳起,左手盾牌狠狠地击中强盗的脑袋,强盗直挺挺地飞出去,晕倒在地上。
  顾不得管他,李斯特急忙转过身看身后的情况——霍华德和安德森每个人在跟两个对手缠斗。
  霍华德的对手是两名长剑手,被他大开大阖的凌厉攻击压制的没有还手之力,只能远远的躲避。
  安德森那边的情况比较危险,他被持斧和持矛的强盗攻击。斧头和长矛配合默契,斧头靠近身体近攻,长矛在外围偷袭,弄得他手忙脚乱、穷于应付,给他造成不小的威胁。好在他防守严密,没有受到伤害,此时他正在跟持斧强盗贴身缠斗,看来是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手之功。
  李斯特赶紧跑过去帮忙,他闪开正面,绕到持斧强盗的侧面,与安德森形成对强盗的夹攻之势。看到这种情况,持斧强盗连忙放弃攻击,挥舞大斧防守着后退,企图借此摆脱被夹攻的危险。
  李斯特抓住机会对安德森说:“你去缠住长矛,这个交给我。”安德森点点头,弯腰摆出防守架势慢慢向持矛强盗走去。
  持斧强盗见对手只剩一个人年轻人,觉得胜算增大,就握紧手中的斧头慢慢走向李斯特。就在这时,他却听到对面的李斯特突然大声喊道:烤肉来了。持斧强盗被他的喊声弄的有些发懵,不禁一愣。
  在一旁观战的行商听到信号赶紧拔出短剑围住持斧强盗。看到被这么多人围住,持斧强盗脸上一阵慌乱,眼神飘忽不定。
  一面与强盗对峙,李斯特一面向向行商说道:“葛朗台和罗斯,你们两个去看看强盗头子的情况,没死的话弄根绳子捆起来。其余的年轻人把强盗围起来。”听到李斯特的吩咐,葛朗台两人也赶紧答应一声按照吩咐去做,其他三名年轻商人赶紧把强盗围住。
  吩咐完后,李斯特将前臂放低,使盾牌能够护住腹部,手中长剑的剑尖向前,微微弯腰防守着慢慢向强盗逼去,其他三人也慢慢向强盗逼去。
  持斧强盗被四个人围在中间,退无可退,狂嚎一声,奋力向最有威胁的李斯特发起进攻,重重的斧头带着呼啸的风声从头上猛劈下来,攻击势大力沉。
  李斯特猛地向右一跳闪过攻击,瞅准空档,右手长剑用力刺向强盗左胸。强盗由于刚才全力攻击,招式用老,斧头收势不住,来不及防守,“噗”地一声被长剑刺中胸部,惨叫声再次发出。李斯特把长剑拔出后,鲜血从伤口流出。
  受伤后的强盗用左手捂住伤口,狠狠的看着李斯特,突然大喊一声,使出吃奶的劲把手里的斧头抬起砍向李斯特腹部,妄图凭借巨大的力量将他拦腰斩断。
  李斯特迅速抬起前臂,把盾牌摆在防守正面,保护住腹部和前胸。斧头重重地击中盾牌,巨大的冲击力震得李斯特前臂骨痛欲裂,盾牌余势不减,又狠狠地撞在李斯特左腿上,震的他左腿发麻。
  他的心中突然冒出一股烦躁中带着的恨意,趁着强盗招式用老不及回身的空档,举起长剑狠狠地劈在强盗脖子上,强盗左颈被劈出10公分长的伤口,一阵鲜血飞溅而出。强盗的颈骨好像也被劈断,脑袋歪向左肩,软软的瘫倒在地上,嘴中不断吐出血泡,身体不停的抽搐,眼看活不成了。
  解决掉强盗的李斯特感到浑身酸痛,左手左腿不听指挥,不由自主的跪在地上,只能靠着右手拄剑支撑着身体。
  看着瞬间失去生命活力的身体和从伤口中“汩汩”流出的鲜血,他喉咙里有种干呕的感觉,胃里一直抽搐,想吐却怎么也吐不出来。
  他一开始击倒的强盗头子晕倒过去、生死不明,持斧强盗是他杀的第一个人。看着鲜血从伤口里喷涌而出和强盗的脑袋软塌塌地歪在肩上,他的心中五味杂陈,肚子不停抽搐,感觉难受、干呕,脑子里乱糟糟的,有惊恐、慌乱、茫然,竟然还有一丝嗜血的快意。
  这个时候,安德森已经解决了持矛的强盗,看到主人蹲在地上发呆,以为他受伤了,赶紧跑过去上上下下地仔细查看。确认主人安然无恙,他又急忙跑去跟霍华德合力干掉剩下的强盗。
  行商们看着英勇地杀掉两个强盗后突然变得怪异的李斯特,不明白武技高超的他怎么会这样,都诧异地看着他。这个时代的商人,杀人的本领或许不怎么样,但是他们却经历过或者会经历很多杀人的场面!
  “他们都是有罪的,需要受到惩罚,您是在帮他们解脱。愿主饶恕他们的罪孽!”曾经的骑士弗格森在年轻时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所以他了解李斯特此时的感受,也只有他才能说出比较起作用的安慰话。
  又过了很久,李斯特感觉好了一些,抬起头看到霍华德和安德森在不远处小声的谈论着。他们的衣服上有杀人时溅上的血迹,看他们若无其事的样子,估计以前跟随国王作战的时候见识过不少杀人的场面。除了长矛被安德森砍断成两截外,强盗们的武器都集中起来放在他们脚下。
  李斯特收起剑,站起身,摇了摇有点发懵的脑袋,霍华德和安德森看到他恢复了,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主人身边过去。
  “主人,强盗全部解决了,哈哈哈”,霍华德没心没肺的大声嚷嚷着:“您杀了两个,我杀了两个,安德森杀了一个,强盗头子是被您的盾牌拍死的,从他身上搜出个钱袋,足足5索尔。”说着把钱袋递给李斯特。
  李斯特赶紧示意他把钱给安德森。这家伙,脑筋太大条了,“财不露白”的道理都不懂。
  安德森接过钱袋后问道:“主人,这些尸体怎么处理?”
  李斯特对这没经验,转头询问弗格森。从打斗开始一直安静看着的神甫低头想了想说:“我想,可以把他们埋掉。”
  掩埋是战场上比较常用的尸体处理方法,但是李斯特凭借后世的医疗经验却知道,这种处理方法,尸体很容易腐烂而产生瘟疫,特别是在夏天,其实更好的方法应该是火葬。
  “神甫,还有没有别的方法?”
  “教义只规定了对教徒和异教徒的处理方法是火刑,并没有规定象这些堕落强盗的处理方法,别的想法我实在想不到。”
  这货太虔诚了,真不愧是“笃修骑士”,被教廷的精神灌输给整傻了。看来,像这样的事情以后还是少问他吧。
  “你们俩带着行商们把尸体集中在一起烧掉吧。”看到行商们的脸色变得发白,他赶紧补充:“他们是有罪之人,应该承受火刑,希望他们受刑后能够使他们的灵魂得到净化,使他们能够得到救赎”。
  这个借口不错,商人们听到后不住地点头划着十字,脸色也恢复了。看来,中世纪的人挺淳朴的,连精明的商人都不难糊弄。霍华德和安德森转身招呼商人们去抬尸体。
  这时候,有附近的农民听到打斗声,大胆的从田里围拢过来看热闹。这些中世纪农夫,集农夫、樵夫、猎人、民兵于一体,大多数人都有过打仗的经验,至于有没有杀过人就不得而知。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亚麻衣服,边敬畏的看着李斯特三人边窃窃私语。看到他们,李斯特突然有了主意,他招呼安德森去找五个机灵点的农夫带到他面前。
  不一会儿,五个哆哆嗦嗦的农夫被带到面前,弯腰向他行礼,一个年纪大点的问道:“英勇的骑士老爷,您有什么吩咐?”
  李斯特尽量放缓语调,使自己看上去更加慈祥:“你们都是男爵领的农夫?”
  “是的,老爷。小人是水塘村的村长布莱尔,这是高地村的村长布什,那是南岸村的村长奥巴马,还有两个是我们村的后生。”
  “哦,布莱尔村长啊,你们不要怕。我是领主奥维尔男爵的长子李斯特准骑士,你们也看到了,我们刚才杀了几个强盗。”
  “哎呀,骑士老爷,您是男爵老爷的公子啊,真是英勇啊!”这货倒是会拍马屁。
  “是这样的,强盗们抢劫杀人、罪孽深重,我要把他们处以火刑,找你们过来就是想让你们到山上的树林里去找些枯树枝。当然,不会让你们白干活,干完活以后每人一件强盗的衣服。”
  布莱尔他们回头看了看强盗身上的衣服,顿时眼睛发亮了,那些半旧的亚麻衣服比他们身上的破烂衣服好很多。可是随即又苦着脸,沮丧地说:“大人,山上的树林是教会的私产,我们不能进去,会被处罚的。”
  李斯特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规矩,愣了一下,但是随即说道:“这个不是问题,一会儿我跟教堂的神甫商量一下,让你们去捡树枝。但是你们要记住,只能捡枯树枝,别的东西一指头都不能动。”
  弗格森就在旁边,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李斯特过去跟他一说,他就点头同意了。虽然教廷规定禁止农民进山林偷砍树木,但他们是去捡枯枝,而且是为了火刑仪式,他也就没问题了。
  李斯特把神甫的答复告诉他们,安排他们去捡树枝,又让安德森向行商们要了做饭用的菜油。霍华德在一旁把武器整理好绑在一起,这是他们的战利品,他们有权利拿走。
  几个人静静的等了好一会,捡柴的农夫每人身上背着一大捆回来了。李斯特找了个空地让他们把枯枝都铺在地上堆成柴堆。农民们把强盗尸体上的衣服扒下来留下,抬着尸体扔上柴堆,淋上油脂,用火石点火烧起来。大火伴着“噼里啪啦”“滋滋”的声音烧了半个小时后归于沉寂。
  李斯特招呼霍华德他们带着战利品回教堂,弗格森和行商们紧跟着往教堂走去。农夫们也各自散去,五个幸运儿在别人羡慕的目光中高高兴兴地回家,这个幸运的故事随后在几个村子里流出开。当然,故事的主角不是他们,他们只是让别人羡慕的龙套。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灵星 于
20:27 编辑
  第六章 遭遇强盗
  中世纪吃饭的习惯食具,据考证,文艺复兴前,欧洲人用手指进餐,平民用五个手指,上层人士用三个手指。至13 世纪欧洲王公贵族家开始用小叉子进食。吃饭用的小叉于11 世纪首先出现于托斯卡纳,但普遍不受欢迎。只有富有的托斯卡纳人喜欢使用。12 世纪亨利二世的枢密大臣坎特伯雷。贝克特大主教把餐叉传到英国。以后英国才慢慢用叉进食。
  汤匙,远古新石器石代已产生,当时是做为祭器,是石做的。以后铁器产生,有用铁做的汤匙,也是祭祀用。13 世纪锡制匙子产生,才做为进餐用具。15 世纪意大利时兴一种使徒匙,匙是银做的,柄端刻成使徒像。
  餐巾,最早是一块大毛巾,用来擦手,那时人吃饭用手抓着吃,调料用手醮,手不洗不能醮调料。餐巾是必不可少的。5 世纪罗马最后一个国王塔奎尼乌斯统治期间,罗马贵族规定餐巾第二个用途是作为狗食袋。
  两人皆大欢喜,弗格森因为能够继续向李斯特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知识和理论而高兴万分。而李斯特因为得到一个武技高强的骑士帮手而窃喜不已,有了弗格森的帮忙,他更有信心挫败对手的阴谋。
  虽然弗格森现在只对亚里士多德感兴趣,但是李斯特觉得,作为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一定也会引起他的兴趣,当然,是在他的诱导下,咳……咳……是引导下!
  兴高采烈和志得意满的两个人又在一起谈论了很长时间,李斯特趁机又向弗格森讲了些亚里士多德的其他思想,同时不动声色地提起柏拉图和苏格拉底,而弗格森在听完后觉得大长见识,直呼自己的选择正确明智。
  李斯特好几次想忽悠他发个神誓,不把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和学问学好就一辈子不回来。随即想到他是教廷的笃修骑士,在接受骑士培养的同时,基督信仰早已被深深灌输到脑子里,贸然这样做恐怕会引起他的误会,最后还是忍住了——以后还有时间和机会。
  对亚里士多德的讨论直到两人都感到口干舌燥才算完,李斯特趁这机会赶紧道别离开。看着弗格森含情脉脉、依依不舍的样子,他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要是不了解情况的人在场的话,肯定会以为弗格森的口味有问题。
  回到住处后,李斯特把明天要走的事情告诉了霍华德和安德森,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其实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霍华德把一件亚麻上衣和裤子装到旅行袋里,被褥和枕头要等明天起床后再收拾。安德森去跟教堂购买一天的食物、协商明天取出武器的事,这些都是仆人应该做的。
  两人正在忙着的时候,李斯特在无聊的等待。就在这时,他恍惚听到一阵教堂外响起嘈杂声,似乎还夹杂着驮马零碎的蹄声。接着是一阵急促而慌乱的砸门声,并伴随着几声慌乱的呼喊:请开开门让我们进去,求您了!万能的主啊,我们是您虔诚的信徒。
  李斯特赶紧起身推门站到门外,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事情使他们这么恐慌。信徒们认为教堂是传播上帝思想的地方,因此是庄严和神圣的,他们都是怀着虔诚敬畏的心来到这里。所以,大多时候,教堂里都是非常静谧的,教士们对喧哗和嘈杂非常反感。
  果然,不一会儿,一名教士怒气冲冲地走向大门,边走边嘟哝着:仁慈的主啊,请宽恕这些不敬者!
  不大会儿,他就来到木门前,慢慢地打开门孔看了一眼,随即惊呼道:“上帝啊,这不是行商葛朗台吗?你们遇到什么事了?”
  “仁慈的教士,请让我们进去。”
  “啊,快进来。”教士说完,打开门放他们进来。
  这是一群行商组成的商团,五匹驮马上驮着大包小包的货物,五个中年商人身上穿着细亚麻外袍,头上戴着亚麻帽,他们腰间带着长度在60—70公分的短剑,这是在这个强盗多如牛毛的时代用于自保的武器。他们似乎奔跑过,都气喘吁吁的显得非常狼狈,亚麻帽子歪歪斜斜的带着,布满褶皱的外袍上沾满灰尘。
  弗格森在得到教士报告后来到院子里,商人们见到神甫,都下意识地整了整衣服和帽子,恭恭敬敬地行礼:“日安,弗格森神甫,主的光辉无处不在。”
  弗格森向他们行礼道:“日安,愿主保佑你们。行商葛朗台,你们遇上什么事了,怎么这么狼狈。”
  一个年纪略大点的商人走上前来说:“弗格森神甫,谢谢您的收留。我们遇到强盗了,整整五个凶残的强盗啊,他们手里都拿着武器,从中午盯上我们以后一直跟着整整3里地,如果不是我们跑的快,恐怕就见不到您了。”
  “这附近什么时候出现强盗了?”李斯特和其他人都感到有些奇怪。
  “应该是在最近一个月的时间吧,上次我来的时候还没听说过呢。据说是从东边很远的山上流窜来的逃兵,罗斯,你把听到的跟神甫好好说说。”
  “好吧。您好,尊敬的神甫,我是行商罗斯。我听一个过去的行商同伴说过,东边的国家在打仗,从东面很远的山上流窜过来几十个逃兵到处抢劫杀人,前段时间好像在东边威尔斯男爵的领抢劫的,被男爵大人派兵杀了十几个人,没想到他们又逃到这里来了。”
  除了教堂后面的这座百十米的小山外,奥维尔男爵领里没有像样的山,在更往东的地方倒是有座比较高的山,但是那里距离这里有近50多公里,看来是被哪个什么威尔斯男爵打败后流窜到这里来的了。
  “他们有几个人?用什么武器?穿什么铠甲?”作为曾经的骑士,弗格森的问题证明了自己的军事修养。
  “有五个,他们用的是长矛。”“不,是弯刀,大马士革弯刀。”“不,是长剑。”“是斧头。”
  答案五花八门,不过除了大马士革弯刀以外都有可能——要是有大马士革的弯刀,还用抢劫,直接卖了就够吃喝的。
  李斯特觉得现在不是讨论兵器的时候,更重要的是弄清他们现在在那里,再怎么说,这里是他父亲奥维尔男爵的领地,如果任由这些强盗抢劫杀人为祸一方,对男爵领的声誉不好,后果严重的话父亲甚至会被追究责任。想到这里,他走上前去问道:“你们说的那些强盗,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为了表示对教堂的尊重,午饭前李斯特已经将皮甲卸下,饭后他直接跟弗格森到图书室聊天。行商们进来时,他刚回屋里不久,没来得及穿上皮甲,所以商人们看着这个一身亚麻衣服的年轻人,不知道他的身份,一时没人回答。
  “这位是李斯特准骑士,是位学识渊博的贵族。”弗格森给他们介绍,似乎他更在乎后面的“知识渊博”。
  “您好,尊敬的骑士,从我们知道强盗偷偷跟在后面以后就加紧赶路,在离教堂大约1里的时候,我们几个就跑来这里的,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跟来。”
  李斯特听完他的话后走到大门前,打开门洞,向外望去,在大约1里远的地方有五个人歪七扭八地坐在地上,这应该就是那些强盗。
  看来他们是想守株待兔,等着商人们从教堂里出去以后再抢劫。在教廷的思想灌输下,攻击教堂的事情他们是不敢干的,倒不是教堂的武力多么强,他们是怕攻击教堂惹怒上帝,死后灵魂得不到救赎。
  李斯特觉得这帮人倒挺搞笑的,活着的时候杀人放火、刀头舔血,视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如草芥,却怕死后的灵魂没法救赎。
  李斯特走到弗格森跟前说“神甫,我刚才观察了一下,他们并没有走,一直在那个地方等着,看来是想等行商离开教堂以后再下手抢劫。”
  听到这话的行商人们大为着急,如果强盗们一直等在那里不走的话,不光耽误生意,说不定还会送命。可是,他们也知道自从一百年前纳尔旁大主教宣布禁止教士携带武器以后,教堂成为修行的地方,已经没有武装,也没法保护他们这些商人。
  李斯特觉得放任强盗在那里是绝对不行的,商人们躲在教堂里起码暂时安全,现在这些强盗一门心思想抢劫行商们,还没有把心思放到周围的村庄,如果强盗们到时候抢不到东西,肯定会向村庄下手,那时遭殃的就是农民了。
  从太阳的位置来判断,现在已经是下午的4点左右了,再过一两个小时就是农民回家的时候了,到时候说不定就会有人从这里经过被强盗撞上,那后果就严重了。
  想到这里,李斯特对弗格森说:“神甫,让强盗在面前大摇大摆的抢劫是作为骑士的我的耻辱,所以我准备出去杀掉他们。”
  听到他的话,行商们心中又有了希望,教会的人帮不了,好歹还有个准骑士,看来还是有希望的。
  他们随即又担忧起来,李斯特看上去确实彪悍健壮、孔武有力,可是他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让他跟五个人拼杀,胜算实在太小了。
  看到他们的表情阴晴不定,李斯特知道他们还在犹豫,商人们不知道他的实力,对能否成功有顾虑。
  但是他已经对双方的力量作了对比,他、霍华德、安德森三个人再加上这五个商人顶一个人,估计就应该可以打败强盗了,何况他们一方还有个最大的依仗——这位穿着教士长袍的弗格森神甫,如果他能发挥出全盛时期的水准,他们主仆三个人联手估计也就刚刚跟这位教皇的杀人利刃打个平手。
  弗格森在一旁静静地没有作声,似乎在做着抉择。李斯特把霍华德和安德森喊出来,把强盗的情况告诉他们。在两个人出来以后,商人们阴云密布的脸终于转晴了,他们多少看到了一些胜利的希望。
  把情况简单地给两人讲了后,李斯特说出了他的方案:李斯特带着霍华德和安德森负责杀人,葛朗台带着商人们远远地跟在后面,必要的时候在周围游走呐喊,制造恐慌骚扰强盗并阻止他们逃跑。
  就在这时候,弗格森说话了:“李斯特兄弟,请务必让我也跟你们一块去杀死这些强盗”。
  “神甫,您曾说过,手上的鲜血是对上帝亵渎,我不能让您再沾染世俗的鲜血。我是一个骑士,要履行自己的誓言,而您是一名教士,您需要做的是见证我们履行誓言的勇气和光荣,祈祷上帝宽恕我们杀人的罪行。”
  开玩笑,有弗格森加入,凭他的身手一个人摆平几个蟊贼都很简单,到时候让几个商人宣扬出去,附近的领主们都知道他的勇猛,肯定会想方设法招揽,到时候凭李斯特一个准骑士想要带他这样的高手离开教堂就难了。
  再说,到时候有他旁边,要是真有危险,他也不可能不出手相助。谁又能想到手中拿着银十字架的神甫竟然是个武技高强的骑士——这才是最出奇不意的阴险招数。
  “您的话充满睿智,也使我感到惭愧,李斯特兄弟,我听您的安排。”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灵星 于
20:27 编辑
  第五章 这个神甫不寻常
  骑士公元800年,法兰克王国的查理大帝一统西欧,被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皇帝”,12名跟随查理大帝南征北战的勇士就当然成了“神的侍卫”,他们被人们称为“帕拉丁(Paladin)”,即圣骑士,这被视为骑士的起源,完整的骑士制度到公元11世纪才成形。
  所谓中世纪的骑士,从表面的意思来看是指骑在马上作战的战士,而实际上他们中很多人并不单单是军人,他们具有复合性的身份。骑士最早是应西欧社会的军事需要而生,但后来的发展使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并非只限于军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发挥的了重要的影响。
  原本骑士是隶属于贵族的士兵,并且有义务为王国作战,作为报酬,他们管辖部分农地收取农租。这样在王国的贵族和骑士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式的雇佣关系。初期的所有战士都有可能成为骑士,不过后来具有地主身份的骑士渐渐形成了一个固定的阶级,他们已然成为贵族、统治者的附庸。此时的骑士大都拥有一定的产业并具有贵族的出身或地位,有的甚至兼任行政官员。
  通常的说法是,骑士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具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于独特的骑士制度、骑士行为准则、骑士精神、骑士文化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时至今日,英国仍然设有骑士头衔,凡是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物,便有可能得到女王的授勋。
  —— 倪世光
  李斯特沿着下山的路往教堂走去,他重生的地方在半山腰,距离山脚大约一公里,从山上望下去,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周边的环境。
  乡村教堂坐落在山脚下,附近放射状坐落着四个村庄,村庄与村庄之间间隔大约五、六公里,这些村子规模都不大,只有百十户人家的样子,最大的一个也不过二百户。远处是一块块面积不大的栎树林和草地,几头公牛惬意地卧在草地上,旁边是一群绵羊正在吃草。
  村庄的房子大都是木结构的,远远看去显得低矮破旧,甚至还有些更简陋的草房,房子周围大都围着一圈半米高的篱笆栅栏。
  农妇们在房前忙碌着——喂养牲畜或者挤奶。偶尔会有三五成群的孩子嘻嘻哈哈地打闹着从这家跑到那家,在遭到忙碌的农妇高声呵斥后又嬉笑着跑向另一家。狭窄泥泞的小道像蛛网一样通向远处,农夫们在田地里辛勤劳作。
  蛛网的中心是乡村教堂,教堂是时下流行的“哥特式”风格,主体宽约10米,长约20米,高约12米,两侧伫立着高15米左右的石砌尖塔,使人不由自主产生一种压迫感。
  屋顶采用尖拱的建筑方式,外形如同一种中世纪骑士尖顶盔,屋顶旁边是一座简单的房子——钟楼,教士们的房间和其他包括储藏室、会客室、休息室、餐厅、图书室等十几座矮建筑都围绕主厅而建。
  由于是面向农夫的乡间教堂,所以玻璃窗开得很小,外墙没有装饰浮雕,显得古朴直接。大概是因为发生过战争的关系,教堂的周围围绕着近2米高的石墙。
  为了方便农民们进入,唯一的大门是面向村子的方向的。李斯特又绕了半圈才来到正门前。这是一扇厚厚的木门,他走上前轻轻地拍着木门。过了一会儿,一双眼睛从一个2寸见方的门洞里看了看他,随后,门被缓缓打开。
  “日安,李斯特兄弟,您回来了。”
  “日安,教士,主的光辉无处不在。”
  教堂的庭院全部用碎石垫过,显得干净整洁,与那些泥泞的村间小路成鲜明的对比。
  李斯特慢慢踱回他居住的房间,霍华德两人正在练习剑术——他们主仆三人在来到教堂学习之后也没有放弃武力方面的锻炼,他们一般在完成当天的学习后到教堂外面去练习。
  他们两人手里拿着一根1米来长、拇指粗细的木棍代替剑——这是他们从特意从外面的山林里弄来的,教堂里禁止械斗,所以他们的武器已经交出让教士们代为保管——左手弯曲在前方表示盾牌。
  他们出手的速度很快,力度也很大,但是最后木棍碰到一起只是发出很低的“噗噗”声,李斯特知道这是他俩在刻意控制木棍碰击的力道,这样做一是防止对手受伤,更重要的是避免发出打斗的声音引起教士们的注意而惹到麻烦。通过这种练习,可以提高手腕和手臂的控制能力,还可以提高反应能力。
  正对门站着的安德森发现李斯特回来了,赶紧放下木棍,低头行礼道:“主人,您回来了”。听到这话的霍华德也赶紧收棍转身行礼问候:“主人回来了”。
  李斯特点点头,来到床边的木凳上坐下,霍华德和安德森也跟过来站在旁边。初次经历这种阵势的李斯特很不适应,想让他们坐下说话,但是想到自己的身份又看到屋子里只有一个木凳,只好任由他们站着。
  李斯特抬头打量着两人,他们比他稍矮一些,身高在1.77米左右,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身材敦实、手指关节粗大,手臂粗壮、肌肉隆起、看上去孔武有力,这都是在王都经过十几年艰苦磨练的结果。
  霍华德是圆脸形、大眼睛、鼻子坚挺、留着短发,安德森微长脸形,小眼睛、小鼻子,留着七八公分的长发,他们的发色是法国人常见的棕色。
  李斯特知道他现在是两人的主人,于是就按照记忆的说话语气问两人道:“你们跟弗格森神甫学习的怎么样了?”
  安德森回答道:“主人,经过这两个月的学习,我已经学会了200以内数字的加减,霍华德学会了100以内数字的加减,我现在已经认识500个字了,霍华德认识300个字了,神父说我们进步的很快。”
  李斯特一阵暴汗,都快20岁的人了才学到二、三年级小朋友的水平,居然还是“进步很快”,口气中竟然还隐约透出骄傲,这时候的教育真是太让人不敢恭维了。
  “我问你们,你们有听说过我两个弟弟和他们母亲家族的情况吗?”
  “主人,我们一直呆在王都,对他们没什么了解。不过,霍华德大叔可能会知道吧,咱们可以问问他。”
  “是啊是啊,我们回去问问我父亲吧!”霍华德一直对学习文化不感冒,特别是遇到严谨的弗格森神父。自从来到教堂,回家一直是他的“梦想”,也是他最常说的话。
  看来,想要了解他两个弟弟的情况,只能回去问老霍华德。于是,李斯特对两人说:“那就等回去后再说,你们俩继续练习吧。”
  “是,主人。”
  坐在木凳上仔细地看着两人的对攻练习,十年多来骑士训练学到的武技渐渐从大神留给他的记忆里浮现出来。
  这个时代,骑士学习的一切都是为战争服务,十字军骑士教给他们的东西以简捷实用、杀伤力强为主,招式无非是劈、砍、斩、刺、挑、格挡等几种通用的招式,而且这些招式讲求硬碰硬的不少,武器的质量和骑士的身体素质和力量也是胜负的关键。
  当然,在实战应用起来,简单的招数因地制宜,可以衍生出很多的用法。比方一个斩来说,按照情况可以用斜斩、拦腰斩、反斩等等招式。说白了,哪里有空档、杀伤力强就往那里斩,这就要求持剑者要手疾眼快、反应迅速。所以平时多练习、积累经验就显得尤为重要。
  大学时,学校体育课教过少林长拳、太极拳、太极剑,但这些都是以强身健体为主,比较注重招式而不是实用,长拳重攻太极善守,太极剑招式复杂。李斯特觉得以后有时间的话把这些融合到实战中,对上阵杀敌和自保应该会有帮助。
  十字军骑士的水平似乎比他的侍从更好一些。看了不久,李斯特发现了他们的区别:两人相比,霍华德更擅长进攻,攻击大开大阖,每一招似乎都是全力而发,盾牌更象是摆设。安德森则更擅长防守,很多看似威胁很大的攻击都被他灵巧的用盾牌化解,在防守的同时还能瞅准空档出招反击。
  “叮当……叮当……”,教堂的钟声响起,这是在告诉教士和附近的农夫午饭的时间到了,李斯特起身带着两人洗过手后向餐厅走去。
  当他们到达时,弗格森神甫和其他三名教士已经就坐,在准备饭前祈祷,神甫抬起头向李斯特点头致意。
  他是个三十五、六岁的中年人,留着教士常见的圣彼得式头型,亚麻色头发,胡子不长,打理得整整齐齐,胸前挂着银十字架,露在灰色教士长袍外边的手背竟然青筋迸起,手指关节粗大,不想教士倒像是一双长期练武的战士才有的双手。
  看到三个人就坐,他开始祈祷:天主,求你降福我们,和我们所食用的食物及一切恩惠,因我们的主。阿们。
  李斯特赶紧装模作样的低头祈祷,趁着这功夫,他飞快地瞥了眼摆在面前的食物:一盘蔬菜,两个苹果,两块黄乎乎的干面包,一碗蔬菜汤。教堂禁荤,所以没有肉食,而盛放食物的盘子和碗都是木制的。
  看着这些食物,李斯特心中郁闷得很,跟建筑队那让人难受的饭菜相比,这简直是——猪食吗!
  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竟然没有餐具,得用手抓着吃,幸亏洗了手,要不然……。转头看到霍华德和安德森吃得津津有味的,没办法,只能强忍着反胃把猪食倒进嘴里!
  等到桌上的人都吃完了,弗格森神甫带领大家做饭后祈祷:全能的天主,你赐给我们的一切恩惠,我们感谢你赞美你,因我们的主。阿们。
  祷告完后,弗格森从木凳上站起来,转身要离开这里。李斯特赶紧追上去对他说:“弗格森神甫,我能跟您谈一下吗?”
  “好的,李斯特兄弟,请跟我到正厅。”说完,带着李斯特走出餐厅往教堂的正厅走去。
  教堂正门是通常的拱形,高3米、宽仅1米,李斯特如果不侧身的话勉强能走进去。步入正厅以后,空间豁然开朗,屋顶采用哥特式穹顶,使内部空间向上延伸而显得更加广阔,这里是供信徒们礼拜的地方,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四排靠背木椅,大约可以容纳近百人。
  正厅最里面有一个面积不大的隔间,这就是弗格森的书房,摆设相当简单,一张木桌、两个木凳,木桌上整整齐齐的摞着十几本书。
  李斯特本以为都是之类教会书籍,一看之下却发现有几本是、、、、,这些都是古希腊伟人亚里士多德在自然、科学、哲学、医学和文学方面的著作。
  虽然后人给了他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可是这个时代特别是在教廷控制教育的时代,亚里士多德和他的书是不受欢迎的!
  正当李斯特看着这些书籍迷惑不解的时候,听到弗格森说:“李斯特兄弟,您在看什么?”李斯特赶紧回过神来说道:“哦,没什么,看到神甫有这么亚里士多德的多书,感到很奇怪!”
  “我是上帝的信徒,但是这不能妨碍我追求更多的知识。”
  “哦,我只是没想到在这里能找到认同亚里士多德的人。”
  “啊!难道您也认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弗格森没想到一个骑士竟然能够读懂亚里士多德,竟然还认同他的思想。
  “诚然,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有不少与相悖的错误之处,但我认为他的大部分理论是正确的,他的一些思想对后世影响很深,他的研究和理论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
  作为一个文科生,他对亚里士多德相当熟悉,也曾经粗略的读过他政治、哲学、文学和逻辑学方面的著作。
  “您能够仔细的讲一下吗?”弗格森有点急切地问道。
  “哦,比如说他在出的世界是由水火气土四种元素组成,世界是圆球形的;在中论述了天和地之间的区域;在中阐述的美学和文学观点,现在还在流行;在中阐述了人的内心对结果的影响;通过一书,他把医学方面的经验介绍给后人。”
  “哦,上帝啊,您真的是太博学了,没想到年纪轻轻的您竟然有这么丰富的学问。跟您的谈话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够跟您探讨更多的知识。”
  被弗格森一提醒,李斯特想起到这里来的目的,连忙说:“弗格森神甫,我很乐意与您探讨!不过今天我来是想问你些事情的。”
  “与您相比,我的学识相差很远啊,您的疑问,我不一定能给您解答得了啊!”
  李斯特不禁失笑,这货太投入了吧,还没从刚才的讨论中醒过来呢!“啊,您会错意了,我是来问霍华德和安德森在您这里学习的情况。”
  “哦,您的两个仆人进步非常快,由于天赋的不同,他们已经把自己能学到的都学得差不多了,一般的读写没有任何问题,数学计算方面也有了很大提高,甚至已经超过了很多贵族,想再提高的话很难了。”
  “既然这样,神甫,我想明天带他们回庄园。我的骑士资格考核在一个月后进行,我想该是准备的时候了。”
  到教堂学习原本不过是逃避是非的借口,却到让霍华德两人学到不少东西,这已经很不错了。
  听到这话的弗格森心中有些忐忑,他原本以为李斯特不过跟其他的骑士一样都是些粗鄙武夫而已,没想到今天的偶然交谈才发现他的知识非常丰富,而且还是自己一直在如痴如狂钻研的亚里士多德的思想。
  更让他感到沮丧的是,自己研究了十几年,还不如一个17岁的少年看得透彻。他当然不知道此时的李斯特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没接受多好文化教育的李斯特,而是有着几百年经验积累的穿越者。
  谁知道,李斯特刚刚显露了渊博的知识后,明天就要离开,这就好比一个嗜酒的人偶然间找到一瓶好酒,欣喜若狂之际却被告知这瓶酒他不能喝,那种失落可想而知!
  他的心中在做着激烈的斗争,一方面是他的信仰要求他留下来继续传经布道,另一方面是对自己热爱的思想和学问的渴求促使他跟着李斯特,以接触到更多的知识。
  李斯特却不知道他内心正受到煎熬,继续说道:“这么长时间来,我们一直在教堂里受到您的照顾,我非常感谢!既然您喜欢亚里士多德,我想为您作一首诗,以表达对您的谢意!”
  当我看到无人从那片荒蛮之地归来时,我要歌唱让自己开心,以免会死于悲伤或疯狂。
  假如我听到他在那儿的消息,我会感到心情舒畅。
  哦,上帝啊!
  当他们高喊‘前进’时,请帮助这些朝圣者,他们踏上孤独的道路,去寻找心中的梦想,即使道路再多艰难曲折,也未曾放弃,虔诚的人啊,勇敢的前进,你的道路并不孤单,前方有无数的朋友在等待着你!
  这个时代,除了那些专业的吟游诗人,很少有人能够做出超过五行的韵律诗歌。很多骑士为了向心仪的对象表达爱慕,不惜花重金向吟游诗人购买情诗。
  于是,这首描写十字军战士和朝圣者的诗就如同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坚定了弗格森跟着李斯特离开的决心。
  “李斯特兄弟,我想请求您件事,您能不能让我跟在身边与您探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使我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您或许不知道,我非常渴求学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和学问。”
  李斯特一下愣住了,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看来有点显摆过头了,他现在一共只有30索尔,主仆三人都得紧紧巴巴地节省着过日子,再加上一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离开的嘴,那肯定养活不了啊!
  “我的吃穿您不用费心,我个人还有点积蓄。”弗格森似乎明白他的困境似说道:“您也不用担心我会拖慢您的速度或者影响您的考核,我以前曾是教廷护教骑士团的一员,也曾参加过第三次圣战,虽然几年没拿武器了,但我在武技方面还是有信心的。”
  “什么?您……您曾经是教廷护教骑士团的一员?”李斯特几乎是喊出这句话,手指抽风似的哆哆嗦嗦地指着弗格森,一惊一乍的样子弄得神甫疑惑不解。
  无怪乎他会震惊,教廷护教骑士团是个相当神秘的组织,与声名赫赫的三大骑士团不同,只有很少有分量的人才知道它,了解它的人更少。李斯特在王都时曾听人语焉不详的讲起过他们。虽然名字不为大多数人所知,但是那些知道它名字的人却对他非常畏惧,他们对教廷护教骑士团的称呼是“教皇的利刃”。
  据说,骑士团的人数不超过500人,是从教廷的笃修骑士和赫赫有名的三大骑士团中挑选武技最好、信仰最虔诚的优秀年轻骑士,经过精挑细选、层层选拔,再经过严酷的考核才产生的。有人曾说,在这个武力为尊的时代,教皇仅凭护教骑士团就足以震慑那些心存野心的国王和领主们。
  “是的,我曾经是一名教廷笃修骑士,后来通过考核加入了教廷护教骑士团。”
  “那……那……那你不是非常厉害?”李斯特被震得头晕脑花,以至于连虚伪的用于互相吹捧的敬语都忘了用!
  “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学问和优美诗句面前,武力只会显得野蛮与凶残,我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才在5年前圣战结束后离开骑士团来到这里修行。希望虔诚的修行洗净我双手的鲜血,让我得到心灵的救赎,也让我有机会更深地了解自己热爱的理论和思想。”
  “弗格森神甫,我非常乐意您加入我们,也非常荣幸与您同行。哦……哦……我也非常愿意与您讨论亚里士多德,其实,我觉得他的老师柏拉图还有他的老师的老师苏格拉底也非常值得研究的……”这货,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赶紧背过身去擦擦!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灵星 于
20:26 编辑
  第四章 无奈地转变
  下定决心后,李世特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胡乱猜中没有任何意义,他需要考虑的是破解死亡阴谋的好对策。当然,在此之前,他先要对双方的实力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做到知彼知己。
  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重生的身体:棕黄色的长发披在肩上,后面梳着马尾辫,可能是十几年骑士培养形成的习惯,天气比较炎热,他的上身却仍然穿着硬皮甲,这件皮甲是王室为他们量身定做的牛皮甲,防护力不错而且比较轻便,坏处就是防护面积小,牛皮淋雨后会吸收水分变重而且会散发出硝制时的淡淡的臭味,所以在王都时大贵族家的子弟若非必要基本不穿。
  皮甲下面是一件前开襟的棕色粗亚麻外衣,外衣下面是一件前开襟的白色细亚麻上衣,上衣里面……没有了,是的,不是没穿而是没有衬衣。
  腿上穿的是一条棕色细亚麻裤子,用亚麻绳子系在腰上,小腿下半部分到脚踝处用亚麻布片绑着,就像电视上红军长征时的绑腿一样,似乎也是为了打仗方便吧。
  脚上穿的不知道是猪皮还是牛皮做成长筒靴,筒的长度距离膝盖大约5厘米,可以套住大部分绑腿又不会影响行走,经常穿的缘故,靴子显得有些旧。
  上臂粗壮有力,肌肉隆起,这是长年累月锻炼的结果亦或是大神改造的体质。手指粗壮有力,两手的掌心都是老茧,右手的老茧很明显是长期使用武器磨起来的,而左手的老茧应该是长期持盾牌格挡的结果。
  没有尺子,身高不好估计,李世特瞥见刚才试验力量时的钢板,顿时有了办法。他走过去趴在钢板上,把脚对齐钢板的一头,手掌压在头顶在钢板上做了个记号。
  建筑队上这种钢板是制式的,长2.5米、宽25米、厚度是3厘米,有了参照,很简单就算出了!他找到两根细树枝,按照50厘米和10厘米的长度做成两根,用两根树枝当尺子在钢板上量着。
  经过测量,他的身高将近1.8米,在这个时代算是高个子了,加上健壮的身材,应该算是魁梧彪悍的人。没有镜子,无法知道他的长相。
  一偏头,看到打工时背的工具包就在旁边,李世特弯腰把包捡起来,坐在钢板上打开仔细检查。包的材质是厚帆布,中间是一块软帆布材质的衬布,把包里面的空间隔成两部分,两边的帆布上各有一排半圆形的布扣,上面插着九成新的钳子、尖嘴钳、剪刀、长柄剪刀、大小型号的螺丝刀,衬布外侧部分放着不锈钢锉、钢锯和锯条、扳手、短柄八角锤等或重或长的工具,这些都是建筑工地上常用的工具。
  他的目光慢慢地转向衬布内侧,那是有个黑皮记事本。当初他找工作的时候用来记那些投过简历公司的联系方式,后来就成了记录花销情况的记账本。
  拿出记事本,翻到最末页,他轻轻地从夹层里里取出一张照片,是他春节回家时照的全家福,父母亲坐在前排的椅子上,头发有些花白的他们稍显拘谨地看着前面的镜头,他和弟弟一左一右地站在后面,刚刚15岁的弟弟脸上带着淡淡的笑。
  他摩挲着照片中父母和弟弟的脸庞,眼泪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而他之所以特意要求大神把工具包传送过来,就是因为这张全家福照片。
  发泄过后,他把相片重新放回去,继续翻看其他的东西。里面还有个塑料袋和洗漱袋。打开塑料袋,里面装的都是调味料——半包精盐、一包味精、一包孜然和十几个晒干的朝天椒,建筑队的伙食实在太差,除了顿顿青菜不见荤腥外还缺盐少油的,他只好买了这些来调调味,要不然吃不饱就没力气干活。
  洗漱袋里的并不是洗漱用品,而是各种药:一瓶是吡哌酸片,到建筑的第二天,他就因为适应不了这里的伙食而肚子疼,频繁上厕所,没办法只好请假去买了这瓶药,吃了2次以后就好了,以后又疼了几次,吃了药都很快好了,现在瓶里还剩30几片。
  还有一瓶头孢氨苄片,是消炎用的,有时上工遇到雨天引起感冒引发气管炎、扁桃体炎,就用这药来消炎。一包板蓝根冲剂是治感冒的。还有一瓶双氧水、一瓶碘酒,一包药棉和一卷纱布,这些是上次在工地上意外受伤时买来清理伤口和消毒的。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收获,这些在21世纪普普通通的药到了医疗水平极其低下的中世纪可是非常珍贵的。有了它们,不管是伤风感冒、痢疾拉肚还是炎症、外伤都能够药到病除。
  中世纪的人们大都不吃药,所以身体也没多少抗药性,现代人腹泻要吃三片药的话,在中世纪治腹泻,一片药能治三个人。他们大多数人生病都是靠自然疗法——扛着,扛过去就活了,扛不过去就只有死了!所以,吃药对大多数人,特别是贫苦的农民来说是个陌生的词语。
  李世特还记得跟舍友谈论中世纪铠甲时舍友说过的玩笑话:中世纪的人有的是坚硬的铠甲,那太肤浅了,鄙视这些肤浅的人!我们现代人有的是坚硬的内在,这就是内涵。你看,我们生在药水下,活在污染中,喝着三聚氰胺,吃着农药残留,时不时到饭店尝尝地沟油,在家里吃吃抗生素、敌敌畏,这样锻炼了二十几年,我们的肠胃那得多坚强啊!所以说,他们只是拥有铜头铁臂我们却是拥有铜肠铁胃!
  检查完后,李世特发现自己现在是实力很弱的一方。除了钢板和工具包里的东西,他只有当初到教堂学习时交给他们保管的从王都带回的剑和盾、霍华德和安德森两个可以信任的战士以及安德森替他保管的35索尔钱,仅此而已!
  所以,光靠蛮干是绝对不行的,只有凭借智慧才可以取胜。好在他还有比对手先进800年的经验可以用,再加上从肥皂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阴险招数和读过的、、里写的那些计谋,只要运用得好,应该能打被他们,不,是必须打败他们,要不然,就只有死翘翘了!
  刚刚重生的他没有从以前的记忆里得到任何关于两家的信息。看来,李斯特以前并没有跟他们有过交往。现在只有回教堂去向他的两个仆人了解一下对手的情况了。
  不过在走之前,要先处理好钢板和工具包,这两样都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也很容易被人发现,而且那些躲在暗处的对手看到他安全返回后说不定会返回查看,让他们任何一方在这里找线索的就麻烦了。
  他现在能做的不外乎运走和埋在这里,想来想去,他最终决定埋在这片山林里,这片山林是教会的私产,严禁随意砍伐,加上教堂就在山脚下,所以很少有人来这里,相对比较安全。
  由于大神曾经的缘故,李世特可以肯定起码这段时间附近不会有人,所以保密也没有问题。唯一的问题是暗杀者在发觉本来已经成功的计划失败后折返回来寻找线索。这就必须要找一个远离此地的偏僻地方作为埋藏点,并且在埋藏之后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不漏痕迹。
  至于挖掘的工具,就只能用工具包里的,这个时代的劳动工具大都是极其简陋的,要靠它们来挖,估计得挖到天亮。
  好在工具包里的工具都齐全,用螺丝刀、尖嘴钳、剪刀和八角钢锤挖出一个长3米、宽40厘米、深度在10厘米的坑并不算难。
  选地方、把钢板搬过去、挖坑、放进钢板、埋土,又在附近挖个小坑把工具包埋进去,最后把挖过的痕迹抹平,盖上树叶。一圈做完花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李世特却没感到怎么累。看来身体素质确实比以前强了不少,力量也比以前增大了很多。
  坐在地上,看着这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埋在地下,他在心中对自己说:李世特已经死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准骑士李斯特??兰斯??卡佩,奥维尔??兰斯??卡佩男爵的长子,也是他的法定继承人。
  这个时代,我来了!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灵星 于
20:26 编辑
  第三章 岌岌可危的地位
  在大神消失的同时,李世特脑海里就像回忆一般浮现出这副身体主人的记忆。
  他叫李斯特??兰斯??卡佩,今年16岁,是男爵奥维尔??兰斯??卡佩的长子,也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他的家族是法兰西卡佩王朝第三任国王亨利一世的后裔,起源于巴黎附近的城镇——兰斯,曾经是亨利一世加冕的地方,因此奥维尔家族一直坚定的保王党。
  自从现任国王腓力二世于1180年即位以来,致力于卡佩王朝200年来历代国王一直在努力的事情——巩固和加强王室权利。此时,经过卡佩王朝六任国王的不懈努力,法兰西王室的领地面积和政治影响、军事实力已经远非王朝开创者于格??卡佩时期“令不出法兰西岛”的局面所能比。
  但是,由于法兰西一直以来的割据传统,王室周围强大的割据诸侯如香槟伯爵、勃艮第公爵、诺曼底公爵、安茹公爵和追随他们的大小贵族领主势力仍然具有相当的实力。
  1179年,腓力14岁时在兰斯继位——法国王室传统,为保证国王在意外死亡后王位不被实力强大的割据诸侯和英国王室觊觎,国王会在王子长到十几岁以后宣布王子继位,实行双王共治,这也是王室实力偏弱的标志——并在15岁时与埃诺伯爵之女伊莎贝拉结婚。
  父王路易七世于日去世后,腓力二世即位成为法国唯一的国王,他的叔叔香槟伯爵亨利??于格、兰斯主教纪尧姆??德??布鲁瓦、沙尔特伯爵蒂伯??沙尔特三位贵族摄政。
  与前任一样,他就任国王后的首要任务是与压制强大的王室血亲诸侯以及与英国争夺阿基坦、诺曼底和安茹地区。
  很快,年轻的国王就显示出作为卡佩王朝后裔的老练政治手段和极高聪明才智,凭借王后、佛兰德伯爵的侄女埃诺的伊莎贝拉带来的嫁妆阿图瓦地区并入法国王室领地后带来的实力增长,他几经努力终于摆脱了执政们的控制,独掌大权。
  他联合其他效忠的王室分支贵族通过政治和军事手段迫使香槟伯爵亨利割让了大量领地,包括阿米耶努瓦、维尔芒杜瓦和瓦鲁瓦。这些领地除了远离首都巴黎的小部分作为赏赐分封给效忠的王室分支家族外,大部分成为王室领地。
  不久,香槟伯爵与佛兰德伯爵菲利普??德??阿尔萨斯联合,发起反对腓力二世的战争。经过几年艰苦的战争,腓力二世于1185年与菲利普在教皇的调停之下达成停战协议,解决了双方的领土纠纷。
  在利用各种策略夺取诸侯领地之外,腓力二世还积极争取小封建领主和教会的支持,与经济繁荣的城市维持良好关系。
  他大大发展了祖父路易六世以来给予城市自治权的制度,并且把城市自治推行到强大的诸侯领地内中去,使得大贵族受到自己领地内城市的掣肘等而难以与王室对抗,从而实现国家集权化,增强王室实力,拓展王室领地。
  王室领地的直接扩大,使腓力二世有能力与桀骜不驯的贵族进行对抗,从而有效抑制了使法国王权陷于瘫痪的强大诸侯。
  作为王室家族的分支和封臣,从李斯特的祖父时代,他的家族就一直坚定地支持国王,按照封臣的义务交纳赋税和参加王室的对外战争。
  在国王与佛兰德伯爵领的战斗后不久,为了拓展王室领地的需要,奥威尔男爵在1187年被国王从离巴黎较近的兰斯附近转封到阿杜瓦,国王把男爵领地面积增大一半,并赐给他一座庄园,还慷慨的允许他带走所有可以带走的东西,算是对他家族转封的补偿!
  从此,奥维家族便在阿杜瓦附近的光辉庄园定居下来。因为转封的缘故,奥维尔男爵也从王室的直属封臣成为阿杜瓦子爵德兰??德??路易的封臣,而阿杜瓦子爵又是尼维尔伯爵奥斯丁??德??卡佩的封臣。
  李斯特的母亲是兰斯附近佛兰德里克男爵的女儿,在他三岁的时候去世,从此双方家族极少往来。父亲又娶了兰斯当地骑士罗德??道尔家的小女儿,生下了女儿爱丽丝和儿子罗兰。
  在转封以后,为了家族的需要,父亲与当地富商夏洛克家族的女儿非婚生育了小儿子费迪南。为掩人耳目,费迪南在名义上是继母的小儿子,实际上却一直由夏洛特家族抚养。
  李斯特出生以后被指定为男爵的法定继承人,在母亲去世以后,奥威尔因为追随国王到处打仗,他由母亲带来的管家霍华德夫妇抚养,霍华德一家和管理母亲在世时建立的贸易行的安德森一家是他最亲近也最信任的人。
  霍华德的儿子小霍华德和安德森的小儿子小安德森是他的仆人,他们平时与他玩耍、学习,服侍他的衣食起居,长大后陪同他一起参加骑士学习,在主人成为骑士后作为骑士侍从。而安德森的大儿子大安德森长大后一直帮助父亲管理贸易行。
  腓力二世即位以后,王室为了培养更多效忠王室的骑士,在所有王室分支家族内选拔6到12岁的幼童进行骑士培养。于是六岁的李斯特被父亲送到巴黎,跟选拔上来的20名儿童一起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侍从。
  随后的七、八年间,他们跟随王室专门聘请的十字军骑士学习骑马、游泳、标枪、击剑、打猎、射箭、下棋和行军打仗的经验,学习之余为国王的直属贵族、骑士们擦洗甲胄,为他们的马匹梳毛,清扫马厩,轮流在国王的餐桌上服侍等。
  而他们的仆人则被集中起来跟随十字军骑士侍从进行一名合格的骑士侍从的培养,受到各种更加严酷的训练,主仆只有在吃饭和睡觉时才能见面。
  十四岁时,李斯特成为一名骑士侍从,开始跟随国王出外作战,虽然只是参加了小规模的战斗,但也积累了经验和技巧,锻炼了胆量,开阔了眼界。
  经过十年的学习和考验,他终于获得了骑士侍从的称号,这就意味着他在十七岁以后可以参加骑士资格的认证考核。
  等他通过了骑士的认证考核,就是一名准王国骑士了,在公开场合被称为李斯特准骑士,十八岁成年后经过一个花费不菲的骑士授剑仪式,就会成为一名王国骑士,人们就会称呼他李斯特骑士!
  在成为骑士后就有了继承父亲领地的权利,这时他可以回到家乡等待继承父亲的领地,当然也可以为强大的领主效力成为他的封臣而获得更多的领地。
  三个月前,17岁的李斯特在得到王室首肯后带着霍华德和安德森回到了父亲的领地探望家人并准备骑士资格考核,这是他长大以来第一次来到新领地。
  安德森一家由于要照料贸易行而留在兰斯,只有霍华德夫妇迎接了他们,看到夫妇俩满眼的泪花,即使经过十几年的艰苦训练而自认坚韧的三个年轻人也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
  进入光辉庄园以后,初来乍到的陌生感使他感到不自在,而且与王都巴黎比起来,这个小庄园显得狭小而破旧。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还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淡淡地看了他几眼,说了几句鼓励的话,继母则依然是那夸张而又做作的热情,还多了一点淡淡的敌意。
  仆人们都已经是新面孔了,以前兰斯领地时的老人都已经不在了。对于他这个新的大少爷,他们既新奇又淡漠还有着一丝的疏远,当然这些都是掩饰在毕恭毕敬的外表之下的。
  在庄园里住了一周以后,李斯特就以学习骑士资格考核的文化课程为由到领地附近的乡间教堂进行文化学习。虽然在王都巴黎时曾经安排过文化学习,但是涉猎的非常浅,因为对大多数骑士而言,作战才是他们的职业,大部分人对武技的学习非常勤奋,对文化学习反倒马虎得很,甚至不少出身很高的人根本就不参加学习。作为他的仆人,霍华德和安德森更是只被安排了学习基本的读写能力的课程。
  李斯特是始终坚持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一来因为他只是个男爵之子,行事必须低调;二是因为参加学习可以免费获得教会提供的食物,这样可以节省一部分开支。
  乡间教堂一般来说是属于低级的教会学校,是教会免费向世俗大众开设的,主要目的是灌输宗教知识,吸引群众入教,同时也进行初步的读、写、算等知识教学。这些对没受多少教育的霍华德两人来说有用,但是对于在王都受过修道院学校教育的李斯特来说就有点小儿科了!
  好在教堂的弗格森神甫是个非常有学问的神职人员,很快了解到了他们在知识修养上的区别,在教授了霍华德和安德森半个月的基础知识以后,又增加了算数、几何、天文等知识,并为李斯特简单普及了文法、修辞和辩证法及音乐等高级课程。当然,李斯特也为此向仁慈的主奉献了5索尔的“诚意”。
  最近课程差不多讲完了,距离九月份的骑士资格考核也只有一个月,所以他趁两个仆人在学习的机会,独自一人到附近的树林里转悠,排解心中的烦闷。
  记忆到此中断!
  大神已经离开,李世特无法知道此前的李斯特曾经遭遇到什么不测,然而他却没法不去想这件事情。
  从他所得到的记忆中,他发现自己这个长子的地位并不牢固,甚至可以说岌岌可危——骑士家族出身的继母和二儿子,当地大富商家族出身的小儿子,这些都是他一个自幼失怙的长子所没有的条件,也是那些觊觎继承权的人最大的依仗!
  突然之间,大神说过的那句话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你是横死的,我也只能在那个时空找个横死的代替你!”
  “这么看来,还真是有人对我的地位虎视眈眈啊。可是这次到底是谁做的呢?”
  从表面上看,二儿子罗兰家族的可能性和动机很大,一旦李斯特通过骑士考核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这块领地的继承人,而考核就在一个月后,所以他们有动手的理由和必要!
  可是,再往深里想想,如果长子意外横死,那么按照王国法律,剩下的两个儿子就有同等的继承权,而且还容易引导人们将罪魁祸首联想成二儿子,既创造了竞争继承权的机会还能顺便给二儿子制造麻烦,一箭双雕!
  这样看来,到底是谁做的,还真不好说!
  从得到的记忆里,李世特感觉到李斯特是个个性虽然不算优柔寡断的人,却也是个做事犹豫的人。他已经感觉到有人在觊觎自己的地位也能感受到了解此事的霍华德夫妇的担忧,最后却躲到教堂里妄图躲开这一切,却没想到非但没有躲开,还落了个横死的下场!
  这对于刚刚重生的李世特来说是绝对没法接受的,他知道自己不能躲,也无处可躲,必须挺身而出,与那些人正面交锋!因为,他所遇到的是一个悄悄编织的阴谋,一个想方设法使他丢掉继承权的阴谋,一个可能会危及他和身边亲人的生命的阴谋!
  别的暂且可以不管,刚刚死过一次的他面对丢掉性命的阴谋,却是万万不能不反抗的!
性别男&UID580881&帖子45&主题1&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0&阅读权限2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精华0&龙威0 &积分0&好友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灵星 于
20:26 编辑
  第二章 初临异世
  “咳……咳……,年轻人,请不要激动,今天我就是想办法来帮你的。”
  “啊?是吗,对不起啊,刚才是我太激动了,万能的大神啊,请帮我起死回生吧,我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弟弟需要照顾呢!”
  “咳……,年轻人,是这样的,你的这副身体已经严重损坏了,想复原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大神看到李世特似乎又想开口抒发自己的心情,连忙加快语速说:“我可以利用我的神力把你传送到另一个时代,让你重新活一次。”
  在跟大神讨价还价半天确认只有这个方法才能重新活过来的时候,虽然很无奈。李世特也只能无奈地接受现实,到另外一个时间、另外一个地方活,就像他前段时间在网络小说中经常看到的——穿越。
  “好吧,大神,我接受这个方法,唉,本来想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没想到……”父母把他养这么大,还没过上一天好生活,却又要为他伤心,“白发人送黑发人”,此中之痛,又有谁能知?
  “这个你不用担心”见到李世特接受了自己的提议,大神又恢复到了原先那种不急不缓的“神棍”语调:“我们会想办法让你的事故看上去是一场触电事件,这样会有丰厚的补偿的,你明白的,嘿嘿!同时我会责成我在人间的代理人每年为你的父母送去金钱和物质的慰问,直到他们去世,为你弟弟以后的人生提供比较好的条件,至少比现在好很多,你尽管放心吧,这对我来说是小事一桩!”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重生?”父母能得到这么好的条件,也算是报答他们了,虽然他知道在父母心中最好的报答其实无关金钱,只是好好地活在他们身边就足够了。
  “最好现在。你知道的,等处理完你的事以后我还要去处理你的身后事,包括把你的身体送回人间,时间耽搁太久了不太好。”
  “我能选择要去的时间吗?”
  “理论上说可以,不过你知道的,这个传送还是有一定偏差的。”
  “偏差大约是多少年?”作为一名学习商业的学生,李世特对南宋时期发达的商业贸易非常感兴趣。
  自南宋以降,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此重商的朝代,再也没有出现象两宋那样积极、频繁而紧密地与外国贸易的朝代。当时宋朝对外出口包括丝绸、瓷器、糖、纺织品、茶叶等几十种货物,进口包括象牙、珊瑚、玛瑙、珍珠、乳香、安息香、胡椒、琉璃、玳瑁等几百种货物。
  到南宋时期,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南方港口得到开发,海上贸易更加发达,贸易商船活动范围非常广,近的诸如琉球、扶桑、高句丽,最远竟然到达千里之外的阿拉伯半岛。既然必须重生,到南宋去活一回对他来说算是比较好的选择了。
  可是要是这不靠谱的大神传送时误差个二、三百年,到了宋末元初的乱世或者元朝统治时期,那自己就真是没事找抽了,所以他必须得先问清楚,防止被他们再坑一次。
  “也就大约十几年的时间,不会相差太大。可是时间你得选好了,因为为了保证时空的平衡,我只能传送一次,你是横死的,我也只能在那个时空找个横死的人代替你这样才符合传送的规则。”
  “那,我选择重生到十二世纪末十三世纪初。还有,大神,能不能把我身体上的背包和那块钢板也一块传过去。”
  谁知道会传到什么人身上,虽说十二世纪末的南宋已经发展了大半个世纪,社会稳定、百姓生活比较富裕了,但是万一重生到个乞丐身上咋办?有这块比那个时代的超前1000年的高密度不锈钢板傍身,凭借着自己所学的的商业知识,找个富商推销出去会有丰富的启动资金,然后……。
  正当他YY的起劲时,就听到大神的说道:“相比让你的灵魂重生,这个要简单些,你准备好重生了吗?”
  “准备好了。”
  “你确定?”
  “草!”
  “咳咳,我只是确定一下而已。那就让你看看我的神力吧……@#¥%&*…%&%¥…#*
  就像睡觉醒来一样,李世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条小径上,旁边是印象中的栓皮栎树和石生砾树,他不禁感叹宋人贸易的范围之广,竟然连地中海沿岸的树种都已经传播到中国了,估计是阿拉伯商人的贡献吧!
  再向远望去,咦,怎么会有油橄榄树?那可是地中海地区的特征树种啊。
  想到这里,李世特赶紧从地上跳起来,观察四周的环境。
  “我草这个不靠谱的大神,这里肯定不是南宋啊,南宋是不可能有乡村教堂的啊。”
  是的,因为他正身处半山腰,虽然距离很远,他还是能看到就在蜿蜒的小路尽头,一座教堂实实在在的矗立着,附近分布着几个村庄。
  “我草,你个大神,能听见我说话吗,赶紧滚出来啊!”
  “咳……咳……,素质、素质,侮辱神仙是会遭雷劈的。”
  “草,没侮辱神仙还不是一样遭雷劈。”
  “咳……咳……你现在也重生了,你要的东西也传送给你了,不知道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大神也很纳闷,为什么全部按照他的要求重生了,费了神力不说,竟然还会被劈头盖脸的骂一顿。
  “我说大神啊,请问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这到底是13世纪吗?”
  “我完全按照你的要求传送的,而且这副身体是所有符合条件的身体中质量最好、家境最好的,而且还是横死的,你借他重生非常符合条件。”
  “我是问你这是什么鬼地方,现在是公元多少年?”
  “这里是纪元1197年的法兰西王国!”
  “我草,我是想回我们国家的宋朝过过富足安定的太平日子,你把我一个文弱的学生弄到个落后野蛮的欧洲中世纪,而且还是诸侯割据、混乱不堪的法兰西,还附身到一个N……到横死的蠢货身上。请问大神,你他。妈。的是不是想逼死我啊?”
  “咳……咳……,你当时也没说清楚啊。再说我也不是你们国家的神吗,当然先想到我们这边了,毕竟我在这边小弟多、好办事吗!”
  “算了,我还是自杀吧。在这种地方早晚是死,长痛不如短痛,早……超生。”
  “别…别,这样吧,我给你传承一点点我的神力,让你的力量大增,顺便增强一下这副身体的体魄。这样的话你有了力量,身体也强壮了,加上你的聪明才智,在这里应该会过的比较好的,你看这样行不行?”——开什么玩笑,现在正是诸神大战的混乱时代,你要是死了,那些两眼盯着我宝座的诸神们还不得借机生事,挑起叛乱,我还想连任呢!
  “你能给我多少力量,再说我怎么知道力量到底有多大?”
  “我给你一牛之力,一会儿你去那边试试你的那个钢板就知道了。”
  传承神力的过程非常简单,李世特感觉就像被电流电过一样,麻酥酥的感觉一瞬即逝。然后,大神要求李世特来到不锈钢板前面,双手举起钢板试验效果。
  果然,他没费很大力气就把那块长2.5米、宽25厘米、厚3厘米、重量在70多公斤的钢板举过头顶。他估计现在自己的力量在90公斤左右,即使在中世纪也算是力量很大的勇士了。看来神力的传承还算顺利。至于体魄的增强,鬼知道可不可信!
  “怎么样,现在感觉满意吧?”
  “还可以吧。”
  “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一会儿我把提取的这副身体生前的记忆传给你,然后我就回去处理你原来身体的事情了。”
  “好吧,再见。”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到这个地方就努力去适应吧,最起码得活下去。虽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情况,但是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
  “对了,以后本创世神不会再来这里了,毕竟来一次也是需要耗费不少神力的,你要想办法好好活着,我先走了。”大神匆匆忙忙的告别了,不知道是因为公事繁忙还是急于摆脱李世特。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世豪广场 的文章

 

随机推荐